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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基土石方安全交底4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查看人数:64

路基土石方安全交底

第1篇 路基土石方:安全交底

1、 土方开挖前,应对土质进行了解。开挖深度超过2米时,其边缘上面作业同样视为高处作业,施工人员必须戴安全帽,并要设置警示标志。

2、 在沟槽(坑)边缘1米以内不准推土或堆放物料;距沟槽(坑)边缘1~3米间堆土高度不得超过1.5米;距沟槽3~5米间堆土高度不得超过2.5米;停置车辆、设备、起重机械、振动机械不少于4米。

3、 在靠近高压线、电杆及脚手架边进行土方作业时要特别注意留够足够的安全距离。

4、 开挖土方时边坡要严格按照工程技术要求进行放坡。

5、 高陡坡作业时,要按照高处作业的要求做好安全防护措施,以防危石滚落对下方建(构)筑物造成损坏,或者伤及人、畜。

6、 高陡边坡土方开挖工作应与装运作业相互错开,严禁上、下双重作业。

7、 弃土下方和有滚石危急的区域,应设警示标志,安排专人进行防护,弃土过程中下方不得有人通过。清理路堑边坡上突出的块石和整修边坡时,应从上而下的顺序进行,坡面上的松动土、石块必须及时清除。坡面上的操作人员必须戴安全帽。严禁在危石下方作业、休息和存放机具。边坡上方有人工作时,边坡下方严禁站人。

8、 高边坡开挖作业时,作业人员要戴安全帽,并安排专职人员对上边坡进行监视,防止上部塌方和物体坠落。

9、 高边坡进行浆砌、干砌或其他作业时,施工队伍要安排专人查看边坡上的情况,以防止边坡上有异物坠落,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脚手架等设施按照高处作业进行搭设安装。

第2篇 路基土石方:施工安全交底

交底单位

安质环保部

编制时间

接收单位

交底主题

责任人

1、施工机械安全防护

施工机械安全防护一般规定:(1) 各种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都必须经过专业与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方准上岗。严禁无证人员操作。(2)各种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懂得所操作机械的性能、安全装置。熟悉安全操作规程,能排除一般故障和日常维护保养。(3)工作时,操作人员必须穿戴好防护用品,集中思想、服从指挥、谨慎操作,不得擅离职守或将机械随意交给他人操作。(4)交付现场使用的机械设备,必须性能良好,防护装置齐全,生产及安全所需备品配套,并经设备部门和现场负责人认可,方能使用。(5)起重机行驶与停置时,必须与沟渠、基坑、输电线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按计算)。(6)机械设备进入作业点,单位工程负责人应向操作人员进行作业任务和安全技术措施的详细交底。(7)、邻近既有线施工时,施工机械必须做到一机一人一防护,并且不得超过铁路界限。

2、路基施工机械安全操作要求

1)、履带起重机安全操作要求

(1)操作人员应参加现场班前施工交底会,熟悉现场环境和安全生产要求,多班作业时,做好交接班工作方可离岗。(2)上班前应检查机械安全防护装置和紧固情况,确保安全可靠。(3)起吊重物时,要平稳操作,防止机件遭受冲击,引起零件损坏。

2)轮胎起重机安全操作要求

(1)起重机作业时,支腿必须全部伸出,并铺平垫实。当回转动作时,应平稳地接合回转离合器,减小重物摆动。(2)负荷时严禁伸缩臂杆。起落臂杆时,应缓慢动作。

3)、挖掘机安全操作要求

(1) 施工前应做好地质、水文和地下设施的调查和勘察工作,并熟悉施工方案。(2)开挖作业应从上至下分层进行,禁止超越该机规定的作业高度。(3)挖掘机作业时,禁止铲斗从运土车辆驾驶室顶上越过。(4)挖掘机履带到工作面边缘,最少保持1m以上的安全距离。(5)挖掘机停置或下班后应离开工作面,斗子须落地放置。

4)、推土机安全操作要求

(1)行驶时,驾驶室外不得载人。(2)推土机在边坡推土时,刀片不得超过坡边,并在换好倒档后,才能提升刀片倒车。上下坡度不得超过35度。横坡行驶不得超过1度。(3)停止作业后,铲刀应落地放置。

5)、装载机安全操作要求

(1)装载机作业前,应做好各项检查和试车后,方可作业。(2)作业时机身周围及铲斗、动臂下方不得站人或走动。行驶时,驾驶室外严禁站人,下坡禁止脱档滑行,遇有坡道与急弯应低速行驶。(3)公路行驶时,应注意了望,低速前进,严格执行交通规则。(4)停置时应选择平地放置,并将铲斗落下。

6)、压路机安全操作要求

(1)作业前必须注意观察机械周围是否有人或其他障碍,缓慢起步。(2)两台以上压路机进行碾压作业或行驶时应保持3m以上距离。(3)压路机禁止在坡道上停车,必须停车时,应将制动器制动住,并楔紧滚轮。(4)在新开道路上碾压时,应从中间向两侧碾压,距路基边缘不少于0.5m,上坡时变速应在制动后进行,下坡时不得脱档滑行。(5)振动式压路机,必须在压路机行走后起振碾压,停振必须在压路机停车前进行,碾压松软地基时,应先在不振动情况下碾压1~2遍,然后再进行振碾。(6)作业结束后,应将机械停放在平坦坚实地面,并制动住,不得停放在土路边缘及斜坡等处。

7)、机动翻斗车安全操作要求

(1)在施工现场行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5km/h。(2)料斗必须安装预防意外自翻保险装置。(3)各种制动与灯光必须齐全有效。(4)方向器自由行程,必须调整到标准值且不大于10度。(5)卸料时应距坑边1m以上停车卸料,并设置挡墩。

8)焊机安全操作要求

(1)焊接设备在室外使用时,应搭设机棚,做到防雨防潮,保持通风干燥。(2)对焊机夹具应牢固,行程限位应可靠,保持冷却水系统正常工作。工作部位照明灯具应装有防溅防烫护罩。有气动、液压系统的对焊机,压力机构应动作灵活,气动液压系统应无泄漏,压力表灵敏可靠。(3)焊机作业场地周围10m内应无易燃易爆物品;乙炔发生器、氧气瓶和焊接间的距离不得小于5m。不够时应采取隔离措施。(4)用电安全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防护规定”执行。

9)发电机安全操作要求

(1) 发电机安装时,应平稳牢固,室外操作时,应搭设机棚,并保持通风良好。(2) 附近不得放置油料或其它易燃物品,并应设置消防器村,如有火情,应先切断电源并立即扑救。(3) 发电机的联接件应牢固可靠,转动部位应有防护装置,输出线路应绝缘良好,各仪表指示清晰。(4) 运转时,操作人员不得离开机械,发现异常立即停机,查明原因,故障排除后,方可继续工作。(5) 严禁带电作业,检修电气设备前,必须切断电源,并挂醒目警示牌,并派专人监护。10)、现场临时用电一般规定

(1)必须建立健全电气安全管理制度和各级岗位责任制,应加强施工现场的各类电气设备和线路管理。技术部门和安全部门负责监督检查。现场的值班与维修电工应负责管辖各自职责范围内的电气设备及线路的正常运行。(2) 对施工用电总容量在50kw以上或有特殊用电要求的工程项目,应进行专项用电设计。对于50kw以下现场也应有用电方案。编制的设计方案,须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方可实施,安装完毕后,应由工程施工和动力设备部门验收签字。并送安全部门备案,方可设入使用。(3) 用电设计方案基本内容如下:①主要电气设备的名称、型号、功率和平面布置;②确定电源进线,变(配)电室、总配电箱、分配电箱的位置及线路走向;③进行总用电负荷计算;④绘制相应的现场用电平面图,立面图和接线系统图;⑤选择变压器、导线截面以及控制、保护器件的规格;⑥制定现场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4) 临时用电工程中,线路与设备安装、维修,必须由持证电工完成,电工等级应同工程技术要求相适应。(5) 对于施工现场的电气设施必须达到以下要求:①凡是能触及或接近带电体的地方,均应采取可靠绝缘与屏护等措施或保证安全距离;②各类导线的选型,应严格保证规定的安全载流量,安装、敷设应保证安全;③所有电气设备的工作性能和绝缘强度应处于完好状态,且在漏电电流动作保护器的保护范围内;④所有电气设备都应有过载和短路保护,对于垂直运输机械还应有上、下限位,零位起动等安全联锁装置;⑤起重机械的照明回路应接在起重机总电源开关的外侧,并单独防护,在总开关切断电源时,照明不应断电;⑥现场重要(或危险)部位,应有醒目的电气安全标志。(6) 施工现场必须建立健全以下电气安全制度:①各类电气设备、设施安全技术操作规程;②电气安全值班制和交接班制;③电气设备、线路的检查、维修、保养记录制度;④各类电气事故的预防及处理办法;⑤考核及奖惩规定。(7) 施工现场不得带电作业。(8) 发生电气事故,必须按“三不放过”的原则认真查处,并立即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及时按事故报告规程上报。

11)配电箱安全要求

(1)施工现场配电系统应设置室内总配电屏和分配电箱或室外总配电箱和分配电箱分级供电,各级配电装置的容量应与实际负载匹配。动力、照明应分别设置。(2) 配电箱、开关箱制作安装应满足下列要求:①配电箱采用铁板或其他防火绝缘材料制作,做到通风、散热、防雨、防火;②箱内各种电器,应安装在金属或其他绝缘板上(非木质板),并紧固于箱内。金属底板应与箱体作电气连接;③正常不带电箱体金属外壳,底座等必须接零(地),且通过专用端子连接,并与保护零线接线端子板分设。各电气连接线应采用绝缘导线,接头可靠,不得外露;④进、出线必须采用橡皮绝缘电缆,进、出线口应设在箱体的下端面,并加保护圈。进(出)线应做好防水弯,不得承受外力。(3) 总配电箱电器额定值、动作整定值,应与分路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动作整定值相适应。并装设总自动开关、漏电保护器和分路自动开关。(4) 各级配电箱中使用的各种电气元件和漏电保护器应符合国标质量要求。(5) 各级配电箱中的漏电保护器,应合理布置,起到分级、分段保护作用。(6) 漏电保护器应严格按产品说明书使用,并定期进行试验和作好运行记录。对闲置已久和连续使用一个月以上的,应检查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7) 安装电流型低压触电保安器应符合下列要求:①触电保安器应完好无损,动作灵敏可靠,并应根据实际负荷电流的大小来合理选用;②被保护的线路和电气设备应绝缘良好,触电保安器的电流标位应正确选择;③穿过触电保安器的导线,应绞合在一起,用纱带或胶布包好,并放在中心。触保器前后200mm范围内集束不应散开;④触电保安器应远离交流电磁场,如变压器,电流互感器、电动机等,与这配用的交流接触器安装距离应在400mm以外;⑤通过触电保安器后的零线,不得重复接地,仅允许做工作零线,被保护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宜采用保护接地;⑥若采用保护接零,其保护零线应从触电保安器开关前出引。(8) 每台用电设备应有专用的开关,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严禁一闸多用。(9)手动开关电器只准用于直接控制照明电路和容量小于3kw的动力电路。各级配箱应明确专人负责、做好定期检查、维修和清洁工作。(10) 配电箱进行检查、维修时,必须将与前一级相对应的电源开关切断,并悬挂醒目“停电检修”标志牌。

12)、施工现场照明安全要求

(1)现场的照明线路,必须采用软质橡皮护套线,并配有漏电保护器保护。灯具的金属外壳应接地(零)保护。(2) 照明灯的相线应经开关控制,不得将相线直接引入。(3) 移动式碘钨灯的金属支架应有可靠接地(零),灯具距地高度不得低于2.5m。(4) 高压镝灯安装支架应坚固可靠,并要有防雨措施。

交底人签名

接收交底人签名

日 期

日 期

第3篇 路基土石方施工安全交底

交底单位

安质环保部

编制时间

接收单位

交底主题

责任人

1、施工机械安全防护

施工机械安全防护一般规定:(1) 各种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都必须经过专业与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方准上岗。严禁无证人员操作。(2)各种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懂得所操作机械的性能、安全装置。熟悉安全操作规程,能排除一般故障和日常维护保养。(3)工作时,操作人员必须穿戴好防护用品,集中思想、服从指挥、谨慎操作,不得擅离职守或将机械随意交给他人操作。(4)交付现场使用的机械设备,必须性能良好,防护装置齐全,生产及安全所需备品配套,并经设备部门和现场负责人认可,方能使用。(5)起重机行驶与停置时,必须与沟渠、基坑、输电线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按计算)。(6)机械设备进入作业点,单位工程负责人应向操作人员进行作业任务和安全技术措施的详细交底。(7)、邻近既有线施工时,施工机械必须做到一机一人一防护,并且不得超过铁路界限。

2、路基施工机械安全操作要求

1)、履带起重机安全操作要求

(1)操作人员应参加现场班前施工交底会,熟悉现场环境和安全生产要求,多班作业时,做好交接班工作方可离岗。(2)上班前应检查机械安全防护装置和紧固情况,确保安全可靠。(3)起吊重物时,要平稳操作,防止机件遭受冲击,引起零件损坏。

2)轮胎起重机安全操作要求

(1)起重机作业时,支腿必须全部伸出,并铺平垫实。当回转动作时,应平稳地接合回转离合器,减小重物摆动。(2)负荷时严禁伸缩臂杆。起落臂杆时,应缓慢动作。

3)、挖掘机安全操作要求

(1) 施工前应做好地质、水文和地下设施的调查和勘察工作,并熟悉施工方案。(2)开挖作业应从上至下分层进行,禁止超越该机规定的作业高度。(3)挖掘机作业时,禁止铲斗从运土车辆驾驶室顶上越过。(4)挖掘机履带到工作面边缘,最少保持1m以上的安全距离。(5)挖掘机停置或下班后应离开工作面,斗子须落地放置。

4)、推土机安全操作要求

(1)行驶时,驾驶室外不得载人。(2)推土机在边坡推土时,刀片不得超过坡边,并在换好倒档后,才能提升刀片倒车。上下坡度不得超过35度。横坡行驶不得超过1度。(3)停止作业后,铲刀应落地放置。

5)、装载机安全操作要求

(1)装载机作业前,应做好各项检查和试车后,方可作业。(2)作业时机身周围及铲斗、动臂下方不得站人或走动。行驶时,驾驶室外严禁站人,下坡禁止脱档滑行,遇有坡道与急弯应低速行驶。(3)公路行驶时,应注意了望,低速前进,严格执行交通规则。(4)停置时应选择平地放置,并将铲斗落下。

6)、压路机安全操作要求

(1)作业前必须注意观察机械周围是否有人或其他障碍,缓慢起步。(2)两台以上压路机进行碾压作业或行驶时应保持3m以上距离。(3)压路机禁止在坡道上停车,必须停车时,应将制动器制动住,并楔紧滚轮。(4)在新开道路上碾压时,应从中间向两侧碾压,距路基边缘不少于0.5m,上坡时变速应在制动后进行,下坡时不得脱档滑行。(5)振动式压路机,必须在压路机行走后起振碾压,停振必须在压路机停车前进行,碾压松软地基时,应先在不振动情况下碾压1~2遍,然后再进行振碾。(6)作业结束后,应将机械停放在平坦坚实地面,并制动住,不得停放在土路边缘及斜坡等处。

7)、机动翻斗车安全操作要求

(1)在施工现场行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5km/h。(2)料斗必须安装预防意外自翻保险装置。(3)各种制动与灯光必须齐全有效。(4)方向器自由行程,必须调整到标准值且不大于10度。(5)卸料时应距坑边1m以上停车卸料,并设置挡墩。

8)焊机安全操作要求

(1)焊接设备在室外使用时,应搭设机棚,做到防雨防潮,保持通风干燥。(2)对焊机夹具应牢固,行程限位应可靠,保持冷却水系统正常工作。工作部位照明灯具应装有防溅防烫护罩。有气动、液压系统的对焊机,压力机构应动作灵活,气动液压系统应无泄漏,压力表灵敏可靠。(3)焊机作业场地周围10m内应无易燃易爆物品;乙炔发生器、氧气瓶和焊接间的距离不得小于5m。不够时应采取隔离措施。(4)用电安全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防护规定”执行。

9)发电机安全操作要求

(1) 发电机安装时,应平稳牢固,室外操作时,应搭设机棚,并保持通风良好。(2) 附近不得放置油料或其它易燃物品,并应设置消防器村,如有火情,应先切断电源并立即扑救。(3) 发电机的联接件应牢固可靠,转动部位应有防护装置,输出线路应绝缘良好,各仪表指示清晰。(4) 运转时,操作人员不得离开机械,发现异常立即停机,查明原因,故障排除后,方可继续工作。(5) 严禁带电作业,检修电气设备前,必须切断电源,并挂醒目警示牌,并派专人监护。10)、现场临时用电一般规定

(1)必须建立健全电气安全管理制度和各级岗位责任制,应加强施工现场的各类电气设备和线路管理。技术部门和安全部门负责监督检查。现场的值班与维修电工应负责管辖各自职责范围内的电气设备及线路的正常运行。(2) 对施工用电总容量在50kw以上或有特殊用电要求的工程项目,应进行专项用电设计。对于50kw以下现场也应有用电方案。编制的设计方案,须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方可实施,安装完毕后,应由工程施工和动力设备部门验收签字。并送安全部门备案,方可设入使用。(3) 用电设计方案基本内容如下:①主要电气设备的名称、型号、功率和平面布置;②确定电源进线,变(配)电室、总配电箱、分配电箱的位置及线路走向;③进行总用电负荷计算;④绘制相应的现场用电平面图,立面图和接线系统图;⑤选择变压器、导线截面以及控制、保护器件的规格;⑥制定现场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4) 临时用电工程中,线路与设备安装、维修,必须由持证电工完成,电工等级应同工程技术要求相适应。(5) 对于施工现场的电气设施必须达到以下要求:①凡是能触及或接近带电体的地方,均应采取可靠绝缘与屏护等措施或保证安全距离;②各类导线的选型,应严格保证规定的安全载流量,安装、敷设应保证安全;③所有电气设备的工作性能和绝缘强度应处于完好状态,且在漏电电流动作保护器的保护范围内;④所有电气设备都应有过载和短路保护,对于垂直运输机械还应有上、下限位,零位起动等安全联锁装置;⑤起重机械的照明回路应接在起重机总电源开关的外侧,并单独防护,在总开关切断电源时,照明不应断电;⑥现场重要(或危险)部位,应有醒目的电气安全标志。(6) 施工现场必须建立健全以下电气安全制度:①各类电气设备、设施安全技术操作规程;②电气安全值班制和交接班制;③电气设备、线路的检查、维修、保养记录制度;④各类电气事故的预防及处理办法;⑤考核及奖惩规定。(7) 施工现场不得带电作业。(8) 发生电气事故,必须按“三不放过”的原则认真查处,并立即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及时按事故报告规程上报。

11)配电箱安全要求

(1)施工现场配电系统应设置室内总配电屏和分配电箱或室外总配电箱和分配电箱分级供电,各级配电装置的容量应与实际负载匹配。动力、照明应分别设置。(2) 配电箱、开关箱制作安装应满足下列要求:①配电箱采用铁板或其他防火绝缘材料制作,做到通风、散热、防雨、防火;②箱内各种电器,应安装在金属或其他绝缘板上(非木质板),并紧固于箱内。金属底板应与箱体作电气连接;③正常不带电箱体金属外壳,底座等必须接零(地),且通过专用端子连接,并与保护零线接线端子板分设。各电气连接线应采用绝缘导线,接头可靠,不得外露;④进、出线必须采用橡皮绝缘电缆,进、出线口应设在箱体的下端面,并加保护圈。进(出)线应做好防水弯,不得承受外力。(3) 总配电箱电器额定值、动作整定值,应与分路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动作整定值相适应。并装设总自动开关、漏电保护器和分路自动开关。(4) 各级配电箱中使用的各种电气元件和漏电保护器应符合国标质量要求。(5) 各级配电箱中的漏电保护器,应合理布置,起到分级、分段保护作用。(6) 漏电保护器应严格按产品说明书使用,并定期进行试验和作好运行记录。对闲置已久和连续使用一个月以上的,应检查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7) 安装电流型低压触电保安器应符合下列要求:①触电保安器应完好无损,动作灵敏可靠,并应根据实际负荷电流的大小来合理选用;②被保护的线路和电气设备应绝缘良好,触电保安器的电流标位应正确选择;③穿过触电保安器的导线,应绞合在一起,用纱带或胶布包好,并放在中心。触保器前后200mm范围内集束不应散开;④触电保安器应远离交流电磁场,如变压器,电流互感器、电动机等,与这配用的交流接触器安装距离应在400mm以外;⑤通过触电保安器后的零线,不得重复接地,仅允许做工作零线,被保护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宜采用保护接地;⑥若采用保护接零,其保护零线应从触电保安器开关前出引。(8) 每台用电设备应有专用的开关,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严禁一闸多用。(9)手动开关电器只准用于直接控制照明电路和容量小于3kw的动力电路。各级配箱应明确专人负责、做好定期检查、维修和清洁工作。(10) 配电箱进行检查、维修时,必须将与前一级相对应的电源开关切断,并悬挂醒目“停电检修”标志牌。

12)、施工现场照明安全要求

(1)现场的照明线路,必须采用软质橡皮护套线,并配有漏电保护器保护。灯具的金属外壳应接地(零)保护。(2) 照明灯的相线应经开关控制,不得将相线直接引入。(3) 移动式碘钨灯的金属支架应有可靠接地(零),灯具距地高度不得低于2.5m。(4) 高压镝灯安装支架应坚固可靠,并要有防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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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交底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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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篇 路基土石方安全交底

1、 土方开挖前,应对土质进行了解。开挖深度超过2米时,其边缘上面作业同样视为高处作业,施工人员必须戴安全帽,并要设置警示标志。

2、 在沟槽(坑)边缘1米以内不准推土或堆放物料;距沟槽(坑)边缘1~3米间堆土高度不得超过1.5米;距沟槽3~5米间堆土高度不得超过2.5米;停置车辆、设备、起重机械、振动机械不少于4米。

3、 在靠近高压线、电杆及脚手架边进行土方作业时要特别注意留够足够的安全距离。

4、 开挖土方时边坡要严格按照工程技术要求进行放坡。

5、 高陡坡作业时,要按照高处作业的要求做好安全防护措施,以防危石滚落对下方建(构)筑物造成损坏,或者伤及人、畜。

6、 高陡边坡土方开挖工作应与装运作业相互错开,严禁上、下双重作业。

7、 弃土下方和有滚石危急的区域,应设警示标志,安排专人进行防护,弃土过程中下方不得有人通过。清理路堑边坡上突出的块石和整修边坡时,应从上而下的顺序进行,坡面上的松动土、石块必须及时清除。坡面上的操作人员必须戴安全帽。严禁在危石下方作业、休息和存放机具。边坡上方有人工作时,边坡下方严禁站人。

8、 高边坡开挖作业时,作业人员要戴安全帽,并安排专职人员对上边坡进行监视,防止上部塌方和物体坠落。

9、 高边坡进行浆砌、干砌或其他作业时,施工队伍要安排专人查看边坡上的情况,以防止边坡上有异物坠落,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脚手架等设施按照高处作业进行搭设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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