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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费用开支标准管理办法
《 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
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财务管理,控制费用开支,本着精打细算、勤俭节约、有利工作的原则,
根据国家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办法。
第二章费用开支计划
第二条各部门必须在每月20日前根据下月工作计划制定本单位费用开支计划,由财务部
汇总、 审核,报主管付总经理、总监,审核,经总经理办公会议批准,即为公司下月的费用开支计划,并下达各部门费用开支指标。
第三条公司同时授予主管副总经理、总监对计划内费用开支的审批权限。
第四条公司费用开支计划留有弹性,超费用计划10%内总经理批准,超费用计划10%以上董事长批准。
第三章审批权限及程序
第五条凡公司费用开支计划内审批程序为
经办人申请 部门经理审查确认财务部门审核 总经理
或授权主管副总、总监审批。
第六条凡公司计划外开支,一律由部门负责人申报,经主管副总、总监审核,报董事长批。
准。
第四章行政费用管理
第七条办公用品及低值易耗品采购报销手续
1.行政部根据计划统一采购、验收、入库, 根据发票、入库单报销。
2.各部门急需或特殊的办公用品,经批准,可自行购买:
a. 单价在50元以下,或总价在200元以下,行政管理员核准行政部经理批准;
b. 单价在50元以上,或总价在200元以上,行政管理员核准主管副总批准。购买后,提交发票、实物,经行政部办公用品保管员办理验收、入库手续,财务凭《入库单》和发票经部门负责人审核、总经理批准办理报销手续。
3.原则上不报销办公用品之装卸费用。
4.500元以上的物品列入固定资产管理,固定资产采购由使用部门申报计划,主管副总、总监审核,经总经理办公会议批准。
第八条车辆使用费报销
1.车辆使用费包括汽油费、维修费、路桥费、泊车费、驾驶员补贴。
2.行政部在掌握车辆维护、用车、油耗情况基础上,制定当月车辆费用开支计划。
3.油费报销,需由驾驶员在发票背面注明行车起始路程,由行政部根据里程表、耗油标准、加油时间、数量、用车记录复核,经行政部经理签字验核。
4.路桥费、洗车费由驾驶员根据情况报销,由行政部根据派车记录复核,经行政部经理签字验核。
5.车辆维修前须提出书面报告,说明原因和预计费用,报销时在发票上列明详细费用清单,由行政部根据车辆维修情况复核,经行政部经理签字验核。
6.驾驶员行车补助按加班标准计算,每月在工资中列支发放。
第九条应酬招待开支报销
1. 根据公司核准的接待标准。
2. 应酬应事先申请并得到批准。
3. 原则上不允许先斩后奏,因特殊原因无法事先办理的,事后须及时报告有关领导。
4. 应酬一般在定点酒店、宾馆进行。一般在签单卡签字后按月结算,不得擅自在它处或用现金结算。
第五章 费用开支标准
第十条 差旅费
第2篇 物业管理公司费用收取标准
物业管理公司费用收取标准
1.0入伙时须缴以下费用:
1.1预收一个月的服务费:相当于一个月的管理服务费及空调运行费。
1.2首期管理费(含空调运行费):首期管理费以天为单位进行核算、收费(以30天为一个月的基数,若在20日(含20日)以后入伙的业户,除缴纳当月剩余天数的管理服务费外,还应预收下个月管理服务费为首期管理费)。
1.3预收水电费:rmb10元/m2。
1.4代购业主室内灭火器:按消防规定办(每100m2配备4kg灭火器二具),其中4kg价格为140元/具,2kg价格为90元/具(注:为保证灭火器配备数量足够,面积小的单元尽量使用2kg灭火器,面积大的单元使用4kg灭火器)。
2.0装修时须缴以下费用:
2.1装修按金:rmb40元/m2。
2.2装修垃圾材料清运费:rmb18元/m2(注:装修工期为二个月;超过二个月须缴纳延期装修垃圾材料清运费,延期装修垃圾材料清运费为rmb18元/m2/二个月)。
2.3施工单位人员办证费:rmb5元/人。
2.4装修电费:按当月实收电费单价为准。
2.5装修水费:rmb2.88元/吨,用水排污费:rmb0.7元/吨,合计:rmb3.58元/吨
2.6代购灭火器:按消防规定办(每100m2配备4kg灭火器二具),其中4kg价格为140元/具,2kg价格为90元/具(注:为保证灭火器配备数量足够,面积小的单元尽量使用2kg灭火器,面积大的单元使用4kg灭火器)。
3.0日常管理收费标准
3.1管理费标准:
1)a座写字楼:24.50元/m2_月(其中:管理服务费19.30元/m2_月,中央空调维护费2.40元/m2_月、中央空调水、电费2.80元/m2_月);
2)b座写字楼:34.14元/m2_月(其中:管理服务费19.30元/m2_月, 中央空调维护费2.40元m2_月,中央空调水、电费12.44元/m2_月);
3)裙楼商场41.00 m2_月(其中:管理服务费35.00元/m2_月,中央空调维护费2.40元/m2_月,中央空调水、电费24.48元/m2_月,合计后暂按67%计)。
3.2水电费:
1)电费(每月计算一次):当月电价=(∑当月电费-∑力率调整费)/ ∑平期电量
2)水费:rmb2.88元/吨;
3)排污费:rmb0.7元/吨;
4)水费、排污费合计:rmb3.58元/吨;
5) 特种行业(洗车场、歌舞厅、夜总会、桑拿浴室和外轮用水)用水3.50元/
第3篇 加油站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使用管理办法
危险品生产与储存企业以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标准平均逐月提取:
(一)营业收入不超过1000万元的,按照4%提取;
(二)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按照2%提取;
(三)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至10亿元的部分,按照0.5%提取;
(四)营业收入超过10亿元的部分,按照0.2%提取。
第二十条 危险品生产与储存企业安全费用应当按照以下范围使用:
(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包括车间、库房、罐区等作业场所的监控、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设施设备支出;
(二)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
(三)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
(四)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支出;
(五)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
(六)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七)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
(八)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
(九)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第4篇 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
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财务管理,控制费用开支,本着精打细算、勤俭节约、有利工作的原则,
根据国家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办法。
第二章费用开支计划
第二条各部门必须在每月20日前根据下月工作计划制定本单位费用开支计划,由财务部
汇总、 审核,报主管付总经理、总监,审核,经总经理办公会议批准,即为公司下月的费用开支计划,并下达各部门费用开支指标。
第三条公司同时授予主管副总经理、总监对计划内费用开支的审批权限。
第四条公司费用开支计划留有弹性,超费用计划10%内总经理批准,超费用计划10%以上董事长批准。
第三章审批权限及程序
第五条凡公司费用开支计划内审批程序为
经办人申请 部门经理审查确认财务部门审核 总经理
或授权主管副总、总监审批。
第六条凡公司计划外开支,一律由部门负责人申报,经主管副总、总监审核,报董事长批。
准。
第四章行政费用管理
第七条办公用品及低值易耗品采购报销手续
1. 行政部根据计划统一采购、验收、入库, 根据发票、入库单报销。
2. 各部门急需或特殊的办公用品,经批准,可自行购买:
a. 单价在50元以下,或总价在200元以下,行政管理员核准行政部经理批准;
b. 单价在50元以上,或总价在200元以上,行政管理员核准主管副总批准。购买后,提交发票、实物,经行政部办公用品保管员办理验收、入库手续,财务凭《入库单》和发票经部门负责人审核、总经理批准办理报销手续。
3.原则上不报销办公用品之装卸费用。
4.500元以上的物品列入固定资产管理,固定资产采购由使用部门申报计划,主管副总、总监审核,经总经理办公会议批准。
第八条车辆使用费报销
1. 车辆使用费包括汽油费、维修费、路桥费、泊车费、驾驶员补贴。
2. 行政部在掌握车辆维护、用车、油耗情况基础上,制定当月车辆费用开支计划。
3. 油费报销,需由驾驶员在发票背面注明行车起始路程,由行政部根据里程表、耗油标准、加油时间、数量、用车记录复核,经行政部经理签字验核。
4. 路桥费、洗车费由驾驶员根据情况报销,由行政部根据派车记录复核,经行政部经理签字验核。
5. 车辆维修前须提出书面报告,说明原因和预计费用,报销时在发票上列明详细费用清单,由行政部根据车辆维修情况复核,经行政部经理签字验核。
6.驾驶员行车补助按加班标准计算,每月在工资中列支发放。
第九条应酬招待开支报销
1. 根据公司核准的接待标准。
2. 应酬应事先申请并得到批准。
3. 原则上不允许先斩后奏,因特殊原因无法事先办理的,事后须及时报告有关领导。
4. 应酬一般在定点酒店、宾馆进行。一般在签单卡签字后按月结算,不得擅自在它处或用现金结算。
第五章 费用开支标准
第十条 差旅费收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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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篇 加油站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及使用管理办法
危险品生产与储存企业以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标准平均逐月提取:
(一)营业收入不超过1000万元的,按照4%提取;
(二)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按照2%提取;
(三)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至10亿元的部分,按照0.5%提取;
(四)营业收入超过10亿元的部分,按照0.2%提取。
第二十条 危险品生产与储存企业安全费用应当按照以下范围使用:
(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包括车间、库房、罐区等作业场所的监控、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设施设备支出;
(二)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
(三)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
(四)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支出;
(五)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
(六)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七)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
(八)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
(九)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