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喷水灭火维护管理标准怎么写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是现代建筑中不可或缺的安全设施,它的有效运行对保障生命财产安全至关重要。然而,只有定期的维护和管理才能确保其在紧急情况下发挥应有的作用。以下是一些关于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维护管理标准,这些标准旨在为管理者提供指导,帮助他们确保系统的稳定运行。
管理标准规范
1. 定期检查:系统应每月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包括检查水源、泵房设备、报警装置、管道及阀门的状态,确保无泄漏、堵塞等问题。
2. 功能测试: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功能测试,如模拟火灾启动系统,检查喷头、报警阀、压力开关等是否正常工作。
3. 水质监测:对于储水设备,应每季度检测水质,防止腐蚀和生物生长影响系统性能。
4. 记录与报告:每次检查和测试的结果应详细记录,并定期向相关管理部门报告。
5. 培训与教育:所有相关人员应接受定期培训,了解系统操作和应急处理流程。
6. 维修与更新:及时修复发现的问题,必要时进行系统升级或更换过期设备。
管理标准有哪些
预防性维护计划
系统功能验证程序
水质管理和防腐措施
人员培训和知识更新
故障记录与追踪
合规性审查
注意事项
在执行这些管理标准时,应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1. 维护工作需由专业人员进行,避免因操作不当导致的系统损坏。
2. 系统的任何改动都应遵循相关法规,确保符合当地的消防规定。
3. 紧急联系方式应保持最新,以便在需要时能迅速响应。
书写格式
书写自动喷水灭火维护管理标准时,应遵循以下格式:
1. 标题明确,涵盖主题内容。
2. 内容结构层次分明,每个部分有清晰的标题。
3. 使用专业术语,但避免过于复杂,保证易读性。
4. 描述详尽,但避免冗余,确保信息的有效传递。
5. 包含实际操作步骤和预期结果,便于实施。
6. 结尾提供专业建议,增强权威性。
通过遵循上述管理标准和书写格式,可以确保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有效维护,从而提高其在紧急情况下的可靠性。作为管理者,理解和执行这些规范至关重要,因为它们直接关系到建筑的安全环境。
自动喷水灭火维护管理标准范文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我省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维护管理,确保其完好有效,依据国家、省现行的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及相关消防技术标准,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 管理责任
1、设置在建筑内部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日常维护管理由建筑产权单位负责,当建筑使用权转让时,建筑产权单位应当与该建筑使用单位明确其日常管理责任。有两个以上产权单位和使用单位的建筑物,各产权单位、使用单位应当签订《消防安全责任状》,明确系统的管理责任,统一制定系统的维护管理制度,并委托物业管理机构或共同设立机构统一管理。
2、设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管理单位应当明确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建立完善维护管理制度,定期组织对系统进行维护保养。
3、单位每年应委托具有维护保养资格的企业对系统进行检测、维护,确保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正常运行。
第三条 系统维护管理要求
1、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使用单位应由经过专门培训的人员负责系统的管理操作和维护,维护管理人员应熟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原理、性能和操作维护规程。
2、单位应建立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故障报告和故障消除的登记制度。发生故障应当及时组织修复。因故障、维修等原因,需要暂时停用系统的,应当经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批准,系统停用时间超过24小时的,在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批准的同时,应当报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备案,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安全。
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投入使用后应保证其处于正常运行或准工作状态,不得擅自断电停运或长期带故障运行。
4、设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年度检测报告或联动检查记录应在每年年底前,报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备案。
第四条 系统设施、设备要求
1、消防水池水位及消防用水不被他用的设施、补水设施应正常;防冻措施应完好。
2、消防水箱水位及消防用水不被他用的设施应正常;消防出水管上的止回阀关闭时应严密;防冻措施应完好。
3、稳压泵、增压泵及气压水罐 进出口阀门应常开;启动运行应正常;启泵与停泵压力应符合设定值;压力表显示应正常。
4、喷淋泵应有注明系统名称和编号的标志牌;进出口阀门应常开,标志牌应正确; 压力表、试水阀及防超压装置等均应正常;启动运行应正常,应有向消防控制设备反馈水泵状态的信号。
5、水泵控制柜应注明所属系统及编号的标志;按钮、指示灯及仪表应正常,应能按钮启停每台水泵;主泵不能正常投入运行时,应自动切换启动备用泵。
6、水泵接合器应有注明所属系统和区域的标志牌;控制阀应常开,且启闭灵活;单向阀安装方向应正确,止回阀应严密关闭;防冻措施应完好。
7、报警阀组应有注明系统名称和保护区域的标志牌,压力表显示应符合设定值;控制阀应全部开启,并用锁具固定手轮,启闭标志应明显;采用信号阀时,反馈信号应正确;报警阀等组件应灵敏可靠;压力开关动作应向消防控制设备反馈信号。
8、水流指示器应有明显标志;信号阀应全开,并应反馈启闭信号;水流指示器的启动与复位应灵敏可靠,并同时反馈信号。
9、喷头设置应符合设计选型;闭式喷头玻璃泡色标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有变形和附着物、悬挂物。
10、末端试水装置应按孔口出流的方式要求设置,阀门、试验孔口、压力表和排水漏斗、排水管应正常。
11、消防控制室应能显示系统的手动、自动工作状态及故障状态。应能显示喷淋泵电源的工作状态;应能显示系统的喷淋泵的启、停状态和故障状态,显示水流指示器、信号阀、报警阀、压力开关等设备的正常工作状态、动作状态、消防水箱、水池液位、管网压力报警等信息。消防控制室应能自动和手动控制喷淋泵的启、停,并能接收和显示消防水泵的反馈信号。
第五条 系统外观检查
管理维护人员应每日对系统进行外观检查。检查内容包括:
1、消防供水设施:查看消防水池外观,消防水箱外观,喷淋泵及控制柜工作状态,稳压泵、增压泵、气压水罐工作状态,水泵接合器外观、标识,管网控制阀门启闭状态,泵房工作环境;查看消防水池水位及消防用水不被他用的设施; 查看补水设施;查看防冻设施。查看消防水箱水位及消防用水不被他用的设施;消防水泵启动后,查看水位是否上升;查看防冻设施。查看稳压泵、增压泵及气压水罐进出口阀门开启程度;核对启泵与停泵压力,查看运行情况。
2、喷淋泵:查看水泵和阀门的标志;转动阀门手轮,检查阀门状态; 在泵房控制柜处启动水泵,查看运行情况; 在消防控制室启动水泵,查看运行及反馈信号。
3、水泵控制柜:查看仪表、指示灯、控制按钮和标识;模拟主泵故障,查看自动切换启动备用泵情况,同时查看仪表及指示灯显示。
4、水泵接合器:查看标志牌、止回阀;转动手轮查看控制阀及泄水阀;查看防冻措施;用消防车等加压设施供水时,查看系统压力变化。
5、报警阀组:查看外观、标志牌、压力表;查看控制阀,查看锁具或信号阀及其反馈信号;查看通往水力警铃的阀门是否开启;打开试验阀,查看压力开关、水力警铃动作情况及反馈信号;恢复正常状态。
第六条 系统功能检查试验
1、喷淋泵应每月启动运转一次,内燃机驱动的消防水泵应每周启动运转一次。当喷淋泵为自动控制启动时,应每月模拟自动控制的条件启动运转一次。电磁阀应每月检查并应作启动试验,动作失常时应及时更换。
2、每月应对喷头进行一次外观检查,发现有不正常的喷头应及时更换。
3、每两个月应利用末端试水装置对水流指示器进行动作试验。
4、报警阀功能试验:每个季度应至少对报警阀功能进行一次试验。操作步骤、方法:一是查看报警阀阀前、阀后压力表显示压力是否一致,通向水力警铃的阀门是否常开,试水阀处有无排水设施。二是开启报警阀试水阀门,查看延时器是否排水,观察水力警铃、压力开关是否及时动作,喷淋泵能否及时启动,控制室消防控制设备是否发出声、光报警信号,并显示各部位动作状态。测试各部位动作时间。用秒表测试水力警铃、压力开关报警时间。测试标准要求:一是报警阀阀前、阀后压力表显示压力应一致且能满足系统最不利点处工作压力要求,通向水力警铃的阀门应处于常开状态,试水阀处应有良好的排水设施。二是开启报警阀试水阀门,延时器应自动排水,在系统排水90s内水力警铃应发出连续报警信号,压力开关应接通电路报警,并连锁启动喷淋泵。控制室消防控制设备应发出声、光报警信号并有各部位动作信号显示。
5、末端试水装置设置检查:操作步骤、方法:检查末端试水装置和试水阀设置是否符合标准要求。检查标准要求:每个报警阀组控制的最不利点喷头处,应设末端试水装置,其它防火分区、楼层均应设25mm的试水阀;试水装置应有试水阀、压力表以及试水接头,末端试水装置和试水阀应便于操作,且应有足够排水能力的排水设施,其出水应采取孔口出流的方式排入排水管道。
6、消防水泵房现场启动喷淋泵试验:每个季度应至少进行一次如下检查和试验。操作步骤、方法:一是查看消防水泵房是否设置通讯、火灾应急照明设备,喷淋泵控制开关是否设置在自动状态。二是在消防泵房水泵控制柜上手动操作喷淋泵启、停按钮,观察喷淋泵动作情况和控制室消防控制设备信号显示情况,用秒表测试喷淋泵启动运行时间。检查标准要求:一是消防水泵房应设置火灾应急照明设备,设置与消防控制室直接联络的通讯设备,喷淋水泵控制柜的转换开关应设置在自动状态。二是喷淋泵启、停功能正常,应在60s内投入正常运行,并向控制室消防控制设备反馈其动作信号。
7、控制室远程启动喷淋泵试验。每个季度应至少进行一次如下检查和试验。操作步骤、方法:在控制室消防控制设备和手动直接控制装置上分别手动操作喷淋启、停按钮,观察喷淋泵动作情况及消防控制设备启动的信号显示情况,用秒表测试喷淋泵启动运行时间。检查标准要求:喷淋泵启、停功能正常,应在60s内投入正常运行,消防控制设备应能接收并显示水泵的动作信号。
8、末端试水联动功能试验。每个季度应至少进行一次如下检查和试验。操作步骤、方法:在系统最末端试水装置处打开试验阀,自水流出90s内,观察水力警铃是否报警,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是否动作,喷淋泵是否启动,控制室消防控制设备是否发出声、光报警信号并有各部位动作信号显示。用秒表测试各部位动作时间。测试标准要求:在末端试水装置处放水,自水流出90s内,水流指示器、报警阀、压力开关、水力警铃、喷淋泵应及时动作并发出相应的信号,控制室消防控制设备应接收发出的声、光报警信号并有各部位动作信号显示。
9、稳压系统功能试验。每个季度应至少进行一次如下检查和试验。操作步骤、方法:模拟稳压泵设计启动的上限压力和下限压力,观察电接点压力表到下限压力值时,稳压泵能否立即启动;到上限压力值时,稳压泵能否停止运行。测试标准:当系统低于设计最低压力时,稳压泵应立即启动,当达到系统设计压力时,稳压泵应自动停止运行。
第七条 系统维护要求
1、每年应对水源的供水能力进行一次测定;消防水池、消防水箱及消防气压给水设备应每月检查一次,并应检查其消防储备水位及消防气压给水设备的气体压力。
2、消防水池、消防水箱及消防气压给水设备内的水应根据当地环境、气候条件不定期更换。
3、寒冷季节,消防储水设备的任何部位均不得结冰。每天应检查设置水设备的房间,保持室温不低于50c。
4、每两年应对消防储水设备进行检查,修补缺损和重新油漆。
5、钢板消防水箱和消防气压给水设备的玻璃水位计,两端的角阀在不进行水位观察时应关闭。
6、系统上所有的控制阀门均应采用铅封或锁链固定在开启或固定的状态。每月应对铅封、锁链进行一次检查,当有破坏或损坏时应及时修理更换。
7、各种不同规格的喷头均应有一定数量的备用品,其数量不应小于安装总数的1%,且每种备用喷头不应少于10只。
8、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发生故障,需停水进行修理前,应向主管值班人员报告,取得维护负责人的同意,并临场监督,加强防范措施后方能动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