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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评选工作报告(三篇)

发布时间:2024-02-25 20:51:01 查看人数:46

单位评选工作报告

篇一 单位评选工作报告1500字

单位评选工作报告

按照省人社厅、省民委、省公务员局《关于评选推荐第__届全国民委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通知》要求,经过自下而上逐级推选,严格审核层层把关,我市顺利完成了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评选推荐工作。

一、推荐工作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接到通知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评选推荐方案,并向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进行了汇报,主动与市人社局、公务员局沟通对接,要求相关部门认真研究、积极推荐、严格把关,确保评选推荐工作顺利完成。

(二)严格选拔标准。坚持以政治表现、工作实绩、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将热心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认真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能够认真执行党的民族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立足岗位,勇于奉献,在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崇高事业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推荐上来,做到优中选优,确保了推荐对象具有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

(三)精心选拔推荐。要求参选单位严格履行规定程序,进行民主推荐,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拟推荐对象在所在单位进行公示。推荐评选工作始终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坚持评选条件,确保评选质量;坚持面向基层,突出工作一线;严格评选程序,严肃评选纪律。整个推选过程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被推选出来的单位和个人在本单位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深入细致考察。通过谈话、政审及征求意见等办法,全面了解考察对象情况。被推荐的对象,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征求了干部管理部门的同意,并征求了纪检监察和卫生计生部门的意见。市人社局会同我局对推荐单位和个人进行了认真审核把关。

二、评选推荐结果

根据文件要求,经各区市层层推荐,结合工作中掌握和了解的情况,综合考虑各区市少数民族人口数量、民族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对民族工作的贡献,我市拟推荐青岛市市南区民族宗教局为全省民委系统候选先进集体,青岛市城阳区委统 战部副部长、民族宗教局局长张春燕同志为全省民委系统候选先进工作者。

三、推荐对象基本情况

1、全省民委系统候选先进集体

市南区民族宗教局,针对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新任务、新特点,立足区情,创新举措,在完善民族工作治理体系上谋新思路,在探索民族工作途径上求新突破,在推动民族工作向社区延伸上见新成效。设立了“一个中心”(民族事务联管中心),搭建了“两个平台”(“微市南”信息发布平台和“帮到家”互动交流平台),健全了“三项机制”(常态化管理机制、亲情化服务机制、立体化应急机制),组建了“四支队伍”(街道民族工作指导员、社区民族工作联络员、楼院民族工作调解员、社区民族工作宣传员),不断深化创建工作,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硕果累累。20__年、20__年,连续两届被国务院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20__年被评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

2、全省民委系统候选先进工作者

张春燕,女,汉族,1962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1978年9月参加工作,20__年5月因工作需要调入城阳区委统 战部(城阳区民族宗教事务局),从事民族宗教工作,现任城阳区委统 战部副部长、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城阳区有41个少数民族、居住半年以上的少数民族常住人口22667人,少数民族企业88家,民族餐饮网点300多家(清真网点__0余家),少数民族百人以上社区11个,民族工作任务十分繁重。多年来,张春燕同志带领全局同志,认真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围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主题,扎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创新民族工作服务管理方式,为促进全区民族团结作出了突出贡献。城阳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先后荣获国务院表彰的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山东省民族宗教工作先进集体、青岛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等荣誉称号。

篇二 关于参加2023年度全市党群系统公文处理工作先进单位评选的自检报告1200字

市委办公厅:

为进一步提高市司法局的公文处理工作水平,我们认真贯彻落实《____机关公文处理条例》和《沈阳市党的机关公文处理细则》的要求,规范了公文的标准,保证了公文处理工作的严格性、正确性、准确性、保秘性。为此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组织有力,确保了公文处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按照《沈阳市党的机关公文处理细则》的要求,我局对公文处理工作非常重视,专门成立了以柴德信副局长为领导的公文处理工作办公室并配备了一批具有较高水平的专职人员,成立了公文拟制办理科、立卷归档科和保密室,把公文处理工作纳入了年度工作目标管理,按照市委《考核办法》制定了《公文处理实施方案》;有效的控制了“文山”,并取得了切实成效。认真完成了中央和省委办公部门主办的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公文处理业务刊物的征订任务;积极参加了市委、市政府等上级办公部门组织的文秘业务培训。

二、建立健全的规章制度,确保了公文处理工作的规范化。

自1999年以来,我局对公文处理工作非常重视,制定了公文处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对公文的拟制、办理、管理、立卷归档、保密等工作严格按照制度规范化进行处理,规范了岗位和制订了文秘人员工作责任制;建立了报发公文由公文处理办公室审核,办公室主任把关,局长签发制度。

三、规范行文,确保了公文质量。

严格按照《____机关公文处理条例》和《沈阳市党的机关公文处理细则》的要求公文格式进行行文;公文内容做到了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观点明确,条理清晰,结构严谨,文字表述准确、精炼,没有过长的公文,达到了不超过3000字标准。

四、行文符合规则,确保了注重实效。

年初以来,按照市委对机关公文要求的行文要少而精、注重实效的原则,召开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办公室主任座谈会,研究并精减了一些不必要的发文程序和不必要有文件制发;行文符合规则做到了严格控制发文级格,属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由该部门发文;遵守市委行文计划,及时按程序向市委办公厅报送文稿;能够及时向上级机关请示问题,没有在非请示公文中夹带请示事项,没有以机关名义向领导个人行文。

五、公文办理规范,确保了公文办理的程序化。

公文办理程序科学、规范,对承办、催办、转办的事项能够及时准确到位;对公文传递我局高度重视,采取了专人、专车递送和收取,确保了文件的及时、安全的送取。确保了公文传递及时、安全,避免了公文传递时的“错、漏、压、丢”现象的发生。

六、公文管理到位,确保了公文借阅手续的合理化。

公文及时归档是公文处理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在这方面我们制定了严格的借阅程序,规定了借阅归还时间。在办公室比较紧张的情况下,为了方便文件的归档、保密等工作的有序开展成立了文件保密科,并严格执行有关保密规定;按规定配置和使用市委办公厅配发的文件登记簿。在对公文进行清理、清退和销毁工作方面,为了便于工作购买两台文件销毁机,确保过期文件及时的销毁。

沈阳市司法局

二OO四年十一月六日

篇三 单位评选推荐工作报告1500字

省民委:

按照省人社厅、省民委、省公务员局《关于评选推荐第__届全国民委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通知》要求,经过自下而上逐级推选,严格审核层层把关,我市顺利完成了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评选推荐工作。现将初审推荐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荐工作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接到通知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评选推荐方案,并向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进行了汇报,主动与市人社局、公务员局沟通对接,要求相关部门认真研究、积极推荐、严格把关,确保评选推荐工作顺利完成。

(二)严格选拔标准。坚持以政治表现、工作实绩、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将热心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认真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能够认真执行党的民族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立足岗位,勇于奉献,在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崇高事业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推荐上来,做到优中选优,确保了推荐对象具有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

(三)精心选拔推荐。要求参选单位严格履行规定程序,进行民主推荐,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拟推荐对象在所在单位进行公示。推荐评选工作始终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坚持评选条件,确保评选质量;坚持面向基层,突出工作一线;严格评选程序,严肃评选纪律。整个推选过程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被推选出来的单位和个人在本单位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深入细致考察。通过谈话、政审及征求意见等办法,全面了解考察对象情况。被推荐的对象,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征求了干部管理部门的同意,并征求了纪检监察和卫生计生部门的意见。市人社局会同我局对推荐单位和个人进行了认真审核把关。

二、评选推荐结果

根据文件要求,经各区市层层推荐,结合工作中掌握和了解的情况,综合考虑各区市少数民族人口数量、民族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对民族工作的贡献,我市拟推荐青岛市市南区民族宗教局为全省民委系统候选先进集体,青岛市城阳区委统战部副部长、民族宗教局局长张春燕同志为全省民委系统候选先进工作者。

三、推荐对象基本情况

1、全省民委系统候选先进集体

市南区民族宗教局,针对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新任务、新特点,立足区情,创新举措,在完善民族工作治理体系上谋新思路,在探索民族工作途径上求新突破,在推动民族工作向社区延伸上见新成效。设立了“一个中心”(民族事务联管中心),搭建了“两个平台”(“微市南”信息发布平台和“帮到家”互动交流平台),健全了“三项机制”(常态化管理机制、亲情化服务机制、立体化应急机制),组建了“四支队伍”(街道民族工作指导员、社区民族工作联络员、楼院民族工作调解员、社区民族工作宣传员),不断深化创建工作,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硕果累累。20__年、20__年,连续两届被国务院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20__年被评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

2、全省民委系统候选先进工作者

张春燕,女,汉族,1962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1978年9月参加工作,20__年5月因工作需要调入城阳区委统战部(城阳区民族宗教事务局),从事民族宗教工作,现任城阳区委统战部副部长、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城阳区有41个少数民族、居住半年以上的少数民族常住人口22667人,少数民族企业88家,民族餐饮网点300多家(清真网点__0余家),少数民族百人以上社区11个,民族工作任务十分繁重。多年来,张春燕同志带领全局同志,认真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围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主题,扎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创新民族工作服务管理方式,为促进全区民族团结作出了突出贡献。城阳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先后荣获国务院表彰的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山东省民族宗教工作先进集体、青岛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等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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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评选工作报告按照省人社厅、省民委、省公务员局《关于评选推荐第xx届全国民委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通知》要求,经过自下而上逐级推选,严格审核层层把关,我市顺利完成了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评选推荐工作。一、推荐工作情况(一)加强组织领导。接到通知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评选推荐方案,并向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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