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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医养结合工作调研报告(三篇)

发布时间:2024-01-31 06:00:04 查看人数:47

关于医养结合工作调研报告

篇一 关于医养结合工作调研报告10450字

关于医养结合工作调研报告1 我市有60岁以上老年人口98.6万人,占全市人口21%,老年人口将以年均3.5%的速度持续增长,到2023年全市老年人口将占总人口的四分之一。随着高龄老年人、空巢老年人和失能老年人日益增多,我市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因此医养融合发展对我市应对人口老龄化,提升养老服务能力和水平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一、基本情况

(一)积极探索居家、社区医养融合新模式

全市基层医疗机构在辖区内组建全科医生团队,对60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状况进行调查摸底,建立健康档案,对孤寡老人实行免挂号费、降低检查治疗费等优惠。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面实施家庭医生制度,与60岁以上老年人等重点人群签约。2023年以来,组织多轮企业退休人员免费体检,周期免费体检率达83.29%。

一是建立家庭医生制度和健康管理团队服务。我市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启动实施家庭医生制度,重点为60岁以上老人、慢性病患者提供家庭签约服务。目前,政府举办的39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部实施家庭医生制度,与60岁以上老年人等重点人群签约率达76.7%。全市62家乡镇卫生院全部开展健康管理团队服务,组建健康管理团队342个,覆盖912个村卫生室,开展团队服务8304场次。二是开展居家老人医疗紧急救助活动。201_年,通过“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企业经营、市场运作、公益服务”的建设运营模式,建成市养老服务平台,以“安全、健康和便捷生活”为服务主旨,为居家养老的老年人提供紧急救助、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等全方位服务。目前,平台“12349”养老服务热线已覆盖整个市区,24小时为老年人提供服务。三是开展医疗定点服务。由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日间照料中心)与辖区内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联系,签订服务协议,充分发挥社区养老服务平台功能。四是开展健康知识咨询服务活动。全市以“健康扬州社区行”活动为载体,定期组织讲师团成员以及有关医学专家深入社区、乡村,针对不同人群开展健康知识讲座。今年仅市专业照料协会就组织社区健康咨询服务活动4场,培训养老护理员近200名。

(二)着力提升专业养老机构医养融合水平

全市共有养老机构99家,其中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农村敬老院)72家,社会福利中心、老年公寓等公办养老机构8家,老年公寓等社会办养老机构19家。全市共有养老床位数29820张,床位占全市老年人口总数的3.08%。社会办养老机构19所,床位2284张。全市有护理型床位1843张,占床位总数的6.2%。

一是公办养老机构医养支撑辐射能力强。扬州市社会福利中心成立颐和养老康复中心,通过与东方医院合作,在全国首创“金拐杖”养老服务标准体系,通过“亲情助理模式、至全服务模式、abc管理模式、got运行模式”四大专属模式,实现示范引导、专业推广、辐射社区的作用。二是社会办养老机构医养分类保障。曜阳国际老年公寓通过与苏北医院合作建立康复医院,完善急诊急救绿色通道机制,为老人开展保健医疗、康复护理、紧急救护、体格检查、健康管理等多项综合性医疗服务。中小型社会办养老机构重点收治自理和仅需基础护理服务的对象。三是农村敬老院基础医疗覆盖广。我市72家农村敬老院,均拥有基础性医疗功能的医务室。敬老院与当地卫生服务机构建立双向转治机制,确保政府兜底保障对象的基本医疗。保险机制作为医疗的重要补充。2023年,通过市慈善总会的资助,对城区685名城市“三无”、农村五保对象投保“爱老无忧”意外保险。四是养老护理员队伍建设不断深化。我局与养老护理员培训基地扬大医学院联合开展初级护理员免费培训,截止目前,已培训养老护理员592名。全市养老护理员822名,其中持证上岗养老护理员620名(初级592名,中级20名,高级8名),持证上岗率达75%以上,养老护理员专业化水平不断增强。

(三)加快医养融合医养融合政策创制

2023年,市政府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健康和养老服务产业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明确大力鼓励养老医养融合发展和社会力量发展养老服务,为助推我市养老机构转型升级发展提供了指导性意见。同年8月,我局与市财政局联合出台《扬州市城区养老机构新增床位经费补助办法》和《扬州市城区养老机构运营经费补助办法》。办法对市区按标准建设、依规定运营的新增社会养老机构床位市财政给予每张床位3000元的建设补贴,对市区已开业的社会力量兴办的养老机构和公建民营的养老机构,依据实际入住老年人数按全护理、半护理、自理、分别给予每人每月100元、70元、50元补贴。两项具体的惠民举措对大力扶持社会力量兴办和鼓励发展医养型养老机构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和经费保障,同时,也为各县(市、区)出台养老机构补助办法提供了参考依据。针对老年人保健市卫生局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快城市(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扬州市城市(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设置标准》、《扬州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规划》等多个政策性文件,进一步明确新形势下全市社区卫生发展的总体目标和工作重点,对推进城乡基层卫生服务网络体系建设、完善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机制和提升社区卫生服务质量等作出明确的部署。

二、存在问题

总体上看,我市养老服务医养融合建设还处在初级阶段,与人口老龄化形势下的养老社会化、多样化、个性化的医疗康复要求不相适应,与老年人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的需求不相适应,与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对养老服务业的要求不相适应,在保障能力、政策法规、管理手段、服务水平、思想认识等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一)医养融合制约因素较多

我市在推进医养融合方面虽然取得了积极的进展,但是在服务能力、医保结算、政策引导等方面,还存在诸多制约因素。一是缺乏医保支持政策。由于养老不属于诊疗项目,因医保报销金额和住院时间的限制,造成需要长期康复治疗的老年人不得不连续出院转院,既造成过度医疗,也对老年人生理、心理健康发展不利。二是医疗护理能力欠缺。我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通常只能提供日间照料服务,大部分养老机构虽然有医务室和护理人员,但是医疗和护理水平不高。而诊疗水平高的医疗机构,本身医疗资源十分紧张,使得优质医疗资源无法满足居家、社区、机构养老需求。三是养老护理队伍建设亟待加强。根据民政部专业化养老服务机构中4-5张床位就需要1名护理人员来推算,全市约2.9万张床位,至少需要5800名护理人员,而我市99所养老机构中,养老床位与护理人员的比例仅为25:1,50岁以上的养老护理员占护理员总数的70%以上,数量和质量远远不能满足老年人的服务需求。同时,养老机构护理人员劳动强度大,薪酬待遇过低,社会认可度不高和工作环境差等原因,也造成就业吸引力有限。

(二)养老机构供需矛盾突出

我市现有养老机构的存量与庞大的、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医养需求不相匹配,社会养老服务的压力较大。一是机构养老供养对象结构性失衡。养老机构照顾失能老人工作量大,强度高,同时也缺乏必要的医疗条件,因此养老机构愿意选择可自理老人,不愿意接受高龄、失能、半失能老人,造成社会上最需要入住养老机构的失能、半失能老人被排斥在机构养老之外。通过《全国城乡失能老年人状况研究》结果和我市调研的实际来看,养老机构在收住对象定位上,近一半的机构只愿意接收自理老人或以接收自理老人为主,其中城区将近三分之二的养老机构,不愿意收住失能、半失能老人。特别是社会办养老机构,对入住老人身体因素作为重要的入住条件。二是专业老年护理院的缺失。根据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的统计,江苏省失能老年人占老年人总数的2.39%,我市老年人98.63万人,以此推算,我市约有失能老人2.3万人,而我市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仅为1843张,可见我市失能老年人医养型养老需要巨大。老年护理院作为以护理服务和维持生命的基本医疗服务为主的医疗机构,具备对长期需要生活护理和医疗护理、康复、临终关怀的服务对象提供治疗性护理服务的能力,对缓解综合性医疗压力、构建养老机构和医疗机构的互通平台和解决老年患者出院后康复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我省兄弟市老年护理院苏州市20所、南京市12所、无锡市6所,常州、徐州市各1所。其中,南京、苏州、无锡的老年护理院同时具备养老机构性质。我市尚无一家专业老年护理院。三是养老机构供给结构不合理。一为医养融合护理型床位缺失较多,全市护理型床位仅占养老床位总数的6.2%,与省政府要求“到2023年,护理型床位占养老床位总数的比例达到30%以上”存在较大差距。二为部分地区高档豪华的养老机构,由于床位收费相对较高,入住率较低,而适合广大普通老年人,特别是寄养中低收人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的养老机构却排队难进,一床难求。四是城乡机构养老发展不平衡。在全市2.9万张机构养老床位中,大部分为农村敬老院床位,城市养老机构的床位占比远低于农村,与城市庞大的需求形成较大的反差。

(三)社会办养老机构医养发展艰难

社会办养老机构不仅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中扮演着“填补空缺”的角色,也是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总体上看,我市社会办养老机构床位数仅占养老机构床位总数的8%,与省政府要求“到2023年,社会投资兴办的养老机构床位占养老床位总数的比例达到50%以上。”存在较大差距,其中护理型床位所占比例更低。一是新建社会办养老机构发展受到土地等政策的制约,租赁等形式的养老机构又难以符合规划、消防、审批的要求。二是对公办、社会办养老机构的扶持政策不平衡性。仅以对养老机构的省级资助为例,2023年―201_年,省对按“江苏省示范性养老机构标准新建、床位150张以上的”公办养老机构,每张床位补助标准为3万元,而对社会办养老机构仅补助0.3万元。我市对社会办养老机构的床位建设为每张3000元,与省内兄弟市相比仍处于较低水平(南京、南通5000元,镇江、泰州4000元,徐州3000元)。三是优惠扶持政策可操作性不强,难于落实。如对于养老服务项目的土地供应政策,文件普遍作了以下规定:养老机构建设应当采取划拨方式供地的,一律划拨供地。由于上述政策过于笼统、原则,社会办养老机构获优惠供地很难实现。

三、下一步打算及建议

人口老龄化是社会经济发展和人口转变的必然结果,当前扬州市已步入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的关键时期,应对人口老龄化带来的养老问题,要做好重点医养融合发展的工作不仅时间十分紧迫,而且压力十分巨大。为此,我市应加快形成以政策扶持为导向、以财政投入为推手、政府与社会力量互联互动互补、覆盖城乡的社会医养服务新格局。

(一)创新手段、统筹规划,夯实居家社区医养融合基础

一是提升居家医养能力。大力推广智慧社区建设,推广“虚拟养老院”模式,通过可穿戴设备、视频诊断等手段,借助互联网技术、云技术和物联网技术,以信息化、智能化服务为支撑,为老年人提供及时周到的远程健康服务。在便民服务进万家的基础上加快推进家庭医生制度,实现生活护理、康复护理进家庭,定期巡诊与应需施诊相结合的诊疗、护理服务,为居家养老提供医疗保障。二是强化社区医养融合功能。结合城乡发展规划,统筹布局建设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养老互助幸福院等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并在其中配备健康小屋、康复室等,筑牢社区医养融合基础;条件不具备的老居民区,按照就近原则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建立契约合作机制;鼓励新开发住宅配套建设医养融合服务设施,为社区老人提供完备的医养融合服务。三是大力开展医养融合志愿服务活动。成立服务老人的“时间银行”,倡导“服务今天,享受明天”的理念,采取“时间储蓄”的方式,发动志愿者为老年人提供医养融合服务。

(二)结对合作、政策支持,加快养老服务医养融合

今年,我局将与市卫生局联合出台《关于推进医疗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的意见》,其中明确以医疗机构、基层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建立长效合作关系为依托,建立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模式,重点鼓励建设或转型老年护理院发展。2023年,全市养老机构全面完成“567工程”即:护理型床位占养老床位总数达到50%以上;医养型养老机构占总数的60%;收住全护理、半护理老年人占总人数70%以上的养老机构应具有基础医疗服务功能。一是建议医保支持政策引入养老服务业,通过将需要中长期专业护理、康复、诊疗的养老对象纳入医保范畴,推进医养融合良性循坏发展。二是提升机构养老医疗融合服务能力。通过医疗机构在养老机构内设置分支机构、养老机构在内部设置医疗机构、基层医疗机构上门服务等完善医养服务结构。三是加强医疗资源机构养老配置能力。充分利用现有医疗卫生资源,鼓励医院将闲置资源改造成康复医疗机构或增加老年病科床位,支持社会资本举办专科护理院,鼓励部分非建制乡镇卫生院积极开展养老服务。四是建立居家、社区、机构养老与医疗机构联动机制。对基层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转送的老年病人,在挂号、就诊、检查及办理住院手续等方面提供一站式服务。五是提升养老护理员职业化和专业化水平。可以通过设置岗位津贴和以奖代补的手段,逐步引导养老护理员队伍向专业化和年轻化转型。继续加大养老护理员的培训力度,明确对取得国家养老护理员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后,在养老机构护理岗位连续从业2年以上的人员,分别给予每人3000元、2000元、1000元、500元一次性补贴。

(三)加大投入、积极融资,夯实医养服务基础

一是积极与财政部门做好对接,贯彻执行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完善养老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__〕39号)中对自建产权用房养老机构每张护理型床位给予1万元的一次性建设补助和租赁用房举办且租期5年的养老机构,每张护理型床位给予不低于5000元的一次性改造补助政策。二是积极引导各县(市、区)民政部门与养老机构建立专职养老护理员绩效考核机制,绩效考核资金可由县、乡两级财政按比例分担。三是建议研究制定针对新建或转型床位150张床位以上且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医养型老年护理院给予一次性20万元以奖代补政策。四是建议设立支持医养发展的投资引导基金,采取投入资本金、直接补助、财政贴息、小额贷款、项目补贴、风险补偿金、参股产业基金等方式,引导社会资本加速进入医养服务领域。

(四)搭建平台、延伸保险,推进社会办养老机构医养发展

一是积极推动《扬州市社会养老机构设立办法》的出台,联合财政、卫生、国土、工商、金融、安监及消防等职能部门,鼓励养老机构与医疗服务机构融合发展,根据权限分级职责,搭建平台协调解决诸如:土地使用、“一照多址”、人员待遇等扶持政策落地的问题,切实降低准入门槛,触发医养融合发展的“鲶鱼效应”。二是鼓励医养型社会办养老机构和老年护理院建设,针对机构身份定位问题,可在发展初期按“半福利半企业”定性,仿照企业运作模式融资入股、收益分红、扩张规模等,对其经费尚有少量缺口的,银行给予小额贷款,待其进入成长发展期开始归还贷款。三是拓展“爱老无忧”保险计划延伸医养型社会办养老机构,通过个人自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方式,为入住失能、半失能寄养老人办理护理保险或意外保险,分释社会办养老机构风险。四是发挥社会福利协会服务管理作用,制定我市行业管理规范性文件,明确社会办医养型养老机构的性质地位,各方权利、义务关系,开办养老机构筹资方式与待遇,纠纷处理机构与理赔等要求。

(五)明确责任、创新模式,积极延伸五保供养机构医养服务

在有条件的地区试点开展农村社会福利服务,率先将敬老院转型为集养老、医疗、康复为一体的农村社会福利中心。积极将农村养老机构工作纳入了乡镇公共体系建设范畴,纳入新农村建设内容,列入乡镇考核目标。利用或创造条件开设社会化养老功能,提高床位使用率,扩大养老覆盖面,科学制定发展农村养老工作整体规划,将农村敬老院建设和管理作为农村机构养老系统工程的重要方面,变敬老院单纯的“收养”少数“五保”老人的兜底保障福利扩面向广大农村老年人服务。积极引导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支持五保供养事业发展,出台土地、税收等各项优惠政策,通过公办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补贴和购买服务等形式,引导社会力量兴建敬老院。

关于医养结合工作调研报告2 “医养结合”是指医疗资源与养老资源相结合,实现社会资源利用的最大化。其中,“医”包括医疗康复保健服务,具体有医疗服务、健康咨询服务、健康检查服务、疾病诊治和护理服务、大病康复服务以及临终关怀等;“养”包括生活照护服务、精神心理服务、文化活动服务。利用“医养一体化”的发展模式,集医疗、康复、养生、养老为一体,把老年人健康医疗服务放在首要位置,将机构养老、社区养老、家庭养老和医院的功能相结合,把生活照料和康复关怀融为一体的新型养老服务模式。

一、基本情况

截止201_年底,市城区(苏仙区、北湖区)户籍人口约85.46万人,其中60周岁以上老龄人口约12.12万人,占总人口14.19%,高出国际标准4.19%。市城区开设老年病病区的医院4家,有老年病床位236张。两区已逐步建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敬老院、农村幸福院及民办养老机构等养老服务机构,共有养老床位3070张。

(一)领导重视,科学规划医养结合工作

201_年1月23日,瞿海市长主持召开市政府第38次常务会议,专题研究市中心城区综合性养老服务示范机构建设问题。7月17日,市政府领导专题调研部署我市“医养结合”养老服务模式工作,决定安排专项经费,启动我市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郴政发[201_]4号)。2023年6月23日,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李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市本级公办示范性医养结合项目建设,决定市第一人民医院康复医院二期项目以“郴州市康养中心”名义申报立项,为市本级公益性医养结合示范性项目,规划建设养老床位500张,其服务对象以政府兜底保障的群众为主,并根据社会需求,兼顾社会养老。目前该项目正在有序推进。

(二)落实政策,扶持民办养老机构

积极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中明确规定的各项优惠政策,市财政给予民办养老机构的床位补贴和运营补贴达到3000元/张和50元/人·月。

(三)多措并举,积极推动居家养老服务

自2023年以来,市政府连续五年把居家养老工作列入为民办实事的民生工程。一是制定出台了《郴州市居家养老服务基本规范》。对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从平台建设、服务开展、政府购买资金管理、服务内容等方面进行规范,并建立有效的奖励考核机制。二是加强居家养老服务队伍建设。坚持专业服务队伍建设与志愿者服务队伍建设相结合。一方面把开展居家养老服务与实施下岗再就业工程有机结合,通过招聘、培训、持证等方法组建了以4050人员为主的居家养老专业服务队伍;另一方面积极发展居家养老服务志愿者组织和队伍组建由社区党员、热心人士、邻里邻居、低龄健康老年人组成的志愿为老服务队伍。三是整合资源,提升社区养老服务能力。在居家养老服务站点的建设上,整合社区(村)卫生服务站、文化站(农家书屋)、体育设施等资源,为老年人提供文化、健身、医疗服务。

(四)当前我市医养结合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是有关工作机制尚未建立。医养结合的养老工作,郴州还处于初始状态。201_年11月18日,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召开了医养结合项目协调会,形成了《关于市级“医养结合”养老服务项目建设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但发改、民政、卫生计生、人社、财政、国土、税收等医养结合工作有关部门还未制定操作规范,也未建立工作机制,制约了医养结合工作的发展。

二是养老机构无医疗功能。目前我市的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没有内在联系,福利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机构未内设医疗机构,未配备专职医护人员,医疗养老与生活护理割裂。居家健康养老机制不健全,市中心城区社区居家老人未与辖区医疗卫生机构签订医疗服务(急诊服务、护理服务、健康查体、健康咨询等)协议,存在医疗养老体系不健全、质量不高、管理松散等问题。

三是医疗机构无养老功能。没有专业的医养结合型服务机构,市城区市第一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市精神病医院、市第三人民医院、市第四人民医院等医院仅设立了老年病科,不具备养老服务功能;市精神病医院目前基本局限于为老年痴呆症、老年精神病极少患者提供医养结合服务。

二、医养结合的养老模式

根据郴州的情况,值得推行的医养结合模式。

(一)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服务平台的居家养老

由政府主导,并配套财政资金支持,依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和信息网络平台为辖区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一是为辖区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为老年人提供健康管理服务。二是为辖区高龄、重病、失能、部分失能以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行动不便或确有困难的老年人,提供定期体检、上门巡诊、家庭病床、社区护理等基本服务。三是开展老年人家庭医生制签约服务,为签约老年人提供便民服务,包括家庭医生处就诊免收一般诊疗费、大型医疗设备检查预约优先等,政府发文明确由签约医生转介到上级医疗机构就诊的可提高医保报销比例。签约服务费用由医保、财政补贴、个人自付三方分摊。四是依托社区信息平台建立云医院。以家庭医生为基础,以云技术为手段,建立云医院,实现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会诊、转诊、远程医疗及业务协同的互联共享。利用家庭医生工作室平台,整合资源,在居家养老互助中心、养老机构搭建云医院居民终端平台或云医院体验店,为老年人看云医院提供看病场所、设备和就医指导。五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设老年护理病房。收治高龄、患有慢性疾病,在医疗中心明确诊断并基本控制病情的恢复期老年患者,提供疾病恢复期的医疗和护理服务,并与区域医疗中心、养老服务机构建立转接制度。

(二)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

由单位或个人筹集社会资本举办康复、护理院等养老机构,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开设正常疗养区、失能和半失能区、失智区等分区管理。300张床位(含)以上的养老机构单独设置综合门诊部,条件具备的可申请设立医院;300张床位以下的养老机构单独设置医务室或诊所。举办人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民办非企性质的护理院,卫生部门负责审批并发放卫生医疗执业许可证,医保部门在机构护理工作符合规定后与机构签订协议,患者所产生的医疗费用符合医保支付条件的由医疗保险支付,其余的费用由患者自行支付。同时还采取财政补贴等激励机制保障养老机构运转。

(三)医院内设养老机构

一是依托原有的医院医疗资源,特别是一些特色专科医院,建立老年医疗养护中心,为失能、失智、临终关怀老人提供专业的医疗养护。以“医保包干”助推“医养结合”,采取按日包干、分类结算的结算管理模式。二是利用医院闲置床位,开设医养结合康复中心。部分医院由于区域重新划分,服务区域人员变少,病床空闲率较高,为合理利用医院资源,开设康复中心,并引进民办养老机构,医院医疗团队负责老人的医疗需求,社会养老机构负责康复中心老人的养老生活护理,实行医保住院、托护养老两个运行体系,收治以既有医疗需求又有养老需求的老人为主,以住院病人收住入院,好转后按需求转入养老模式,医养互换时切换信息。三是在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利用医疗资源,拓展业务,在康复的基础上,开设养老中心。

三、有关工作建议

(一)建立医养结合的运行机制,促进养老机构的发展。

1、要进一步完善机制。一是要建立部门协作机制。理顺养老和医疗机构条块管理机制,解决好目前养老由民政管,医疗由卫生计生部门管,医保由人社管的局面,打通医养结合“瓶颈”。二是要完善医养结合机构的管理机制。包括准入、运行及监管机制。三是出台医养结合服务优惠政策措施。研究制定医养机构的医保政策、税收管理和土地供应等保障政策措施。进一步完善《郴州市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实施方案》,对医疗机构养老床位进行专项经费补助。

2、科学制定规划。建议政府根据目前市城区的人口特点及发展趋势,结合实际,制定医养结合的布局规划。将卫生计生部门管理的医疗卫生设施与民政部门管理的养老服务设施同步规划,或者就近建设,有效整合医疗与养老资源。

3、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做好职称评定、专业技术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等方面的制度衔接,对养老机构和医疗卫生机构中的医务人员同等对待。完善薪酬、职称评定等激励机制,鼓励医护人员到医养结合机构执业。加强专业技能培训,大力推进养老护理员等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支持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增设相关专业课程,加快培养老年医学、康复、护理、营养、心理和社会工作等方面专业人才。

(二)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为居家养老做好医疗服务。

居家养老仍是主要的养老方式,要依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类服务和信息网络平台,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打造成医养结合的工作平台,为居家养老做好服务。

1、要进一步加大市中心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力度。按照国家“一个街道办事处设置1家,1o万人以上可设置2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要求,市城区需设置15家,北湖区8家,苏仙区7家。目前北湖区郴江街道、骆仙街道和苏仙区观山洞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已完成标准化建设,还未投入使用;北湖区涌泉街道、苏仙区王仙岭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正在进行标准化建设;苏仙区苏仙岭街道陈家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今年购买改造进行标准化建设;北湖区下湄桥街道、增福街道、北湖街道等3个街道;苏仙区卜里坪街道、南塔街道等2个街道未进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建议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建设力度,对未进行项目建设的督促限期完成。

2、充分发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作用。利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资源,建立医生服务团队,规范医生服务团队的运行,鼓励在职医生和其他医生参加签约服务。有条件的可开设老年护理病房。开展养老服务和社区服务信息惠民工作,利用老年人基本信息档案、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等,推动社区养老服务信息平台与区域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对接,为开展医养结合服务提供信息和技术支撑。

3、规范为居家养老对象进行医疗服务的行为。划分服务对象的等级,明确服务套餐的内容及收费额度,明晰双方的权利义务,规定社保或财政的政策扶助付费标准。

(三) 集中发力,实现医养结合机构零的突破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_]84号)要求,建议政府牵头,从实际出发,集中发力,规划建设一批社会市场需要,服务对象满意,投资者盈利的医养结合机构,实现我市医养结合机构零的突破。重点推进市本级公益性医养结合示范性项目——市第一人民医院康复医院二期工程;市精神病医院以老年病、老年精神康复为主及老年人临终关怀的养老服务中心;北湖区小埠南岭生态城地产养老产业项目;苏仙区太阳城社会福利中心拟建的养老服务中心等项目建设,将它们打造为我市医养结合,健康养老示范机构。

篇二 医养结合工作推进情况的调研报告6300字

医养结合工作推进情况的调研报告1 随着人口老龄化速度不断加快和家庭结构变化,家庭养老难这一问题渐趋突出,尤其是养老中的医护需求愈来愈旺盛。面对养老的医护需求,传统的养老机构缺乏医疗服务能力,医院又无法提供养老基本服务,而“医养结合”模式既能给医院减轻病人长期“压床”的压力,让优质医疗资源得以合理利用,还能解决老人养老过程中的医疗问题。为加快推进“医养结合”养老服务发展,威海市荣成市民政局在对全市老年人身体状况进行统计的基础上,组成调研组,先后深入到3个机关科局、8家养老机构、4家医疗机构、5个城乡社区,采取听取情况介绍、开展座谈讨论、发放调查问卷等形式,围绕如何有效推进“医养结合”养老服务发展进行了调研。通过调研,摸清了荣成市“医养结合”养老服务发展的基本情况,查找分析了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了一些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

一、荣成市“医养结合”养老服务发展的现状

截止2023年末,荣成市60岁以上老年人达18.7万人,人口老龄化率达28%,超过了全国16.1%、山东19%、威海25%的比例,其中80岁以上高龄老人2.8万人,失能、半失能老人达3.37万人,分别占老年人口总量的3%、15%。近年来,荣成市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日趋严重的形势,针对老年人对生活照料需求和健康服务需求相叠加趋势越来越明显的实际,围绕“老有颐养、病有良医”目标,大力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有效保障了老年人的基本健康养老需求。综合起来,主要探索并逐步推行了四种“医养结合”养老服务模式:

(一)养中有医。养老机构根据老年人的服务需求和自身能力开办医疗机构,按照床位在500张以上、150—500张、150张以下的标准,分类设置护理院、医务室、巡诊室。比如,荣成市万福苑老年公寓建设老年护理院,一期工程投资2000万元,设置床位230张,设立了内科、中医科、慢性病康复科等特色科室,医疗设施设备达到二级以上医院标准,并与荣成市人民医院签订对口支援合作协议,到2023年8月底已经收住患有各种慢性病的老人161名,入住率达70%,投资3000万元的二期工程将于2023年年底前投入使用;荣成市社会福利中心养老服务园区,配套设立了专业康复机构—荣成中康医院,主要以康复为特色,集康复、治疗、保健、预防等多种功能于一体;荣成市盛泉养老公寓投资4000万元建设养老护理院,设置床位360张,设立康复理疗、中药保健、临终关怀等4个科室,配备医护人员23人。

(二)医中有养。医疗卫生机构发挥自身设施资源、技术和人才优势,通过增设、转型等方式,拓展老年养护、康复、护理、临终关怀等服务项目。以石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例,该中心利用闲置的楼房资源,投资360万元建设老年养护院,设置专业护理床位50张,成为威海市第一家由医疗机构主办的“医养结合”型养老服务机构,目前已经进入试运营阶段。荣成市今年计划采用这种模式,利用人和镇中心卫生院现有的8000平方米闲置房屋和土地再改造建设一处。同时,荣成市还规划在市人民医院、中医院和石岛人民医院开设老年病区,主要收治处于康复期、疗养期和病情稳定期的老年人。

(三)养医签约。全市26处基层医疗机构与周边的养老机构签订了长期合作协议,医疗机构在养老机构内设置巡诊室,将入住老人纳入健康管理,建立健康档案,每周派医护人员进行巡诊,每年开展健康体检服务,对慢性病患者每年提供不少于4次的随访服务,并对突发疾病的老年人开设“绿色通道”,确保其得到及时有效的医疗救治,逐步构建起“小病就地诊治,急危重病人到医院,经医院治疗好转或痊愈送回养老院”的模式。以荣成市老年公寓为例,荣成市人民医院在该公寓内设置了医疗诊所,由专职医生全天候坐班就诊,每周对入驻的90多名老人例行一次健康查体,小病在诊所内进行治疗,重病去医院予以救治。

(四)居家巡诊。依托社区各类服务和信息网络平台,推动医疗卫生服务进社区、进家庭,建立健全全科医师团队家庭签约和乡村医生家庭签约“双签约服务”模式,为居家养老人员提供定期体检、上门巡诊、社区护理等服务。比如,荣成市在推进h型高血压防控新模式过程中,市、镇、村三级医疗机构与2万多名患者签约,由医生提供定期送药随访和健康查体服务,使老年人足不出户即可享受到相应的医疗服务。

二、制约“医养结合”养老服务发展的主要瓶颈问题

“医养结合”作为一种新型养老模式,既能够有效破解传统单一机构养老的弊端,也能满足广大老年人尤其是失能、半失能老人的养老需求,是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的重要内容,也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长久之计。但从工作实践看,由于医保政策瓶颈、专业人才匮乏等多重问题,医疗与养老有机融合之路并不好走,面临着诸多困难和问题。

(一)从养老机构看“医养结合”。主要表现为“三难”:一是执照难办。“医养结合”的“医”,并不是单纯的吃药、打针那么简单,应该至少达到一级以上医院的医疗水平,还需要具备一定的诊疗项目、医疗器械和医师护士,并纳入医保定点范围。目前养老机构开办医疗机构设置的门槛过高,申请执业许可证的难度较大,纳入医保定点的要求较严,荣成市仅有万福苑、盛泉2家养老机构达标并于2023年获批,其它大多数养老机构并不具备医护条件。目前,全市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总床位比重仅为10.4%,与山东省确定的30%的目标要求相距甚远。二是医生难招。医护人员在养老机构执业,业务范围变窄,工资收入过低,缺乏发展前景和岗位吸引力,造成医护人员不愿到养老机构就业,即使进入了也是频繁流动,队伍不够稳定,目前全市养老机构招录医护人员57人,仅占护理人员总数的10.8%。而养老机构现有护理人员素质较低、年龄偏大,缺乏系统化、专业化培训,1/4左右没有持证上岗,特别是镇街敬老院的护理人员中,83.5%为“4050”农村妇女,很难为老人提供医护服务。三是资金难筹。荣成市目前建有养老机构40家,尽管养老机构数量不少,但大多规模小、实力弱,床位利用率只有52.8%左右,再加上微利经营甚至亏本经营,实在没有更多的资金再去设置医疗机构或聘请职业医生。以镇街敬老院为例,入住的老年人90%以上为农村五保供养老人,每人每年 6500元的五保集中供养经费较难维持,只能通过压缩人力成本来保障运转,而五保供养费用中又没有单独列支医疗费用,一旦某个敬老院中有多名老人生病需要住院治疗,事后救助的模式使得住院治疗费用挤占正常运转经费的现象经常发生,拿出更多的资金来增加医疗设施、聘请医护人员,对他们来说确实成为一种奢望。

(二)从医疗机构看“医养结合”。主要表现为“三个缺乏”:一是缺乏政策激励。各级对养老机构建设运营的投入很大,在建设期,每张床位给予11500元建设补贴(省级每张床位7000元,荣成市本级配套4500元),2023年2月25日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山东省养老服务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中,对护理型养老机构的建设补助标准再提高20%;在运营期,尽管根据自理、半自理、完全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数,省、荣成市总计给予每人每年900元、1800元、3300元的运营补助(省按照自理、半自理、完全不能自理每人每年600元、1200元、2400元的标准,荣成市按照自理、半自理、完全不能自理每人每年300元、600元、900元的标准配套),但补助的期限仅为3年。一系列真金白银投向养老机构,而对于医疗机构设立养老机构,却与扶持政策无缘,导致参与“医养结合”的积极性不高。二是缺乏医疗人员。荣成市公立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缺编现象较为明显,据统计,全市缺编总数达325人,其中市级医院缺编179人,镇街卫生院缺编135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缺编11人。医疗机构在自身需求就很旺盛的情况下,腾出医疗市场去做养老不太现实,即便是到养老机构巡诊,也在很大程度上拿不出时间精力,抽不出医务人员。三是缺乏利益驱动。公立医院虽然突出公益属性,但逐利机制尚未破除,加之担心发生医疗纠纷,对进入“投入多、利润薄、回报周期长”的养老行业意愿不够强烈,荣成市目前仅有1家医疗机构设立老年养护院。同时,镇街卫生院与敬老院签约后,除拿药、打针外,提供的是免费医疗服务,没有较大的利益回报,导致镇街卫生院履行协议动力不足、热情不高。

(三)从老年群体看“医养结合”。主要表现为“两个不对等”: 一是需求与供给不对等。目前,荣成市入住养老机构的失能、半失能老人达1662人,护理型床位却不足800张,相对于老年人对医疗护理服务的需求量,“医养结合”的供给量还很少,而对长期医疗护理服务的市场需求却呈扩大趋势。二是收入与收费不对等。荣成市具备优质医疗资源的养老机构基本上属于中高端养老机构,虽然看病就医方便,但普遍收费较高。以荣成市社会福利中心、万福苑养老公寓、盛泉老年公寓等养老机构为例,基本收费标准为1000—1580元/月,身体半自理或不能自理的,根据身体状况每月加收1000—2280元的护理费用,而2023年荣成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856元/年,企业退休职工退休金1800元/月左右,大多数老人显然承受不起如此高昂的费用。

(四)从政府部门看“医养结合”。主要表现为“两个不健全”:一是部门联动机制不健全。从目前情况看,养老机构隶属于民政部门管辖,而医疗机构隶属于卫生计生部门管辖,涉及到参加医保及医疗保险费用报销等事宜又由人社部门主管,牵扯到资金保障又与财政部门有关,交叉重叠的部门管理直接导致“医养结合”处于“九龙治水”的困境中,部门之间职责界定模糊,容易出现利益纷争、责任推诿等问题,这是“医养结合”推进缓慢的关键原因之一。 二是政策保障不健全。从实践看,无论是独立设置医院还是配套设置医务室,面临的都是能否能迈过纳入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这道门槛。在荣成市养老机构中,失能、半失能和患有慢性病的老人,都不同程度地需要康复治疗,但往往无法享受医保报销的待遇,无疑增加了治疗成本。

三、对推进“医养结合”养老服务发展的几点对策建议

推动“医养结合”养老服务快速健康发展,需要进一步创新体制机制,厘清相关标准,完善养老服务人员培养和就业优惠政策,破除其发展障碍,需要多方共同给力,才能使“医养结合”走得更快、更远。要结合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部署要求,重点在构建“五个体系”上下功夫。

(一)整合资源,构建政策保障体系。2023年11月20日,国家卫计委、民政部等八部委联合出台《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3〕84号),2023年4月8日,民政部、国家卫计委又联合出台了《关于做好医养结合服务机构许可工作的通知》(民发〔2023〕52号),对“医养结合”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进行了顶层设计。推进“医养结合”养老服务的快速发展,需要整合多方力量和资源。首先,成立“医养结合”发展议事协调机构。建立健全部门之间统筹联动工作机制,打破民政、卫计、人社三条线分立状态,从根本上解决“养老不医护、治病不养老”的问题。其次,建立健全制度保证体系。围绕资金补贴、用地保障、投融资、税收减免等方面,研究出台可操作性的政策保障措施。要明确规定,凡是医疗机构开办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养老机构,享受与社会办养老机构同等的扶持优惠政策,做到既扶持养老机构,又鼓励医疗机构,还惠及老年群体,从而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共同推进“医养结合”养老服务发展的合力。第三,优化“医养结合”项目审批环境。对养老机构设置医疗机构或医疗机构增设养老服务的,卫计、民政部门要按照首接责任制原则,及时根据各自职责办理审批,不得将彼此审批事项互为审批前置条件,打造“无障碍”审批环境。

(二)注重实效,构建完善标准体系。一是降低“医养结合”项目准入门槛。要充分利用“互联网+”时代各种医疗信息数据可以共享的有利时机,对养老机构设置医疗机构的,在审批条件上要降低标准和要求,不能要求像医院那样各种各样医疗设施设备都要齐全,各种各样医护力量都要具备,从而既有效降低养老机构的资金投入,又切实杜绝医疗设施设备的闲置浪费。二是明确“医养结合”项目具体标准。2023年以来,国家相关部委相继出台文件,部署推进“医养结合”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山东省养老服务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中也提高了对“医养结合”型养老床位的补贴力度,但到底养老机构应当具备什么的条件才算是“医养结合”型的,目前并没有一个统一的、明确的标准,即使是2023年6月24日《山东省养老服务业专项资金补助项目实施办法》(鲁民〔2023〕44号)中确定的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应具备的条件,也是比较笼统、繁杂,导致一些意欲建设为“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的社会力量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无据可依。鉴于此,建议有关部门要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尽快制定出台内容具体、操作性强的“医养结合”养老机构标准,比如在硬件方面应该有什么设施、具备哪些功能,在人员配备上有医师资质的需要达到多少人、专业护理人员应占多少比例等,一清二楚,一目了然。这样一来,既为建设者提供建设指南,也为管理者提供认定标准。

(三)分类实施,构建协调发展体系。一是适应社会需求,发展中高端养老。发挥荣成市生态环境好的优势,加强养老、房地产、旅游与医疗的深度融合,大力发展候鸟式养老、旅游养老等新兴业态,引导养老项目与区域内高档楼盘、各大医院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吸引外地高消费老年群体前来休闲度假和康复疗养。二是严格规范管理,改善“托底”养老。镇街敬老院主要承担农村“五保”集中供养任务,具有很强的社会公益属性。建议对承包经营主体进行严格考核,与供养经费挂钩,确保供养服务标准不降低;进一步提高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标准,并从中单独列出一部分资金,作为“五保”老人的医疗费用,医院提供“一站式”服务;可借鉴推广青岛胶州模式,探索实行镇街卫生院托管敬老院,卫生院院长兼任敬老院院长,促进“两院一体”发展。三是强化服务功能,提升居家社区养老。针对90%以上的老人居家养老的现实状况,要在医疗服务进社区、进家庭,为老年人开展巡诊服务的基础上,利用现代化信息手段,搭建智能化养老服务信息平台,依托平台为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将平台大数据与卫生部门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联网共享,为居家老人配备智能终端设备,一旦突发疾病,立即通知医护人员,使老年人得到及时救治服务。

(四)引育并举,构建人才支撑体系。一是抓人才流动。鼓励医疗机构的优秀执业医师和护士到养老机构中进行轮岗服务,并给予相应的特殊岗位补贴;对高等院校和职业院校毕业的老年医学、康复、护理、营养、心理和社会工作等方面的专业人才,进入养老机构就业并签订劳动合同的,工作满一定年限后,给予一次性数额可观的经济补助。二是抓待遇提升。将社会办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中的医护人员,纳入卫生计生部门统一管理,在薪酬、职称评定等方面,与公办医疗机构享有同等待遇,充分调动医护人员的积极性。三是抓职业培训。将养老机构负责人和老年护理员纳入政府培训计划,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让一些专业的培训机构和有经验的养老机构合作开展培训,不断提高养老服务队伍的专业化水平。

(五)创新制度,构建医疗保险体系。一要有针对性解决老人经济负担较重的问题。围绕解决“医养结合”发展模式的医保报销不畅通、个人支付费用较高这一瓶颈问题,对养老机构内设的医疗机构,符合医保定点条件的依照申请纳入,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签订定点服务协议,入住的参保老人按照规定享受相应待遇。同时,适度放宽需要治疗的老人医保范围,对于失能程度较重、病情严重且花销较高的老人,可设立一定的报销比例,解决部分老人经济负担较重的问题。二是逐步建立健全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借鉴北京、浙江、青岛等地模式,探索建立老年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对失能、半失能的参保老年人,引导其在定点护理机构接受长期医疗护理,或居家接受相关机构的医疗护理照料,由护理保险基金支付相关费用。三是充分发挥商业保险的风险分担作用。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中关于“鼓励老年人投保健康保险、长期护理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人身保险产品”、《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中关于“积极发展意外伤害保险,增强全社会抵御风险的能力”的要求,积极引导各保险公司,设计开发健康险、养老机构责任险、老年人意外伤害险等多种形式的险种,为老人提供多样化的“医养结合”保障服务。

篇三 2023医养结合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5250字

医养结合工作情况的调研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安排,近日,肥西县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对县医、养、健结合工作试点情况进行了深入调研:听取县卫计委、县民政局、县财政局等部门工作情况汇报,深入到严店乡五保供养中心实地考察、了解情况,召开相关人员参加的座谈会,听取意见和建议。在此基础上,形成调研报告。

一、基本情况

自国家、省、市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文件下发后,县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趋势,认真落实相关文件精神,整合养老及医疗资源,在推进医养结合方面进行积极的探索,初步摸索出一条符合实际的五保老人医、养结合模式,较好地解决了集中供养五保老人老有所养、病有所医问题。如严店乡五保供养中心,自2023年5月设立老人医疗专护区以来,累计得到及时救治的五保老人2600多人次,五保老人生病救治不及时和无人护理难题得到有效解决。目前,全县十五个五保供养中心均设立医疗专护区。

二、试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人口老龄化,呼唤医、养、健结合。目前,此项工作正在进行试点,但还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如在严店乡五保供养中心调研时了解到:医疗专护区运转经费不足、医务人员缺乏等,影响和制约了医、养、健结合试点工作的有效开展,需要县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和社会各界倾注更多的支持、关怀。

三、对策与建议

(一)强化政策保障。要根据国家、省、市有关医养结合文件精神,立足我县实际和试点工作经验,特别是要针对试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明确解决办法,落实鼓励措施,引导医养结合机构有序、加快发展。要根据全县老年人群医疗服务需求和养老、医疗资源分布状况,统筹做好各类医养结合机构的科学规划和合理布局,实现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资源的有效配置和有机衔接,提高老年人等特殊人群对公共服务资源的利用效率。要加大财政投入,研究出台推动民间投资的政策,激发民间投入的积极性。要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划分好“医”、“养”界限,尤其是要解决好广大人民群众关心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服务纳入医保政策问题,要认真进行研究,搞好政策衔接,支持医、养结合机构逐步步入良性循环。

(二)强化资源整合。要认真研究建立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日常合作、业务协作机制,统筹协调养老医疗资源,促进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资源的有效整合,推动“吃不饱”的乡、村医疗机构就近和“住不满”的养老机构等“结对子”,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促进医疗资源和养老资源的良性互动。乡镇卫生院要逐步把村(居)卫生室的医疗资源和老人健康诊疗融为一体,最大限度地发挥公益医疗资源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要认真落实有关政策,为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机构提供便捷服务,特别是为民营医疗机构发展医、养结合事业留出空间。

(三)推进融合发展。要按照国家、省、市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养老和医疗资源分布情况,督促全县各类养老机构与各级医疗机构建立协议合作关系,确保到2023年底,50%以上的养老机构能够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到2023年实现全覆盖。要充分利用现有医疗卫生服务资源,创办老年康复中心、老年医院、护理院,支持部分闲置床位过多的县、乡医院和专科医院转型为老年人护理院,开展养老服务;鼓励支持乡、村医疗卫生机构为社区与居家养老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健康养老需求。

(四)突出人才支撑。要不断强化医养结合发展的人才保障,提高医养结合机构的养老服务水平。建议县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将老年医学、康复、护理人才作为急需人才,纳入卫生技术人员培训规划和临床骨干医师培训范围;积极探索建立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在技术和人才方面的合作机制,鼓励医疗机构内优秀的执业医师和执业护士到养老机构中开展服务,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水平;出台相关激励政策,对养老机构从事医护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评定职称方面,给予与医疗机构医护人员同等待遇。

(五)强化对试点工作的领导。 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将医、养、健结合工作进一步摆上位置,抢抓政策机遇,强化组织领导,增加财政投入,有序推开卓有成效的试点,合力推进我县医养结合事业健康发展,为建设健康幸福的新肥西作出新的贡献。

医养结合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二: 为积极应对日益增长的人口老龄化问题,提高老龄人口健康服务能力,满足“老有所医、老有所养”的基本需求,近年来,我区积极探索“医养结合”服务模式,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工作进展及成效

(一)探索医养结合体系建设,推动资源优势互补。

按照国务院及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医养结合的指示精神,区政府制定了《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实施方案(试行)》,待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按照方案,大力推进卫生和养老服务资源整合:一是支持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开设老年病区、老年护理床位;二是推动有条件的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举办医养结合联合体;三是鼓励辖区内部分医院转型为养老护理院;四是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有机结合;五是支持养老机构按相关规定申请设立医务室或护理站,提高养老机构提供基本医疗、护理服务的能力。

截至目前,区民政部门管理养老机构11个,设养老床位1186张(其中批准新民医院开设老年护理床位300张)。区卫生部门核批了乐年长者之家等3家社区养老机构内设医务室、护理站,区民政部门牵头组织我区6家养老机构与市一院建立了医养结合联合体,初步实现养老机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全覆盖。

(二)创新医养结合服务模式,构筑居家养老服务基础。

依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层优势,建立以家庭医生为主的“点对点”健康服务体系。家庭医生服务团队主动深入社区和家庭,通过实施“积分制”、“健康储蓄银行”、“粉丝签约”和老年人健康俱乐部等形式,对社区老年人实施分级分类健康管理。截至今年5月底,全区组建57个家庭医生服务团队,签约服务3.8万余户7.8万余人,其中60岁以上老年人4.3万余人。

建立以“医联体”为专业技术支撑的“个性化”健康服务体系。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分别与市一院、省针灸医院建立“医联体”,把综合医疗专家和中医康复专家纳入到家庭医生服务团队,开展“个性化”签约服务。今年4月,双岗中心创新组建 “2+2”家庭医生专业服务团队,成立了老年人健康管理、高血压病、糖尿病和脑卒中康复4个专业服务小组,已与56位居家老人签订了有偿签约服务包,以满足多元服务需求。

(三)丰富医养结合服务内涵,建立机构养老服务机制。

为强化养老机构中集居老人的健康保障,从今年6月起,区属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辖区养老机构建立固定服务关系:一是每季度主动上门对养老机构开展1次健康教育讲座,对老年人进行常规健康体检,并指导康复治疗。二是与养老机构建立24小时服务热线,对常见病、多发病随时进行上门诊疗。三是接收老人住院治疗和康复,根据康复情况及时转回养老机构。四是老人享受慢病选择性药物免费治疗等卫生惠民政策。2023年以来,我区高血压和2型糖尿病免费发药人次分别达8.9万人次、4.3万人次,免费金额达310余万元,其中老年人发药比例占98%以上。

二、存在困难和问题

随着人口老龄化持续发展,老年人的健康和养老是当今社会发展面临的一大问题,而解决健康和养老问题最有效的手段就是医养结合。从全国范围看,医养结合是一个新兴课题,都处于积极探索中。实际工作中主要存在以下困难和问题:

(一)医养结合服务需求与承载力不对称。据统计,2023年全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比重超过16.1%,而且每年处于上升趋势;预计2023年超过20%,2041年超过30%,并于2050年达到近34%的水平。我区2023年60岁以上老年人8.4万人,达到全区户籍人口的17%,老龄化趋势与全国同步。而我区在养老机构养老的不足800人,基本上是一些患病、失能、失智等需要长期医疗、护理、康复和生活照料的老年人,绝大多数老人包括“失独”、“独残”等计生特殊群体选择居家养老。庞大的养老和老年人医疗服务需求,给现行养老和健康体系带来严重挑战,已成为全社会不可回避的问题。

(二)医养结合行业管理体制不完善。目前养老机构由民政部门设置审批和管理,社区养老和居家养老服务由街居负责,医疗服务由卫计部门主管,医保支付政策由人社部门制定。由于制度、行政职能和资金分割等因素,各相关部门在实施医养结合时存在行业壁垒、职责交叉、业务交织等情况,其分而治之的格局势必造成医疗和养老资源相互阻隔,难以做到目标一致,优势互补,协调统一和横向整合,老人的医养统一问题难以得到有效保障。

(三)医养结合机构定性定位不明确。从实际服务看,完整功能的医养结合机构既不能完全替代养老机构,也不能替代医疗机构,应该有其鲜明的特点和需求群体,在设置审批上也必须进一步明确标准体系和审批部门。按现行政策,完整的医养结合机构审批权归属不明确,即使同一投资主体在设置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时分别由卫生和民政部门审批,运行机制相对独立,没有解决医养结合到底姓“医”还是姓“养”的问题。

(四)医养结合医保支付政策仍然保守。以疾病医疗为中心的现行医保支付政策,对老年人的健康管理、疾病预防、早期诊疗、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家庭病房等医疗健康服务项目均未出台相关支付标准。即便是最新出台的医养结合病床医保支付办法,对老年人的患病病种有明确规定,且病种数较少。可以说,当前医保支付政策不同程度地遏制了医养结合服务业的发展,需要进一步放开。

三、对策和建议

针对当前人口发展现状、老龄化发展趋势及存在的问题,发展医养结合将会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当前,在积极实践和探索的基础上,政府的主要任务是:基本建立医养结合体制机制,完善医养结合政策法规体系,多元化、多途径形成医养结合服务网络,为老年人提供生命过程中各个时期所需的可负担的公共服务。为此提出如下意见和建议:

(一)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做好医养结合顶层设计。

一是出台意见,分类明确定位。各级政府要从上而下出台实施意见,成立领导小组,明确部门职责和牵头单位,形成工作合力。要根据不同类型,分类明确医养结合机构姓“医”或姓“养”的问题。凡是养老机构开设医疗诊室由民政部门为主管单位;凡是医疗机构增设养老机构,由卫生行政部门为主管单位;凡是以医疗、护理、康复为主的护理院(完整功能的医养结合机构)增设养老床位,由卫生行政部门为主管单位。以上三种形式医养结合机构,同级民政、卫生行政部门要相互备案,并针对老年人群“医”或“养”的不同需求,做好入院引导和合理分流。

二是配套政策,建立运行机制。卫生行政、民政、人社等多部门尽快联合出台相关政策,对医养结合养老机构审批准入、行业管理、人才队伍建设、政府购买服务等方面给予支持。规划、房产部门要出台相关规定,在新建的一定规模的社区中同步规划建设医疗、养老配套用房。要积极改革医保政策,将完整功能的医养结合机构优先纳入医保定点范围,将医养结合服务项目、居家养老诊疗费用逐步纳入医保报销范围,消除行业障碍和“瓶颈”。

(二)坚持多元资本发展,完善医养结合服务体系。

积极探索社会资本参与机制。建立和完善社会资本发展医养结合的扶植政策,引入专业医养结合品牌企业入驻。规划、土地、财税等部门为社会资本举办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在规划布局、土地使用、财政补贴、税费减免等方面出台优惠政策,有步骤、有规划地吸引更多的社会力量和民间资本参与医养结合养老服务。

加快医疗养老机构转型升级。鼓励二级以下医疗机构增设医养结合病床或转型为医养结合机构;提高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护理科室覆盖率;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的有机融合,开展签约服务;鼓励综合性医院与养老机构建立“医联体”,实行对口支援、双向转诊、医护培训等。要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参与的原则,为计生“失独”、“独残”家庭及农村“五保”户提供基本医疗和养老服务保障。

(三)加强专业队伍建设,强化医养结合保障措施。

一是完善专业人才培养、评聘和使用机制。民政、人社和卫生等部门应加大养老专业服务人才的培养培训力度,加强对医养结合机构中的医生、护士、管理人员和护理员的培训;鼓励专业院校毕业生到医养结合机构从事养老服务工作,并给予相应的特殊岗位补贴;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及其医护人员在资格认定、职称评定、技术准入等方面,与其他医疗机构同等对待,激发医护人员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

二是建立人员岗位配套政策。对政府主导的医养结合型医疗机构,合理增加护工型人员岗位,保障基本服务需求;对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合理增加医护人员岗位,提高医疗服务能力。对社会力量举办的医养结合机构,根据投资规模合理核定医疗技术岗位、护工岗位和一般服务性岗位,并根据多部门考核情况,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予以基本保障。

(四)强化行业监管考核,确保医养结合取得成效

推进医养结合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聚焦健康产业发展,推进健康合肥建设的创新之举,必由之路。在大力发展医养结合服务的同时,各相关部门要依据职责分工,加强监管,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执法查处力度。探索建立医养结合服务质量评估制度和退出机制,定期组织有关方面专家或者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综合绩效评估。评价结果作为政府购买服务和对机构奖惩的重要依据,确保政府资金投入发挥最大效益,医养结合护理质量和服务水平得到稳步提升,老年人群的满意度得到较大提高。

关于医养结合工作调研报告(三篇)

关于医养结合工作调研报告1 我市有60岁以上老年人口98.6万人,占全市人口21%,老年人口将以年均3.5%的速度持续增长,到2023年全市老年人口将占总人口的四分之一。随着高龄老年人、空巢老年人和失能老年人日益增多,我市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因此医养融合发展对我市应对人口老龄化,提升养老服务能力和水平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一、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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