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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全县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领导的讲话
同志们:
刚才,喜然局长总结回顾了20**年全县环境保护工作,部署了今年的工作任务,我完全赞同,请各乡镇和有关部门按照要求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分析形势,找准问题,切实增强做好环保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20**年,是“xx”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新《环保法》实施的第一年。全县各乡镇党委政府及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关于环保工作的决策部署,不断加大环境保护和监管力度,强力推进环境整治、污染减排、农村环保、生态创建等重点工作,圆满完成了各项环保目标任务,城乡环境质量得到进一步提高。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的结果,是各有关部门、乡镇、企业密切配合的结果,是全县环保干部职工群策群力、共同奋斗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县政府向战斗在一线的环保工作者和所有关心支持环保事业的朋友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我县环境形势将面临更加严峻的挑战。境内水体还未达到功能区划定要求,煤矿废水、重金属、土壤污染、危险废物和化学品污染问题尚未得到有效解决,一些企业偷排超排的现象依然存在,环境执法监管能力有待加强,执法水平有待提高。对此,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逐步予以解决。
二、明确目标,突出重点,奋力推动环保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强化污染减排,腾出总量指标,保障发展需求
要按照“减存量、控增量、挖潜力”的思路,打好污染减排攻坚战,确保完成目标任务。一是责任要到位。各乡镇(街道)、部门、企业要各司其职,分解任务,落实责任,确保完成年度环境质量目标和各项环保工作(项目),严防发生责任性突发环境污染事件,保障群众环境安全。二是减排要到位。要做好环评审批,严格环境准入;要优化产业空间布局,促使产业向园区集聚,完成减排任务。要继续抓好结构减排、工程减排、管理减排各项措施的落实,严格执行产业政策和落后产能淘汰计划,凡列入计划的必须不折不扣地关停;凡列入减排责任书的减排项目必须按时限要求建成投运;凡列入国控的重点排污企业必须确保治污设施全天候正常运行。三是管理要到位。做好削减工作的“两个挂钩”:削减任务完成情况与建设项目审批挂钩,对超过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生态破坏严重或者尚未完成生态恢复任务的乡镇和企业,要暂停审批新增污染物排放总量和对生态有较大影响的建设项目;削减任务完成情况与限期治理挂钩。对没有完成治理任务的企业,实行限期治理,治理期间限产限排。四是考核要到位。对因工作不力、没有按期完成削减任务、被区域限批的,要坚决兑现“一票否决”。对减排工作进展缓慢、问题突出、影响全县减排进度的单位和企业,依程度分别采取预警、通报批评、约谈、问责等措施。
(二)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
环境影响评价是从源头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控制闸”,是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发展的“调节器”。要严格环境准入,严防部分企业利用产业转移的机会,将国家已经明令淘汰的产业转移在我县建设,真正从源头上把好污染排放关口。凡是未依法经县环境保护部门审批、不符合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建设项目,发改部门不得审批或核准立项;国土部门不得批准土地和发放采矿许可证;规划部门不得发放规划选址意见书;建设部门不得发放施工许可证和进行竣工验收;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不得发放安全生产许可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得办理工商登记;电力部门不得供电;金融部门不得给予贷款。在强化规划环评约束性的同时,我们要全力支持重点项目建设。要逐步建立健全规划环评和项目环评的联动机制,简化规划内建设项目的环评内容,开通绿色通道,实行打捆审批,提高审批效率,促使项目早日开工建设。对县确定的重大项目,要提前介入,全程跟踪服务,推动项目落地建设。
(三)着力改善环境质量,服务群众环境需求
要坚持环保惠民的理念,围绕群众最为关注的饮用水安全、空气质量、重金属和危险废物、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重点环境问题,切实抓好污染防治。一要强力推进水污染治理。要强化沿江(河)企业污染治理工作,各企业要加大水污染治理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强自行监管和监测;要加快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步伐,进一步完善配套管网建设,取缔排污口,提高污水收集处理率;要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尽快完成日供水一千吨或服务人口一万人以上的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对供水人口小于一千人的饮用水水源,要划定保护范围,要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边界设立明确的地理界标和明显的警示标志。对可能影响农村饮用水水源环境安全的化工、造纸、冶炼、制药等重点行业、重点污染源,要加强执法监管和风险防范,避免突发环境事件影响水源安全。二要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通过严格管理建筑工地、渣土运输、道路清扫、绿化洒水降尘、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等措施深化城市扬尘污染治理,逐步改善空气环境质量,确保环境空气质量不低于国家二级标准。三要加大固体废物处理力度。各有关部门、企业要认真研究固废综合利用办法,对存在环境风险的尾矿库认真排查,消除环境隐患;要加强对危险废物的监管,尤其是对医疗废物的管理,要确保医疗废物全部无害化处置。要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严厉查处和打击危险废物的非法转移行为,对构成环境违法的,一律移交司法部门处理。四要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积极开展农村环境集中连片整治工作,扎实推进农村畜禽养殖污染集中整治,切实抓好以生态区、环境优美乡(镇)为载体的生态建设与保护工作。认真抓好农村的饮用水源保护、生活污水治理、生活垃圾治理、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四个方面的环境问题。通过整治,实现农村集雨区范围内的村庄饮用水卫生合格率≥95%,生活污水处理率≥70%,生活垃圾定点存放清运率≥10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80%,禽畜粪便综合利用率≥80%。今年将首批完成3个街道办事处、火厂坪镇、佘田桥镇等11个乡镇的30个行政村的环境综合整治任务。
(四)突出抓好环保基础能力建设。
一是要提升环保队伍能力建设。环保队伍建设是抓好环境保护工作的基础。要加大各类环保专业技术人员的引进、培养和选拔力度,鼓励广大干部职工自学业务知识;根据省环保厅要求,制定我县环保工作人员大规模培训方案和计划,力争2年内完成培训人员100%,领证率100%,20**年底前实现全员持证上岗。二是要充分发挥好现有的条件。要充分发挥环境监管和设备仪器的作用,提高环境监控、预警和社会服务水平。进一步规范应急预案备案档案管理工作,完善应急预案管理台账,建立应急预案备案的动态管理数据库。定期开展应急预案的演练,不断提高企业的环境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三是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要努力提高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自觉维护群众利益,建立健全制度机制,完善监督体系,促进权力规范干净运行。坚持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筑牢反腐拒变防线,增强抵御各种腐朽思想侵蚀的免疫力。
三、完善机制,形成合力,努力开创全县环保工作新局面
环境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惠及千家万户。各乡镇和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环保工作的领导,树立全县一盘棋的意识,相互配合,密切协作,共同抓好这项工作。具体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切实加强领导
环境保护工作实行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负直接责任,要定期研究本辖区内的环境保护工作,针对环境变化的新趋势,及时研究解决环保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特别是涉及部门多、影响范围广、攻坚难度大的问题,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落实。
(二)严格目标管理
各乡镇要对本辖区内的环境质量负责,层层建立环境目标责任制,将环境保护目标和措施纳入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建立环境指标完成情况考核制度。各乡镇及有关部门要按照环保主要任务、工作目标、完成时限的要求,逐项细化,抓好落实。
(三)加强协调配合
环保部门作为县环境保护的综合管理和执法部门,要牵头协调、积极作为、做好计划、端好盘子、抓好落实,特别要强化执法、严格监管,努力提高环保工作水平。全县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与环保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合力,真正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局面。各乡镇(街道)要认真做好环保站的人员配备工作,每个乡镇(街道)至少要配备1至2名专职环保工作人员,专门负责本区域内的环境问题,处理各种环境污染纠纷。
同志们,做好环境保护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使命光荣。我们要以对人民群众、对子孙后代高度负责的态度,以求真务实的作风,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努力开创全县环境保护工作新局面。
谢谢大家!
全县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领导的讲话
第2篇 全区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领导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区委、区政府召开全区创建国家生态区暨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国家、省、市环保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去年环保工作情况,安排部署今年环保工作目标、任务、措施,按照新的形势和有关政策要求,深入推进国家生态区创建工作。区四套班子主要领导亲自出席今天会议,充分体现了对环保和生态区创建工作的高度重视。会上,曹书记和李区长还将分别作重要讲话,请大家认真领会,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先讲四点意见。
一、充分肯定一年来环保工作取得的成绩
20**年,各地、各部门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环境保护工作部署,以服务发展大局为中心,以提升环境质量、保障群众环境权益为目标,扎实推进各项措施落实,较好地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环保和生态区创建工作走在了全市前列。
(一)全区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20**年,我区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级别达到和优于ⅱ级的天数为308天,占全年的89.8%,pm2.5测试自9—12月份的149天中,达标天数为125天。全年空气质量级别为ⅱ级,空气质量状况良好。全区监测水体水质状况总体保持稳定,地表水水质达到功能区要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到居民饮用水质要求。
(二)生态创建工作成效显著。经过全区上下共同努力,我区被命名为省级生态区称号,全区所有镇、街道、办事处成功通过国家级生态镇(办事处)命名,首度实现满堂红。目前,全区已创建成3个国家级生态村,18个省级生态村,131个市级生态村;创建绿色学校17所、绿色社区6个。
(三)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实现新突破。20**年全区共安排、完成21个减排工程,并顺利通过国家环保部核查。根据“xx”减排考核标准任务,我区已按序时进度完成“xx”总体目标计划节点。
(四)重点领域污染防治工作取得新进展。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对全区现有电力、钢铁、水泥企业实施脱硫、脱硝烟气提升改造工程,截止到20**年12月底,累计投资3.2亿元,新建或改造大气治理设施35台套,拆除禁燃区燃煤锅炉70台,建成3座可日供应220吨热水供应点,配套热水运输车辆6辆,实现市场化运营;新增 lng新技术环保车辆23辆,淘汰老旧车辆255辆;治理建筑工地52个,涉及施工单位38家,累计整治施工工地139万平方米;安装区域pm2.5空气自动监测设备,大气污染治理取得实质性进展。
(五)环境执法监管更加有力。先后组织开展“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等专项行动,共出动现场监察人员20xx余人次,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30余起,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27件,处罚金额160万元;对10余家存在环境安全隐患的企业下达了停产整治通知书;取缔56家“新五小”企业;对8家企业实施限产措施、对3家水泥粉磨站实施停产管控;对4家电厂实施燃煤硫份上限0.7%管控;对6家钢铁、焦化企业实施24小时环保监察人员驻厂监管。20**年受理信访投诉398件,处理率100%,满意率96%,比20xx年下降了21%,其中部级信访下降了57%。全区未发生重大环境信访案件,有效维护了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
二、清醒认识当前我区环保工作面临的形势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在全区生态环境保护的具体工作实践中仍存在着一些较为突出的矛盾和问题。
从大的层面上看,国家、省对环保工作越来越重视,习在今年全国“两会”上提出:“要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对破坏环境的行为不能手软,不能下不为例。”也多次对环保工作作出指示,话虽不多,但很重。这些都对环保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新《环保法》、《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的出台实施,既对环境违法行为加大了处罚力度,也对环保工作赋予了更大责任、提出了更高标准。此外,全社会对环境保护越来越关注、呼声越来越高,人民群众对清新空气、清澈水体、清洁土壤的需求十分迫切,环保工作的社会压力、舆论压力越来越大。
从我区实际来看,由于环境历史欠账较多、基础相对薄弱、产业结构依然偏重,环保工作还存在诸多薄弱环节,工作难度和压力不断增大。一是总量减排任务极为艰巨。电力、煤化工等高耗能产业快速发展,氮氧化物新增量急剧增加。部分企业主体责任意识较差,环保设施运行管理水平较低,新上项目“三同时”制度落实不到位,违法排污现象突出。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和运行资金不足,建设滞后,运行不稳定。二是全区重大环境事件呈现多发趋势,社会影响也逐渐增大。有些地方对群众反映的突出环境问题解决不及时、措施不得力、服务不周到,加之部分企业批建不符、未批先建,已经成为诱发群体性事件的因素。近期环保部华东督查中心明察暗访,上报环保部的5家重点污染企业中,徐州占了4家,而我区就占了3家。上述企业近日将提交部长办公会研究处理,可以想象环保工作的压力相当大。三是环境保护基础能力薄弱。区级环境监察设备陈旧、不足,环保专业人才严重匮乏,乡镇基层环保没有专业人员,现代化手段欠缺,环境监管难度不断增大,环保队伍能力建设仍需进一步加强,区域环境安全形势紧迫。
面对环保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新任务,我们必须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紧迫意识,持续加大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工作力度,着力解决影响环境质量和环境安全的突出问题,让群众切实看到环境治理的新成效,切身感受到环境改善的新面貌。
三、努力推动新一年环保工作迈上新台阶
20**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新修订《环境保护法》实施之年,是全面完成“xx”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20**年全区环保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落实区委、区政府工作要点和国家省市环保大会重要部署,坚持环保优先、生态立区,坚持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坚持资源开发可持续、生态环境可持续,深化环保领域改革,加强环境法治建设,全面完成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和“xx”目标任务,进一步改善全区生态环境质量,促进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不折不扣地完成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20**年确定的年度减排任务是:全区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总量(含工业、生活、农业)分别控制在0.92万吨、0.07万吨以内;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1.43万吨、2.69万吨以内。即:20**年净削减氨氮36吨、二氧化硫4861.55吨、氮氧化物1037.34吨。重点实施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任务29个,其中水主要污染物减排重点项目3个、农业源畜禽养殖治理项目14个、大气主要污染物减排重点项目12个。同时,强化总量减排绩效考核和问责制,对减排工作问题突出的区域和企业,实施环保“一票否决”责任追究。
(二)集中力量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全面开展全区环境保护大检查,按照“全覆盖、零容忍、明责任、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全面深入排查环境风险隐患,摸清排污单位底数和环境管理薄弱环节。对辖区各类有废水、废气、危险废物产生的工业企业,特别是火电、钢铁、水泥、化工、焦化、涉重金属等行业企业以及20**年确定的国控重点污染源企业进行全面大检查,摸清底数,逐一登记造册,实行一厂一档。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区政府《关于开展环境违法行为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切实加大对全区突出环境问题的整治和督查,特别是要高度重视环保部华东督查中心对我区重点企业督查工作情况的反馈意见,全面彻底查清辖区内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逐项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加大整改力度,确保行政处罚到位、整改落实到位、责任追究到位,全力确保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同时,从20**年元月1日起,按照新《环保法》规定,对新产生的环境违法行为,坚持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出现一起,查处一起;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
一是贯彻落实大气污染条例。全面推进《大气国十条》和《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继续推进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综合治理。大力实施“天更蓝”行动计划,成立区级空气质量提升专职机构,深入开展工业污染防治,实施重点区域燃煤锅炉改燃工作,规范尾气检测机构管理,全面治理整顿黄标车、无标车,加强秸秆禁烧管理,按照绿色环保施工要求,加强施工扬尘控制。
二是加强水污染防治。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即将出台的《水十条》。加强京杭运河、不老河、屯头河等河流水污染防治,开展对朝阳渠、西排洪道等城市水体污染治理;推进潘安湖、督公湖、凤鸣海等重点湖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积极开展饮用水源安全评估和综合整治,从严查处污染地下水行为,保障城乡饮水安全。同时,按照国家淮河流域水污染治理要求,全面启动各镇污水处理厂运行,加快推进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完善污水截污管网,实行“一企一管”。
三是积极推进土壤污染防治。落实国家即将出台的《土十条》,按照省市环保部门要求,全面推进土壤污染修复工作。
(四)强化环境监管执法。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全面实施新修订《环境保护法》,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56号)规定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依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加强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执法联动,综合采取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制生产、停产限产整治、行政拘留、移送司法机关、挂牌督办、公布“黑名单”等措施,集中查办一批典型环境违法案件,向全社会传递强力治污、重点治乱的国家意志和坚强决心,让违法者付出沉重代价。
二是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完善生态环境源头保护制度,进一步完善环境准入条件;坚持把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作为环评审批前置条件,严把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关,规范建设项目变更后的环评审批工作,强化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督促污水集中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对污染治理设施不到位的企业和地方,实施通报、督办。
三是加大《环境保护法》培训力度,尤其要加强对基层党政领导干部、部门负责同志、一线执法人员、企业负责人的培训,做到知法、敬法、守法、用法。
(五)加大生态和农村环境保护力度。加大生态红线保护区范围内污染源整治,严把建设项目审批关,严格执行“不得越红线一步”的铁律,使生态红线成为不可触碰的“高压线”。进一步加强生态红线保护区监督管理工作,开展生态红线保护区的划界和立标工作,结合贾汪实际,及时申请调整红线保护区。
扎实推进覆盖拉网式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充分利用国家、省补助资金,加大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截污管网建设和生活垃圾收集转运体系建设等,并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督查和绩效评估。通过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彻底解决农村地区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改善农村人居生态环境,缩小城乡差距,助推美丽乡村建设。
(六)广泛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以新《环保法》实施、6.5“环境日”为契机,以环保法规政策解读宣传、环保基本知识普及和环境违法行为的曝光为主要内容,开展形式多样的环保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网站、电视台等平台,加强与媒体和公众互动,及时回应热点问题;深化面向社会公众的环保宣传,开展生态文明和环保科普基层行活动。
深入推进环境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加大信息公开体系建设,完善信息公开制度,主动公开建设项目管理、重点污染源监管、环境监测等信息;实施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建立一整套企业信息公开和违法追究的制度,监督指导重点排污单位依法及时、如实公开基础信息和污染物排放、污染治理等信息;主动向社会通报环境状况、重要政策措施和突发环境事件及其应急处置信息,积极构建完善建立信息公开平台。
(七)全面加强环保能力建设。提高环境监管能力,建立全区污染源24小时监控平台,配合市环保局完成pm2.5空气自动监测系统建设,完善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做好空气质量预报和重污染天气预警准备工作;继续抓好减排监测体系建设考核达标工作;创新信访工作机制,切实解决信访突出问题。加强环境执法装备建设,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加大环境执法投入,完善移动执法设备,着力推进全区环境监察队伍标准化达标建设工作。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要求,在加强生产企业治污责任、属地党委政府监管责任的同时,进一步明确行业主管部门的污染防治和管理责任,形成各归其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齐抓共管格局。
四、集中精力推进国家生态区创建
按照新的创建要求,我区必须全面加快进度,确保今年创建成为国家生态区。围绕这一目标,要重点巩固提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全面完成镇级污水处理设施、标准化农贸市场、垃圾收运体系、医疗“两废”处置体系等“四项基础工程”,重点要建立健全污水处理设施、农村垃圾收运体系长效运营管理机制,确保有效运营、发挥效益。做到“三个确保”:一是确保建成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实现污水集中处理、达标排放;二是确保全面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大力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垃圾、畜禽粪便等污染治理及河道(沟塘)整治,切实加快规模化养殖场、散养密集区固体废物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是确保建立完善的镇级环保网络,确保每个镇设置环保办,有一名专职环保人员,每个行政村有一名环保联络员,推进环境监测、执法监管、污染减排、宣传教育等工作向农村延伸,全面提升农村环保工作水平。同时,区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分析创建指标体系,围绕承担的重点指标,认真评估、查找差距,加快提升、确保达标。区生态办要从现在着手,编制国家生态区的申报材料,时刻准备迎接国家生态区技术评估,确保通过国家生态区现场考核验收
同志们,环保工作关系民生,关系长治久安,关系子孙后代,责任重大,任务艰巨,使命光荣,让我们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变化变革、敢于担当、务求实效的精神,奋力开创我区国家生态区创建和环境保护工作新局面,为“迈上新台阶,建设新贾汪”做出贡献!
全区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领导的讲话
第3篇 全市环保工作会议上领导的讲话
同志们:
今年是“史上最严”的新《环境保护法》实施的第一年,环保问题是当今社会关注的焦点和热点,环保工作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刚才,国军同志认真总结了20**年环保工作情况,并对20**年工作作了安排部署。各县(市)区政府、市直有关单位及重点企业也向市政府递交了责任状。“责任状”就是“军令状”,请大家一定要高度重视,强化措施,认真落实到位。
总的来说,20**年环保工作成效十分明显。一是大环保工作格局已经形成。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均高度重视环保工作,并积极推动环保工作。市环保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开展多次现场督查并召开调度交办会推进重点环保工程,市人大就大气污染防治法进行了专项执法检查,市政协对环保工作开展专题调研,环保协会、环保志愿者、绿色卫士在积极行动。全市上下形成了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市场驱动、社会参与、齐抓共管的大环保工作格局。二是重点环保工程进展顺利。湘江保护和治理“一号重点工程”取得阶段性成效,流域内启动重点治理项目300余个,200余家畜禽规模养殖场退出,竹埠港与锰矿地区50余家污染企业全面关停。顺利完成省下达的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任务,大气污染治理进一步加强。农村环境整治深入推进,实事工程及生态创建工作圆满取得较好成效。三是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湘江湘潭段水质稳定达到三类以上水质,部分断面达到二类,总体质量为近年来最优,空气质量按新标准评价比20xx年上升14.2个百分点。
虽然我们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环保工作点多、面广、战线长,而且还有很多历史遗留问题亟待解决,下阶段工作任务还非常重,工作难度也很大,各级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提高认识,主动积极作为,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切实做好各项工作。
20**年,要坚持环保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损害担责的原则,切实加强环保工作,确保全市总体环境质量逐步好转,确保不发生较大以上环境事故。要重点做好四个方面工作:一是要重点治理重点流域。要围绕省委、省政府关于湘江“一号重点工程”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大力推进湘江污染治理工程建设,重点完成好产业结构调整、工业污染源治理、历史遗留污染治理等三大任务。二是要重点整治重点区域。对重要饮用水源保护地、重要自然生态保护区和污染严重的老工业基地,要实行重点保护、重点整治。要突出抓好竹埠港工业区、锰矿工业区、易俗河工业区、湘钢及周边地区和湘乡工业区的污染整治,加强城郊结合部、旅游区、重点湖库周边等农村重点地区的环境综合整治,努力做到多还旧账、不欠新账。三是要重点控制重点行业。对黑色金属冶炼、化工颜料皮革、锰制品、锌制品和电镀这五大主要重金属行业,要实行全行业排污总量控制,下决心淘汰一批落后的生产设备和工艺,集中整治一批环保不达标企业,促进重点行业和产业整体优化升级。四是要加快推进环保产业发展。要重点围绕水、大气、固废处理、污染场地修复、重金属污染治理等方面,加快技术创新步伐,努力攻克一批环保关键技术、核心技术和共性技术,研发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环保技术和装备。要以湘潭经开区、高新区等工业园区为重点平台,建设国家级生态工业园和节能环保产业示范基地。要着力建设湘潭节能环保产业技术孵化中心,重点培育集环境咨询、工程施工、装备制造、设施运营、科技创新等于一体的环境综合服务企业,提升全市环保产业的服务水平和核心竞争力,打造新的经济增长极。
在此基础上,要充分发挥环保监管执法、企业主体和社会舆论监督的作用,全面推进新《环境保护法》的贯彻落实。一是要充分发挥环保执法的监管作用。要切实加大环境监管执法的工作力度,妥善运用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治安拘留等强制措施,严肃查处未经审批违法生产、偷排、超排等环境违法问题,查处主观恶意违法、拒不整改、屡查屡犯等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对涉嫌环境犯罪的企业,环保部门要主动配合公安、检察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充分发挥环保法律法规的震慑作用,切实解决“环境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问题,督促企业严格守法,科学发展。二是要充分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首先,要强化企业的环保意识。对重点环保工程中涉及到企业的有关要求和措施,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严肃态度,严行政策,严把关口,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向企业表明政府坚决治理污染的决心,让企业在环保问题上不能违法,也不敢违法。其次,要鼓励企业加大环保投入。要加强对企业实施环保工程的跟踪监管,对有工程、有项目的企业做到一厂一策,明确目标任务和实施时限,同时要搞好服务,在扶持政策、治理资金、治理技术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积极鼓励支持企业主动加大技改和环保投入,提高清洁生产水平。要积极推广政府指导下的排污权交易,促进排污权从污染治理成本较低的企业向治理成本高的企业合理流动。第三,要落实企业环保责任。要严格落实“谁污染、谁治理”原则,加强对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的制约和监督,强化对环境违法企业的责任追究。对已关闭企业的遗留废渣和危险废物等污染治理历史遗留问题,要进一步明确企业责任,责成企业限期妥善处置。三是要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的引导作用。要大力推进环保工作政务公开,充分保障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保护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使人民群众客观认识生态环境保护问题,及时掌握环境质量状况,对环境质量的改善有合理的期待。要完善社会力量参与环境保护的工作机制,引导群众理性有序地参与环境监督管理。要健全舆情监测应急机制,及时收集网络舆情,加强舆情研判,对突发性、群体性事件要第一时间介入处置,正面回应、及时回复群众和媒体关切,防止恶意炒作,避免事态扩大,努力把问题影响降到最小。
同志们,大力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是各级各部门职责所在,也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我们一定要牢固树立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理念,将生态文明理念融入经济发展之中,切实抓好湘江污染防治“一号工程”和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坚决完成好年度目标任务,为建设美丽湘潭、幸福湘潭共同努力!
全市环保工作会议上领导的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