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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 政府创新能力的调查报告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决定》提出,全党要紧紧围绕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主要任务,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创建新机制、增强新本领。我认为,这里强调的四个新,核心在创新,离开了创新,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就会成为空中楼阁。因此,全党和党领导的各类权力机关、群团组织都要致力于创新,作为行政机关的政府尤其要重视创新,不断提高创新能力。
提高政府创新能力的必要性
政府创新能力是执政党执政能力的重要体现。为了实现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科学执政,我们党坚持在宪法的范围内活动,不是以党代政,而是通过政府的行政权威和职能,去实现对经济社会事务的管理。如果政府的创新能力强,就必然能创造性地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使政府工作生机勃勃,行政效能不断提高,确保党的执政目标和执政意图得到实现。也只有这样,才能体现我们党的执政能力。反之,如果政府没有创新能力,思想僵化,不能突破旧观念、旧体制和老办法的束缚,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就不可能很好地得到贯彻落实,就不可能维护好、发展好、实现好人民群众的利益,从而偏离党的执政目标,使党的执政意图落空。这样,就将削弱党的执政能力。
提高政府创新能力是我们党推进改革和发展的迫切需要。当前我国正处于体制转轨、社会转型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时期,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各种利益关系和社会矛盾纷繁复杂。对于这些新问题和复杂矛盾,没有现成的好办法,只能靠各级政府发挥创新精神,通过创新才能提出好的对策和办法。只有创新,我们才能适应新形势和新任务的要求,做到发展有新思路,改革有新突破,开放有新局面,各项工作有新举措。
政府创新能力的内涵
政府创新能力具有丰富的内涵,概括起来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发展理念的创新。经济社会在不断向前发展,发展理念就不能一成不变。不同的发展阶段,需要不同的发展理念。进入新世纪,我们党在发展理念上的最大创新,就是提出了科学发展观,强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是政府发展理念创新的根本要求。如对农村工业发展,过去我们曾提倡村村冒烟、户户点火,企图走非城镇化工业发展道路。受资源和生态的限制,现在此路难以为继,要求我们只能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引导农村工业向园区、城镇集聚,走新型工业化道路。二是政策的创新。政策和策略是党的生命。政策都是在特定社会历史条件下,为解决特定问题而制定出来的,社会条件和面临的问题变了,就要求我们的政策也要跟着变化,或用新政策取代旧政策,或对原有的政策进一步加以完善。三是行政管理的创新。要通过深化改革和规范行政行为,认真解决某些政府职能部门和领域存在着的管理就是收费、执法就是罚款等权力寻租的问题,防止政府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利益化,获利途径审批化,审批行为复杂化。四是公共服务的创新。重点是要解决好动力不够的问题,发动群众参与县、乡基层政府领导人员的考评工作,增强政府工作人员创新公共服务的动力;解决好财力不够的问题,合理划分财权和事权,让基层政府有办事的财力;解决好地方政府包揽公共服务、力不从心的问题,通过改革将一些公共服务功能转向非政府组织,让社会力量承担和参与公共服务。
政府创新能力的源泉
政府创新能力不是与生俱来的,要从三个方面获得增强创新能力的源泉。一是制度源泉。政府的创新必须依靠制度的力量。要依法建立和完善民主决策制度、政务公开制度和官员的责任追究制度,变过去的关门搞决策为开门搞决策,实行专家咨询制度、社会公示制度和听证制度,使决策更为科学、更为民主,真正做到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二是人才源泉。要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选贤任能,把具有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的干部提拔到领导岗位上来,鼓励和支持他们在工作中不断创新,通过他们的创新去带动政府工作的创新,实现政府创新能力的提高。三是群众源泉。政府的所有创新都必须来自于群众,服务于群众,脱离了群众的创造,政府的创新活动将成无源之水,无本之木。要采取设立市长热线电话、网上留言、听证制度、邀请市民代表旁听政府会议等措施,畅通政府与群众联系的各种渠道,让基层的声音、群众的声音全面地、真实地、及时地反映上来,成为制定政策、确定工作任务的依据。
政府创新能力的评判
一是要通过客观结果来评判,主要看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效。是不是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开展行政活动,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目标,是评价地方政府创新能力和工作的根本标准。具体而言,我们不仅要看经济发展的速度,而且要看消耗资源的产出效率、经济发展是否具有较高的质量和后劲,还要看就业是否有增加、教科文卫事业是否有相应发展、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是否有提高、生态环境是否有改善。
二是要通过公众的主观感受来评判,主要看公众的满意度。政府的创新能力强不强、工作成效大不大,最终不能由政府自己说了算,而要由最广大人民群众来评判。为此,政府要推进政务公开,使政府的工作为人民群众所理解;要在分配
上兼顾效率与公开,让人民群众享受到、感受到发展的成果和实惠;要树立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的政府形象,教育广大政府工作人员勤政廉政,爱民亲民,求真务实,力戒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
篇二 提高政府创新能力的调察报告
提高政府创新能力的调察报告 党的xx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决定》提出,全党要紧紧围绕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主要任务,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创建新机制、增强新本领。我认为,这里强调的“四个新”,核心在创新,离开了创新,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就会成为空中楼阁。
因此,全党和党领导的各类权力机关、群团组织都要致力于创新,作为行政机关的政府尤其要重视创新,不断提高创新能力。 提高政府创新能力的必要性 政府创新能力是执政党执政能力的重要体现。
为了实现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科学执政,我们党坚持在宪法的范围内活动,不是以党代政,而是通过政府的行政权威和职能,去实现对经济社会事务的管理。如果政府的创新能力强,就必然能创造性地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使政府工作生机勃勃,行政效能不断提高,确保党的执政目标和执政意图得到实现。
也只有这样,才能体现我们党的执政能力。反之,如果政府没有创新能力,思想僵化,不能突破旧观念、旧体制和老办法的束缚,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就不可能很好地得到贯彻落实,就不可能维护好、发展好、实现好人民群众的利益,从而偏离党的执政目标,使党的执政意图落空。
这样,就将削弱党的执政能力。 提高政府创新能力是我们党推进改革和发展的迫切需要。
当前我国正处于体制转轨、社会转型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时期,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各种利益关系和社会矛盾纷繁复杂。对于这些新问题和复杂矛盾,没有现成的好办法,只能靠各级政府发挥创新精神,通过创新才能提出好的对策和办法。
只有创新,我们才能适应新形势和新任务的要求,做到发展有新思路,改革有新突破,开放有新局面,各项工作有新举措。 政府创新能力的内涵 政府创新能力具有丰富的内涵,概括起来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发展理念的创新。
经济社会在不断向前发展,发展理念就不能一成不变。不同的发展阶段,需要不同的发展理念。
进入新世纪,我们党在发展理念上的最大创新,就是提出了科学发展观,强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是政府发展理念创新的根本要求。
如对农村工业发展,过去我们曾提倡“村村冒烟、户户点火”,企图走非城镇化工业发展道路。受资源和生态的限制,现在此路难以为继,要求我们只能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引导农村工业向园区、城镇集聚,走新型工业化道路。
二是政策的创新。政策和策略是党的生命。
政策都是在特定社会历史条件下,为解决特定问题而制定出来的,社会条件和面临的问题变了,就要求我们的政策也要跟着变化,或用新政策取代旧政策,或对原有的政策进一步加以完善。三是行政管理的创新。
要通过深化改革和规范行政行为,认真解决某些政府职能部门和领域存在着的“xx、执法就是罚款”等权力寻租的问题,防止“政府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利益化,获利途径审批化,审批行为复杂化”。四是公共服务的创新。
重点是要解决好动力不够的问题,发动群众参与县、乡基层政府领导人员的考评工作,增强政府工作人员创新公共服务的动力;解决好财力不够的问题,合理划分财权和事权,让基层政府有办事的财力;解决好地方政府包揽公共服务、力不从心的问题,通过改革将一些公共服务功能转向非政府组织,让社会力量承担和参与公共服务。 政府创新能力的源泉 政府创新能力不是与生俱来的,要从三个方面获得增强创新能力的源泉。
一是制度源泉。政府的创新必须依靠制度的力量。
要依法建立和完善民主决策制度、政务公开制度和官员的责任追究制度,变过去的关门搞决策为开门搞决策,实行专家咨询制度、社会公示制度和听证制度,使决策更为科学、更为民主,真正做到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二是人才源泉。
要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选贤任能,把具有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的干部提拔到领导岗位上来,鼓励和支持他们在工作中不断创新,通过他们的创新去带动政府工作的创新,实现政府创新能力的提高。三是群众源泉。
政府的所有创新都必须来自于群众,服务于群众,脱离了群众的创造,政府的创新活动将成无源之水,无本之木。要采取设立市长热线电话、网上留言、听证制度、邀请市民代表旁听政府会议等措施,畅通政府与群众联系的各种渠道,让基层的声音、群众的声音全面地、真实地、及时地反映上来,成为制定政策、确定工作任务的依据。
政府创新能力的评判 一是要通过客观结果来评判,主要看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效。是不是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开展行政活动,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目标,是评价地方政府创新能力和工作的根本标准。
具体而言,我们不仅要看经济发展的速度,而且要看消耗资源的产出效率、经济发展是否具有较高的质量和后劲,还要看就业是否有增加、教科文卫事业是否有相应发展、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是否有提高、生态环境是否有改善。 二是要通过公众的主观感受来评判,主要看公众的满意度。
政府的创新能力强不强、工作成效大不大,最终不能由政府自己说了算,而要由最广大人民群众来评判。为此,政府要推进政务公开,使政府的工作为人民群众所理解;要在分配 上兼顾效率与公开,让人民群众享受到、感受到发展的成果和实惠;要树立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的政府形象,教育广大政府工作人员勤政廉政,爱民亲民,求真务实,力戒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
篇三 2023年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政府工作报告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部署和《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发〔2023〕32号)等文件精神,为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更深程度上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加快发展新经济、培育发展新动能、打造发展新引擎,建设一批双创示范基地、扶持一批双创支撑平台、突破一批阻碍双创发展的政策障碍、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双创模式和典型经验,重点围绕创业创新重点改革领域开展试点示范,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并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全面落实推动双创的各项政策措施。加强顶层设计和统筹谋划,通过试点示范完善双创政策环境,推动双创政策落地,扶持双创支撑平台,构建双创发展生态,调动双创主体积极性,发挥双创和“互联网+”集众智汇众力的乘数效应,发展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总结双创成功经验并向全国推广,进一步促进社会就业,推动形成双创蓬勃发展的新局面,实现发展动力转换、结构优化,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引导,加强政策协同。通过试点示范加强各类政策统筹,实现地方与部门政策联动,确保已出台扶持政策具体化、可操作、能落地,切实解决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问题。结合现有工作基础,更加注重政策前瞻性、引领性,不断完善体制机制,营造有利于双创的政策环境。
——坚持市场主导,搞活双创主体。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结合科技、教育和国有企业等改革,放开市场、放活主体,通过环境营造、制度设计、平台搭建等方式,聚焦新兴产业和创新型初创企业,扩大社会就业,培育全社会双创的内生动力。
——坚持问题导向,鼓励先行先试。系统梳理不同领域推动双创的特点和难点,从解决制约双创发展的核心问题入手,明确试点方向,充分调动地方、部门和企业的积极性,大胆探索,勇于尝试,突破制度障碍,切实解决创业者面临的资金、信息、政策、技术、服务等瓶颈问题。
——坚持创新模式,完善双创平台。以构建双创良好生态为目标,系统谋划、统筹考虑,结合各类双创支撑平台的特点,支持建立多种类型的双创示范基地。探索创新平台发展模式,不断丰富平台服务功能,引导社会资源支持双创。
(三)主要目标。
力争通过三年时间,围绕打造双创新引擎,统筹产业链、创新链、资金链和政策链,推动双创组织模式和服务模式创新,加强双创文化建设,到2023年底前建设一批高水平的双创示范基地,培育一批具有市场活力的双创支撑平台,突破一批阻碍双创发展的政策障碍,推广一批适应不同区域特点、组织形式和发展阶段的双创模式和典型经验,加快推动创新型企业成长壮大,努力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社会氛围,带动高质量的就业,促进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发展,为培育发展新动能提供支撑。
二、示范布局
(一)统筹示范类型。
强化顶层设计,注重分类指导,充分考虑各类主体特点和区域发展情况,有机衔接现有工作基础,有序推进双创示范基地建设。
依托双创资源集聚的区域、高校和科研院所、创新型企业等不同载体,支持多种形式的双创示范基地建设。引导双创要素投入,有效集成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和金融、知识产权服务以及社会组织等力量,实施一批双创政策措施,支持建设一批双创支撑平台,探索形成不同类型的示范模式。
(二)统筹区域布局。
充分考虑东、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双创发展情况和特点,结合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域、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等布局,统筹部署双创示范基地建设,依托各自优势和资源,探索形成各具特色的区域双创形态。
(三)统筹现有基础。
有机衔接各地方、各部门已有工作基础,在双创示范基地遴选、政策扶持、平台建设等方面充分发挥现有机制作用,依托众创空间、小微企业创业基地和城市等各类双创平台和示范区域,各有区别,各有侧重,协同完善双创政策体系。
(四)统筹有序推进。
分批次、分阶段推进实施。首批双创示范基地选择在部分创新资源丰富、体制机制基础好、示范带动能力强的区域和单位先期开展示范布局,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在此基础上,逐步完善制度设计,有序扩大示范范围,探索统筹各方资源共同支持建设双创示范基地的新模式。
三、改革举措
积极推进结构性改革尤其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支持示范基地探索创新、先行先试,在双创发展的若干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率先突破一批瓶颈制约,激发体制活力和内生动力,营造良好的创业创新生态和政策环境,促进新旧动能顺畅转换。
(一)拓宽市场主体发展空间。
持续增强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累积效应,支持示范基地纵深推进审批制度改革和商事制度改革,先行试验一批重大行政审批改革措施。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事项,深化网上并联审批和纵横协同监管改革,推行政务服务事项的“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限度减少政府对企业创业创新活动的干预,逐步建立符合创新规律的政府管理制度。
(二)强化知识产权保护。
在示范基地内探索落实商业模式等新形态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办法,推行知识产权管理规范的国家标准。开展知识产权综合执法,建立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网点和快速维权通道,加强关键环节、重点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将侵犯知识产权行为情况纳入信用记录,归集到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构建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三)加速科技成果转化。
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落实完善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改革措施,赋予高校和科研院所更大自主权,并督促指导高校和科研院所切实用好。支持示范基地完善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政策,打通科技和经济结合的通道。落实新修订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充分考虑互联网企业特点,支持互联网企业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并享受相关政策。
(四)加大财税支持力度。
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建设基金对示范基地支持力度。在示范基地内探索鼓励创业创新的税收支持政策。抓紧制定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办法,对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转化科技成果给予个人的股权奖励,递延至取得股权分红或转让股权时纳税。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满2年的,该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的法人合伙人可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居民企业转让5年以上非独占许可使用权取得的技术转让所得,可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
(五)促进创业创新人才流动。
鼓励示范基地实行更具竞争力的人才吸引制度。加快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完善社保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建立健全科研人员双向流动机制,落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有关政策,促进科研人员在事业单位和企业间合理流动。开展外国人才永久居留及出入境便利服务试点,建设海外人才离岸创业基地。
(六)加强协同创新和开放共享。
加大示范基地内的科研基础设施、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力度。鼓励大型互联网企业、行业领军企业通过网络平台向各类创业创新主体开放技术、开发、营销、推广等资源,加强创业创新资源共享与合作,构建开放式创业创新体系。
四、建设任务
以促进创新型初创企业发展为抓手,以构建双创支撑平台为载体,明确示范基地建设目标和建设重点,积极探索改革,推进政策落地,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双创模式和典型经验。
(一)区域示范基地。
建设目标:
结合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域、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等,以创业创新资源集聚区域为重点和抓手,集聚资本、人才、技术、政策等优势资源,探索形成区域性的创业创新扶持制度体系和经验。
建设重点:
1.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在完善市场环境、深化审批制度改革和商事制度改革等方面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降低创业创新成本。加强创业创新信息资源整合,面向创业者和小微企业需求,建立创业政策集中发布平台,完善专业化、网络化服务体系,增强创业创新信息透明度。
2.完善双创政策措施。加强政府部门的协调联动,多管齐下抓好已出台政策落实,打通政策落地的“最后一公里”。结合区域发展特点,面向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加大财税支持力度,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在科技成果转化、促进人才流动、加强协同创新和开放共享等方面,探索突破一批制约创业创新的制度瓶颈。
3.扩大创业投资来源。落实鼓励创业投资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营造创业投资、天使投资发展的良好环境。规范设立和发展政府引导基金,支持创业投资、创新型中小企业发展。丰富双创投资和资本平台,进一步拓宽投融资渠道。
4.构建创业创新生态。加强创业培训、技术服务、信息和中介服务、知识产权交易、国际合作等支撑平台建设,深入实施“互联网+”行动,加快发展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平台,促进各类孵化器等创业培育孵化机构转型升级,打通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通道。
5.加强双创文化建设。加大双创宣传力度,培育创业创新精神,强化创业创新素质教育,树立创业创新榜样,通过公益讲坛、创业论坛、创业培训等形式多样的活动,努力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社会氛围。
(二)高校和科研院所示范基地。
建设目标:
以高校和科研院所为载体,深化教育、科技体制改革,完善知识产权和技术创新激励制度,充分挖掘人力和技术资源,把人才优势和科技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和经济优势,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探索形成中国特色高校和科研院所双创制度体系和经验。
建设重点:
1.完善创业人才培养和流动机制。深化创业创新教育改革,建立创业理论研究平台,完善相关课程设置,实现创业创新教育和培训制度化、体系化。落实高校、科研院所等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政策,建立健全科研人员双向流动机制。加大吸引海外高水平创业创新人才力度。
2.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全面落实改进科研项目资金管理,下放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权等改革措施,提高科研人员成果转化收益比例,加大股权激励力度,鼓励科研人员创业创新。开放各类创业创新资源和基础设施,构建开放式创业创新体系。
3.构建大学生创业支持体系。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落实大学生创业指导服务机构、人员、场地、经费等。建立健全弹性学制管理办法,允许学生保留学籍休学创业。构建创业创新教育和实训体系。加强创业导师队伍建设,完善兼职创业导师制度。
4.建立健全双创支撑服务体系。引导和推动创业投资、创业孵化与高校、科研院所等技术成果转移相结合。完善知识产权运营、技术交流、通用技术合作研发等平台。
(三)企业示范基地。
建设目标:
充分发挥创新能力突出、创业氛围浓厚、资源整合能力强的领军企业核心作用,引导企业转型发展与双创相结合,大力推动科技创新和体制机制创新,探索形成大中小型企业联合实施双创的制度体系和经验。
建设重点:
1.构建适合创业创新的企业管理体系。健全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结合国有企业改革,强化组织管理制度创新,鼓励企业按照有关规定,通过股权、期权、分红等激励方式,支持员工自主创业、企业内部再创业,增强企业创新发展能力。
2.激发企业员工创造力。加快技术和服务等双创支撑平台建设,开放创业创新资源,为员工创业创新提供支持。积极培育创客文化,激发员工创造力,提升企业市场适应能力。
3.拓展创业创新投融资渠道。建立面向员工创业和小微企业发展的创业创新投资平台,整合企业内外部资金资源,完善投融资服务体系,为创业项目和团队提供全方位的投融资支持。
4.开放企业创业创新资源。依托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和服务平台,探索服务于产业和区域发展的新模式,利用互联网手段,向社会开放供应链,提供财务、市场、融资、技术、管理等服务,促进大中型企业和小微企业协同创新、共同发展。
五、步骤安排
2023年上半年,首批双创示范基地结合自身特点,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各自建设目标、建设重点、时间表和路线图。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国科协等部门和单位论证、完善工作方案,建立执行评估体系和通报制度。示范基地工作方案应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2023年下半年,首批双创示范基地按照工作方案,完善制度体系,加快推进示范基地建设。
2023年上半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对示范基地建设开展督促检查和第三方评估。对于成熟的可复制可推广的双创模式和典型经验,在全国范围内推广。
2023年下半年,总结首批双创示范基地建设经验,完善制度设计,丰富示范基地内涵,逐步扩大示范基地范围,组织后续示范基地建设。
双创示范基地所在地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完善组织体系,把双创示范基地建设作为重要抓手和载体,认真抓好落实;要出台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保证政策真正落地生根,进一步释放全社会创新活力。各相关部门要加强指导,建立地方政府、部门政策协调联动机制,为高校、科研院所、各类企业等提供政策支持、科技支撑、人才引进、公共服务等保障条件,形成强大政策合力;要细化评估考核机制,建立良性竞争机制,实现对示范基地的动态调整,推动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局面。
篇四 2023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政府工作报告
2023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政府工作报告(1)
发展动力
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是发展的动力之源,也是富民之道、公平之计、强国之策。2023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坚持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依靠改革创新加快新动能成长和传统动能改造提升。如何从理论和现实层面理解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意义,怎样从实践层面释放创业创新活力,打造经济社会发展新动能?我们特邀请相关专家学者对这些问题进行了深入阐述。
发展历程
一、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
李克强总理在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打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增加公共产品、公共服务“双引擎”,推动发展调速不减势、量增质更优,实现中国经济提质增效升级。
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大事记
1.2023年,习近平总书记在2023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强调,市场要活、创新要实、政策要宽,营造有利于大众创业、市场主体创新的政策制度环境。
2.2023年9月10日夏季达沃斯论坛开幕式上,中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发表重要致辞,指出“只要大力破除对个体和企业创新的种种束缚,形成‘人人创新’、‘万众创新’的新局面,中国发展就能再上新水平。”
3.中共中央政治局2023年2月12日召开会议,讨论国务院拟提请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政府工作报告》稿,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会议指出,完成今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和任务,关键是稳和进相互促进,要着眼于实现经济中高速增长和迈向中高端水平,坚持稳政策稳预期、促改革调结构,激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增加公共产品、公共服务,推动经济发展调速不减势、量增质更优。
4.2023年3月5日,两会政府报告中,李克强总理再次提到要“把亿万人民的聪明才智调动起来,就一定能够迎来万众创新的新浪潮。”由此,“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浪潮开始引发公众关注,成为新常态下经济发展的“双引擎”之一,也成为2023年热点事件之一。
5.2023年3月11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提出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作用,为创新型企业提供综合金融服务;开展互联网股权众筹融资试点,增强众筹对大众创新创业的服务能力。
6.2023年5月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先后来到中国科学院和北京中关村创业大街考察调研。他强调,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是充分激发亿万群众智慧和创造力的重大改革举措,是实现国家强盛、人民富裕的重要途径,要坚决消除各种束缚和桎梏,让创业创新成为时代潮流,汇聚起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新动能。
7.2023年06月16日,经李克强总理签批,国务院印发《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这是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系统性、普惠性政策文件。
8.2023年7月6日下午,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北京会见出席首届世界华侨华人工商大会的全体代表,李克强强调,中国正着眼于保持经济中高速增长和迈向中高端水平“双目标”,着力打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增加公共产品、公共服务“双引擎”。
9.2023年7月2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出席国家科技战略座谈会并作重要讲话。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要坚持把科技创新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既发挥好科技创新的引领作用和科技人员的骨干中坚作用,又限度地激发群众的无穷智慧和力量,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局面。
10.2023年10月19日,李克强总理在北京出席首届“全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动周”,并考察主题展区。“当前,我国发展进入新常态,正处在发展方式和新旧动能转换的关键期,要以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这一结构性改革激发全社会创造力,打造发展新引擎。”
11.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1月5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削减前置审批、推行投资项目网上核准,释放投资潜力、发展活力;部署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助力创新创业、升级“中国制造”。
12.2023年3月2日经李克强总理签批,国务院日前印发《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规定》提出了更为明确的操作措施,强调要打通科技与经济结合的通道,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鼓励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企业等创新主体及科技人员转移转化科技成果,推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
三、2023年两会政府工作报告
李克强总理在2023年重点工作部署当中,明确提出“充分释放全社会创业创新潜能。着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提高实体经济的整体素质和竞争力。”
1.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成为经济发展新动能
2023年工作回顾中,李克强总理指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持续推进,互联网与各行业加速融合,新兴产业快速增长。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蓬勃发展,全年新登记注册企业增长21.6%,平均每天新增1.2万户。新动能对稳就业、促升级发挥了突出作用,正在推动经济社会发生深刻变革。”
2.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推动产业创新升级
政府工作报告中谈2023年所做的工作时候,又一次提到“聚焦提质增效,推动产业创新升级,制定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和意见,出台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政策措施,落实“互联网+”行动计划,增强经济发展新动力。一大批创客走上创业创新之路。”
3.把创新摆在国家发展全局核心位置,持续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在“十三五”主要目标和重大举措中,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必须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启动一批新的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建设一批高水平的国家科学中心和技术创新中心,培育壮大一批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型领军企业。持续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广泛应用。加快建设质量强国、制造强国。到2023年,力争在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战略前沿领域取得重大突破,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强度达到 2.5%,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60%,迈进创新型国家和人才强国行列。
4.大众创业 万众创新将充分释放全社会创业创新潜能
李克强总理在2023年的工作重点中强调,发挥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互联网+”集众智汇众力的乘数效应。打造众创、众包、众扶、众筹平台,构建大中小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创客多方协同的新型创业创新机制。建设一批“双创”示范基地,培育创业服务业,发展天使、创业、产业等投资。支持分享经济发展,提高资源利用效率,让更多人参与进来、富裕起来。实施更积极、更开放、更有效的人才引进政策。
四、热词解析
众创、众包、众扶、众筹
1.早在2023年9月23日,李克强总理在河南省洛阳、许昌、郑州考察时就提出以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等方式,充分利用各种资源,带动创业和就业。
2.2023年9月26日,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加快构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支撑平台的指导意见》中,专门对“四众”平台建设提出了一系列具体措施。“四众”旨在汇众智搞创新、汇众力增就业、汇众能助创业、汇众资促发展。
3.这一次的政府报告当中,总理又正式提出这一理念,“打造众创、众包、众扶、众筹平台,构建大中小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创客多方协同的新型创业创新机制。”
具体来说,“众创”指通过创业创新服务平台聚集全社会各类创新资源;“众包”则是指借助互联网等手段,将传统由特定企业和机构完成的任务,向自愿参与的所有企业和个人进行分工;“众扶”指通过政府和公益机构支持、企业帮扶援助、个人互助互扶等多种途径,共助小微企业和创业者成长;“众筹”指通过互联网平台向社会募集资金更灵活高效满足产品开发、企业成长和个人创业的融资需求。
“四众”旨在优化劳动、信息、知识、技术、管理、资本等资源的配置方式,为社会大众广泛平等参与创业创新、共同分享改革红利和发展成果提供了更多元的途径和更广阔的空间。
五、政策支持
海外创新公司回归将成浪潮
国务院九大礼包激励创业创新 加快推进新三板转板试点
财政部等解读就业创业新政策
税务总局:为创新创业提供公平有利的税务环境
篇五 努力建设法治政府推动政府管理创新的工作报告
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确立了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对新时期的政府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要实现这一目标。就必须走管理创新、制度创新之路,形成顺应时代潮流、符合发展要求、具有中国特色的行政管理体制。为此,政府就必须从管理理念、管理职能、管理体制、管理机制、管理方式乃至政府工作人员的行为等各个方面有一个大的转变。
一、进一步更新政府管理理念。
经济在发展,社会在进步,时代在前进,要求政府必须站在时代的前沿、全局的高度确立了新的政府管理理念,那就是:第一,政府职能是有限的。在政府管理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主决定的关系中,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主决定应当具有优先地位。即凡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的事情,政府就不要管理。在政府管理与市场竞争的关系中,市场应当是第一位的,政府应当是第二位的。政府应当是市场的服务者、维护者和指导者,政府不能试图凌驾于市场之上,甚至去改变市场的运作机制和运作规律。在政府管理与社会自律的关系中,应当以社会自律为主,凡是通过社会自律能解决的问题,政府一般不要去干预。因为社会自律更具亲和力,并且成本低。第二,政府管理方式应当是规则导向型的。现行行政应当从那种以随意性、盲动性、命令性为特征的权力导向型管理逐步转变为具有稳定性、规范性、预期性和多样性的规则导向型管理。压滤机滤布在协调和统一使用各种调控手段的前提下,由重直接管理、静态管理和事前管理逐步转向重间接管理、动态管理和事后管理。第三,政府行政行为的运作应当是透明的。要求行政权力行使的依据、程序公开,行政权力行使的过程更加开放,公众参与度更强,监督机制更加完备。第四,政府应当是高效、便民的。必须尽可能为管理相对人提供方便、快捷高效的服务,简化管理程序,避免老百姓因政府管理行为而投入大量的不必要的金钱、时间和精力。第五,政府应当是讲诚信的。市场经济要求建设社会信用机制,而其中的政府守信是基石。诚信政府要求对老百姓要给予信赖保护,行政机关发布信息要真实可靠,政策要相对稳定,行为变更要有明确预期,造成损害依法补偿。第六,政府应当是负责任的。对公民而言应当是“权利本位”,而对政府而言则应当是“义务本位”、“责任本位”,就是说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
二、进一步转变政府管理职能。
解决政府职能问题的基本精神就是一要到位,二要全面,避免政府职能“错位”、“越位”和“缺位”。因此,在政府职能转变中,必须克服旧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政府包办一切的观念,把那些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不该管也管不好的事情,真正交给企业、市场、社会组织和中介机构,交给市场主体,从而真正把政府的职能、政府的着眼点放在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同时,注意全面履行上述四项主要职能,发挥其综合作用。一是要重视经济调节,加强市场监管,按照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进一步改进经济调节和市场监管的方式,强化服务,为市场主体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二是加强社会管理,完善社会管理体制,健全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和各种社会矛盾的长效机制和应急机制,提高政府应对公共危机的能力。维护社会公正、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三是加强公共服务,全面履行职能。公共服务是当前政府工作中的薄弱环节,要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观,就必须把财力、物力等公共资源更多地向公共服务倾斜,不断完善公共政策,加快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公共服务系统,着力解决农村发展,就业、公共卫生和社会保障等重大民生问题。
三、进一步理顺政府管理体制。
要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就必须克服政企政事、政社不分的弊端。主体不分、权责不明,行为就无法规范,运转就不能协调;政府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就无法做到公正透明和廉洁高效。以往行政审批中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根源也在于此。因此,抓住了行政许可制度改革,就抓住了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突破口。要通过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进一步理顺政府与企业、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一是要明确各类主体在市场中的地位。真正把政府的经济管理职能与其作为国有资产出资人的职能分开,从而确保企业作为市场主体和法人实体的各项权利。滤布解决政企不分的问题。二是要规范政府行为,加快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审批事项,简化审批手续,发挥市场的功能和作用。同时科学制定产业政策,健全信息发布制度,严格行业标准,规范市场准入,抑制无序竞争,解决政市不分的问题。三是进一步理顺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关系,推进事业单位分类管理和改革,依法规范行政机关对事业单位的授权行为,解决政事不分的问题。四是积极发展和规范社会中介服务机构,按照市场化的原则,规范和发展各类行业协会、商会等自律性组织,引导发挥社会各个方面的积极性,解决政社不分的问题,
四、进一步健全政府管理机制。
健全政府管理机制必须符合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要求。这三项要求相互促进并且各有偏重。要做到科学执政,就需要建立政府决策的公众参与、程序公开的机制,使决策得到充分论证,以具备深厚的民主基础并使之制度化、法制化;要做到民主执政,就需要更广泛、更深入、更便捷地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而这离不开现代管理经验和科技手段,也离不开法制的保障;要做到依法执政,就要在科学和民主的基础上建立权力与责任挂钩、与利益脱钩的机制,加强行政监督,就要建立和完善对政府决策和行政行为的信息反馈、监督制约、责任追究的机制,切实保证政府决策的科学民主和依法进行。当前正处在经济全球化、信息化迅速发展的时代,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进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依法行政也开始进入建设法治政府的新阶段,建立和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更为迫切。要通过建立和完善重大问题集体决策制度、专家咨询制度、社会公示制度和决策责任制度等,全面体察民情、民意,广泛集中民智,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政府管理的科学性和民主性,才能保证建设法治政府历史进程的顺利进行,才能不断提高政府的执政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
五、进一步创新政府管理方式。
创新政府管理方式,就是要按照执政为民的总体要求,由“管理型”政府转变为“服务型”政府,实现政府管理的公开透明和便民高效。这不仅是政府管理方式创新的重要目标,也是行政许可法的明确要求。第一,要建设“阳光”政府,实行政务公开。因为只有公开透明,才能廉洁高效。要不断推进乡镇和县级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继续搞好市(地)级行政机关政务公开试点,重点开展行政审批、社会保障、教育卫生、环境保护和防伪打假等政务信息公开服务。特别是涉及老百姓切身利益的部门和单位,都要逐步实行办事公开制度。增强办事透明度,接受群众监督。第二,要建设高效政府,不断强化服务。积极探索强化事后管理、动态管理、间接管理等方式,降低行政管理成本,减少因管理方式不当产生的问题。特别是要尽快探索和实现相对集中办公、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服务等便民措施。通过政府管理方式的创新,提高政府的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第三,要建设依托科技发展,推行电子政务。在创新管理方式的过程中,要适应现代科技特别是信息技术发展的潮流,及时运用科技进步成果,提高管理和服务的综合效能。要改变政府机关落后、沉闷的办公条件和环境,有计划分步骤地推行电子政务建设,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改进政府的组织和管理,及时把政府决策、服务程序、办事方法向社会公布,为人民群众提供公开、透明、高效的公共服务,树立现代政府“电子”政府的良好形象。
六、进一步规范政府管理行为。
新的管理理念、管理职能、管理体制、管理机制和管理方式,最终还是要落实到政府工作人员的管理行为上。按照新时期政府职能转变的需要,政府工作人员的管理行为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是行为合法。作出的行政行为必须有法律依据并符合法律的规定,不仅要求自己的行为要守法,还必须积极主动地担负起法律赋予的职责,保障和实现人民群众的利益。二是行为合理。即使没有法律规定或者在法律规定的幅度内,行政行为也必须是合情、合理和适当的,不能显失公允、随意而为、朝令夕改、因人而异。三是讲求效率。即便是合法、公正的行政行为,也必须是及时的、低成本的,在作出行政决定、设定或者实施行政许可时,要充分论证其必要性,是否可以采取成本更低、效益更好的其他措施,行政决策或者行政许可实施后,要定期进行科学的评估,该变更的变更、该修改的修改、该取消的取消,保证人民群众的利益及时、有效地得以实现。四是讲求程序。就是要按照法定的程序办事,能够公开的要向群众公开、能够尽量简便的要尽量简便,并接受人民群众和专门监督主体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