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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 关于佛坪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调查报告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是推进农业、农村改革发展的基础性工作,对维护农民土地合法权益,顺利推进农业现代化,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贯彻中、省、市关于开展农村土地经营承包权登记工作的要求,我们于3月中旬对我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佛坪县地处秦岭南坡,汉中市东北部,森林覆盖率95%,植被茂盛,空气清新,无任何污染,属国家自然保护区范围。全县辖8个镇,59个行政村,264个村民小组,总人口3.5万,总面积1279平方公里。xx年全县有农户7624户,农业人口25695人,农村集体所有耕地31540亩。其中:家庭承包经营耕地31184亩,家庭承包经营的农户数7305户。
xx年,我县先后确定西岔河镇、岳坝镇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试点镇。截止目前,两个试点镇入户调查摸底基本结束,经调查摸底,涉及确权农户1963户6741人、地块9446宗、面积10172.8亩,已进行了两次登记信息的公示。
二.主要做法
1.加强组织领导,坚持高位推进。成立县、镇、村三级确权工作领导小组及实施小组,为登记试点工作提供组织保证。加强督导检查,定期到试点镇对接,专门检查确权登记工作。制定了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任务、措施及步骤,坚持统一组织领导、政策标准、时间进度、操作程序,从农业局系统抽调11名熟悉农村工作的精干人员成立内设机构业务指导组、督导组、纠纷调解组,对工作进行指导。
2.加强宣传培训,明确政策法规。一是通过召开动员会、培训会、政府网站等途径,广泛宣传确权登记工作的目的、意义、程序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二是加强培训指导。我县针对确权方面的政策、法规,编印了《农村土地政策法规和农村新型经营主体知识100问》300余本,发放《陕西省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技术规范》150余册。先后2次对两个试点镇工作人员、村干部等集中进行了业务培训,全面提高工作人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素质,确保了熟练掌握《陕西省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技术规范》,严格按照陕西省技术规范等相关政策法规登记。
3.强化工作措施,明确规范操作。将全县确权登记工作明确为“八步”工作法,即业务培训、调查摸底、测量地块、公示公告、审核签字、收录信息、颁证确权、资料归档。严格管理体系,形成“两书”(未在家人员委托书、经营权证申领申请书)、“四表”(调查摸底表、村组公示表、公示签字确认表、镇公示表)、“一公告”(确权登记公示公告)、“一清册”(经营权发证登记清册)、“一证”(经营权证)的确权登记办法。落实工作经费和办公设施,调处化解矛盾纠纷41起,答复群众问题28条。
4.加强协调督查,健全工作档案。注重农村工作实际,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不定期的督促检查,将每月工作进度进行汇总上报,把全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档案工作与确权登记工作同步推进,确保资料完整、准确、规范和有效利用。
三.存在问题
1.土地权属争议情况复杂,确权难度大。一是确权登记工作量大。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涉及到每家每户、每个地块,内容多,程序复杂,我县地貌复杂,地籍调查、面积实测等需要大量人力物力和时间。承包土地争议、纠纷面较大,有的问题时间久远、矛盾交织,化解难度大。当前农户户主、青壮年劳动力多不在家,把承包地周边农户聚齐并现场确权也极为不易。二是个别村组原始档案资料严重缺失。由于年限长、时间久,档案资料在干部交接、搬迁、管理等过程中有的遗失,有的字迹数据被污染、模糊不清,有的被虫损坏。三是承包合同与实际情况不符。承包合同四界划分与实际占有情况不一致;6.9洪灾后,水毁农田较多,至今仍有一部分土地尚未恢复,有合同没土地,有的土地数量小于合同数据,有的使用土地没办理重新认定手续,有的承包合同直接在洪灾中丢失。四是机动地难以认定和追回。个别组集体土地中有5%的土地为机动地,被划分为私人使用,认定和追回有一定困难。五是部分常年外出务工人员土地确权登记困难。一些人员常年外出务工失去联系,一些把土地使用权长时间的借给他人耕种、代管或租用,造成工作无法开展。此外,历史遗留问题、项目工程建设占地、地界矛盾纠纷等都给土地确权登记工作带来难度。
2.政策理解不统一,认识模糊有偏差。一是认识模糊。土地第二轮承包、98年土地延包有“三十年不变”的政策,现在进行土地确权登记不理解;个别基层干部和群众对土地登记发证的意义和作用思想上认识不足,对土地承包政策界线不清楚,对登记工作中若干具体问题处理指导意见掌握不牢固;部分群众忽视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作为维权依据的法律作用。二是政策误解。部分干部认为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会触发农村原有各种矛盾纠纷。再加上农村强农惠农政策日益增多,受利益驱使,以及对确权登记的预期,农民更加看重土地,可能使有地没地的农民造成对现有土地进行变更、重新调整、收地或分地等错误性认识,不利于农村的和谐稳定。
3.工作落实不到位,经费保障有差距。一是标准要求不到位。部分干部怕麻烦,在土地调查摸底中有照搬照抄第二轮土地承包合同基数的现象,没有入户实地核对地块,有的资料真实性和可靠性不强;个别村组干部受气不愿开展工作;部分农户在摸底表上拒绝签字。二是档案管理不到位。个别村组资料表格填写不规范,档案建立不齐全,归档管理不科学。三是资金需求量大。按农业部的规范要求,确权登记颁证所需资金较多。我县经济基础薄弱,财力严重不足,工作推进困难较多。确权工作需要熟悉本村土地承包情况的原村干部、小组长和以前分地的人员等参与;入户摸底、现场指界和签字确认等需要大量的人力投入;镇村干部、群众务工、交通、办公等费用难以解决,参与积极性不高。尤其是试点两镇76个村民小组组建的422名评议人员,按60元/天补助标准,误工补贴费用巨大,难以落实,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的积极性。
四、几点建议
1、完善措施,争取领导重视支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强化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层层有机构,层层有人抓,为镇、村提供材料打印、务工补贴等专项工作经费,力争按时完成确权工作任务。
2、依靠村组,发动农民是基础。由于农村情况千差万别,问题和矛盾纠缠交织,在坚守政策底线的前提下,依靠村组、发动农民是平稳推动确权登记颁证的重要基础。在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中,坚持政策原则、方案自上而下,方法模式由下而上,充分尊重农民意愿,把基层的热情发动起来,把农民的积极性调动起来,形成了良好的工作氛围,确保了工作的顺利开展。
3、加强指导,提高确权登记质量。政府相关部门和人员切实加大指导力度,严格遵循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法规和政策,坚持基本原则不动摇,坚持规定程序不走样,坚持政策标准不变调,坚持技术方式不僵化,一步一个脚印地推进确权工作。
篇二 乡镇土地确权工作报告
乡镇土地确权工作报告
根据《宿豫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发证工作方案》文件要求,我镇在全体同志共同努力下,目前已全面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发证工作,现做如下总结:
一、加强宣传:
我镇领导对农村土地确权发证工作一直给予高度重视。在工作开展之初,我镇利用广播、村务公开栏、现场咨询及入户等形式,广泛宣传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补证、换证及登记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充分动员群众积极参与。
二、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责任:
我镇结合实际,组织成立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发证工作督导小组,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发证工作。各村也成立工作小组,由各村会计担任小组组长,全面配合土地确权发证工作的完成。
三、科学组织实施:
1.台账登记:
土地确权发证工作量、难度都较大,要求工作人员在登记过程中必须细致负责并了解农户家庭人口、二轮承包土地情况,针对这一问题,我镇将登记工作明确到位,要求准确把握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的关键环节,着重查清承包地块的面积和空间位置,做到农户签字率达。
2.电脑录入:
在台账登记工作结束之后,我镇将电脑录入工作分配至每位大学生村官、劳保所志愿者及其他精通电脑操作人员。由农经部门组织对录入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并对录入过程中容易出现的问题及注意事项提前给予说明。录入完毕之后,统一用a3纸打印,并交由各村会计进行核实修改,最终确保每户人口、土地信息准确无误。
3.证书、合同签订发放:
我镇严格按照统一印制的合同书,由发包方、承包方依法签订农村土地家庭承包合同书,并及时将相关资料准确无误地录入电脑。证书打印由农经人员连同各村会计交替接班,做到人不离岗、机不停歇,并要求在打印过程中注意核对信息内容,对出现问题及时纠正。
我镇领导组织安排到个别村农户家中对其发放证书,要求对发放工作实行分工负责、划片包干、责任到人,确保了“一本不错、一户不漏”。
4.资料归档:
对承包土地清查、清丈核实原始材料、二轮承包面积变动情况核实表、土地承包合同和证书等相关资料,要求各村会计按组别、序号分好,并由农经人员及时装订成册,专橱存放,专人管理,作为永久性档案,集中保管。
5.妥善解决问题:
土地确权发证涉及每位农户切身利益,工作过程中难免会遇到一些问题,对此,我们给予每位农户最详尽的政策解释,对突出问题进行妥善解决,对与现有土地承包档案记载的土地承包状况有较大误差且农民群众要求实测的,工作人员以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为基础,采取科学简便的方式测量查实,准确查清承包地块面积和空间位置,做到了群众认可
四、及时足额拨付经费:
此次共对全镇约10000户农户进行土地确权发证,为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换发证工作,我镇对每位电脑信息录入人员给予200元补助,对171个工作小组给予每个小组500元补助,购买针式打印机6400元,打印费用共计7800元,平均每户成本达11元。
此次土地确权发证工作,通过重新调查每位农户的家庭人口、土地二轮承包承包情况,有效维护了农村稳定和农民利益,依法、规范、有偿推进了土地规模集中的标准,并进一步完善了农村二轮承包关系,赋予农民更加充分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推进了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促进了农村社会和谐发展。
篇三 土地确权颁证工作调研报告
根据2023年中央1号文件精神和中央有关部委的具体部署及益阳市委市政府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我市农村集体土地确权颁证工作将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为顺利推进这项工作,市政协成立了以邓坤龙副主席为组长,政协人资环委、市经管局、市国土局、市房产局为成员单位的调研小组,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走访、发放调查问卷、外出学习考察等形式,对我市草尾镇、阳罗洲镇、泗湖山镇、三眼塘镇和桃江县沾溪镇、成都市温江区等进行了细致的调查研究。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确权颁证的具体内容、上级的有关要求及我市的工作进度
1、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颁证主体为市国土局。要求全面实施,颁证到组,2023年底完成任务。目前,我市国土部门已全面完成县级自查,通过了益阳市级的复查,正准备迎接省级预检。
2、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证——颁证主体为市国土局。要求全面实施,颁证到户,2023年底完成任务。目前该项工作尚未启动。
3、农村建设用地使用权证——颁证主体为市国土局。要求全面实施,颁证到建设用地权利主体,2023年底完成任务。目前该项工作尚未启动。
4、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证——颁证主体为市经管局。要求全面实施,颁证到户,5年内基本完成任务。该项工作2023年在草尾镇试点。
5、农村房屋产权证——颁证主体为市房产局。益阳市委、市政府要求2023年全面推行,2023年完成任务。2023年在草尾镇试点,已颁证1508本。
二、草尾镇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工作的基本做法、主要效果和遇到的困难
草尾镇于2023年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工作试点。截止目前,全镇19709户已基本完成承包经营权确权工作,实际颁证到户8本。
(一)基本做法
1、协商确定参与土地承包的人口
各村民小组召开户长会议,经80%以上户主同意确定参与土地承包的人口(即确定集体组织成员身份)。二轮承包以后的新增人口和失地农民基本纳入了此次参与土地承包的人口范围。
2、核实确定现有土地面积
以二轮土地承包的面积为基础,对现有土地面积进行调查核实,确定实际可以发包的土地面积。
3、研究制定具体承包方案
根据“一组一方案”的原则,按协商确认的人口平均分配土地,确定承包经营权,各农户按确定的承包面积享受国家相关惠农补贴;在妥善处理个案的基础上,按“因地制宜,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确定具体地块。
4、签订合同,登记发证
各组对农户承包面积、地块核对无误后,村民委员会与各农户签订土地承包合同,由镇政府统一进行备案和登记,并报市人民政府经管部门统一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
(二)主要效果
1、有效化解了当前农村土地纠纷
草尾镇此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工作的核心内容是对现有土地按现有人口进行重新分配确权,在大稳定的前提下,按少进多出的原则进行了合理调整,使凡具有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的农民均享受了土地承包经营权,特别是对个案的处理,采取了利益补偿机制,使原多承包了土地的农户在调出土地后得到了适当的补偿,有效化解了近几年来突出的争地矛盾和土地纠纷,维护了农村社会稳定。
2、进一步完善了农村土地承包合同
在第二轮土地承包工作中,部分村组因未签订土地承包合同,致使承包土地四至不清,面积不准,位置不明,纠纷不断。此次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过程中,草尾镇各村民委员会作为发包方均与农户重新签订了土地承包合同,制作了“鱼鳞图”,有关土地承包的各项信息均已登记备案,进一步完善了土地承包合同。
3、进一步稳定了民心
通过对承包政策的广泛宣传,以及对承包土地的合理调整和土地承包合同的进一步完善,让广大农民吃上了“定心丸”。外出农民工可以安心打工,不再担心被收回承包地了,这必将有效促进农村土地的顺畅流转和城镇化进程。
(三)遇到的困难
1、承包土地难调整
由于《农村土地承包法》明确规定农村土地承包期限为30年,在承包期内“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致使承包土地调整完全只能靠做工作、讲好话。许多在二轮延包时多承包了土地的农户,依据“30年不变”的法律规定,不同意调出承包地。据保民垸村八组组长介绍,为确定承包方案,该组议事会组织召开了17次户长会议,镇村干部若干次上门做工作才达成共识。
2、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难确定
由于国家法律政策对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定没有明确规定,致使村组在确定诸如“外嫁女”、“顶替户”身份时,缺乏法律政策依据,哪些人可以享受土地承包经营权,只能靠户长会议协商确定。草尾镇部分村民小组把外嫁女的承包地一律收回重新分配,明显与《承包法》相违背。
3、承包期限难统一
在草尾镇所调查的621个村民小组中,实行3年一调整的有264个组,占43%;实行5年一调整的有137个组,占22%;实行10年一调整的有41个组,占7%;实行30年不变的有152个组,占24%;实行长久不变的只有27个组,仅占4%。个别村民小组采取的是“增减排档”的办法,即承包面积一经确定即稳定不变,但消亡人口在次年就退出承包地,新增人口在次年按先后顺序排位顶替享受承包权。四民村十组组长认为:“30年不变时间太久了,更何况‘长久不变’?3-5年进行一次小调整比较符合农村实际情况。”
4、成本太高难维持
草尾镇19709户,到户的三证办下来,工本费、测量费及工作经费按200元每本计算,每户至少600元。上级明文规定,不能向农户收取分文,所以,颁证经费缺口非常大。
三、几点建议
1、积极实施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农村建设用地使用权证和宅基地使用权证的确权颁证工作。理由有两点:
一是有要求,上级有硬性规定,2023年底必须完成。
二是有基础,国土部门工作力度大,目前我市已完成外业调查和勘测工作。
2、稳妥实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确权颁证工作。
所谓“稳妥”,即暂不宜在全市范围内推进。先在有条件的乡镇选择个别村组试点,积累经验,完善方案后再全面推进。其理由有四点:
一是现行法律有障碍。现行《土地承包法》规定承包期限为30年,《经营权证管理办法》规定,重新颁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承包期限应符合《土地承包法》的规定,严禁借机调整土地。因此,哪怕是“大稳定、小调整”也与现行法律相违背。中央1号文件也明确提出“抓紧研究现有土地承包关系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的具体实现形式,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因此,在相关法律制度完善之前,农村土地承包实行长久不变存在法律上的障碍。
二是实际执行有难度。从我市几十年土地承包实际来看,三五年一小调整的村规民约比较符合人口自然增长的实际需要,容易被农民接受。农民对“长久不变”政策内涵难理解,是仅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体制长久不变?还是包括承包地面积与具体地块也长久不变?草尾镇保安垸村八组组长坦言:“本组签订合同的期限虽然是长久,但群众内心没有长久不变的打算,到一定时候根据实际情况再作小调整”,这种认识和打算在调查对象中普遍存在。保安垸村支书认为:“如果实行承包面积和地块长久不变,以后新增人口长久分不到承包地,这不利于农村社会稳定,政策执行起来也有很大难度。”
三是上级没有明确要求。目前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工作从中央到省级还处于试点阶段,没有全面推进的具体部署与要求。具体做法,各试点县也在探索之中。如果全面推进,既有很大的工作难度,也有可能不符合上级的具体要求而重新返工。
四是人力和经费有困难。按照农业部和省经管局试点工作要求,此次确权、登记、颁证三个阶段的技术力量、软硬件投入和相关工作经费巨大。按200元每证的标准(含工作经费),全市约需近4000万元。在中央和省级财政没有配套支持前,单靠市乡财政难以支撑。
3、依法实施农村房屋确权颁证工作。
一是坚持自愿原则。《房屋登记办法》规定,房屋登记应由申请人向房屋登记机构提出申请。没有提出申请的,建议政府不作硬性要求办理。
二是坚持有偿原则。《房屋登记办法》规定,申请房屋登记的,申请人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登记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