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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冬季供热供气安全管理工作会讲话稿
同志们:
冬季来临,我省即将进入采暖期,天然气供应进入迎峰度冬的关键时期。刚才孙厅长通报了全省燃气热力工作有关情况;济南市政公用局、青岛城市管理局、滨州住建局介绍了经验做法,讲得都很好,我也很受启发,各地要相互学习借鉴。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把握形势,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冬季供热供气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供热供气工作事关群众切身利益,是住建系统安全生产的重要领域,对节能减排具有重要作用,也是一项民生工程和民心工程。各地要从讲政治、讲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冬季供热供气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做好供热供气工作,是保障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增加公共服务供给,从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提高公共服务共建能力和共享水平。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供热供气工作。2022年3月,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xx省供热条例》,9月1日起正式实施,条例将供热标准从原来的16℃提高到18℃,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理念。今年省政府工作报告要求,加快城镇公用设施建设,完善燃气输配、储备和供应保障系统,加强集中供热设施建设,提高供气、供热普及率。这些部署和要求,为我们做好供热供气工作指明了方向。经过这些年的努力,我省城市管道燃气和集中供热普及率分别达到78%、65%,但全省还有近1/4的城市居民没有用上管道燃气,1/3以上的城市居民没有实现集中供热。小城镇和农村新型社区管道燃气、酷猫写作范文网集中供热设施建设尚处于起步阶段,普及率还很低。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集中供热和管道供气已经成为群众日常生活的必需品,成为重要的城市基础设施。因此,我们要认真落实国家和省有关要求,主动适应广大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盼,不断加强集中供热设施建设,进一步提高供热供气普及率,使改革发展的成果惠及更多人民群众。
第2篇 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会议讲话稿
各位同志:
大家好!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县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会议,主要目的是深刻分析当前全县建筑领域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明确责任,提高认识,全力做好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刚才,大家参观了建筑施工管理现场,观看了建筑施工安全管理专题片,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xx同志通报了全县建筑施工安全工作情况,巨龙、徐家以及两个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作了发言,请同志们认真领会,抓好落实。在陈书记作重要强调之前,这里我先讲三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正视问题,深刻认识抓好建筑施工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必要性
近年来,我县建筑管理和安全工作经过各级各部门以及全县建筑行业的共同努力,建筑市场监管督查工作得到加强,建筑市场秩序趋于规范,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体系逐步建立,全县没有发生重特大建筑安全事故,有力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但透视建筑领域现状,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一是部分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薄弱,安全生产投入严重不足,安全培训教育流于形式,施工现场管理混乱,安全防护不符合标准要求,'三违'现象时有发生。一些工地脚手架和施工用电线路搭设、塔吊井架安装不规范,甚至安全帽的佩带也可有可无,心存侥幸心理冒险蛮干的现象时有发生。二是一些建设单位,没有重视和履行法定的安全责任,任意压缩工期,忽视安全管理。三是部分监理单位安全责任认识不清,技术标准不熟悉,隐患处理不及时,监理责任未能真正落实到位。
第二,主管部门安全监管不到位。一是未能及时深入分析全县安全生产形势,防范措施的针对性不强,工作主动性和预见性不够,监管存在盲点;二是建设系统管理资源整合不力,监管合力不强;三是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和重大事故执法不严、处罚不力,震慑力不够。
第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完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规规章精神还没有完全贯彻落实到每个企业、项目、班组和一线施工人员;个别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挂在墙上、写在纸上,没有放在心上,制度落实不到位;规范管理建筑施工安全的规章制度仍需进一步完善、细化和分解。
这些问题的存在,是思想认识不到位的结果,是责任心不够、置人的生命安全于不顾的表现。安全生产无小事,人的生命是大事,我们一定要以对人民生命高度负责的态度,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深刻汲取教训,认真反思工作,切实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坚决杜绝建筑领域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明确责任,严格管理,切实把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到实处
一要落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全面落实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和工程监理制,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管理好建筑市场,维护好建筑市场秩序,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严肃查处不办施工许可、不按法定建设程序办事的行为。对安全事故隐患整改不及时的单位或个人,特别对那些事故不断、屡查屡犯、安全防范措施不落实的单位和个人,要严厉打击、严肃查处。今后,在实行安全生产的目标责任机制、监督检查机制、责任追究机制管理的同时,还要对安全生产不合格的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监理等相关人员实行约定谈话机制和书面警告机制,促使他们时刻紧绷安全生产这根弦,真正把安全施工当作一件大事来抓。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县建设主管部门有权限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资质证书的,要依法暂扣和处罚,没有权限的,要按规定提请省市通报,取消其投标资格,不予年检。特别需要强调的是:坚决不允许出现监管人员与建筑施工企业串通一气,执法不严,开脱说情等任意践踏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一经发现,将严肃查处,绝不留情。
二要落实建筑施工企业施工责任。《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安全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了施工企业在施工中由于管理不善,导致了事故的发生,施工企业就是主要责任的承担者。现实中,有的施工企业,不认真履行职责,给安全事故的发生埋下了隐患;有的施工企业甚至未经审批就擅自实施。因此,要全面落实企业的安全管理责任,必须做到'七个到位':安全防护技术方案审批到位、工人上班前安全教育到位、安全技术交底到位、工人安全防护用品配备到位、安全防护措施落实到位、安全监督检查到位、事故隐患整改到位。这次会后,县建设主管部门要再次认真组织一次全面检查,重点检查'七个到位'是否真正落实。今后,凡是不按照这个要求做的,一律以违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从重从严予以查处。
三要落实工程监理企业监理责任。《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对监理单位的安全责任也作了明确规定,监理要审查施工方案,要发现隐患并督促施工企业及时整改,施工企业不整改的要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我希望通过这次会议,建筑监理企业要进一步明确自己的安全责任,全面履行好自己的安全管理职责,发现安全防患要督促施工企业及时整改,对重大安全隐患制止不了的,要立即报告,否则出了问题,就要追究监理单位的责任。
四要落实乡镇'属地管理'责任。从目前我们掌握的一手资料来看,当前在一些乡镇,建筑工程存在的问题还比较多,有的还很严重。各乡镇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辖区内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检查和隐患整改,将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杜绝安全事故发生。县建设主管部门也要采取实地调查和抽查的形式,督促各部门完善相关手续,督促各乡镇仔细排查各建筑施工工地的安全隐患,该整顿要整顿,该停工要停工,该取缔要取缔,绝不手软,绝不姑息。
三、健全制度,强力整治,从源头上防止建筑安全事故的发生
一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实行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是国家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对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具有重大意义。在今后的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中,我们要严格贯彻执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规定,把提高建筑企业安全生产条件作为各项工作的重点,依法规范建筑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坚决清出建筑市场,对不具备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的人员坚决取消任职资格。同时,要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各项制度落实和安全管理机构人员到位情况的管理工作,凡是发现企业及项目部不按规定及时进行检查,检查走过场,安全教育不到位,现场管理人员配备不到位的,都将视为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予以严肃处理。会后,建设主管部门要对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对已开工建设的项目工程,凡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一律停工整改。要建立健全企业和从业人员安全生产不良信用记录,将企业发生重大事故和被行政处罚情况公之于众,加大社会舆论的监督力度。
二要抓好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是抓好安全工作的基础。当前,一些企业在新工人上岗前,不对其进行必要的安全生产和安全技能培训教育,在工人从事新的岗位工作时,不进行针对新岗位的安全教育。特别是在一些施工现场的三级安全教育记录中,很多都是为了应付检查而做的,可以说,记录没有任何针对性和实际性。安全技术高低、班组不同、工种不同,技术交底的内容就不会一样,钢筋工有钢筋工的技术交底,电工有电工的技术交底,架子工有架子工的技术交底,不能千人一面、千篇一律。三级教育和技术交底都是上级规定的规范标准,我们必须执行。因此,各施工企业必须高度重视,不断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切实抓好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不断提高人员安全防护意识和能力。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的检查和指导,凡是没有公司、项目部、班组安全培训记录的,或者记录不全、敷衍了事,甚至造假的,一律视为存在重大安全事故隐患,要立即停工整顿。
三要严查各类安全生产隐患。要加强对各类建筑项目的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在四个重点方面加以把握。一是抓重点区域。即工程量较大、事故量较多的区域,以及安全生产基础工作落后、各项制度措施不力的区域。二是抓重点企业。对事故频发、管理薄弱的施工企业,要督促其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增强安全生产保证能力。建设单位是工程项目的业主,在工程管理中处于主导地位,也要作为监管重点抓住不放,督促建设单位象重视工程质量一样重视安全生产,带动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提高。三是抓重点项目。要把大型公共建筑以及采用高支模、深基坑、起重吊装等危险性较大工程的项目作为监控重点。对于重大危险源,有条件的要实行24小时动态监测。对于塔吊等大型机械设备,要严格加强各个环节的管理,确保安装、拆卸和使用安全。四是抓重点时期。当前,夏季已经来临,高温酷热天气、大风天气等特殊气候条件都是安全生产管理的重点时期。要重点监控,严格监管,不留空档、不留死角,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同志们,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我们时刻不能掉以轻心,时刻不能松懈,一定要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负责的态度,扎实做好建筑安全生产工作,努力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我的讲话完毕,谢谢大家。
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会议讲话稿
第3篇 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稿
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稿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县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会议,主要目的是深刻分析当前全县建筑领域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明确责任,提高认识,全力做好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刚才,大家参观了建筑施工管理现场,观看了建筑施工安全管理专题片,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xx通报了全县建筑施工安全工作情况,巨龙、徐家以及两个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作了发言,请同志们认真领会,抓好落实。在陈书记作重要强调之前,这里我先讲三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正视问题,深刻认识抓好建筑施工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必要性
近年来,我县建筑管理和安全工作经过各级各部门以及全县建筑行业的共同努力,建筑市场监管督查工作得到加强,建筑市场秩序趋于规范,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体系逐步建立,全县没有发生重特大建筑安全事故,有力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但透视建筑领域现状,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
一是部分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薄弱,安全生产投入严重不足,安全培训教育流于形式,施工现场管理混乱,安全防护不符合标准要求,'三违'现象时有发生。一些工地脚手架和施工用电线路搭设、塔吊井架安装不规范,甚至安全帽的佩带也可有可无,心存侥幸心理冒险蛮干的现象时有发生。二是一些建设单位,没有重视和履行法定的安全责任,任意压缩工期,忽视安全管理。三是部分监理单位安全责任认识不清,技术标准不熟悉,隐患处理不及时,监理责任未能真正落实到位。
第二,主管部门安全监管不到位。
一是未能及时深入分析全县安全生产形势,防范措施的针对性不强,工作主动性和预见性不够,监管存在盲点;二是建设系统管理资源整合不力,监管合力不强;三是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和重大事故执法不严、处罚不力,震慑力不够。
第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完善。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规规章精神还没有完全贯彻落实到每个企业、项目、班组和一线施工人员;个别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挂在墙上、写在纸上,没有放在心上,制度落实不到位;规范管理建筑施工安全的规章制度仍需进一步完善、细化和分解。
这些问题的存在,是思想认识不到位的结果,是责任心不够、置人的生命安全于不顾的表现。安全生产无小事,人的生命是大事,我们一定要以对人民生命高度负责的态度,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深刻汲取教训,认真反思工作,切实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坚决杜绝建筑领域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明确责任,严格管理,切实把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到实处
一要落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管责任。
全面落实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和工程监理制,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管理好建筑市场,维护好建筑市场秩序,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严肃查处不办施工许可、不按法定建设程序办事的行为。对安全事故隐患整改不及时的单位或个人,特别对那些事故不断、屡查屡犯、安全防范措施不落实的单位和个人,要严厉打击、严肃查处。今后,在实行安全生产的目标责任机制、监督检查机制、责任追究机制管理的同时,还要对安全生产不合格的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监理等相关人员实行约定谈话机制和书面警告机制,促使他们时刻紧绷安全生产这根弦,真正把安全施工当作一件大事来抓。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县建设主管部门有权限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资质证书的,要依法暂扣和处罚,没有权限的,要按规定提请省市通报,取消其投标资格,不予年检。特别需要强调的是:坚决不允许出现监管人员与建筑施工企业串通一气,执法不严,开脱说情等任意践踏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一经发现,将严肃查处,绝不留情。
二要落实建筑施工企业施工责任。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安全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了施工企业在施工中由于管理不善,导致了事故的发生,施工企业就是主要责任的承担者。现实中,有的施工企业,不认真履行职责,给安全事故的发生埋下了隐患;有的施工企业甚至未经审批就擅自实施。因此,要全面落实企业的安全管理责任,必须做到'七个到位':安全防护技术方案审批到位、工人上班前安全教育到位、安全技术交底到位、工人安全防护用品配备到位、安全防护措施落实到位、安全监督检查到位、事故隐患整改到位。这次会后,县建设主管部门要再次认真组织一次全面检查,重点检查'七个到位'是否真正落实。今后,凡是不按照这个要求做的,一律以违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从重从严予以查处。
三要落实工程监理企业监理责任。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对监理单位的安全责任也作了明确规定,监理要审查施工方案,要发现隐患并督促施工企业及时整改,施工企业不整改的要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我希望通过这次会议,建筑监理企业要进一步明确自己的`安全责任,全面履行好自己的安全管理职责,发现安全防患要督促施工企业及时整改,对重大安全隐患制止不了的,要立即报告,否则出了问题,就要追究监理单位的责任。
四要落实乡镇'属地管理'责任。
从目前我们掌握的一手资料来看,当前在一些乡镇,建筑工程存在的问题还比较多,有的还很严重。各乡镇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辖区内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检查和隐患整改,将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杜绝安全事故发生。县建设主管部门也要采取实地调查和抽查的形式,督促各部门完善相关手续,督促各乡镇仔细排查各建筑施工工地的安全隐患,该整顿要整顿,该停工要停工,该取缔要取缔,绝不手软,绝不姑息。
三、健全制度,强力整治,从源头上防止建筑安全事故的发生
一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
实行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是国家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对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具有重大意义。在今后的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中,我们要严格贯彻执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规定,把提高建筑企业安全生产条件作为各项工作的重点,依法规范建筑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坚决清出建筑市场,对不具备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的人员坚决取消任职资格。同时,要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各项制度落实和安全管理机构人员到位情况的管理工作,凡是发现企业及项目部不按规定及时进行检查,检查走过场,安全教育不到位,现场管理人员配备不到位的,都将视为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予以严肃处理。会后,建设主管部门要对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对已开工建设的项目工程,凡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一律停工整改。要建立健全企业和从业人员安全生产不良信用记录,将企业发生重大事故和被行政处罚情况公之于众,加大社会舆论的监督力度。
二要抓好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是抓好安全工作的基础。当前,一些企业在新工人上岗前,不对其进行必要的安全生产和安全技能培训教育,在工人从事新的岗位工作时,不进行针对新岗位的安全教育。特别是在一些施工现场的三级安全教育记录中,很多都是为了应付检查而做的,可以说,记录没有任何针对性和实际性。安全技术高低、班组不同、工种不同,技术交底的内容就不会一样,钢筋工有钢筋工的技术交底,电工有电工的技术交底,架子工有架子工的技术交底,不能千人一面、千篇一律。三级教育和技术交底都是上级规定的规范标准,我们必须执行。因此,各施工企业必须高度重视,不断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切实抓好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不断提高人员安全防护意识和能力。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的检查和指导,凡是没有公司、项目部、班组安全培训记录的,或者记录不全、敷衍了事,甚至造假的,一律视为存在重大安全事故隐患,要立即停工整顿。
三要严查各类安全生产隐患。
要加强对各类建筑项目的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在四个重点方面加以把握。一是抓重点区域。即工程量较大、事故量较多的区域,以及安全生产基础工作落后、各项制度措施不力的区域。二是抓重点企业。对事故频发、管理薄弱的施工企业,要督促其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增强安全生产保证能力。建设单位是工程项目的业主,在工程管理中处于主导地位,也要作为监管重点抓住不放,督促建设单位象重视工程质量一样重视安全生产,带动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提高。三是抓重点项目。要把大型公共建筑以及采用高支模、深基坑、起重吊装等危险性较大工程的项目作为监控重点。对于重大危险源,有条件的要实行24小时动态监测。对于塔吊等大型机械设备,要严格加强各个环节的管理,确保安装、拆卸和使用安全。四是抓重点时期。当前,夏季已经来临,高温酷热天气、大风天气等特殊气候条件都是安全生产管理的重点时期。要重点监控,严格监管,不留空档、不留死角,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同志们,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我们时刻不能掉以轻心,时刻不能松懈,一定要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负责的态度,扎实做好建筑安全生产工作,努力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