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 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自查自纠报告950字
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自查自纠报告
一、项目名称:__初中教师周转房
二、项目管理
该项目按原计划执行,除出现基础超深之外无擅自扩大或缩小建设规模,确保工程建设按原则逐步完成建设任务,充分发挥工程资金的效益。目前项目已经竣工验收。
三、工程建设质量管理情况
(一)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工程建设实行招投标。
一是坚持“先设计,后施工”原则。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勘察、设计单位进行项目的勘察和图纸设计。图纸设计除符合《公用建筑设计规范》外,对疏散楼梯设置、护拦高度、走廊宽度等的设计还符合《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在抗震设防上符合我县抗震设计。设计使用年限在50年以上。
二是严格执行招投标制度。在招投标上严格执行“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在纪检、监察、公证等部门的监督下,实行阳光操作。
(二)严格执行项目监理制度,实行施工全过程监督。一是委托有资质的监理单位进行工程现场监理;二是校安办组织项目学校培训甲方驻工地代表,使甲方驻工地代表能把握重点,做好进场材料的取样、检验,砼、沙浆配合比的监督与取样,施工过程的监督,并记好施工日志。三是由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对重点部位、隐蔽工程进行检测验收,作好记录,签署意见后方能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四是校安办工作人员不定期进行质量检查。通过各环节的监督管理,严把质量关,坚决杜绝“豆腐渣”工程,确保工程按质按量施工。五是加强工程验收备案。工程竣工后,由施工单位整理好工程完整的工程技术资料,经项目学校签字、县质检站把关后,向县校安办报送申请验收报告,县校安办组织勘察、设计、监理、质检站、建设、消防、施工和有关单位对工程进行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一律不得交付使用。六是项目建设完成后,按照基建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将相关档案资料移交有关部门保管。
四、工程安全管理情况
一是施工工地必须制作施工告示牌;二是设立隔离带做到施工区和教学区隔离;三是搭建脚手架、挂安全防护网;四是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工地,相关人员进场必须佩带安全帽;五是施工安全员必须经常对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六是现场监理发现有危险行为及时制止。由于措施得力,在整个校安工程实施过程中没有任何人员伤亡安全事故发生。
篇二 区建设局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自查自纠情况报告700字
区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区委办、区府办《关于印发__区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延委办【20__】90号)要求,我局结合部门实际,制定了《__区建设系统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并根据方案确定的工作步骤要求,对我区工程项目排查对象进行了自查自纠,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排查对象
(一)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共8个(500万元以上),分别是:
1、尤坑坑尾(墨斗窠)挡土坝及涵洞工程。
2、南平市建溪学校教学楼。
3、西区社会福利中心(一期)。
4、大横绿色产业区3#、4#标准产房。
5、大横绿色产业区一期场地石方c标段工程。
6、__区档案馆。
7、__广场。
(二)其他投资项目(非政府投资项目3000万元以上)3个,分别是:
1、南平新城中心(二期一号地块)
2、上江城
3、南平新城中心(二期二号地块)
二、排查结果
(一)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投资500万元至3000万元)排查情况。
1、无问题的7个:南平市建溪学校教学楼、西区社会福利中心(一期)、大横绿色产业区3#、4#标准产房、大横绿色产业区一期场地石方c标段工程、__区档案馆、__广场。
2、有问题的1个:尤坑坑尾(墨斗窠)挡土坝及涵洞工程,该工程在项目环节工程建设实施和质量管理一栏中,未办理施工许可证。
(二)其他投资项目(非政府投资项目3000万元以上)排查情况。
经我局工作人员排查,3个其他投资项目没有发现问题。
三、治理对策
1、加强宣传,提高各相关单位对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认识。
2、加强项目的标后监管及跟踪。
3、对存在的问题督促业主进行整改,并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篇三 国土局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自查自纠报告模板2400字
根据县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做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局从依法行政,促进反腐__建设等方面全面贯彻落实,围绕重点环节和长效机制,认真开展自查,做到思想认识到位,措施落实到位,制度建设到位。
一、精心组织,加强领导
为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
效,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党组书记、纪检组长任副组长,相关股室责任人为成员的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同时研究制定了《金溪县国土资源局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同时建立责任机制,落实任务分工,推动以完善惩治和预__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__建设深入开展,促进工程建设项目高效、安全、廉洁运行,维护国家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二、突出重点,全面排查
按照文件要求,我局对监管的各方面工作和以来总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建设项目进行了全面自查,包括土地使用权管理、矿业权管理、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及新办公大楼建设项目的重点排查。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
国土资源部11号令、39号令颁布施行后,对国有建设用地地使用权出让范围、程序等都作了明确规定,可操作性非常强。近年来,我们按照规定,规范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出让行为,经营性用地一律实行了招标拍卖挂牌出让,从始全面实行工业用地公开出让并严格执行工业用地全国最低出让价标准。土地出让收入为8820万元,到突破了亿元大关,国土收入达1.5825亿元。
为进一步体现出让公平公正,规范操作程序,杜绝舞弊作假现象,我县从三方面着手加强预防:一是在土地评估过程中,改变了以前采取抓勾原始方法确定评估机构的方式,改为由机器摇号随机产生,评估专家也由随机抽取产生。二是增设了保底价,在挂牌即将转为现场竞拍时,由政府、国土、财政、房管、建设5家单位人员现场设定保底价,县纪检进行监督并当场宣布最后保底价,地块挂牌最后报价未达到保底价时,报价无效,该地块流拍。三是严格坚持保密制度,对挂牌保底价、报名人等进行严格保密,以防陪标、串标等假拍卖、假挂牌现象发生。
近几年来,我县县城及乡镇用地全都符合用地或出让条件,符合土地总体规划,并都经土地矿产招拍挂领导小组研究、讨论及上级同意,土地出让底价都经过具有资质的机构评估,所有土地使用权、矿业权招标拍卖出让均在省市有关网站、及县有线电视台公开发布,全部进行了“五公开”即公开计划、公开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竞价、公开结果。
(二)探矿权和采矿权管理有偿取得制度
我局以来全县的采矿权(采石场、砖瓦粘土矿)全部按照试行办法实行了挂牌出让有偿取得。挂牌出让采矿权1宗(金溪县浒湾镇黄坊高坑石场),县挂牌出让采矿1宗(金溪县左坊镇谷家石场),挂牌出让采矿权2宗(金溪县双塘镇古圩石场、金溪县合市镇蔡家第二石场),共取得二石场挂牌出让采矿权价款17.63万元,以前协议出让的12个采石场采矿权延续,交纳采矿权价款共计45.37万元。为了避免矿产出让过程导致成交价过低、单价波动幅度太大,我们增设了保底价,出让的矿产矿业权竞价未达到保底价,我们停止交易,等待以后改善环境和条件后于适当时机再重新上市
(三)土地开发整理项目
以来,我县共实施土地开发整理项目2个,建设规模747.503公顷,预计新增耕地147.586公顷。在实施过程中,我们严格按照工程项目管理规定,委托具有招标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公开招标,确定施工单位,工程招投标程序规范操作。在施工过程中,我们对施工单位的工期、质量、拨付工程款等进行跟踪监督,工程建设实施不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及超概算等现象,工程质量达到规定标准。现项目工程已顺利通过省市验收。
(四)新办公大楼建设项目
我局限性新办公大楼占地面积3750平方米,建筑面积3600平方米,高9层。始建于5月,于2月竣工,主体工程、大楼装饰及附属工程总投资概算为546万元。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依法办理了立项、规划许可、用地许可、施工许可等规定的手续,不存在违规审批、擅自调整投资计划、未批先建、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等问题;工程招投标按照程序规范操作,一一聘请了招标代理机构,不存在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围标串标、评标不公、监管不力等问题;工程建设实施和工作质量管理严格,均达到合格标准,不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擅自改变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施工监理不到位及工程超概算等问题。由于大楼主体工程及围墙因地基太深较软,出现变更加深的增加工程较多。
(五)物资采购和资金管理规范。以来,我局购买的电脑、空调、资料柜及信息中心设备均是按照程序通过县政府统一采购,不存在违规
使用资金以及超概算等问题。
(六)工程建设信息公开透明。为进一步推进政务信息公开,我局建立了土地登记、土地开发整理等公告制度。07以来,我县的2个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及新办公大楼工程建设信息都及时在网络、有线电视台及交易大厅公布,在项目工程招投标过程中,不存在招标投标违法行为。
(七)投诉和案件情况。以来,我局
未收到有关投诉和举报,没有工程建设领域违纪违法案件发生。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继续把土地开发整理、土地招拍挂、政府采购、土地登记发证、征地拆迁补偿、国土资源执法等环节作为重点进行监督。建立并严格执行建设用地预审、农用地转用征用、具体建设项目供地等审批事项的会审制度。
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土地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城市建设用地集中供应制度、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制度、基准地价公布和定期更新制度、土地使用权公开交易制度、土地登记公开查询制度。
三是继续严格执行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积极推行工业用地预申请制度,制定相关工作规程。
四是开展国土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专项清理,加强对土地出让收支的监管,进一步规范建设用地出让行为。
五是建立健全信息公开机制。凡不涉及保密事项的建设项目各种信息都必须依法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