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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桩安全操作4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查看人数:37

孔桩安全操作

第1篇 钻孔桩机安全操作技术交底

施工单位:广东先达电业股份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梅州220千伏叶塘(神光山)变电站工程(含对侧更换备自投工程和扩建间隔)分部分项

工程

主控楼地基与基础工种桩机工
1、钻孔桩机操作工、指挥、电工、焊工、机修工等配套齐全,持证上岗,进入现场必须遵守发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十大纪律,戴安全帽,穿胶水鞋。

2、施工场地坡度不大于1%,地耐力不小于83kpa(0.85kgf/cm2)的要求平整实,并配备足够的排水设备和设置沉浆池。

3、安装前应按作业方案和对照钻机说明书的要求,详细检查各部件、零配件齐全合格。不合格或变形、锈蚀的零配件不准使用。

4、安装钻机应放置坚实平稳,钻杆的中心线偏斜应小于全高的1%,10m以上的钻杆不得在地面上接好后一次吊起安装。

5、电源线路、电箱接线正确,绝缘可靠,接地牢固,触电保护器灵敏有效,电源容量和导线载面符合钻机说明书和安全用电规范的要求。

6、汽车式钻孔机应先架好支腿,将轮胎支起,并采用自动微调或线锤调整挺杆,保持垂直。

7、钻机应装有钻深限位的报警装置。

8、作业前将操纵杆放在空档位置,启动后应先空运转试验,检查仪表、温度、音响、制动等各项工作正常后,方可作业。

9、钻孔时应对准桩位,先使钻杆向下,钻头接触地面,再开动钻杆转动,不得晃动钻杆。

10、钻机发出下钻限位报警信号时,应停钻,将钻杆稍稍提升,待解除报警信号后,方可继续下钻。

11、如遇卡钻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停止下钻,未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前,不准强行启动。

12、钻孔过程中,如遇机架摇晃、移动、偏斜或钻头内发出有节秦的响声时,应立即停钻,经处理后,方可继续施钻。

13、短螺旋钻孔机也必须按作业方案规定,向孔位较远处甩土,不得在孔位边上甩土。

14、扩孔作业中,要严格控制泥浆护壁配比,防止塌孔。扩孔达到设计要求的孔位时,应停止扩削,并拢扩孔刀管,稍松数圈,使管内存土全部输送到地面,才可停钻。严禁有手清除螺旋片上的泥土。

15、钻孔中,发现紧固螺栓松时,应立即停机,重新紧固后方可继续作业。

16、钻孔作业中,应有专人负责电缆,如遇停电,应将各控制器放置零位,切断电源,将钻头接触地面。

17、成孔后,必须将孔口加盖保护或浇筑混凝土,附近不准堆放重物和材料。

18、严禁在高低压架空电线下方钻孔,移动钻机、钻杆时必须保持与高压电线的安全距离不小于6m。

19、运输淤泥泥浆的汽车,车箱封闭严密,不漏浆掉土污染道路,按指定地点倾倒,并严格遵守交通安全规则。

20、泥浆泵的安装和使用,应符合三相五线制的要求,接地可靠,触电保护器灵敏有效。

21、作业后,应清洗钻杆和螺旋片上的泥土、泥浆。

22、下班时,应将钻头下降接触地面,各部制动住,操纵杆放到空档位置,拉闸切断电源,锁好开关锁。

23、遇大雨、大雾和六级以上大风,应停止钻桩作业,当风力超过六级或台风警报时,应将机架放倒在地面上。暴风雨后,必须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4、现场补充交底内容:

交底人签字:

日期:

接受人(全员)签字:

注:本交底一式三份,班组、交底人、资料保管员各一份。

第2篇 人工挖孔桩爆破作业安全操作技术交底

一、 施工准备

1、 施工前由技术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逐孔全面检查各项施工准备工作,逐级进行技术、安全交底和安全教育,使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在思想上、组织上、操作上得到落实。

2、 爆破作业人员必须受过爆破技术训练,熟悉爆破器材性能和安全规则,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方可参加爆破工作。

3、 将进行爆破施工的桩孔严密覆盖,严格控制飞石、孔桩爆破开挖,严格按爆破设计和《爆破安全规程》操作施工。加强爆破震动监测,根据监测和地质情况及时调整爆破参数,保证爆破安全。

4、 爆破必须按总工审批的爆破设计书或爆破说明书进行。并征得当地公安部门同意。

二、 爆破器材的接收

1、 各工区爆破器材由民爆公司配送到施工现场,交付危爆物品临时存放点。

2、 从各工区临时存放点往施工现场人力徒步运送爆炸器材,总重量不得超过24kg。炸药、雷管、导爆索严禁一人同时携带。

3、 禁止未经允许并与爆破工作无关的人员携带或储藏爆炸器材。

4、 装卸爆炸器材时,要轻拿轻放,不准投掷;在搬动时,禁止肩扛,拖拉与滚动。

5、 到施工现场后,禁止将雷管与炸药或导爆索存放在一起。

三、 爆破方法

人工挖孔桩爆破采用电力起爆法。

(1) 同一爆破网络的电雷管,应为同厂同型号同批产品,电雷管的电阻值相差不得超过0.3~0.8欧姆。

(2) 使用前每个电雷管必须导通并测试电阻值。

(3) 网络采用串联连接。

(4) 不得采用裸线。

(5) 与起爆电源联接前,必须测出全线路的总电阻,总电阻必须与计算相符,否则必须检查。

(6) 每一连接点必须联结牢固,绝缘良好。

(7) 必须听从指挥员的口令,才能将主线与起爆电源联接。

四、 爆破基本规定及注意事项

1、 爆破作业地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禁止进行爆破工作。

(1) 有冒顶或边坡滑落危险;

(2) 支护规定与支护说明书的规定有较大出入或工作面支护损坏;

(3) 通道不安全或通道阻塞;

(4) 爆破参数或施工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

(5) 距工作面20m内风流中有沼气含量达到或超过1%,或有沼气突出征兆;

(6) 工作面有涌水危险或炮眼温度异常;

(7) 危及设备或建筑物安全,无有效防护措施;

(8) 危险区边界上未设警戒;

(9) 光线不足或无照明;

(10) 未严格按本规程要求做好准备工作。

2、 禁止爆破器材加工和爆破作业人员穿化纤服。

3、 使用电雷管时,严禁使用电视转播器、遥控器、无线对讲机,严禁在高压线区作业,特别不能使用手机,不能留长发,不得在雷雨天气作业。

4、 装药工作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 装药前对药壶和炮孔进行清理和验收;

(2) 使用木质炮棍装药;

(3) 深孔装药出现堵塞时,在未装入雷管等敏感爆破器材前,应采取木质长杆处理;

(4) 禁止烟火,禁止用明火照明;

(5) 禁止使用冻结的或解冻不完全的硝化甘油炸药;

5、 填塞工作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 装药后必须保证填塞质量,深孔或浅眼爆破禁止使用无填塞爆破;

(2) 禁止使用石块和易燃材料填塞炮孔;

(3) 填塞要十分小心,不得破坏起爆线路;

(4) 禁止捣固直接接触药包的填塞材料或用填塞材料冲击起爆药包;

(5) 禁止在深孔装入起爆药包后直接用木楔填塞。

6、 禁止拔出或硬拉起爆药包或药柱中的导爆管或电雷管脚线。

7、 炮响后,不少于15分钟(经过通风吹散炮烟后),才准爆破工作人员进入爆破作业地点。

8、 地下爆破作业点的有毒气体的浓度不得超过规定范围,工作面的气体含量每月测定一次,药量增加或更换炸药,在爆破前后要进行气体测定。

9、 严禁在残眼上打孔。

10、 爆破警戒与信号:

(1) 爆破前,必须确定危险区的边界,并设置明显的标志。

(2) 地面爆破应在危险区的边界设置岗哨,地下爆破应在有关的通道上设置岗哨。并挂上相应的标志。

(3) 爆破前必须同时发出音响和视觉信号。第一次信号——预告信号。向危险区边界派出警戒人员。第二次信号——起爆信号。根据这个信号准许爆破员起爆。第三次信号——解除警戒信号。未发出解除警戒信号前,不准任何人进入危险区。

11、 爆破后的安全检查和处理:

(1) 爆破后,爆破员检查有无冒顶、危石、支护破坏和盲炮等现象。

(2) 只有确认爆破地点安全后,经当班爆破班长同意,方准人员进入爆破地点。

(3) 每次爆破后,爆破员认真填写爆破记录。

12、 盲炮处理:

(1) 发现盲炮,应立即报告并及时处理。否则应在附近设明显标志,采取安全措施;

(2) 难处理的盲炮,应派有经验的爆破员处理。

(3) 处理盲炮时,无关人员不准在场,应在危险区边界设警戒;

(4) 禁止拉出或掏出起爆药包;

(5) 每次处理盲炮必须由处理者填写登记卡片。

13、 裸露爆破的盲炮,允许用手小心地去掉封泥,重新安置新的起爆药包,加上封泥起爆。

14、 处理浅眼爆破的盲炮可采用下列方法:

(1) 经检查确认炮孔的起爆线路完好时,可重新起爆;

(2) 打平行眼装药爆破,平行眼距盲炮孔口不得小于0.3m;

(3) 用木质的工具,轻轻地将炮眼内大部分填塞物掏出,用聚能药包诱爆;

(4) 盲炮应在当班处理,当班不能处理或未处理完毕,应在现场交接由,下一班处理。

15、 处理深孔盲炮可采用下列方法:

(1) 爆破网路未受破坏且最小抵抗线无变化可重新起爆;

(2) 在距盲炮孔口不小于10倍炮孔直径处另打平行孔装药起爆,爆破参数另行确定;

(3) 所用炸药为非抗水硝铵类炸药且孔壁完好者,向孔内灌水,使之失效后进一步处理。

16、未经事宜按《爆破安全规程》操作施工。

第3篇 人工挖孔桩爆破作业-安全操作技术交底

一、 施工准备

1、 施工前由技术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逐孔全面检查各项施工准备工作,逐级进行技术、安全交底和安全教育,使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在思想上、组织上、操作上得到落实。

2、 爆破作业人员必须受过爆破技术训练,熟悉爆破器材性能和安全规则,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方可参加爆破工作。

3、 将进行爆破施工的桩孔严密覆盖,严格控制飞石、孔桩爆破开挖,严格按爆破设计和《爆破安全规程》操作施工。加强爆破震动监测,根据监测和地质情况及时调整爆破参数,保证爆破安全。

4、 爆破必须按总工审批的爆破设计书或爆破说明书进行。并征得当地公安部门同意。

二、 爆破器材的接收

1、 各工区爆破器材由民爆公司配送到施工现场,交付危爆物品临时存放点。

2、 从各工区临时存放点往施工现场人力徒步运送爆炸器材,总重量不得超过24kg。炸药、雷管、导爆索严禁一人同时携带。

3、 禁止未经允许并与爆破工作无关的人员携带或储藏爆炸器材。

4、 装卸爆炸器材时,要轻拿轻放,不准投掷;在搬动时,禁止肩扛,拖拉与滚动。

5、 到施工现场后,禁止将雷管与炸药或导爆索存放在一起。

三、 爆破方法

人工挖孔桩爆破采用电力起爆法。

(1) 同一爆破网络的电雷管,应为同厂同型号同批产品,电雷管的电阻值相差不得超过0.3~0.8欧姆。

(2) 使用前每个电雷管必须导通并测试电阻值。

(3) 网络采用串联连接。

(4) 不得采用裸线。

(5) 与起爆电源联接前,必须测出全线路的总电阻,总电阻必须与计算相符,否则必须检查。

(6) 每一连接点必须联结牢固,绝缘良好。

(7) 必须听从指挥员的口令,才能将主线与起爆电源联接。

四、 爆破基本规定及注意事项

1、 爆破作业地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禁止进行爆破工作。

(1) 有冒顶或边坡滑落危险;

(2) 支护规定与支护说明书的规定有较大出入或工作面支护损坏;

(3) 通道不安全或通道阻塞;

(4) 爆破参数或施工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

(5) 距工作面20m内风流中有沼气含量达到或超过1%,或有沼气突出征兆;

(6) 工作面有涌水危险或炮眼温度异常;

(7) 危及设备或建筑物安全,无有效防护措施;

(8) 危险区边界上未设警戒;

(9) 光线不足或无照明;

(10) 未严格按本规程要求做好准备工作。

2、 禁止爆破器材加工和爆破作业人员穿化纤服。

3、 使用电雷管时,严禁使用电视转播器、遥控器、无线对讲机,严禁在高压线区作业,特别不能使用手机,不能留长发,不得在雷雨天气作业。

4、 装药工作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 装药前对药壶和炮孔进行清理和验收;

(2) 使用木质炮棍装药;

(3) 深孔装药出现堵塞时,在未装入雷管等敏感爆破器材前,应采取木质长杆处理;

(4) 禁止烟火,禁止用明火照明;

(5) 禁止使用冻结的或解冻不完全的硝化甘油炸药;

5、 填塞工作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 装药后必须保证填塞质量,深孔或浅眼爆破禁止使用无填塞爆破;

(2) 禁止使用石块和易燃材料填塞炮孔;

(3) 填塞要十分小心,不得破坏起爆线路;

(4) 禁止捣固直接接触药包的填塞材料或用填塞材料冲击起爆药包;

(5) 禁止在深孔装入起爆药包后直接用木楔填塞。

6、 禁止拔出或硬拉起爆药包或药柱中的导爆管或电雷管脚线。

7、 炮响后,不少于15分钟(经过通风吹散炮烟后),才准爆破工作人员进入爆破作业地点。

8、 地下爆破作业点的有毒气体的浓度不得超过规定范围,工作面的气体含量每月测定一次,药量增加或更换炸药,在爆破前后要进行气体测定。

9、 严禁在残眼上打孔。

10、 爆破警戒与信号:

(1) 爆破前,必须确定危险区的边界,并设置明显的标志。

(2) 地面爆破应在危险区的边界设置岗哨,地下爆破应在有关的通道上设置岗哨。并挂上相应的标志。

(3) 爆破前必须同时发出音响和视觉信号。第一次信号——预告信号。向危险区边界派出警戒人员。第二次信号——起爆信号。根据这个信号准许爆破员起爆。第三次信号——解除警戒信号。未发出解除警戒信号前,不准任何人进入危险区。

11、 爆破后的安全检查和处理:

(1) 爆破后,爆破员检查有无冒顶、危石、支护破坏和盲炮等现象。

(2) 只有确认爆破地点安全后,经当班爆破班长同意,方准人员进入爆破地点。

(3) 每次爆破后,爆破员认真填写爆破记录。

12、 盲炮处理:

(1) 发现盲炮,应立即报告并及时处理。否则应在附近设明显标志,采取安全措施;

(2) 难处理的盲炮,应派有经验的爆破员处理。

(3) 处理盲炮时,无关人员不准在场,应在危险区边界设警戒;

(4) 禁止拉出或掏出起爆药包;

(5) 每次处理盲炮必须由处理者填写登记卡片。

13、 裸露爆破的盲炮,允许用手小心地去掉封泥,重新安置新的起爆药包,加上封泥起爆。

14、 处理浅眼爆破的盲炮可采用下列方法:

(1) 经检查确认炮孔的起爆线路完好时,可重新起爆;

(2) 打平行眼装药爆破,平行眼距盲炮孔口不得小于0.3m;

(3) 用木质的工具,轻轻地将炮眼内大部分填塞物掏出,用聚能药包诱爆;

(4) 盲炮应在当班处理,当班不能处理或未处理完毕,应在现场交接由,下一班处理。

15、 处理深孔盲炮可采用下列方法:

(1) 爆破网路未受破坏且最小抵抗线无变化可重新起爆;

(2) 在距盲炮孔口不小于10倍炮孔直径处另打平行孔装药起爆,爆破参数另行确定;

(3) 所用炸药为非抗水硝铵类炸药且孔壁完好者,向孔内灌水,使之失效后进一步处理。

16、未经事宜按《爆破安全规程》操作施工。

第4篇 钻孔桩机:安全操作技术交底

施工单位:广东先达电业股份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

梅州220千伏叶塘(神光山)变电站工程(含对侧更换备自投工程和扩建间隔)

分部分项

工程

主控楼地基与基础

工种

桩机工

1、钻孔桩机操作工、指挥、电工、焊工、机修工等配套齐全,持证上岗,进入现场必须遵守发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十大纪律,戴安全帽,穿胶水鞋。

2、施工场地坡度不大于1%,地耐力不小于83kpa(0.85kgf/cm2)的要求平整实,并配备足够的排水设备和设置沉浆池。

3、安装前应按作业方案和对照钻机说明书的要求,详细检查各部件、零配件齐全合格。不合格或变形、锈蚀的零配件不准使用。

4、安装钻机应放置坚实平稳,钻杆的中心线偏斜应小于全高的1%,10m以上的钻杆不得在地面上接好后一次吊起安装。

5、电源线路、电箱接线正确,绝缘可靠,接地牢固,触电保护器灵敏有效,电源容量和导线载面符合钻机说明书和安全用电规范的要求。

6、汽车式钻孔机应先架好支腿,将轮胎支起,并采用自动微调或线锤调整挺杆,保持垂直。

7、钻机应装有钻深限位的报警装置。

8、作业前将操纵杆放在空档位置,启动后应先空运转试验,检查仪表、温度、音响、制动等各项工作正常后,方可作业。

9、钻孔时应对准桩位,先使钻杆向下,钻头接触地面,再开动钻杆转动,不得晃动钻杆。

10、钻机发出下钻限位报警信号时,应停钻,将钻杆稍稍提升,待解除报警信号后,方可继续下钻。

11、如遇卡钻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停止下钻,未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前,不准强行启动。

12、钻孔过程中,如遇机架摇晃、移动、偏斜或钻头内发出有节秦的响声时,应立即停钻,经处理后,方可继续施钻。

13、短螺旋钻孔机也必须按作业方案规定,向孔位较远处甩土,不得在孔位边上甩土。

14、扩孔作业中,要严格控制泥浆护壁配比,防止塌孔。扩孔达到设计要求的孔位时,应停止扩削,并拢扩孔刀管,稍松数圈,使管内存土全部输送到地面,才可停钻。严禁有手清除螺旋片上的泥土。

15、钻孔中,发现紧固螺栓松时,应立即停机,重新紧固后方可继续作业。

16、钻孔作业中,应有专人负责电缆,如遇停电,应将各控制器放置零位,切断电源,将钻头接触地面。

17、成孔后,必须将孔口加盖保护或浇筑混凝土,附近不准堆放重物和材料。

18、严禁在高低压架空电线下方钻孔,移动钻机、钻杆时必须保持与高压电线的安全距离不小于6m。

19、运输淤泥泥浆的汽车,车箱封闭严密,不漏浆掉土污染道路,按指定地点倾倒,并严格遵守交通安全规则。

20、泥浆泵的安装和使用,应符合三相五线制的要求,接地可靠,触电保护器灵敏有效。

21、作业后,应清洗钻杆和螺旋片上的泥土、泥浆。

22、下班时,应将钻头下降接触地面,各部制动住,操纵杆放到空档位置,拉闸切断电源,锁好开关锁。

23、遇大雨、大雾和六级以上大风,应停止钻桩作业,当风力超过六级或台风警报时,应将机架放倒在地面上。暴风雨后,必须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4、现场补充交底内容:

交底人签字:

日期:

接受人(全员)签字:

注:本交底一式三份,班组、交底人、资料保管员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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