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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社会问题调查报告(3篇范文)

发布时间:2023-10-16 09:12:01 查看人数:48

关于社会问题调查报告

篇一 关于社会问题调查报告

为了准确客观地掌握人民群众对当前和顺县社会治安状况的反映以及对公共安全、社会治安秩序的真实感受,进而找出影响当前群众安全感的主要因素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受县人大的委托,和顺县统计局于20_____年11月26日组成专门调查组,对全县社会治安进行了专题调查,本着客观公平、随机抽样的原则。调查组人员深入10个乡镇的所在地、居委会的一个小区、10个行政事业单位、5个企业、5个学校共填写了130张调查问卷,调查采取入户走访的形式进行,现将这次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调查对象的基本情况

这次调查的主要内容涉及群众对当前社会的评价、群众的安全感受、影响安全的主要因素、各种违法犯罪的程度,群众对当前社会治安状况的心理感受、群众对打击罪犯力度的评价、群众对政法工作和队伍建设的满意程度等方面。

1、调查对象的性别、年龄:男性80人,女性50人,20岁以下的2人,21岁以上30岁以下的16人;31岁以上40岁以下的34人;41岁以上50岁以下的37人;51岁以上60岁以下的23人,61岁以上70岁以下的14人,71岁以上的4人。

2、调查对象的文化层次:文盲4人,小学文化的31人,初中文化的46人,高中文化的31人,大专文化的15人,大学本科及以上的3人。

3、调查对象的职业身份:工人5人,干部9人,职员5人,务农农民66人,务工农民1人,经商农民12人,文教科卫体占8人,个体工商业者4人,服务业人员1人,无业人员8人,离退休9人,其他2人。

二、群众对当前社会安全状况的感受和基本评价

1、调查对象感受目前社会治安环境安全状况

从问卷调查情况看,在目前社会治安环境下,调查对象很安全的占15%,感觉安全的占61%,感觉基本基本安全的占19%,感觉不太安全的占5%。

2、调查对象认为影响安全的原因

在影响安全的主要原因中,选择刑事犯罪的占16%,选择公共秩序混乱的占30%,选择交通事故的占38%,选择火灾的占10%,选择危险物品的占6%。

3、调查对象所在地社会治安状况的评判

在调查中,调查对象在回答对所在地治安状况很好的占33%,认为较好的占43%。认为一般的占22%。认为较差和很差的分别有1人。

在评判当地社会治安形势的变化情况时,认为自己所在地与去年相比,有明显好转的占32%,有好转的占44%,和以前一样的占23%,比以前差的仅有一人。

4、调查对象对各种违法犯罪现象的认识程度

从调查对象所在地一些违法犯罪严重程度的评价看,总的来说各种违法现象不严重,相对而言,认为赌博现象和入室盗窃犯罪现象表现一般和比较严重占的比例较高,分别达到25%和15%,别的违法犯罪现象基本都属于不严重或不太严重。但还有大部分人对有些犯罪现象不了解,特别是吸毒贩毒现象,制黄贩黄、_____嫖娼现象,外来人员违法现象等现象不太了解,其主要原因是这次专项调查对农村农民的覆盖面较大,达到77%,这部分调查对象生活在农村,对这些违法犯罪现象现在知之甚少。

调查显示,在130名被调查者中,未遭受过不法侵害的有123人,占调查总数的95%,只有7人遭受过不法侵害。其中20_____年遭受一次不法侵害的6 人,二次的1人;入室盗窃的3起,自行车被盗2起,人身侵害1起,其它1起;发案后报了案3起,未报案报了案公安机关已破案1起,占 33%,未采取任何措施或行动的2起,占67%。

三、群众对政法工作和队伍建设的基本评价。

1、政法机关对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有待加强。

调查显示,认为政法对违法犯罪打击有力的占70%,认为不太有力的占26%,认为不力的占4%。这说明政法机关对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还有待加强,同时也反映出群众要求政法机关加大对违法犯罪活动打击力度的愿望。

2、增加群众安全感最急需解决的问题。

调查显示,认为最急需解决的问题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分别是公正执法占28%、加强青少年教育占20%、提高警察素质占12%、迅速破案占9%、加强巡逻加强外来人口管理都占7%、其它占6%、增加街面警力占5%、改善警民关系占3%、鼓励见义勇为警察装备都占1、5%。

3、当前政法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调查显示不了解共54人占42%,效率不高共42人占32%,工作推诿共10人占8%,态度生硬共9人占7%,执法不公共7人占 5%,其余各项8人占6%。大部分人之所以不了解是因为我们的调查对象大部分是农民,和这些部门很少甚至没有打过交到。

四、对策建议

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提高社会公共安全感,关系到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效地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为此提出以下对策建议:

(一)切实加强领导,深入普法宣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县人大要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的力度,各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省、市、县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认真抓好落实。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切实担负起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的政治责任。要正确估价当前社会治安面临的形势,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和一票否决制度。深刻认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与搞好政法、综治工作的内在联系,花大力气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加强五五普法宣传,提高公民思想道德和文化素质;把严打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纳入五五普法规划,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向纵深发展;广泛动员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建立起同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的激励机制和社会保障机制。加强文化娱乐场所的管理,坚决打击利用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加大扫除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的力度,努力铲除腐蚀人们精神世界、危害社会主义事业的腐朽文化,保护和促进先进文化的前进和发展。

(二)注重矛盾排查,调处矛盾纠纷。随着社会转型期利益格局的进一步调整,各种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将进一步凸现,对社会治安稳定必将产生一定影响和冲击。矛盾纠纷给社会稳定带来一些隐患,务必充分估计出现矛盾的复杂性和工作的艰巨性。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重点排查调处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和可能转化成刑事案件的矛盾纠纷;密切掌握社会动向,依法调节各种社会关系,及时解决因资源二次整合,拆迁、改制等利益调整所产生的新矛盾和新问题。要快速反应,冷静处置,做好教育疏导工作,有效化解和钝化矛盾。要加大社会保障工作力度,努力维护社会弱势群体和人员的利益,认真分析人民内部矛盾纠纷的成因,采取有效措施,积极依法予以调处和疏导,把纠纷和矛盾解决在当地,消除在萌芽状态。

(三)实行长效管理,保持严打态势。实现社会治安根本好转,必须实行长效管理,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只有严打才能震慑犯罪,伸张正义,树立广大人民群众维护社会治安的信心。对于某些社会治安混乱地区和某些猖狂一时的犯罪活动,应及时开展集中整治和专项斗争。对严重刑事犯罪活动必须露头就打,决不能让其形成气候。要进一步提高110快速反应能力,加大案件侦破的力度。继续把打黑除恶作为严打整治斗争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除恶务尽,不留后患。要以重点整治为突破口,对顶风作案分子,要狠刹其嚣张气焰,从重、从快打击。要实行人性化管理,寓监督于服务之中,确保我县社会治安的稳定。

(四)强化治安防范,完善防控体系。建议在县委、政府直接领导下,在人大的监督下,由县政法委、综治办统一协调,建立以公安为骨干,以群防群治力量为依托,以社会面、居民区和单位内部的防范为基础,以案件多发的人群、区域、行业、时段为重点,以社区为单位,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专业防范与群众防范相结合的治安防控体系,增强全社会预防和控制犯罪的能力。

(五)加强基础建设,坚持群防群治。建议加强对社区治保、保安队伍,调解等基层综治工作队伍的管理和教育。坚持专门机关工作和群众路线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广泛动员和组织国家公务员、企事业单位职工、学校学生等,建立健全群众性自防自治的治安保卫组织,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治安防范活动。充分发挥村委会和居委会维护社会治安的积极作用,确保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得到全面有效落实。切实加强对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指导和监督,建立完善的工作和保障机制,确保群防群治队伍工作的顺利进行。

社会问题调查报告

篇二 2023年10月社会问题调查报告

社会问题调查报告

为了准确客观地掌握人民群众对当前和顺县社会治安状况的反映以及对公共安全、社会治安秩序的真实感受,进而找出影响当前群众安全感的主要因素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受县人大的委托,和顺县统计局于20**年11月26日组成专门调查组,对全县社会治安进行了专题调查,本着客观公平、随机抽样的原则。调查组人员深入10个乡镇的所在地、居委会的一个小区、10个行政事业单位、5个企业、5个学校共填写了130张调查问卷,调查采取入户走访的形式进行,现将这次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调查对象的基本情况

这次调查的主要内容涉及群众对当前社会的评价、群众的安全感受、影响安全的主要因素、各种违法犯罪的程度,群众对当前社会治安状况的心理感受、群众对打击罪犯力度的评价、群众对政法工作和队伍建设的满意程度等方面。

1、调查对象的性别、年龄:男性80人,女性50人,20岁以下的2人,21岁以上30岁以下的16人;31岁以上40岁以下的34人;41岁以上50岁以下的37人;51岁以上60岁以下的23人,61岁以上70岁以下的14人,71岁以上的4人。

2、调查对象的文化层次:文盲4人,小学文化的31人,初中文化的46人,高中文化的31人,大专文化的15人,大学本科及以上的3人。

3、调查对象的职业身份:工人5人,干部9人,职员5人,务农农民66人,务工农民1人,经商农民12人,文教科卫体占8人,个体工商业者4人,服务业人员1人,无业人员8人,离退休9人,其他2人。

二、群众对当前社会安全状况的感受和基本评价

1、调查对象感受目前社会治安环境安全状况

从问卷调查情况看,在目前社会治安环境下,调查对象“很安全”的占15%,感觉“安全”的占61%,感觉基本“基本安全”的占19%,感觉“不太安全”的占5%。

2、调查对象认为影响安全的原因

在影响安全的主要原因中,选择“刑事犯罪”的占16%,选择“公共秩序混乱”的占30%,选择“交通事故”的占38%,选择“火灾”的占10%,选择“危险物品”的占6%。

3、调查对象所在地社会治安状况的评判

在调查中,调查对象在回答对“所在地治安状况很好”的占33%,认为“较好”的占43%。认为“一般”的占22%。认为“较差”和“很差”的分别有1人。

在评判当地社会治安形势的变化情况时,认为自己所在地与去年相比,有“明显好转”的占32%,“有好转”的占44%,“和以前一样”的占23%,“比以前差”的仅有一人。

4、调查对象对各种违法犯罪现象的认识程度

从调查对象所在地一些违法犯罪严重程度的评价看,总的来说各种违法现象不严重,相对而言,认为“赌博现象”和“入室盗窃”犯罪现象表现“一般”和“比较严重”占的比例较高,分别达到25%和15%,别的违法犯罪现象基本都属于“不严重”或“不太严重”。但还有大部分人对有些犯罪现象不了解,特别是“吸毒贩毒现象”,“制黄贩黄、卖淫嫖娼现象”,“外来人员违法现象”等现象不太了解,其主要原因是这次专项调查对农村农民的覆盖面较大,达到77%,这部分调查对象生活在农村,对这些违法犯罪现象现在知之甚少。

调查显示,在130名被调查者中,未遭受过不法侵害的有123人,占调查总数的95%,只有7人遭受过不法侵害。其中20**年遭受一次不法侵害的6人,二次的1人;入室盗窃的3起,自行车被盗2起,人身侵害1起,其它1起;发案后“报了案”3起,“未报案”4起;报了案公安机关“已破案”1起,占33%,未采取任何措施或行动的2起,占67%。

三、群众对政法工作和队伍建设的基本评价。

1、政法机关对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有待加强。

调查显示,认为政法对违法犯罪打击“有力”的占70%,认为“不太有力”的占26%,认为“不力”的占4%。这说明政法机关对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还有待加强,同时也反映出群众要求政法机关加大对违法犯罪活动打击力度的愿望。

2、增加群众安全感最急需解决的问题。

调查显示,认为最急需解决的问题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分别是“公正执法”占28%、“加强青少年教育”占20%、“提高警察素质”占12%、“迅速破案”占9%、“加强巡逻”“加强外来人口管理”都占7%、“其它”占6%、“增加街面警力”占5%、“改善警民关系”占3%、“鼓励见义勇为”“警察装备”都占1、5%。

3、当前政法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调查显示“不了解”共54人占42%,“效率不高”共42人占32%,“工作推诿”共10人占8%,“态度生硬”共9人占7%,“执法不公”共7人占5%,其余各项8人占6%。大部分人之所以不了解是因为我们的调查对象大部分是农民,和这些部门很少甚至没有打过交到。

四、对策建议

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提高社会公共安全感,关系到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效地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为此提出以下对策建议:

(一)切实加强领导,深入普法宣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县人大要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的力度,各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省、市、县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认真抓好落实。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切实担负起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的政治责任。要正确估价当前社会治安面临的形势,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和“一票否决”制度。深刻认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与搞好政法、综治工作的内在联系,花大力气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加强“五五”普法宣传,提高公民思想道德和文化素质;把“严打”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纳入“五五”普法规划,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向纵深发展;广泛动员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建立起同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的激励机制和社会保障机制。加强文化娱乐场所的管理,坚决打击利用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加大扫除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的力度,努力铲除腐蚀人们精神世界、危害社会主义事业的腐朽文化,保护和促进先进文化的前进和发展。

(二)注重矛盾排查,调处矛盾纠纷。随着社会转型期利益格局的进一步调整,各种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将进一步凸现,对社会治安稳定必将产生一定影响和冲击。矛盾纠纷给社会稳定带来一些隐患,务必充分估计出现矛盾的复杂性和工作的艰巨性。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重点排查调处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和可能转化成刑事案件的矛盾纠纷;密切掌握社会动向,依法调节各种社会关系,及时解决因资源二次整合,拆迁、改制等利益调整所产生的新矛盾和新问题。要快速反应,冷静处置,做好教育疏导工作,有效化解和钝化矛盾。要加大社会保障工作力度,努力维护社会弱势群体和人员的利益,认真分析人民内部矛盾纠纷的成因,采取有效措施,积极依法予以调处和疏导,把纠纷和矛盾解决在当地,消除在萌芽状态。

(三)实行长效管理,保持“严打”态势。实现社会治安根本好转,必须实行长效管理,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只有“严打”才能震慑犯罪,伸张正义,树立广大人民群众维护社会治安的信心。对于某些社会治安混乱地区和某些猖狂一时的犯罪活动,应及时开展集中整治和专项斗争。对严重刑事犯罪活动必须露头就打,决不能让其形成气候。要进一步提高“110”快速反应能力,加大案件侦破的力度。继续把“打黑除恶”作为“严打”整治斗争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除恶务尽,不留后患。要以重点整治为突破口,对顶风作案分子,要狠刹其嚣张气焰,从重、从快打击。要实行“人性化”管理,寓监督于服务之中,确保我县社会治安的稳定。

(四)强化治安防范,完善防控体系。建议在县委、政府直接领导下,在人大的监督下,由县政法委、综治办统一协调,建立以公安为骨干,以群防群治力量为依托,以社会面、居民区和单位内部的防范为基础,以案件多发的人群、区域、行业、时段为重点,以社区为单位,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专业防范与群众防范相结合的治安防控体系,增强全社会预防和控制犯罪的能力。

(五)加强基础建设,坚持群防群治。建议加强对社区治保、保安队伍,调解等基层综治工作队伍的管理和教育。坚持专门机关工作和群众路线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广泛动员和组织国家公务员、企事业单位职工、学校学生等,建立健全群众性自防自治的治安保卫组织,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治安防范活动。充分发挥村委会和居委会维护社会治安的积极作用,确保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得到全面有效落实。切实加强对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指导和监督,建立完善的工作和保障机制,确保群防群治队伍工作的顺利进行。

篇三 社会问题调查报告

我们都知道物极必反,人口的容量也只有环境的容量相适应才能社会和谐有序的发展,鉴于人口的压力,,我国实行计划生育,独生子女家庭所占比例更是逐年增高,独生子女逐渐成为中国一个庞大的社会群体相应,独生子女的心理卫生问题也日益受到关注。经过调查,我们了解到当代独生子女由于特殊的成长环境和教育环境产生了一些心理方面的问题。

独生子女比起非独生子女更任性、发脾气、敏感、胆小、孤独,内向等情绪问题;生活自理能力差、独立生活能力差,经不起生活磨炼常常难以适应社会等适应能力。

自我中心意识强、性格独立、依赖性强,一旦受点挫折就发脾气,缺乏责任感,,不愿与人分享,团队协作意识差,且懒惰自私等性格问题。

这些状况的产生是有深刻的原因的。经过调查发现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一、社会因素

由于市场经济引入了竞争机制,从而为人们充分发挥能力,展开公平竞争提供了可能,且这竞争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更加激烈。社会的现实,冲击了处在伊甸园中的大学生的平静心理,特别冲击着那些自始自终都在“保护伞”下长大的独生子女大学生。当他们遇到老师的批评、考试的失败、评奖的落选等现实受到挫折后,就会产生消极的心理状态,或自暴自弃,盲目混日子;或临阵退缩,申请退学而逃之夭夭…

同时,随着改革开放的推行,个人至上、金钱至上、享乐至上的价值取向,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独生子女大学生的心理状态,特别是现在高校毕业分配制度改革后,他们的去向更趋向于功利化和实用化,对政治活动,集体活动不感兴趣。

二、家庭因素

一个人对客观现实的认识,往往从家庭生活,家长的言行举止开始的,独生子女受到家庭教育的影响更甚。

1、独生子女在家庭中地位颇高,某些家长将独生子女作为家庭的轴心,给予特殊的家庭地位,一切活动均围着独生子女转,处处受到特殊照顾。这种特殊的家庭地位会使独生子女养尊处优,高人一等,逐渐变得骄傲自满,没有礼貌,没有同情心,助长了'自我中心'意识,扭曲了性格,从而形成了骄横拔扈、不顾他人的自私心理。同时家长对其前途充满憧憬,一心只督促其学习,但对其能力、兴趣、需要方面缺乏理解,常常强迫孩子学习,这导致独生子女缺乏适应社会,适应生活的能力。

2、独生子女在家庭中,家长们错误的爱。家长用过分的爱满足他们的要求,百依百顺,过于保护。由于在成长过程中,孩子没有挫折的体验,这导致独生子女形成依赖性格,遇事退缩,自制能力差。独生子女在家庭中是小皇帝、小公主,家长因宠爱他们而对他们的行为很少约束,只怕呵护不足,这导致独生子女以自我为中心,不懂得尊重他人,养成唯我独尊的任性个性,很难适应集体生活。

3、家长期望值过高,“望子成龙”是独生子女家长们的普遍心态。可能某些家长是非本意地只生一个孩子,“望子成龙”的愿望便十分迫切,他们不顾孩子的素质与兴趣,也不重视孩子的年龄特征和个体差异,硬是把自己的主观愿望强加到子女身上。在学习上要求过高,进行过难的训练,超越子女的实际水平。一旦子女学习成绩下降,就恨铁不成钢,对子女施加压力或加以惩罚,致使某些独生子女对学习产生恐惧感。结果事与愿违,反而伤害了子女。另外父母的过高期望也是独生子女的一种巨大心理压力,日久会导致子女人格扭曲、心理变态或产生反社会行为。

4、独生子女过早进入成人世界80年代以来,我国心理学家研究发现,常诉寂寞的幼儿大部分都是独生子女。这说明了独生子女缺乏与小朋友共同生活的体验,渴望与同伴交往。许多父母将独生子女送进了托儿所、幼儿园,让独生子女与其他小朋友一起玩耍,培养互相帮助、学习、竞争的情感。这些举措是很正确的。但有的父母不懂得同伴关系的心理价值,只让独生子女生活在成人的世界里,向其灌输成人的思维模式,过早地将他们拖入成人世界,失去了与其他小朋友一起生活、模仿与交往的机会,失去了童年的欢乐与集体活动的乐趣,在精神上造成极大的损失。

三、教育因素

进入学校后,独生子女在生活上由父母包办的现状被住集体宿舍,吃饭上食堂排队,衣服自己洗,日用品自己准备的生活方式所代替;同时,尤其是大学里学习内容多,难度大,中学时代教师“保姆式”的教学被更多的自学所替代。因此,独生子女大学生在第一次离开故乡,远离亲人,失去父母的直接照顾的客观环境下,面临这些生活与学习上的困惑,使他们手足无措,处于失落状态,特别是在遇到学习困难,大学生活条件差时,更唤起思家心理。另一方面,对刚刚融入集体生活的独生子女学生来说,如何处理好人际关系直接影响他们的学习与生活。因集体成员来自不同层次家庭,加上地区间的差异,要适应并融入这个集体,对独生子女学生来说并非易事。因此当人际关系处于冷漠、疏远、紧张状态,则将直接影响他们的身心健康发展。

四、独生子女自身的因素

独生子女学生自我意识强,自我控制能力差,表现在自以为是,趾高气扬,傲慢无礼,他们对自己的期望值过高,容易追求超出本身能力所能及的东西。

既然独生子女存在着心理问题,那么我们就要想办法解决存在的问题,帮助引导独生子女健康成长,发挥他们的长处。我们认为应从一下几方面着手。

一.摆正独生子女在家庭中的位置

儿童在家庭中的特殊地位和家长的不正确教育方式,容易使儿童形成“自我中心”状态,严重危害其在社会生活中的形象与地位。要维护独生子女的心理健康,首先必须摆正他们在家庭中的位置,使其认识到自己是家庭中的一员,逐步培养自我服务的习惯,参与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从“自我中心”摆脱出来。

二.爱与教相结合

前苏联教育学家马卡连柯曾经指出:“溺爱本身是一种伟大的情感,但会使子女遭到毁灭。”爱子女本身是教育。爱得合理、恰当,可使子女感到安全、温暖,激发其求知欲及探索动机,成为健康成长的力量。但若溺爱纵容则会害了子女。在怎样爱子女上,家长可参照以下五个方面:

1、既爱又不溺爱。

2、.给予宽松的生活与学习环境,又有严格管理与要求。

3、注意德、智、体全面发展,又不忽视个体差异。

4、使热情关怀与严格要求和谐结合,不姑息迁就。

5、对独生子女的优点鼓励赞赏而不过分,对其缺点则应予批评教育。

三.教育统一要求一致

在家庭教育中,所有家长均是独生子女的教育者,要求达到预期目的家长必须加强自身修养,更新教育观念,提高自身知识水平,以身作则。除循序渐进外,还须掌握一个原则:统一教育态度、要求与方法。对独生子女的教育,家长需相互合作,统一口径,是非明确,既要有说服力,又要有权威性,以增强教育影响。至于学校与家庭,家长与老师之间亦须采取一致态度,相互联系、支持,方可取得较好的教育效果。

四.儿童教育儿童

同伴关系是发展儿童认知与社会技能,培养社会责任感的支柱,也是儿童社会化的必由之路。在同伴关系中,儿童的生理与心理方面处于近乎相似的水平。他们是平等互惠的,而儿童的道德情感发展正是建立在这种平等合作的基础上的。所以,家长送独生子女上托儿所、幼儿园是十分明智的举措。因为托儿所或幼儿园的集体生活可使独生子女逐渐产生与其他小朋友建立友谊的意识,懂得别人对自己的要求与评价、信赖与理解。同时可以培养孩子的同情心和尊重他人的良好品德,掌握一定的社交能力。

五.掌握规律全面发展

儿童心理发展具有一定的发展规律,既有阶段性和连续性,又有个体差异。即使年龄相同的儿童,其表现也可极不相同。顺应发展规律进行教育是儿童心理健康的前提,且可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六.心理卫生问题的矫治

儿童心理卫生问题大多属于教育上的偏差。家长可参加一些座谈会、家长学校,或者阅读有关儿童心理发展的书籍,了解各个年龄阶段儿童的心理发展特征,增强这一方面的知识。一旦独生子女出现心理发育偏离现象,应早期干预,效果较好。如果某些独生子女出现认知、情绪或行为等方面的障碍,家长应带他们到心理卫生咨询机构进行必要的检测与会谈,取得指导,及时矫治。

关于独生子女社会问题调查报告

我们都知道物极必反,人口的容量也只有环境的容量相适应才能社会和谐有序的发展,鉴于人口的压力,,我国实行计划生育,独生子女家庭所占比例更是逐年增高,独生子女逐渐成为中国一个庞大的社会群体相应,独生子女的心理卫生问题也日益受到关注。经过调查,我们了解到当代独生子女由于特殊的成长环境和教育环境产生了一些心理方面的问题。

独生子女比起非独生子女更任性、发脾气、敏感、胆小、孤独,内向等情绪问题;生活自理能力差、独立生活能力差,经不起生活磨炼常常难以适应社会等适应能力。

自我中心意识强、性格独立、依赖性强,一旦受点挫折就发脾气,缺乏责任感,,不愿与人分享,团队协作意识差,且懒惰自私等性格问题。

这些状况的产生是有深刻的原因的。经过调查发现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一、社会因素

由于市场经济引入了竞争机制,从而为人们充分发挥能力,展开公平竞争提供了可能,且这竞争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更加激烈。社会的现实,冲击了处在伊甸园中的大学生的平静心理,特别冲击着那些自始自终都在“保护伞”下长大的独生子女大学生。当他们遇到老师的批评、考试的失败、评奖的落选等现实受到挫折后,就会产生消极的心理状态,或自暴自弃,盲目混日子;或临阵退缩,申请退学而逃之夭夭…

同时,随着改革开放的推行,个人至上、金钱至上、享乐至上的价值取向,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独生子女大学生的心理状态,特别是现在高校毕业分配制度改革后,他们的去向更趋向于功利化和实用化,对政治活动,集体活动不感兴趣。

二、家庭因素

一个人对客观现实的认识,往往从家庭生活,家长的言行举止开始的,独生子女受到家庭教育的影响更甚。

1独生子女在家庭中地位颇高,某些家长将独生子女作为家庭的轴心,给予特殊的家庭地位,一切活动均围着独生子女转,处处受到特殊照顾。这种特殊的家庭地位会使独生子女养尊处优,高人一等,逐渐变得骄傲自满,没有礼貌,没有同情心,助长了'自我中心'意识,扭曲了性格,从而形成了骄横拔扈、不顾他人的自私心理。同时家长对其前途充满憧憬,一心只督促其学习,但对其能力、兴趣、需要方面缺乏理解,常常强迫孩子学习,这导致独生子女缺乏适应社会,适应生活的能力。

2独生子女在家庭中,家长们错误的爱。家长用过分的爱满足他们的要求,百依百顺,过于保护。由于在成长过程中,孩子没有挫折的体验,这导致独生子女形成依赖性格,遇事退缩,自制能力差。独生子女在家庭中是小皇帝、小公主,家长因宠爱他们而对他们的行为很少约束,只怕呵护不足,这导致独生子女以自我为中心,不懂得尊重他人,养成唯我独尊的任性个性,很难适应集体生活。

3家长期望值过高,“望子成龙”是独生子女家长们的普遍心态。可能某些家长是非本意地只生一个孩子,“望子成龙”的愿望便十分迫切,他们不顾孩子的素质与兴趣,也不重视孩子的年龄特征和个体差异,硬是把自己的主观愿望强加到子女身上。在学习上要求过高,进行过难的训练,超越子女的实际水平。一旦子女学习成绩下降,就恨铁不成钢,对子女施加压力或加以惩罚,致使某些独生子女对学习产生恐惧感。结果事与愿违,反而伤害了子女。另外父母的过高期望也是独生子女的一种巨大心理压力,日久会导致子女人格扭曲、心理变态或产生反社会行为。

4独生子女过早进入成人世界80年代以来,我国心理学家研究发现,常诉寂寞的幼儿大部分都是独生子女。这说明了独生子女缺乏与小朋友共同生活的体验,渴望与同伴交往。许多父母将独生子女送进了托儿所、幼儿园,让独生子女与其他小朋友一起玩耍,培养互相帮助、学习、竞争的情感。这些举措是很正确的。但有的父母不懂得同伴关系的心理价值,只让独生子女生活在成人的世界里,向其灌输成人的思维模式,过早地将他们拖入成人世界,失去了与其他小朋友一起生活、模仿与交往的机会,失去了童年的欢乐与集体活动的乐趣,在精神上造成极大的损失。

三、教育因素

进入学校后,独生子女在生活上由父母包办的现状被住集体宿舍,吃饭上食堂排队,衣服自己洗,日用品自己准备的生活方式所代替;同时,尤其是大学里学习内容多,难度大,中学时代教师“保姆式”的教学被更多的自学所替代。因此,独生子女大学生在第一次离开故乡,远离亲人,失去父母的直接照顾的客观环境下,面临这些生活与学习上的困惑,使他们手足无措,处于失落状态,特别是在遇到学习困难,大学生活条件差时,更唤起思家心理。另一方面,对刚刚融入集体生活的独生子女学生来说,如何处理好人际关系直接影响他们的学习与生活。因集体成员来自不同层次家庭,加上地区间的差异,要适应并融入这个集体,对独生子女学生来说并非易事。因此当人际关系处于冷漠、疏远、紧张状态,则将直接影响他们的身心健康发展。

四、独生子女自身的因素

独生子女学生自我意识强,自我控制能力差,表现在自以为是,趾高气扬,傲慢无礼,他们对自己的期望值过高,容易追求超出本身能力所能及的东西。

既然独生子女存在着心理问题,那么我们就要想办法解决存在的问题,帮助引导独生子女健康成长,发挥他们的长处。我们认为应从一下几方面着手。

一.摆正独生子女在家庭中的位置

儿童在家庭中的特殊地位和家长的不正确教育方式,容易使儿童形成“自我中心”状态,严重危害其在社会生活中的形象与地位。要维护独生子女的心理健康,首先必须摆正他们在家庭中的位置,使其认识到自己是家庭中的一员,逐步培养自我服务的习惯,参与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从“自我中心”摆脱出来。

二.爱与教相结合

前苏联教育学家马卡连柯曾经指出:“溺爱本身是一种伟大的情感,但会使子女遭到毁灭。”爱子女本身是教育。爱得合理、恰当,可使子女感到安全、温暖,激发其求知欲及探索动机,成为健康成长的力量。但若溺爱纵容则会害了子女。在怎样爱子女上,家长可参照以下五个方面:

1、既爱又不溺爱。

2、.给予宽松的生活与学习环境,又有严格管理与要求。

3、注意德、智、体全面发展,又不忽视个体差异。

4、使热情关怀与严格要求和谐结合,不姑息迁就。

5、对独生子女的优点鼓励赞赏而不过分,对其缺点则应予批评教育。

三.教育统一要求一致

在家庭教育中,所有家长均是独生子女的教育者,要求达到预期目的家长必须加强自身修养,更新教育观念,提高自身知识水平,以身作则。除循序渐进外,还须掌握一个原则:统一教育态度、要求与方法。对独生子女的教育,家长需相互合作,统一口径,是非明确,既要有说服力,又要有权威性,以增强教育影响。至于学校与家庭,家长与老师之间亦须采取一致态度,相互联系、支持,方可取得较好的教育效果。

四.儿童教育儿童

同伴关系是发展儿童认知与社会技能,培养社会责任感的支柱,也是儿童社会化的必由之路。在同伴关系中,儿童的生理与心理方面处于近乎相似的水平。他们是平等互惠的,而儿童的道德情感发展正是建立在这种平等合作的基础上的。所以,家长送独生子女上托儿所、幼儿园是十分明智的举措。因为托儿所或幼儿园的集体生活可使独生子女逐渐产生与其他小朋友建立友谊的意识,懂得别人对自己的要求与评价、信赖与理解。同时可以培养孩子的同情心和尊重他人的良好品德,掌握一定的社交能力。

五.掌握规律全面发展

儿童心理发展具有一定的发展规律,既有阶段性和连续性,又有个体差异。即使年龄相同的儿童,其表现也可极不相同。顺应发展规律进行教育是儿童心理健康的前提,且可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六.心理卫生问题的矫治

儿童心理卫生问题大多属于教育上的偏差。家长可参加一些座谈会、家长学校,或者阅读有关儿童心理发展的书籍,了解各个年龄阶段儿童的心理发展特征,增强这一方面的知识。一旦独生子女出现心理发育偏离现象,应早期干预,效果较好。如果某些独生子女出现认知、情绪或行为等方面的障碍,家长应带他们到心理卫生咨询机构进行必要的检测与会谈,取得指导,及时矫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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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社会问题调查报告(3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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