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堆放安全交底5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查看人数:88

堆放安全交底

第1篇 材料堆放和仓贮安全交底

1.各种易燃性材料应设材料场,对各种易燃性材料(如汽油、酒精、电石、氧气、酸液、松香水、各种油漆等)应设专用仓库并由有保管经验和了解该物品性质的人员负责管理,对有危险性或相互抵触的物品应分别存放。堆放场所禁止烟火和住宿。

2.杉条、木料、木制品应分别码垛平整,垛间应保持2m间距。杉垛两侧应有木桩固定。木料垛每高40cm应垫横木一层,堆码高度不应超过1.5m。

3.混凝土构件堆放安全要求:

(1) 指挥人员应以色旗、手势、哨子等进行指挥。操作前应使全体人员统一熟悉指挥信号,指挥人应站在视线良好的位置上,但不得站在无护栏的墙头和吊物易碰触的位置上。

(2) 操作人员必须戴安全帽,高处作业应配挂安全带或设安全护栏。工作前严禁饮酒,作业时严禁穿拖鞋、硬底鞋或易滑鞋操作。

(3) 建筑物外围必须设置安全网或防护栏杆,操作人应避开物件吊运路线和物件悬空时的垂直下方,并不得用手抓住运行中的起重绳索和滑车。

(4) 凡起重区均应按规定避开输电线路,或采取防护措施,并且应划出危险区域和设置警示标志,禁止非有关人员停留和通行。交通要道应设专人警戒。

(5) 起重所用的材料、工具(如主拔杆、风缆、地锚、滑车、吊钩、钢丝绳、卷扬机和卡具等)应经常检查、保养和加油,发现不正常时,应及时修理或更换。

4.袋装水泥仓库应按出厂日期先后按次序堆放整齐顺直,放置在钢、木平台上,台底必须通风防潮,其高度一般不超过10袋,四周不得紧靠墙壁(距离墙壁不少于80cm)。使用时应自上而下逐层取用。

5.钢筋或钢制品堆放应在有遮盖的场所,钢筋不得伸进道路之内。

6.堆放砂、石、泥土、煤渣等颗粒材料,禁止紧贴建筑物的墙壁。

7.堆放白灰场地不得靠近木电杆及易燃品,也不得用木质易燃品做周围挡板。

第2篇 钢筋混凝土预制构件装运、堆放、吊装安全交底

施工企业:№:

工程名称工    种
施工部位交底时间
交底内容:

钢筋混凝土预制构件装运、堆放、吊装安全技术交底

1.一般安全要求

(1)指挥人员应以色旗、手势、哨子等进行指挥。操作前应使全体人员统一熟悉指挥信号,指挥人应站在视线良好的位置上,但不得站在无护栏的墙头和吊物易碰触的位置上。

(2)操作人员必须戴安全帽,高处作业应配挂安全带或设安全护栏。工作前严禁饮酒,作业时严禁穿拖鞋、硬底鞋或易滑鞋操作。

(3)建筑物外围必须设置安全网或防护栏杆,操作人应避开物件吊运路线和物件悬空时的垂直下方,并不得用手抓住运行中的起重绳索和滑车。

(4)凡起重区均应按规定避开输电线路(按“现场用电与有关安全交底”要求执行),或采取防护措施,并且应划出危险区域和设置警示标志,禁止非有关人员停留和通行。交通要道应设专人警戒。

(5)起重所用的材料、工具(如主拔杆、风缆、地锚、滑车、吊钩、钢丝绳、卷扬机和卡具等)应经常检查、保养和加油,发现不正常时,应及时修理或更换。土法起重应使用慢速卷扬机。所选用的受力机械、工具、材料均应按起重量通过计算确定,起重机吊钩和卡环最大起重量可参考表1.表2。

起重吊钩最大起重量及主要尺寸参考表                        表1

吊钩序号吊钩的最大起重量手动(t)吊钩的最大起重量电动(t)主要尺寸(mm)轻型或中型重型或特重型dsbhdd1d0r10.40.320.25201412181512m12320.50.40.32221613211512m12430.630.50.4251815241815m14440.80.630.5302218262017m165510.80.63322420282017m165.561.2510.8362622322520m205.571.61.251403024362520m206821.61.25453326403025m24692.521.6503630453530m277

被交底人:交底人:安全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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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工    种
施工部位交底时间
交底内容:

续表

吊钩序号吊钩的最大起重量手动(t)吊钩的最大起重量电动(t)主要尺寸(mm)轻型或中型重型或特重型dsbhdd1d0r103.22.52554034523530m3081143.22.5604538554035m33912543.2655040654540m369136.354755548755245m42101486.35856554825650m4812151086.3957560906255m52131612.510811085651006860m5613171612.51012090751158070m641418201612.5130100801308575t70×101619—2016150115901509585t80×101820—2520170130102164110100t90×122021—3225190145115184125110t100×122322—4030210160130205135120t110×122523—5040240180150240160140t120×163024—6350270205160260170150t140×163525—8063300230190290190170t160×163826—10075320250200320200180t170×1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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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用卡环尺寸及安全吊重参考表                        表2

a(mm)b(mm)c(mm)d(mm)安全吊重量(t)理论自重(kg)适用最大钢丝绳直径(mm)63512m80.200.0394.784516m100.330.0896.5105020m120.500.1628.5126024m160.930.3049.5168032m201.450.66113.0209035m242.101.14515.02210040m272.701.56017.52411045m303.302.21019.52712050m334.103.11522.53013058m364.904.05026.03615064m426.806.27028.04217070m489.009.28031.04519080m5210.7012.40034.052235100m6416.0020.90043.5

(6)起重用的钢丝绳应力,应根据使用情况确定安全系数。作风缆用的钢丝绳的抗拉强度不得小于荷载的3.5倍;手动机具不得小于4.5倍,电动机具不得小于5~6倍,用作水平吊重缆索时不得小于10倍。可参考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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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丝绳安全系数的最小容许值及鼓轮或滑轮的直径最小容许值            表3

起重设备类型传动性质与运动制度鼓轮(即卷扬筒)或滑轮的最小容许直径d钢丝绳安全系数的最小容许值k一、悬臂、铁路、履带式、拖拉机式、汽车起重(包括改装为起重机的电葫芦)、建筑和临时工作用的起重设备手    动机械轻    传动   中型重≥16d≥16d≥18d≥20d4.55.05.56.0二、其他各型的起重机和简单的起重设备手    动机械轻    转动   中型重d≥18dd≥20dd≥25dd≥30d4.55.05.56.0三、安设在各种可移动机械上荷重在1t以上的手动铰车 d≥12d4.0

注:d为钢丝绳的直径。

(7)通过滑轮的钢丝绳不准有接头,起重钢丝绳的接头只许采用编结固接,作风缆时可用卡具接;钢丝绳采用编结固接时,编结部分的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15倍,并不得少于300mm,其编结部分应捆扎细钢丝。采用绳卡固接时,数量不得少于3个。绳卡的规格数量应与钢丝绳直径匹配(见下表)。最后一个卡子距绳头的长度不小于140mm。绳卡滑鞍(夹板)应在钢丝绳工作时受力的一侧,“u”形螺栓须栓在钢丝绳的尾端,不得正反交错。绳卡固定后,待钢丝绳受力后再度紧固,并应拧紧到使两绳直径高度压扁1/3左右。作业中必须经常检查紧固情况。

与绳径匹配的绳卡数

钢丝绳直径(mm)10以下10~2021~2628~3636~40最少绳卡数(个)34567绳卡间距(mm)80140160220240

(8)钢丝绳在起重卷筒上应排列整齐,磨损或腐蚀超过平均直径7%与节距断丝根数超过下表规定时,应更换不准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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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丝绳断丝更换标准(根)

钢丝绳结构型    式断丝长度范    围钢丝绳号6×10+16×37+16×61+118×19+1交捻6d30d1019193829582754顺捻6d30d510101915301827

注:d为钢丝绳直径。

(9)风缆的锚点一般采用角钢或圆木短桩,锚桩按具体情况设置一根或两三根,桩入土深度不少于1.5m。如附近有坚固可靠的钢筋混凝土建筑物或构筑物,通过检查计算,也可栓系;但禁止栓在电杆、输电塔、管道、生产运行中的设备、树木、旧桩、脚手架(包括棚架)和新砌筑的或薄弱的砖结构上。风缆锚点与拔杆(或井架)的距离应不少于拔杆高度(即与地面夹角不大于45°为宜)。如遇土质较软或受力较大的风缆则应挖坑埋置地锚,地锚用料和规格尺寸应经过计算,锚坑长度应不小于1.5m,埋入深度也不少于1.5m,但如果拔杆过长,井架过高(超过20m)或风力较大,土质较软时,仍应通过计算加长加深。地坑复土应分层(必要时掺进砂石)夯实。

(10)垂直方向,不准用开口滑轮,滑轮的挂钩在挂着绳索后,须用8号以上的铅水线绑牢,以防滑脱。起重用的吊钩表面要光洁,不许有毛刺、裂痕、变形等缺陷,同时禁止在吊钩上焊接和钻孔或超荷使用。

(11)起重工作前应详细检查锚点和一切起重机具的牢靠程度,进行试吊,试吊时选择不利角度进行,观察拔杆(钢塔)的刚度有无发生过大弯曲、倾斜和扭转现象。吊起离地20~30cm时,应稍停而作四周检查,如无发现异常,才继续进行操作。

(12)风缆横跨交通时,应遵照交通安全规定的高度,并且作明显的标志(如挂红布等)。牵引钢丝绳横跨路面时,应挖地坑埋置,坑面应铺上强度能承受来往车辆重量的盖板。牵引绳和变向滑轮在吊装中严禁一切人员在其内侧停留,变向滑轮应固定于牢固的物体或锚桩上。

(13)起吊较重、太长的物体,除绳索钩紧吊环外,还应加跨过底部安全绳索一道以作保险;并应平稳缓慢上升,两端用拉缆拉稳。

(14)凡起吊物体构件左右两侧有临时支撑固定者(如屋架、吊车梁等),必须在吊钩钩紧,吊索张紧后,方准除掉临时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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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夜间作业应有足够的照明,遇恶劣天气及5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高处起重作业。

2.构件的装卸、运输和堆放的安全要求

(1)起运物件,首先分清底面,按规定吊点起吊,两个或两个以上物件的面如互相不能平贴接触者,不许捆成一束起吊。

(2)卸下构件应轻轻放落,垫平垫稳,方可除钩。

(3)构件装车时,不论平放、侧放、竖放,相邻构件间应接触紧密或楔稳,防止由于行车颠荡导致倾侧倒塌。多层堆叠,每层垫枋应在同一直线上,最大偏差不应超过垫枋横截面宽度的一半。构件支承点按结构要求以不起反作用为准。构件悬臂(即由垫枋起至构件端部的一段),一般不应大于50cm。

(4)构件长度超出车厢长度50cm以上者必须使用超长架,小型零星构件不应乱堆,应叠垛整齐,周围垫稳。

(5)叠堆高度以不压坏最下一层为准,尤其注意较薄构件。巨大或异形构件应采用特制工具载运。

(6)凡运载构件不应高出车厢围栏,而且应用绳索绑牢,更不许将构件一端搁置在驾驶室的顶面。

(7)汽车载运构件行走在崎岖不平、拐弯转角或过桥下坡的路段,应放馒行车速度,不得急开急刹。

(8)各种构件应按施工组织设计的规定分区堆放,各区之间应保持一定距离。堆放地点的土质要坚实,不得堆放在松土和坑洼不平的地方,防止下沉或局部下沉,引起倾侧甚至构件破裂。

(9)堆放单个屋架时,两边要用木枋支撑,堆放数个屋架时,除第一个用两边支撑外,其余各个应用木枋将各个作水平联系。

(10)堆放单件薄腹或吊车梁时,每侧用不少于2根斜杆支牢。

(11)外墙壁板、内隔墙板应放置在金属插放架内,下端垫长木枋,两侧用木楔楔紧。手放架的高度应为构件高度的2/3以上,上面要搭设30cm宽的走道和上下梯道,便于挂钩。现场搭设的插放架,立杆埋入地下不少于50cm,立杆中间要绑扎剪刀撑,上下水平拉杆、支撑和方垫木必须绑扎成整体,稳定牢固。

(12)靠放架一般宜采用金属材料制作,使用前要认真检查和验收。内外墙板靠放时,下端必须压在与靠放架相连的垫木上,只允许靠放同一规格型号的墙板,两面靠放应平衡,吊装时严禁从中间抽吊,防止倾倒。

(13)撬拔重物时,支垫要选用坚固物体,工作时注意棍子打滑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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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重物搬移(起重)不允许利用建筑物或结构作为承力点,如受环境或机具限制时,应先行准确地计算重力对结构的影响,是否有足够的安全度,才可实施。

(15)几个工人共同搬运重物时,应由一个人指挥下进行,所有动作必须互相一致,并呼号子,稳步前进,同起同落,不得任意撒手。

(16)在车船上装卸重物,靠近车厢或船旁时,不得背空站立,须以弓字马步站稳在物体两侧挪动,防止脱手坠落。

3.构件安装的安全要求

(1)安装人员必须配挂安全带,清理鞋底泥土,扎好(衬)衫裤脚,佩上工具袋,小工具和零件应放进袋内,不准抛掷或随意放置。

(2)起吊中的构件,禁止在上面放置不稳固的浮动物。

(3)构件就位而还没有固定前,不准用手搬或脚蹬构件。

(4)不准在浮摆的构件上和沿钢丝绳上行走,必须在构件上行走操作时,应在构件已经放置在支座并稳定之后,而且构件应预先装设简便易装拆的临时护身栏。

(5)安装混凝土柱时,柱子插入杯口以后,每边打入两个木楔,方可除钩。如柱长度在12m,重量在10t以上,校正柱子时,只许微松木楔,不许整个拿出。大柱子校正完毕后,随用风缆拉紧或撑木固定。当灌缝混凝土强度达到70%时,才可除去拉缆或支撑。严禁没有配挂安全带而在牛腿上工作;应搭设工作台或采用轻便的悬挂脚手。

(6)各种预制构件安装,必须按施工顺序对号就位,应保持垂直稳起。就位后,立即将构件的拉杆和支撑焊牢或锚固,方可除钩。禁止站在外墙板边沿探身推拉构件。

(7)从插放架起吊墙板应用卡环卡牢,垂直稳起,墙板必须超过障碍物允许高度方可回转臂杆。

(8)安装壁板时,第一层(或第一块)应在装好拉顶斜撑后方可除钩,而且应在完成一个闭合间焊接牢固后才可拆除斜撑。上下层壁板就位后,应将预留钢筋立即焊牢,禁止下层壁板未焊牢前安装上层构件。

(9)纵向壁板与横向壁板的交接或转角部位,应用特制的转角固定器,进行固定和校正。在未经焊接固定前不许拆除转角固定器。在安装过程中,应严密注意吊件或其他物体不得碰触各支撑件。

(10)墙板就位固定后不得撬动,需要撬动调整时,应重新挂钩。墙板安装过程中禁止拆移支撑和拉杆。

被交底人:交底人:安全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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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底内容:

(11)外墙为砖砌体,内墙浇灌混凝土前,必须将外砖墙加固,防止墙体外涨。在拆除时,禁止把加固材料悬挂在墙体上和直接下扔。

(12)安装悬挑构件(如阳台、挑檐),在未焊接牢固前应逐层支顶其外挑部分,而且支顶应在整个建筑物安装完成后才可拆除,并严禁在悬挑部分放置重物或借力起重。

(13)阳台栏板和楼梯栏板,应随楼层安装。如不能及时安装,必须在外侧搭设防护栏杆。

(14)预制构件就位焊接牢固后,应立即将吊环割掉,防止绊脚。

(15)安装第一个屋架时,在焊牢支座后,应在屋架两侧拉好缆风绳或采用其他固定性固定,方可除钩。以后安装每个屋架都要用不少于2根木条交相邻两屋架作水平联系稳定。跨度较长的屋架,应有防止变形的加固夹枋(水平相和斜撑杆),其他相类似的构件均应同样办理。

(16)重大构件应加保险绳(过底绳),带有锐利棱角的构件应用麻袋木板等衬楔,以防切割绳索。

(17)挂钩应从里向外钩,起吊屋面板前检查四角是否钩紧。

(18)采用梯子上落时,梯脚应支牢。在梯子上工作时,踏脚点必须离梯顶端不少于1m。

(19)在坡度比较陡的屋面操作时,屋面两侧如无脚手架,应装设临时护身栏或架设安全网,或在屋面板上系好安全带。

(20)凡楼面或屋面板有足以坠人的孔洞者,在安装好后随即钉封洞口。

(21)安装多层结构时,应在建筑物四周,随吊装进度,逐层架设安全网。

(22)进行吊装的场地,应划出危险地带,禁止非有关人员来往和停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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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篇 材料堆放仓贮安全交底

1.各种易燃性材料应设材料场,对各种易燃性材料(如汽油、酒精、电石、氧气、酸液、松香水、各种油漆等)应设专用仓库并由有保管经验和了解该物品性质的人员负责管理,对有危险性或相互抵触的物品应分别存放。堆放场所禁止烟火和住宿。

2.杉条、木料、木制品应分别码垛平整,垛间应保持2m间距。杉垛两侧应有木桩固定。木料垛每高40cm应垫横木一层,堆码高度不应超过1.5m。

3.混凝土构件堆放安全要求:

(1) 指挥人员应以色旗、手势、哨子等进行指挥。操作前应使全体人员统一熟悉指挥信号,指挥人应站在视线良好的位置上,但不得站在无护栏的墙头和吊物易碰触的位置上。

(2) 操作人员必须戴安全帽,高处作业应配挂安全带或设安全护栏。工作前严禁饮酒,作业时严禁穿拖鞋、硬底鞋或易滑鞋操作。

(3) 建筑物外围必须设置安全网或防护栏杆,操作人应避开物件吊运路线和物件悬空时的垂直下方,并不得用手抓住运行中的起重绳索和滑车。

(4) 凡起重区均应按规定避开输电线路,或采取防护措施,并且应划出危险区域和设置警示标志,禁止非有关人员停留和通行。交通要道应设专人警戒。

(5) 起重所用的材料、工具(如主拔杆、风缆、地锚、滑车、吊钩、钢丝绳、卷扬机和卡具等)应经常检查、保养和加油,发现不正常时,应及时修理或更换。

4.袋装水泥仓库应按出厂日期先后按次序堆放整齐顺直,放置在钢、木平台上,台底必须通风防潮,其高度一般不超过10袋,四周不得紧靠墙壁(距离墙壁不少于80cm)。使用时应自上而下逐层取用。

5.钢筋或钢制品堆放应在有遮盖的场所,钢筋不得伸进道路之内。

6.堆放砂、石、泥土、煤渣等颗粒材料,禁止紧贴建筑物的墙壁。

7.堆放白灰场地不得靠近木电杆及易燃品,也不得用木质易燃品做周围挡板。

第4篇 材料堆放和仓贮:安全交底

1.各种易燃性材料应设材料场,对各种易燃性材料(如汽油、酒精、电石、氧气、酸液、松香水、各种油漆等)应设专用仓库并由有保管经验和了解该物品性质的人员负责管理,对有危险性或相互抵触的物品应分别存放。堆放场所禁止烟火和住宿。各类堆料场地应保持的距离参考下表:

类别

距离

类别

正在施工

的建筑物

工地办公室

硬工人宿舍

非易燃性

材料场地

易燃材料

贮存库场地

隅炉房、厨房、

用火作业区

木材成品、

半成品

模板场

草帘、芦席、

刨花、

废料堆

正在施工的建筑物

20

15

20

25

20

30

工地办公室及工人宿舍

20

5

6

20

15

15

30

非易燃性材料场地

15

6

6

15

15

10

20

非易燃性材料贮存库、场地

20

20

15

20

25

20

30

锅炉房、厨房、用火场地

25

15

15

25

25

30

木材成品、半成品模板场地

20

15

10

20

25

30

草帘、芦席、刨花、废料堆

30

30

20

30

30

30

2.杉条、术料、木制品应分别码垛平整,垛问应保持2m间距。杉垛两侧应有木桩固定。木料垛每高40cm应垫横术一层,堆码高度不应超过1 5m。

3.混凝土构件堆放安全要求:

(1)指挥人员应以色旗、手势、哨子等进行指挥。操作前应使全体人员统一熟悉指挥信号,指挥人应站在视线良好的位置上,但不得站在无护栏的墙头和吊物易碰触的位置上。

(2)操作人员必须戴安全帽,高处作业应配挂安全带或设安全护栏。工作前严禁饮酒,作业时严禁穿拖鞋、硬底鞋或易滑鞋操作。

(3)建筑物外围必须设置安全网或防护栏杆,操作人应避开物件吊运路线和物件悬空时的垂直下方,并不得用于抓住运行中的起重绳索和滑车。

(4)凡起重区均应按规定避开输电线路,或采取防护措施,并且应划出危险区域和设置警示标志.禁止非有关人员停留和通行。交通要道应设专人警戒。

(5)起重所用的材料、工具(如主拔杆、风缆、地锚、滑车、吊钩、钢丝绳、卷扬机和卡具等)应经常检查、保养和加油,发现不正常时,应及时修理或更换。

4.袋装水泥仓库应接出厂日期先后按次序堆放整齐顺直,放置在钢、木平台上,台底必须通风防潮。其高度一般不超过10袋,四周不得紧靠墙壁(距离墙壁不少于80cm)。使用时应自上而下逐层取用。

5.钢筋或钢制品堆放应在有遮盖的场所,钢筋不得伸进道路之内。

6.堆放砂、石、泥土、煤渣等颗粒材料,禁止紧贴建筑物的墙壁。

7.堆放白灰场地不得靠近术电杆及易燃品,也不得甩木质易燃品做周围挡板。

第5篇 材料堆放和仓贮:安全交底记录

安全技术交底记录编号

工程名称:___工程

施工单位:___建筑工程公司

交底提要:材料堆放和仓贮安全交底交底日期:_年_月_日

交底内容:材料堆放和仓贮安全交底

1.各种易燃性材料应设材料场,对各种易燃性材料(如汽油、酒精、电石、氧气、酸液、松香水、各种油漆等)应设专用仓库并由有保管经验和了解该物品性质的人员负责管理,对有危险性或相互抵触的物品应分别存放。堆放场所禁止烟火和住宿。各类堆料场地应保持的距离参考下表:

类别

距离

类别

正在施工

的建筑物

工地办

公室

硬工人

宿舍

非易燃性

材料场地

易燃材料

贮存库场地

隅炉房、

厨房、

用火作

业区

木材成品、

半成品

模板场

草帘、芦席、

刨花、

废料堆

正在施工的建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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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办公室及工人宿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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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易燃性材料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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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易燃性材料贮存库、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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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炉房、厨房、用火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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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材成品、半成品模板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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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帘、芦席、刨花、废料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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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杉条、术料、木制品应分别码垛平整,垛问应保持2m间距。杉垛两侧应有木桩固定。木料垛每高40cm应垫横术一层,堆码高度不应超过1 5m。

3.混凝土构件堆放安全要求:

(1)指挥人员应以色旗、手势、哨子等进行指挥。操作前应使全体人员统一熟悉指挥信号,指挥人应站在视线良好的位置上,但不得站在无护栏的墙头和吊物易碰触的位置上。

(2)操作人员必须戴安全帽,高处作业应配挂安全带或设安全护栏。工作前严禁饮酒,作业时严禁穿拖鞋、硬底鞋或易滑鞋操作。

(3)建筑物外围必须设置安全网或防护栏杆,操作人应避开物件吊运路线和物件悬空时的垂直下方,并不得用于抓住运行中的起重绳索和滑车。

(4)凡起重区均应按规定避开输电线路,或采取防护措施,并且应划出危险区域和设置警示标志.禁止非有关人员停留和通行。交通要道应设专人警戒。

(5)起重所用的材料、工具(如主拔杆、风缆、地锚、滑车、吊钩、钢丝绳、卷扬机和卡具等)应经常检查、保养和加油,发现不正常时,应及时修理或更换。

4.袋装水泥仓库应接出厂日期先后按次序堆放整齐顺直,放置在钢、木平台上,台底必须通风防潮。其高度一般不超过10袋,四周不得紧靠墙壁(距离墙壁不少于80cm)。使用时应自上而下逐层取用。

5.钢筋或钢制品堆放应在有遮盖的场所,钢筋不得伸进道路之内。

6.堆放砂、石、泥土、煤渣等颗粒材料,禁止紧贴建筑物的墙壁。

7.堆放白灰场地不得靠近术电杆及易燃品,也不得甩木质易燃品做周围挡板。

审核人___交底人___接受交底人___

本表由施工单位填写并保存(一式三份。接受交底人一份、交底人一份、安全员一份)。

堆放安全交底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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