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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地测防治水副总工程师瓦斯治理岗位职责
一、在总工程师领导下,负责分管范围内的“一通三防”和瓦斯综合治理的技术管理工作。
二、负责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技术标准和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及本单位的“一通三防”安全理念、指令、规定在分管范围内的贯彻落实。
三、参与“一通三防”工作和瓦斯综合治理规划的编制和审查工作。
四、在矿井勘探、地质预报、巷道贯通等地测工作中为瓦斯治理提供技术支持。防治地质灾害技术方案的编制和审查要充分考虑瓦斯治理的需要。
五、参与有关瓦斯地质方面的技术管理工作。
六、参与制定重大瓦斯事故抢救方案,并参与事故的抢救工作。
七、经常深入现场,及时解决和处理分管范围内的瓦斯治理技术问题和事故隐患。
八、负责分管范围内瓦斯治理新技术、新装备和先进经验的推广应用。
第2篇 防治水副总工程师岗位职责
1、在总工的领导下,负责做好分管的水文地质技术工作。
2、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技术政策和规程,执行公司技术管理规范和防治水工作条例细则,分担公司矿井水文地质技术或管理工作。
3、协助总工组织开展地表水体、降雨量的调查观测工作,负责井下各观测点的涌水量观测工作,并将观测结果建立涌水量观测台账。
4、经常深入现场,掌握第一手防治水资料,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5、加强公司矿井防治水基础工作。
收集、掌握井下、野外水文地质资料,各种原始记录台帐、卡片等要齐全、准确,图纸资料要完善可靠、填绘及时。做好矿井水害(情)分析预测预报工作,及时报送有关领导、生产安全部门及上级部门。
6、参与审查每一作业地点的作业规程,查清工作地点的水文地质情况、水害因素,确定需要实施的防排水工程和探放水措施。
7、编制探放水设计,参与探放水施工的有关管理工作,并根据情况进行现场技术指导。
8、受水威胁的回采工作面,回采前负责编制专门的《工作面防治水措施》,对各类水害因素依据补勘或探查资料作出明确的分析。
9、定期搜集、调查和核对相邻矿井的有关开采情况,并在井上、下工程对照图上标出其井田位置、开采范围、开采年限、积水情况等。对存在的威胁本公司安全的问题,要抓紧协调解决,并报公司。
10、编制年度矿井防治水安全技措计划,并认真组织落实。负责做好公司矿井防治水仪器、仪表的检测标定工作。
11、及时启封处理达不到现行封闭质量标准要求的钻孔。
12、开展公司矿井水文地质及防治水研究,推广应用水文地质物探、涌水量预计、水患监测和突水预报等新技术、新方法,不断提高防治水工作技术水平。
13、协助总工组织每月的防治水专项检查工作,并将检查结果及时向领导汇报,确保矿井安全正常生产。
15、负责对矿井各掘进工作面进行水害分析的预测预报,对存在水害威胁的工作提出整改意见。
16、负责矿井等各种图表的填汇工作,及时绘制地下水等水位曲线动态图,掌握地下水的水位变化。
17、不断总结矿井水文地质变化规律,积极探索矿井防治水的有效办法。
18、负责提供矿季度、半年、年度达标检查所需的各种防治水资料。
19、积极学习文化科学知识,努力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参与技术革新和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工作。
20、矿井发生水灾事故时,协助公司领导制定处理措施。
第3篇 总工程师“防治水”岗位职责
1、在矿长领导下,对本矿井范围内的“防治水”技术负责。
2、认真贯彻执行“防治水”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指令、规程、文件及有关安全会议精神,牢固树立“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思想。
3、负责审定本矿井认真贯彻执行“防治水”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指令、规程、文件及有关安全会议精神,牢固树立“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思想。安全技措工程及措施计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4、负责制定矿井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负责修改完善“防治水”安全技术规定,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对“防治水”安全技术措施、作业规程、补充规程的审批,并监督检查各级技术人员、干部、员工对“防治水”措施、规程、规定的学习、贯彻、执行情况。
5、定期组织召开本矿井技术例会和“防治水”例会,定期研究解决“防治水”安全技术问题,负责组织编制、审批、检查“防治水”设计、规划、计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对措施中存在的漏洞和隐患负责。
6、负责“防治水”安全技术教育和“防治水”技术培训工作。
7、组织“防治水”技术攻关,解决“防治水”重大安全技术问题。
8、合理采掘部署,合理集中生产。
9、对分管范围内不履行安全岗位责任制的行为和情况进行追究。
10、按时参加各种“防治水”安全会议,参加“防治水”安全大检查。
11、协助矿长指挥事故抢救。协助矿长制定抢险救灾方案,参加“防治水”事故调查,提出防范措施。
12、负责其它分管业务范围的“防治水”安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