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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投资报告5篇

发布时间:2023-04-26 20:42:11 查看人数:29

政府投资报告

篇一 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工作报告

我受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我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工作开展情况,请予审议。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情况

市审计局于xx年9月8日一12月15日组成10个审计组,对八县、市廛东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进行了竣工决算宙计,对王城大道建设项目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十个建设项目总投资11xx万元,查出违规金额l871.3万元,有三家建设单位的部分工程项目未按国家规定进行招投标3850万元,核减工程额1419.8万元,核减率为1.86%。为政府及各建设法人单位节约了建设资金,促进项目建设单位加强了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管理,取得了较好的审计效果。

二、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

(一)建设单位违反国家有关基本建设程序问题

1.部分项目应招标未招标3850万元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的规定,项目应全部招标。审计查出存在部分项目主体工程、设计未招标现象。有三家建设单位的部分工程项目未按国家规定进行招投标。其中宜阳县污水 处理工程项目总投资额为4178万元,仅对641万元进行了公开招标,且招投标的资料不完备。其他3537万元(厂区土建、设备及安装、办公楼、管网、勘察、监理等)均未进行招投标。_____市王城大道建设项目道路工程的设计项目合同金额为172万元,未进行公开招投标直接委托_____市城市建设勘察设计研究院设计。

2.前期报批手续不合规

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工程项目前期报批手续不齐全的不得开工建设。在建设中,有两家建设单位前期报批手续不齐全就开工。_____市王城大道建设工程概算总投资为43000万元,应当经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和省发改委批复,但本工程只经过了_____市发改委的批复。跨陇海铁路立交桥工程无施工许可证,王城大道建设工程无开工报告。

3.未按代理合同规定进行招标

_____市王城大道建设工程在进行公开招投标时于xx年10月17日_____市建设委员会与_____市东虹廷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委托其代为招标,但在实际招投标过程中,却未履行合同,业主实行自行招标。

4.应作未作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_____市王城大道建设项目应作未作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5.未经批准擅自变更监理单位。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的规定,中标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_____市廛东污水处理厂工程建设单位对监理工程进行了招投标,结果为上海建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和河南卓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合体共同中标,标的55万元。但中标签订合同后,双方自行协议变更监理三体为河南卓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6.建设项目施工设计图纸文件未经审查批准擅自施工

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将施工图设计文件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批准的,不得使用。宜阳县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设计图纸文件未经有关部门审查批准擅自施工。

(二)违反国家财政财务规定的问题

1.业务招待费超支20万元。项目建设中,业务招待费支出数额较大,与国家规定的标准有较大悬殊。截至xx年11月30日,宜阳县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共发生业务招待费25万元。在项目概算中规定应发生管理费50万元,按管理费的10%计算。应列支招待费5万元,超支20万元。

2.管理费超支93万元。项目建设中,有2家建设单位管理费支出数额较大,与法律规定的标准有较大悬殊。如_____市廛东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建设单位管理费概算为215万元,截止xx年8月31日实际开支259万元,超支44万元。

3.违规列支工程费用105万元。廛东污水处理工程在xx年底已进入试运营,达到了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在xx年及xx年该项目的借款产生的利息85万元仍在本工程的建设成本中列 支是不合规,应计入运营期间的费用。

4.未按规定大额使用现金212万元。有两家建设单位未按规定大额使用观金。如截至xx年11月30日,宜阳县污水处理厂工程建设单位以大额现金支付宜阳县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费用22 笔记153万元。

5.未按规定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41.5万元。

汝阳县污水处理厂工程未按规定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41.5万元,未经决算直接支付全部合同工程款830万元。

6.虚列工程投资1419.8万元

八县及廛东污水处理工程项目、王城大道共计10个项目,批复总概算11xx万元。经审核实际完成投资额中多列工程成本1419.8万元,造成投资完成额不实。其中孟津县污水处理厂工程 项目二程造价送审金额为2142万元,审定金额2053万元,审减金额为89万元。汝阳县污水处理工程造价送审金额为1374万元,审定金额为1226万元,审减金额为148元。

存在以上问题的主要原因:

一是建设单位为了抢时间、抓工期,忽视国家有关基本建设程序规定,部分工程项目在工程概算未经国家和省发展改革委员会批准,且无开工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情况下开工建设,如王城大道建设项目。二是建设项目资金用量大,筹措困难,但项目办理拆迁及环境影响评价等手续需大量资金,因而违反了国家有关基建程序规定。三是为招商引资,建设项目用地以租用形式使用土地,违反了国家建设用地的有关规定。四是多数建设项目均由项目法人成立了建设指挥部,人员组成多为临时抽调,易造成违规等情况的发生。五是政府投、融资建设项目监督不规范、不到位,未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_____市建设项目审计条例》的规定实施审计监督。

三、问题处理

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据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_____市建设项目审计条例》等有关财经法规规定做出了相应的处理,并对问题分别提出了针对性的审计建议。相关单位根据审计意见正在进行整改,并表示在今后进行的所有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不再出现类似问题,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建设,为以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管理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一)对建设单位违反匡家有关基本建设程序问题的处理

1.部分项目应招标未招标3850万元、未按代理合同规定进行招标问题,审计处理按照国家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前期报批手续不合规问题,审计处理按照国家规定补办手续。王城大道等两家建设单位正在补办手续。

3.未经审批擅自变更土地用途、应作未作环境影响评价报告问题,审计处理按照国家规定补办手续。王城大道建设单位同意审计意见补办手续。

4.未经批准擅自变更监理单位问题,审计建议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规定,以后不再发生类似问题。

5.建设项目施工设计图纸文件未经审查批准擅自施工问题,审计处理按照国家规定补办手续,宜阳县污水处理厂工程建设单位正在补办手续。

(二)对违反国家财政财务规定问题的处理

1.业务招待费超支20万元、管理费超支93万元问题,审计建议今后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法规规定,控制支出范围。

2.违规列支工程费用240万元、虚列工程投资1419.8万元问题,审计予以调账处理,并建议今后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法规规定列支工程费用。

3.未按规定大额使用现金212万元,审计建议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以后不再发生类似问题。

4.未按规定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41.5万元,审计建议财政在拨付所欠工程资金时予以扣除。

四、整改措施

(一)成立专职监管机构,加大监管力度,明确监管范围

从审计情况看,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在建设程序上不完善,将影响工程质量及造成资金管理上的漏洞,为此市政府成立以主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办公室、纪检委、监察局、审计局、财政局、建委、发改委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_____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资金监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进一步加强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资金监管工作的领导,领导小组实行项目资金监管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听取各部门关于项目进度及监督情况的汇报,协调解决资金监管过程中发现的各种问题。

《_____市建设项目审计条例》规定,凡是政府投、融资的建设项目,应列入监督范畴,项目资金的管理使用要接受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资金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及审计机关的全程监督。

(二)严格工程预算,规范合同内容

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定额和我市实际,编制政府投资项目的预(概)算。

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与施工企业签订合同条款时要按照《_____市建设项目审计条例》的规定,单列条款注明:须经审计机关进行竣工决算审计后,方可办理工程结算或竣工决算,工程结算或竣工决算应当以审计机关的审计报告作为投资项目竣工后财务结算的依据;合同书副本要及时送市审计局备案,以减少审计风险和规避经济纠纷。

(三)完善工程普通更签证手续,落实工程变更签证报请批准制度

政府投、融资的建设项目,其工程合同签订后确需变更的,须经市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和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共同进行现场认证,确认有无变更必要,而后再经原审批部门批准,原设计部门要出具变更资料,履行相关手续后报请市政府批准,并送财政和审计部门备案。对擅自变更的,审计部门在工程决算审计时不予认可。

(四)按时提请决算审计,维护审计法律权威

建设单位要在验收合格后60天内编制出竣工决算,并向市审计部门提请决算审计。因特殊情况确需延长编制期限的,延长时间不得超过30日。对不按规定时间编制竣工决算和报请审计的建设单位,视情况按拖延或拒绝情况处理;情节严重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给子处罚。

(五)为进一步贯彻实施《_____市建设项目审计条例》,制定“_____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实施办法”,实行全程跟踪审计,管好建设资金

从审计情况看,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在建设程序上不完善及使用上的违规,将影响工程质量及造成资金管理上的漏洞。根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宜采用跟踪审计方式对市重点投资建设项目开展全过程的审计监督,减少事后审计发现有问题为时已晚的情况,以便审计更好地保证项目资金发挥应有的效益。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各位代表, 2023年上半年,我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工作还是很艰巨的,我们要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振奋精神,努力拼搏,求真务实,勇于进取,确保圆满完成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审计工作任务,为我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做出新的的贡献!

篇二 政府投资审计工作调查报告

政府投资是指政府为了实现其职能,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等。本文将介绍政府投资审计工作调查报告。

政府投资审计工作调查报告(1)

随着城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规模不断扩大,我区城中村改造项目、棚户区改造项目、旧城改造项目、公共租赁住房项目推进迅速,征地拆迁评估审核工作已是政府投资审计工作的主要内容,项目快速推进的同时也带来政府投资审计过程中的矛盾和问题凸显。为了畅通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进程,规范政府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防范投资风险,促进科学决策,切实发挥政府投资审计的监督和服务职能,笔者结合近年来的工作实践,就政府投资项目审计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谈几点粗线的认识和看法。

一、征地拆迁项目复核审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抢装修的问题。主要表现在,数量的刻意增加(防盗网、防盗门、马桶等)和装饰装修不符合规范(地板砖、复合板铺设于水泥地面上,衣柜无柜门等)。相关征收实施单位报审的评估报告未对该部分进行价格调减,且数量与被征迁户事先进行了确认,造成复核审计时确认矛盾突出。

(二)随意变更评估结论的问题。少数征收实施单位和评估公司,在审计部门已出审计结论后,根据与被征迁户谈判的情况,采取变通的方式随意调整原已上报审计部门的评估报告,要求重新审计复核。主要表现方式为:一是调整提高房屋等级、成新率;二是对补偿方案中未列示补偿单价的项目,调整提高单价;三是虚列漏项提高补偿金额;四是有的在审核现场已经不复存在的情况下,重新更改评估报告,要求审计部门再次审核。

(三)分户及还建人口认定的问题。由于补偿政策的限制,货币补偿中存在分户并根据分户进行奖励的情况,在过程中可能会产生舞弊行为的发生;同时,涉及还建人口的政策性认定标准,也可能产生人为扩大还建人口的现象。受政策规定的影响,审计部门无法对分户及还建人口进行有效的审核、确认。审计部门只能对征收补偿项目的数量及价格确认。

二、工程项目结算审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项目招投标不规范,造成工程建设风险的增加。一些符合公开招标条件的项目,采取邀请招标或议标的方式确认承建商;有的建设单位存在分割工程采取邀标、议标方式发包的情况;有的单位招标时对建设项目关键数据不锁定,暂定价项目较多。

(二)施工单位竣工结算高估冒算现象严重。部分施工企业受利益的驱动,抱着蒙混过关的侥幸心理,采取高套定额、虚列项目和工作量、虚报隐蔽工程等各种手段,故意抬高工程造价,存在审漏就赚、审出就减的想法,造成工程结算报价虚高。

三、针对政府投资审计中存在的问题建议

(一)鉴于政府投资审计中存在的诸多实际问题,建议切实理顺工作关系,明确各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工作职责,层层夯实工作责任。对特殊事项政府部门可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处理。

(二)对征收项目中存在的分户、还建人口、市场价格的认定及及其他征迁审核过程中需确认等事项,建议按照责任分工,由相关单位分级负责,据实审核认定,出具明确意见,并实施责任追究。

(三)各项目指挥部所委托的中介评估机构应严格按照评估资质允许范围进行评估,如超越资质范围进行评估,或者出现虚列项目、模糊偷换概念、调整补偿单价、采取变更、对已审减项目及金额调整后进行重复上报等现象的,由审计部门视情节及误差金额大小提出处理意见,将其纳入黑名单不准在我区从事相关业务。若情节严重的,移交相关部门处理。对违规聘用中介评估机构,或参与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人员由区纪检监察部门进行追责问责。

(四)区政府应出台相关管理办法明确严禁工程建设单位人为将项目化整为零,如因需要确需分标段,必须由建设单位书面说明分标段的原因及理由,报经分管区领导批准。

政府投资审计工作调查报告(2)

政府性投资是我县主要的投资主题,在空余时间对我县政府投资工作进行了调研。调研采取实地查看、集中座谈等方式进行。在投资方面所做的工作及取得了很大的成就,同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一些建设性建议、意见。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投资基本情况及其做法

(一)政府投资情况

2023年以来,县政府为贯彻落实国家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促发展的宏观调控政策,加大了项目建设和投资力度,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保持了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良好势头。2023年截止调研时,已累计筹集资金62027.4万元,其中:财政配套27117.4万元,bt模式融资1600余万元。已完成投资32969余万元。具体投资情况:包括路、桥、电、供排水等基础设施建设及绿化、征地补偿等,目前,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基本结束。经开区项目已完成投资上千万元万元,含红旗路、翰林路建设等。白马关景区项目已完成道路、广场、牌坊、绿化建设及征地补偿等。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已完成投资7897.71万元,包括城区道路、城区绿化和路灯工程等。目前,工程进展顺利。污水管网项目计划投资1970万元,已完成投资1150万元,主要是设计、环评、征地补偿、围墙、道路建设等费用。目前,还有多个项目正在做前期准备工作,近期将陆续动工。

(二)主要做法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2023年县政府及时组织政府组成人员认真学习研究上级各类文件,吃透精神,掌握实质,研究制定了政府投资工作意见,并分别召开了不同形式的会议进行传达学习贯彻。全县上下统一了思想,提高了对政府投资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树立了抓投资就是保增长、促发展的理念,确立了政府投资的主导地位,坚定了政府投资的决心和信心,为政府投资工作奠定了良好的思想基础,营造了浓厚的社会氛围,保证了投资工作的顺利开展。

2、创新思路,多渠道解决资金。为扩大投资规模,提高投资效益,县政府创新思路,积极拓宽资金来源渠道,采取财政投入、融资、向上级争取资金、土地出让等办法,较好地解决了政府投资资金不足的问题。一是财政投入。在县财政正常运转的前提下,适度安排部分财政资金进行投资。二是贷款投资。县政府在分析今后几年我县财政状况,保证财政没有风险的情况下,积极贷款,用明天的钱来办今天的事,超前发挥财政资金的作用。三是向上级争取资金。县政府抓住中央和省加大财政投资的机遇,及时编制项目申报,农村饮水工程,经开区基础设施等一批项目申报成功,从国家和省财政投资的大盘子中争取了一定数额资金。四是采取拆迁安置小区土地出让筹资。

3、明确投资方向,注重工作实效。县政府投资工作坚持正确的投资方向,既追求经济效益,又追求社会效益,实现了投资效益的最大化。一是加大民生方面的投资。县政府想人民之所想,办人民之所需,突出对城市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的投入,促进了城区的硬化、美化、绿化、亮化,改善了人居环境,让人民群众共享了改革发展的成果;二是加大发展经济的投资。为加快工业经济的发展,尽快实现工业强县目标,大幅度增加财政收入,不断壮大财政规模,突出对经济发展方面的投入。规划实施了工业园区建设,加大了土地复垦置换力度,工业园区规模不断扩大,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园区功能不断强化,增强了园区对招商引资的吸引力和聚集力。目前,经开区已入驻企业90余家。

4、规范运作,保证资金安全。依据上级文件精神,在考察学习外地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和完善了比较适应我县实际的一系列资金管理制度,保证了政府投资工作的健康开展。项目资金实行报账制,具体运作模式是:建设单位根据工程进度、施工合同提出用款申请,项目监理根据工程实际进展,就工程质量提出审核意见及资金拨付数额,项目主管部门(业主)驻工程施工场地代表对工程进展及工程质量进行审核后,报县政府主要领导签批意见,财政局、建设公司根据县政府领导批示,安排公司工程技术人员到施工现场对工程进度、工程量、工程质量等进行查勘、审核、确认,在此基础上,财政局、建设公司按合同约定对资金申请报告提出审核意见,报县政府主要领导审批后,建设公司据实将资金拨转到施工单位账户。整个运作程序两上两下,封闭运行,专款专用,既保证了工程质量,又保证了资金安全。

二、存在主要问题

(一)个别项目规划论证不够充分,存在一定的随意性

(二)一些项目建设进度缓慢,工程质量不精细。政府投资项目大都是城区建设和改造项目,这就要求项目施工时要加快进度,尽快交付使用,尽量减少给居民带来的不便。然而,却有一些项目施工进度缓慢,工期过长,能很快完成的项目却无故拖延,给居民生产生活带来诸多不便。另外,一些项目工程质量管理操作流程不够精细,规划档次不高,建筑风格品位偏低。

(三)一些项目业主和施工单位接受审计意识不强,审计工作开展比较困难。一是一些项目竣工后,业主和施工单位申请审计不积极,被动接受审计问题突出;二是一些项目业主和施工单位不配合审计,或业主和施工单位互相推托,或资料不全,缺这少那,甚至有的故意隐瞒资料,给审计工作开展带来比较大的困难,影响了项目资金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创新政府投资理念。县政府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把政府投资项目分清类别,分别不同情况,创造性的进行投资建设。对公益性经营性项目要逐步推向市场,实行市场化运作,积极引导、鼓励和支持民营经济投资经营;对非营利性公益事业、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县政府及各有关部门要及时认真研究中央和省市的宏观调控政策,吃透精神,抓住机遇,积极的、尽可能的向上争取项目和资金,借助上级资金来建设、发展我县。这样,一方面既加快了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另一方面又减少了我县政府自身的投入,可以把更多的县财政资金用于其它方面建设,更好的实现我县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的目标。

(二)进一步做好项目储备、规划、编制和实施工作。县发改局要会同政府有关部门根据我县正在修订的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相关行业专题规划,并结合正在编制的县十二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科学修订政府投资项目储备库,根据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按照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城乡发展、统筹人和自然协调发展的要求,结合每年县财政状况,分年度启动项目规划、编制和实施工作,保证政府投资项目科学的、有计划的实施。要加大项目规划、编制和实施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工作的透明度,争得全社会对项目规划、编制和实施工作理解和支持,努力营造良好的项目施工环境,确保项目建设顺利进行。

(三)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工程的管理、监督,保证工程质量。要加强招投标工作,严格执行招投标制度,规范招投标行为,严禁中标后转包、分包。县金阳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及监察局等有关单位要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工程的监督,抽调建设工程专业人员,按照工程合同管理制的规定,加大监督力度,提高监督频次,细化监督环节和内容,对项目建设工程实施全方位、多层次、多角度的监督,增强监督实效,及时发现和解决工程建设及工程质量问题,加快工程建设进度,尽早发挥效益,保证项目工程建设质量优质、安全、精细,经得起时间和历史的检验。对项目建成后的管理问题,县政府要积极探索管理办法,做到既减少政府管理费用的投入,又保证管理的良好效果。

(四)进一步加强资金监管,保证财政资金安全。进一步建立、健全和完善建设工程资金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资金运作程序,按照签订的建设工程合同和工程进度、工程量及工程质量拨款;要充分发挥各环节的监督作用,尊重他们的意见,对工程质量有问题的,要按合同和有关制度扣款或罚款,并采取补救措施予以解决;对不负责任、弄虚作假、失职渎职的,要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审计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认真开展项目建设工程资金审计,对不配合、故意刁难审计工作开展的,要依据审计相关规定处理;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要根据不同情况,依法作出处理意见,需移交的,要移交有关部门依法依纪处理。同时,建议县人大常委会适时听取县政府投资资金审计情况的报告。

(五)适度把握政府投资规模,保持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县政府要组织有关人员进一步认真分析研究我县今后几年财政发展形势,准确测算每年财政收支情况,把政府投资的力度与县财政可承受的程度结合起来,在保证财政正常运转的情况下,适度融资投资,保持一定的投资规模,做到既保证县财政资金运行正常、平稳,又实现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的发展。

篇三 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调研报告

奎年来,我国政府投资体制改革不断深入,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管理模式已逐渐由投资、建设、管理使用多位一体的模式向投资、建设、管理和使用职能分离的模式转化

目前,国内一些大城市如北京、上海等相继对政府投资项目试点推行“代建制”,成效显著且取得了不少的成功经验。2023年以来,我省南京、苏州、徐州、无锡、常州、镇江、

南通和淮安等市也开始对政府投资工程试行集中代建。通过“代建”可以实现专业化建设管理,达到控制投资、提高投资效益和管理水平的目的,这是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一种创新。

一、政府投资的特点

政府投资是指政府为了实现其职能,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实现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投入资金用以转化为实物资产的行为和过程。与其他类型的投资相比,政府投资主要具有如下特点:

(一)政府资金主要用于社会发展、社会服务等非盈利的公益性项目

非政府投资活动一般都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所以除政府财政基本建设资金以外的投资都会追求最大化利润,而对难以盈利甚至不盈利且投资回收期较长的项目则不会涉足,而这些难以盈利甚至不盈利且投资回收期较长的项目又往往是政府发展经济必不可少的基础设施,是关系到改善投资环境、改善人民生活、加强国防安全的设施,所以政府基本建设资金必须集中投资在这些公益性的基础设施上。

(二)政府投资容易受到社会各界舆论关注

由于政府投资项目大多涉及到社会发展或服务的各个方面,又是使用国家或地方财政的资金,从根本上说是纳税人的钱,因此涉及到社会公众的切身利益,不可避免地成为社会舆论的关注焦点。要在公众关注的前提下将项目建设好,相关负责单位应当定期向社会直接、间接地报告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意义、施工进展、施工质量及建成后的项目对公众生活将产生的影响。争取舆论的支持,自觉接受公众舆论的监督,是保证政府投资项目顺利完成的重要保障。

(三)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程序严格

为保证政府投资项目的投资效益,使纳税人的资金得到充分利用,树立政府廉洁、高效的形象,政府一般采取比其他形式投资更严格的管理程序。主要表现在:要按照国家规定履行报批手续,严格执行建设程序;严禁挤占、挪用政府投资;严禁在勘探、设计、施工方面做手脚;财政部门把关项目评审程序,以保障财政基本建设资金不被浪费。

二、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存在的问题

(一)政府投资项目风险转移问题尚未解决

代建制度是一种民事委托关系还是行政委托关系, 理论和实践都提出了这个问题,一方面,代建制普遍存在一个实践矛盾,即委托代建的房屋建起来了,委托人(各相关政府)作为直接的当事人,不得不面对不断出现的工程质量和使用功能缺陷的投诉,这种情形在危房改造等安居工程建设中普遍存在。另一方面,国家法律 法规赋予了建设单位在建设工程项目上的重大责任与义务,不能够因为实行代建制而产生转移。实行代建制的本来目的是希望通过代建方使建设单位从非专业领域工作中摆脱出来,不必承担这些单位无力承担的专业责任与义务。但是当代建行为的法律关系不清时,建设单位在签订协议时,通过委托代建,建设工程的民事责任风险转移了,但更重要的行政责任乃至刑事责任的风险并没有转移,原因在于代建制度并不是一个法定制度。同时行政法规规定的建设单位的责任与义务以及建设单位违法的责任追究,包括对单位主管领导的责任追究,并没有因民事性质的委托而转移。代建单位因有限的代建费用而不愿承担更多的代建责任,同时建设单位也因风险没有被完全转移而对委托代建持疑虑态度,合作双方这种不同的期望目标便对建设工程项目产生各种不利的影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扯皮、纠纷、责任推卸等情况时常发生。这些情况,对于代建制度的顺利推行是十分不利的。

(二)代建制度与现有的建设项目管理制度交迭

我国建设项目管理体制是伴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而逐步变化的,加上建设行政管理体制上的条条分割情况,便产生了一些具有条条分割特征的管理制度和机制形式,如工程咨询管理制度、工程监理制度、设计咨询制度以及其他各类细分的工程建设中介服务制度等。这些制度和机构组织的业务不仅具有同性质的重叠性,还因与政府的某行业的管理职能关联,通过各自的资质、资格及业务范围的管理而形成相对的封闭的运行机制,导致建设项目的中间管理服务环节过多,不仅造成资源浪费,管理低效等问题,还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建筑领域的市场经济发展步伐,现在,又要在政府投资领域建设项目上再实行一个代建环节,是否会因增加一个中间环节而影响工程建设效能,也是客观存在的一个问题。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监理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应当承担工程质量、进度、投资控制义务和对项目的合同管理,信息管理以及 工作协调责任。而目前的代建制度,代建单位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所承担的权利与义务也大致如此。如果不能有效地处理好两者之间的关系,可能会对工程建设产生副作用。

(三)项目前期工作的风险

政府投资领域的项目管理中,前期准备工作的难点之一就是大量的房屋拆迁和土地征用问题,而过去这些工作往往是依靠政府的强有力的行

政推动,并适时制定和调整相关政策来保证工程进度,表现的是政府行为,而采用代建制后,则改为相关企业完成此项工作,作为企业,往往很困难。并且在企业行为下,花费在房屋动迁的费用相对以前要多出许多,对工程总投资会造成不利的局面。

(四)现行体制阻碍代建企业的发展

代建企业大都隶属于政府部门,虽然根据政府体制改革的要求,代建企业正在改制,但从整体看,政企不分、产权不明、责权不清的现象依然存在。由于代建制企业与相关政府部门的裙带关系,自然形成一种行业保护主义、地方保护主义,这将极大的阻碍代建企业的市场竞争,对代建制企业的长远发展是相当不利的。

(五)从业人员素质需要提高

目前的代建行业中,项目管理人员的专业水平都很高,现场实践经验较多,但知识面偏窄,综合协调管理能力较弱,尤其是经济、管理、法律等方面知识和能力不足,缺少复合型人才。另外,代建单位的人员组织存在结构不合理现象,且培训经费缺乏,缺少专门培训机构。

三、解决思路

在保证有效利用政府资金、树政府廉洁、高效的形象,促进代建企业的快速发展的前提下,针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中存在的问题,我们应该理清代建工作思路:

(一)与建设单位协商,明确各项风险责任承担主体

现阶段,由于代建制度出现而产生的风险转移问题,主要因为委托代建的法律不明确,以及责任无法转移的情形,作为代建单位应通过与委托单位协商,明确项目风险承担主体。

(二)积极探索,建立一套有利于代建企业发展的体制

在我国具有代建制资质的企业,几乎清一色是隶属于某一个政府机关,有的甚至就是政府机构的原班人马。现阶段,这个带有垄断色彩的行为对于企业的发展有着得天独厚的效果,但对于企业的长期发展是相当不利的,行业的垄断限制了竞争,对于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也有不利的一面,我们应该借鉴成功的经验,用现代企业管理的理念,深化企业的人事制度改革和分配制度改革,加强企业员工的凝聚力,以适应未来社会发展的需要。

(三)加强从业人员素质培养,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

代建企业属于“智力服务业”,它与其它产业的主要区别在于它的成果是在从业人的知识、经验和智力中产生的,为此从业人员的素质极为重要,这就要求从业人员有较高水准的专业知识,还要通晓有关法律、社会及相关科学知识,要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敏锐的思维能力等,除此之外,还要承担法律和社会责任。因此,要使企业有充足的动力发展,就必须加强从业人员素质培养。

四、我们的做法

20**年,我市开始对投资额超过50万元的政府项目全面推行代建制,在总结代建制实践的基础上,我们总结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

(一)建立业务承包单位和个人信用管理办法

为了保证市政工程和房屋建筑工程代建工作的正常开展,加强工程管理,规范工程参建单位和个人的行为,我们对公司范围内从事施工(含园林绿化施工、安全设施施工)、监理等建设活动的承包企业和个人建立信用管理体系,对施工和监理业务承包单位和个人的从业规定、施工和监理单位的不良行为及罚则、个人不良行为及罚则等作出明确规定,并将业务承包单位和个人行为记入信用档案,为再次参与公司工程建设提供信用数据支持,以利于奖优罚劣,从而培养一批讲信用、精业务和强管理的代建工程建设队伍。

(二)制定**市市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管理暂行规定实施细则

《**市市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管理暂行规定》经市政府批准实施以后,我们严格按照暂行办法的要求,严格执行代建单位管理责任、代建项目实施程序、代建项目资金管理、代建项目奖惩等规定。在代建制推行过程中,我们结合代建制的要求,进一步细化了暂行规定的具体细则,加强对代建过程中的招投标管理、合同管理、变更签证管理、质量安全管理、代建项目资金管理、廉政监督等重点工作的管理,建立规范的申报审批程序和明确管理责任,强化代建工作各个环节的监督,确保将每个代建工程做成阳光工程、精品工程和廉洁工程。

(三)编制代建合同示范文本

我市市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已经全面推行代建制。在代建工作开展过程中,我们结合代建制的特殊要求,重新编制了《代建合同示范文本》,对代建项目概况、代建工作内容(包括全过程代建和建设过程代建的工作内容)、项目投资控制金额、计划工期、质量标准、代建管理费、委托方职责(包括确定工程负责人)、代建单位职责(包括确定工程负责人和现场管理人)、预算及财务资金管理、竣工移交、违约责任和部分专用条款进行明确,报市建设局、市财政和市工商局批准印发执行后将有利于规范合同内容,强化合同管理,促进代建工程顺利开展。

(四)实行项目风险抵押金制度

为加强我们承担的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提高重大项目管理人员的责任感,按时按要求完成建设任务,丰富激励机制,我们规定凡是属于公司承担建设的工程项目管理部负责人和现场管理人员均实行项目风险抵押金制度。按照权限分级管理的原则,项目管理部门负责人承担直接领导责任,缴纳2023元风险抵押金;现场管理人员承担直接责任,缴纳1000元风险抵押金。在项目责任时限内完成建设任务的,风险抵押金予以退回,并按照同等金额予以奖励;在项目责任时限内未完成建设任务的,风险抵押金予以扣除。

(五)建立工程质量回访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市政工程、房屋建筑代建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建立工程质量长效监督管理机制,在工程竣工验收移交后,我们将按照规定在保修期内组织参建单位参与检验工程建设质量及使用情况。该回访制度明确规定:我们承担建设的工程在招投标时应明确提出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及时参加公司的质量回访活动。各工程项目管理部在组织质量回访时,应认真听取委托单位(使用单位)的意见,严格检查工程质量,做好回访记录,并将工程参建单位参加回访及落实我们对回访要求的情况都列入该参建单位的信用记录。参建单位未落实质量回访要求的,我们不支付剩余工程款项。此外,工程返修的质量验收标准,以国家建筑施工验收规范,规程,标准和设计要求为准,返修必须由使用单位签证,纳入技术档案。

总而言之,代建制是新兴的制度创新,必须在实践中继续丰富和发展,在今后的发展中,我们必须立足节约资金、提高效益、确保廉洁的前提,切实采取合法的措施、合理的方式,突破传统体制的束缚,推动代建制全面进步。

篇四 区重点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调研报告

一、基本情况及特点

今年以来,区政府和区级有关部门面对严峻的宏观经济形势,按照“保重点、保民生、保发展”的工作基调,加强领导,加大投入,攻坚克难,狠抓落实,重点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进展顺利,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全区今年计划安排政府投资项目 97只,总投资xx年计划投资35.34亿元,截至9月底,已开工28只,开工率达93.33%,完成投资2 .4 亿元,占年度投资计划60.58 %。完成实绩较好,有力地推进了我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在工作推进中,主要体现出以下几个特点:

(一)领导重视,全力推进。区政府在今年工作中,突出保障民生改善和经济社会发展,坚持科学合理安排建设项目,进一步加强领导,建立健全项目推进机制,全力保障重点政府投资项目的推进。一是建立重点项目领导联系制度。区四套班子和乡镇部门领导实行重大项目联系制,及时了解项目建设情况,加大对项目进度、工程质量、资金保障、环境安全等方面的督促协调。二是明确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在项目开始前,区政府落实项目建设责任单位,明确项目的投资计划和工程进度要求,建立和完善“每月报、季度查、年终考”的工作机制,把重点项目建设纳入到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三是加强疑难问题协调处理。区政府建立重点项目双月汇报制度,及时了解项目建设进程,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的困难问题,全力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二)攻坚克难,破解要素。今年由于受宏观经济影响,土地、资金、环境的要素保障问题比较突出,给重点项目的推进增加了新的难度,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想方设法,努力破解要素瓶颈。一是加大重点项目用地保障。通过“向上争指标、挖潜产指标、存量盘指标”等方式,努力保障项目建设土地需求。30只政府重点项目共争取4390亩土地利用指标,其中争取虞北平原整治工程3252.5亩“带帽”建设用地指标。二是加大建设项目融资力度。积极拓宽融资渠道,坚持“开源节流”并举,搭好投融资平台,积极争取低利率专项贷款,争取上级资金扶持2亿元,成功发行第五期城建公司企业债券 8亿元,有力破解了资金保障难题。三是加强征地、拆迁政策处理。各职能部门积极实施干部下派,力量下沉,咬定目标,按照时间节点,讲究方式方法,做细做实工作,妥善解决征地拆迁难题,确保了重点项目顺利实施。

(三)创新机制,强化管理。今年以来,区政府十分注重管理机制的创新,制订出台《xx年上虞区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全面扩大有效投资工作考核办法》,着力规范管理,强化投资绩效。一是科学编制年度计划。坚持“量入为出、综合平衡、保障重点、优化结构”的计划编制原则,科学合理安排项目,优化投资结构,今年重点政府投资项目调整数量大幅减少。二是规范管理创新机制。建立“双查双报”制、绩效评估制、中介监管制等制度,累计节省财政资金xx多万元,项目设计变更数同比下降40%。三是强化项目质量安全。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始终坚持政府投资项目“质量、进度、安全”并重,严格落实好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对进度不快、工作不力、安全不佳、服务不到位的责任单位及时进行通报批评和处理,加强规范管理,确保项目安全。

二、存在问题及困难

一是项目进展不够平衡。部分新开工项目未能按节点计划开工,如三环东路快速路和尾水提标改造工程未能按计划要求开工,下半年开工的新建项目任务还较重。部分续建项目进展偏慢,未能按时竣工,有的项目配套施工迟缓,如江东北路和北延工程配套施工尚需抓紧。

二是项目监管尚需加强。个别项目协调机制不够顺畅,重点项目推进和管理尚需加强,项目质量、资金使用、安全生产、投资绩效等监管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如高铁xx区域建设项目较多,大型工程车辆进出频繁,存在一定安全隐患,需进一步加强部门的协作和配合。

三是要素制约比较突出。今年我区建设项目多,投资规模大,受融资平台土地抵押权证清理,部分建设项目融资较难,资金缺口较大;一些项目征地、拆迁政策处理不够顺畅,对钉子户、滞留户缺乏有效手段,个别项目施工受阻,影响工程推进。

三、下步对策及建议

(一)明确目标,强化项目攻坚。一是要进一步加快计划项目的实施。把握时间节点,明确目标,细化责任,倒排计划,落实措施,促进项目抓紧落实。尤其对尚未开工和投资进度明显滞后的项目要实施跟踪督查,组织攻坚,确保工程如期完成。二是要进一步强化推进机制。今年我区政府投资项目多,涉及面广,一些项目情况复杂多变,实施难度大,各部门要加大协调力度,形成推进合力,及时有效解决工程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各种困难,优化建设环境,全力加快工程建设进度。三是要进一步跟紧有关项目配套工程。加强项目统筹,同步推进地下管线等基础设施建设,确保实施项目有序协调进行。

(二)多措并举,强化要素保障。一是要化解项目资金紧缺矛盾。积极吸纳民间资本,整合财政性资金,精心做好融资工作,大力拓宽筹资渠道,重视融资成本,加强招商引资,深化银项对接,多措并举做好资金保障。二是要化解项目用地紧缺矛盾。做好用地保障,加快推进转而未供、供而未用、用而未尽土地的'清理,积极向上争取指标,尽最大努力解决重点项目用地及有关安置用地指标。三是要破解项目征地、拆迁等难题。抓紧做好征地、拆迁的政策处理,确保项目快速推进。

(三)规范管理,强化投资绩效。一是要加强项目规范管理,注重质量监管,落实重点建设项目质量终身负责制,确保工程质量。二是要建立健全政府投资项目的绩效监督制度,严格项目的预算编制,加强重点工程项目进行审计,开展项目绩效评估工作,重点了解政府投资项目的资金计划安排使用情况的合法性、科学性和合理性,提倡节约,杜绝浪费,切实提高投资效益。三是要加强项目招投标管理,实行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全过程跟踪监督,加强专项检查和责任追究,保证重点工程招投标工作规范、透明。

(四)充分论证,强化项目前期。一是要科学谋划重大建设项目,结合上虞的财力,分清重点工程的轻重缓急,合理确定建设进度,科学安排建设项目,建立科学的决策机制。要认真总结多年来项目建设各环节如征地拆迁、融资、审批等方面的经验,统筹考虑政策、土地、资金要素等,充分论证项目必要性、可行性,慎重确定项目。二是要做深做细项目前期工作,争取更多条件成熟项目列入省重点。要针对因前期准备不充分而造成开工不动工等情况,分析原因,采取措施,抓紧实施。同时,要在科学论证的基础上,统筹谋划xx年开工项目和续建项目。三是要结合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创新重大项目决策、建设和管理体制机制,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创造良好的建设环境,努力完成今年的重点项目投资任务。

篇五 县政府支农投资状况的调查报告

一、目前我县政府支农投资的现状和主要问题

政府支农投资主要是指国家财政用于支持农业和农村发展的建设性资金投入。近年来,随着国家对农村工作的重视,各级政府和部门也加大了对基层“三农”的扶助力度,我县作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国家给予了大量的资金扶助,用于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据不完全统计,xx—xx年,中央、省、市各级政府和部门下拨我县用于涉农生产生活方面的资金总量达25000万元。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固定资产投资(含国债投资和水利建设基金)约3000万元,重点用于支持水利、农业、林业生态等基础设施建设;二是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约3000万元,重点是以农田水利为主的中低产田改造;三是以工代赈资金和专项财政扶贫资金约7000万元,重点用于改善贫困地区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四是农业发展资金(包括退耕还林、国家公益林及发展粮食生产专项资金)约4000万元。

除此之外,近年来,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还安排了其它专项投资,用于支持我县“三农”发展,主要包括农村公路、农村电网改造、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农村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发展,约8000万元。

各级政府和部门对我县“三农”的投入,对促进我县农业发展,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增加农民收入,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仅xx年、xx年两年,上级政府和部门下拨我县的移民扶贫资金就达3670万元,使11000余贫困人口告别了生存条件恶劣的深山区和库区,搬迁移民到了生存条件较好的移民新村进行安置,走上了脱贫致富之路,被广大群众称为“民心工程”“德政工程”。但通过调查发现,我县在支农投资过程中,也存在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

1、管理部门过多,统筹协调难

从调查的情况看,我县直接分配和管理支农投资的有发改委、财政、科技、扶贫、农业、林业、水利、国土、交通、水保、电力、教育、卫生、民政等10多个部门,管理部门较多,造成管理层次和环节多,存在部门各自为战,通气不够,责任不清等现象,有些相关项目之间配合不够,影响工作效率和投资效益。

2、上级计划下达方式不一,项目管理办法多样

目前的支农投资基本上都是以“条条”为主管理,主管部门在安排有些支农投资时多从部门角度考虑,加之缺少沟通,不仅在项目的建设内容上缺乏配合,在计划下达和管理要求上也不一致。在投资计划下达上,既有由财政直接下达到乡镇的,也有由财政先下达到行业部门,再由行业部门下达到乡镇的,还有由财政局与有关部门联合下达到乡镇的。在投资管理方式上,不同部门都有各自的管理办法和要求,甚至同一类项目,不同部门也有不同的管理办法和要求。在资金拨付上,不同来源的资金拨付渠道也不一致,由财政部门直接拨款的,有些地方反映资金到位缓慢;由行业部门按条条拨款上,有些资金在部门内部运转,容易造成资金沉淀,监管难度大。

3、资金使用分散,难以形成合力

农业项目具有点多面广、单项投资规模小等特点。一些部门在安排支农投资时撒“胡椒面”,人为造成项目数量多、资金使用分散,有一部分资金甚至被用作管理人员的经费支出,政府为农民办事的钱成了部门养人的钱,投资效益大打折扣。据调查,xx年上级下拨我县支农资金约20余项100多个项目。这些项目中,投资10万元以下的项目占48%,投资10—50万元的项目占29%,投资50万以上的项目占17%,投资100万元以上的项目占6%,有的项目仅安排了几千元。

4、项目交叉重复,资金使用效率低下

目前不同渠道的政府支农投资,在使用方向、项目布局、建设内容等方面不同程度地存在交叉和重复,加上地方财政困难,配套能力低,使不少项目在不同渠道重复申报,受各部门不同管理办法和要求的影响,许多项目在实施和管理上造成混乱。许多项目虽多头申报,仍不能解决根本性问题,“治标不治本”,造成半拉子工程,资金使用效率低下。

二、整合我县政府支农投资的基本思路

为更好地发挥我县政府支农投资的效益,切实解决支农投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优化投资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管理成本,建立支农投资稳定增长机制,整合政府支农投资势在必行。特提出如下基本思路:

1、指导思想

整合政府支农投资,必须以“xxxx”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和“五个统筹”的要求,以努力构筑农业生产稳定发展、农民收入稳定增长的长效机制为目标,以深化政府投资体制改革为契机,规范政府投资管理,明确事权划分,优化投资结构,提高投资效率,逐步建立起分工明确、权责一致、协调高效,科学、公平、透明,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支农投资管理体制。

2、基本原则

——统一规划,统筹安排。要围绕国家确定的农业和农村经济阶段性发展目标,对支农投资涉及的重要领域,按照项目类型和建设内容,制订和完善发展建设规划,严格按规划确定项目,按项目安排资金,发挥规划对支农投资安排的指导作用,加强对不同渠道支农投资安排的统筹协调。

——明确分工,责权一致。要进一步明确各相关部门在支农投资方面的职责,规范工作程序和管理办法,减少事权交叉,把管项目与管资金区分开来,形成部门间分工明确、责权统一、相互协作与制衡的机制。

——突出重点,分类指导。整合的重点是建设内容和投向上交叉重复明显、地方反映强烈的各项支农投资,特别是用于田间地块的各类农田建设改造投资、生态建设投资和农村小型基础设施投资。

——先易后难、稳步推进。整合政府支农投资涉及部门职责分工和多方面利益关系的重大调整,与投资体制改革、财政体制改革、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等密切相关。既要看到这项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又要充分认识其艰巨性、复杂性和长期性。在具体操作上,当前首先从最能达成共识、最易取得成效的方面入手,先行试点,总结经验,逐步推进,为完善政府支农投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创造条件。

3、整合目标

整合政府支农投资要远近结合,逐步进行,统筹兼顾。应在维护现有各类支农投资投向相对稳定的前提下,按照“统筹规划、明确分工,各负其责、加强配合,规范管理、运转高效”的思路,加强各部门之间的通气和各类支农投资的统筹协调、相互衔接、

集中安排,着力解决投入分散与重复建设问题,建立支农投资稳定增长机制,提高政府支农投资宏观调控能力和效率。

三、整合我县政府支农投资的具体意见

1、成立涉农投资领导小组,建立组织协调机制

为更好地整合支农投资,科学合理地安排项目,建议成立“修水县涉农投资领导小组”,由县政府主要领导、县委分管领导、县政府分管领导和涉农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对涉农项目的编报、项目的安排、资金的使用进行统一审定,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县发改委,具体负责做好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做好沟通和协调工作。

2、制订和完善综合性发展规划,充分发挥规划的指导和统筹作用

建议修水县各涉农部门深入调查研究,提出各自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包括发展的指导思想、战略目标、总体布局和主要建设项目。县涉农投资领导小组根据各部门的发展规划,制订和完善县级综合性发展建设规划,在规划的指导下,逐步做到今后所有渠道的支农投资和项目的编报、实施,都按照规划进行统筹安排,避免项目申报和实施过程中的盲目性、片面性、偏离性和照顾性。

3、规范项目管理程序,严格项目管理办法

统一规范涉农项目的管理程序和办法,凡上级下拨的支农投资一律由县财政管理,县财政按工程项目进度拨付项目资金。项目一经批准下达,就必须严格按计划进行实施,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地点、建设内容,确需调整项目的必须由项目建设单位向涉农投资领导小组申报审定。

4、明确部门职责,加强项目监管

县涉农项目领导小组要负责项目的协调、沟通;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行业的规划和管理,加强项目实施的技术指导和检查监督;财政部门要加强资金的预算安排、项目的资金拨付和监督,保障资金的安全运行;审计部门要加强项目资金的审计监督力度。所有涉农项目资金都要建立专户,实行专户储存、专款专用。项目建设单位要严格控制项目支出,严禁开支与项目建设无关的费用,不得随意突破项目资金预算,以免影响工程的如期顺利实施。

5、创新支农投资管理体制,鼓励和支持社会投资参与涉农建设

要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充分发挥政府支农投资的指导作用,改变目前单一的、直接的、无偿的政府支农投资方式,吸引社会投资,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经济等各种经济成份从事农业建设。积极探索小型项目实行“以奖代投”的有效办法,按照“谁投资、谁管护,谁受益、谁所有”的原则,改善农村基础设施产权制度,明确产权职责,加强建后管护,解决产权不清、管理不善、效率低下等问题,提高支农投资使用效益。

政府投资报告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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