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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检察报告11篇

发布时间:2023-06-29 09:16:01 查看人数:69

基层检察报告

篇一 基层检察院检察长述职述廉报告

基层检察院检察长述职述廉报告篇1

一、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工作高效到位

着力做好检察环节推进“平安赤坎”建设工作。全力配合公安机关做好“3 2”专项整治工作,突出打击农村黑恶势力、涉黄赌毒、涉枪等专项整治犯罪,共批准逮捕上述案件190件304人,起诉192件281人。注重多种法律方式化解社会矛盾和利益纷争。落实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处理改革措施,处理关于人身、民事权益等各类法律诉求20件,做到案结、事了、人和。积极开展被害人司法救助工作,对4名刑事被害人进行了救助,减少刑事诉讼中不和谐的因素。贯彻落实理性、平和、文明的执法理念,依法确认并给予2人共10多万元国家赔偿。

二、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效果显著

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力度不减。一是立案数量进一步提升。20XX年,共立案侦查tanwu贿赂、渎职侵权案件27件32人,其中,tanwu贿赂案件25件30 人。二是大案、要案比例较高。办理处级干部要案4人,科级干部案件7人;大案20 件,比例为83 %。三是专项查办工作稳步推进。在查办涉农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中,立案侦查了湛江市农垦局企业管理处处长陈某某受hui等案件。在查办行hui犯罪专项工作中,重点查办长期“围猎”干部的行hui人员,立查人数同比上升33 %,占全市立查行hui人数的21 %。四是积极做好追逃、追赃专项工作。共成功追逃抓捕5名在逃嫌疑人;通过办案追回涉案款项400多万元。

三、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工作突出实效

在刑事侦查和审判活动监督方面,坚持“底线思维”,去年依法不批准逮捕73人,依法不起诉67人,坚守防止冤假错案的底线。监督立案2件2 人,纠正漏捕12人,监督立案、纠正漏捕在去年判决有期徒刑的有12人和18人。追诉漏罪8件10人;提起刑事抗诉3件3人,法院已改判1件1人。向法院提出量刑建议163件。在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监督方面,共发出审判、执行和行政履职监督检察建议书4 份,其中执行监督建议书2 份,督促行政机关履行职责建议书2份,法院和行政机关已采纳2份。我院办理的黎某某诉庞某某、占某某民间借贷虚假诉讼检察建议案,被高检院评为“第二届全国民事检察优秀案件”。

四、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工作更接地气

扎实推进检察官“五进”工作,宣传法律法治,预防社会犯罪。深化“检察官志愿者”送法进校园活动,去年重点开展了“法律种子撒播城乡学校”的系列活动,深受学生欢迎。我院“关爱青少年成长,预防青少年犯罪系列活动”被团省委推荐参加团中央“团建优品汇”的评选活动。加强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我区社区矫正人员102人。努力推进“两法衔接”工作,针对已列入毒pin范围的“止咳水”滥卖的现象,及时督促卫生管理和食品药监部门进行了专项治理;针对辖区非法占用土地较为突出问题,及时研究法律依据,建议国土部门依法进行处罚。

基层检察院检察长述职述廉报告篇2

按照省院和市委的安排,现将一年来履行岗位职责等情况报告如下,请各位领导评议。

20XX年,在省院和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人大、zf、政协和以社会各届的监督和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检察长会议和市委全会精神,全面深化队伍、作风、业务、保障和党风廉政建设,认真履行自身职责。

一、坚持谋全局利长远,履行好抓班子带队伍职责

一是抓好两级院领导班子建设。充分发挥省院“以上看下“和”以下看上”机制在班子建设上的作用,明确了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为以上看下标准,细化两级院班子成员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建立以评价市院、反馈意见为主要内容的“以下看上”常态机制,定期组织基层班子成员对市院中层以上干部进行封闭式测评,对检察长信箱400余条留言分类梳理,提供了服务基层的思路和途径,以集体的智慧履行班子建设职责。

二是抓好梯次人才队伍建设。树立在实干、实绩上培育人才导向。通过重大案件全员选拔、鼓励自荐发现挖掘人才,角色互换的实践方式培育人才,只要有一技专长就提供发挥作用的平台来锻炼人才,招录遴选急需人才等方式,全市队伍形成持续发展的梯次结构:年龄结构上,50岁以上、49—35岁、34岁以下干警比例分别为29.4%、40.6%、30%;知识结构上,具有硕士、学士学位115人;专业结构上,法学、计算机、文检、司法会计、法医、中文等持续加强,电子数据、心理测试等从无到有逐步强化。

三是抓好民主集中制贯彻落实。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在资金使用上,由使用部门、计财部门、监察部门和市审计局形成一致意见后,各部门负责人列席检察长办公会议对采购和资金支出做出决定,并对全体干警进行公示。在干部选拔任用上,对每一位干警的使用注重本人政治信念、群众评价、部门和主管领导意见,综合各方面信息反馈党组集体研究决定。在业务工作上,对于重大疑难问题珍视每位办案同志提出的事实论证、证据分析和法律依据,综合民主意见作出法律决策。

二、坚持多措并举,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职责

一是以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推进落实“两个责任”及“一岗双责”。把两个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作为落实“两个责任”及“一岗双责”的重要载体,市院班子共查找“四风”问题20个,我本人查找19个,班子成员查找127个,扎实进行整改。以解决问题为导向,班子成员深入基层调研,帮助解决“两个责任”及“一岗双责”方面问题56个。纪检监察部门工作重心转换到监督、执纪、问责上来,调查案件11件13人,警示谈话9人。深化预防警示,组织市院中层以上干部、基层院检察长到省廉政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

二是多措并举纠正”四风”和执法作风问题。严格落实八小时以外生活圈管理规定,实行重点岗位人员到公共场所就餐等个人行为报告制度。巡视监督回访案件当事人、随机暗访群众,实现巡视监督全覆盖。督察部门检务督察、对口部门业务督察、基层院相互督察,实名通报152个问题。精简会议和文件简报,除必须召开的工作会议外,一律采取视频或网上传输等方式安排部署工作。从个人情况看,“三公”经费支出严格按照上级规定执行,没有出国、出境情况,没有子女经商、办企业情况,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已按要求进行了整改,自觉主动接受党内外部监督。

三是以制度保障和检务公开推进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制度建设为保障,以检务公开试点为途径,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签订“党风廉政责任状”和“一案双查”制度,层层传导压力。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检务公开等工作有机结合,实现外部监督途径。两级院公开重大工作部署等601项,公开案件程序信息763条,发布重要案件信息203条,公开法律文书311份,“检察开放日”活动延伸至基层院,各届代表评议检察工作及党风廉政建设22次276人次,电视台播放院内干警自主拍摄预防题材微电影《如果》6次。

三、坚持抓业务提质量,履行好法律监督职责

一是深化业务培训。采取走出去学、请进来教、实践中练、阶段性考、精英中带等方式,多渠道提高业务素质。选派业务骨干外出学习90人次。在省院政治部支持下,以检察官学院分院为平台邀请省院部门专业人才及省外学者进行专题辅导,充分发挥省院挂职干部敏刚同志专业优势,由其带领将其自身知识及外派业务骨干所学知识转授给全市干警。与北京大学法制信息中心联合开发法律知识资源平台,建成4个检索系统,涵盖法律法规、司法案例、裁判文书、法学文章、法学教程等资料264万件。以市院为主导,基层干警带着本院案卷、问题到市院对口部门工作,既拓宽了基层干警办案视野,又通过自身辐射作用促进基层院整体业务能力的提升。突出实践性、技能性和竞争性,组织各项业务考试和竞赛45次。在全市组建精英办案团队,通过领办加强一线业务骨干、办案能手的培养,让精英带动大众、让大众走向精英,其中20余名重点培养的年轻干警业务骨干作用日益突出。

二是深化检察一体化运行机制。完善《伊春市检察机关检察一体化工作实施细则》,从检察监督地域、检察力量调配、检察业务发展、检务信息保障、精英团队建设、案件流程管理等方面进行细化,健全完善各部门一体化监督机制15项,形成了纵向一体、横向紧密、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一体化工作机制。立案查办职务犯罪132件173人,刑事立案监督占审查逮捕数9.2%;刑事抗诉率15‰;办理监管活动职务犯罪23件25人;针对临街商户噪音扰民、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等行政监管缺失问题,办理行政执法行为监督案件101件;指导性案例通过省院审查46篇,报送高检院2篇;6个院入选全省检委会工作规范化建设经验;办理刑事救助38件,涉检访连续4年实现零进京、零登记;两级院在高检院、省院刊发经验材料157篇。

三是深化工作评价体系建设。根据省院对市分院评价机制,实施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制,对市院班子成员以分管部门和所联系基层院取得荣誉、出现差误、全年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定性定量评价。对市院部门负责人以本部门和基层对口部门取得荣誉、出现差误、全年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定性定量评价。对基层检察长以本院取得荣誉、出现差误、全年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定性定量评价。引入竞争机制,细化市院班子成员联系基层院职责,通过对检察工作月通报、季总结、年评价,形成了市院班子成员相互激励、基层院相互赶超的浓厚氛围。提倡弘扬主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的评价机制,培育干警自信、忠诚、励志等信念,解决干警生活、工作、职级等实际问题,激活干警争先创优潜能。

四、坚持抓基础提水平,履行好检务保障职责

一是加强基础建设。办案区按照满足百人办案的设计标准,完成侦查指挥中心、远程审讯、心理测试等23个功能区建设。购置电子数据取证系统等设备1307台套,为4个林区基层院配备电脑、打印机150台。建立文件检验、司法会计检验、电子数据、法医鉴定机构。在省院的指导下,伊春分院被确定为国家检察官学院教学示范基地,国家检察官学院刘彦副院长为伊春分院联系领导。

二是加强信息化建设。投入1300余万元对全市两级院视频会议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市委、市zf确定为全市党政电视会议中心,主会场设在学院报告厅,分会场设在各基层院。看守所监区视频监控系统、社区矫正人员手机定位系统投入使用。建成办公室网络视频会议系统,实现即时网上汇报、案件研讨等功能。完善执法办案手机短信平台功能,准确、及时、高效传递工作信息。

三是加强办案安全。严格落实省院徐xx检察长对办案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从机制、物质、队伍、管理等方面全方位保障安全。针对办案薄弱环节,重点加强涉案人员内心状态分析掌控,在保证“物理安全”的前提下,把心理疏导作为涉案人员到案后、审讯前的规定环节,以亲情、法律、政策洗涤心灵,使其牵挂亲人、留恋生命、萌生希望,在内心深处消除绝望、恐惧心理,切实确保“化学安全”。

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业务建设需要适应司法体制改革要求,进一步提高市院业务集中度;二是个别基层院对检务公开推进执法水平意义认识不深,改进工作措施不够全面深入;三是改进作风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还不到位,“四风”整治需要进一步深化。

20XX年,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省院各项工作部署,积极顺应司法体制改革的要求,按照本次省院领导和同志们的评议意见,进一步加强各项工作,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保障作用。

20XX年度主要工作成果及存在的问题

一、实施“两个机制”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建立“以上看下”和“以下看上”机制,以“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为标准细化两级院班子成员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建立以基层班子成员对市院中层以上干部定期封闭式测评为主要内容的“以下看上”常态机制,充分发挥了领导班子的表率和引领作用。

二、实施社会化职务犯罪预防。以增强公职人员法制观念、法治思维为目标,在全市开展社会化职务犯罪预防。开通预防职务犯罪微信公众平台,普及法律知识,剖析典型案例,共发布微信106期281篇,关注人群3400余人,阅读4万余次。开展“走百家警示教育系列行”活动,重点围绕权力运行、制度机制、思想道德等方面的风险点,深入153家单位开展警示教育,发放调查问卷3005份,接受教育6580人次。市院干警自主拍摄预防题材微电影《如果》在电视台播放6次,获得全国优秀奖。在伊春日报开辟预防职务犯罪专栏21期52篇,利用公共场所电子屏幕滚动播放廉政公益广告220次。

三、实施检务公开改革。推进“阳光检务”,实施检务公开,在龙剑网公开重大工作部署等334项,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查办行hui犯罪和职务犯罪追逃追赃两个专项行动部署情况。通过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公开程序信息692件,发布重要案件信息208条,公开法律文书405份。举办举报宣传周活动,开通举报QQ,发放宣传手册1000余份,接待群众505人次。开通人民监督专用网络邮箱和短信联系平台,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新闻媒体和各界群众参观办案区和工作区、评议检察工作22次276人次,参加逮捕必要性审查公开听证14次185人次,参加职务犯罪案件庭审观摩11次98人次。

五、实施“业务建设年”。深化走出去学、请进来教、实践中练、阶段性考、精英中带的业务培养方式,选派业务骨干外出学习90人次,以检察官学院分院为平台邀请省院部门专业人才及省外学者进行专题辅导,与北京大学法制信息中心联合开发涵盖264万件信息的法律知识资源平台。以市院为主导,组织基层干警带着本院案卷、问题到市院对口部门工作,既拓宽了基层干警办案视野,又通过自身辐射作用促进基层整体业务能力提升。组建精英办案团队,通过精英领办加强一线业务骨干的培养,让精英带动大众、让大众走向精英,其中20余名重点培养的年轻干警业务骨干作用日益突出。

六、实施检察一体化监督机制。完善《伊春市检察机关检察一体化工作实施细则》,建立以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为主要内容的一体化工作评价体系。运用一体化机制承办了垦区zf采购招投标领域、农机领域等7项省内外职务犯罪专案,省检察院和上级机关对伊春检察机关的重视和支持力度不断加大。深化一体化诉讼监督,刑事立案监督占审查逮捕数9.93%,刑事抗诉率达12.12‰,办理监管活动职务犯罪23件25人,均位居全省第一,市检察院各部门和21个基层检察院均在省院工作考评中获得优秀等次。两级院荣记集体一等功1个,二等功1个,个人三等功7人次,嘉奖8人次,其他各类荣誉111个。

主要问题:一是按照完善法治监督体系、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新要求,需要进一步强化市检察院对基层院业务领导;二是个别基层院对检务公开推进执法水平的意义认识不深,改进工作措施不够全面深入;三是改进作风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还不到位,“四风”整治需要进一步深化。

篇二 区检察院第一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报告

区检察院第一党支部书记 张选荣

按照中央和省市区委要求,现将我履行基层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履职情况

2023年8月,按照院总支的决定,我担任渭城区检察院第一党支部书记,负责党建工作。

我们第一党支部共有党员19人,其中正式党员18人,预备党员1人。党员主要来自于反贪局、控告申诉科、法警队。为了使党建工作达到促进检察机关反腐败工作的开展,促进检察队伍建设,我在思想上明确了一个思路,就是创建服务型机关党支部,以检察机关反腐败工作为中心,抓好党员队伍建设,使党建工作更加规范化。为此,我主要抓了以下几项工作。

1、党支部书记要以履行党建主体责任为工作重点。一年来,我为19名党员建立学习档案,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我努力抓好学习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积极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立足检察机关工作实际,认真研究制定了党建工作计划,坚持党员学习制度,党建工作措施得力,成效显著。党支部积极开展组织建设工作,定期检查计划落实情况,组织党员、积极分子学习有关党建的文章,学习优秀党员的先进事迹。促使广大党员提高了认识,明确了目标,鼓足了干劲,做出了成绩,促进了检察机关各项工作的开展。

2、抓好党支部建设情况。我们进一步加强了党支部自身建设,定期召开党支部会议,研究制定党员学习计划,组织开展学习活动,定期召开党支部民主生活会和党员组织生活会,查找存在的问题,认真整改,促进工作,努力建设坚定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根据上级检察机关的要求,反贪局和法警队的干警经常外出参加有关的专案工作,根据这一特点,我们在专案上及时建立临时党支部,定期开展党组织、党员学习活动,打铁先要自身硬,更好的促进反腐败工作的顺利进行。

3、努力加强党员干部队伍建设。一年来,认真抓好党员的日常性教育管理工作,做好党内关爱帮扶,坚定党员信念,增强党员意识,健全党员经常受教育、永葆先进性的长效机制。认真落实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制度;按照规定开展党建月、双争双评活动的。我们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工作。健全落实了党内激励、关怀机制,积极推进党内民主建设,大力推行党务公开制度,保障了党员对党内事务的广泛参与和有效监督。深入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引导党员加强党性修养、提升自身素质、开展专业自我成长活动,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4、大力加强党建制度建设。我们制定了党建工作长效机制并认真执行,做到了党总支抓我们支部书记,支部书记抓落实,积极探索推进基层党建工作的有效载体和办法,通过开会、上党课、建学习园地、做读书笔记、交流心得体会、专项调查问卷等活动,加强党建工作,深入总结党组织创造的新经验,及时转化为制度成果,建立健全了常抓不懈的工作机制。

二、抓基层党建存在的问题以及原因

一是党建工作履职还不到位,党员的学习时间不够,有些党员在思想上认为检察业务是主业,党建工作是副业,对党务工作不积极,不熟悉,从观念上不太能够适应当前党建工作的新形势。

二是党建工作内容单一缺乏创意,平时的党建工作局限于开会学习,听党课,写学习笔记等。

经过对以上问题进行深刻剖析,究其原因,一是,党员思想认识不到位。第一党支部党员主要是反贪局、控告申诉科、法警队的`党员,由于平时办案任务重,工作繁忙,许多党员忙于工作,参加党员学习活动不积极。二是,党支部缺乏深入的调查研究。第一党支部书记是兼任的,平时也要办理案件,往往忽视与党员面对面的交心谈心。在倾听党员意见方面还存在不足。

三、加强和改进基层党建的思路

1、加强党支部书记的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加强党性修养,提高执政决策能力和业务工作能力。不断用党的理论和政策武装头脑,指导工作,不断提高个人和党支部领导班子成员政策理论水平和工作水平。加强政治思想教育,健全监督制约机制,争做勤政廉洁的模范。

2、要制定出更加细化的组织制度,将党建工作的方方面面细化到制度中去,明确到每个党员,做好定期党员自查,党支部定期检查,考核,务必使党建工作落实到检察工作的每一个环节中。

3、要继续开展常规党建工作的各项活动,在工作中锻炼党员的革命意志,通过党员学习,教育活动,带出一支工作作风强硬,能打硬仗的反腐败党员队伍。

4、要围绕反腐败工作建设抓党建,2023年反贪局的干警将整建制转隶区监察委员会和区纪委合署办公,虽然工作单位发生了改变,但是工作职能没有变化,我们要继续加强对党员干部队伍的政治思想教育,提高对党建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创新党建工作方法,开展好党建工作,促使第一支部党建工作再上新台阶。

篇三 基层检察院述职述廉报告

xx年以来,在区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下,经过我和党组一班人及全体干警的共同努力,我院各项工作协调、稳步、健康的发展。xx年,我院自侦案件大要案比例实现历史突破,达到75%;在市院的领导下侦破了“3.13”专案后期的一系列渎职大要案;批捕、起诉办理的313起案件准确率达100%;民行案件市院支持抗诉率100%;全年没有发生进省、进京上访案件;49名干警无违纪。我院在全市检察机关分类目标考评中位列第一,被授予“全省政法系统执法质量年先进集体”和“全市先进检察院”光荣称号;省检察院在我院召开了“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现场会”; 一名干警被授予“全省政法战线人民满意的政法领导干部标兵”,我院检察业务单项工作四项位列全市第一、二项位列第二、三项位列第三。

现述职述廉报告

一、抓班子,带队伍,全面提升队伍整体素质

我在抓班子、带队伍方面的主导思想是,坚持素质兴检、从严治检,正字当头抓班子,严字当头带队伍,以人为本实施素质工程。

(一)狠抓班子建设。作为班长,我为充分发挥班子的个体优势和整体合力,突出“五抓”:一抓班子团结。我身体力行做团结的模范、自律的标兵,遇事求大同,存小异。班子始终能够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二抓民主集中制原则的落实。坚持讲政治议大事,形成决议后,带头执行。做到了总揽全局而不搞一言堂,处事果断而不武断。三抓大事。大事不糊涂、小事不揽权。放手、放权,让副职敢于负责,善于独挡一面,使渗透着一把手总体战略思想的班子决策,不折不扣得以贯彻落实到了各项检察工作中。四抓相互监督。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带头抵制各种不正之风,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过好组织生活,开好民主生活会,赤诚相见,互相提醒,互相批评,促进工作。五抓班子自身建设。坚持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率先垂范坚持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通过不断“充电”,提高了班子科学判断形势的能力、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结合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的能力。由于班子建设在创新中发展、在发展中创新,检察工作平台已搭建好,各项工作发展势头强劲,xx年在全市检察机关分类目标考评中位列第一,受到了区委、上级院和干警的赞誉和好评。

(二)加快“素质兴检”步伐,一年来,我们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采取思想政治、常规学习、学历教育、岗位练兵四轮驱动战略,下大力气全面提升队伍的整体素质。全院上下做十七大学习笔记党组成员3万字,其他干警2万字,心得体会,发表在市级以上调研文章,省级以上法制宣传文章1,;全院干警全部取得本科以上学历,其中研究生2人;有3人通过全国统一司法考试。一支理论素养好、专业水准高、业务过得硬的队伍正在崛起。

篇四 2023年基层检察院检察长述职述廉报告范文

x月x日,咸阳市检察院召开基层院检察长向市检察院述职述廉报告工作专题会议,听取和评议永寿、淳化、旬邑三个基层院检察长述职述廉和工作情况报告。这是市检察院第四次开展述职述廉报告工作,此项制度旨在加强基层院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基层基础工作创新科学发展。

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其敏强调,基层院党组是检察工作的领导核心,党组书记作为“班长”,检察长作为检察工作的“掌舵人”,代表市院、当地党委主持工作,地位重要,责任重大。全市基层检察院一定要把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尤其是对政法工作、检察工作的重要指示,不断提高谋划全局、科学决策、领导发展的能力,确保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在检察工作中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落实。要时刻牢记作为检察长的神圣法律职责,作为党组书记的重大政治责任,始终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要敢于担当、勇于担责,勇挑重担、攻坚克难,做善谋全局、敢于担当的表率,立场坚定、按规矩办事的表率,严于律己、清正廉洁的表率。要切实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按照“执法规范化标准化、队伍专业化职业化、管理科学化信息化、保障现代化实用化”的要求,以领导班子建设为根本、以队伍建设为基础、以规范执法为关键、以机制创新为动力,着力打造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高素质检察队伍,不断推进全市检察工作创新科学发展。

篇五 2023基层检察院创新工作发展报告

当前,全国检察机关在深入开展科学发展观活动中,正逢难得的发展创新机遇,大学习大讨论的有效载体助推了新一轮执法理念的转变,xx等中央领导同志对检察工作的重要批示为当前乃至今后检察工作的创新发展指明了方向。作为基层检察院纪检监察工作,如何在新形势、新要求、新挑战、新机遇下抓住关键环节,着力解决当前制约检察机关纪检监察工作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特别是检察机关自身反腐倡廉工作面临的难点,已成当务之急。

一、创新纪检监察工作必须要解放思想

在今后的工作中,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与队伍建设相结合、以能力建设为核心,切实在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上下工夫。一方面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努力增强从严执纪、关口前移、重在预防的工作理念,并以此破解决纪检监察工作的难点;另一方面要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氛围。当前要结合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深入开展,立足提高文明公正、规范执法能力的提升,通过开展有针对性的反腐倡廉预防教育,变事后被动预防为主动预防,使纪检监察工作与业务建设、队伍建设同步推进、良性互动。

二、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发展必须要体现新思路

纪检监察工作肩负着党和人民的重托,肩负着反腐倡廉、确保检察业务工作健康发展的光荣使命,一句话,责任重大、使命艰巨。因此,在新形势下作为我们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具体责任部门,必须要紧紧立足检察业务工作的实际和干警政治思想的现状,切实在工作新思路上动脑筋、想办法、见成效。一是要以强化领导干部监督为重点。坚持以人为本、健全教育制度,变无形为有形,使纪检监察工作的开展更加贴近检察队伍与业务建设实际。二是要丰富教育内容。变务虚为务实,使自身反腐倡廉教育更加富有实践警示效果。三是创新工作载体。要创新教育形式,变生硬为亲和,使纪检监察工作的预防职能更加适应形势的要求。四是要真正形成制度管人管事的长效机制。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龙头,靠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使监督检查更直接、更具体、更有效。

三、创优纪检监察工作发展必须要找准着力点

要增强反腐倡廉教育的说服力。要与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相结合,紧紧围绕干警思想上容易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预防教育,努力实现教育者与被教育者的思想沟通、心灵碰撞、情感交流,进而达到良性互动的效果。

要增强反腐倡廉教育的创新力。工作中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既要巩固和发展以往的好做法、好经验,在深化和提高上下功夫,同时又要注重与时俱进,深入研究新时期检察机关纪检监察工作的规律与特点,不断进行新的探索、丰富新的内涵、开拓新的领域、解决新的问题,使检察机关自身反腐倡廉工作在继承中发展,在发展中创新,在创新中提高。

要增强各项党风廉政建设机制的贯彻力。要在建立健全各项工作机制的同时,毫不放松地开展制度的落实、检查与奖惩考核,首先班子成员要成为制度执行的领头羊,让班子的表率作用成为说服干警、引导干警、感召干警、鼓舞干警的助推器;中层干部要当好部门干警执行各项规范、机制的活教材,带头廉洁、带头遵纪守规;全体从检干警要在执法活动中,将廉洁和公正作为第一追求,坚决树立坚持原则、执法为民的职业品质。同时要通过层层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贯彻与落实,最终达到形成风清气正的良好执法氛围与环境。

四、持续纪检监察工作发展必须要加强纪检监察部门自身建设

要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牢固树立崇高的理想信念,发自内心的热爱纪检监察工作,增强宗旨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努力提高政治战位和思想战位,甘当检察机关反腐倡廉的守护者。

要加强业务建设。工作中纪检监察干部要切实加强学习,提高工作能力,要潜心研究和钻研纪检监察工作的专业知识,要通过加强和创新纪检监察工作机制,积极开展查办和预防工作,不断规范自身建设的长效工作模式,努力塑造纪检监察干部可亲、可敬、可新的良好形象。

要加强开拓创新建设。当前,纪检监察部门开展自身反腐倡廉工作,经常会遇到新情况新问题。特别是新形势下如何加强自身监督以及如何发现苗头性问题,进而提高检察机关廉洁公正执法的能力,是当前纪检监察工作的难点。对此,在今后的工作中,从事纪检监察的干部一定要认真分析总结过去工作的得与失,结合实际,加强调研,积极搭建和创新载体,变事后查处为事先预防,积极探索出关口前移、预防治本的工作新思路。

篇六 2023基层检察院创新工作发展报告范文

当前,全国检察机关在深入开展科学发展观活动中,正逢难得的发展创新机遇,大学习大讨论的有效载体助推了新一轮执法理念的转变,xx等中央领导同志对检察工作的重要批示为当前乃至今后检察工作的创新发展指明了方向。作为基层检察院纪检监察工作,如何在新形势、新要求、新挑战、新机遇下抓住关键环节,着力解决当前制约检察机关纪检监察工作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特别是检察机关自身反腐倡廉工作面临的难点,已成当务之急。

一、创新纪检监察工作必须要解放思想

在今后的工作中,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与队伍建设相结合、以能力建设为核心,切实在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上下工夫。一方面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努力增强从严执纪、关口前移、重在预防的工作理念,并以此破解决纪检监察工作的难点;另一方面要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氛围。当前要结合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深入开展,立足提高文明公正、规范执法能力的提升,通过开展有针对性的反腐倡廉预防教育,变事后被动预防为主动预防,使纪检监察工作与业务建设、队伍建设同步推进、良性互动。

二、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发展必须要体现新思路

纪检监察工作肩负着党和人民的重托,肩负着反腐倡廉、确保检察业务工作健康发展的光荣使命,一句话,责任重大、使命艰巨。因此,在新形势下作为我们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具体责任部门,必须要紧紧立足检察业务工作的实际和干警政治思想的现状,切实在工作新思路上动脑筋、想办法、见成效。一是要以强化领导干部监督为重点。坚持以人为本、健全教育制度,变无形为有形,使纪检监察工作的开展更加贴近检察队伍与业务建设实际。二是要丰富教育内容。变务虚为务实,使自身反腐倡廉教育更加富有实践警示效果。三是创新工作载体。要创新教育形式,变生硬为亲和,使纪检监察工作的预防职能更加适应形势的要求。四是要真正形成制度管人管事的长效机制。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龙头,靠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使监督检查更直接、更具体、更有效。

三、创优纪检监察工作发展必须要找准着力点

要增强反腐倡廉教育的说服力。要与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相结合,紧紧围绕干警思想上容易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预防教育,努力实现教育者与被教育者的思想沟通、心灵碰撞、情感交流,进而达到良性互动的效果。

要增强反腐倡廉教育的创新力。工作中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既要巩固和发展以往的好做法、好经验,在深化和提高上下功夫,同时又要注重与时俱进,深入研究新时期检察机关纪检监察工作的规律与特点,不断进行新的探索、丰富新的内涵、开拓新的领域、解决新的问题,使检察机关自身反腐倡廉工作在继承中发展,在发展中创新,在创新中提高。

要增强各项党风廉政建设机制的贯彻力。要在建立健全各项工作机制的同时,毫不放松地开展制度的落实、检查与奖惩考核,首先班子成员要成为制度执行的领头羊,让班子的表率作用成为说服干警、引导干警、感召干警、鼓舞干警的助推器;中层干部要当好部门干警执行各项规范、机制的活教材,带头廉洁、带头遵纪守规;全体从检干警要在执法活动中,将廉洁和公正作为第一追求,坚决树立坚持原则、执法为民的职业品质。同时要通过层层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贯彻与落实,最终达到形成风清气正的良好执法氛围与环境。

四、持续纪检监察工作发展必须要加强纪检监察部门自身建设

要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牢固树立崇高的理想信念,发自内心的热爱纪检监察工作,增强宗旨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努力提高政治战位和思想战位,甘当检察机关反腐倡廉的守护者。

要加强业务建设。工作中纪检监察干部要切实加强学习,提高工作能力,要潜心研究和钻研纪检监察工作的专业知识,要通过加强和创新纪检监察工作机制,积极开展查办和预防工作,不断规范自身建设的长效工作模式,努力塑造纪检监察干部可亲、可敬、可新的良好形象。

要加强开拓创新建设。当前,纪检监察部门开展自身反腐倡廉工作,经常会遇到新情况新问题。特别是新形势下如何加强自身监督以及如何发现苗头性问题,进而提高检察机关廉洁公正执法的能力,是当前纪检监察工作的难点。对此,在今后的工作中,从事纪检监察的干部一定要认真分析总结过去工作的得与失,结合实际,加强调研,积极搭建和创新载体,变事后查处为事先预防,积极探索出关口前移、预防治本的工作新思路。

篇七 基层检察部门书记员现状调查报告

司法改革的进一步深入要求各项制度也随之日臻完善。为推动这一进程,最高人民检察院于1999年制定和下发了《检察改革三年实施意见》,其中将书记员分类管理作为一项重要的改革措施加以明确。目前,在各级检察机关中,书记员在检察业务实践中所发挥的重要作用毋庸置疑,但面对种种现实,我们也应清醒地认识到当前书记员的管理模式仍存在着诸多弊端,

难以适应司法改革现状,亟待变革。本文仅从作者的观点出发作一些粗浅的探讨,希望能够抛砖引玉,引起大家对这一问题的关注。

一、 基层检察院书记员的现状分析

相对于法官、检察官而言,作为同样从事法律实务的书记员却很少被人冠以职业的称谓。在大多人的眼中,书记员只是一个阶段,而非一种职业。在这里,书记员职业化的属性遭到了广泛地漠视。不仅如此,对于在各级检察机关中发挥重要作用的书记员群体,至今仍未有一套相应的管理办法出台。而关于检察机关书记员工作的法律规定也相当匮乏,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院组织法》第27条第一款中有所提及:各级人民检察院设书记员若干人;书记员办理案件的记录工作和有关事项。

针对这一状况,目前大多数检察机关的书记员管理模式均是参照检察官的标准加以规范和执行的。它们的做法基本相同:首先,对书记员实行分散管理,将其放置于批捕、起诉、反贪、渎侦、控申、民行等各业务部门乃至综合部门,并由各部门的负责人管理书记员日常工作和事务;其次,将书记员作为助理检察员、检察员的后备人才库,将其晋升方向明确地指向检察官序列,书记员岗位只不过是进入检察官队伍的一个过渡性的阶段,从而从某种程度上暗示了书记员工作的暂时性;再次,检察机关书记员没有自己独立的职务序列,并且书记员职务实行一刀切,其队伍内部也没有再划分等级。

而现实中,检察机关书记员的工作内容主要是案件材料的保管、装订和归档工作,制作并处理各类公文以及在检察员的指导下参与案件的调查取证并对各类证据进行分类保管等。这显然与检察官的工作性质、内容有着明显的区别,这就需要我们尽快地总结出一套适合书记员群体的管理体制,将这群体的优势和潜力充分发挥,而妄想生搬硬套检察官的管理、运作体制便可一劳永逸的态度,也势必会遭遇种种尴尬,凸现一些问题。

二、 目前书记员管理体制中存在的问题

应当承认,原有的检察机关书记员管理、运行体制在特定的历史时期曾经发挥过巨大的作用,也对检察工作产生过积极的影响。但随着检察工作改革的日益深入,原来旧的模式已不能适应如今形势发展的需要,在实际的运作过程中也出现了不少的问题,需要我们认真面对。

首先,检察官与书记员权责不清、人员布局不合理,影响办案的质量和效率。

随着近几年案件数量的不断上升,各基层检察院办案人员承办案件的数量也随之不断增加,工作压力进一步加大。在原来人员配置基本不变的情况下,检察官与书记员严格按照各自的职责范围进行工作则变得愈发困难,角色的错位也就在所难免。有些检察官便不得已要承担部分原本属于书记员工作范畴的事务,从而造成人力资源的相对浪费。而同时,一些书记员也不得不勉强应付某些自身难以胜任的检察官的工作。这样一来,原本存在于检察官与书记员之间明确的工作划分便朦胧起来,同时两者之间的权责归属也愈发模糊,所以出现了有些起诉部门的检察官只是阅阅卷就出庭,其他一切工作均由书记员代为完成的怪现象也就不足为奇。如此,办理案件的质量和工作的效率就很难得到保证,而且案件一旦出了纰漏,也很难归责。

其次,检察官与书记员之间缺乏监督制约,不利于司法公正

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但检察机关内部也同样需要监督。检察官与书记员之间,应当建立一种良好的相互监督制约的关系。检察官作为案件的主要负责人,书记员对其的监督制约应是最直接也是最有效的。而在原有模式下,检察官与书记员之间是一种行政命令与被动执行的关系,在这种关系下书记员很难发挥监督制约作用。再加之分散于各业务科室的书记员在相应检察官长期的传、帮、带的作用下,检察官与书记员之间会产生一定的私人感情方面的因素,在某种程度上存在着一种所谓的 师徒关系,这样使得这种自下而上的监督不同程度地被削弱。而这种依附关系的产生也会使得工作中个人感情的过多掺杂,从而造成执法过程中监督不利,影响司法公正,更有甚者会出现因为某些共同利益而发生违法违纪现象。

再次,书记员工作的积极性难以发挥,队伍的稳定性无法保障

检察机关内部对于书记员的具体职责,长期以来缺乏明确的规定。书记员一般跟随检察官办案,听从检察官的指挥,工作内容完全由检察官安排决定,其自身价值难以体现。加之,在当前的体制下,书记员往往将自己的职位视作是担任检察官前不得已的过渡,而将目标和晋升的方向锁定在助理检察员、检察员。这一方面是因为在检察机关工作,拥有检察官的称号无疑体现了自身较高的法律素质,另一方面,从物质上讲,检察官根据《检察官法》而享有相应的职级、职称待遇,而书记员则没有相应的规范化的职级评定和待遇。所以,造成了书记员难以安于本职工作,思想极不稳定,容易失去钻研工作的动力,

专业素质、专业技能也很难得以提高。现实中,大多数书记员只重视法律业务的学习,为向助理检察员晋升打好基础,而忽视记录、归档等书记员基本素质的训练,难以为检察工作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所以,虽然理论上大家都清楚书记员工作的重要性,但实际中书记员的工作并未得到足够重视,书记员们得不到真正独立的、属于自己的发展空间,因而缺乏安定感,无法激起工作热情,积极性和主动性也必然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

也正是由于传统体制下对书记员工作暂时性的根深蒂固的理解,使得这一群体失去了自身应有的活力,并逐渐演变为检察官的后备人才库。目前,大多数检察院均是从书记员中选任检察官,此举使得很多刚刚熟悉书记员业务的同志离开了这一岗位。我们应当认识到,书记员工作与检察官工作是相辅相成、不可偏废的,而从书记员中选择检察官也势必会带来检察官与书记员比例失调的问题,同时也会给书记员业务水平的提高和队伍的稳定造成了一些负面的影响。

显然,传统的书记员管理体制在实践中已捉襟见肘,并很大程度上有碍检察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所以,改革势在必行。

三、 书记员职业化模式构想

建立适合自身运作的书记员管理体制,不仅需要充分认识当前存在的问题和弊端,同时也需要广征博引,借鉴先进的理论和经验。国外的书记员管理体制中大多都实行书记员终身制度,不存在向检察官过渡的问题;还有不少国家通过在各级检察院内单独设立由全体书记员而组成的工作部门来构建书记员管理体制,并同时在这一部门设立书记长统管书记员工作。

笔者认为,借鉴这些做法,在我国实行书记员职业化、专业化是适时可行的。对照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检察改革三年实施意见》关于检务人员分类管理的思路,我们可以尝试建立独立的检察书记员序列,考虑到书记员是辅助检察官工作的,书记员最低职级的设立可以低于检察官最低职级一级,并且可以根据书记员职务的特点设立相应的职级:如助理书记员、书记员、副主任书记员、主任书记员、书记长。并实行书记员职务终身制,根据其工作实绩、工龄变化、学历层次等按序晋升,对于工作业绩突出的可以破格提升职级。同时,针对现在书记员分散管理的局面,可以实行书记员统一管理制度。在各级人民检察院内设立书记员办公室,作为书记员的主管部门,其地位与其他内设机构平行。书记员办公室对书记员实行集中管理和分散使用相结合的方式。所谓集中管理就是,书记员隶属书记员办公室,书记员办公室对书记员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调度,统一考核,统一培训。所谓分散使用就是,按照检察工作的规律和特点,结合书记员岗位设置,把书记员分为若干小组分配到各业务科室协助检察官做好各项法律辅助性工作。如此以来,不仅保持了传统体制下的优势,即书记员仍遍布于各科室从事业务工作,保证检察工作的方便、快捷、高效。同时,也摒弃了原有模式下的弊端,书记员只对书记长负责,而无需依附于检察官,书记员同检察官的工作关系从以往的上下级隶属关系转变为辅助性合作关系。

当然,建立高效、良好的运作管理体制,也必须有相应的配套制度加以保障。否则,书记员职业化进程也只能流于形式。

首先,应当积极推进书记员队伍的合理化建设。针对现有书记员过少的情况,对书记员队伍进行适当地扩大,使书记员能够胜任繁重的工作,并保证工作质量。以往检察机关在招收书记员的时候,常会有意无意地把这些人当作未来的检察官加以培养,因此进人的标准相对较高,如现在招收的一般都是政法类院校大学毕业生。这样做,固然能使检察机关吸纳到人才,但同时也造成了一定程度上人才的高消费。因为在我国现行的体制下,让这些人固于书记员的职位,显然不切实际。因此,笔者认为,书记员的任用工作应该实行不同的标准:一方面,设置少数的书记员职位,将其定位于向检察官过渡的职位性质,这些职位可从高校优秀人才中选拔;另一方面,将更多的书记员职位固定,按书记员工作的特点,从大中专院校或者社会上进行招聘,以期达到稳定书记员队伍基数的效果。因为对这部分人来说,检察官的职务为他们所难以胜任,因此他们也就能比较安心地从事书记员工作。而事实上,书记员也只有静下心来,才谈的上工作的职业化、专业化。

因此,合理地设置书记员的职务,正确地规划其发展方向是实现书记员职业化的关键环节。 同时,书记员的待遇也必须形成一套规范化、制度化的体系。笔者设想,可以根据书记员的不同等级设置相应的行政级别,依据行政级别区分待遇标准。比如,在基层检察院设置最高到副处级(或正科级)的书记员,享受与级别相当的待遇,使大家意识到,书记员并不低人一等,书记员的职位前途光明,值得为之勤恳敬业,努力奋斗。同时,自副处级以下依次设立相应的级别享受相应的待遇,使书记员也能形成自己的晋升规划,从而令书记员这一岗位变得富有吸引力。另外,还可设立书记员工作的具体考核标准,制定相应的奖金、补助标准及提升职级的方法等,使书记员能根据自身的情况来激发自己的工作潜力,从而更好的实现自身价值。

篇八 基层检察院建设总体状况调研报告

检察工作的重点在基层,难点在基层,希望在基层。如何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基层检察院建设,是检察机关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必须高度重视、认真解决的重大课题。在学习实践活动中,我们深入一线,调查分析我市基层检察院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边学边改,有针对性地推出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的十大举措,省检察院在全省检察机关推广,检察日报5月11日头版头条给予了报道。

一、基层检察院建设总体情况

我市共11个基层检察院,是全省市级院中所辖基层检察院最多的。近年来,我市检察机关紧紧依靠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依靠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切实加强对基层检察院建设的组织领导,推动基层检察院建设取得了丰硕成果。xx年以来,市检察院两次荣获全国检察机关基层检察院建设组织奖。迎江区院、宿松县院先后荣膺全国十佳检察院和全国先进检察院,11个基层院全部跨入省市级文明单位行列,许多基层单项工作也进入全省乃至全国先进行列,最高人民检察院胡克惠、王振川、朱孝清、姜建初等四位副检察长先后亲临**视察指导,对我市基层检察院建设给予充分肯定。

二、影响和制约我市基层检察院建设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

虽然近年来我们在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方面采取了一些措施,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我们深知,我市基层检察院建设仍然是处于较低层次、较低水平,与科学发展的要求还有不小距离。通过调查研究,我们认为当前制约基层检察院建设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断层情况凸显。目前,我市检察机关共有干警653人,其中11个基层检察院共有干警525人。基层检察院30岁以下干警68人,仅占基层检察干警总数的13%;45岁以上干警233人,占总数的44.4

%。30岁以下干警明显偏少,断层情况比较严重,直接影响检察工作的永续发展。

(二)学历层次较低。基层检察干警具有本科学历266人,研究生学历17人,本科以上学历占总数的56%。但是,通过续本教育、在职教育等方式获得本科学历191人,获取研究生学历17人,分别占同类学历人数的71.8%和100%。经过系统法律专业培训的干警相对较少,提升队伍整体的专业化水平难度较大。

(三)人少案多矛盾突出。基层检察院业务量占全市业务总量的95%左右。随着改革的深化,发展的提速,以及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加快,社会经济生活中的大量矛盾向基层检察机关积聚。以迎江区检察院为例,该院要承办迎江、长航、水上和公共交通等四个公安分局移交的刑事案件,而该院院编制只有42人,目前在编干警仅35人,一线办案的检察官仅十余人,办案力量严重不足,尽管全院干警经常加班加点,但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仍然是捉襟见肘。

(四)干警政治待遇较低。基层检察院干警晋升普遍比较困难。40岁以下解决副科职级的不到干警总数的5%,解决正科职级的更是寥寥无几。县级检察院工资拖欠严重,据统计,拖欠工资一年以上,xx年度179人次,金额达40.72万元;xx年225人次,金额达64.04万元;xx年104人次,金额达11.58万元;xx年97人次,金额达21.45万元。职级晋升难、经济待遇低,在很大程度上挫伤了基层干警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五)检务保障不够有力。目前,全市基层检察院基本完成了两房建设任务,但基础建设负债达1000多万元,短期内难以解决。办案经费保障安排普遍较低,以枞阳县为例,xx年以来财政安排办案经费4万元,而实际支出在50万元以上,缺口达到实际支出的10倍之多,难以保障办案工作正常开展。

三、坚持边学边改,扎实推进基层检察院建设科学发展

在学习实践活动中,市检察院党组多次专题研究基层检察院建设工作,就破解制约基层检察院建设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推出了十项措施,媒体称之为“强筋壮骨法”,省检察院领导评价这十项措施非常务实,细化和明确了市级院在基层检察院建设中一线指挥部的职责,体现了“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值得借鉴。这十项措施:

一是发挥检察体制优势,切实加大对基层检察院执法办案的领导、指导和服务力度。积极运用督办、提办、指定管辖等方式,全力支持基层检察院依法办案。把查办执法不公和司法不公背后的职务犯罪作为法律监督的重中之重,努力在查办司法人员职务犯罪上实现新突破。

二是充分发挥市院和基层检察院办案的“两个积极性”。市院主要查办要案、集体访案件、上级交办案件、全市有重大影响案件、基层检察院查处后未能息诉或当事人要求基层院回避的案件等五类案件,集中精力帮助基层检察院攻坚克难,推动执法办案工作均衡发展。

三是积极履行协管职责,选准配强基层院领导班子。建立健全对基层院领导班子全面考核制度,适时提出领导班子配备建议和领导干部调整意见,选好配强基层院领导班子特别是检察长。基层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中一般应有35岁左右的年轻干部。

四是强化岗位培训和考试考核。加强初任检察官和晋升资格培训,非经培训和考试过关不得任职、不得晋升。基层院班子成员、自侦部门和刑检部门主要负责人任职前必须通过市院组织的考试考核,非经考试考核合格,不得任命。

五是树立科学的考评导向。把业务、队伍、保障纳入考评范围,制定符合检察工作科学发展规律,符合正确政绩观要求的业务工作考评机制和案件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增强考评机制的科学性、完整性、统一性,树立正确的执法导向。

六是健全干部上下互动的良性激励机制。市院领导班子空缺的岗位和领导职位,优先考虑选拔优秀基层院检察长。选派机关年轻优秀的中层干部到基层任职和挂职锻炼,选拨优秀基层院干警到市院学习锻炼,市院补充检察官,主要从基层院优秀检察官中遴选。

七是加强对基层院领导班子的监管。认真执行并积极完善基层检察长到市院述职述廉制度、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市院派员参加基层检察院党组民主生活会制度、巡视制度和谈话制度,督促基层院班子成员尤其是检察长爱岗敬业、廉政勤政、干事创业、争先创优。基层检察院考核结果通报当地党委、人大,对年度考评处于末位的基层检察院的检察长,第一年谈话诫勉,第二年通报批评,第三年仍然处于末位的,需引咎辞职或责令辞职、提请免职。

八是大力实施案件质量精品工程。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对基层执法办案的流程管理和动态监督,建立案件质量评价体系和案件质量检查机制。基层院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当地有影响的案件、干扰阻力较大的案件,必须提交检察委员会依法讨论决定。报市院审查起诉的案件、向市院请示的案件,必须同时报送检委会和检察长的明确意见。

九是深入实施阳光检务工程,以公开促公正。以建立检务公开大厅、门户网站和举报受理系统,公布检察长手机号码,建设社区、乡村“检察工作站”等为载体,深入推进阳光检务工程,切实加大检察宣传力度,最大限度落实检务公开,努力以公开促公正、赢公信。

十是充分发挥市院“一线指挥部”作用。坚持把注意力和工作重心放在基层,市院党组专题研究基层院建设工作每年不少于2次,党组成员到联系院调研工作每年不少于2次。将指导和服务基层检察工作的成效,作为市院机关各部门的重要职责,列入考评内容。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年终述职述廉,基层院检察长参与评议。

从调研情况看,落实上述措施,有较为宽松的外部环境和较为积极的影响因素,主要是:中央对加强和改进包括检察工作在内的政法工作,做出了战略部署,推出了系列措施;我市两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对长期以来对检察工作高度重视,倾力支持;我市近年来经济社会发展为检察工作科学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我市检察机关在加强基层建设过程中,积累了较为丰富的经验,等等。但是,全面落实上述措施,有两个关键因素:一是在基层检察院班子的配备上,必须做到主管和协管的统一。在基层检察院班子成员的配备上,检察机关处于协管地位,当与地方党委、组织部门的人事安排意见不一致时,检察机关的意见很难坚持,导致一些不符合检察官法要求的人员进入基层检察院班子,影响了基层院班子的战斗力。特别是最高检察院要求基层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中要配备35岁左右的年轻干部,需要地方组织部门给予最大的理解和支持,也需要市院提前做好沟通协调工作。二是基层检察工作须臾离不开地方党委、人大、政府的领导、监督和支持。在解决队伍断层、职级待遇、检务保障等等方面,检察机关自身难以解决,必须紧紧依靠、积极争取党委的领导、人大的监督、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当然,检察机关要也要通过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全面正确行使法律监督权,以保障和服务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优异业绩争取领导机关和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推动基层检察院建设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篇九 基层检察院加强纪检监察工作创新发展报告范文

基层检察院加强纪检监察工作创新发展报告范文

当前,全国检察机关在深入开展科学发展观活动中,正逢难得的发展创新机遇,大学习大讨论的有效载体助推了新一轮执法理念的转变,胡锦涛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对检察工作的重要批示为当前乃至今后检察工作的创新发展指明了方向。作为基层检察院纪检监察工作,如何在新形势、新要求、新挑战、新机遇下抓住关键环节,着力解决当前制约检察机关纪检监察工作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特别是检察机关自身反腐倡廉工作面临的难点,已成当务之急。

一、创新纪检监察工作必须要解放思想

在今后的工作中,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与队伍建设相结合、以能力建设为核心,切实在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上下工夫。一方面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努力增强从严执纪、关口前移、重在预防的工作理念,并以此破解决纪检监察工作的难点;另一方面要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氛围。当前要结合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深入开展,立足提高文明公正、规范执法能力的提升,通过开展有针对性的反腐倡廉预防教育,变事后被动预防为主动预防,使纪检监察工作与业务建设、队伍建设同步推进、良性互动。

二、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发展必须要体现新思路

纪检监察工作肩负着党和人民的重托,肩负着反腐倡廉、确保检察业务工作健康发展的光荣使命,一句话,责任重大、使命艰巨。因此,在新形势下作为我们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具体责任部门,必须要紧紧立足检察业务工作的实际和干警政治思想的现状,切实在工作新思路上动脑筋、想办法、见成效。一是要以强化领导干部监督为重点。坚持以人为本、健全教育制度,变无形为有形,使纪检监察工作的开展更加贴近检察队伍与业务建设实际。二是要丰富教育内容。变务虚为务实,使自身反腐倡廉教育更加富有实践警示效果。三是创新工作载体。要创新教育形式,变生硬为亲和,使纪检监察工作的预防职能更加适应形势的要求。四是要真正形成制度管人管事的长效机制。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龙头,靠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使监督检查更直接、更具体、更有效。

三、创优纪检监察工作发展必须要找准着力点

要增强反腐倡廉教育的说服力。要与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相结合,紧紧围绕干警思想上容易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预防教育,努力实现教育者与被教育者的思想沟通、心灵碰撞、情感交流,进而达到良性互动的效果。

要增强反腐倡廉教育的创新力。工作中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既要巩固和发展以往的好做法、好经验,在深化和提高上下功夫,同时又要注重与时俱进,深入研究新时期检察机关纪检监察工作的规律与特点,不断进行新的探索、丰富新的内涵、开拓新的领域、解决新的问题,使检察机关自身反腐倡廉工作在继承中发展,在发展中创新,在创新中提高。

要增强各项党风廉政建设机制的贯彻力。要在建立健全各项工作机制的同时,毫不放松地开展制度的落实、检查与奖惩考核,首先班子成员要成为制度执行的领头羊,让班子的表率作用成为说服干警、引导干警、感召干警、鼓舞干警的助推器;中层干部要当好部门干警执行各项规范、机制的活教材,带头廉洁、带头遵纪守规;全体从检干警要在执法活动中,将廉洁和公正作为第一追求,坚决树立坚持原则、执法为民的职业品质。同时要通过层层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贯彻与落实,最终达到形成风清气正的良好执法氛围与环境。

四、持续纪检监察工作发展必须要加强纪检监察部门自身建设

要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牢固树立崇高的理想信念,发自内心的热爱纪检监察工作,增强宗旨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努力提高政治战位和思想战位,甘当检察机关反腐倡廉的守护者。

要加强业务建设。工作中纪检监察干部要切实加强学习,提高工作能力,要潜心研究和钻研纪检监察工作的专业知识,要通过加强和创新纪检监察工作机制,积极开展查办和预防工作,不断规范自身建设的长效工作模式,努力塑造纪检监察干部可亲、可敬、可新的良好形象。

要加强开拓创新建设。当前,纪检监察部门开展自身反腐倡廉工作,经常会遇到新情况新问题。特别是新形势下如何加强自身监督以及如何发现苗头性问题,进而提高检察机关廉洁公正执法的能力,是当前纪检监察工作的难点。对此,在今后的工作中,从事纪检监察的干部一定要认真分析总结过去工作的得与失,结合实际,加强调研,积极搭建和创新载体,变事后查处为事先预防,积极探索出关口前移、预防治本的工作新思路。

篇十 基层检察部门书记员现状调研报告

基层检察部门书记员现状调研报告

司法改革的进一步深入要求各项制度也随之日臻完善。为推动这一进程,最高人民检察院于1999年制定和下发了《检察改革三年实施意见》,其中将书记员分类管理作为一项重要的改革措施加以明确。目前,在各级检察机关中,书记员在检察业务实践中所发挥的重要作用毋庸置疑,但面对种种现实,我们也应清醒地认识到当前书记员的管理模式仍存在着诸多弊端,难以适应司法改革现状,亟待变革。本文仅从作者的观点出发作一些粗浅的探讨,希望能够抛砖引玉,引起大家对这一问题的关注。

一、 基层检察院书记员的现状分析

相对于法官、检察官而言,作为同样从事法律实务的书记员却很少被人冠以职业的称谓。在大多人的眼中,书记员只是一个阶段,而非一种职业。在这里,书记员职业化的属性遭到了广泛地漠视。不仅如此,对于在各级检察机关中发挥重要作用的书记员群体,至今仍未有一套相应的管理办法出台。而关于检察机关书记员工作的法律规定也相当匮乏,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院组织法》第27条第一款中有所提及:“各级人民检察院设书记员若干人;书记员办理案件的记录工作和有关事项。”

针对这一状况,目前大多数检察机关的书记员管理模式均是参照检察官的标准加以规范和执行的。它们的做法基本相同:首先,对书记员实行分散管理,将其放置于批捕、起诉、反贪、渎侦、控申、民行等各业务部门乃至综合部门,并由各部门的负责人管理书记员日常工作和事务;其次,将书记员作为助理检察员、检察员的后备人才库,将其晋升方向明确地指向检察官序列,书记员岗位只不过是进入检察官队伍的一个过渡性的阶段,从而从某种程度上暗示了书记员工作的暂时性;再次,检察机关书记员没有自己独立的职务序列,并且书记员职务实行“一刀切”,其队伍内部也没有再划分等级。

而现实中,检察机关书记员的工作内容主要是案件材料的保管、装订和归档工作,制作并处理各类公文以及在检察员的指导下参与案件的调查取证并对各类证据进行分类保管等。这显然与检察官的工作性质、内容有着明显的区别,这就需要我们尽快地总结出一套适合书记员群体的管理体制,将这群体的优势和潜力充分发挥,而妄想生搬硬套检察官的管理、运作体制便可一劳永逸的态度,也势必会遭遇种种尴尬,凸现一些问题。

二、 目前书记员管理体制中存在的问题

应当承认,原有的检察机关书记员管理、运行体制在特定的历史时期曾经发挥过巨大的作用,也对检察工作产生过积极的影响。但随着检察工作改革的日益深入,原来旧的模式已不能适应如今形势发展的需要,在实际的运作过程中也出现了不少的问题,需要我们认真面对。

首先,检察官与书记员权责不清、人员布局不合理,影响办案的质量和效率。

随着近几年案件数量的不断上升,各基层检察院办案人员承办案件的数量也随之不断增加,工作压力进一步加大。在原来人员配置基本不变的情况下,检察官与书记员严格按照各自的职责范围进行工作则变得愈发困难,角色的错位也就在所难免。有些检察官便不得已要承担部分原本属于书记员工作范畴的事务,从而造成人力资源的相对浪费。而同时,一些书记员也不得不勉强应付某些自身难以胜任的检察官的工作。这样一来,原本存在于检察官与书记员之间明确的工作划分便朦胧起来,同时两者之间的权责归属也愈发模糊,所以出现了有些起诉部门的检察官只是阅阅卷就出庭,其他一切工作均由书记员代为完成的怪现象也就不足为奇。如此,办理案件的质量和工作的效率就很难得到保证,而且案件一旦出了纰漏,也很难归责。

其次,检察官与书记员之间缺乏监督制约,不利于司法公正

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但检察机关内部也同样需要监督。检察官与书记员之间,应当建立一种良好的相互监督制约的关系。检察官作为案件的主要负责人,书记员对其的监督制约应是最直接也是最有效的。而在原有模式下,检察官与书记员之间是一种行政命令与被动执行的关系,在这种关系下书记员很难发挥监督制约作用。再加之分散于各业务科室的书记员在相应检察官长期的传、帮、带的作用下,检察官与书记员之间会产生一定的私人感情方面的因素,在某种程度上存在着一种所谓的 “师徒”关系,这样使得这种自下而上的监督不同程度地被削弱。而这种依附关系的产生也会使得工作中个人感情的过多掺杂,从而造成执法过程中监督不利,影响司法公正,更有甚者会出现因为某些共同利益而发生违法违纪现象。

再次,书记员工作的积极性难以发挥,队伍的稳定性无法保障

检察机关内部对于书记员的具体职责,长期以来缺乏明确的规定。书记员一般跟随检察官办案,听从检察官的指挥,工作内容完全由检察官安排决定,其自身价值难以体现。加之,在当前的体制下,书记员往往将自己的职位视作是担任检察官 前'不得已'的过渡,而将目标和晋升的方向锁定在助理检察员、检察员。这一方面是因为在检察机关工作,拥有检察官的称号无疑体现了自身较高的法律素质,另一方面,从物质上讲,检察官根据《检察官法》而享有相应的职级、职称待遇,而书记员则没有相应的规范化的职级评定和待遇。所以,造成了书记员难以安于本职工作,思想极不稳定,容易失去钻研工作的动力,专业素质、专业技能也很难得以提高。现实中,大多数书记员只重视法律业务的学习,为向助理检察员晋升打好基础,而忽视记录、归档等书记员基本素质的训练,难以为检察工作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所以,虽然理论上大家都清楚书记员工作的重要性,但实际中书记员的工作并未得到足够重视,书记员们得不到真正独立的、属于自己的发展空间,因而缺乏安定感,无法激起工作热情,积极性和主动性也必然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

也正是由于传统体制下对书记员工作“暂时性”的根深蒂固的理解,使得这一群体失去了自身应有的活力,并逐渐演变为检察官的“后备人才库”。目前,大多数检察院均是从书记员中选任检察官,此举使得很多刚刚熟悉书记员业务的同志离开了这一岗位。我们应当认识到,书记员工作与检察官工作是相辅相成、不可偏废的,而从书记员中选择检察官也势必会带来检察官与书记员比例失调的问题,同时也会给书记员业务水平的提高和队伍的稳定造成了一些负面的影响。

显然,传统的书记员管理体制在实践中已捉襟见肘,并很大程度上有碍检察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所以,改革势在必行。

三、 书记员职业化模式构想

建立适合自身运作的书记员管理体制,不仅需要充分认识当前存在的问题和弊端,同时也需要广征博引,借鉴先进的理论和经验。国外的书记员管理体制中大多都实行书记员终身制度,不存在向检察官过渡的问题;还有不少国家通过在各级检察院内单独设立由全体书记员而组成的工作部门来构建书记员管理体制,并同时在这一部门设立书记长统管书记员工作。

笔者认为,借鉴这些做法,在我国实行书记员职业化、专业化是适时可行的。对照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检察改革三年实施意见》关于检务人员分类管理的思路,我们可以尝试建立独立的检察书记员序列,考虑到书记员是辅助检察官工作的,书记员最低职级的设立可以低于检察官最低职级一级,并且可以根据书记员职务的特点设立相应的职级:如助理书记员、书记员、副主任书记员、主任书记员、书记长。并实行书记员职务终身制,根据其工作实绩、工龄变化、学历层次等按序晋升,对于工作业绩突出的可以破格提升职级。同时,针对现在书记员分散管理的局面,可以实行书记员统一管理制度。在各级人民检察院内设立书记员办公室,作为书记员的主管部门,其地位与其他内设机构平行。书记员办公室对书记员实行“集中管理和分散使用相结合”的方式。所谓“集中管理”就是,书记员隶属书记员办公室,书记员办公室对书记员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调度,统一考核,统一培训。所谓“分散使用”就是,按照检察工作的规律和特点,结合书记员岗位设置,把书记员分为若干小组分配到各业务科室协助检察官做好各项法律辅助性工作。如此以来,不仅保持了传统体制下的优势,即书记员仍遍布于各科室从事业务工作,保证检察工作的方便、快捷、高效。同时,也摒弃了原有模式下的弊端,书记员只对书记长负责,而无需依附于检察官,书记员同检察官的工作关系从以往的上下级隶属关系转变为辅助性合作关系。

当然,建立高效、良好的运作管理体制,也必须有相应的配套制度加以保障。否则,书记员职业化进程也只能流于形式。

首先,应当积极推进书记员队伍的合理化建设。针对现有书记员过少的情况,对书记员队伍进行适当地扩大,使书记员能够胜任繁重的工作,并保证工作质量。以往检察机关在招收书记员的时候,常会有意无意地把这些人当作未来的检察官加以培养,因此进人的标准相对较高,如现在招收的一般都是政法类院校大学毕业生。这样做,固然能使检察机关吸纳到人才,但同时也造成了一定程度上人才的'高消费'。因为在我国现行的体制下,让这些人固于书记员的职位,显然不切实际。因此,笔者认为,书记员的任用工作应该实行不同的标准:一方面,设置少数的书记员职位,将其定位于向检察官过渡的职位性质,这些职位可从高校优秀人才中选拔;另一方面,将更多的书记员职位固定,按书记员工作的特点,从大中专院校或者社会上进行招聘,以期达到稳定书记员队伍基数的效果。因为对这部分人来说,检察官的职务为他们所难以胜任,因此他们也就能比较安心地从事书记员工作。而事实上,书记员也只有静下心来,才谈的上工作的职业化、专业化。

因此,合理地设置书记员的职务,正确地规划其发展方向是实现书记员职业化的关键环节。 同时,书记员的待遇也必须形成一套规范化、制度化的体系。笔者设想,可以根据书记员的不同等级设置相应的行政级别,依据行政级别区分待遇标准。比如,在基层检察院设置最高到副处级(或正科级)的书记员,享受与级别相当的待遇,使大家意识到,书记员并不低人一等,书记员的职位前途光明,值得为之勤恳敬业,努力奋斗。同时,自副处级以下依次设立相应的级别享受相应的待遇,使书记员也能形成自己的晋升规划,从而令书记员这一岗位变得富有吸引力。另外,还可设立书记员工作的具体考核标准,制定相应的奖金、补助标准及提升职级的方法等,使书记员能根据自身的情况来激发自己的工作潜力,从而更好的实现自身价值。

篇十一 区检察院开展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自检自查报告

服从大局,服务意识较强,党内民主生活比较活跃,帮扶献爱心特别到位。但为了全面贯彻党的xx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xxxx”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彻贯落实科学发展观,我院按照中央和省委、地委、区委对加强基层党的建设作出的部署,围绕区委“把资源管起来,让百姓富起来”这一战略任务,以深化创先争优,打造“四型”堡垒为载体,切实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为宗旨,迅速开展活动并初步取得成效,使党员队伍建设水平有新的提高,基层党组织活力有新的增强,党内基层民主建设有新的进步,基层党建工作保障机制有新的进展,改善民生工作有新成效。现对如何开展好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如何抓好党建工作进行自检自查。

一、认真组织调研:院党支部根据基层党组织建设活动年实施方案的要求,党组采取发放调查问卷、征求意见测评表、召开党员大会,深入镇场、社区、群众中等形式广泛收集党组织在作用发挥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调研的情况:从总的来讲,我院党支部在班子自身建设和对党员的教育管理方面都较好,能是还存在一些问题,经过认真疏理,主要有以下几方面:1、没有专门召开党小组会。平时开展活动和日常工作都是合并于党员大会中。2、对加强民主、关心干部职工、提高干部职工待遇不够。3、开展党员活动不够。4、开展谈心活动,了解党员思想动态不够。

三、加强和改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措施。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党员的政治思想学习和教育,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作用,增强党员的凝聚力,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要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党员干警的政治水平。党支部要不断注重和加强党员的政治理论学习,努力提高党员的政治素养。着重抓好四个结合:一是把学习邓小平理论、“xxxx”重要思想、xx大精神和学习《党章》相结合,使党员形成学习、贯彻、维护、遵守《党章》的模范;二是把学习先进典型和撰写个人心得相结合,全体党员要撰写学习先进典型事迹的心得体会;三是把党课教育学习与学习法律知识相结合,深入扎实开展好对党员的教育,并结合干警的思想和工作实际,加强社会主义法治信念,自觉维护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要以教育活动为载体,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党员队伍。

2、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支部在今年把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和贯彻落实“八个坚持,八个反对”和区委下发的狠刹“三风”作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中心内容,将有关制度和措施落实到各项工作中,使全体党员干警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并坚决查处党员在工作中以权谋私、索贿、受贿等方面违法违纪行为,同时还要继续执行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的长效机制,使广大党员成为一名让党和人民放心和满意的合格党员。

3、认真开展好“三会一课”。即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的党性教育,每季度召开一次支委会、上一次党课、组织生活会;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在组织生活会上,每个党员要针对个人的思想、工作实际的内容进行。

4、积极开展学习党章,丰富活动内容。在开展学习党章的活动中,使每个党员时刻牢记自已入党时的誓言,时刻想到自已是一个共产党员,在工作和学习中,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教育和引导全体党员进一步坚定共产主义和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想信念,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廉洁自律、淡泊名利、无私奉献。增强党支部的凝聚力、战斗力和集体荣誉感。

5、认真进行党员交心谈心活动,有效地增强党性观念。支部以各种方式对每个党员进行交心谈心,了解党员的思想、工作、党性、党纪观念,以及向英雄模范学习的情况,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指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从而保持党组织的先进性,全面提高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 。

基层检察报告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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