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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后勤员工工作安全岗位职责
1 认真学习和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的各项禁令和规定,履行安全职责。
2 提高安全生产意识,认真地做好本职工作,对本岗位的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
3 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苗头,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在发生事故时,及时地如实向上级报告。
4 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各种防护器具和消防器材,保持工作环境整洁,文明办公。
5 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对他人违章作业加以劝阻和制止。
第2篇 木工车间员工工作岗位职责
一、总 则
1、为了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促使公司产品木工加工过程中优质、安全,制定本制度。
2、本职责包含工作内容、质检要求、安全职责。
考勤时间:
夏季(四月一日)7:00--11:30 13:30--17:30 18:30--21:30
冬季(十月一日)7:30--11:30 13:00--17:30 18:30--21:30
迟到、早退2分钟扣罚1元,旷工1天扣罚2天工资。
使用电器后未关电源1次扣罚5元
员工辞职必须提前1个月提交辞职报告
二、工作内容
1、遵守考勤管理制度,准时上班、下班、不迟到、早退、旷工。病假、事假需及时向主管申请,经审批后,交行政部备案。
2、上班期间禁止打与工作无关的私人聊天电话、使用电子设备看电影、戴耳机听音乐、接待或会见客人要事先办妥请假手续。
3、服从主管统一安排与调度,认真执行其工作任务单指令。按图纸施工 ,按计划完成每月生产任务,并对所加工的木制品质量负责;
4、机械操作工作须每天对自己所使用的设备设施做好 日常保养工作,使用过程中发生故障应及时排除或上报主管。工作台上不得放置杂物,机器在运转中或设备有压力的情况下,不得再进行任何修理工作,以确保安全。
6、完成加工任务后的半成品,必须分类堆放,及时通知车间主管进行质检,合格后办理转下道工序加工移交手续。
7、工作场所的半成品应分类堆放整齐,保持消防通道畅通。
9、下班前要存放好工具,清理加工机械,清扫工作场地,做到“工完,料清,场地净”。
三、安全职责
1、木工车间作业场所严禁各类明火,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吸烟,定期检查消防器械和用具;
2、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保证生产顺利进行。
3、操作机械前,操作人员必须检查润滑油是否充足,工作台上是否杂物,开动设备后,观察是否运转正常,确认后放可投入加工。
4、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遵守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
5、要熟练掌握岗位操作技能和故障排除方法,做好日常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自己不能解决的应立即报告综合车间或设备供应商请求维修。
6、进入生产车间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用品。不准穿脚趾与脚跟外露的凉鞋、拖鞋、拖鞋皮、汗背心、短裤、裙子上班。
本岗位职责如有未尽事宜,可随时补充或修正。
第3篇 质安部员工工作岗位职责
1、 分工不分家,在任务重人员少的情况下,部室成员应该成为多面手。
2、 质量监督员:
2.1 定期参加项目组质量工作例会。
2.2 按照“工地巡视要求”巡视,当发现有潜在质量和安全隐患时,协同项目组阻止并纠正分包队伍的进一步操作。
2.3 对施工过程不合格品整改措施的跟踪与验证。
2.4 协助工程部审查项目的预验收条件。
2.5 协助工程部对项目进行工程备案制验收。
2.6 工程质量保修期的质量维修工作。
2.7 测量器具的日常管理工作。(部室贯标员职责)
3、 安全监督员:
3.1 配合工程部做好项目安全教育。
3.2 定期参加项目组安全工作例会。
3.3 按照“工地巡视要求”巡视,当发现有潜在安全和质量隐患时,协同项目组阻止并纠正分包队伍的进一步操作。
3.4 跟踪与验证避免安全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
3.5 督促、检查各项目组的安全资料。
3.6 定期完成项目的“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工地网上申报”等相关工作操作。(操作流程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