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录
-
第1篇落实档案管理经费自查报告 第2篇关于乡镇政府债务管理和三公经费自查报告 第3篇农村学校教育经费管理模式的调研报告 第4篇三公经费管理自查自纠报告 第5篇2023年乡工会经费使用和管理自查报告 第6篇2023三公经费管理自查自纠报告 第7篇农村低保经费管理自查报告 第8篇教育经费管理自查工作报告 第9篇最新三公经费管理自查自纠报告 第10篇经费管理自查报告范文 第11篇强化伸缩性经费管理提升使用效率调研报告 第12篇科技局项目及经费管理检查报告
篇一 落实档案管理经费自查报告
落实档案管理经费自查报告(一)
一、组织机构健全
为进一步加强对档案工作的管理,中心党组明确了工作管理体制,确定由中心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分管此项工作,综合科具体负责档案工作的开展,并配备有德才兼备、政治可靠、忠于职守、遵纪守法和保密意识较高的同志为兼职档案管理人员,对各门类各年度档案从实体上实行了集中保管。同时,将档案经费列入了中心的经费预算,确保所需费用能实报实销,完全满足了档案工作的需要。
二、基础设施完备
为规范档案存取和调阅,中心专门腾出1间办公室用作档案室,配置档案柜8组,档案装具式样、规格及质量符合国家标准。档案室条件完备,配备了防盗门、铝合金窗户,重新粉刷了墙壁,铺了防潮地砖,基本符合档案室防盗、防光、防高温、防火、防潮、防尘、防鼠、防蛀的要求,保证了档案的安全存放。文书档案和电子档案分类保存完善,归档文件的质量符合规范要求,存档底稿、签批修改一律使用碳素墨水或黑色中性笔,存档底稿有印章。档案人员办公室配备了办公桌椅,有数量充足的整理档案所需用具,并配备有电脑、复印机等,使档案室在管理方面有了可靠的物质保障。根据档案工作的发展和需要,除了建立文字档案,中心统一使用了档案管理软件,建立了档案案卷级、文件级目录数据库,启动了全文数字化工作。
三、管理制度健全
结合中心实际情况,我们建立健全了八项档案管理制度,即:档案保管制度、档案查、调阅利用制度、档案收集制度、档案整理制度、档案工作安全管理制度、档案统计制度、档案保密制度、档案员岗位职责。这些工作制度在档案管理中发挥了较好的作用。2023年前,各种档案收集齐全,整理规范,并按时移交至市档案局;在平时工作中,建立了档案统计簿册和台账,并及时报送了统计报表等资料。
四、加强人员培训
近年来,中心多次组织档案工作人员参加市档案局组织的档案培训,通过认真学习贯彻执行《档案法》和《档案法实施办法》,切实提高了档案工作人员的理论水平和实际操作技能。
通过此次自查,中心领导、档案工作人员及全体干部职工,增强了档案安全意识,牢固树立了安全防范意识,并在检查中进一步消除了安全隐患。今后,中心将继续按照此次检查的精神和要求,把档案安全体现在实际工作中,落在实处,认真坚持下去,始终确保档案的安全和完整。
落实档案管理经费自查报告
篇二 关于乡镇政府债务管理和三公经费自查报告
为了切实加强我镇政府性债务的和“三公”经费管理,防范和化解政府债务的风险,有效控制“三公经费”。黄钟镇根据贵局《关于开展乡镇、中小学公务经费和债务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即万财办发xxxx】26号文件)精神。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行动,于xxxx年7月10日召开专题会进行安排部署,认真细致地开展自查工作。现将今年1至6月的债务和“三公”经费的支出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债务情况
我镇由于历史原因形成了严重的高额负债,制约了当前农村经济发展,影响了社会稳定和乡财政困难。截止xxxx年12月我镇的债务余额为5985万元,xxxx年1至6月余额为7163万元。新增额1178万元,(分别为:偿还社会借款本金4816万元、利息860万元、行政超支43万元、(其中:场镇总体规划地质灾害评估费3万元、行洪论证费2万元、冉家坝新村征地补偿费4万元、城乡综合治理10.6万元、办公电费及场镇路灯费2万元、信用社利息4万元、弥补日常办公支出17.4万元),支付黄(钟)中(坪)公路“7.17”水毁工程欠款130万元、黄长路(长虹村段)抢险工程53万元、冉家坝新农村建设工程款40万元、吴家沟村级阵地建设12万元,截止xxxx年6月31日,银行结存109万元(银行实际存款461万元,扣除xxxx年末记账本金508万元、偿还本息156万后的银行存款余额352万元),按照上级的指示和要求,党委政府结合我镇实际情况,主要采取了以下主要措施:
1.落实专人,规范管理。由于我镇政府性债务形成时间跨度长、额度大。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债务管理,始终坚持严格规范管理。我们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相关主管部门的文件精神的要求,镇党委、政府安排落实专人进行债务业务的管理,制定实行票据、款、公章分离的债务管理运行管理机制,杜绝管理漏洞,要求每天扎帐,并做好当天债务的明细账,同时对还款实行提前一个月预定计划,便于安排资金筹措,严格执行新增社会借款按报批程序报批的债务管理规定,坚持借款先申请,同意后再借款还款。单笔还款1万元以上的社会借款支出均实行转账支付,无违规举债行为。
2.认识到位,责任明确。始终充分认识到加强债务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牢固树立了债务风险意识,切实推进债务管理,增强公共财政保障力。充分认识到消化乡镇债务是乡镇自身的责任。明确政府是责任主体,各级干部都是具体责任人,做好稳控,确保债务秩序正常义不容辞。通过努力采取各种措施加强债务管理,确保债务运行有序安全。
3.强化宣传、降息减债。为了减少债务,针对我镇债务运行实际情况和债务结构,结合市委、政府的文件精神,我镇积极宣传,争取债权人的理解支持,经过艰苦工作,取消借款期限不满一年利息,满一年以上按月息1.5﹪计算,彻底改变了不良债务的高速增长,解了财政支出压力。
二、公务经费情况
我镇一贯坚持厉行节约,严控“三公”,按照建设节约型政府的目标,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支出,在公务接待坚持“热情大方,节约开支”的原则,搞好接待工作。制定了一系列接待制度和接待标准。在差旅费、招待费、租车费等公务费的开支上实行四级审核制度,先由财政所出纳初审票据的真实性,再由分管财政领导审核报销标准,再由镇纪检书记审核事由的真实性,最后由镇长一支笔审签。大额支出实行集体研究,书记、镇长双签制度,规范管理。到xxxx年6月底我镇“三公”费用总额为:财政经费拨入指标15万元,公务招待费16.6万元,公务租车费为7.5万元。
三、存在问题
一是政府公务经费不足,难以维持正常办公开支需要。
二是政府负债沉重,运转艰难,严重影响各项工作的开展。
三是经济社会发展滞后,自身无财力支撑,债务化解难度大。
四、下步工作
进一步加大对相关政策文件的执行力度,切实加强债务管理,确保规范有序。始终坚持厉行节约,完善相关制度机制,严格控制“三公”支出,树立政府良好形象。
总之,我镇公务经费和债务管理规范有序,确保了乡镇正常运转,维护了稳定。
篇三 农村学校教育经费管理模式的调研报告
近年来,随着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全面贯彻实施,农村中小学校的经费管理已成为社会普遍关心的热点话题,已愈来愈引起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如何完善教育经费管理模式,管好用好教育经费?__市各级财政部门为此进行了积极的探索。
一、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实施情况
20__-20__学年度,__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共有农村中小学校1671所,其中:农村小学1461所(含389个教学点,220所中心学校),初中学校210所。农村中小学在校学生人数383831名。在职农村中小学教职工25505名。
20__年,__市在1区9县进行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全面贯彻落实了“两免一补”政策,这项政策惠泽了全市80万农村中小学生。各级财政部门以实施新机制为契机,优先保证并不断加大对农村义务教育的资金保障力度,确保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投入有较大幅度的增长。以20__年为例,全市10个县区全年预算内教育支出56179万元,加上中、省、市安排的“两免一补”资金9160.5万元、危房改造资金7051万元、教育专款2963万元、县区配套2074万元,教育资金投入总量达77967.5万元,比20__年增加了18898万元,增长32%。全市农村中小学校公用运转经费4778.2万元,教职工人均年公用经费达1873.4元,比以前年度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从而,确保了农村中小学校教职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和学校的正常运转,有力地促进了农村义务教育事业的发展。
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实施以后,农村义务教育投入力度不断加大,学校资金量增加,管好用好教育资金已成为各级财政部门必须加强的一项重要工作。我市为切实加强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管理,于20__年在全市初步建立起“预算到校,专户到校,拨款到校”的农村中小学校教育经费管理方式。各县区按新的管理方式,设立了教育资金专户,以初中学校、中心学校为基本预算单位,逐校编制并汇总农村中小学校预算,按预算进度拨付资金。新的管理方式运行后,对规范农村中小学校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二、农村中小学经费管理方式对比分析
目前,从全市情况看,各县区对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已全部实行银行代发,对学校公用运转经费和专项资金的管理方式各有不同,大体来看,有以下五种管理方式:
第一种是中心学校集中核算的方式。这种方式是将农村中小学教育经费核算与管理集中在中心学校。如旬阳县,对于学校公用运转经费,由县财政部门年初预算到县教育部门,教育部门根据二级预算分期拨付到校,以中心学校为独立核算单位,村组小学经费支出向中心学校报帐;对于专项资金实行财政、教育部门两家联合下达资金分配文件,教育部门负责项目实施,财政部门负责按项目实施进度拨付资金。工程完工后,由县财政、教育部门对工程支出票据进行审核报帐。财政部门不直接对学校公用运转经费实施监督,由教育部门、中心学校实施内部监管,以学校自行管理财务为主。
第二种是乡镇会计集中核算的方式。这种方式是由乡镇会计核算中心对农村中小学校经费实施集中核算与业务管理。如平利、岚皋县,对中小学校公用经费支出实行乡镇会计集中核算;对专项资金实行报帐制,即:学校将项目建设支出票据报送县财政部门审核后,按工程进度直接将资金拨付到校。
第三种是会计委派制管理的方式。这种方式是县财政部门委派会计驻乡镇对农村中小学校教育经费实施支出审核管理。如白河县,对于学校公用运转经费由县财政部门驻乡镇委派会计审核把关后支付;对于专项资金直接拨付到校,由县教育部门负责项目组织实施,财政部门按项目进度拨付资金,支出票据由委派会计和财务总监审核后支付。
第四种是县教育部门集中管理的方式。这种方式是在县教育部门内部设立核算机构,对乡镇初中学校、中心学校财务集中核算。如石泉县今年在县教育局内成立了教育经费支出中心,负责管理全县农村中小学校财务核算与监管,实行“集中管理,统一开户,分校核算,报帐制管理”的办法,财政部门负责按预算拨付资金,资金监管由教育部门教育经费支出中心负责。
第五种是县财政部门集中管理的方式。这种方式是将农村中小学校的财务核算与财务管理上收到县级集中管理。如汉阴县,在县财政局会计核算中心设立教育经费核算股,负责管理全县农村中小学校的财务核算与管理业务,直接管理到初中及中心学校。对学校公用运转经费、专项资金由教育经费核算股集中核算,实行报帐制管理,从收支源头上监控财务活动,增强了资金使用的计划性、合理性和有效性。
从上述情况可以看出,__市对农村中小学校教育经费的管理方式不统一,有的管理方式停留在旧的“以乡镇为主”的办学体制下,有的管理方式已与“以县为主”的新体制相适应,还有的管理方式处在新、旧体制的交叉运行中。从各县区的实际情况看,存在着四个方面的突出[文秘站:]问题:一是财政监管缺位。实行学校集中核算、乡镇会计集中核算及会计委派管理方式,县区财政部门实际上只管了经费的预算与拨付,面对量大面宽的教育经费监管没有到位,由学校、乡镇或委派会计实施监管,一些学校财务管理出现了漏洞;二是管理关系不顺。实行乡镇会计集中核算、学校独立核算或会计委派管理,县区财政部门未对学校经费进行核算和监管,乡镇领导直接或间接参与了会计核算环节中经费支出的审签,影响和制约了学校的财务主体地位。教育部门认为只参与资金初级分配,对学校资金监管中间隔着乡镇政府,想管而又不便于去管,使本系统财务监管难以实施。三是运作程序繁杂。实行乡镇集中核算,学校整个资金的审批,除工资外,学校领导先签字,送乡镇会计核算中心报帐员审核,之后总会计把关,送财政所长签字,重大支出需送乡镇分管领导,甚至乡
镇长审批后报帐,造成审批环节多,工作效率低,学校对此意见较大。四是管理效果不同。实行县级财政部门集中核算,有利于加强对教育资金、资产及债权债务的全程监管,规范学校的财务管理,促进资金使用效益的提高,而其它几种管理方式在这方面明显存在缺欠。
通过对比分析,结合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后,农村中小学校教育经费来源于省、市、县各级财政资金,农村中小学校财务一般不与乡镇财政发生核拨关系的实际,实行县级财政部门集中核算管理的方式比较完善、规范。这种方式体现了“校财县管”集中核算,统一管理的特点,适应“以县为主”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最大的优点是融会计核算、财务监督、资金管理为一体,能把财政的基本职能贯穿于资金的预算、拨付、核算、监管之中,有机地形成了“四位一体”的管理运行机制,有利于加强对教育资金的监督,尤其是财政部门对资金监督由过去的事后监督、结果监督变为事前、事中和事后全方位监督,这样从很大程度上改变了教育资金拨付后,单位随意开支,财政部门“亡羊补牢”的现象,进一步规范了教育资金的管理和核算。因此,统一实行“校财县管”模式是规范农村中小学校教育经费管理,推进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必然要求。
三、完善农村中小学校经费管理模式的对策
完善农村中小学校教育经费管理模式,强化学校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直接关系到教育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关系到教育的可持续发展,更关系到新机制这一德政工程、民心工程、阳光工程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体现。要按照“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要求,在坚持单位资金所有权、资金使用权和支出审批权不变的前提下,将农村中小学校教育经费上收县级统一管理,在县财政部门或会计核算中心内部设立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核算管理机构,负责县域内农村中小学校教育经费的集中核算与管理。切实建立“校财县管”的管理模式,实行“预算到校、拨付到校、核算到校、监管到校”的管理方式。
首先是预算到校。一是把所有农村中小学校纳入县级一级预算单位,建立以初中学校、中心学校为基本预算单位。把单设的初中、九年制学校从中心学校剥离出来,以回避中心学校权力过度集中。二是统一预算编制口径,收入统一按省、市明确的经费标准纳入预算,学校所有收入(指辅助事业收入,包括勤工俭学等)纳入专户管理;支出按国家规定的标准全额预算。三是对学校公用经费部分作出规定,合理核定各项支出标准,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确保学校公用运转支出,突发事件处置和学校正常维修支出,教学如教研活动、设置购置及教师培训支出。学校根据县区指导意见和原则要求,编制预算,细化到具体项目,经县财政、教育部门审核,分校编制并汇总农村中小学校预算。
其次是拨付到校。按预算进度拨付资金,由县财政部门预算下达指标,国库直接将资金(除工资外)拨入教育经费核算机构各校帐户。对“两免一补”资金按月拨付。对学校支出实行“报帐制”管理,由初中、中心学校报帐员向县区教育经费核算机构报帐,支出票据由分管财务校长一枝笔审签。小额支出以现金支付,大额支出以转帐支付。同时,对学校区分情况,核定备用金,提前借支,用于学校日常运转。
再次是核算到校。由县教育经费核算机构承担县区农村中小学校的会计核算业务和履行财务监管职能,负责管理所有预算单位。对核算机构人员实行“分校负责制”,明确每个人管理的学校。对学校的财务核算实行“集中管理、统一开户、分户核算”,撤销各学校原有帐户,只保留工资专户,将所有预算单位在县区教育经费核算机构统一开设教育经费帐户,实施一校一户,分户核算。
最后是监管到校。一是县教育经费核算机构每月向学校提供财务报表,向财政、教育部门报送学校财务分析报告,使其及时掌握财务活动情况。二是强化制度约束,县财政部门、教育经费核算机构要建立健全农村中小学校教育经费管理各项规章制度,用制度规范业务运行。三是对学校的资产、债权债务进行清理登记,纳入县教育资金核算机构业务管理范围,实行动态管理。四是对学校收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通过“票据统管”约束,确保收入及时足额缴入财政专户。五是对项目实施,如危房改造、校建、大型购置等实行招、投标,由县教育部门组织实施,相关学校参与配合,财政部门拨付资金,形管钱与管事相结合的机制。六是学校采购业务,全部进入政府采购管理,按采购程序办理。七是实行民主理财制度,由教职工推选产生学校民主理财小组,负责对学校每月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初审,学校对本单位原始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实行学校财务公开制度,坚持每学期公开一次本单位的财务活动情况,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四、实施“校财县管”模式应注重的工作及措施
一是要切实加强制度建设。如:中小学预算管理制度、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票据审批及管理制度、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财务公开制度和民主理财制度等。特别要强化实行农村中小学预算制度、阳光采购制度和资产管理制度,突出把好“收、支、购、建、拨”五个关键环节,真正使学校财务管理做到收有据,支有度,购有章,建有规,拨有法。同时,要加强财政部门与教育部门与中小学校的工作衔接配合,建立工作联系制度,定期通报、研究教育经费管理情况,为“校财县管”模式规范运行提供制度保障。
二是要积极探索教育支出标准体系建设。首先要加强预算到校编制工作,增强预算约束力。农村中心学校编制预算,要按照县区的指导意见,进一步细化支出项目,促进县区财政部门对学校预算的编制和控管由总额控制转变为定额控制。其次,要科学合理地制定学校公用经费支出管理办法,根据各学校的情况,对川道、山区、边远学校分类别核定支出项目、支出标准,如学校招待费、购置费等,通过实施项目标准控制,节约资金,用于改善教学设施,提高教学水平。第三,要强化支出控制,坚持用一种模式,一套审核标准,一个支出口径对农村中小学校的支出进行严格的控制,将各项支出控制在年度预算指标以内,并对资金支出和使用效果进行检查验收,以控制和减少不合理的开支,使有限的教育经费发挥最大的使用效益。
三是要加强学校资产、债权债务管理。对学校的资产要进行清理、登记,实行动态管理。对学校的债务要逐校进行核实登记、锁定基数、控制新债、制定化解旧债的计划,明确目标任务,夯实工作措施,促进学校债务化解。要把资产、债权债务体现到学校财务上来,融入财务管理之中。
四是要重视财务分析和结果应用。教育经费核算机构要定期向财政、教育部门报送学校财务活动情况,提供财务分析报告和绩效评价报告,促进教育资金绩效考评体系的建立。县区财政部门资金拨出后,要以学校预算为核心,以资金流向为主线,以集中核算为手段,对农村中小学校教育经费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监管,做好跟踪问效,及时发现和解决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乡镇财政所要积极配合上级财政部门做好资金监管工作。
五是要加强业务培训工作。搞好培训是强化财务管理的基础,而夯实这一基础的重要手段是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后,要对学校
校长、分管财务的校长和报帐员进行业务培训,要加强对财务人员业务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的培训,不断提高业务水平;要加强财经政策法规的学习,增强守法意识,尤其是加强《会计法》、《审计法》、《中小学财务制度》以及预算内外资金管理和新机制相关制度的学习,使财务人员严格按制度办理支出,真正做到取之有度,用之有节,逐步增强法制意识和责任心,提高理财水平,适应财务管理工作的需要。
六是要加大财政监督检查力度。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农村中小学校 经费的监督检查工作,将财政监督职能延伸到校;要坚持每年组织专项检查,把检查的重点应放在学校预算与执行,资金使用与效果,日常监督与管理等方面,确保农村中小学校教育资金落实到位,资金使用效益不断提高。
篇四 三公经费管理自查自纠报告
根据地区工商局下发的《关于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局高度重视,积极安排部署,按照检查内容,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区党委“约法十章”、“九项要求”及“三公经费”管理情况开展
一、领导重视,迅速组织传达学习
我局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区党委“约法十章”、“九项要求” 及“三公经费”管理情况,开展好本单位的相关自查自纠工作.2023年,地区局下发《关于下发〈西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情况专项督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藏工商(党)字202365号)文件后,我局就要求全体干部职工提高思想认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有关规定及区党委“约法十章”、“九项要求”的相关内容;要学以致用,学用结合,贯彻到工商工作中,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了解基层呼声,解决实际问题;要严格执行,加强监督,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领导干部要起模范带头作用,工商干部要身体力行,以优质的服务和务实的作风赢得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约法十章”、“九项要求”主要内涵和精神实质.
通过学习大家一致认为,中央政治局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约法十章”、“九项要求”,是中央、自治区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的新举措,充分彰显了党密切联系群众的决心,充分体现了从严要求、从严治党的决心,是聚党心得民心之举,对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开创各项事业新局面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最后大家纷纷表示:一定要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党委“约法十章”、“九项要求”规定严格执行,厉行勤俭,反对铺张浪费,坚持做到廉洁自律,严于律己,始终保持一身正气,两袖清风的公仆本色,确保我局各项工作跨上新台阶.
二、结合实际,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为切实贯彻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区党委“约法十章”、“九项要求”,我局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力求在组织会议、执法检查、调查研究等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充分体现八项规定的要求.一是大力推进节约型工商.下班或人员外出办公时,关闭或切断电源,减少我局水、电等能源消耗;压缩办公经费,严格控制办公耗材,千方百计降低办公成本.二是以开展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力整治“慵懒散奢”等不良风气,着力改变“门难进、话难听、事难办”的衙门作风,切实增强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向干部职工并通过干部职工对身边的亲戚朋友进行宣传教育,弘扬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抵制身边铺张浪费的不良行为.三是扎实做好节日期间各项工作,认真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按照简朴、节约、务实的原则安排好节日期间的各项活动,大力倡导勤俭节约、文明过节理念,坚决反对各种奢侈浪费行为.
三、强化督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相关规定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加强督查督办,定期不定期地对我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廉洁自律情况进行检查,不断强化效果的落实,有效地确保中央“八项规定”和相关规定落到实处.并积极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使贯彻执行“八项规定”成为工作习惯和自觉行动.坚决杜绝窗口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的问题,切实做到了正文风、改会风、转作风、树新风.
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工作成效,督促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区党委“约法十章”、“九项要求”的情况,深入检查全体干部职工,特别是局领导干部带头执行各项规定的情况,严禁用公款搞走访、送礼、宴请和进行高消费娱乐等活动,对贯彻落实不力、行动迟缓的,发现一起、处理一起.
认真履职,树立良好形象,把八项规定落实到日常的工作中,强化为民意识、责任意识,围绕政府关注、群众关心的消费热点问题,强化了节前执法检查力度,狠抓消费投诉处理,积极营造安全、健康、有序的市场消费环境,以扎扎实实的工作赢得民心.
四、对三公经费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此次对“三公”消费开展自查自纠,重点查看“三公”消费管理是否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是否纳入预算调控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费用的列支范围和执行标准是否符合规定;报销审批流程是否符合有关控制要求;是否违规报销与本单位工作无关的个人费用;是否利用不规范的发票、凭据等单据进行报销,变相列支等情况.
认真传达,促使全局上下充分认识到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对于树立勤俭节约良好风气,打造廉洁、阳光、节俭型工商的重要意义,从而自觉规范自身行为,切实转变工作作风.
通过自查自纠结果表明我局未发现一起违反“八项规定”和“三公”消费规定的行为,让干部职工了解了“家底”,单位内部掀起了一股“勤俭节约、廉洁从业”的新风气,“三公”消费管理工作逐步步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通过这次自查自纠,我局全体干部职工都能够按照中央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的要求,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认真贯彻落实,工作作风得到进一步转变,工作效率得到进一步提高,密切联系群众得到进一步加强,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和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等规定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篇五 2023年乡工会经费使用和管理自查报告
根据《xx县总工会关于对基层工会经费进行审计的通知 》汉工发〔xx〕31号文件精神,我乡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结合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和单位实际情况,对本单位的工会经费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1、我乡严格按照《工会会计制度》的规定依法设置会计账簿,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无伪造、变更会计账簿的行为;严格执行工会财务会计制度,遵守财务纪律;我乡已建立工会账户,实行单独核算;无利用工会账户,违规设立“小金库”现象。严格控制工会经费开支,各项开支实行工会委员会集体领导下的主席负责制,重大开支集体研究决定
2、我乡工会经费严格按照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主要用于工会开展职工教育、职工业余文艺活动、家庭发生困难情况的补助等方面,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国家财经政策、规定、开支范围、标准,认真执行工会财务制度,遵守财务纪律。依据国家统一的工会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确保数据真实、有效。
3、根据我乡工会工作的实际,本着工会经费使用精打细算,少花钱多办事,节约开支,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原则,依靠本单位职工和工会会员,作好定期公布账目,实行民主管理,经自查我乡无利用工会经费购买购物卡、代金券等;无违反工会经费使用规定,滥发津贴、补贴、奖金;无利用工会经费支付高消费性的娱乐健身活动;无截留、挪用工会经费;无利用工会经费报销与工会活动无关的费用。
此次自查工作,我乡领导高度重视,科学合理地安排好自查工作,以《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为准绳,以《工会会计制度》为依据进行全面自查。今后我乡工会工作将依托主管部门,规范基础管理,强化经费监督,深化服务内涵,扎扎实实地把我乡工会工作落到实处。
篇六 2023三公经费管理自查自纠报告
根据地区工商局下发的《关于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局高度重视,积极安排部署,按照检查内容,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区党委“约法十章”、“九项要求”及“三公经费”管理情况开展
一、领导重视,迅速组织传达学习
我局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区党委“约法十章”、“九项要求” 及“三公经费”管理情况,开展好本单位的相关自查自纠工作.2023年,地区局下发《关于下发〈西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情况专项督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藏工商(党)字202365号)文件后,我局就要求全体干部职工提高思想认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有关规定及区党委“约法十章”、“九项要求”的相关内容;要学以致用,学用结合,贯彻到工商工作中,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了解基层呼声,解决实际问题;要严格执行,加强监督,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领导干部要起模范带头作用,工商干部要身体力行,以优质的服务和务实的作风赢得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约法十章”、“九项要求”主要内涵和精神实质.
通过学习大家一致认为,中央政治局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约法十章”、“九项要求”,是中央、自治区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的新举措,充分彰显了党密切联系群众的决心,充分体现了从严要求、从严治党的决心,是聚党心得民心之举,对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开创各项事业新局面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最后大家纷纷表示:一定要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党委“约法十章”、“九项要求”规定严格执行,厉行勤俭,反对铺张浪费,坚持做到廉洁自律,严于律己,始终保持一身正气,两袖清风的公仆本色,确保我局各项工作跨上新台阶.
二、结合实际,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为切实贯彻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区党委“约法十章”、“九项要求”,我局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力求在组织会议、执法检查、调查研究等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充分体现八项规定的要求.一是大力推进节约型工商.下班或人员外出办公时,关闭或切断电源,减少我局水、电等能源消耗;压缩办公经费,严格控制办公耗材,千方百计降低办公成本.二是以开展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力整治“慵懒散奢”等不良风气,着力改变“门难进、话难听、事难办”的衙门作风,切实增强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向干部职工并通过干部职工对身边的亲戚朋友进行宣传教育,弘扬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抵制身边铺张浪费的不良行为.三是扎实做好节日期间各项工作,认真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按照简朴、节约、务实的原则安排好节日期间的各项活动,大力倡导勤俭节约、文明过节理念,坚决反对各种奢侈浪费行为.
三、强化督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相关规定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加强督查督办,定期不定期地对我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廉洁自律情况进行检查,不断强化效果的落实,有效地确保中央“八项规定”和相关规定落到实处.并积极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使贯彻执行“八项规定”成为工作习惯和自觉行动.坚决杜绝窗口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的问题,切实做到了正文风、改会风、转作风、树新风.
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工作成效,督促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区党委“约法十章”、“九项要求”的情况,深入检查全体干部职工,特别是局领导干部带头执行各项规定的情况,严禁用公款搞走访、送礼、宴请和进行高消费娱乐等活动,对贯彻落实不力、行动迟缓的,发现一起、处理一起.
认真履职,树立良好形象,把八项规定落实到日常的工作中,强化为民意识、责任意识,围绕政府关注、群众关心的消费热点问题,强化了节前执法检查力度,狠抓消费投诉处理,积极营造安全、健康、有序的市场消费环境,以扎扎实实的工作赢得民心.
四、对三公经费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此次对“三公”消费开展自查自纠,重点查看“三公”消费管理是否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是否纳入预算调控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费用的列支范围和执行标准是否符合规定;报销审批流程是否符合有关控制要求;是否违规报销与本单位工作无关的个人费用;是否利用不规范的发票、凭据等单据进行报销,变相列支等情况.
认真传达,促使全局上下充分认识到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对于树立勤俭节约良好风气,打造廉洁、阳光、节俭型工商的重要意义,从而自觉规范自身行为,切实转变工作作风.
通过自查自纠结果表明我局未发现一起违反“八项规定”和“三公”消费规定的行为,让干部职工了解了“家底”,单位内部掀起了一股“勤俭节约、廉洁从业”的新风气,“三公”消费管理工作逐步步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通过这次自查自纠,我局全体干部职工都能够按照中央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的要求,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认真贯彻落实,工作作风得到进一步转变,工作效率得到进一步提高,密切联系群众得到进一步加强,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和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等规定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篇七 农村低保经费管理自查报告
农村低保经费管理自查报告
根据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等两部门联发的《关于开展年度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经费项目绩效评价考核的通知》(云财绩[2023]66号)要求,结合我州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经费的使用情况,现将州民政局年度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全面建立了农村低保制度。从年起,根据省政府的部署,我州建立了农村低保制度,当年将农村中因病、因残、年老体弱、缺劳动力或劳动力低下和生存条件恶劣等五类重点特困群体9万人纳入保障范围,占农村人口的21.7%,月人均补助30元;经三年的扩面提标,“十一五”末,我州农村低保对象总数为16.35万人,占农村人口的35.19%,月人均补助70元,全年累计支出低保金1.267亿元。农村低保标准从693元/年人提高到年1096元/年人;月人均补助从30元提高到70元。五年累计发放低保金3.4297亿元。各县根据实际,按照差额补助的办法,采取以货币或钱物结合的形式,“分档分类施保”,不搞平均发放。有效地保障了我州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从总体上看,我州城乡社会救助各项工作开展顺利,在保障救助对象基本生活的基础上,救助水平逐年提高,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困难群众就医难问题,农村福利设施得到较大改善,维护了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救助资金的使用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果。同时各项救助资金运行安全,使用合理,没有发现违规挤占、挪用等现象。
二、主要做法
(一)、领导重视、认识到位。州委、州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城乡低保工作,州委段书记亲自出席了年全州民政工作既农村低保工作会议,并作动员讲话,几年中对民生工作作了五次专题调研。侯州长多次主持州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推进城乡社会救助工作,从人员、经费、设备给予解决;并从年起,连续四年作为政府立项督查工作之一,纳入年度考核;分管副州长每年主持召开民政工作暨城乡社会救助工作会议,与县人民政府签订《州城乡社会救助责任目标》。州政府办下发了《关于成立州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怒政办发[]144号),建立了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配合、群众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州民政局充分发挥协调服务职能,主动与有关部门协商、研究制定社会救助工作的政策、措施并抓好落实。
(二)、制度健全、责任到位。近十年来,我州城乡低保的基本框架初步建立。先后建立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年)、农村五保(财政)供养制度、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年)、城市医疗救助制度(年)、廉租房制度(年)、司法救助制度(年)、临时救助制度(年)。并根据形势的发展,不断的对以上城乡救助制度进行修订完善,使之更加符合城乡社会救助工作的需要。通过各项城乡社会救助制度的建立,明确了政府、部门、社会和城乡居民的责任和权利,做到了机构健全、制度完善、责任明确。
(三)、操作规范、措施到位。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省关于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意见》、《关于认真做好扩大农村低保覆盖面工作的通知》等规定的要求,规范操作,严格执行“三审查”、“三公布”。坚持定期走访查看城乡低保家庭状况,认真核实家庭收入和人口变化情况,做到底子清、数字实、情况熟,依据核实情况及时办理提高、降低或终止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手续。如:在农村低保审批过程中,按照“四坚持”、“四不准”、“三不纳入”、“三复查”的原则,确保农村低保对象的准确性。“四坚持”即坚持本人申请或村民小组提名;坚持所在村委会初审;坚持乡(镇)审核把关;坚持县民政局集体研究、集中审批。“四不准”即不准暗箱操作,必须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不准优亲厚友,必须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不准平均分配,家家有份,户户有保,必须保证重点;不准敷衍塞责,应付了事,必须手续齐全,照章办事。“三不纳入”即家庭居住条件较好、具有隐性收入的不纳入;没有经过村级评议小组评议的、没有乡(镇)集体研究记录的、没有张榜公布的不纳入;具有自救能力但好逸恶劳的不纳入。“三复查”即对低保对象有疑点的进行复查;对低保对象有分歧的进行复查;对低保对象有举报的进行复查。
(四)、资金落实、筹措到位。资金是开展城乡社会救助工作的关键和保障,仅年我州的社会救助资金支出达2.21亿元,如此大的资金,我们一方面积极争取省民政、财政厅支持,对给予全额补助;同时,积极的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争取列入财政预算,拿小钱发好大钱。在州、县财政极度困难的情况下,得到了支持。县财政也也安排了配套资金和工作经费;州、县民政从福彩公益金中累计投入630万元支持农村敬老院建设,投入43万元解决社会救助经费。确保了各项社会救助制度的落实。各项社会救助资金纳入财政专户管理储存,实行封闭运行,专款专用,帐目清楚,没有出现挤占、挪用资金的现象。
(五)、队伍充实、培训到位。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基层民政队伍建设,年州政府决定,充实基层民政力量,要求各乡镇在原有1名民政助理员的基础上,由乡镇调配1名专门从事农村低保工作,州编办给每乡镇增加1名编制,确保每乡镇有3名工作人员。经督查,我州基层民政工作人员编制已落实到位。根据工作新手多、业务弱的实际,年8月举办了全州基层民政干部培训班,将乡镇民政助理员请来参加,开展以会代训;并组织边境16个乡镇民政助理员参加省民政厅举办的培训班;今年4月又请省民政厅信息中心到各县就社会救助信息系统使用进行培训;6月中旬省民政厅社会救助处在举办了社会救助业务知识培训班,对全州社会救助人员进行培训。
(六)、强化督促,监督到位。各级高度重视城乡社会救助工作,州政府年6月安排州委、州政府督查室对农村低保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年7月,为落实确定的乡镇民政工作人员不少于3人的决定,州政府安排开展专项督查;今年5月26日至6月7日州纪委第二纪工委对社会救助工作深入四县作调研。各县人大、政协机关非常关注城乡社会救助工作,近两年,四县的人大、政协分别开展了社会救助工作的视察、检查活动。州民政局切实履行职能,分别开展过对城乡医疗救助、农村敬老院建设、农村低保工作的专项检查,并定期不定期下到县、乡镇督促指导。
三、为保证资金安全采取的措施
(一)制定出台相关办法,确保政策落实到位。为规范操作程序,保证各项救助资金管理使用安全,根据省级先后出台的《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试行)》、《州进一步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指导意见的通知》、《州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设指导意见》等对基层业务操作程序有较强指导意义的文件,从制度上保证了各项救助政策及资金的落实。
(二)建立专户专账管理,保证资金安全运行。城市低保、农村低保资金全部纳入财政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封闭运行,农村敬老院建设资金也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用途明确,避免各项保障资金被挤占、挪用。
(三)坚持社会化发放方式,减少资金流动环节。目前我州城乡社会救助资金普遍实行社会化发放,即通过银行、信用社等部门按时将救助资金打 到保障对象存折上的方式发放,不仅减少了工作环节,减轻了工作负担,降低了发放成本,提高了工作效率,方便了低保对象,更重要的是保障了资金的安全运行。
(四)严格项目审批程序,合理安排补助资金。农村敬老院建设严格按照《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和《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的要求,在项目审批上充分考虑到各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数量、现有资源分布和集中供养率等情况,科学确定建设布局、建设数量及规模,对各县上报项目,逐一进行审核,对条件具备的优先安排补助资金,对条件不具备的则不予审批;同时要求各县应在省级补助资金下拨一年内,完成项目建设并投入使用。
(五)建立健全监督机制,避免资金违规使用。一是在救助金从申请到发放的过程中坚持阳光操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广泛接受群众监督,通过社会监督规范操作程序。二是采取民政部门或多部门联合检查的形式,对各县救助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纠正不规范的做法。三是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监督,查出有贪 污挪用等行为,除追回经济损失外,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通过严密的监督检查,救助资金被挪用、挤占或随意进行再分配等违纪违规的问题得以避免,确保了资金的安全运行和有效使用。
四、存在的问题
(一)认识和把握上还有误区。有的地方政策意识不强,存在突破政策界限,将一些应以其他方式解决其困难人员纳入低保现象;有的地方错误地把低保或其救助当作化解社会矛盾的安抚措施,或者把困难群众享受救助与其他行政管理事项挂钩;有的地方忽视社会救助“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职能定位,片面强调“提标扩面”。
(二)贫困人口多,救助工作压力大。目前我州已有16.7766万人纳入农村低保,占全州农业人口的38%,但据扶贫、统计数字,全州农村贫困人口29.89万人,其中绝对贫困14.7万人,受财力等因素的影响,还有部分群众没有纳入救助范围;近两年因退耕还林,失地农民不断增加、农村居民因补偿逐渐用完,要求纳入农村低保呼声不断。
(三)规范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有的地方社会救助的申请、核查、评议、审核、审批等重要管理环节上,做得不够细、不够实,存在民主评议不规范、公示内容不齐全,救助情况不透明,没有设立举报电话、群众参与监督意识差等方面的问题。救助资金社会化发放率低。
(四)基层社会救助工作能力亟待加强。州政府虽然年给乡镇增加了编制,明确规定每乡镇从事农村低保的工作人员不低于3人,但由于基层工作人员少、编制紧、实际到位不足,以到位的还身兼多职、不能专心从事民政工作。县、乡镇工作条件和工作手段落后,缺乏相应的工作经费,与承担的社会救助职能任务不相适应。
五、加强社会救助工作建议
在这样经济落后、需要救助人员众多的边疆、民族自治州,作为最后一道社会安的社会救助工作,既是困难群众的企盼,更是政府的要求;既是媒体热议的焦点,更是社会关注的重点;做好社会救助工作,是我们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重要体现,是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建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目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我州的社会救助工作要在“健全、完善、规范”上下功夫,进一步健全各项救助制度,完善救助体系,规范操作程序,坚持不懈地推进各项救助工作,切实维护困难的基本生活权益,确保困难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新成果。
(一)加强组织协调,确保领导到位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惠及困难群众的“德政工程”、“民心工程”,领导要重视抓、认真抓,切实落实领导责任。要建立健全低保工作行政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督促民政、财政、劳动和社会保障、统计、物价、审计、工会、乡镇、社区等各职能部门和单位,立足自身职责,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共同做好城乡低保有关工作,形成“政府领导、民政主管、部门配合、基层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及时、有效地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增进社会和谐。
(二)加强宣传培训力度,确保思想认识到位
充分发挥舆论宣传的正面引导作用,采取张贴标语、橱窗展示、媒体报道等多种宣传形式,利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平台,深入持久地开展低保政策宣传。既要面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使城乡低保的政策、法规、制度和审批程序家喻户晓,切实提高全民对低保工作的认识,树立正确的低保观念,人人参与监督,为低保工作健康有序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氛围。又要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社区、村委会基层领导干部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基层工作人员素质。组织城乡低保工作人员特别是村级低保协管员进行培训,提升他们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尽快建设一支素质高、能力强、业务精的城乡低保工作队伍。
篇八 教育经费管理自查工作报告
一、基本情况我乡教育投入到位,实现了“三个增长”。
20xx年我乡教育经费总支出299万元,人均教育经费总支出135元,预算内教育拨款180万元,预算内教育经费拨款占教育经费总支出的60.2%,预算内教育经费拨款比上年增长11.1%,财政总收入545万元,地方财政收入318万元,财政总支出532万元,预算内教育经费拨款占财政总支出的33.8%,中央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46万元,下拨教育专款7万元,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986元,生均预算内、外公用经费小学165元、初中354元,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小学16.3元、初中51元,预算内教育基建拨款8.5万元。2003年以后教育经费由市财政统一管理。
二、主要作法
一是政府十分重视教育投入,大幅度地增加了教育经费投入,保证经费的最大利用率。在教学经费不是十分富余的情况下,我乡一直把有限的经费用在刀刃上,解决教学所需,满足教学需要。中学整修了教学楼,更换了黑板,添置近千册图书等。小学2003年扩建了锅炉房,修建了学生浴室,顺利通过了市“农村寄宿制示范学校”验收。20xx年,教育局拨款16多万元对教学楼和学生礼堂、小学综合楼进行了全面维修。
二是教育经费投入方式逐步多元化为解决教育经费仅由国家财政投入所带来的不足问题,我乡逐步实现了由过去单纯的政府投资,向由国家、社会、外商、学校、集体与个人多元投资方向的转变,在经费筹措方面,除上级拨款以外,我乡还采取了多种方式解决经费紧张问题,中学与乡派出所、二桥共青团结帮互助,小学与临近的村组联营,每学期都得到他们无偿的资助。20xx年长江医院在中学开设了春蕾女童班,惠及50多人,捐资达2万余元。20xx年乡政府联系交通局又对中心小学贫困生进行资助。20xx年9月,小学所服务的4个村,每村出资1000元,为小学购买了扩音设备。通过这种措施,使我乡的基础教育有了物质保障。
三是教育经费的管理制度逐步建立和完善通过对教育经费的协调、控制和平衡,促进教育经费投放和使用的合理化、科学化,把原来分散受理的会计核算业务交由同一个机构办理,实行“集中管理,分户核算”,即设立市教育系统会计核算中心。全乡教育财务由中心学校统一按财政局要求进行预算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
三、存在问题及几点思考
教育经费不是很充足。不能完全满足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致使现代化教学设备发展相对滞后,现代化教学手段相对缺乏,我乡小学无多媒体教学设施,电脑也存在更新换代的问题,这些都制约着学校教育发展的速度。面对上述问题,一是要合理规划和布局各学校的结构和规模,减少因结构和规模不当而造成的教学资源浪费;二是对学校内部教学设施进行统一规划,统筹配置,提高使用效率;三是合理安排教师工作,适当提高教师的周课时量,减少富余人员,降低师生比。
篇九 最新三公经费管理自查自纠报告
根据地区工商局下发的《关于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局高度重视,积极安排部署,按照检查内容,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区党委“约法十章”、“九项要求”及“三公经费”管理情况开展
一、领导重视,迅速组织传达学习
我局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区党委“约法十章”、“九项要求” 及“三公经费”管理情况,开展好本单位的相关自查自纠工作.2023年,地区局下发《关于下发〈西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情况专项督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藏工商(党)字202365号)文件后,我局就要求全体干部职工提高思想认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有关规定及区党委“约法十章”、“九项要求”的相关内容;要学以致用,学用结合,贯彻到工商工作中,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了解基层呼声,解决实际问题;要严格执行,加强监督,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领导干部要起模范带头作用,工商干部要身体力行,以优质的服务和务实的作风赢得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约法十章”、“九项要求”主要内涵和精神实质.
通过学习大家一致认为,中央政治局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约法十章”、“九项要求”,是中央、自治区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的新举措,充分彰显了党密切联系群众的决心,充分体现了从严要求、从严治党的决心,是聚党心得民心之举,对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开创各项事业新局面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最后大家纷纷表示:一定要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党委“约法十章”、“九项要求”规定严格执行,厉行勤俭,反对铺张浪费,坚持做到廉洁自律,严于律己,始终保持一身正气,两袖清风的公仆本色,确保我局各项工作跨上新台阶.
二、结合实际,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为切实贯彻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区党委“约法十章”、“九项要求”,我局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力求在组织会议、执法检查、调查研究等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充分体现八项规定的要求.一是大力推进节约型工商.下班或人员外出办公时,关闭或切断电源,减少我局水、电等能源消耗;压缩办公经费,严格控制办公耗材,千方百计降低办公成本.二是以开展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力整治“慵懒散奢”等不良风气,着力改变“门难进、话难听、事难办”的衙门作风,切实增强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向干部职工并通过干部职工对身边的亲戚朋友进行宣传教育,弘扬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抵制身边铺张浪费的不良行为.三是扎实做好节日期间各项工作,认真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按照简朴、节约、务实的原则安排好节日期间的各项活动,大力倡导勤俭节约、文明过节理念,坚决反对各种奢侈浪费行为.
三、强化督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相关规定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加强督查督办,定期不定期地对我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廉洁自律情况进行检查,不断强化效果的落实,有效地确保中央“八项规定”和相关规定落到实处.并积极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使贯彻执行“八项规定”成为工作习惯和自觉行动.坚决杜绝窗口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的问题,切实做到了正文风、改会风、转作风、树新风.
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工作成效,督促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区党委“约法十章”、“九项要求”的情况,深入检查全体干部职工,特别是局领导干部带头执行各项规定的情况,严禁用公款搞走访、送礼、宴请和进行高消费娱乐等活动,对贯彻落实不力、行动迟缓的,发现一起、处理一起.
认真履职,树立良好形象,把八项规定落实到日常的工作中,强化为民意识、责任意识,围绕政府关注、群众关心的消费热点问题,强化了节前执法检查力度,狠抓消费投诉处理,积极营造安全、健康、有序的市场消费环境,以扎扎实实的工作赢得民心.
四、对三公经费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此次对“三公”消费开展自查自纠,重点查看“三公”消费管理是否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是否纳入预算调控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费用的列支范围和执行标准是否符合规定;报销审批流程是否符合有关控制要求;是否违规报销与本单位工作无关的个人费用;是否利用不规范的发票、凭据等单据进行报销,变相列支等情况.
认真传达,促使全局上下充分认识到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对于树立勤俭节约良好风气,打造廉洁、阳光、节俭型工商的重要意义,从而自觉规范自身行为,切实转变工作作风.
通过自查自纠结果表明我局未发现一起违反“八项规定”和“三公”消费规定的行为,让干部职工了解了“家底”,单位内部掀起了一股“勤俭节约、廉洁从业”的新风气,“三公”消费管理工作逐步步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通过这次自查自纠,我局全体干部职工都能够按照中央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的要求,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认真贯彻落实,工作作风得到进一步转变,工作效率得到进一步提高,密切联系群众得到进一步加强,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和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等规定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篇十 经费管理自查报告范文
经费管理自查报告范文
为管好用好我校公用经费、保证我校教育、教学与日常工作的正常运转,有计划合理地使用资金,认真做到勤俭办学的方针,现将 我校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1、公用经费管理使用的具体做法是:
(1)我校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执行《会计法》和上级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学校的一切资金,由学校财务人员按有关规定统领统支,没有出现以任何理由单独收费现象支。
(2)认真履行报账制度,力求资金的规范使用,无挪用、挤占、截留等现象的发生。严格财经审批手续。所有报销发票,做到手续完备,每张发票注明用途,有经手人签字,都经过校长签字。
(3)坚决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财务法规,没有发生在政策法规范围之外,自作主张处理财务的不良问题。
(4)财务专管教师具体负责财务管理,学校任何财务活动必须经财务教师和领导审批后,方可实施。重大开支项目,都经校务会议集体决定。
(5)差旅费报销,严格执行县文件规定。
(6)需要购置各种设备、仪器、教具、办公用品及其它物品,都先通过全体教师集体决定后,才添置。
(7)财会教师严格执法,自觉执行财经纪律,做好财务核算
(8)在保证办公费的前提下,努力改善学校的办学条件
2、存在的问题:
(1)公用经费下拨不及时,使每学期的前一个月没钱用,工作没有得到正常开展。
(2)在使用生活费中,购买的物品向物主索票时,物主没有正式发票,只有个别物主给收据,甚至有的物主连字据也没有,例如向农户买白菜、葱、蒜苗等等,农民又不会写字,这样就给生活费的管理带来很大的麻烦。
3、今后的工作和打算:
1、认真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政策。进一步理顺运行机制,加大各相关部门的相互沟通与协调力度,确保资金按时足额拨付。建立和完善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配套制度,加强对新机制各项经费安排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指导,对所有学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资金适时进行审计,确保教育经费专款专用。
2、大力改善办学条件。按照今年教育工作总体要求,积极争取资金和项目,并抢抓新《义务教育法》实施的有利时机,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3、进一步完善配套制度。进一步探索完善适合黑山大庄小学实际的核算制度和管理办法,加大对经费使用和“两免一补”资金的监管和审计力度,规范经费预算编制管理,确保经费使用安全。
篇十一 强化伸缩性经费管理提升使用效率调研报告
伸缩性经费,是指生活费中供应实力不易把握、经费规模不易控制的那部分经费。它的最大特点是弹性大、随机性强、经费总量不固定。通常将探亲路费、随军家属无工作困难补助费、客饭费等列为伸缩性经费。伸缩性经费虽然在生活费中所占比重不是很大,但它直接关系到广大官兵的切身利益,影响到部队凝聚力和战斗力的形成。近年来,经过不懈努力,我们虽然在生活费规范化管理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制约生活费管理的一些内在矛盾也基本得到了解决,但由于管理机制和手段相对滞后,伸缩性经费管理的外部环境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随着改革的深入,又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和新矛盾,笔者就目前制约伸缩性经费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如何加强伸缩性经费的管理谈点粗浅的认识。
一、伸缩性经费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单位抓管理与零效益之间的矛盾。任何管理活动都是以最小的成本来获取最大的收益为最终目的。目前,军以下部队的生活费管理实行标准领报、实报实销为主,指标管理为辅的管理办法,其中指标管理中的大部分经费,在军以下部队也只是在上级确定的指标范围内实行实报实销,如果有结余,单位也不能留用和支配;如果超指标则不予核销,实际上这是一种限额管理办法。由于伸缩性经费随机性强、标准复杂、情况特殊,且涉及单位和个人的切身利益,管理的难度很大。按照总部的要求,各级财务部门虽然在严格控制供应实力,强化预、决算管理,加强监督考核等方面下了不少功夫,投入了不少精力,但成效并不明显,仍存在享受范围不断扩大,经费规模不断膨胀等问题。究其原因主要是由于管理的成本与收益成反比所致。也就是说,一个单位投入的管理成本越大,管理的效果就会越好;投入的管理成本越小,管理的效果就会越差。单位管理的零效益,挫伤了军以下部队抓规范、促管理的积极性。
(二)个人违规的不正当收益与低风险之间的矛盾。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收益与风险应该是成正比的,即收益越高,风险就越大;收益越低,风险则越小。近年来,我军出台的每项生活福利待遇,都体现了军委和总部对广大官兵的深情厚爱,起到了改善官兵生活、把握军队建设方向的重要作用,但对个人违规行为还缺乏一定的约束力。生活费管理制度是在我军长期发展中逐步形成的,一些规章制度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管理实际已不相适应。如伸缩性经费管理中,有关人员享受范围在制度上有一定的“弹性”,造成实力界定随意性强、操作难度大,给一些单位和个人提供了钻空子的便利条件,明知个人不符合享受范围,却违规请领、申报,使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发放更难以把握。在通常情况下,只要是一旦个人申报、单位请领,往往一路绿灯放行,即使是核减了,个人利益也受不到任何损失;如果核发了,个人则得到额外收益。由于违规收益人得不到有效责任追究,甚至出现了“白领白不领,领了也白领”的怪圈子。为了获取不正当利益,有的甚至不择手段获取假证明、假凭证、假批件。这些违规行为之所以屡禁不止,归根结底,就是由于责任追究和经济处罚机制不够完善,从而使个人获取的收益与其承担的责任风险极不一致所造成的。
(三)部门享受权利与承担义务之间的矛盾。权利与义务是统一的,享有权利的同时也应履行相应的义务。多年来,我军的财务管理制度已基本形成了一个完整的管理体系,体现了责权利的统一。但由于伸缩性经费与其它标准经费相比有着不同的特点,其管理手段没有充分体现责权利的统一。伸缩性经费管理的关键是供应实力的界定。目前管理程序主要是由军务、干部、军需等职能部门履行审批权限,而后由财务部门据此核准供应。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财务部门与职能部门的分工不同、工作的侧重点不同,工作协调难度很大,管理缺乏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职能部门只注重军事效益和政治效益,而财务部门则更注重保障效益和经济效益。从整体利益上讲,两者是一致的,都是为了部队建设和提高部队的战斗力。但从局部利益上却很难协调统一。职能部门具有管理供应实力的强大信息资源和界定、审批供应实力的职责权限,但有的职能部门却不愿管、不想管,财务部门又不能越权代替,从而导致供应实力的审批把关不严、实力联审坚持不够,伸缩性经费管理的关键问题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究其原因,就是部门间缺乏有效协调和制约,使其权利和义务不对称。
二、处理上述矛盾的思路和对策
(一)运用利益驱动原理,以效益促管理。以效益促管理,是调动各级部队生活费管理积极性的重要途径。为此,应明确各级各部门管理的目标,针对伸缩性经费的特点,划分经费类别,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和手段,把深化伸缩性经费管理变成各级各部门的自觉行动。如对客饭费、随军家属无工作困难补助费等福利性经费实行指标控制,通过确定科学合理的经费指标,调动各级管理的积极性。对管理好的单位,生活费结余部分应归本单位掌握支配,用来解决部队官兵生活方面的问题,使各级部队尝到管理的“甜头”,得到“实惠”。反之,超指标部分应由单位垫支,加大管理部门的压力和动力。对固定夜餐费、卫生保健津贴、岗位(职务)津贴等岗位性经费,实行按编制人数供应,超编不发,这样既有利于落实编制,又有利于控制不规范调动、杜绝界定供应实力的随意性和不确定性。对探亲路费、遗属生活补助费则应实行工资化发放。以前,探亲路费工资化的最大障碍是探亲经费能否足额保障。随着士官制度改革,义务兵不再享受探亲待遇,而干部、士官目前的工资收入,完全能够承受因探亲路费工资化发放而可能出现的经费保障差额。总之,只有把管理和效益挂钩,才能切实调动各级管理伸缩性经费的积极性,真正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二)健章立制,加大随意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伸缩性经费的管理是一项基础性、经常性的管理工作,必须进行多层次、全方位的立体化管理才能凑效,而调控、协调和约束各方利益的最有效办法就是依法办事,照章办事。一是完善审批手续。严密伸缩性经费的实力界定、供应发放手续,严格审批程序和权限,防止就高不就低、就宽不就严,发人情钱、发关系钱的行为;二是加大违规处罚力度。对违规申报和请领经费的单位和个人,一旦发现就要坚决扣收和停发,并视情给予批评教育和一定的经济处罚,做到违规必究、执纪必严,维护伸缩性经费的严肃性和合理性。三是完善领导责任追究制。对滥用职权、违规发放的责任人,要视情况给予批评教育、调离工作岗位或者予以纪律处分,从而达到增强自觉守法意识的目的。
(三)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伸缩性经费的管理工作具有综合性的特点,仅靠财务部门单打独斗是远远不够的,只有与司政后防有关职能部门密切协调、齐抓共管,才能形成合力。一是加大宣传力度。要通过宣传教育,把思想统一到军委“保生活”的指示精神上来,让每个官兵都知标准、懂规定,提高广大官兵抓落实的自觉性;二是完善责任制。财务部门对伸缩性经费的管理负主要责任,军务、干部等职能部门对实力的管理负直接责任。如人员实力变化,职务军衔晋升,各种专业补助、补贴的统计,必须有军务、干部等部门的密切配合才行。但由于目前的法规制约能力不够,各唱各的调,难以形成合力,只有明确责任,分工负责,才能变财务部门一家管理为各职能部门齐抓共管;三是加强民主监督。充分发挥广大官兵民主监督的权利,对随军家属生活困难补助等敏感经费进行张榜公布,增加发放的透明度,鼓励广大官兵对违规行为进行举报监督;四是建立分级检查制度。由于同级职能部门相互协调监督的力度较弱,只有建立分级检查制度,实行归口负责,一级抓一级,上一级主管单位通过实力界定、管理考评等方面的考核,与职能部门的政绩挂钩,才能调动各级管理的积极性。只有这样才能为部队建设和提高部队战斗力发挥保障作用。
篇十二 科技局项目及经费管理检查报告
科技局项目及经费管理检查报告范文
一、监督检查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市局监督检查工作部署及安排要求,结合省科技厅《关于年开展省科技厅科技计划项目实施及经费管理使用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科监〔〕1号)、中共市纪委《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年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的通知》(纪发14号)文件精神,为了切实做好我市科技计划项目实施及其经费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工作,市科技局成立了市科技计划项目实施及其经费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并下发了《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市科技计划项目监督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科知19号)、《关于转发省科技厅<关于年开展省科技厅科技计划项目实施及经费管理使用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科知17号)文件通知,要求各项目单位严格按照省市文件要求,及时进行项目自查。市科技局结合项目单位自查情况有针对性地对重点科技项目进行了现场抽查检查,对检查和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责成项目单位立即纠正,并整改到位。项目单位自查及整改情况作为项目单位项目申报考评的重要依据。
二、我市科技计划项目实施及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根据省厅下达文件,结合项目任务合同书的项目实施进度,我局对省厅所下达的科技计划项目及时进行了拨付,市科技局作为项目实施监管单位,会同财政部门制发了《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市科技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等规章制度以加强对项目实施和财务管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对项目实施情况、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各项目承担单位按照《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省科技支撑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暂行规定》及市科技项目管理等有关规定进行项目实施和财务核算,市科技局定期进行项目监理和财务检查。
三、我市科技计划项目基本情况及检查情况
年至年8月省科技厅、财政厅分别以财教22号、财企41号、财教282号、财教364号文、科函计11号、科函计12号文安排我市科技计划项目9个,下达项目专项资金378万元,其中:科技支撑计划项目7个,省级专项资金350万元;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补助资金计划项目1个,省级专项资金18万元;科技系统科技示范推广活动专项经费1个,省级专项资金10万元。科技部下达国家科技星火计划项目1个,项目专项经费20万元。
通过各项目单位自查和市科技局抽查检查:我市各科技计划项目均按照项目任务进度实施,项目实施成效显著;项目资金安排符合国家和省市的政策要求;项目自筹资金到位;各项目单位建立了项目管理制度和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制度;项目财务管理规范;项目资金拨付及时,使用合符规定;无弄虚作假,套取财政资金,截留、挪用项目资金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