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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创建自治区文明城市推进会讲话稿
同志们:
今天这次会议,是xxx区党工委管委会决定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9月22日召开的自治区文明城市创建推进会精神,进一步分析形势,统一思想,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对全市创建自治区文明城市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推进。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第一、要认清形势,正视问题,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
自xx年市委、政府启动城市“六创”工作以来,我市已先后获得了国家园林城市、旅游标准化城市、七星级慈善城市、自治区卫生城市等荣誉称号,为创建文明城市奠定了基础。自治区文明城市创建考核的指标体系众多,涉及到8大环境90大项200多小项内容。创建工作启动至今,已走过了近3年历程。去年6月,党工委制定印发了《创建文明城市“五定”工作方案》,明确了各责任部门的创建工作任务。今年5月份,党群部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创建文明城市相关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对创建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促进了创建工作的落实。
沙坡头区作为全市主城区,在创城工作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可以说我们工作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到自治区文明城市创建的成败。近期,自治区文明办、市文明委领导骑自行车对市区创建情况进行了巡查暗访,发现了一些实实在在的问题:一是宣传氛围还不够浓厚,二是背街小巷、老旧住宅小区(院落)环境脏乱差依然存在,三是城市公共设施不完善,四是车辆乱停乱放比较严重,五是市民文明意识还不高。同时,在创城工作上,也还存在一些部门领导重视不够、行动迟缓,个别部门存在畏难情绪,工作拖拉,工作落实差距较大等问题。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创城工作的进度和中卫的城市形象。对存在的问题,在9月22日市上的推进会上进行了通报,并明确要求有关部门进行整改落实。认真分析产生这些问题的根源,关键还是思想认识不到位。好多同志思想上没有重视这件事,认识停留在“配合市上”这个水平,缺乏主人翁意识,没有站在全市主城区的高度去认识创城工作,没有从建设“四个中卫”的高度出发对待创城工作,没有从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提升城市知名度和影响力、改善民生的深度去推进创城工作。按照市委、政府规划,今年必须实现创建自治区文明城市目标,2022年实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目标。从全区来看,xx市已跨入全国文明城市行列,xx市已成为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xx市已创建为自治区文明城市,xx市和xx市正在创建。创建文明城市的竞争非常激烈,差距也很明显,工作压力也非常大。许多工作虽然明确由市直有关部门牵头负责,但在测评的实地查看和入户调查等工作中,还是要通过乡镇、社区的工作来检验创建的效果。从现在起到11月份自治区考核验收,也就一个多月时间,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难度大,我们作为全市创城工作的主战场,各乡镇、各部门从现在开始必须高度重视起来、立即行动起来,一定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出发,进一步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再加一把劲,再努一把力,扎实做好氛围营造、难点攻坚、督促检查等工作,确保顺利通过自治区文明城市考核验收。
第二、要抓住重点,突破难点,全面提升创建工作水平。
按照市创城办的责任分工和时限要求,我们这一个月要紧盯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任务集中攻坚。
一是全面抓好市民培训教育。按照创城测评体系和市文明办要求,xx镇、xx镇所辖城市社区要在国庆节放假前全部挂牌成立市民学校,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工作制度、学习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开展常态化市民培训教育。要以提升市民素质、促进城市文明为目标,紧紧围绕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常识、空共空间市民文明行为规范、文明礼仪、文明交通等知识开展培训教育活动。通过培训教育,普及创城知识,提高群众知晓率,引导广大市民群众以实际行动争做文明市民、共创文明城市。要充分利用市民学校、党员活动室等阵地,设立“道德讲堂”,围绕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等内容,组织发动广大群众称赞身边好人好事,以“身边人讲身边事,身边人讲自己事”,达到“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的目的。其他各乡镇、各部门不能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要将培训教育工作作为近期的一项重点任务,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方式,尽可能实现全覆盖。
二是大力营造宣传氛围。各乡镇、各部门要把创建自治区文明城市作为近期宣传重点,在主干道路和居民聚集区张贴悬挂标语口号,向辖区居民发放创建工作宣传资料,充分利用宣传橱窗、电子屏、手机微信、qq群等灵活多样、富有实效的形式,进行全方位、广覆盖地强势宣传。深入普及文明礼仪知识、中国梦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使创建工作的目的、意义和测评指标家喻户晓,教育、引导辖区居民群众自觉约束个人行为,积极参与创建工作,形成全民关心创建、支持创建、参与创建的良好氛围。
三是扎实开展志愿服务。要以创建工作为抓手,加强志愿者队伍建设,提高志愿者注册数和志愿服务参与率,全面完成机关、企事业单位、乡镇干部全员网上志愿服务信息注册工作,引导社区居民进行网上注册。围绕讲文明树新风,认真落实“一卡、一队、一站、一倡议、一结对、一广场”的“六个一”要求,深入开展关爱空巢老人“邻里相伴”、关爱留守儿童“邻里相携”、关爱农民工“邻里相帮”、关爱残疾人、维护社区环境“邻里相助”、文化体育“邻里相悦”等志愿服务活动,把服务他人、服务社会和实现个人价值结合起来,引导市民在做好事、献爱心的过程中陶冶情操、提升境界,形成团结互助、平等友爱、共同进步的社会氛围。城区的每一个社区都要建立一支志愿服务队,开展创城宣传等服务活动。
四是提高市民文明素质。提高市民的文明素质,绝非一朝一夕的事。从文明城市测评方式来看,检查的重点是要通过暗访和实地考察,看市民是否乱扔杂物、随地吐痰、损坏公共设施、翻越栏杆、占用盲道、闯红灯、乱穿马路、不走斑马线;是否自觉遵守秩序,为老、弱、病、残、孕及怀抱婴儿者主动让座;是否友善对待外来人员,耐心热情回答陌生人的询问情况;单位和社区环境卫生是否干净整洁,是否有吵架、斗殴等不文明行为,看各单位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是否禁烟,有无明显的禁烟标识;看各街道是否有综合性多功能的室内文化活动场所,是否长期向社区居民开放。等等。所以,我们必须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从基本的素质、基本的道德、基本的准则抓起,引导广大市民从点滴小事做起,从自我做起,知荣辱、讲礼仪、守道德、有爱心,不断提高文明素养。各乡镇、各部门在教育干部职工带头争做文明市民的前提下,要继续不遗余力地抓好民风建设“五大工程”,尤其是文明新风培育工程,全面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选树一批经得起检验的遵纪守法、孝老敬亲、明礼诚信的道德模范;同时,还要曝光一些不孝敬赡养老人、不讲诚信、违法乱纪等道德缺失的人和事,用群众身边生动鲜活的正面典型感召群众、引导群众,用反面事例警醒群众、教育群众。各社区要上门入户宣传教育,引导居民文明出行、遵守秩序,树立良好形象;提醒市民时刻注意言行举止,抵制不文明陋习,讲文明、树新风。
五是全力做好迎检准备工作。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沙坡头区创建文明城市“五定”工作方案》和《关于进一步加强自治区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通知》中确定的工作任务,主动出击,敢于担当,当好主力军,打好主动仗。按照市文明委要求,统计部门和沙坡头区要通过在市区广场、街头巷尾、走访入户等方式,面向市民发放“文明城市测评调查问卷”,深入了解市民对创城的知晓度和满意率。同时将宣传引导与入户模拟问卷调查相结合,面对面开展创城知识普及。各乡镇、各部门要对照各自所承担的目标任务,收集整理3年来的档案资料。每项任务分别按照任务名称、目录、核心材料、一般材料顺序整理,档案要做到直观全面,完整准确。
第三、要加强领导,狠抓落实,确保创建工作一举成功。
创城工作进入冲刺阶段,关键在于落实。各乡镇、各部门一定要不折不扣抓贯彻,从速从严抓落实。
一要强化组织领导。抓好落实的关键在于领导责任的落实。为了确保考核验收顺利通过,沙坡头成立创城迎检工作组,组长由景兆珍副书记担任,副组长我和唐兴武副主任担任,办公室设在党群工作部,主任由副部长担任,成员从党工委办公室、党群工作部、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局、文体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民政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抽调。各乡镇、各部门要建立切实有效的抓落实机制,主动履行职责,不等、不靠、不推、不拖,根据xx年下发的创建文明城市“五定”工作方案和今天下发的《通知》,明确工作任务,对照测评要求,认真自查自评,积极对照整改,切实把创城工作变成积极参与、主动作为的过程,变成展示能力和水平的过程。各单位一把手要亲自安排、亲自协调、亲自督办、亲自落实创城工作,分管领导要集中精力专门抓,促进形成人人肩上有担子、个个手中有任务、齐心协力抓创建的局面,确保各项工作齐头并进。对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和薄弱环节,要紧盯不放,跟踪落实。
二要强化协同作战。各乡镇、各部门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主动配合,密切协作,及时补位,确保各方面的主体责任、配合责任、监管责任全部落实,特别是对那些涉及面广、职能交叉,一项任务由多个单位完成,容易造成都管都不管的工作,要严格遵循谁牵头、谁组织落实的原则,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三要强化督办落实。市文明委督查组从昨天开始已经展开第一次督查,每周一督查。各责任单位要对承担的任务逐一倒排工期、逐天确定目标,全力推动工作落实。各乡镇尤其是文昌、滨河镇要立即行动起来,组织指导社区、村抓好市民教育、志愿服务等工作。国庆节结束后,创城办要立即组织开展督查,从责任落实、人员到岗、措施到位、问题整改等方面跟踪督查,重点问题滚动督办,每周通报一次进展情况,促进各项工作全部到位。按照市上的要求,在这次迎检工作中,不管是哪个部门,也不管是哪个干部,如果出现因职责履行不到位而导致测评丢了分、拖了创建工作后腿的,都要严肃追究问责,绝不姑息迁就。希望务必引起各乡镇、各部门的高度重视。
同志们,创建自治区文明城市工作是一项重大而艰巨的任务,时间紧迫,任务繁重,希望大家深刻认识、迅速行动、全力落实,以志在必得的决心、顽强拼搏的斗志和严谨细致的作风,确保沙坡头区工作不出问题,促进全市创建一举成功!
第2篇 自治区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自治区政府召开这次全区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自治区“两会”、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总结“xx”和20xx年全区环保工作,提出“十三五”环境保护总体思路,部署20xx 年重点任务。自治区常军政副主席将作重要讲话,请大家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向会议报告工作。
一、 “xx”时期和20xx年全区环境保护工作回顾
“xx”是全区环境保护事业蓬勃发展的重要历史时期。五年来,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环保部的大力支持下,全区环保系统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决策部署,围绕改善环境质量、服务科学发展、保障环境安全,解放思想,务实创新,奋力拼搏,各项工作都取得显著成效。
——国家考核任务全面完成。 20xx年全区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比20xx年下降6.7% 、9.7% 、3.8% 和5.8% ,分别完成“xx”目标任务的138% 、143%、313% 和229% ;主要污染物减排监测体系达到国家考核要求。圆满完成大气污染防治任务,提前一年实现落后产能淘汰目标。 列入国家规划 183 个重点流域污染治理项目完成85 个,达到国家考核要求;36 个重金属污染治理项目全部完成,3 个重点防控区水和大气重点重金属污染物全部达标。
——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12 个盟市空气质量平均达标天数295 天,优良天数比例达80.9% ,高于全国338 个地级以上城市平均水平4.2 个百分点。 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表水国控断面重点重金属污染物达标率均为100% 。 生态环境质量指数较20xx年提高了2.57 ,环境质量持续好转。
——突出环境问题有效解决。 开展环境隐患和突出问题排查整治百日专项行动, 15 类184 个环保问题133 个完成整改销号。全面清理环保违规建设项目, 经自治区政府确认的 2206 个未批先建、久拖不验项目1144 个完成整改。实施 腾格里园区污染问题综合整治,环保部已解除挂牌督办。建成 自治区东部、西部危废处置中心和10 个盟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完成19.27 万吨历史遗留铬渣处置任务。
——推动科学发展作用充分发挥。 制定实施自治区“xx”规划战略环评,审查盟市战略环评2 项、行业规划环评12 项、园区规划环评53 项。协调环保部审批我区重大项目环评71 个,总投资4498 亿元;列入国家规划的4 条特高压输变电线路项目全部通过环评审批。自治区本级审批建设项目环评1290 个,总投资11823 亿元。对96 个不符合要求的项目环评不予审批或暂缓审批。组织476 家企业进行了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交易金额1.8 亿元。
——生态和农村环境保护深入推进。 开展生态红线划定工作,编制了《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初步方案》。 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和自然保护区管理,配合环保部完成 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划定和全国生态功能区划修编工作 ,晋升6 个国家级、4 个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8 个旗县 新 开展了国家级生态旗县创建工作,3 个通过环保部验收; 100 个乡镇、 4 个村被命名为国家级生态乡镇、生态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深入推进,一批影响农牧民生产生活的突出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环保基础工作进一步夯实。 加强环境法制建设,《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办法》颁布施行, 《自治区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通过自治区人大会第一次审议 。持续开展环保专项整治行动,“xx”期间共出动执法人员20 余万人次,检查企业7.6万家次,立案查处环境违法企业703 家。五年 累计投入环保资金55 亿元, 是“xx”的2.6倍。 全系统新增机构29 个,新增人员编制1003 人,其中厅本级新增机构3 个、编制43 人。
五年来,厅党组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从严治党各项要求,始终将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作为重要抓手, 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28 项配套规定,深入 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强化执纪监督, 狠抓问题整改,机关作风明显改善,工作效能显著增强, 为确保环保重点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刚刚过去的20xx年,是新环保法实施之年,也是全面完成“xx”环境保护规划收官之年 。一年来,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年度目标任务圆满完成,污染防治取得明显成效
总量减排全力攻坚。 以 工程、结构、管理减排为抓手,以“六厂(场)一车”为重点,全面加强统计、监测和考核三大体系建设,严格 落实责任、强化资金保障、加大督查力度,扎实推进总量减排工作。制定了《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实施细则》、《主要污染物初始权核定实施方案》,开展排污单位初始排污权核定工作,全面加强总量指标管理。 全区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较上年下降 1.42 % 、 4.81 % 、 6.20 % 和 9.49% ,超额完成年度“力争指标”;列入国家减排责任书的45 个重点项目全部建成;重点 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自行监测结果公布率和监督性监测结果公布率分别为91.2% 、83.2%和97% ,全部达到国家考核要求。
大气污染防治深入开展。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大气十条”和自治区实施意见,加快推进重点行业、区域大气污染治理。全年共淘汰、改造燃煤锅炉1825 台,实施除尘改造项目139 个,完成17座储油库、1744 座加油站和373 辆油罐车的油气回收治理任务,淘汰20xx年底前注册的黄标车41963 辆,分别完成年度任务的118.4% 、106.9% 、141.7% 、156.3% 、111% 和101% 。建立跨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圆满完成抗战胜利70 周年纪念活动空气质量保障任务和8 ·12天津滨海新区爆炸事故环境监测工作,受到环保部通报表扬;成立以自治区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乌海市及周边地区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制定了区域大气污染防治规划、实施意见和工作方案,开展工业园区联合执法检查,积极推动乌海市及周边地区环境综合整治。签订内蒙古和宁夏加强环境保护合作备忘录,在污染联防联控、 联合执法检查等8 个方面建立了合作机制 。完成12 个盟市新标准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预警体系建设,自治区重污染天气监测预报预警系统建成并投入使用,呼和浩特市完成大气颗粒物源解析工作。20xx年, 执行新标准的呼和浩特、包头、赤峰和鄂尔多斯4 个城市细颗粒物平均浓度较上年分别下降6.5% 、9.1% 、12.8% 和3.6% 。
水污染防治稳步实施。 按照国家“水十条”要求, 以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和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为重点, 加快规划项目建设进度, 加大水质监测和监督检查力度,确保 水环境安全 。 制定出台自治区 《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 和《工作方案》,完成了地级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排查工作, 国家部署的6 项年度重点任务全部完成 。 我区实际监测的22 个考核断面 16个达标, 划定 8 处地级城市、4 处城镇、26 处乡镇和285 处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全区地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平均取水水质达标率为89.9% 。开展重点湖泊综合治理, 乌梁素海、 呼伦湖列入国家“水十条”重点治理工程,呼伦湖生态监测体系建设有序推进,多伦县、克什克腾旗滦河流域国土江河综合整治试点项目启动实施。
土壤和重金属污染防治有序推进。 完成全区土壤污染调查,开展“土十条”实施意见前期调研工作。加强涉重企业厂区及周边地区重金属污染物监测,推进土壤污染修复试点,启动鄂尔多斯毛连圪卜土壤重金属修复工程,完成包头韩庆坝遗留铬渣处理场地修复调查评估工作。通过行业提标改造、总量前置审查、严格项目验收、强化监测监管等措施, 实现了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不超过20xx年水平的年度目标。
(二) 生态环保领域改革扎实推进,制度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
推进制度建设创新。 围绕落实中央《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自治区党委、政府下发了《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进一步厘清了盟市政府和 41 个 区直单位的环境保护职责分工。配合自治区有关部门开展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等相关制度研究制定工作, 成立课题组重点研究生态环境损害鉴定与评估 。落实国家环保督察制度,下发《关于开展环境保护自查工作的通知》,起草了《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方案(初稿)》。扎实推进污染防治、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 环境保护信息公开 等改革工作, 形成20 余项改革成果。
推进监管方式创新。 印发《关于实行全区重大环境问题台账式管理的通知》,建立了环境问题四级台账管理制度,3911 个问题纳入台账管理。在赤峰市召开了全区环境问题台账管理暨网格化环境监管现场会,全面推行环境问题台账化管理和网格化监管。下发《关于全区实行环境保护监管网格化管理的通知》,各盟市均制定了网格化监管划分方案,已建立监管网格6345 个。鄂尔多斯、巴彦淖尔、赤峰等盟市 在乡镇、工业聚集区设立了280 个环保所,实现了管理力量下沉、执法关口前移、督查触角延伸。 健全 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与自治区公检法联合起草了《关于建立环境执法协作联动机制指导意见》 。 12 个盟市全部开通12369 环保微信举报系统,受理举报案件104 件,办结89 件。 呼和浩特市实行了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红黑榜”制度,用环境信用评价倒逼企业自觉履行环保责任。
推进工作机制创新。 按照自治区20xx年政府工作报告关于建立环保基金的要求, 在学习借鉴先进省区做法的基础上,经与区内外50 多家投资公司、金融企业、环保企业进行商谈和论证,研究制定了《内蒙古环保基金设立方案》及《内蒙古环保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等多项制度,自治区政府第63 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设立内蒙古环保基金,并成立环保投资有限公司,组建环保技术服务平台。
(三) 环保法 全面实施 ,执法监管 力度持续加大
加强环保法宣贯工作。 通过开展“六进”活动、举办专题讲座和“ 6 ·5 ”环境日主题宣传等形式,进一步加大环保法律法规宣传力度。 在各类媒体发表稿件3994 篇,组织媒体采访30 余次。 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媒体通报等形式,对19 起典型案件和18 家重点违法企业进行公开曝光,起到了震慑一批和教育一片的效果。与网信、公安、安全等部门建立舆情会商制度,继续开展24 小时舆情监测,编发舆情简报 286 期,做到重大舆情及时上报、及时核实、及时处置。
认真落实国办发〔20xx〕56 号文件精神。 在去年百日专项行动基础上,自治区政府派出由6 名厅级干部带队的督查组,对12 个盟市百日专项行动进行了“回头看”专项督查。组织开展全区环境保护大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5 万余人次,检查各类排污单位39582 家次,责令整改企业2032 家次,关停取缔332 家,检查中发现的4954 个环境问题完成整改3073 个。制定 《环境保护综合督查工作方案》,对4个盟市、29个旗县开展了 环保综合督查, 对治理措施不到位、工作推进缓慢的 3 个区政府和3 个园区领导进行了约谈, 对乌海及周边地区78 个问题 实施了挂牌督办。
深入开展环保专项执法行动。 采取督政、督企相结合的方式,集中开展了供热燃煤锅炉“冬病夏治”、秸秆禁烧、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重点国控企业不合格自动监测设备清理和打击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等专项整治行动,拆除并网和改造燃煤锅炉350 台,查处在线监测设备问题461 个 。乌兰察布市采取“以奖代补、以奖促治”的方式对中心城区所有燃煤锅炉开展 “冬 病夏治”, 206 台燃煤锅炉90% 完成整改; 通辽、呼伦贝尔市秸秆禁烧工作成效明显,火点数较上年分别下降61% 和57% 。
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严格执行环保法,加大环境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全区适用新法及 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等 配套办法,共实施行政处罚和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369 件,其中行政拘留28 件、移送案件8 件,彰显了新法的威慑力和权威性。赤峰、鄂尔多斯、包头市适用新环保法及配套办法案件数量分别达64 件、56 件和55 件。 “史上最严环保法发威,彰显自治区环境保护坚决向污染宣战的决心”,被评为20xx内蒙古年度十大法治事件。
(四)源头控制作用明显强化,服务经济发展成效显著
加强规划实施和环评管理。 编制起草了《落实国家“xx”环保规划终期评估报告》,正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 编制完成 《 自治区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工作方案》,已上报环保部。通过严格规划环评, 引导产业合理布局,统筹行业发展与污染控制,为 推进“五大基地”建设、加快结构调整、优化产业布局把好环保关。 全年共审查通过自治区级以上工业园区规划环评 4项。继续 推进简政放权, 除保留国家要求省级环保部门审批的 7 类项目和跨盟市行政区域的项目环评外,其余全部下放至盟市,下放比例达95% 。强化审批权下放后的监督指导,分盟市进行专题培训,坚决把好项目环评审批和竣工验收关 。组织开展了环评机构专项整治工作,对违规环评机构和环评工程师提出了处理意见 。
全力支持自治区重大项目建设 。 加快重大项目环评审批进度,自治区本级重点调度的240 个重点项目180 个通过环评审批,其中协调环保部审批51 项,我厅审批82 项。 协调环保部给予我区 7 个重点项目总量指标支持,通过与各大电力集团协调、跨盟市调剂总量等方式,解决了锡盟煤电基地等 7 个重点项目总量指标问题。 取消了自治区审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技术评估收费。
开展重点环境问题课题研究。 对全区92 个国家和自治区级重点工业园区环境保护情况开展了专项调研,形成《工业园区环境保护调研工作报告》,针对发现的4 大类16 个方面的问题,研究起草了 《关于加强工业园区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自治区政府同意下发执行。对全区109 个晾晒池建设运行、 水质达标、盐泥处置等 情况 开展专题调研,向自治区政府提出了解决意见 建议 。 完成重金属污染物排放趋势课题研究,提出了解决我区涉重行业超总量问题的对策措施。
(五)自然保护区管理不断加强,生态保护水平进一步提高
组织开展自然保护区专项检查调研, 提出了加强自然保护区科学管理的意见建议 。 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对国家划定的涉及我区生物多样性优先区域范围进行了优化,在呼伦贝尔市成功举办了中蒙俄达乌尔国际保护区联合委员会第六次会议。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创建, 克什克腾旗通过环保部生态旗验收,新城区通过技术评估,2 个乡镇、 20 个村被命名为国家和自治区级生态乡镇、生态村。
(六)环保投入力度空前, 能力建设水平显著提升
提高环保资金保障水平。 全年共投入环保资金11.55 亿元,是20xx年的1.88 倍,其中争取中央各类环保专项资金7.2 亿元,创历史新高。污染防治资金重点支持大气污染治理、黄河上游和滦河流域水污染防治、 呼伦湖和乌梁素海湖泊生态保护及综合整治等项目。专项推进乌拉特中旗历史遗留铬渣安全处置项目建设,在非重点防控单元资金支持方面取得突破。能力建设资金重点支持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监测体系、在线监控、执法监管、环境应急与预警系统、机动车污染物防治管理系统和基层环保所能力等建设。 创新资金分配方式,坚持治理项目与生态保护和当地经济相结合,“一河三湖”治理项目资金分配向重点地区和重点任务倾斜,充分调动了地方污染防治积极性。开展厅本级及所属单位内部审计,有效规范了财务基础工作。
加大能力建设力度。 首次打通基层环保所能力建设财政投入渠道,支持了58 个乡镇环保所基础监管能力建设。 信息化建设成效明显, 环保云管理平台正式上线运行,环境大数据应用平台列入环保部生态环境大数据试点,重点工业企业环境大数据项目列为自治区“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厅门户网站全面升级改版,在区直机关网站评比中位列第二名。推行 环境监察 移动执法,推动信息化监管、痕迹化执法和精细化管理,全区所有盟市和30% 的旗县实施了移动执法。
加强机构队伍建设。 自治区编委批准 设立离退休人员管理处、中部督查中心,自治区环境监察总队更名为自治区环境监察局, 东部、西部督查中心人员实现参公管理 , 厅本级及所属事业单位增加人员编制 11 个,41 人被环保部授予第一批国家环境监测“三五”人才称号 。开展选人用人8 个专项整治,解决了厅机关和参公单位超职数配备干部及“吃空饷”等问题。 组织全区环保系统4000 余人次,参加各类培训45 期次。 召开部分盟市、旗县环保局长座谈会和机关处室负责人座谈会,积极研究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改革工作。
(七)核与辐射安全保障有力,环境风险防范体系不断完善
严格核与辐射环境监管 ,开展 核与辐射安全大检查及综合督查, 有效保障了全区近300 家放射源单位、3000 多枚放射源的安全 ,自治区辐射环境监督站成为全国首个通过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省级辐射站 。强化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在全国首家实行危废跨省转移审批年度计划制度,全年共发放危废经营许可证48 个,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合格率91.5% ,全国排名第三。 从严管理危险化学品,建立了全区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信息系统平台。加强环境应急管理, 重点做好尾矿库、危化品、煤化工等环境风险源隐患排查与防控工作,全年未发生突发环境事件。
(八)主体责任有效落实,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深入推进
全面加强党建工作。 严格落实从严治党八项要求和 “1+3 ”制度体系,制定印发了《健全“五个一”工作机制落实从严治党责任的意见》、 《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方案》等文件。 推进“三重一大”试点工作,研究制定了决策制度和实施办法, 有效规范了领导班子决策行为。加强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建立了“分类定级”和“晋位升级”台账,严格落实“联述联评联考”制度。加强思想理论建设, 开展了以处级干部思想教育为重点的党员干部学习教育,各党支部组织学习会300 余次。 开展党员进社区活动,18 个党支部与社区建立了共驻共建联系点 。扎实推进帮扶工作,选派2 名干部深入兴安盟扎赉特旗驻村蹲点、1 名副处级干部赴正镶白旗挂职。加强党群共建,以群团组织活动推动机关党建。
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认真落实党组 党风廉政建设 主体责任, 召开了全区环保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视频会,制定印发《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落实意见》, 建立了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五同”责任制,第一责任人责任有效落实。 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28 项配套规定精神,持续深化“四风”专项整治, 按要求完成了公车改革任务。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月活动,举办党风廉政讲座和学习会6 次。全力支持驻厅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重点对厅领导班子和各处室、单位执行财经纪律、公车管理制度等情况,以及环评、固废领域审批管理等开展了专项督查,对厅机关处室、单位负责人全部进行廉政约谈。 认真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收到的7 件违纪线索和材料全部办结 。
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 制定下发《“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实施方案》,厅党组书记带头讲党课、带头剖析问题、带头整改落实,以上率下, 推动专题教育有序开展。 认真落实“四个一”要求,组织中心组集体学习讨论16 次,举办专题报告会3 次、 辅导讲座6 次 , 在厅网站开设了“三严三实”教育专栏。组织55 名处级以上干部赴卓资县进行“十个全覆盖”现场观摩。结合整改 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中央巡视组巡视环保部提出涉及我区的问题,深入梳理查摆 “不严不实” 问题 , 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及完成时限,边学边查边改,收到良好效果。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环保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环境保护责任有待于进一步落实。主要表现为:“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还未得到深入落实,各级政府的环境治理责任多数落在环保部门, 负有环保管理责任的职能部门监管不到位,企业减排治污主体责任认识不清、落实不力、投入不足。二是 环境质量改善压力巨大。 局部地区重污染天气多发、水质改善进度缓慢、土壤污染较重等问题,与中央的“硬任务”和老百姓的“硬需求”存在明显差距,改善环境质量的形势紧迫、任务艰巨。三是生态环保领域改革工作须攻坚克难。生态环保领域改革逐渐步入“深水区”,一些环境保护深层次体制机制问题亟待解决。四是环保队伍建设不能适应工作需要。现有的机构编制和人才队伍与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还有较大差距,迫切需要进一步加强。对于这些问题,需要我们深入研究,在下一步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二、“十三五” 环境保护主要任务 和20xx 年 重点工作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战决胜阶段。环境保护既处于大有作为的战略机遇期,又处于负重前行的关键期。补齐生态环境短板,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既有动力也有压力,既是机遇也是挑战。
从面对的挑战看, 一是 贯彻落实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新理念新战略,任务艰巨复杂。党的以来,党中央、国务院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摆上更加重要的战略位置,特别是五中全会提出的绿色发展理念是一场涉及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思维方式和价值观念的重大变革。从目前看,推动绿色发展的内生动力机制尚未形成,各地在思想认识、工作理念、体制机制等方面,都存在着诸多差距和不足,实现绿色发展、建设生态文明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二是“十三五”时期环境保护面临着新形势新挑战,压力日益增大。 在发展方式相对粗放、产业结构依然偏重、能源消费总量不断攀升、城镇化快速扩张的大背景下,发展与保护的矛盾更加突出,特别是面对经济下行压力,一些地方解决环境问题的动力和投入会有所减弱,解决遗留问题、防范环境风险、不欠新账多还旧账的压力前所未有。同时,环境问题仍然是社会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顺应公众诉求、回应舆论关切将对环保工作形成新的挑战。 三是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新任务新要求,工作异常繁重。“十三五”时期,国家将围绕改善环境质量这个核心,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和更加严格的环保标准,环境监管将由末端治理向源头预防转变、由督企向督政转变、由总量控制向质量改善转变,生态环保 改革更加艰巨,总量减排指标继续增加,污染防治任务日趋繁重,行政问责力度不断加大,各级环保部门将面临严峻考验。
从面临的机遇看, 一是 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 特别是中央把生态文明建设列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 把绿色发展上升为党和国家执政理念、治国方略和发展战略,将使环境保护的战略地位更加突出,为加快生态文明建设、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障。二是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成为主基调。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化解过剩产能,完善环境经济政策加速企业环境成本内部化,创新环保投融资机制推动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和环保产业发展, 将有力促进环境与发展的深度融合,有助于从源头上控制污染,增强保护的整体性、系统性、协调性和有效性。三是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向纵深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顶层设计和路线图更加明晰,生态环境保护的政策法规体系日益完善,法治和改革红利将充分释放,特别是随着损害责任追究、离任审计、环保督察、垂直管理、信息公开、公众参与等基础制度的不断健全,将倒逼地方党委 政府更好地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 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为环保事业发展提供了强大的法治保障和制度支撑。
“十三五”时期全区环保工作的 总体思路 是:全面贯彻党的和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为动力,以补齐生态环境短板为抓手,以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为根本,以环保体制改革为契机,严守空间、总量、准入“三条红线”,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加快环保 基金、技术、交易、产业“四个平台”建设,提高环境管理系统化、科学化、法治化、精细化、信息化“五化”水平 ,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
目标任务 是: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取得重大进展,科学建立环境质量控制、污染物总量减排、环境风险防控、生态环境保护和环境监管能力建设五大目标体系,全面完成“十三五”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目标和总量减排任务。
20xx 年是“十三五” 开局之年,能否开好头、起好步对于全面实现“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至关重要。今年全区环保工作的 主要目标 是:与20xx年相比, 全区pm2.5 浓度同比下降 3.5% ,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0% ;地表水好于ⅲ类水体比例达到57.7 % ,劣ⅴ类水体比例控制在 7.7 % 。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完成国家考核任务。 为实现上述目标,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打好“三大战役”,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深化大气污染防治。 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协同控制,积极推动重点行业大气环境综合整治,全面完成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 挥发性有机物总量减排任务 。一是 加强燃煤污染控制。深入开展燃煤锅炉“冬病夏治”, 加快 淘汰和改造进度,10 蒸吨以上在用燃煤锅炉 必须进行 环保设施提标改造 。采取综合措施 加大 民用散煤清洁化替代力度,减少污染物排放,有效 解决冬季大气污染问题 。 二是 严格工业污染防治。 把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作为推动总量减排、改善环境质量的硬措施硬任务,制定改造方案,落实政策措施,强化监测监管,确保 污染物排放 尽快 实现浓度达标、总量削减。加大钢铁、水泥等重点行业落后产能淘汰力度,加快脱硫、脱硝和除尘设施升级改造 步伐 , 积极推进石化、有机化工、医药、印刷包装等重点行业和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vocs 综合治理, 提高清洁生产水平,实现总量控制目标。三是有效控制扬尘和机动车污染。把扬尘 污染防治 纳入网格化监管,进一步 加大建筑工地、城市道路、工业堆场、矿山扬尘 治理 力度, 下决心解决城市扬尘问题。加快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加强车用油品质量监管,强化机动车尾气检测与管理,环保标志发放率达到70% 以上。四是提升重污染天气应对能力。 严格落实应急预案,健全应急机制,确保发生重污染天气时能够及时启动、有效应对。建成大气监测超级站,为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及分析研判提供技术支持。
加强水污染防治。 深入 贯彻国家“水十条”和自治区实施意见及工作方案, 全力推动重点任务有效落实。一是 严格水环境质量目标管理。 重点流域考核断面所在盟市要根据本地区环境质量目标和达标时限,分解细化各项任务和工程项目,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时间节点, 未达到水质目标要求的呼和浩特、包头、鄂尔多斯等盟市要抓紧制定达标方案,明确防治措施及达标时限, 今年起定期向社会公布达标情况 。通过采取控源截污、垃圾清理、生态修复等措施,加快城市黑臭水体治理。 二是 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积极推动 《自治区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条例》颁布实施, 加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和排污口清理力度,定期调查评估水环境状况,每季度向社会公开地级城市饮用水安全状况。三是推进水污染物总量减排。 加大城镇污水处理厂除氮脱磷提标改造力度,抓好配套管网和中控室建设,提高污水收集率和中水回用率。加快畜禽养殖场规模化、污染治理规范化建设, 今年起 新改扩建规模化养殖场(小区)全部实施雨污分流、粪便污水资源化利用。四是建立水污染防治动态项目库。要结合水污染防治重点任务,抓紧谋划一批备选工程项目,建立项目库和分年度实施方案,做好前期工作,保障“水十条”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开展土壤污染防治。 《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将于今年正式发布实施。与大气和水环境治理相比,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任务更重、难度更大。要做好“土十条”实施各项前期准备工作,抓紧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措施,研究建立管理体制和考核评价体系,落实好部门分工协作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要把风险防控作为土壤污染防治的首要任务,严格土地用途管控,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加强土壤环境监测监管,坚决切断各类污染来源,遏制土壤污染加重趋势。同时,做好试点示范,有计划地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修复。
(二)深化环保体制改革,健全完善环境管理制度
推进环保管理体制改革。 实行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是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是环境保护管理体制的一项重大改革,有利于增强环境执法的统一性、权威性、有效性,有效解决环保监督责任难落实、地方行政干预难遏制、跨区域流域问题难协调、机构队伍建设难规范等突出问题。今年国家将在部分省份开展试点,争取用2 到3 年左右的时间全面完成改革任务。全区各级环保部门要以这次体制改革为契机,妥善处理好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与监管责任、预防治理责任与监测监察责任、环保督政与督企的关系,按照中央的顶层设计和统一部署,进一步厘清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环保责任分工,合理划分环保各层级机构职能和事权,解决制约环保事业发展的体制障碍。在改革没有全面铺开之前,一定要树立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做到人心不散、队伍不乱、工作不断,保证各项重点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健全环境管理制度体系。 管理制度方面,重点是建立企业排放许可证制度,完成排污权初始核定,推动排污权有偿使用,采取市场公开出让方式出让排污权;健全环境监管大数据平台,提高环境管理科学化水平;加强环境经济形势分析研判,为环境管理决策和宏观调控当好参谋。责任制度方面,积极推进环境监管方式由督企向督政转变,严格执行《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制定实施《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方案》,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以环境质量改善为目标导向,按照顶层设计的要求,健全完善对地方各级政府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考核评价体系和责任追究制度。同时,加快完善监测监管、信息公开、公众参与等制度体系。
探索环保工作机制创新。 通过积极推进环境保护战略环评和规划环评,建立服务政府规划决策的环境大数据平台,进一步强化源头控制,缓解末端监管和治理压力;通过实行排污许可和排污权有偿使用制度,适当提高排放成本,增强企业减排积极性,缓解各级政府环境治理压力;通过排污权交易市场化改革,提高企业减排和交易积极性,盘活排放指标存量,缓解“十三五”期间重点项目总量需求的压力;通过构建环保融资平台和技术服务平台,推动环保产业发展,缓解环境治理资金和技术需求压力。
(三)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全力消除环境风险隐患
完成环保违规项目清理整顿任务。 各盟市要严格按照国办发〔20xx〕56 号和内政办字〔20xx〕310 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加快清理进度,按照完善一批、整改一批、关停一批的原则,争取上半年完成违规项目清理整顿任务,并将落实情况上报自治区政府。自治区环保厅将定期调度和通报各盟市清理整顿进展情况,对工作进展缓慢、整改不到位的盟市,严格采取督办、约谈、限批等行政措施。
加大环境隐患和问题排查整治力度。 采取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推进环境隐患和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常态化。对已查出并纳入台账管理的问题,各地要加强督查调度、加快整改,新发现的问题及时纳入台账实施动态管理,杜绝形成新的环境隐患。针对上级批示督办、媒体高度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大督查力度,推动整改落实。特别是要加快 晾晒池风险排查整治进度,不符合环保要求的抓紧进行改造或回填平整,消除晾晒池风险隐患。
解决重点区域行业突出环境问题。 加大乌海市及周边地区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列出重点治理工程季度、月份计划,逐项分解到各部门和企业,通过落实总量控制、行业规划、特别排放限值、区域联防联控等措施,确保年底前环境整治取得明显成效。抓好腾格里园区污染问题后续整改工作,加强芒硝湖治理和吉兰泰地区环境质量监测,强化督查督办和执法监管,坚决防止环境污染问题反弹。针对城镇污水处理厂、饮用水水源地、工业企业固体废物等环境问题开展课题研究和专题调研,提出环境风险防控和综合整治对策建议。
积极推进园区环境综合整治。 出台《关于加强工业园区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强化规划环评指导,实行差别化环保准入,整合空心园区,规范企业布局。在去年专项检查基础上,督促各园区制定环境综合整治方案,落实台账管理制度,整改突出环境问题。加强园区环境监测、监察和应急能力建设,完善污水处理、固废处置、集中供热等环保基础设施。通过部门齐抓共管、联防联控、严格执法,推动园区补欠账、上水平,促进园区健康发展。
强化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建设。 严格核与辐射环境监管,持续开展辐射安全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加快放射源网络在线监控系统建设,完善应急预案和实施程序,提升核与辐射应急响应能力。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开展环境激素类化学品生产使用情况和重点行业、电子废物处置利用情况调查评估,建立涉危企业台账和环境信息共享平台,推动全过程监督管理。以大中型企业、4s 店、汽车修理行业为重点,开展废矿物油环境问题专项整治。深化涉重行业综合防控, 加快重金属环境质量监测体系建设,推进包头和巴彦淖尔市历史堆存铬渣场地环境调查、风险评估和修复工作,避免发生 重金属污染突发环境事件和公共卫生事件。
(四)加强源头管控,把好规划和决策环保关
编制发布“十三五”环保规划。 抓紧编制自治区“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和大气、重点流域、重金属、自然保护区、环保产业等专项规划,做好指标任务的对接细化分解,谋划好重大工程、重大项目和重大政策,构建科学合理的“十三五”环保规划体系,争取年内全部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为“十三五”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绘好蓝图。
推进战略环评和规划环评。 在乌海市及周边地区开展战略环评试点, 从决策源头上提出减少资源消耗、控制环境污染、优化空间布局和促进结构调整等环境保护意见。把规划环评作为 优化产业布局和结构升级 的重要抓手, 加强 城市总体规划、流域综合规划、产业园区规划及能源、交通、矿产资源开发等重点领域规划环评,强化规划环评对项目环评的指导和约束,将规划环评成果落实到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中。
加强建设项目环评管理与服务。 积极协调环保部加快重大能源项目审批进程,服务自治区清洁能源输出基地建设。落实好结构性改革政策措施,从严控制“两高一资”和产能过剩行业项目。深化项目环评审批制度改革,实现与排污许可制度的有效衔接。坚持放管结合,加强业务指导和监管,进一步规范盟市、旗县环评审批行为。 认真落实《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结合环保综合督查,对地方政府、环保部门和建设单位落实情况进行抽查,督促盟市、旗县履行建设项目监督管理职责,强化建设单位环保主体责任。完成环保系统环评机构脱钩改制任务,加强环评机构和 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积极营造公平公正的环评市场。
(五)创新环境监管方式,提升监测监管执法能力
推动形成环保守法的新常态。 继续开展环保法实施年活动,以打击恶意违法排污和造假行为、督促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为重点,深入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实现对国家和自治区级重点监控企业现场抽查督查全覆盖。加强污染源自动监测体系建设,强化监测监控数据对于监察执法的应用。落实新环保法及配套办法执行情况定期通报制度,充分运用查封扣押、按日计罚、限产停产、行政拘留、移交移送等手段,保持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健全共享平台、会商制度和联合执法机制,加大联合执法检查力度,严肃查处 和公开曝光一批典型环境违法犯罪案件,严惩违法企业及相关责任人。
深入开展环境保护综合督查。 按照中央关于环境保护督察的总体部署,今年国家将对15 个左右省份开展督察工作。根据自治区党委、政府的要求,各地要做好迎接国家环保督察巡视准备工作,自治区将于3 月底前对各地环境保护自查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确保国家和自治区环境保护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位,突出环境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地方党委和政府主体责任有效落实。继续推进环保督政,今年选择4 个盟市和部分重点旗县开展综合督查,并对去年督查的4 个盟市进行“回头看”和后督察,督促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同时,今年自治区人大将听取和审议自治区政府贯彻实施环保法工作情况报告,并对重点项目开展专题询问、工作评议和满意度测评,各地要做好相关工作,主动接受监督。
落实网格化和台账管理制度。 进一步完善环境问题台账管理制度,加快推进台账全过程电子化管理,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年底前实现自治区、盟市和旗县三级互联互通,使之成为加强环境监管执法、解决突出环境问题的重要抓手。全面抓好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组织开展专项督察检查,督促地方政府严格落实网格化监管各项要求,健全完善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做到网格全覆盖,实现监管“无死角”。
加快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 认真落实《国家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事权上收实施方案》,配合做好国控城市站、地表水国控监测断面事权上收工作。制定《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实施计划(20xx-20xx 年)》,统一规划、整合优化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合理划分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环境监测事权,推动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监管重心下移和向环境执法监测转变。加快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完成31 个自治区直管空气质量自动站、13 个地表水自动监测站建设任务,尽快实现环境质量、重点污染源、生态状况监测全覆盖。全面开放服务性监测市场,在基础公益性监测领域积极推行政府购买服务,推动环境监测服务社会化、制度化、规范化。
推进环境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 加大环境信息公开力度,印发《环境信息公开实施方案》,以环境质量信息和企业环境信息为重点,全方位多层次多载体公布各类环境信息,加快建立自治区、盟市统一的信息公开平台,在两级环保部门门户网站设立“环境违法曝光台”。严格落实《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监督重点排污单位和建设单位及时、如实、规范公开环境信息。健全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机制,培育引导环保社会组织有序发展,围绕媒体关注、群众关心的环境热点问题,完善舆情快速应对机制,做好舆论应对和引导工作。
(六)加大生态保护力度,强化农村牧区环境保护
完善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 在已形成的《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初步方案》基础上,根据国家生态功能区划和生物多样性优先保护区域的调整,进一步优化完善方案,使生态红线与准入红线、总量红线共同成为生态环境安全的底线。
开展生态文明示范创建活动。 加快新城区、额尔古纳市国家级生态区市创建步伐,推进国家级生态乡镇、生态村创建工作,不断增强生态文明建设的示范引领作用。开展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创建活动,推动园区实行生态工业生产组织方式和发展模式,促进园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
加强自然保护区规范化管理。 发布实施《自然保护区调整管理规定》,从严控制保护区范围和功能区调整,完善基础信息调查工作。健全自然保护区重大环境问题台账信息系统,建立“一区一档”数据库和动态更新机制。探索实行卫星遥感与地面核查相结合的监管模式,督促地方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对保护区内建设项目进行清查,坚决清理整治违法开发建设活动。锡林郭勒盟要按照环保部约谈要求,加快整改自然保护区违法违规问题,及时将整改情况上报环保部和自治区政府,并向社会公开。
加大农村牧区环境保护力度。 全面开展农村面源污染防治,以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和垃圾治理为重点,加快推进农村牧区环境集中连片整治,年内完成360 个建制村的环境综合整治任务,配合实施“十个全覆盖”工程的嘎查村垃圾治理试点工作。加大“以奖促治”资金投入,建立健全农村牧区环保基础设施投入和运行管护长效机制,推动旗县环境管理工作向农村牧区延伸覆盖 , 努力改善农村牧区人居环境。
(七)落实各项保障措施,提高全区环境管理水平
积极争取环保专项资金投入。 围绕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等重点任务和环境监察监测能力建设,谋划一批重大生态环保工程和重点项目,做好项目储备和申报工作,争取进入国家项目储备库和中央专项资金支持。协调自治区财政统筹使用好结余结转资金和闲置专项资金,优化支出结构,盘活资金存量,提升重点工作保障水平。深入开展系统内部审计工作,重点对20xx—20xx年中央环境治理和自治区污染治理专项资金开展绩效审计,保证专款专用,提高使用效益。
尽快启动运营环保基金。 按照自治区政府常务会议精神和《环保基金设立方案》 要求,抓紧组建内蒙古环保投资公司,设计好组织架构和功能配置,上半年完成公司注册登记和固定资产核拨工作,年内正式运营环保基金。通过基金的高效运行,有效解决 公共环境 投入和 企业污染治理资金 不足问题,推动环境治理技术研发、应用和第三方服务市场的形成与 壮大 , 促进全 区环保产业发展。
构建环境大数据分析应用平台。 落实好环保部生态环境大数据试点项目,按照“先易后难、分步实施”的原则,运用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和移动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在重点行业试点开展大数据分析,完善重点排污单位污染排放自动监测与异常报警机制,提高污染物超标排放、在线监测设备运行异常等信息追踪、捕获与报警能力以及企业排污状况智能化监控水平。拓展大数据建设和应用领域,逐步建立统一的环境监测、污染源监控、环境执法、环评管理、信息公开等平台,提升科学决策、监管执法、便民服务的能力。
全面加强环保人才队伍建设。 组织开展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前期调研工作,核实人员、编制、资产,摸清家底,做好准备。抓紧组建自治区环监局和中部督查中心,加强执法机构队伍建设。结合监测事权上收和环科院转制,进一步优化环保人才结构,妥善处理人员聘用问题,防止人才流失。 加大职业教育和培训力度,不断提高环保从业人员业务素质和理论水平。
扎实推进环境保护宣传教育。 依托各类媒体广泛宣传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新理念新举措新成就,为环保事业发展营造良好氛围。与司法厅联合开展环保法普法宣传活动,加大环保法律法规宣传普及力度。围绕世界环境日的主题,组织召开 “ 二十年变迁与发展 ” 座谈会,举办环境与发展大学生辩论赛及环保征文等活动。 深入推进环境教育示范工程创建,命名一批“环境友好学校”、“环境友好社区”和“环境教育基地”,加快构建全民参与环境保护的社会行动体系。
(八)认真抓好机关党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落实党建工作主体责任。 全面落实从严治党“1+3 ”制度体系, 制定出台加强和改进厅系统党建工作的意见,健全完善党组书记、 党组成员、支部书记抓落实的党建工作责任体系。坚持中心组学习制度,深入开展理论培训和思想教育,加强对基层党组织理论学习的监督检查和考核通报。健全党建例会制度,及时分析解决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推动议党建、管党建、抓党建制度化、常态化。
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巩固“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28 项配套规定精神贯彻落实,加强对“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检查,确保“两个责任”全面落实、工作作风持续改进。支持驻厅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进一步 完善监督机制,强化权力运行监控,从源头预防腐败。深刻汲取赵利军腐败案件的教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决查处顶风违法违纪行为,为全区环保事业发展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同志们,做好“十三五”和今年的环保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一定要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环保部的正确指导下,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加快改革创新步伐,奋发有为,真抓实干,努力完成各项环保目标任务,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筑牢祖国北疆生态安全屏障做出贡献。
自治区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第3篇 在创建自治区文明县动员大会上的讲话稿
在创建自治区文明县动员大会上的讲话稿
同志们:
今天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创建文明城市部署要求,动员全县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力做好自治区文明县验收工作,为建设幸福、美丽、生态、和谐新源奠定坚实的基础。下面,我将几点意见:
一、肯定成绩,找准工作差距。
文明县是评价和反映一个县整体文明程度的荣誉称号,是一个县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的和谐统一。开展争创文明县活动,决不是单纯地为了争一项荣誉、夺一块牌子,他树立的是形象,改善的是环境,提高的是素质,改进的是作风,促进的是发展,受益的是群众。近年来,新源县在文明城市建设工作中,通过扎实有效的创建活动,全县呈现出'对外形象提升,发展速度提升,城市品位提升'的大好形势,新源县已保持自治区文明县荣誉称号达24年,成功蝉联自治区文明县'八连冠',建成全国文明镇2个、自治区文明村6个、自治州文明乡镇(村、社区)29个,自治区文明单位37家、自治州文明单位34家。2016年是我县第九次迎接自治区文明县测评考核,对照《自治区文明县测评体系》9个大类测评项、34个测评指标、92个测评内容、272项测评标准,我们的创建工作还存在许多薄弱环节,突出表现在五个方面:一是城市功能不尽完善,配套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还不到位。二是城市管理机制不健全,'脏、乱、差'现象依然存在;交通秩序有待规范,行人横穿马路、车辆乱停乱放等不文明现象时有发生。三是群众创建意识较为淡薄,文明素养有待提高。四是窗口笑脸服务意识差,文明形象有待提升。五是创建活动档案资料还不完善。针对以上问题,必须坚持问题导向,树立底线思维,突出重点、把握关键,立即整改。
二、强化措施,全面落实创建任务。
文明县城创建竞争激烈、标准很高,决不是轻而易举、一蹴而就的,必须科学规划,精心组织,突出重点。分步实施,最终达到文明县标准。
一是强力开展整治行动。按照打造花园县城、精品乡镇、美丽乡村三大'会客厅'的思路,深入开展环境卫生、道路整治、私搭乱建等专项治理行动,着力打造整洁有序、环境优美的城区面貌。以实施'畅通工程'为目标,扎实开展交通秩序整顿,下大力气解决好车辆乱停乱放问题。严格对三轮车、出租车、公交车以及货运车辆的管理,禁止随停乱拐、人车混行等行为。重点整治占道经营、沿街摆摊等有碍县容环境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文明市场、诚信商场、诚信企业等创建活动,营造规范守信的市场环境。深入开展平安建设活动,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严防各类案件的发生。大力开展以'打造文明窗口,展示文明形象'为内容的文明优质服务竞赛活动。相关职能单位要继续加大对窗口行业服务的监督和管理,让窗口行业成为新源县形象的有力塑造者。
二是鼎力提升城市品位。深入开展'城市建设提升年'活动,全面实施'绿化增量、景观提升、精细管理、精品街道打造、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优化城市整体规划,尽最大努力保护或重视能体现新源地域文化特色的风貌和景观,打造'一街一品、一路一特色'的城市旅游景点,努力打造一批具有浓郁地方特色、能够代表新源形象的文化品牌。大力倡导和推动广场文化、社区文化、校园文化、企业文化、节庆文化的繁荣发展,丰富人民群众的精神生活,陶冶人民群众的思想情操,不断提升城市的品位。
三是着力提升群众素质。居民素质是一个城市的灵魂,也是提升县城形象的.根本。只有居民素质提高了,创建工作才能真正体现其深刻、丰富的内涵,创建成果也才能得到长久巩固。我们要把建'文明城'和育'文明人'有机结合起来,加强教育,完善机制,规范公民行为,提升公民素质,竭力营造积极向上、诚实守信、和谐健康的人文环境。要继续深入开展创建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文明街道、文明家庭、文明机关等活动,弘扬文明新风,引导广大群众说文明话,行文明事,做文明人,不断培养各族干部群众良好的生活方式、现代意识和文明习惯。
四是全力落实创建任务。这次迎检工作任务非常繁重,各有关部门一定要对照《自治区文明县测评体系》验收标准,分类施策,逐项落实,确保创建工作顺利进行。对于环境污染、安全事故等否决性指标,要确保万无一失;对于干部理论学习与宣传、政务公开与依法行政等任务性指标,要做到一分不失;对于全民法制宣传教育普及率、经常参加文体活动人数的比例等达标性指标,力争一步到位;对于县城环境、交通行为、精神面貌的整体印象等考察性指标,要尽量少失分、不失分。同时,要做好数据衔接和资料积累整理工作,确保有措施保障达标、有证据显示达标、有资料反映达标。
五是大力营造宣传氛围。创建工作需要广大群众的积极支持和广泛参与,要利用群众喜闻乐见、富有成效的形式和办法,广泛发动、强劲造势、不留死角,多渠道、多层次地开展宣传活动,真正使创建活动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努力形成人人关心创建、人人支持创建、人人参与创建的生动局面。宣传部门要及时报道工作进展情况和成功经验,真正做到每周有宣传主题,每天有宣传内容,努力营造浓厚的创建工作氛围。督查组要充分发挥监督检查作用,坚持每周集中开展一次督查,及时将各单位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向县创建办反馈。
第4篇 自治区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讲话稿
自治区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讲话稿(一):
同志们:
今天自治区召开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主要任务是,总结一季度全区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分析当前安全生产形势,深刻汲取天利煤矿“4·3”重大顶板事故教训,坚决扭转部分地区和煤矿、建筑等重点行业领域事故高发态势,安排部署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全力以赴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努力保持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
4月3日14:50,喀什地区莎车县天利煤矿发生顶板事故,当时井下共有人员18名,2人当场死亡,1人经抢救无效死亡,8人安全升井(其中轻伤5人),7人被困井下。天利煤矿“4·3”顶板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自治区党委书记张春贤,国务委员王勇分别做出重要批示。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雪克来提·扎克尔同志先后4次做出批示,对事故抢险救援、妥善处理善后、查明事故原因等工作提出要求。国家煤监局史宝中司长带领国家局专家专程来疆指导救援工作。自治区迅速组织各相关部门和专家,调动救援设备全力投入事故抢险救援、开展事故调查、指导善后处理工作。经过4个昼夜连续奋战,7名被困井下遇难者遗体已全部找到。天利煤矿“4·3”重大顶板事故共造成10人死亡,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也给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敲响了警钟,教训惨痛、发人深省。
刚才,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通报了今年以来全区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分析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和存在的问题。昌吉州、自治区住建厅、煤管局和神华新疆能源公司等4家单位作了很好的发言,希望大家认真学习、相互借鉴。
下面,我就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今年以来,各地、各部门和各单位认真学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安全生产决策部署,深入开展重点时期、重点领域、重点部位安全生产检查,强化隐患排查整治,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推动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安全生产形势保持了总体平稳态势。
但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全区安令生产形势不容乐观。一季度乌鲁木齐市、克州死亡人数同比上升,道路交通、煤矿、建筑等行业领域事故依然没有得到有效遏制;较大事故超数、死亡人数均比去年有所上升。进入4月份,煤矿领域接连发生两起事故。全区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安全生产领域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一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不扎实。天利煤矿“4·3”重大顶板事故发生后,自治区安委会发出紧急通报,要求各地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坚决防止类似事故发生,但仅仅三天后的4月6日,库车县徐矿所属夏阔坦矿业开发公司又发生一起致2人死亡的顶板事故,暴露出一些地方和行业领域红线意识不牢、防范事故的工作措施不完善、安全监管执法还不到位。二是部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天利煤矿“4·3”重大顶板事故暴露出该煤矿无视法律法规,无视职工生命安全,违法违规作业。徐矿集团作为一家国有大型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导致夏阔坦矿业开发公司又发生类似事故。三是部分重点行业领域事故高发多发。一季度,在各类工程还没有全面开工,没有送入建设高峰的情况下,建筑领域事故同比上升幅度达100%。道路交通领域虽然事故总量下降,但全区发生的8起较大事故中,有7起都集中在道路交通领域,造成24人死亡。
当前,我区正处在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阶段,社会生产活动急剧活跃,生产规模、工程能力大幅提升,安全生产风险点大量增加。同时,化工、矿山等一些传统高危行业领域经过多年粗放式增长、低水平发展,生产工艺落后、设备老化,安全风险聚集,增加了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和复杂性。特别是受经济下行压力影响,一些企业安全投入减少,生产工艺、设备设施得不到及时更新,隐患治理不彻底,安全培训教育滞后,安全生产基础更加薄弱。我区安全生产面临的压力很大,加强安全生产刻不容缓、迫在眉睫。
以来,以为的党中央领导集体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多次做出重要批示指示,对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提出了明确要求,强调要进一步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牢牢守住“发展绝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中央政治局委员、自治区党委书记张春贤同志多次强调安全生产是最大的民生,是一切工作的总阀门,必须强化安全责任。这一系列重要批示指示,深刻阐明了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为全面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雪克来提·扎克尔主席在今年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对全年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做出了全面的安排部署。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安全生产的系列部署安排,充分认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要深刻认识到,安全生产抓和不抓不一样,重视和不重视不一样,务必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责任如山,正确处理好安全和发展的关系,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确保生产安全。要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牢牢把握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权,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警钟长鸣,常抓不懈,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从源头上筑牢严防事故的“防火墙”
抓好安全生产,严防安全事故,健全和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是关键。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织密“责任网”,筑牢“防火墙”。
一是要加强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各企业主要领导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把安全生产作为事关本地区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大局的重要内容进行统筹部署,研究决策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班子其他成员既要抓好分管范围内的业务工作,更要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自治区将研究制定对各地(州、市)政府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巡查制度,各地也要建立安全生产巡查制度,开展安全生产巡查工作,督促下一级政府和各部门履职尽责,强化对各级领导干部的履责检查。
二是要严格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要严格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认真研究制定安全监管的权力和责任“两张清单”,依法承担安全监管责任,加强监管执法,做到日常照单监管,失职照单追责。要进一步研究改革安全生产行政审批制度,抓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后续跟进工作,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管,防止出现空挡。其他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要结合各自安全生产的特点,加强对本行业领域的日常管理和检查,督促抓好隐患整改。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充分发挥综合监管职能,加强指导协调、检查督促,组织开展好本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严格考核本级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政府安全生产工作。
三是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级政府要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监管”的原则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切实担负起本地安全生产属地领导责任,围绕自治区确定的安全生产目标任务,认真制定切合本地实际的安全生产工作计划,重点要放在工作任务的落实措施上,思路要清晰,目标要明确,工作措施耍具体,认真组织,扎实推进,确保国家和自治区的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在本行政区域内的贯彻落实。
企业是安全生产的主体,要把安全生产作为企业生存发展的前提和基础,纳入生产经营决策重要内容,做到不安全不生产。要建立健全以企业负责人为核心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细化岗位安全责任,层层签订责任书,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生产经营的每个环节和员工。要建立健全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实行严格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做到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到位。要建立完善并充分发挥技术管理机构的安全职能,落实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技术决策和实施责任,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逐步实现安全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的标准化。
三、坚持问题导向,强化防控措施,增强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工作的主动性
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是当前安全生产领域最突出的问题,是冲击群众安全感最突出的问题,也是当前我区安全生产事故防范工作的短板。近年来,我区发生的重大事故,大部分都是由于安
全风险防控不到位、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非法违法行为突出造成的。我们要针对这些突出问题,深入排查容易发生事故行业领域、场所部位、岗位环节的风险点,彻查彻改事故隐患,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强化源头治本措施,切实增强防范重特大事故工作的主动性和有效性。
一要切实加强安全风险防控。各地、各部门要建立安全风险防控机制,深入排查当前易发生重特大事故的重点领域、重点部位,重点环节,掌握重大安全风险点,制定安全风险定期排查分析制度,落实防控措施,做到掌握情况、心中有数、措施有效。要加强重点行业领域风险管控,全面排查临水临崖、急弯陡坡等公路风险点,严查深挖煤矿瓦斯、水、火、冲击地压、采空区隐蔽致灾因素,加强在建工程现场管理等各环节安全风险排查。要突出易发生群死群伤事故致灾风险因素,深入排查人员密集场所消防通道堵塞、消防设施缺失等火灾致灾风险,加强长途客车。旅游包车、校车等重点车辆风险排查,及时发现苗头性问题,提升有效应对能力,做到对重大安全风险的严防严控。各类企业要严格落实风险预防控制主体责任,认真排查生产系统,设备设施、操作行为、职业健康、环境条件、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风险,落实责任措施,及时化解风险。
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要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认真研究分析道路交通、消防、城镇燃气、煤矿等重点行业领域易导致重特大事故的安全风险,摸清掌握现状,查实找准问题,从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层面制定相应对策措施,切实把安全风险防控到位。
二要加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突出抓好煤矿,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油气输送管线、城市燃气、消防和道路交通等重点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对重点部位、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要设施,组织专家深入现场进行排查,把隐患查实找准。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对存在重大隐患、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要依法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对整改不力甚至拒不整改的要采取停止供电和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各类企业对排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能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在保证生产安全的前提下,制定整改计划,做到整改责任、资金、时限、措施、预案“五落实”,实现各类隐患治理无盲区、无死角,彻底整改。要严格落实重大隐患治理情况向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制度。
为加快推进煤炭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2月1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xx〕7号),提出通过严格控制新增产能、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有序退出过剩产能等措施,进一步化解煤炭行业过剩产能、推动煤炭企业实现脱困发展。我区年产30万吨及以下生产能力的煤矿数占总数的84%,小煤矿安全生产基础薄弱、技术落后、管理混乱,一直是煤炭行业安全生产的隐患。各地要结合实际,认真研究贯彻落实国发〔20xx〕7号文件精神,抓住国家推进煤炭去产能的政策机遇,尽快淘汰产能小且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煤矿,以及采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采煤方法、工艺且无法实施技术改造的煤矿,夯实煤炭行业安全发展的基础。
近年来,我区道路交通建设突飞猛进,通行里程大幅增加,民用汽车数量快速增长,道路交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压力持续增加。要正确处理好道路建设和养护的关系,加快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实施,加大公路巡查力度,随时掌握道路运营状况,加强全面维护,完善标示标牌和安全防护设施,对隐患改造实行“动态清零”,努力提供安全、舒适、畅通的行车条件。只要认真落实工程建设项目“五同步”、“三同时”要求,事对新改扩建和已基本完工但尚未开放交通的公路项目,采取专人看守、设立禁行标示、物理隔离等严格的安全管理措施,杜绝社会车辆驶入,确保安全。
三要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二季度,全区重点建设项目将全面铺开,各类企业进入生产、经营、建设的活跃期,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可能增多。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雪克来提·扎克尔主席在年初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关于打击非法违法的部署安排,进一步细化措施,狠抓落实,把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作为促进当前安全生产形势好转的有效手段,严厉惩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对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的上限标准予以经济处罚;对触犯法律的,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真正实现打击一处、整治一处、见效一处、巩固一处。
四要立即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会后,各地、各部门要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检查领导责任是否到位、企业主体责任是否落实、有关监管部门监管执法是否到位。要对所有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全面、细致的排查,紧紧盯住易发生事故的薄弱环节和危险因索,坚决堵塞安全生产漏洞。要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不放过每一个节点、每一个隐患,及时发现险情,及时消除隐患,确保各项防范措施落实到位,真正见到成效。要建立以双随机抽查为重点,专家参与为辅助手段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增强安全生产检查的时效性。
针对二季度天气转暖、融雪型洪水局部地区高发特点,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对矿山、长输管线营运单位以及在山区施工作业单位的督促检查,防范融雪型洪水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必要时坚决停产停业,确保人员安全。要加强应急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切实提高应对处置备种突发事故或重大事件的处理能力。
在这里,我再强调一点,6月份,自治区将组织开展以“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为主题的第十五个“安全生产月”活动。自治区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将在4月底印发,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提前周密部署,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宣传国家和自治区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用通俗易懂、直观有效的活动方式,真正让广大群众深刻受到教育和警示,让企业一线的干部职工参与其中,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安全生产的认知水平。
同志们,生命高于一切,安全重于泰山。我们一定要把安全生产作为最大的民生,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强化安全监管,深入开展安全检查,铁拳打击非法违法,铁腕整治事故隐患,坚决堵塞安全生产漏洞,不断推动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自治区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提供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自治区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讲话稿(二):
同志们:
最近,公司系统接连发生人身伤亡事故,性质严重,教训深刻,安全形势十分严峻。4月30日,江西火电建设公司分包单位发生一起较大人身伤亡事故,4人死亡、3人受伤;5月12日,东北齐齐哈尔超高压局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人身死亡事故,1人死亡;5月15日,湖南常德电业局发生一起触电人身死亡事故,1人死亡。公司决定召开这次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向全系统通报以上三起事故情况,通报4月下旬公司组织的区域安全检查暨反违章活动督查情况,要求公司各单位、各部门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严峻形势,深刻吸取安全事故事故教训,严肃落实公司安全生产措施和要求,立即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坚决遏制事故频发势头,维护公司安全生产局面。
一、江西火电建设公司分包单位较大人身伤亡事故通报
4月30日,江西省火电建设公司分包单位山东东方腾飞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在华能海南东方电厂#2机组锅炉施工现场,发生一起较大人身伤亡事故。此前的4月26日,江西省火电建设公司东方项目部技术科长向腾飞公司交付了《散件刚性梁安装作业指导书》,并做了技术交底。4月30日,根据江西东方项目部安排,腾飞公司进行前水冷壁中部刚性梁吊装工作。下午16点左右,由起重工指挥吊车开始起吊刚性梁组合件,组合件重18.4吨,17点左右,吊到就位高度,用5个5吨、2个3吨的链条葫芦接钩。接钩和就位过程中,共有7名作业人员站在上部刚性梁上拉葫芦,其中2人安全带挂在上部水冷壁葫芦链条上,5人安全带挂在起吊刚性梁的链条葫芦上,由一人统一指挥,协调葫芦提升,19点35分左右,刚性梁左侧第一个5吨链条葫芦上部钩子突然断裂,其余6个吊点的链条葫芦也相继断裂,导致刚性梁组件坠落。安全带挂在起吊刚性梁组件的链条葫芦上的5人随着一起下落;安全带挂在上部水冷壁葫芦链条上的2人被安全带吊在空中。事故最终造成4人死亡,1人重伤,2人轻伤。目前,事故正由当地安监部门组织调查。
事故原因分析:一是山东腾飞公司施工人员违反《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的规定,即“两台及两台以上链条葫芦起吊同一重物时,重物的重量应不大于每台链条葫芦的允许起重量”,使用5个5吨、2个3吨的链条葫芦起吊18.4吨的刚性梁组合件属严重违章。二是现场施工人员违反《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没有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将安全带挂在起吊刚性梁组合件的链条葫芦上。三是江西火电建设公司东方项目部和江西诚达监理公司对分包单位施工技术方案审查不严格,安全管理和监督不到位。
二、东北齐齐哈尔超高压局高处坠落人身死亡事故通报
5月8日至15日,东北电网有限公司齐齐哈尔超高压局送电工区按计划进行500千伏冯大ⅰ号线更换绝缘子作业。5月12日,第三作业组负责人带领8名作业人员,进行103号塔瓷质绝缘子更换为合成绝缘子工作。塔上2名作业人员邢某某、乌某在更换完b相合成绝缘子后,准备安装重锤片。邢某某首先沿软梯下到导线端,下午14时16分,乌某在沿软梯下降过程中,从距地面33米高处坠落,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原因分析:一是作业人员沿软梯下降前,安全带保护绳扣环没有扣好、没有检查,发生脱扣。二是在沿软梯下降过程中,没有采用“沿软梯下线时,应在软梯的侧面上下,应抓稳踩牢,稳步上下”的规定操作方法,而是手扶合成绝缘子脚踩软梯下降,不慎坠落。三是工作负责人没有实施有效监护,没有及时纠正违规的下梯方式。
事故暴露问题:一是人员违章问题突出。作业人员在工区对软梯使用方法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仍然使用过去习惯性的做法,表现出对规定和要求的漠视,暴露出反违章工作开展不力。二是教育培训针对性和实效性不强。员工实际操作技能较差,基本技能欠缺。三是安全意识和风险意识不强。对沿软梯上下的风险估计不足,在作业指导书和技术交底过程中,都没有强调软梯的使用。
三、湖南常德电业局触电人身死亡事故通报
5月15日,湖南省电力公司常德电业局电厂留守处(原常德电厂为湖南省电力工业局直属单位,1982年经省经委和省电力局决定划归常德电业局,1983年关停后改为电厂留守处,承担常德电业局所属县电力局110千伏变电站的检修工作),按计划对110千伏桃源变进行10千伏ⅱ段部分设备年检,办理了第一种工作票,主要工作任务为:10千伏314、312、308、306、302开关柜小修、例行试验和保护全检等工作,3×24tv(电压互感器)本体小修和例行试验等工作。8时30分,运行人员操作完毕,布置好安全措施,许可开工。8时40分左右,工作负责人向现场9名工作人员进行工作交底,随后开始10千伏ⅱ段母线设备年检作业。按照作业指导书分工,开关班4人进行开关检修工作,其余人员进行高压试验和保护检验工作。
工作开始后,工作负责人安排开关班成员刚某(死者)进行314小车清扫,其余1人进行312间隔检修,1人到屏后用开关柜专用内六角扳手打开302、306、308、312、314等5个间隔的后下柜门,1人在屏后进行柜内清扫。随后工作负责人回到屏前向高压试验人员交代相关工作。负责打开后柜门的人员将下柜门打开后,把专用扳手随手放在312间隔的后柜门边的地上,到屏前协助检修312间隔。刚某清扫完314小车后,自行走到屏后,移开拦住3×24tv后柜门的安全遮拦,用放在地上的专用扳手卸下3×24tv后柜门2颗螺丝,打开后柜门准备进行清扫,9时06分,开关柜内带电母排b相对其放电,9时38分,经抢救无效于死亡。
事故原因分析:一是刚某在未经工作负责人安排或许可的情况下,自行走到屏后,擅自移开3×24tv开关屏后所设安全遮拦,无视3×24tv屏后门上悬挂的“止步,高压危险”警示,打开3×24tv后柜门,造成触电。二是工作负责人班前交底有遗漏,对工作票上的“3×24tv后门内设备带10千伏电压”漏交待;并对现场工作人员监护不到位。三是工作票签发人没有针对屏前和屏后均有工作的情况,增设相应的监护人。四是3×24tv开关柜“五防”闭锁功能不完善,没有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不能起到防止误入带电间隔的作用。
事故暴露问题:一是现场作业组织混乱。对于多小组、多地点的作业,没有明确小组负责人的安全职责或根据现场实际增设监护人,作业过程中工作人员失去监护。工作开工前交底走过场、形式化,对作业风险、危险部位、人员分工等交待不仔细,不明确。二是标准化作业流于形式,作业指导书针对性不强,风险辨识照抄范本,对带电部位和“五防”功能不全等风险缺少相应的辩识和控制措施。三是专用操作工具使用管理制度不完善,检修人员可以随时取用专用扳手,随意打开后柜门。四是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员工安全意识淡薄。五是反违章活动和隐患排查治理组织落实不力,现场存在严重违章行为,存在装置隐患和管理隐患。
四、春季区域安全检查暨反违章活动督查情况通报
4月20日至25日,公司组织开展了20xx年春季区域安全检查暨反违章活动督查,认真贯彻公司第4次月度例会精神和刘振亚总经理指示要求,深入落实公司20xx年安全工作意见,切实加强春季检修安全工作,扎实推进反违章活动开展。督查过程中了解到基层单位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和具体做法,也发现了一些基层单位和生产现场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和隐患,特别是一些深层次问题和隐患,需要引起高度重视。
一是落实安全工作要求有差距。部分单位在贯彻落实上级安全工作要求和部署上,缺少针对性的细化措施和具体要求,对公司安全工作部署理解不深,对安全生产重要文件学习不够,在贯彻落实过程中存在有布置、无措施,有要求、无落实,有形式、无内容等问题,往往是一转了之。一些单位对公司印发的安全事故快报、通报没有引起足够重视,没有切身之痛,传达不及时,学习不深刻,认识不到位。个别单位对事故缺乏严肃认真的态度和深刻反思的勇气,不能立足主观找原因,过分强调客观原因。督查发现少数一些干部员工对近期几起事故的过程不清、原因不明、认识不深,反措不全,没有达到举一反三、吸取教训的要求。
二是安全基础工作有待进一步夯实。部分单位“两措”计划项目不具体,春检过半但“两措”计划还没有下达。“两票三制”管理不严谨、执行不严肃,随意使用工作票票种;“两票”考核不严格,缺乏细致审核和分析,一些单位“两票”正确率长期统计为100%,但实际抽查发现有不符合规程的票面。“三种人”没有按时开展安规考试并书面文件公布。现场作业工作组织和安排不合理,存在现场工作负责人随意变动,安全许可、交底不到位现象。安全生产专业化、集约化程度不高,基层单位生产一线员工力量不足,结构性缺员问题较为突出,局部存在力量不足、素质不匹配的情况,安全生产组织和安排存在隐患。
三是反违章工作需要深化和细化。目前各单位对反违章工作总体上是重视的,但反违章工作开展不平衡,工作力度、深度上存在较大差距。一些单位反违章未结合实际细化、具体化,反违章依赖于安监人员或退休返聘稽查人员抓违章的被动局面,各级生产管理人员、一线员工自觉反违章、不违章的氛围不够浓厚。少数单位没有按照公司统一部署开展反违章活动,行动不迅速,方案不具体,缺乏可操作性。对违章情况缺乏汇总及分析,现场检查广度、深度及纠查力度不够,对管理违章、装置违章查处不力,对违章整改情况缺乏有效监督,反违章工作不闭环。
四是防误操作专业管理有所弱化。部分单位防误专责(职)不到位,专业例行工作没有按期开展,规章制度没有及时修订;运行、检修人员没有做到“三懂两会”,不熟悉相应的规程规定;没有将防误设备与主设备同等对待,维护职责不清,运行维护不及时。解锁规定执行不严,紧急解锁的专责人未到现场核实即履行签字手续。接地线管理存在薄弱环节,接地线编号不连续,接地线装拆情况记录不准确,“五防”系统不能显示接地线装拆情况,接地线不能在模拟图板上标注。设备制造工艺、质量控制存在差距,设备隐患缺陷排查治理不力,部分开关刀闸存在分闸不到位的缺陷,给倒闸操作带来安全隐患。
五是安全例行工作有形式化趋势。个别单位安全生产分析会搞会议挂靠,应付检查了事,对安全生产存在的风险和隐患分析不深入,措施要求不具体,会议部署的各项要求没有做到闭环管理。安全检查形式化,走一走,看一看,问一问,谈一谈,轻描淡写,缺乏对安全管理深层次问题的分析和认识。班组安全日活动形式单一,内容简单,在进行《安规》、事故通报、快报学习时,结合班组安全生产实际分析不够,与安全生产薄弱环节结合不够。一些基层单位累计形成安全生产长周期,如何不断强化各级人员特别是基层干部职工的安全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是安全生产面临的一个现实问题。
五、采取有力措施,坚决遏制安全生产事故
当前,正值全面完成春季检修预试时期,各单位普遍进入收尾期,抢进度、赶工期现象会有所抬头,安全警惕思想可能出现放松,事故防控难度进一步增加。同时,基建施工任务十分繁重,安全稳定压力加大,发生群伤群亡事故风险高,公司安全生产形势面临较大压力和风险。各单位、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严肃安全工作要求,采取坚决措施,集中精力遏制安全生产事故。
(一)严格落实公司安全工作要求。要深刻领会刘振亚总经理在第4次月度例会上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学习栾军副总经理在“3.11”安全生产紧急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深入落实4月15日公司印发的《关于严肃安全工作要求,坚决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通知》重申的六条措施要求。各级领导和管理人员必须切实增强自觉性和严肃性,出实招、抓实事、见实效,不折不扣地将公司安全工作要求传递到每个岗位、每位员工,把安全生产措施落实到每个环节、每项任务,把安全责任落实到位。针对春季区域安全检查暨反违章督查发现的问题,各单位要制定有针对性措施,立即进行整改。
(二)强化基建等辅业安全管理。公司在基建等辅业领域安全管理责任大,火电、水电施工企业发生较大人身事故风险高,各单位必须引起高度重视。一是要端正思想认识,要按照公司党组要求,严格履行安全管理职责,进一步强化安全管理,切实做到与生产安全同样布置、同样要求、同样对待。二是要深刻吸取近几年来基建安全事故教训,将项目法人、监理单位、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等安全责任落实到位,认真履行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严禁以“包”代管、以“罚”代管。分包单位发生事故,总承包单位要负连带责任。三是要深入开展大型起重机械和分包工程安全管理专项监督,认真查找下属施工企业在大型起重机械和分包工程安全管理方面薄弱环节,严禁走过场,流于形式,严防大型设备损坏事故和人员群伤群亡事故。
(三)切实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各级领导和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要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谁实施、谁负责”原则,加强现场安全管理,严防人身事故发生。一是要科学合理安排现场工作,各项检修、预试、施工等工作计划安排,一定要量力而行,保证在本单位作业力量、管理能力可以控制的范围之内。二是要从工作组织和管理制度上,坚决遏制赶工期、拼设备、长期加班加点、疲劳作业行为。三是要按规定进行作业现场施工技术交底、安全交底,严格落实危险点分析预控、标准化作业要求,确保施工作业人员任务清楚、危险点清楚、作业程序方法清楚、安全保障措施清楚,严禁走过场。四是作业现场使用的临时工、外包工,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合格、持证上岗,并且由主业专职人员监督管理,防止发生现场作业安全失控、失管。
(四)严格执行安全工作规程。《安规》是保障电力安全生产的根本,是吸取无数次电力生产事故教训,长期积累总结提炼出来的,其重要性不言而喻。近期发生的所有责任事故,都与没有严格执行《安规》有关。必须下大力气抓好《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学习、培训,采取各种方法,让各级管理者和基层员工学习好、理解好、执行好安规。对待安规培训教育和考试考核,不能打半点折扣,不能有表面、表层和表演的成分。只有我们做到了百分之百的执行《安规》要求,遵守安全规程规定,我们的安全工作才能得以保证。否则,再严格的处理考核,也无法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五)持续深入开展反违章活动。反违章是防止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有效手段。年初公司印发的《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反违章活动的通知》,对反违章活动进行了专项部署。从近期公司开展督查情况看,个别单位没有严格执行公司部署要求,活动没有深入到基层、停留在口号和方案上。各单位一定要充分认识反违章活动的重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要将行动统一到公司决策部署上来。一要组织开展专题事故回头看活动,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尤其是春检以来的误操作、人身事故教训,切实将反事故措施落到实处。二要组织开展反违章监督检查,加强过程管控,认真查纠《安全生产典型违章100条》。三要努力探索反违章的有效形式和办法,充分发挥基层单位反违章的积极性,真正落实到基层、落实到现场、落实到全员。四要深入分析违章现象原因,深刻挖掘违章背后的管理问题,研究采取行之有效的反违章措施,杜绝人身事故和人员责任事故。
(六)严格执行信息报告制度和规定。对于安全生产事故及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国务院第493号令《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资委第21号令《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规条例做了明确具体规定,公司制定了相应的规章制度,这里我再强调两点。一要认真学习国务院第493号令、国资委第21号令和公司有关制度,严格遵守安全信息报告时限规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和对地方政治经济、人民生活、社会秩序、城市公共安全等构成严重影响的突发事件,一经核实,必须按规定及时报告公司总部、国家和地方有关部门。二要充分认识及时报告信息的重要性,进一步端正思想态度,提高信息报告的主动性和敏感性,严肃报告纪律,坚决杜绝迟报、瞒报等违规行为。对因迟报、瞒报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信息,贻误事故应急处置时机,造成公司工作被动的,影响公司社会形象的,要按照公司规定,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领导的责任。三要强化应急管理。各单位要制定完备的应急预案,一旦事故发生,特别是人身伤亡事故和大面积停电事故,应急预案要迅速启动,各级相关领导迅速到达事故现场,指挥事故救援处理,及时向当地政府报告事故情况,做好沟通协调,搞好新闻舆论应对,把事故损失和造成的社会影响降到最低。
(七)严肃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发生事故要立即组织开展调查,必须以严肃认真的态度,从主观找原因,立足自身找问题,深刻剖析事故原因,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对规划设计、招标采购、施工验收、运行检修、教育培训等各个环节的安全责任进行调查处理,落实事故责任的全过程追究,不留责任空档。要严格执行《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严肃追究事故责任人的责任和单位负责人的领导责任。对于公司要求重点防范的事故、同一性质重复发生的事故,各单位领导必须亲自组织事故分析,带头检查安全责任是否落实,安全管理是否到位,举一反三,深挖根源,及时采取整改防范措施。同时要认识到,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关键是要落实防范措施,任何事故都要认真明确整改措施落实的责任人和完成时间,确保防范措施落实到位。
同志们,安全工作是公司长期而紧迫的任务。我们要在公司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始终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认真吸取事故教训,采取有效措施,坚决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努力维护安全生产平稳局面。
自治区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讲话稿(三):
同志们:
党的xx大将于20xx年10月15日在北京隆重召开,做好这个时期的安全生产工作意义十分重大。今天我们召开,由相关部门和地(市)参加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目的就是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党的xx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部署、《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xx〕38号)精神,安排部署党的xx大期间我区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刚才,自治区安全监管局、交通厅、电力工业局、通信管理局、国资委和拉萨市的同志分别作了专题发言,希望大家按照这次会议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肯定成绩,正视问题,查找原因
20xx年以来,全区上下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大安排部署,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继续保持了稳定好转的发展态势。1~9月份,全区共发生各类事故656起、死亡369人,与20xx年同期785起、死亡411人相比,减少129起42人,分别下降16.43%和10.22%。各类事故死亡人数占国务院安委会下达给我区控制指标582人的63%,控制在正常进度范围之内。“十·一”黄金周期间,由于各地各部门监管措施到位,全区未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事故,形势较为平稳。特别是20xx年9月20日以来,全区未发生火灾和工矿商贸伤亡事故,道路交通死亡23人,比20xx年同期大幅下降。这些成绩的取得,是自治区党委、政府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各级政府和各部门共同努力的结果。在此,我代表自治区党委、政府向长期以来重视安全生产、关心支持安全生产工作的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充分认识到我区安全生产领域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应引起各地各部门的高度重视。一是“重发展轻安全”的思想在有的地方还不同程度的存在。从自治区安委会历次组织的督查情况来看,个别地、县和部门的领导同志不能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安全生产工作的关系,安全生产工作机制不健全,只是停留在转发文件,被动应付上;有的对本辖区、本部门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上级检查出来的事故隐患不够重视,长期得不到解决;部分企业的管理人员、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还比较普遍。二是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还比较薄弱。许多企业特别是一些非公有制企业安全投入严重不足;个别企业设备陈旧,职业危害现象严重。三是“严不起来,落实不下去”的问题依然存在。个别单位对安全生产方面的安排部署,存在拖拉延误现象;非法生产、非法建设和非法经营的现象还一定程度存在;发生的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没有及时进行责任追究,迟迟不能结案等。这些问题和现象存在的主要原因,关键是思想认识问题,“安全第一”的思想树得不牢。对此,各级各部门要从解决好思想认识问题入手,站在建设“平安西藏”的高度,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进一步查排问题,夯实基础,以实际行动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深入开展,确保一方平安,为党的xx大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的良好社会环境。
二、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
大家知道,20xx年7月份以来,我区连续发生了“7·13”重大道路交通事故、“7·30”、“8·26”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和“9·25”较大煤矿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在社会上造成了极不好的影响。这些事故反映出一些地区和部门安全制度和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应急预案不完善,各类事故隐患还大量存在,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
安全生产重于泰山。安全生产形势的好坏直接影响到我区的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影响到党和政府在广大人民群众中的威信,影响到西藏在国内和国际上的形象。自治区党委、政府始终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张庆黎书记、向巴平措主席多次就安全生产工作做出重要批示、提出要求。我们做具体工作的各部门都要认真领会自治区主要领导同志的批示精神,抓好贯彻,务求实效。尤其是指标控制不好的地区和部门要克服悲观厌战情绪,不能放任自流,要坚持不懈,进一步强化监管,坚决把事故压下来。指标控制较好的地区和部门要克服麻痹大意思想和盲目乐观情绪,继续坚持做好各项工作,真正做到常抓不懈,警钟长鸣,把事故降到最低程度。
党的xx大即将召开,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从讲政治的高度,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切实加强领导,狠抓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进一步强化各级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主要负责人负责制。主要负责同志要专题研究部署党的xx大期间的安全工作,制定严密的防范措施,细化并落实各环节和岗位的安全责任。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及时发现和解决影响安全的突出问题,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坚决防范和有效应对各类突发安全事故。确保党的xx大期间不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控制住较大事故,预防和减少一般伤亡事故。为党的xx大的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三、突出重点,狠抓落实,确保党的xx大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当前,我区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十分繁重,各地(市)、各部门要继续按照年初召开的全区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着眼服务于和服务好全区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促进社会长治久安,针对青藏铁路通车带来的一些新问题,密切关注经济运行、人民生活中出现的非安全、不稳定因素,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做到监管到位,协调有力,及时提出和采取对策措施,加强薄弱环节,夯实安全基础,特别要避免党的xx大期间出现大的起伏和波折,认真做好各方面工作。这里,我就近期需要着力抓好的几项重点工作再强调几条意见,其他正常工作请相关单位按照既定的目标任务认真落实。
(一)重点抓好以道路交通安全为主的交通安全监管。一要重点抓好道路交通安全监管。道路交通是我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这一点。目前,我区逐渐进入冬季,是农牧民群众外出参加物资交流和朝佛朝圣的高峰期,加之路况变差,易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各级公安、交通部门要切实履行好监管职责,切实抓好迎接党的xx大七十天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和客运安全专项整治,把主要监管力量投放到路面上,加大路检路查工作执法力度,全面加强对重点国道、省道和主要旅游线路的管控力度。严厉打击货运机动车非法载客、农用拖拉机客货混装、客车超员、超速、无证驾驶、准驾车型与证照不符等危及道路交通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旅游部门要强化对各旅游客运企业和旅行社的行业安全监管。加强对危险路段的治理,进一步规范主要交通干道的安全设施。进入冬季是货运机动车非法载人的高峰期,各地(市)、县(市、区)、乡要加强货运机动车非法载客及农用拖拉机客货混装的源头管理,要把安全责任制层层落实到最基层,坚决堵住货运机动车非法载客及农用拖拉机客货混装上道行驶。二要抓好铁路交通安全监管。目前,我区已发生2起铁路安全事故,造成2人死亡,希望铁路沿线各级政府和铁路、公安、安全监管等部门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协调配合,重要路段路口要标明安全警示,做好防范措施,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农牧民的安全意识。三要抓好水上交通的监管。重点是日喀则、山南和林芝。有关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确保水上交通安全。四要抓好民航安全管理。民航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全区民航系统的安全监管,确保安全运营。
(二)切实抓好消防工作。目前,我区消防安全形势不容乐观,死亡人数已占全年控制指标的275%。进入冬季是火灾事故的高发期,各级公安消防部门要重点抓好人员密集场所、宾馆、饭店、公众娱乐场所、旅游景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重点防火单位的消防安全督查,持续抓好全区中小学校和医院的消防安全。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加强对所属企业和出租房屋的消防安全管理。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要制定安全防范措施,明确专人负责,必要时停业整改,严防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三)进一步强化对工矿商贸企业的安全监管。对矿山企业,要继续抓好矿山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重点打击层层转包、非法生产、非法建设和非法经营,防止类似“9·25”事故的发生。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要坚决予以关闭;限期整改后仍达不到安全生产要求的,要依法关闭。昌都地区要强化对煤矿企业的安全监管,对已下达整顿关闭的煤矿要确保关实、关死。
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要以查“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查隐患、查制度、查培训、查应急预案为主要内容,深入抓好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打击非法运输,严防因危险化学品爆炸、泄漏造成重大人员伤亡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对烟花爆竹经营企业,要从储存、运输、经销、燃放等各个环节着手,全面加强烟花爆竹监管,防止事故发生。同时要严格民爆物品原材料及成品的购买、运输审批手续,生产经营企业要加强运输途中的安全监控,防止民爆物品非法违规流散,给社会造成不稳定因素和安全隐患。目前,自治区安全监管局已组织人员对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进行安全大检查,希望认真排查安全隐患,确保安全。
建设、交通、水利、电力等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监管,重点抓好劳动防护用品的佩带使用、现场的施工安全管理、民爆物品的管理、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等,严防高空坠落和特种设备事故发生。不能确保施工安全的要停工整改,坚决把建筑事故高发的势头压下来。
电力、通信、邮政、特种设备、旅游等行业和领域,都要针对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抓好安全整治和事故防范工作。林业主管部门和森警要进一步抓好森林防火工作,严防森林火灾。
(四)继续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重要性,把排查治理隐患做为四季度的重点任务,要在前几个月工作的基础上,认真抓好“回头看”工作,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彻底整改隐患,做到人员责任、整改措施、整改资金、整改期限、应急预案五落实;要进一步扩大隐患排查整改范围,并实现规范化、制度化,努力构建长效机制。目前尚未整改的重大隐患,都要实行挂牌督办、看板管理,每月报告一次整改进度,及时反馈落实情况。绝大多数的隐患和问题都要在年内整改到位、及早销号。对由于种种原因未能整改到位,以及尚处在整改过程中的隐患和问题,要采取科学严密的监控防范措施,落实监控责任,严防隐患发展成为事故。严重威胁安全生产的,要果断停产停业、限期整改。个别整改无望又严重危及生产的,要坚决退出或关闭。对前期工作开展不好的地(市)、部门要认真“补课”,重新进行安排部署,严防走形式、搞过场。
20xx年9月18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开展重大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xx〕58号,以下简称《通知》),部署在公路交通、铁路、水运、民航、大型水利、大型煤矿、重要电力、石油天然气和城市基础设施等9个方面,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重大基础设施进行隐患排查,是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继续和深化,是从保障重大基础设施安全和维护安全稳定的角度,进一步提出的要求。各地、各单位要认真学习领会、贯彻落实国办《通知》精神,从实际出发,突出重点、注重实效,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另外,我再强调一点,党的xx大期间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值班和负责同志带班制度,严格岗位责任制,确保值班工作的正常运转和联络畅通。遇有突发安全事故要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要准备足够的应急力量,主要领导要靠前指挥,能够迅速组织开展事故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把事故的损失和影响降到最低点。各地、各部门和单位之间要加强协作配合和联络沟通,形成合力,确保各项安全工作协调有序。
同志们,抓好党的xx大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是一项政治任务,各地、各部门务必要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强化措施,密切配合,齐抓共管,扎实工作,确保党的xx大期间我区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为党的xx大的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切实维护好农牧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好西藏改革发展的稳定大局。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