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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工作报告6篇

发布时间:2023-05-03 14:27:11 查看人数:40

全国人大常委工作报告

篇一 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工作报告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12月19日上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开幕。张德江委员长主持会议。

常委会组成人员149人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为了加强和保障国家情报工作,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国务院提请审议国家情报法草案。受国务院委托,国家安全部部长陈文清作了说明。

会议听取了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李适时作的关于民法总则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法律委员会认为,民法总则在民法典中起统率性、纲领性作用,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十四次会议对草案进行了认真深入的审议,张德江委员长、李建国副委员长分别主持召开了四次座谈会听取意见并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对草案作了进一步修改完善,建议经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后,由常委会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

会议听取了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丛斌、李连宁、李飞分别作的关于中医药法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关于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关于环境保护税法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法律委员会认为,上述草案经过审议修改,已经比较成熟,建议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将在部分地方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为在全国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积累经验,需要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相关决定,为试点工作提供法制保障。据此,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提请审议关于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草案。受委员长会议委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李建国作了说明。

受委员长会议委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信春鹰作了关于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关于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草案的说明;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李飞作了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办法草案和澳门特别行政区选举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办法草案的说明。

为促进电子商务持续健康发展,规范市场秩序,保障电子商务活动中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提请审议电子商务法草案。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吕祖善就立法的必要性和起草经过、立法指导思想和起草工作原则、草案的主要内容和重点问题等作了说明。

为防治水污染,保护和改善环境,保障饮用水安全,保护水生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国务院提请审议水污染防治法修正案草案。受国务院委托,环境保护部部长陈吉宁就修改的必要性、修改的主要内容等作了说明。

受国务院委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分别作了关于授权国务院在部分地区和中央机关暂时调整实施公务员法有关规定的决定草案的说明、关于授权国务院在河北省邯郸市等12个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试点城市行政区域暂时调整实施社会保险法有关规定的决定草案的说明。

受中央军委委托,中央军委委员、军委政治工作部主任张阳作了关于军官制度改革期间暂时调整适用相关法律规定的决定草案的说明。

受国务院委托,外交部副部长王超作了关于提请审议批准中国政府和马来西亚政府关于刑事司法协助条约的议案的说明。

会议还听取了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何晔晖作的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胜俊、陈昌智、严隽琪、王晨、沈跃跃、吉炳轩、张平、向巴平措、艾力更·依明巴海、万鄂湘、张宝文、陈竺出席会议。

国务委员、中央军委委员常万全,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各省(区、市)人大常委会负责人,部分全国人大代表等列席会议。

篇二 2023年全国两会: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我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

2023年是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经济发展最为困难的一年。面对复杂形势和严峻挑战,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坚定信心,迎难而上,夺取了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

文明建设的新胜利。

一、坚持一手抓法律制定一手抓法律清理,在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上迈出决定性步伐

去年是实现到2023年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目标的关键一年,我们在提高立法质量的前提下,坚持一手抓法律制定、一手抓法律清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设取得决定性进展。

(一)修改选举法,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选举制度自我完善与发展。

选举法的修改是立法工作的一件大事,也是本次大会的一项重要议程。会前,我们已将选举法修正案草案和有关参阅材料送各位代表审阅,并组织研读讨论、听取意见,为大会审议做了必要准备。会议期间,常委会向大会作了说明。我们相信,经过全体代表的共同努力,一定能够把选举法修改好完善好。

(二)一批重要法律相继出台或提请审议。

侵权责任法是一部关系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民事法律,九届时曾作为民法草案的一编进行初次审议。本届常委会又投入大量精力,对草案进行重大修改和多次审议。新制定的侵权责任法,坚持从我国国情和实际出发,对民法通则确立的相关基本制度作了细化、补充和完善,明确承担侵权责任的基本原则和责任方式,就广大人民群众普遍关注、各方面意见又比较一致的医疗损害、环境污染、产品缺陷、交通事故、动物损害等问题作出具体规定,对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预防并制裁侵权行为,减少和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建立健全社会保险法律制度,是一件关系亿万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方方面面都很关注。常委会高度重视社会保险法的制定工作,十届时根据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积极督促国务院研究提出法律草案。本届常委会在充分调查研究、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认真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对草案进行了多次审议和重大修改。一是将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五个险种分章作出具体规定。二是确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制度,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统筹层次。三是明确规定国家逐步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并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作出原则规定。四是完善用人单位和参保人员对社会保险的监督,强化各级人大常委会对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情况的监督职权,督促有关方面真正管住用好社会保险基金。

国家赔偿法律制度直接涉及公权力的行使和公民合法权益的维护。根据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反映的突出问题,国家赔偿法修正案草案主要从畅通赔偿请求渠道、完善赔偿办理程序、明确赔偿范围和举证责任、保障赔偿费用支付等方面去完善法律规定。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颁布实施20多年来,以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为主要内容的村民自治取得长足发展,得到广大农民衷心拥护。同时也要看到,随着我国经济社会深入发展和广大农民政治热情日益提高,应当不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村民自治制度的自我完善与发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修订草案,主要从完善村委会选举和罢免程序,健全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和村民小组会议等民主议事制度,强化村务监督、民主评议等方面进行修改补充。

正在审议的这几件法律草案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法律关系复杂,为慎重起见,我们还要继续听取人大代表、社会各界特别是基层群众的意见,抓紧修改完善,争取尽快颁布实施。

常委会还制定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国防动员法、人民武装警察法、驻外外交人员法、海岛保护法,修改了常委会议事规则、邮政法、统计法、著作权法,作出了关于授权澳门特别行政区对设在横琴岛的澳门大学新校区实施管辖的决定等。

(三)法律清理工作取得重大阶段性成果。

针对这些问题,常委会经过认真研究、反复论证,进行了分类处理。一是作出关于废止部分法律的决定,废止公安派出所组织条例、城市街道办事处组织条例等8件法律和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二是作出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一揽子对59件法律的141个条文作出修改,并对清理中明确需要修改的其他法律,补充列入立法规划和年度计划,抓紧进行修改。三是督促国务院和有关方面抓紧法律配套法规的制定工作,并明确今后在确定立法项目、起草法律草案的同时,要拟定配套法规,争取与法律同步实施。

二、坚持围绕中心突出重点,在推动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上取得积极成效

面对国际金融危机严重冲击,党中央审时度势、从容应对,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全面实施并不断丰富完善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的一揽子计划和政策措施。常委会坚持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把推动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作为人大监督工作的重中之重,依法行使监督职权,综合运用多种监督形式,督促和支持“一府两院”按照各自工作报告提出的目标任务做好工作,确保全年经济社会发展任务的顺利完成。

(一)着力加强对经济工作的监督。

[吴邦国]: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是去年经济工作的首要任务。在经济发展遇到严重困难的特殊情况下,进一步加强人大对经济工作的监督尤为重要。去年的每次常委会会议都安排听取审议国务院有关工作报告,常委会组织专题调研和有关专门委员会进行调研活动也都紧扣这个主题。

考虑到中央政府公共投资计划不仅数额大、涉及面广,而且实施时间紧、工作任务重,为保证这一投资计划的有效实施,常委会根据代表建议,选择保障性住房建设、教育卫生等民生工程、技术改造和科技创新、农田水利建设等4个题目,开展为期近3个月的专题调研,并在10月份的常委会会议上,同时安排听取审议国务院专项工作报告和常委会专题调研报告。

专题调研组对各地区各部门认真实施中央政府公共投资计划取得的成效给予充分肯定,同时针对存在的一些项目前期工作不扎实、配套资金不够落实、地方债务风险、进展不平衡以及个别地方滥铺摊子等突出问题,通过座谈会、交换意见等方式,及时与地方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沟通,并将形成的初步调研报告送国务院,推动有关方面研究改进工作、完善政策措施。

10月份的常委会会议,我们请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到会直接听取意见。审议中常委会组成人员指出,发挥投资拉动作用,要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科学规划、量力而行,严格把握投资导向,优化投资结构,落实配套资金,规范管理程序,加强投资监管,防止重复建设,真正把钱用在刀刃上。会后,我们还把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会议同志提出的意见建议整理成《审议意见》,连同专题调研报告一并送国务院研究处理,并要求在今年4月底前将研究处理情况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书面报告。

这里需要强调的是,这次专题调研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是在中央政府公共投资计划实施过程中进行的,是常委会加大监督工作力度、提高监督工作水平的一次有益尝试,不仅增强了人大监督工作时效,而且丰富了人大监督工作方式。今后要进一步总结经验,不断加以完善。

常委会高度重视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推动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除按惯例听取审议202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外还专门安排听取审议国务院关于转变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情况的报告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在全国上下共同努力下,经济增长呈逐季上升之势,经济企稳回升势头逐步增强,总体经济发展情况好于预期,这充分说明中央关于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是完全正确的,是及时有效的。

大家指出,我国经济发展遇到的较大困难,既是国际金融危机冲击的结果,也反映出我国发展方式总体粗放、结构不合理的问题,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使调整任务变得更加紧迫。大家强调,要正确处理保增长与调结构的关系,正确处理解决当前困难与实现长远发展的关系,使经济回升建立在结构优化升级的基础上,使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过程成为增强发展可持续性的过程。一要大力开展以节能降耗、发展循环经济为核心的企业技术改造。二要加强技术创新,加快高端产品研发,实现产业和产品的升级。三要积极发展以绿色经济、低碳经济为重点的新兴产业,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加强对财政预算的监督,一直是常委会监督工作的重要内容。去年6月份的常委会会议听取审议了2023年中央决算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审查批准了2023年中央决算,并对2023年前5个月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议。大家指出,1至5月份,全国财政收入同比下降较多,财政收支矛盾突出,完成全年预算任务相当艰巨。

对此,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高度重视,采取更加有效措施加以解决。一要认真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支持企业发展,依法加强税收征管,努力扭转财政收入持续下降的局面。同时要防止收“过头税”,防止增加企业不合理负担。二要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严格把握投资和政策导向,确保重点项目和重点支出。同时要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坚持量力而行、勤俭办一切事业,反对铺张浪费,力戒滥铺摊子,不要做表面文章。三要积极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建立健全中央和地方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财政体制,规范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抓紧建立县级政府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同时要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加大对重点财政收支领域的监管力度,规范预算编制与执行,防范财政风险。

(二)着力加强对解决民生问题的监督。

保障和改善民生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也是发展经济的最终目的。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此高度关注。去年常委会听取审议的“一府两院”11个专项工作报告,有6个直接涉及老百姓关注的民生问题,全年安排的3项执法检查,全部与民生问题息息相关。

常委会组成人员充分肯定这些方面工作取得的积极进展,同时提出不少意见和建议。一要增加财政对农村社保的投入,建立稳定的农村社保筹资机制,按照统筹兼顾原则不断完善农村社保体系,努力实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全覆盖,尽快解决农民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和失地农民社会保障问题。二要认真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和促进再就业,重点做好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和困难群众就业再就业工作,进一步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建立健全职业教育经费保障机制,逐步实行中等职业教育免费。三要充分发挥工会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稳定劳动关系中的作用,加快建立职工参与的工资协商机制、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等。

去年6月,常委会专门安排听取审议国务院关于四川汶川特大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前一阶段恢复重建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对下一阶段工作安排表示赞同。大家强调,要坚持民生优先,立足灾区实际,着眼长远发展,确保质量效益,完善规划政策,扎实推进恢复重建工作。要着力解决灾区城乡居民尤其是特困群众住房建设问题,进一步加强学校、医疗卫生机构等公共设施以及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的恢复重建,尽快把灾区建设成为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和谐繁荣的美好新家园。

食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常委会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去年2月份审议通过食品安全法后,当年就在全国范围开展执法检查,督促有关部门抓紧制定、清理和完善配套法规,尽快制定和修改食品安全标准,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机制,进一步完善监管体制,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实现全程监管、科学监管,着力改善食品安全状况。我们还开展畜牧法执法检查,提出加强动物疫病防控,防止畜牧产品价格大起大落,开展对“瘦肉精”和磺胺类药物添加使用的集中整治,支持畜牧养殖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等重要建议。

为促进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常委会每年都选择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突出问题作为侧重点,加强对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的监督。针对民事案件“执行难”、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侵权犯罪等问题,去年常委会听取审议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民事执行工作、维护法制权威和司法公正情况的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渎职侵权检察工作、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情况的报告。

常委会组成人员对“两高”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有效清理执行积案、努力提高执法水平予以积极评价,同时希望各级法院和检察院要坚持司法为民,提高队伍素质,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司法行为,进一步加大民事执行和查办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的力度,确保当事人合法权益得到维护,确保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受到追究。

三、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基本国策,积极推动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气候变化是全人类面临的重大挑战,越来越引起世界各国的高度关注,需要国际社会合作应对。加大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力度,是我们推动科学发展、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内在要求。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此普遍关心。常委会通过作出专门决议、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修改相关法律、开展国际合作等进一步加强这方面工作。[15:34]

针对应对气候变化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根据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在办理代表议案过程中提出的建议,8月份的常委会会议增加安排两项议程:一是听取审议国务院关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情况的报告,二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就积极应对气候变化作出相关决议。这是常委会为应对气候变化采取的重大举措。

大家认为,我国作为负责任的发展中大国,一直高度重视气候变化问题并为此做出了巨大努力,把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作为基本国策,把实现可持续发展作为国家战略,制定了涵盖影响气候变化各领域的法律法规,制定和实施了《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将节能减排和提高森林覆盖率作为国家中长期发展规划的约束性指标,并采取一系列相关政策措施,为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作出了积极贡献。

常委会的决议,进一步明确了我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措施要求,进一步表明了我国积极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合作的原则立场,强调要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本着对人类生存和长远发展高度负责的精神,与国际社会一道,促进《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其《京都议定书》的全面、有效和持续实施,为应对气候变化作出新的贡献。

常委会还加强应对气候变化相关的绿色经济、低碳经济立法工作。根据代表提出的相关议案,在认真总结实践经验、与有关方面反复协商的基础上,及时对可再生能源法作出修改,进一步明确了编制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规划的原则和主要内容,完善了规划编制、审批与备案制度,从法律上确立国家实行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制度,建立电网企业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费用补偿机制,设立国家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要求电网企业提高吸纳可再生能源电力的能力等,对推动我国可再生能源产业的健康快速发展,促进能源结构调整,加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我们高度重视应对气候变化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把它作为人大对外交往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利用接待来访和应邀出访、举办和参加相关国际会议等多种场合,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我国在应对气候变化问题上的原则立场和政策措施,详细介绍我国在应对气候变化方面所做的大量工作和取得的积极成效,积极推动低碳经济、可再生能源、清洁能源等领域的务实合作,密切与国际议会组织、外国议会的沟通协调,加深相互理解,扩大合作共识,促进形成共同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合作氛围。

四、坚持尊重代表主体地位,代表作用进一步发挥

全国人大代表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做好人大工作,离不开代表作用的充分发挥。我们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出发,坚持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坚持为代表服务的思想,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努力提高代表服务水平,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代表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

二是继续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和专门委员会工作的参与。为充分听取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增强人大工作的活力,每次常委会会议都邀请提出相关议案的代表和代表小组召集人列席,专门委员会也邀请代表出席相关全体会议、专题会议及座谈会、论证会等,常委会组织的执法检查和专题调研都请不同方面代表参加,全年有400余名代表参加了上述活动。列席会议和参加活动的代表,事先认真准备,会上积极发言,充分反映人民群众呼声,为提高常委会和专门委员会工作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

五、坚持服从服务于国家外交大局,对外交往更加活跃

全国人大对外交往是国家总体外交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坚持服从服务于国家外交大局,从人大对外交往的特点出发,巩固和完善与外国议会定期交流机制,加强各层次友好往来,为维护我国发展重要战略机遇期,推动建设持久和平、共同繁荣的和谐世界作出了积极贡献。

成功召开中国全国人大与俄罗斯联邦委员会、国家杜马合作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就加强新形势下中俄议会合作达成重要共识,强调议会交往应增进政治互信,维护共同利益;推动务实合作,共同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秉承世代友好,夯实两国关系社会基础。我们适时邀请新一届美国国会领导人访华,成功实现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20年来首次正式访美,对推动两国议会交往和国家关系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双方就议会交往、中美关系及共同关心的重大问题深入交换意见,一致表示应保持密切交往,加强定期交流,开展多层次友好往来,深入坦诚对话,扩大政治互信,促进务实合作,使议会成为推动中美关系健康稳定发展的建设性力量。我们在深化与日本、韩国、英国、德国、加拿大、埃及、智利等国议会及欧洲议会机制交流的同时,顺利启动与法国国民议会、意大利参议院机制交流。

委员长会议组成人员和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机构及双边友好小组根据常委会总体部署,有针对性地加强与外国议会高层交往和对口交流,深入做外国议会领导人和议员、议员助手的工作,取得良好效果。我们还积极参与议会多边外交,在各国议会联盟、亚太议会论坛、拉美议会等国际和地区议会组织中发挥建设性作用。[15:46]

在对外交往中尤其是与西方国家议会交往中,我们反复指出,由于历史文化、发展阶段、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不同,国与国之间在一些问题上有不同看法甚至分歧,是完全可以理解的。有分歧可以坐下来谈,一时谈不拢的至少可以增进相互了解。分歧不应成为合作的障碍,更不能成为干涉别国内政的理由。

我们主张,推进国际关系民主化,尊重世界多样性,尊重各国人民自主选择发展道路的权利,不干涉别国内部事务,不把自己的意志强加于人。我们反对,以言论自由和宗教信仰作幌子支持或变相支持“台独”、“藏独”、“东突”等分裂势力,干涉中国内政。我们坚持,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基础上同所有国家发展友好合作。我们强调,相互尊重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尊重和照顾彼此核心利益,是中国同其他国家和国际组织建立和发展关系的政治基础。这一点在任何时候都不会改变。

六、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自身建设继续加强

常委会是全国人大的常设机关,肩负着宪法和法律赋予的重要职责。加强自身建设,对于更好地行使职权、履行职责、做好工作至关重要。

我们继续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贯穿于人大依法履职的全过程,深刻认识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政体的本质区别,不断增强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不断增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与此同时,我们还抓了能力建设和制度建设。

一是坚持履职培训,定期组织集体学习,每次常委会会议后都举办专题讲座。大家结合本职工作,向专家学习,向实践学习,向群众学习,通过制定一部法律、作出一个决议、审议一项工作报告、开展一次执法检查,努力搞懂相关问题。

二是加强调查研究,紧密结合立法、监督工作,深入基层,了解实际,抓住带有倾向性、普遍性的问题,努力做到分析问题切中要害、提出意见有理有据、作出决策切实可行,既提高了常委会的工作质量,也起到推动有关方面改进工作的作用。

三是完善工作制度,及时修改了全国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进一步规范议事程序,提高常委会议事效率。我们还结合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纪念县级以上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30周年,以及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实施10周年等活动,深入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一国两制”方针,积极拓展人大工作宣传报道的广度和深度。

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充分发挥人才荟萃、知识密集、经验丰富等特点和优势,紧紧围绕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中心任务,积极开展调查研究,深入了解实际情况,认真研究审议拟定有关议案,加强与有关方面沟通协调,增进相互之间密切配合,提出许多有分量的意见和建议,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有力促进了常委会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

全国人大机关以巩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为契机,以加强机关党的建设为抓手,健全和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全面加强机关建设,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进一步发挥了集体参谋助手和服务班子的作用。

去年是县级以上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30周年。县级以上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是健全地方政权体制的重要举措,是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一次重大发展和完善。我们通过举办座谈会等一系列纪念活动,总结交流加强和改进地方人大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与地方人大的联系也进一步得到加强。每次常委会会议都邀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列席,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还及时向省级人大常委会通报有关情况。长期以来,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全力支持和密切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的立法、监督、代表和对外交往等工作,共同推动人大工作不断向前发展。

各位代表!

过去一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取得的成绩,是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正确领导下,全国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团结协作、辛勤劳动的结果,是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积极协助、共同努力的结果,是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协同工作的结果,是广大人民群众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国人大常委会表示衷心感谢!

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在发挥代表作用、提高立法质量、增强监督实效等方面,与人民的期望、代表的要求还有不小差距。我们将自觉接受人民监督,虚心听取代表意见,不断改进工作,更好地发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的工作机关和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代表机关的作用。

今后一年的主要任务

2023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也是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继续迈进的重要一年。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依法行使职权,着力提高立法质量,确保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目标如期实现,着力增强监督实效,推动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加快发展方式转变、保持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确保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目标如期实现

到2023年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党的十五大提出的新时期立法工作总目标。如期实现这一目标,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是今年立法工作的首要任务,也是今年人大工作的重中之重。我们要在坚持提高立法质量的前提下,加倍努力、奋发工作,抓紧制定在法律体系中起支架作用的法律,及时修改与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的法律,继续加强社会领域立法,更加注重绿色经济、低碳经济领域立法,全面完成法律法规清理工作,确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如期形成,圆满完成党和人民赋予的历史任务。

(一)抓紧制定一批新法律。完成社会保险法草案审议修改工作,进一步健全社会保险法律制度,解除人民群众后顾之忧,更好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继续审议行政强制法草案,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更好地维护公民合法权益。提请审议增值税法和车船税法草案,进一步健全财税法律制度,规范税收管理。还要研究制定人民调解法、违法行为教育矫治法、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自然遗产保护法,督促有关方面抓紧起草基本医疗卫生保健法、社会救助法等法律草案。

篇三 2023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xx年3月8日下午3时,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的报告,听取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李建国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修正案草案的说明。以下是整理的报告全文。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沈跃跃:

各位代表,今天是三八国际妇女节,让我们以大会主席团的名义,向各位女代表、女委员、女工作人员,向全国各族各界妇女,向世界各国妇女致以节日的祝贺和美好的祝福。各位代表,今天的全体会议应出席代表2964人,出席2875人,缺席89人,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现在开会。今天全体会议有两项议程,现在进行第一项议程,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同志作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张德江:

各位代表:现在,我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 过去一年,在以xx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国人大常委会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xx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依法行使职权,充分发挥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作用,认真完成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各方面工作都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一、坚持党的领导,坚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自信。 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必须毫不动摇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坚定制度自信,在坚持中完善,在实践中发展,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

(一)始终把坚持党的领导贯彻于人大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坚持党的领导,首先是要坚持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我们在人大工作中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xx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一年来,我们坚持以党的基本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深入学习贯彻xx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加强常委会思想政治建设,始终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我们紧紧围绕党中央的战略部署,统筹安排人大立法、监督、决定、代表等各项工作和重要活动,确保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举措的贯彻落实。我们健全请示报告制度,对人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重要事项,由常委会党组及时向党中央请示报告,依法按程序做好相关工作。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就是要保证党通过国家政权机关实施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

(二)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增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xx年9月5日,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隆重举行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大会,xx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讲话全面回顾中国近代以来政治制度的历史变革,深刻揭示了中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历史必然性;指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制度安排,是支撑中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根本政治制度;明确提出必须毫不动摇坚持、与时俱进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继续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我们召开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理论研讨会,以xx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系统总结我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60年来的重要经验,就是坚持党的领导,切实保证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坚持实现民族振兴的历史使命,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坚持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坚持从国情和实际出发,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完善发展;坚持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特点和优势。这些重要经验,必须长期坚持,不断完善。

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庆祝和纪念活动,深入学习、广泛宣传、全面贯彻xx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大家倍受鼓舞、激励和鞭策,进一步增强了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三)开展第一个国家宪法日活动,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xx总书记在第一个国家宪法日来临之际作出重要指示,强调我国宪法是符合国情、符合实际、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好宪法,是我们国家和人民经受住各种困难和风险考验、始终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的根本法制保证;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我们召开“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座谈会,认真学习贯彻xx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强调要紧密结合中国近现代历史特别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长期奋斗的光辉历程,紧密结合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取得的辉煌成就,紧密结合我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实践成果,紧密结合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使宪法精神深入人心,以宪法精神凝心聚力,推动宪法全面贯彻实施。

二、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 立法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权和主要任务。常委会把提高立法质量放在首位,突出立法重点,加快立法步伐,完善立法机制,提升立法效果。一年来,共审议20件法律草案,修改法律10件,制定法律2件,作出8个法律解释。

(一)在一批重要立法项目上取得新进展。环境保护法是环境领域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常委会在深入调研、充分听取意见的基础上,经过4次审议,对环境保护法作出全面修订。这是该法律正式施行25年来的首次修订。这次修订,针对环境保护领域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问题,进一步明确政府监管职责,完善生态保护红线、污染物总量控制、跨行政区域联合防治等制度,强化企业防治污染责任,建立环境信息公开、公众参与和公益诉讼制度,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追责和处罚的力度。法律还明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每年向本级人大或者其常委会报告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

行政诉讼是“民告官”的诉讼,涉及政府权力的行使和公民权利的保护。常委会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对行政诉讼法作出重要修改,这是该法律公布施行24年来的首次修改。这次修改,注重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重点解决行政诉讼立案难、审理难、执行难等突出问题,从扩大受案范围、畅通诉讼渠道、调整案件管辖、规范诉讼程序等方面完善行政诉讼制度,以利于更好地解决行政争议和纠纷。

立法法是关于国家立法制度和立法工作的一部重要法律。为适应完善立法体制、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要求,常委会及时启动立法法修改工作,从充分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完善授权立法、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等方面作了修改完善。常委会对立法法修正案草案进行两次审议后,已提请本次代表大会会议审议。常委会还制定了航道法,修改了军事设施保护法,审议了食品安全法、广告法、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和刑法修正案(九)草案、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修正案草案等。

(二)通过立法推动和落实重大改革举措。修改预算法,对于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实施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具有重要意义。常委会前后经过4次审议,对预算法作出重要修改。重点从实行政府全口径预算管理、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健全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机制、推进预算公开和绩效管理、加强人大预算决算审查监督等方面,对预算法进行了全面完善。国务院按照新修改的预算法,作出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出台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等举措,强调坚持依法理财、主动接受监督。

适应推动政府简政放权的需要,常委会对保险法、证券法、注册会计师法、政府采购法、气象法等5部法律的部分规定作出修改,取消和下放法律规定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为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供法律依据和支持。为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加快国家安全法治建设,常委会及时调整立法工作计划,加大工作力度。一是将原来的国家安全法改为反间谍法,加强反间谍工作;二是审议新的国家安全法草案,以此统领国家安全领域法律制度;三是审议反恐怖主义法、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法等法律草案,推进重点领域国家安全工作法治化。

(三)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一是注重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环境保护法、立法法、行政诉讼法等重要法律的修改,都是由全国人大有关委员会牵头起草的;对“一府两院”负责起草的法律案,有关委员会提前介入,共同研究起草中的重大问题,推动如期提请审议。二是坚持立改废释并举。统筹考虑立新废旧、法律间协调完善和衔接等问题。加强法律解释工作,审议通过关于刑法、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的7个法律解释,就民法通则、婚姻法有关公民姓名权的规定作出解释。三是完善立法工作方式。完善法律草案出台前评估工作,加强立法项目论证,健全常委会立法工作机构联系人大代表机制,邀请代表参加立法调研、审议等工作。认真研究和吸收公众意见建议,并及时作出情况说明和反馈。

三、依法对有关法律问题作出决定,维护宪法法律权威。 常委会依照宪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对若干重要问题作出决定,有力促进和保障宪法法律的正确实施和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对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普选问题作出决定。实行行政长官普选,是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制发展的重大问题。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正确实施香港基本法和依法推进香港政制发展负有宪制责任,有必要就行政长官普选制度的若干核心要素和相关问题作出决定。常委会依据香港基本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决定和解释,通过了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普选问题和xx年立法会产生办法的决定,为下一步香港特别行政区提出行政长官普选具体办法确定了原则、指明了方向。这对于全面贯彻落实“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方针和香港基本法,推动香港循序渐进发展民主、依法顺利实现2023年行政长官由普选产生的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二)对开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设立知识产权法院问题分别作出决定。根据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工作部署,常委会作出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部分地区开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工作的决定,关于在北京、上海、广州设立知识产权法院的决定,为探索完善刑事诉讼程序、健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体系提供法律依据和支持。同时,要求有关方面依法认真做好相关工作,总结实践经验,并将实施情况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

(三)对授权国务院在自由贸易试验区、33个试点县(市、区)暂时调整实施有关法律规定问题分别作出决定。贯彻中央改革决策,在认真审议国务院相关议案的基础上,常委会通过关于授权国务院在广东、天津、福建3个新设自由贸易试验区以及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扩展区域暂时调整有关法律规定的行政审批的决定,关于授权国务院在北京市大兴区等33个试点县(市、区)行政区域暂时调整实施有关法律规定的决定。这两个决定都是为推进相关领域改革提供法律依据和支持,体现了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的精神。

(四)对设立国家宪法日、烈士纪念日分别作出决定。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常委会通过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以立法形式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规定国家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设立国家宪法日,有利于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近年来,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通过多种方式提出设立烈士纪念日的意见建议,呼吁加强烈士纪念工作。为此,常委会通过关于设立烈士纪念日的决定,将9月30日设立为烈士纪念日。这是继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之后,依法确立的第三个纪念日。国家隆重举行纪念和公祭活动,极大地弘扬了爱国主义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常委会还依法决定批准我国与外国缔结的条约、协定以及加入的国际公约13件,决定和批准任免一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四、坚持问题导向,增强监督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 常委会围绕推动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和保证法律正确有效实施,抓住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全局的重要问题、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依法行使监督职权。一年来,共听取审议“一府两院”13个工作报告,检查4部法律实施情况,开展3次专题询问、4项专题调研。

(一)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常委会听取审议国务院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关于加强金融监管防范金融风险工作情况报告,检查专利法、旅游法实施情况。针对内外环境不确定因素增多、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等情况,我们督促有关方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经济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把转方式、调结构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扩大内需特别是消费需求,积极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着力提升经济增长质量、效益和内生动力。完善金融监管协调机制,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专利应用和保护,依法查处专利侵权行为,推进企业技术创新和品牌建设,提高产业竞争力。

推动简政放权、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代表关心,社会关注。常委会听取审议国务院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针对有的地方和部门存在“明放暗不放”、“重形式轻实效”、监管和服务不到位等问题,强调要严格执行行政许可法,进一步提高简政放权“含金量”,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面提高政府公共服务水平。国务院继续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提出关于规范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行为、改进行政审批有关工作的新举措。

(二)加强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常委会依法履行预算决算审查监督职责,听取审议决算、审计工作、预算执行情况等报告,审查批准xx年中央决算。要求完善政府全口径预算管理体系,健全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加大专项转移支付清理整合力度,扎紧财政预算管理制度这道篱笆,并责成有关方面对审计查出的问题认真整改、严肃问责。国务院已于当年12月就审计查出问题的纠正情况和处理结果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报告。从报告情况看,各被审计单位整改问题金额1062.5亿元,挽回和避免损失33.9亿元,根据审计建议制定完善规章制度3122项。常委会关注国家财政水利资金投入与使用情况并开展监督,提出科学安排水利资金、加大财政投入、完善涉水管理体制和水生态补偿机制、加强资金项目管理和绩效管理等意见。这是常委会继xx年对国家财政科技资金分配使用情况开展监督之后,再次对特定领域财政资金投入使用情况开展监督,是加强和改进人大预算监督工作的积极尝试。

(三)推动保障和改善民生。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事关亿万群众切身利益,每个人都十分关心未来的“养老钱”、“保命钱”。常委会听取审议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我们督促有关方面加强顶层设计,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财政投入制度,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会保障基金,推进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加强社会保险基金投资运营管理和监督,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加快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新农村建设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xx总书记多次讲到,“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常委会持续关注“三农”工作,去年将推进新农村建设作为监督工作议题,听取审议有关报告。针对制约农业农村发展的深层次问题,强调要健全城乡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提高新农村建设规划的科学性、前瞻性、包容性,健全财政、金融支持的长效机制,着力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和人居环境,全面提升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让中国广大的乡村旧貌变新颜。

近年来,涉及未成年人人身安全的事故和违法犯罪频发,全国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对此十分关心。常委会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以保护未成年人人身安全为重点,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执法检查,推动有关方面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着力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营造关爱保护未成年人的良好社会环境。针对社会反映较为突出的司法不规范等问题,常委会在分别审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规范司法行为工作情况报告时,要求加大规范司法行为力度,着力提高司法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根据常委会审议意见,最高人民法院积极整改,取消高级人民法院考核排名,改革审判委员会制度,推进量刑规范化;最高人民检察院认真研究落实措施,部署在全国检察机关开展为期一年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整治八个方面的问题。

(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大气环境污染严重问题,常委会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重点检查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的法律实施情况。着力推动落实政府、企业责任,突出防治重点,注重源头治理,健全区域联防联控机制,加强执法监管,严惩违法行为。国务院将常委会审议意见转发有关部门和地区,要求认真研究,打好防治大气污染攻坚战,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以实实在在的效果取信于民。针对“xx”规划纲要实施中期评估反映的部分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完成进度滞后的问题,常委会专门安排听取审议节能减排工作情况的报告,提出要下更大决心、作更多努力,把节能减排作为转方式、调结构的重要抓手,强化目标责任制和问责制,坚决淘汰落后产能,确保完成“xx”各项目标任务。

(五)完善监督工作方式方法。一是把监督与立法更紧密结合起来。常委会对安全生产法作出重要修改,强化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政府监管责任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同时,在当年就安排听取审议关于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报告。常委会对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开展检查,国务院认真研究采纳执法检查提出的意见建议,总结《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践经验,拟订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并提请常委会审议。我们还开展土壤污染防治专题调研,既推动相关工作又为制定土壤污染防治法做前期准备。二是完善执法检查方式。旅游法执法检查中,把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与随机抽查、暗查暗访结合起来,把全面检查同跟踪督查典型事件结合起来,还在常委会会议上以视频和口头报告相结合的方式汇报检查情况。三是改进专题询问工作。委员长会议组成人员带队深入基层社区开展调研,召开人大代表座谈会,通过网络平台进行问卷调查,把各方面普遍关心的问题作为询问重点,充分反映群众和基层的关切。国务院高度重视常委会专题询问,有关领导同志到会报告工作并认真回答询问,充分体现了政府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的精神和要求。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一年来,对国务院制定的12件行政法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的15件司法解释,逐件进行审查;同时认真研究各方面提出的审查建议。

五、尊重代表主体地位,提高代表服务保障工作水平。 全国人大代表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尊重代表的权利就是尊重人民的权利,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就是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做好常委会的工作,离不开广大代表的支持和参与。

(一)加强同代表的联系。建立健全并认真落实委员长会议组成人员、常委会委员联系代表制度。委员长会议组成人员直接联系87名全国人大代表,常委会委员联系333名全国人大代表,通过走访、电话、信函等方式密切同代表的交流,邀请代表参加常委会立法调研、执法检查等活动,虚心听取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继续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去年先后邀请300多名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首次邀请部分代表参与预算草案、计划草案初步审查。健全向代表通报常委会、专门委员会和工作委员会重要工作情况制度,就有关工作征询代表意见建议。“一府两院”密切与全国人大代表的联系,积极回应代表和群众的关切。

(二)认真审议代表议案、办理代表建议。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交付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的468件代表议案已全部审议完毕。其中23件议案涉及的6个立法项目已经常委会审议通过,5件议案提出的4个监督项目已由常委会实施完成,83件议案涉及的6个立法项目正在审议,160件议案涉及的69个立法项目已列入立法规划或年度立法计划。在制定修改法律的过程中,逐件逐条研究代表议案提出的相关内容,邀请议案领衔代表参加立法调研、出台前评估等工作。常委会审议的刑法修正案(九)草案,充分吸纳了本届全国人大代表提出的81件议案中的相关内容。

代表提出的8576件建议、批评和意见,现已全部办理完毕并由承办单位答复代表,建议所提问题得到解决或者计划逐步解决的占建议总数的79.8%。常委会办公厅加大协调督办力度,确定19项重点建议,涉及14个代表团和611名代表提出147件建议。有关专门委员会和承办单位认真履行督办和办理职责,各承办单位负责同志积极参与建议办理调研座谈,共研究制定100多项政策措施,推动解决了一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国务院常务会议专门听取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报告,要求有关部门把办理代表建议作为接受人民监督、加强改进工作的重要内容,与本职工作一并考虑、一同推进。

(三)支持和保证代表依法履职。推动各地拓宽代表联系群众渠道,提出通过网络平台密切代表同人民群众联系的实施意见,健全代表联系群众制度,支持代表充分反映群众和基层的意见。组织1900余名代表参加专题调研,参加率达到65%,形成调研报告117份,为代表依法履职打下良好基础。认真组织代表培训活动,举办4期全国人大代表专题学习班,近1000名代表进行集中学习研讨,代表依法履职能力进一步提高。

六、加强与地方人大联系,共同推进人大工作完善发展。 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需要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的共同努力。近年来,常委会注重加强同地方人大的工作联系,密切工作协同,开展工作交流,在形成整体合力方面取得新进展。

(一)开展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专题调研。常委会把加强地方人大工作调研、推动地方人大工作完善发展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我们按照总结、继承、完善、提高的原则,对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开展专题调研。委员长会议组成人员带队深入基层,实地了解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情况,研究探讨加强改进工作的新思路、好办法。常委会工作机构组成7个专题调研组,对全国31个省(区、市)的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情况进行调研,形成了一批调研成果。中国人大制度理论研究会也举行相关研讨会,提出意见建议。我们拟在调研的基础上,提出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指导性文件,并适时修改完善相关法律。

(二)加大学习培训和工作交流力度。常委会举办4期县级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学习班,吉林、西藏等11个省区的1100余名县级人大常委会主任或副主任参加学习,取得良好效果。每次常委会开会时,我们都邀请各省(区、市)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列席会议,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定期召开情况通报会,及时向他们通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情况。召开全国地方立法研讨会,总结交流地方人大立法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邀请地方人大法制工作机构负责同志参加常委会会议。有关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机构通过座谈会、培训班等形式,加强同地方人大相关机构的联系和交流。同时,地方人大积极支持全国人大的工作,在协助开展执法检查、立法调研、代表服务保障和对外交往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有力推动了人大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

(三)就常委会工作情况和起草工作报告征求地方人大、全国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常委会办公厅组织12个调研组,由部级领导干部带队,深入到地方召开座谈会,听取31个省(区、市)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和35个代表团549名全国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调研中收集到的许多宝贵意见建议,充分体现了地方人大、人大代表对全国人大的关心和期待,对我们加强和改进工作很有帮助。

七、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统筹做好对外交往、新闻宣传等工作。 积极开展对外交往。紧紧围绕国家发展战略和改革开放大局,服务总体外交需要,发挥人大对外交往的特点和优势,全面推进与外国议会友好交流合作。

一是深化定期交流机制。成功召开中国全国人大与俄联邦委员会合作委员会第八次会议,组建由中国全国人大、俄联邦委员会和国家杜马共同参与的新的中俄议会合作委员会。重启与美国参议院机制交流活动,推进与法国、英国、德国、韩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智利及欧洲议会的机制交流,与蒙古国家大呼拉尔建立定期交流机制。

二是开展多层次多形式友好往来。实现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对秘鲁、哥伦比亚、墨西哥三国的首次访问,接待瑞士、尼日利亚、缅甸、吉尔吉斯斯坦等53个议会代表团,加强各专门委员会、友好小组与外国议会的对口交流,在各国议会联盟、亚洲议会大会等议会组织中发挥建设性作用,做好全国人大西藏代表团、全国人大青年代表友好访问团出访工作,广交朋友,推动合作,增进友谊。做好人大侨委工作,为凝聚侨心侨力服务。

三是增强对外交往针对性。从维护国家关系发展大局、服务国家发展战略出发,加强治国理政经验交流,为深化务实合作提供良好的法制和政策环境,夯实国家关系发展的社会基础和民意基础。

四是讲好中国故事、讲好中国人大故事。增进对方对中国发展道路、基本国情、内外政策的了解和认同。

加强和改进人大新闻宣传工作。围绕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第一个国家宪法日、纪念民族区域自治法实施30周年等重要活动,通过召开座谈会、研讨会、拍摄文献纪录片、编辑出版大事记等形式,大力宣传国家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和国家根本法。加强对人大立法、监督、代表、对外交往等工作的宣传报道和深入解读。积极宣传报道地方人大工作好典型好事例,展现基层人大代表、人大工作者的履职风采。

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定理想信念和政治立场,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按照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要求,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改进常委会会议组织工作,坚持会议安排服从议程任务,注重提高审议质量。常委会会议上,委员们准备更加充分、发言更加踊跃,针对性和实效性明显增强。健全常委会党组集体学习制度,完善常委会专题讲座,精心安排选题,坚持学以致用、学用结合、用以促学。

加强对专门委员会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各专门委员会紧紧围绕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中心工作,认真研究、审议和拟订有关议案,积极做好执法检查、专题调研和跟踪监督等相关工作,加强代表议案审议和建议督办,为提高人大工作质量和水平作出了贡献。继续加强全国人大机关思想、作风、制度和素质能力建设,机关干部职工理想信念进一步坚定,作风进一步转变,为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职、开展工作提供了良好的服务保障。

各位代表!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取得的成绩和进展,是在以xx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正确领导下,全国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和全国人大机关工作人员共同努力、辛勤工作的结果,是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积极协同、密切配合的结果,是全国各族人民充分信任、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国人大常委会表示衷心感谢!

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同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要求相比,同人大代表、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常委会工作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有的法律解决实际问题的有效性不足,可操作性不强;监督工作存在不到位问题,实效性不足;代表工作内容有待拓展,形式有待丰富。我们将自觉接受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虚心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不断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更好地依法行使职权、开展工作。

今后一年的主要任务。 全国人大常委会xx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xx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依法行使职权、积极开展工作,充分发挥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的重要作用,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贡献。

一、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立法先行,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实现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立法主动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

(一)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必须把宣传、树立和维护宪法权威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事项抓紧抓好。完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宪法监督制度,健全宪法解释程序机制,建立宪法宣誓制度。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依法撤销和纠正违宪违法的规范性文件。

(二)加强重点领域立法。从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要出发,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科学确定立法项目。一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制度,修改证券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种子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广告法等,抓紧研究启动民法典编纂工作。二是健全民主政治立法,修改选举法、地方组织法、代表法、行政复议法等。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研究修订行政监察法。三是推进社会领域立法,制定社区矫正法、反家庭暴力法、中医药法、慈善事业法,修改食品安全法、红十字会法,通过刑法修正案(九)。四是加强文化、教育、生态领域立法,制定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修改大气污染防治法、有关教育法律等。五是推进国家安全法治建设,制定国家安全法、反恐怖主义法、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法、网络安全法等。

(三)完善立法体制机制。发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建立由全国人大相关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委员会组织有关方面参与起草重要法律草案机制,建立健全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立法专家顾问制度。加强立法工作力量,提高立法工作能力。加强人大对立法工作的组织协调,健全立法机关主导、社会各方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和方式。更多发挥人大代表参与起草和修改法律的作用,广泛征求代表意见并认真研究采纳。贯彻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精神,开展立法协商。健全立法机关和社会公众沟通机制,拓宽公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加强立法宣传工作。健全向地方人大征询立法意见机制,探索建立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增强立法针对性,推进立法精细化,不断提高立法工作水平。

二、加强对法律实施情况和“一府两院”工作的监督。 xx总书记指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原则和制度设计的基本要求,就是任何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权力都要受到制约和监督。”全国人大常委会要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责,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

(一)加强对法律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适应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新形势,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保证法律得到正确有效实施。安排检查水污染防治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农业法、民族区域自治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职业教育法等6部法律的实施情况,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增强执法检查的权威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加强对“一府两院”工作的监督。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推动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听取审议国务院关于新型信息化建设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发展、自由贸易试验区工作进展、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等工作情况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听取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审判、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刑罚执行监督等工作情况的报告。

(三)加大对预算决算的监督力度。审查批准预算决算和监督预算的执行,是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法定职权。修改后的预算法,对预算决算审查监督的范围、审查的程序和重点内容、监督的主体和责任等,作出了新规定、提出了新要求。我们要以全面贯彻实施新修改的预算法为契机,切实加强对预算决算的审查和监督。听取审议决算、审计工作和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审查批准xx年中央决算;听取审议国务院关于加强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围绕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进行专题调研。

着眼于增强监督针对性和实效性,继续探索完善监督工作方式方法。发挥专题询问的作用,结合听取审议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职业教育法执法检查等报告开展专题询问。加强跟踪监督,安排听取审议国务院关于研究处理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情况的反馈报告、关于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围绕“xx”规划纲要编制工作若干重要问题开展专题调研,安排听取审议相关专题调研报告。

三、深化和拓展代表工作。 xx总书记明确提出,“各级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一定要为人民用权、为人民履职、为人民服务,把加强同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作为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的重要内容,虚心听取人大代表、人民群众意见和建议”。常委会要自觉和带头贯彻落实这一要求,通过加强与人大代表、人民群众的联系,丰富内容和形式,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努力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自觉接受人民监督,不断提高人大工作水平。坚持和深化委员长会议组成人员、常委会委员直接联系代表制度,支持和保障代表围绕常委会立法和监督议题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并积极反映。推进常委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向代表通报重要情况和征求意见常态化,健全法律起草征求代表意见制度。推动“一府两院”定期或者不定期召开人大代表座谈会,就重大决策和工作征求代表意见,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

密切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研究制定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工作意见,推进全国人大代表履职平台建设,支持全国人大代表参加所在地方人大代表联络站(室)活动,广泛、直接听取群众意见,畅通社情民意反映渠道,更好汇聚民智。选择社会广泛关注的课题,组织相关领域代表开展专题调研并形成代表议案和建议。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增强保障代表依法履职的能力。完善代表学习培训制度,健全提高代表素质和能力的机制。完善代表议案审议机制,更好地将审议代表议案与立法工作结合起来。改进代表建议办理机制,推动承办单位加强与代表的直接沟通和联系,注重改进工作、完善政策、解决问题。积极稳妥推进代表建议和办理结果公开。加强代表思想、作风建设,支持选举单位依法完善监督机制,督促代表严格履行代表义务,做到勤勉尽责、遵纪守法。

湖南衡阳破坏选举案已经依法依纪严肃查处。这个案件教训十分深刻,必须引以为戒,完善制度,堵塞漏洞。要切实加强党对人大代表选举工作的领导,把好代表“入口关”,坚持严格依法办事,充分发挥各级人大常委会职能作用,完善代表资格审查机制,加强对选举全过程的有效监督,确保选举工作风清气正。

我们要按照中央外交工作总体部署,认真做好人大对外交往工作,增强议会定期交流机制实效性,密切各层次友好往来,为国家关系长期稳定发展夯实牢固的民意基础和社会基础,为国内发展营造良好外部环境,为加快走出去步伐、维护我国海外合法权益发挥积极作用,更好服从服务于国家发展战略大局。我们要切实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增强代表人民行使管理国家权力的政治责任感,在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上凝神聚焦发力。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人大工作完善发展,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健全长效机制。加强全国人大机关建设,建设一支高素质人大工作和立法工作队伍。全国人大机关要支持中央纪委派驻纪检组工作,自觉接受监督。

各位代表!时代的重托光荣艰巨,人民的期待殷切厚重。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xx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伟大实践中充分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作用,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贡献!

篇四 2023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最新解读

小明很忙,一会驰骋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康庄大道上,为您描绘最具震撼性的蓝图;一会扬帆于“打虎”“拍蝇”的反腐大潮中,与您分享最有冲击力的报道。今年元宵节没到,小明就赶到两会“现场”,没个停歇。

这不,8日下午,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刚走下主席台,小明就为大家带来了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解读。

先说句题外话。虽然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制度,但是它并不经常开会,闭会期间的日常工作机构,被称作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小明提前认真研究了 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认识到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完全不仅仅是开开会,平日里还做了好多好多事,立法、对“一府两院”监督、联系人大代表、对外交流, 这些职责一样不少。

先说立法:

xx年,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共审议了20件法律草案,修改法律10件,制定法律2件,作出2个法律解释和6件具有法律效力的决定。

数量客观,质量更有保障。小明到全国人大常委会,常能听到张委员长的一句话: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

耳听为虚、眼见为实。据小明回忆,过去一年,为了提高立法质量,张委员长发明了一个新词:“立法前评估”。法律还没实施前就评估效果,常委会真是蛮拼的。其中,预算法修改就尝到了甜头。

除此之外,环保法经历了“四审”,还两次公开征求社会意见,这是史无前例的。要知道,根据历史经验,“三审必通过”早已成为习惯。这回,立法法修正案草案干脆直接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在最大范围内征求意见,最大程度地确保立法质量。

那什么叫做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呢?小明也给您数一数:为配合财税体制改革,常委会修改了预算法;为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保险法、证券法、注册会计 师法、政府采购法和气象法等5部法律的修改,被纳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议程。为落实习大大提出的“总体国家安全观”,反间谍法、国家安全法、反恐怖 主义法、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法也先后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对了,还记得行政诉讼法修正案草案的审议吗?记得这个法律修正案审议通过时,国家有关部门就主动表态,这部“民告官”法律的修改,就是要让行政机关经得起告、配合告和减少告。看看这谦虚的身段,是不是也醉了?

再说监督:

根据宪法法律规定,“一府两院”由人大产生,受人大监督。

往常有人听到这句话,也许会“呵呵”了之。但小明要真心告诉你,今非昔比啦!

看看常委会工作报告的这段文字:“简政放权存在明放暗不放、重形式轻实效、监管服务不到位等问题……要严格执行行政许可法,提高简政放权‘含金量’,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面提高政府公共服务水平。”

问题抓得准,建议提得实,服不服?其实,小明告诉你,过去一年里,常委会在监督工作没少下功夫。举个例子,在执法检查上,开始注重明察与暗访的结合,注重全面检查和跟踪督查典型案件的结合,即便是在常委会汇报执法检查情况时,也开始尝试运用“口头报告和视频”的结合。

更让小明没想到的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完全改变了以往的工作节奏,有问题立即改,有想法赶紧抓。安全生产法刚刚制定没多久,听取和审议该部法律实施情况 就被提上议程;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组刚刚风尘仆仆地回到北京,就立即根据执法检查情况,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法修正案草案的审议。看看这节奏,小明我也终 于知道为啥这么忙了。

针对性、实效性,有这类词语来修饰人大对“一府两院”的监督,妥妥的。小明了解到,过去一年来,常委会共听取审议“一府两院”13个工作报告,检查了4部 法律的实施情况,开展了3次专题询问、4次专题调研,还对12件行政法规、15件来自“两高”的司法解释进行了逐件备案审查。

看到这一串数字,是不是该给常委会点个赞呢?

再说代表:

第三项职责,小明就不用多介绍了,因为看看全国两会的场面,然后就飘来那三个字“你懂的”。小明顺便考考大家,全国人大代表,这几天来北京干什么来的?

没错,是来提议案建议的。去年,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就向有关专门委员会交付审议468件代表议案,目前已经全部审议完毕了。小明还欣喜地告诉 你,其中有23件议案涉及的6个立法项目已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5件议案提出的4个监督项目已经由常委会实施完成,83件议案涉及的6个立法项目正 在审议,160件议案涉及的69个立法项目已经列入立法规划或者年度立法计划。

哈哈,全国人大代表的水平也是蛮高的嘛!提出的议案好有成效。当然,张委员长的工作报告里还有一个更大的“红包”:去年,全国人大代表提出了8576件建 议、批评和意见,已全部办理完毕,并由承办单位答复代表。其中,建议所提出的问题得到解决或者计划解决的,占建议总数的79.8%。

人民当家作主,是这个意思吗?此处应该有掌声。其实,小明了解到,很多全国人大代表早已对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点赞了,因为根据委员长会议组成人员联系代 表、常委会委员联系代表两项制度,分别有87名、333名全国人大代表,是可以直通全国人大常委会,甚至直接与张德江对话的。

这画面,要不要这么美?全国人大代表们,今年的两会,咱是不是拿出更出色的表现呢?

最后嘛,展望一下未来:

好话不多说,各位看官,且行且期待吧!小明在这里还想给大家报告一下,xx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工作要点,看看各位有没有一展身手的机会。

首先在立法上,提高立法质量,发挥立法对改革的引领和推动作用,还是硬道理。在工作部署蓝图上,小明看到了,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还看到了,抓紧研究启动民法典编纂工作;还有,要健全民主政治立法,修改选举法、地方组织法、代表法、行政复议法,蛮新鲜的!

ohmy god,还要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研究修订行政监察法。看到此处,小明笑了,试问“老虎”“苍蝇”们,怕是不怕?

再说说监督,张委员长又有新想法了,要把专题询问和执法检查结合起来,在即将开展的水污染防治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农业法、民族区域自治法、老年人权益 保障法、职业教育法等6部法律的执法检查中,选择两部法律开展专题询问。嗯,好多都跟你我的幸福指数密切相关,好期待!

当然,你想了解国家改革开放的前沿动态不?想了解政府债务、国有资本经营等详情不?想知道土地这个“命根子”如何鼓起农民兄弟的“钱袋子”不?告诉你,只要继续关注xx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新闻,也许哪一次会议召开期间,就有你没想到的“猛料”爆出!

小明在这也表个态,人大很给力,小明也努力,届时的报道一定很卖力!

篇五 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代表工作进一步改进。为广泛听取人民群众对有关议案的意见,扩大了全国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的范围,并请代表在会前开展调查研究,为常委会提高审议质量,作出更加符合国情和人民群众利益的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对代表视察办法也作了改进,本次大会前,安排在京全国人大代表回原选举单位参加视察。为了更好地发挥香港、澳门全国人大代表的作用,常委会组织港澳代表分别到贵州、甘肃、湖北、安徽进行视察,增进港澳代表对中西部地区的了解。台湾省的全国人大代表也到福建进行了视察。九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是本届人大以来历次会议最多的一次。对议案中提出的制定、修改有关法律的建议,有不少已被常委会采纳。全年通过的16件法律中,有15件是根据历年来代表提出的议案制定的。国务院有关部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也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办理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常委会还认真办理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对反映的问题,有的组织了专门调查,有的转给有关地方、部门处理。

对换届选举工作给予指导。从去年下半年开始,全国乡级人大的换届选举陆续展开。常委会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搞好这次选举工作的指导性意见,要求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确保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还专门举办了培训班,对选举工作可能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了相应的解决办法。常委会还分别审议了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草案,以及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办法草案,提请本次大会审议。

与地方人大的联系得到加强。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各专门委员会的同志到地方进行调查研究时,注意听取地方人大和人大代表的意见。召开了地方人大贯彻立法法工作会议,总结交流了做好地方人大立法工作的经验。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机关,经常与地方人大相关部门共同研究依法履行职责中遇到的问题。常委会机关还先后举办了30多个各种类型的培训班,帮助地方人大加强了干部培训工作。地方人大也帮助全国人大常委会做了许多工作,如协助征求对有关法律草案的意见,配合开展执法检查,及时反映法律实施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等,推动了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工作。

积极开展对外交往。一年来,常委会加大了对外工作力度,先后接待了近百个外国议会代表团组来访。通过这些交流,增进了友谊,扩大了共识,加强了合作。一些原来对我国还不了解的议会人士,亲眼看到我国改革开放的巨大进步后,增进了对我国的了解;一些原来对我国有误解的人士,也根据耳闻目睹的事实,消除了一些误解。常委会还通过高层交往、有计划地组团出访和考察、参加国际和地区议会组织举办的会议等多种方式,同各国议会界人士广泛接触、坦诚对话,既宣传了我们自己,也了解了外国法制建设等方面的情况。针对少数西方国家议会审议或通过干涉我国内政的议案,外事委员会及时发表声明和谈话,表明我国的严正立场和态度。常委会还通过与欧美国家议会建立的对话机制,加强相互间的了解,并针对损害我国家尊严和利益的问题,进行了严正的交涉和说理斗争。

常委会自身建设进一步加强。常委会组成人员重视学习和作风建设。先后学习了江泽民同志的“七一”重要讲话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了党的十五届五中、六中全会决议,并认真贯彻落实到依法履行职责的各项工作中去。为加强常委会组成人员法律制度的学习,举办了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现代企业法律制度、证券法律制度、物权法律制度、行政程序法律制度、加入世贸组织与我国法制建设等法制讲座,既使常委会组成人员了解法律制度的发展情况,也为常委会审议相关法律草案作了准备。常委会和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还围绕审议的议案,深入实际,开展调查研究,加深了对实际情况的了解,提高了议案审议的质量。常委会机关也进一步加强了学习和作风建设,各方面工作都有改进,为代表大会、常委会、委员长会议和全国人大代表依法履行职责,提供了服务。

一年来,常委会的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立法工作的进展情况,与形势发展的需要和代表们的要求还有距离。主要原因是:有的法律草案,由于在起草阶段对有争议的问题研究论证不够充分,提请常委会审议后不能及时出台;有的法律草案,由于所涉及的体制还处在改革的过程中,对相关问题作出法律规定的条件还不成熟,起草工作未能完成。对监督工作,代表们普遍要求加大力度,常委会也作了努力,但实际效果还不够理想,主要是听取工作报告、开展执法检查,提出改进执法的意见后,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的力度还很不够。对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的工作,需要进一步研究完善备案审查启动程序,把被动审查和主动审查有机结合起来,以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常委会机关的作风建设,还存在深入实际调查研究不够,总结地方人大经验不够等问题。

篇六 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全文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和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将分别于XX年3月5日和3月3日在北京开幕。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26日分组审议了拟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稿。

以下是关XX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最新内容:

一、XX年工作回顾

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过去一年,在以xx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国人大常委会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xx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依法行使职权,充分发挥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作用,认真完成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各方面工作都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一、坚持党的领导,坚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自信。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必须毫不动摇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坚定制度自信,在坚持中完善,在实践中发展,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

(一)始终把坚持党的领导贯彻于人大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坚持党的领导,首先是要坚持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我们在人大工作中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xx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一年来,我们坚持以党的基本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深入学习贯彻xx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加强常委会思想政治建设,始终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我们紧紧围绕党中央的战略部署,统筹安排人大立法、监督、决定、代表等各项工作和重要活动,确保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举措的贯彻落实。我们健全请示报告制度,对人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重要事项,由常委会党组及时向党中央请示报告,依法按程序做好相关工作。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就是要保证党通过国家政权机关实施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

(二)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增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XX年9月5日,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隆重举行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大会,xx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讲话全面回顾中国近代以来政治制度的历史变革,深刻揭示了中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历史必然性;指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制度安排,是支撑中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根本政治制度;明确提出必须毫不动摇坚持、与时俱进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继续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我们召开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理论研讨会,以xx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系统总结我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60年来的重要经验,就是坚持党的领导,切实保证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坚持实现民族振兴的历史使命,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坚持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坚持从国情和实际出发,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完善发展;坚持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特点和优势。这些重要经验,必须长期坚持,不断完善。

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庆祝和纪念活动,深入学习、广泛宣传、全面贯彻xx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大家倍受鼓舞、激励和鞭策,进一步增强了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三)开展第一个国家宪法日活动,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xx总书记在第一个国家宪法日来临之际作出重要指示,强调我国宪法是符合国情、符合实际、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好宪法,是我们国家和人民经受住各种困难和风险考验、始终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的根本法制保证;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我们召开“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座谈会,认真学习贯彻xx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强调要紧密结合中国近现代历史特别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长期奋斗的光辉历程,紧密结合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取得的辉煌成就,紧密结合我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实践成果,紧密结合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使宪法精神深入人心,以宪法精神凝心聚力,推动宪法全面贯彻实施。

二、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立法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权和主要任务。常委会把提高立法质量放在首位,突出立法重点,加快立法步伐,完善立法机制,提升立法效果。一年来,共审议20件法律草案,修改法律10件,制定法律2件,作出8个法律解释。

(一)在一批重要立法项目上取得新进展。环境保护法是环境领域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常委会在深入调研、充分听取意见的基础上,经过4次审议,对环境保护法作出全面修订。这是该法律正式施行25年来的首次修订。这次修订,针对环境保护领域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问题,进一步明确政府监管职责,完善生态保护红线、污染物总量控制、跨行政区域联合防治等制度,强化企业防治污染责任,建立环境信息公开、公众参与和公益诉讼制度,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追责和处罚的力度。法律还明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每年向本级人大或者其常委会报告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

行政诉讼是“民告官”的诉讼,涉及政府权力的行使和公民权利的保护。常委会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对行政诉讼法作出重要修改,这是该法律公布施行24年来的首次修改。这次修改,注重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重点解决行政诉讼立案难、审理难、执行难等突出问题,从扩大受案范围、畅通诉讼渠道、调整案件管辖、规范诉讼程序等方面完善行政诉讼制度,以利于更好地解决行政争议和纠纷。

立法法是关于国家立法制度和立法工作的一部重要法律。为适应完善立法体制、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要求,常委会及时启动立法法修改工作,从充分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完善授权立法、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等方面作了修改完善。常委会对立法法修正案草案进行两次审议后,已提请本次代表大会会议审议。常委会还制定了航道法,修改了军事设施保护法,审议了食品安全法、广告法、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和刑法修正案(九)草案、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修正案草案等。

(二)通过立法推动和落实重大改革举措。修改预算法,对于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实施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具有重要意义。常委会前后经过4次审议,对预算法作出重要修改。重点从实行政府全口径预算管理、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健全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机制、推进预算公开和绩效管理、加强人大预算决算审查监督等方面,对预算法进行了全面完善。国务院按照新修改的预算法,作出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出台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等举措,强调坚持依法理财、主动接受监督。

适应推动政府简政放权的需要,常委会对保险法、证券法、注册会计师法、政府采购法、气象法等5部法律的部分规定作出修改,取消和下放法律规定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为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供法律依据和支持。为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加快国家安全法治建设,常委会及时调整立法工作计划,加大工作力度。一是将原来的国家安全法改为反间谍法,加强反间谍工作;二是审议新的国家安全法草案,以此统领国家安全领域法律制度;三是审议反恐怖主义法、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法等法律草案,推进重点领域国家安全工作法治化。

(三)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一是注重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环境保护法、立法法、行政诉讼法等重要法律的修改,都是由全国人大有关委员会牵头起草的;对“一府两院”负责起草的法律案,有关委员会提前介入,共同研究起草中的重大问题,推动如期提请审议。二是坚持立改废释并举。统筹考虑立新废旧、法律间协调完善和衔接等问题。加强法律解释工作,审议通过关于刑法、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的7个法律解释,就民法通则、婚姻法有关公民姓名权的规定作出解释。三是完善立法工作方式。完善法律草案出台前评估工作,加强立法项目论证,健全常委会立法工作机构联系人大代表机制,邀请代表参加立法调研、审议等工作。认真研究和吸收公众意见建议,并及时作出情况说明和反馈。

三、依法对有关法律问题作出决定,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常委会依照宪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对若干重要问题作出决定,有力促进和保障宪法法律的正确实施和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对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普选问题作出决定。实行行政长官普选,是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制发展的重大问题。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正确实施香港基本法和依法推进香港政制发展负有宪制责任,有必要就行政长官普选制度的若干核心要素和相关问题作出决定。常委会依据香港基本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决定和解释,通过了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普选问题和XX年立法会产生办法的决定,为下一步香港特别行政区提出行政长官普选具体办法确定了原则、指明了方向。这对于全面贯彻落实“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方针和香港基本法,推动香港循序渐进发展民主、依法顺利实现2023年行政长官由普选产生的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二)对开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设立知识产权法院问题分别作出决定。根据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工作部署,常委会作出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部分地区开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工作的决定,关于在北京、上海、广州设立知识产权法院的决定,为探索完善刑事诉讼程序、健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体系提供法律依据和支持。同时,要求有关方面依法认真做好相关工作,总结实践经验,并将实施情况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

(三)对授权国务院在自由贸易试验区、33个试点县(市、区)暂时调整实施有关法律规定问题分别作出决定。贯彻中央改革决策,在认真审议国务院相关议案的基础上,常委会通过关于授权国务院在广东、天津、福建3个新设自由贸易试验区以及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扩展区域暂时调整有关法律规定的行政审批的决定,关于授权国务院在北京市大兴区等33个试点县(市、区)行政区域暂时调整实施有关法律规定的决定。这两个决定都是为推进相关领域改革提供法律依据和支持,体现了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的精神。

(四)对设立国家宪法日、烈士纪念日分别作出决定。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常委会通过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以立法形式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规定国家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设立国家宪法日,有利于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近年来,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通过多种方式提出设立烈士纪念日的意见建议,呼吁加强烈士纪念工作。为此,常委会通过关于设立烈士纪念日的决定,将9月30日设立为烈士纪念日。这是继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之后,依法确立的第三个纪念日。国家隆重举行纪念和公祭活动,极大地弘扬了爱国主义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常委会还依法决定批准我国与外国缔结的条约、协定以及加入的国际公约13件,决定和批准任免一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四、坚持问题导向,增强监督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常委会围绕推动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和保证法律正确有效实施,抓住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全局的重要问题、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依法行使监督职权。一年来,共听取审议“一府两院”13个工作报告,检查4部法律实施情况,开展3次专题询问、4项专题调研。

(一)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常委会听取审议国务院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关于加强金融监管防范金融风险工作情况报告,检查专利法、旅游法实施情况。针对内外环境不确定因素增多、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等情况,我们督促有关方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经济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把转方式、调结构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扩大内需特别是消费需求,积极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着力提升经济增长质量、效益和内生动力。完善金融监管协调机制,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专利应用和保护,依法查处专利侵权行为,推进企业技术创新和品牌建设,提高产业竞争力。

推动简政放权、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代表关心,社会关注。常委会听取审议国务院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针对有的地方和部门存在“明放暗不放”、“重形式轻实效”、监管和服务不到位等问题,强调要严格执行行政许可法,进一步提高简政放权“含金量”,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面提高政府公共服务水平。国务院继续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提出关于规范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行为、改进行政审批有关工作的新举措。

(二)加强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常委会依法履行预算决算审查监督职责,听取审议决算、审计工作、预算执行情况等报告,审查批准XX年中央决算。要求完善政府全口径预算管理体系,健全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加大专项转移支付清理整合力度,扎紧财政预算管理制度这道篱笆,并责成有关方面对审计查出的问题认真整改、严肃问责。国务院已于当年12月就审计查出问题的纠正情况和处理结果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报告。从报告情况看,各被审计单位整改问题金额1062.5亿元,挽回和避免损失33.9亿元,根据审计建议制定完善规章制度3122项。常委会关注国家财政水利资金投入与使用情况并开展监督,提出科学安排水利资金、加大财政投入、完善涉水管理体制和水生态补偿机制、加强资金项目管理和绩效管理等意见。这是常委会继XX年对国家财政科技资金分配使用情况开展监督之后,再次对特定领域财政资金投入使用情况开展监督,是加强和改进人大预算监督工作的积极尝试。

(三)推动保障和改善民生。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事关亿万群众切身利益,每个人都十分关心未来的“养老钱”、“保命钱”。常委会听取审议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我们督促有关方面加强顶层设计,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财政投入制度,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会保障基金,推进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加强社会保险基金投资运营管理和监督,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加快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新农村建设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xx总书记多次讲到,“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常委会持续关注“三农”工作,去年将推进新农村建设作为监督工作议题,听取审议有关报告。针对制约农业农村发展的深层次问题,强调要健全城乡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提高新农村建设规划的科学性、前瞻性、包容性,健全财政、金融支持的长效机制,着力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和人居环境,全面提升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让中国广大的乡村旧貌变新颜。

近年来,涉及未成年人人身安全的事故和违法犯罪频发,全国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对此十分关心。常委会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以保护未成年人人身安全为重点,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执法检查,推动有关方面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着力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营造关爱保护未成年人的良好社会环境。针对社会反映较为突出的司法不规范等问题,常委会在分别审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规范司法行为工作情况报告时,要求加大规范司法行为力度,着力提高司法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根据常委会审议意见,最高人民法院积极整改,取消高级人民法院考核排名,改革审判委员会制度,推进量刑规范化;最高人民检察院认真研究落实措施,部署在全国检察机关开展为期一年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整治八个方面的问题。

(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大气环境污染严重问题,常委会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重点检查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的法律实施情况。着力推动落实政府、企业责任,突出防治重点,注重源头治理,健全区域联防联控机制,加强执法监管,严惩违法行为。国务院将常委会审议意见转发有关部门和地区,要求认真研究,打好防治大气污染攻坚战,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以实实在在的效果取信于民。针对“xx”规划纲要实施中期评估反映的部分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完成进度滞后的问题,常委会专门安排听取审议节能减排工作情况的报告,提出要下更大决心、作更多努力,把节能减排作为转方式、调结构的重要抓手,强化目标责任制和问责制,坚决淘汰落后产能,确保完成“xx”各项目标任务。

(五)完善监督工作方式方法。一是把监督与立法更紧密结合起来。常委会对安全生产法作出重要修改,强化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政府监管责任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同时,在当年就安排听取审议关于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报告。常委会对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开展检查,国务院认真研究采纳执法检查提出的意见建议,总结《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践经验,拟订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并提请常委会审议。我们还开展土壤污染防治专题调研,既推动相关工作又为制定土壤污染防治法做前期准备。二是完善执法检查方式。旅游法执法检查中,把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与随机抽查、暗查暗访结合起来,把全面检查同跟踪督查典型事件结合起来,还在常委会会议上以视频和口头报告相结合的方式汇报检查情况。三是改进专题询问工作。委员长会议组成人员带队深入基层社区开展调研,召开人大代表座谈会,通过网络平台进行问卷调查,把各方面普遍关心的问题作为询问重点,充分反映群众和基层的关切。国务院高度重视常委会专题询问,有关领导同志到会报告工作并认真回答询问,充分体现了政府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的精神和要求。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一年来,对国务院制定的12件行政法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的15件司法解释,逐件进行审查;同时认真研究各方面提出的审查建议。

五、尊重代表主体地位,提高代表服务保障工作水平。全国人大代表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尊重代表的权利就是尊重人民的权利,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就是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做好常委会的工作,离不开广大代表的支持和参与。

(一)加强同代表的联系。建立健全并认真落实委员长会议组成人员、常委会委员联系代表制度。委员长会议组成人员直接联系87名全国人大代表,常委会委员联系333名全国人大代表,通过走访、电话、信函等方式密切同代表的交流,邀请代表参加常委会立法调研、执法检查等活动,虚心听取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继续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去年先后邀请300多名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首次邀请部分代表参与预算草案、计划草案初步审查。健全向代表通报常委会、专门委员会和工作委员会重要工作情况制度,就有关工作征询代表意见建议。“一府两院”密切与全国人大代表的联系,积极回应代表和群众的关切。

(二)认真审议代表议案、办理代表建议。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交付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的468件代表议案已全部审议完毕。其中23件议案涉及的6个立法项目已经常委会审议通过,5件议案提出的4个监督项目已由常委会实施完成,83件议案涉及的6个立法项目正在审议,160件议案涉及的69个立法项目已列入立法规划或年度立法计划。在制定修改法律的过程中,逐件逐条研究代表议案提出的相关内容,邀请议案领衔代表参加立法调研、出台前评估等工作。常委会审议的刑法修正案(九)草案,充分吸纳了本届全国人大代表提出的81件议案中的相关内容。

代表提出的8576件建议、批评和意见,现已全部办理完毕并由承办单位答复代表,建议所提问题得到解决或者计划逐步解决的占建议总数的79.8%。常委会办公厅加大协调督办力度,确定19项重点建议,涉及14个代表团和611名代表提出147件建议。有关专门委员会和承办单位认真履行督办和办理职责,各承办单位负责同志积极参与建议办理调研座谈,共研究制定100多项政策措施,推动解决了一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国务院常务会议专门听取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报告,要求有关部门把办理代表建议作为接受人民监督、加强改进工作的重要内容,与本职工作一并考虑、一同推进。

(三)支持和保证代表依法履职。推动各地拓宽代表联系群众渠道,提出通过网络平台密切代表同人民群众联系的实施意见,健全代表联系群众制度,支持代表充分反映群众和基层的意见。组织1900余名代表参加专题调研,参加率达到65%,形成调研报告117份,为代表依法履职打下良好基础。认真组织代表培训活动,举办4期全国人大代表专题学习班,近1000名代表进行集中学习研讨,代表依法履职能力进一步提高。

六、加强与地方人大联系,共同推进人大工作完善发展。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需要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的共同努力。近年来,常委会注重加强同地方人大的工作联系,密切工作协同,开展工作交流,在形成整体合力方面取得新进展。

(一)开展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专题调研。常委会把加强地方人大工作调研、推动地方人大工作完善发展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我们按照总结、继承、完善、提高的原则,对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开展专题调研。委员长会议组成人员带队深入基层,实地了解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情况,研究探讨加强改进工作的新思路、好办法。常委会工作机构组成7个专题调研组,对全国31个省(区、市)的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情况进行调研,形成了一批调研成果。中国人大制度理论研究会也举行相关研讨会,提出意见建议。我们拟在调研的基础上,提出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指导性文件,并适时修改完善相关法律。

(二)加大学习培训和工作交流力度。常委会举办4期县级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学习班,吉林、西藏等11个省区的1100余名县级人大常委会主任或副主任参加学习,取得良好效果。每次常委会开会时,我们都邀请各省(区、市)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列席会议,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定期召开情况通报会,及时向他们通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情况。召开全国地方立法研讨会,总结交流地方人大立法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邀请地方人大法制工作机构负责同志参加常委会会议。有关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机构通过座谈会、培训班等形式,加强同地方人大相关机构的联系和交流。同时,地方人大积极支持全国人大的工作,在协助开展执法检查、立法调研、代表服务保障和对外交往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有力推动了人大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

(三)就常委会工作情况和起草工作报告征求地方人大、全国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常委会办公厅组织12个调研组,由部级领导干部带队,深入到地方召开座谈会,听取31个省(区、市)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和35个代表团549名全国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调研中收集到的许多宝贵意见建议,充分体现了地方人大、人大代表对全国人大的关心和期待,对我们加强和改进工作很有帮助。

七、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统筹做好对外交往、新闻宣传等工作。积极开展对外交往。紧紧围绕国家发展战略和改革开放大局,服务总体外交需要,发挥人大对外交往的特点和优势,全面推进与外国议会友好交流合作。

一是深化定期交流机制。成功召开中国全国人大与俄联邦委员会合作委员会第八次会议,组建由中国全国人大、俄联邦委员会和国家杜马共同参与的新的中俄议会合作委员会。重启与美国参议院机制交流活动,推进与法国、英国、德国、韩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智利及欧洲议会的机制交流,与蒙古国家大呼拉尔建立定期交流机制。

二是开展多层次多形式友好往来。实现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对秘鲁、哥伦比亚、墨西哥三国的首次访问,接待瑞士、尼日利亚、缅甸、吉尔吉斯斯坦等53个议会代表团,加强各专门委员会、友好小组与外国议会的对口交流,在各国议会联盟、亚洲议会大会等议会组织中发挥建设性作用,做好全国人大西藏代表团、全国人大青年代表友好访问团出访工作,广交朋友,推动合作,增进友谊。做好人大侨委工作,为凝聚侨心侨力服务。

三是增强对外交往针对性。从维护国家关系发展大局、服务国家发展战略出发,加强治国理政经验交流,为深化务实合作提供良好的法制和政策环境,夯实国家关系发展的社会基础和民意基础。

四是讲好中国故事、讲好中国人大故事。增进对方对中国发展道路、基本国情、内外政策的了解和认同。

加强和改进人大新闻宣传工作。围绕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第一个国家宪法日、纪念民族区域自治法实施30周年等重要活动,通过召开座谈会、研讨会、拍摄文献纪录片、编辑出版大事记等形式,大力宣传国家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和国家根本法。加强对人大立法、监督、代表、对外交往等工作的宣传报道和深入解读。积极宣传报道地方人大工作好典型好事例,展现基层人大代表、人大工作者的履职风采。

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定理想信念和政治立场,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按照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要求,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改进常委会会议组织工作,坚持会议安排服从议程任务,注重提高审议质量。常委会会议上,委员们准备更加充分、发言更加踊跃,针对性和实效性明显增强。健全常委会党组集体学习制度,完善常委会专题讲座,精心安排选题,坚持学以致用、学用结合、用以促学。

加强对专门委员会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各专门委员会紧紧围绕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中心工作,认真研究、审议和拟订有关议案,积极做好执法检查、专题调研和跟踪监督等相关工作,加强代表议案审议和建议督办,为提高人大工作质量和水平作出了贡献。继续加强全国人大机关思想、作风、制度和素质能力建设,机关干部职工理想信念进一步坚定,作风进一步转变,为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职、开展工作提供了良好的服务保障。

各位代表!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取得的成绩和进展,是在以xx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正确领导下,全国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和全国人大机关工作人员共同努力、辛勤工作的结果,是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积极协同、密切配合的结果,是全国各族人民充分信任、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国人大常委会表示衷心感谢!

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同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要求相比,同人大代表、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常委会工作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有的法律解决实际问题的有效性不足,可操作性不强;监督工作存在不到位问题,实效性不足;代表工作内容有待拓展,形式有待丰富。我们将自觉接受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虚心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不断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更好地依法行使职权、开展工作。

二、XX年工作总体部署

今后一年的主要任务。全国人大常委会XX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xx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依法行使职权、积极开展工作,充分发挥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的重要作用,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贡献。

一、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立法先行,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实现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立法主动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

(一)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必须把宣传、树立和维护宪法权威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事项抓紧抓好。完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宪法监督制度,健全宪法解释程序机制,建立宪法宣誓制度。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依法撤销和纠正违宪违法的规范性文件。

(二)加强重点领域立法。从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要出发,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科学确定立法项目。一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制度,修改证券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种子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广告法等,抓紧研究启动民法典编纂工作。二是健全民主政治立法,修改选举法、地方组织法、代表法、行政复议法等。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研究修订行政监察法。三是推进社会领域立法,制定社区矫正法、反家庭暴力法、中医药法、慈善事业法,修改食品安全法、红十字会法,通过刑法修正案(九)。四是加强文化、教育、生态领域立法,制定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修改大气污染防治法、有关教育法律等。五是推进国家安全法治建设,制定国家安全法、反恐怖主义法、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法、网络安全法等。

(三)完善立法体制机制。发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建立由全国人大相关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委员会组织有关方面参与起草重要法律草案机制,建立健全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立法专家顾问制度。加强立法工作力量,提高立法工作能力。加强人大对立法工作的组织协调,健全立法机关主导、社会各方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和方式。更多发挥人大代表参与起草和修改法律的作用,广泛征求代表意见并认真研究采纳。贯彻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精神,开展立法协商。健全立法机关和社会公众沟通机制,拓宽公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加强立法宣传工作。健全向地方人大征询立法意见机制,探索建立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增强立法针对性,推进立法精细化,不断提高立法工作水平。

二、加强对法律实施情况和“一府两院”工作的监督。xx总书记指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原则和制度设计的基本要求,就是任何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权力都要受到制约和监督。”全国人大常委会要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责,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

(一)加强对法律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适应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新形势,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保证法律得到正确有效实施。安排检查水污染防治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农业法、民族区域自治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职业教育法等6部法律的实施情况,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增强执法检查的权威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加强对“一府两院”工作的监督。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推动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听取审议国务院关于新型信息化建设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发展、自由贸易试验区工作进展、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等工作情况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听取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审判、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刑罚执行监督等工作情况的报告。

(三)加大对预算决算的监督力度。审查批准预算决算和监督预算的执行,是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法定职权。修改后的预算法,对预算决算审查监督的范围、审查的程序和重点内容、监督的主体和责任等,作出了新规定、提出了新要求。我们要以全面贯彻实施新修改的预算法为契机,切实加强对预算决算的审查和监督。听取审议决算、审计工作和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审查批准XX年中央决算;听取审议国务院关于加强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围绕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进行专题调研。

着眼于增强监督针对性和实效性,继续探索完善监督工作方式方法。发挥专题询问的作用,结合听取审议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职业教育法执法检查等报告开展专题询问。加强跟踪监督,安排听取审议国务院关于研究处理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情况的反馈报告、关于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围绕“xx”规划纲要编制工作若干重要问题开展专题调研,安排听取审议相关专题调研报告。

三、深化和拓展代表工作。xx总书记明确提出,“各级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一定要为人民用权、为人民履职、为人民服务,把加强同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作为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的重要内容,虚心听取人大代表、人民群众意见和建议”。常委会要自觉和带头贯彻落实这一要求,通过加强与人大代表、人民群众的联系,丰富内容和形式,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努力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自觉接受人民监督,不断提高人大工作水平。坚持和深化委员长会议组成人员、常委会委员直接联系代表制度,支持和保障代表围绕常委会立法和监督议题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并积极反映。推进常委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向代表通报重要情况和征求意见常态化,健全法律起草征求代表意见制度。推动“一府两院”定期或者不定期召开人大代表座谈会,就重大决策和工作征求代表意见,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

密切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研究制定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工作意见,推进全国人大代表履职平台建设,支持全国人大代表参加所在地方人大代表联络站(室)活动,广泛、直接听取群众意见,畅通社情民意反映渠道,更好汇聚民智。选择社会广泛关注的课题,组织相关领域代表开展专题调研并形成代表议案和建议。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增强保障代表依法履职的能力。完善代表学习培训制度,健全提高代表素质和能力的机制。完善代表议案审议机制,更好地将审议代表议案与立法工作结合起来。改进代表建议办理机制,推动承办单位加强与代表的直接沟通和联系,注重改进工作、完善政策、解决问题。积极稳妥推进代表建议和办理结果公开。加强代表思想、作风建设,支持选举单位依法完善监督机制,督促代表严格履行代表义务,做到勤勉尽责、遵纪守法。

湖南衡阳破坏选举案已经依法依纪严肃查处。这个案件教训十分深刻,必须引以为戒,完善制度,堵塞漏洞。要切实加强党对人大代表选举工作的领导,把好代表“入口关”,坚持严格依法办事,充分发挥各级人大常委会职能作用,完善代表资格审查机制,加强对选举全过程的有效监督,确保选举工作风清气正。

我们要按照中央外交工作总体部署,认真做好人大对外交往工作,增强议会定期交流机制实效性,密切各层次友好往来,为国家关系长期稳定发展夯实牢固的民意基础和社会基础,为国内发展营造良好外部环境,为加快走出去步伐、维护我国海外合法权益发挥积极作用,更好服从服务于国家发展战略大局。我们要切实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增强代表人民行使管理国家权力的政治责任感,在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上凝神聚焦发力。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人大工作完善发展,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健全长效机制。加强全国人大机关建设,建设一支高素质人大工作和立法工作队伍。全国人大机关要支持中央纪委派驻纪检组工作,自觉接受监督。

各位代表!时代的重托光荣艰巨,人民的期待殷切厚重。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xx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伟大实践中充分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作用,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贡献!

全国人大常委工作报告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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