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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 国内城市公共卫生安全应急管理技术的调研报告
从国内城市公共卫生安全应急管理系统的研究和应用现状出发,指出城市公共卫生安全应急管理系统建设的核心要务是集成现有的卫生信息系统、消除卫生信息孤岛、实现数据共享与交换;并提出了城市公共卫生安全应急管理系统数据采集类型和业务支持部门。在此基础上,构建了一个基于数据仓库、以gis为应急响应支持平台、能统一管理信息、可与其他电子政务系统互连互通的城市公共卫生安全应急管理系统框架结构,并详细阐述了各业务模块的基本功能和系统实现的关键技术方法。
1 引言
公共卫生事件是一种极具破坏力的自然或人为灾害。近年来,由于人口持续增长、城市盲目扩张、工业高度密集,资源环境破坏,人与人的安全卫生距离不断缩小,使预防公共卫生事件的形势日趋严峻 。因其具有复杂性和不确定性,使预测、预警与应急管理成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公共卫生事件及其危害的重要手段,并引起研究者的普遍关注。如熊光魁 等研究了救灾防病应急反应专家管理信息系统的开发与应用;潘海东等 提出了构建国家级公共卫生应急系统的思路;王平 、杜江等 设计了基于web gis的公共卫生安全监督与控制系统方案;杜鹏等 基于模型分析规划了公共卫生事件监测与预警系统的建设;李琦等 在北京市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分析决策支持系统的基础上,提出了城市突发公共卫生疫情分析与决策系统的构建方法。这些思路和方案从不同角度对系统功能模块、体系结构、业务模型等做了较为详细的阐述,对丰富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系统的应用功能,促进地区公共卫生信息化建设有积极作用。但有关公共卫生安全应急管理系统的应用范围、系统需要的数据类型,以及系统支持部门等问题尚未明确提出,特别是如何处理公共卫生领域各部门现有的信息系统长期以来一直被忽视。这些信息系统建于不同时期,采用不同软件平台和数据格式,系统之间的卫生数据无法共享和交换,形成大量的卫生信息孤岛。另外,这些信息系统存有大量有价值的历史和现实数据,如果放弃它们,则需很大的重复投资,并造成不必要的浪费,这与建立节约型社会的主题相违背。因此,集成先进技术,整合城市现有卫生信息资源,消除卫生信息孤岛,实现公共卫生数据的共享与交换,成为当前城市公共卫生应急管理系统建设的核心要务。
基于上述情况,在“十.五” 国家重点科技攻关计划《区域可持续发展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延续项目“中小城市公共安全应急系统技术集成” 的支持下,通过调查和分析广州市公共卫生信息系统的建设和应用情况,本研究从新的视角提出了建设基于城市的公共卫生安全应急管理系统的技术方案。
2 系统总体设计
2.1 系统建设目标
城市公共卫生安全应急管理系统的建设是在城市现有公共卫生安全体系下,围绕城市公共卫生信息化建设的总体目标,综合运用计算机工程、卫生统计、人工智能、数据仓库、中间件、地理信息系统等技术,建立一个能快速、及时、准确收集、存储、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和其他相关信息,并以超媒体(文字、声音、影像等)方式显示各类信息和分析结果,为城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机构提供全过程、多层次信息服务和多种支持手段的应急指挥和辅助决策系统。系统建设的最终目标是将现有公共卫生领域各业务部门相对独立的操作型系统集成在一起,以基础空间地理数据及各类专题图形数据为基础,建立集中统一的公共卫生数据仓库和相应的预警指标、应急预案等知识库和模型库;以数据上报一采集一管理一分析一决策一展示为主线,建立具有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仿真预测、虚拟现实、指挥调度、信息发布等专业应用功能的各子系统和地理信息系统服务平台,以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和指挥调度能力,为城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决策指挥提供科学依据和技术支持。
2.2 系统所需数据类型与支撑单位
传统的公共卫生领域以传染病防治为主要内容,数据类型单一;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也主要由卫生部门唱独角戏。随着社会进步,公共卫生安全的范围变得越来越广泛。因不合理饮食结构、不良生活方式引发的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因空气、水源、噪声、化学污染等环境危害引发的健康问题,也正上升为公共卫生问题 。因此设计系统建设方案时,充分考虑社会经济发展和居民健康与生命财产安全的需求,除卫生监测数据、疫情监测数据、卫生资源数据等基本数据类型外,环境卫生数据、食品药品卫生数据、公共卫生危险因素数据,以及社会经济数据、地理空间数据等一并列为系统采集的数据类型(见表1)。
城市公共卫生安全应急管理系统支持单位除医疗卫生行业各部门外,把与数据供给和应急管理有关的如环境监测、食品药品监督、质量技术监督及公安、消防、交通等部门也列入系统支持单位(见表2)。
2.3 系统业务结构模型
城市公共卫生应急管理系统围绕城市公共卫生安全构建,在体系结构上采用开放式的网络结构设计,系统内部各子系统之间、系统与其他应用系统之间都能容易地实现互连互通。其概念模型(如图1)从底层至顶层分为数据层、应用服务层和用户层3个层次。
数据层有分布数据源、数据仓库系统、信息采集和信息管理系统组成。在该层中,信息采集系统利用etl工具把存放在各业务部门异构系统中的卫生数据采集到公共卫生数据仓库系统中,并建立面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的专业数据集市。城市基础数据仓库中存有大量基础空间数据和社会经济数据,包括影像、地图、气候、人口、宏观经济等。城市基础数据仓库的应用是对公共卫生安全应急管理系统的资源支持。
应用服务层由面向事件的数据共享与交换平台、面向事件的gis(geographical information system)应急响应服务平台和专业应用分析子系统三个功能子层组成。数据共享与交换平台是系统各子系统实现集成的关键和基础,它以灵活的方式与数据仓库和数据管理系统连接,为各业务子系统提供基本的数据组织形式,并设有系统与其他应用系统对接的公共数据接口。
gis应急响应服务平台实现城市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过程中所需的各种基础性服务及平台支撑,能为各业务子系统提供通用的功能模块,还可以在其上方便地构建应用系统。该平台本身具有强大的空间分析功能,并能把各业务子系统的分析结果展示出来。缓冲区分析、网络分析、dem(digital elevation mode1)分析、叠置分析等属于此层。
专业应用分析子系统在继承gis通用功能层的基础上,针对城市公共卫生应急管理和决策需求,开发出多种专业应用模块。其中知识管理和决策支持系统实现知识库和模型库的管理,并把相应的知识和规则运用到信息采集、信息管理、监测与预警、分析与预测、指挥调度等系统中;突发事件分析与预测系统针对事件特点和应急管理需求对卫生数据进行多种分析,并根据历史经验及专家知识对相关突发事件的危害程度进行仿真模拟和预测,为控制事件发生提供辅助决策;突发事件监测与预警系统根据事先定义好的逻辑关系定期扫描检查卫生数据仓库,对发现的异常现象发出预警;突发事件应急调度系统通过gis应急响应服务平台实现跨部门分散资源的统一调度;公共卫生信息发布系统主要向公众公布已经或正在发生的公共卫生事件的各类信息。
用户层主要将下层数据的分析结果以友好直观的方式反馈给各个不同需求层次的用户。整个系统从下到上互为基础,互相作用。
3 系统实现的关键技术
3.1 利用数据仓库技术进行数据中心建设
城市公共卫生安全应急管理系统需要对分散在各部门异构系统中的卫生数据进行集成分析,但由于各异构系统的分散性、数据类型的不一致性,以及一些历史数据的离线等问题,使目前这种以事务处理为主体的数据环境难以满足公共卫生安全应急管理系统对数据的分析要求,因此网络环境下的城市应急管理系统需要建立独立于应用的数据环境和相应的技术支持。数据仓库是一种面向数据应用的数据管理技术,它提供集成化、历史化的数据管理功能,支持综合性的数据分析 。对城市公共卫生安全应急管理系统来说,数据仓库可为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与预警、分析与预测、决策支持等子系统对数据的分析与处理创造良好的条件。
城市公共卫生安全应急管理系统数据仓库的创建过程遵循以下步骤:首先从各分布数据源系统中抽取有用的公共卫生数据到数据准备区(如图2),然后对数据准备区中的数据进行清洗、转换,并通过元数据映射后装入数据仓库,再根据公共卫生安全应急管理的具体需要建立专业数据集市,其结果由前端各专业应用子系统经过多种分析后展现。
3.2 利用中间件技术进行系统应用集成
城市公共卫生安全应急管理系统要在不同网络产品、硬件平台、网络协议等组成的异构环境中运行,同时还需支持多种应用软件和管理多种应用系统。因此系统内部各软、硬件平台之间、系统与其他电子政务系统之间要有可靠和高效的信息传递与数据转换技术支持。中间件(如图3)是基于分布式处理技术的一类软件,它介于应用软件和系统软件之间,既能解决客户与服务器方的互联,又能实现不同技术组件之间的集成 。
公共卫生安全应急管理系统的应用集成分为系统内部服务集成和系统外部服务集成,它们因功能不同对中间件的要求也不同。内部服务集成需要整合长期形成的大量遗留系统,共享不同平台和异构数据库间的数据资源;外部服务集成要求系统能自动检索到其他电子政务系统提供的相关服务,以构成更为广泛的公共卫生安全应急管理网络。考虑城市已有公共卫生信息管理系统、软硬件支持台的特点,及将来系统扩展和兼容等因素,在城市公共卫生安全应急管理系统实现过程中,将j2ee、web services、xml信息交换中间件集成应用。其中j2ee标准用来解决服务器端应用间跨平台、数据异构的集成及数据挖掘任务;webservices用于系统的信息发布与获取;信息交换中间件在内外集成系统之间起到信息及功能的桥接作用 。
3.3利用地理信息系统技术进行可视化显示
公共卫生事件不仅具有自身的属性特征,更具有空 [5]间分布特点。基于地理信息系统技术的公共卫生安全应急管理系统是gis和其他各功能子系统的无缝集成,是地图和空间分析在公共卫生安全应急管理中的具体应用。gis强大的空间分析功能(如缓冲区分析、叠置分析、路径分析、网络分析等)以其可视化、实时化、动态化等直观的表现形式可广泛应用于隔离区设置(以传染病为例)、疫区定位、疫情显示、空问传播分析等方面 ,为管理部门迅速了解疫情传播态势,进行应急预案生成、卫生资源配置等提供实施平台。
根据公共卫生安全应急管理系统的业务特点,gis平台采用c/s和b/s混合架构。c/s架构侧重多角度空间数据分析,包括各种专题图展示、路径分析、缓冲区分析、插值分析等。b/s架构除支持矢量地图基本操作(如放大、缩小、平移、量测、图元选择、图元查询等)以外,还强调对地理相关业务数据分析功能的支持,并能提供直观和实时的数据展示。b/s架构采用面向接口的设计风格,无缝集成数据提取模块和数据分析模块,可方便扩展到其他、 务应用系统。
4 结束语
本研究基于消除卫生信息孤岛,提高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水平和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构建了以数据仓库为基础、能统一管理信息、支持gis访问、可与其他应用系统无缝连接的城市公共卫生安全应急管理系统,体现了城市公共卫生资源的有效整合和先进技术的集成应用。但城市公共卫生安全应急管理系统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同时,普遍灾难途径,即各类突发事件的一体化管理将成为应急管理系统的发展趋势 。因此,随着社会进步和对公共安全需求的增加,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系统的应用范围将会涵盖整个城市公共安全领域,其服务功能也更加全面。本方案尽管在设计中充分考虑了系统的扩展性和兼容性,但还需在实际应用中不断完善,以满足日益发展的城市公共安全应急管理需求。
篇二 乡镇基本公共卫生管理服务项目工作报告
各位领导,各位同仁:
大家好!首先,我代表县疾控中心对各位领导和同志们的光临指导表示热烈欢迎!县位于省会东南,距市25公里。县辖7个乡镇,173个行政村,人口32万,共有县级医疗机构2个,公共卫生机构5个,乡镇卫生院7个,村卫生室169所。今年以来,我们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卫生局及市疾控中心的具体指导下,按照全县总体部署,强化领导,完善举措,突出重点,强力推进,公共卫生项目全面启动。截至11月底,建立居民健康档案4.7万余份,老年人保健1.5万余人,高血压、糖尿病人管理3.4万余人,重症精神病人管理370人。高血压、糖尿病人管理数分别完成今年任务目标的402%和189%。下面,我就推进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情况向各位领导做一汇报:
一、打实基础,健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
一是整合卫生资源。去年,完成了全县7所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并通过省首批示范县验收。今年,县政府投资近200万元,为乡镇卫生院购置老年人健康体检等公共卫生服务方面设备。6月,县政府召开动员大会,开展标准化村集体卫生室建设工作,到12月底,完成了人员、资产整合,实现了“一村一所一址”,91%的村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为全面实施乡村一体化管理,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打下了坚实基础。二是强化队伍建设。我们意识到,公共卫生将是今后基层卫生工作的重中之重,为此,必须造就一支高素质的专业队伍,解决好有人干事的问题。县卫生局早在就设立公共卫生科,负责全县公卫工作。去年,按照“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采取“双推双考”形式,即:民主推荐、班子推荐;业务考试、个人考察,竞选配齐了7名乡镇卫生院专职公共卫生副院长。县政府研究确定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服务人员占全院40%,比省规定的比例提高了10个百分点。通过县定条件、乡镇把关、村级推荐方式,共确定了219名村级公共卫生服务人员,全县形成了县乡村三级公共卫生服务固定的网络体系。
二、加强领导,保证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顺利开展
一是健全组织。成立了由政府县长亲任组长,分管县长任副组长,财政、人劳保、发改等相关部门为成员的医改领导小组。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研究解决医改工作中存在问题。卫生局专门成立医改办公室和项目办公室,具体负责公共卫生项目的推进工作。县疾控中心设立慢病、健教等公卫项目技术指导组织。二是完善方案。结合实际,县政府及时研究出台了《关于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及7个配套文件。县卫生局制定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考核方案及评估标准》、《慢性病管理实施方案》《重性精神病管理实施方案》等,明确了目标和任务。三是政府支持。包括公共卫生配套资金、公共卫生项目基础建设、设备更新、药品零差率补助,今年,县财政累计投入资金达到400余万元,保障了公共卫生工作的顺利开展。四是用好资金。公共卫生项目资金数额较大,下达较晚,部分工作启动较晚,如何使用资金是个难题。为此,县卫生局和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使用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卫生局下发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使用方案》。其使用方案为:一是县级医疗卫生机构的资金发放,依据37号文件规定,项目资金总额的10%部分,用于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县疾控中心、精神病院等医疗卫生机构。资金发放依据各自工作职能、任务完成情况和相关支出凭证,报县卫生局审核同意后,方可拨付。二是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资金发放,每季度由县疾控中心、县精神病院等县级公共卫生机构按对各乡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开展情况进行绩效考核,以得分情况评定为合格的发放本季度本乡镇项目资金的70%,年终项目资金依据本乡镇年度考核得分情况全县统一发放。季度考核为不合格的延迟发放本乡镇项目资金,考核为合格后给予发放。三是村级公共卫生服务人员补助发放,按照县政府《关于乡村医生承担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办法》,补助村级公卫人员(乡村医生每月220元,执业助理以上每月320元)。四是用于基本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及宣传培训投入,如:统一标准制作宣传栏、制度牌,购置电视机、dvd,印制健康档案及各种表格等。五是其余资金对乡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给予补助。
篇三 公共卫生报告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的管理,保障信息报告系统规范有效运行,及时准确掌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快速有效地处置各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特制定本规范。本规范适用于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职业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监督机构以及其他专业防治机构和医疗机构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的报告和管理。
一、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报告管理办法》、《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办法》等制定本规范。
二、基本原则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遵循依法报告、统一规范、属地管理、准确及时、分级分类的原则。
三、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一)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根据《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要求,组织人员对本规范规定报告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核实、确认和分级。具体分级标准详见《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二)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指定专门机构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系统的技术管理,网络系统维护,网络人员的`指导、培训。
(三)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职业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监督机构或其他专业防治机构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的业务管理工作、网络直报和审核工作,定期汇总、分析辖区内相关领域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
(四)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负责报告发现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
(五)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职业病预防控制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监督机构或其他专业防治机构接受公众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举报、咨询和监督,负责收集、核实、分析辖区内来源于其他渠道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
四、报告范围与标准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范围,包括可能构成或已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其报告标准不完全等同于《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判定标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确认、分级由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实施。
(一)传染病
1、鼠疫:发现1例及以上鼠疫病例。
2、霍乱:发现1例及以上霍乱病例。
3、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发现1例及以上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例病人或疑似病人。
4、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发现1例及以上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
5、炭疽:发生1例及以上肺炭疽病例;或1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3例及以上皮肤炭疽或肠炭疽病例;或1例及以上职业性炭疽病例。
6、甲肝/戊肝:1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5例及以上甲肝/戊肝病例。
7、伤寒(副伤寒):1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5例及以上伤寒(副伤寒)病例,或出现2例及以上死亡。
8、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3天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10例及以上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病例,或出现2例及以上死亡。
9、麻疹:1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10例及以上麻疹病例。
10、风疹:1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等集体单位发生10例及以上风疹病例。
11、流行性脑脊髓膜炎:3天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3例及以上流脑病例,或者有2例及以上死亡。
12、登革热:1周内,一个县(市、区)发生5例及以上登革热病例;或首次发现病例。
13、流行性出血热:1周内,同一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学校等集体单位发生5例(高发地区10例)及以上流行性出血热病例,或者死亡1例及以上。
14、钩端螺旋体病:1周内,同一自然村寨、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5例及以上钩端螺旋体病病例,或者死亡1例及以上。
15、流行性乙型脑炎:1周内,同一乡镇、街道等发生5例及以上乙脑病例,或者死亡1例及以上。
16、疟疾:以行政村为单位,1个月内,发现5例(高发地区10例)及以上当地感染的病例;或在近3年内无当地感染病例报告的乡镇,以行政村为单位,1个月内发现5例及以上当地感染的病例;在恶性疟流行地区,以乡(镇)为单位,1个月内发现2例及以上恶性疟死亡病例;在非恶性疟流行地区,出现输入性恶性疟继发感染病例。
17、血吸虫病:在未控制地区,以行政村为单位,2周内发生急性血吸虫病病例10例及以上,或在同一感染地点1周内连续发生急性血吸虫病病例5例及以上;在传播控制地区,以行政村为单位,2周内发生急性血吸虫病5例及以上,或在同一感染地点1周内连续发生急性血吸虫病病例3例及以上;在传播阻断地区或非流行区,发现当地感染的病人、病牛或感染性钉螺。
18、流感:1周内,在同一学校、幼儿园或其他集体单位发生30例及以上流感样病例,或5例及以上因流感样症状住院病例,或发生1例及以上流感样病例死亡。
19、流行性腮腺炎:1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等集体单位中发生10例及以上流行性腮腺炎病例。
20、感染性腹泻(除霍乱、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1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中发生20例及以上感染性腹泻病例,或死亡1例及以上。
21、猩红热:1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等集体单位中,发生10例及以上猩红热病例。
22、水痘:1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等集体单位中,发生10例及以上水痘病例。
23、输血性乙肝、丙肝、hiv: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发生3例及以上输血性乙肝、丙肝病例或疑似病例或hiv感染。
24、新发或再发传染病:发现本县(区)从未发生过的传染病或发生本县近5年从未报告的或国家宣布已消灭的传染病。
25、不明原因肺炎:发现不明原因肺炎病例。
(二)食物中毒:
1、一次食物中毒人数30人及以上或死亡1人及以上;
2、学校、幼儿园、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5人及以上或死亡1人及以上。
3、地区性或全国性重要活动期间发生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5人及以上或死亡1人及以上。
(三)职业中毒:发生急性职业中毒10人及以上或者死亡1人及以上的。
(四)其他中毒:出现食物中毒、职业中毒以外的急性中毒病例3例及以上的事件。
(五)环境因素事件:发生环境因素改变所致的急性病例3例及以上。
(六)意外辐射照射事件:出现意外辐射照射人员1例及以上。
(七)传染病菌、毒种丢失:发生鼠疫、炭疽、非典、艾滋病、霍乱、脊灰等菌毒种丢失事件。
(八)预防接种和预防服药群体性不良反应:
1、群体性预防接种反应:一个预防接种单位一次预防接种活动中出现群体性疑似异常反应;或发生死亡。
2、群体预防性服药反应:一个预防服药点一次预防服药活动中出现不良反应(或心因性反应)10例及以上;或死亡1例及以上。
(九)医源性感染事件:医源性、实验室和医院感染暴发。
(十)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2周内,一个医疗机构或同一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学校等集体单位发生有相同临床症状的不明原因疾病3例及以上。
(十一)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五、报告内容
(一)事件信息
信息报告主要内容包括:事件名称、事件类别、发生时间、地点、涉及的地域范围、人数、主要症状与体征、可能的原因、已经采取的措施、事件的发展趋势、下步工作计划等。具体内容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卡》。
(二)事件发生、发展、控制过程信息
事件发生、发展、控制过程信息分为初次报告、进程报告、结案报告。
1、初次报告
报告内容包括事件名称、初步判定的事件类别和性质、发生地点、发生时间、发病人数、死亡人数、主要的临床症状、可能原因、已采取的措施、报告单位、报告人员及通讯方式等。
2、进程报告
报告事件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件的诊断和原因或可能因素,势态评估、控制措施等内容。同时,对初次报告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卡》进行补充和修正。
重大及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至少按日进行进程报告。
3、结案报告
事件结束后,应进行结案信息报告。达到《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分级标准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结束后,由相应级别卫生行政部门组织评估,在确认事件终止后2周内,对事件的发生和处理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其原因和影响因素,并提出今后对类似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建议。
六、报告方式、时限和程序
获得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的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应当在2小时内以电话或传真等方式向属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专业机构报告,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同时进行网络直报,直报的信息由指定的专业机构审核后进入国家数据库。不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责任。
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应采用最快的通讯方式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卡》报送属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专业机构,接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卡》的专业机构,应对信息进行审核,确定真实性,2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同时以电话或传真等方式报告同级卫生行政部门。接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尽快组织有关专家进行现场调查,如确认为实际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根据不同的级别,及时组织采取相应的措施,并在2小时内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同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如尚未达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的,由专业防治机构密切跟踪事态发展,随时报告事态变化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