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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项目到户报告3篇

发布时间:2023-01-29 11:51:22 查看人数:62

扶贫项目到户报告

篇一 县政府扶贫到户调研报告

扶贫到户是实施《湖北农村扶贫条例》,完善与农村扶贫制度相衔接的各项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和惠农政策的庞大社会系统工程,也是一种复杂的社会经济活动,它既有政府行为,也有市场行为,以及相关社会组织的民间行为,还有贫困农户的主体行为,各种行为交织在一起。如何将各方力量、各类扶持资金项目等扶贫资源整合起来,形成一个漏斗向下直达贫困户,使贫困户直接地而不是间接地、能动地而不是被动地受益?竹溪县扶贫办结合山区贫困状况和自身实际,组建专班紧紧围绕专项扶贫到户、行业扶贫到户、党员干部帮扶到户、扶贫到户投入保障机制、扶贫到户运行组织机制等五个部分16个内容分解到具体责任人,先后深入到贫困村、贫困户和相关行业部门中进行全方位调查研究,对现行的扶贫到户政策进行了认真梳理、完善、扩充、细化,现将调研报告如下,仅供参考。

一、专项扶贫到户政策研究

(一)产业扶贫到户政策

对贫困户的支持首先是资金筹措渠道问题,我们建议:

1、加大财政扶贫资金扶持贫困户发展种、养、加项目的支持力度。每年下达的财政扶贫资金中,应有20-30%的资金用于扶持贫困户发展种、养、加项目;在整村推进的过程中,切实保证50%以上的资金用于重点村产业建设,其中应有20%的资金用于扶贫贫困户发展种、养、加项目。

2、通过信贷扶贫扶持贫困户民展种、养、加项目。特别是要加强改进小额到户贴息贷款工作,省里要加大小额到户贴息资金额度,改进项目管理办法,简化工作程序,以尽可能地满足贫困户发展的资金需求、服务需求。

3、建立帮扶机制。引导开展对口帮扶的单位、企业在对口帮扶的村中选择具备发展能力的贫困户进行帮扶,重点发展种、养、加项目。

4、发挥龙头企业的拉动作用。通过'企业+基地+农户'等发展模式,使贫困户种、养、加项目与骨干产业、龙头企业联姻,通过其拉动,促进自身更好地发展。

其次是扶持标准:发展种植业、发展养殖业,视规模按每户XX-4000元进行扶持;发展农产品加工项目,视规模按每户1-2万元进行扶持。

最后是到户途径:实行扶持资金直达。按照农户申请、村委会推荐、乡镇申报、扶贫部门考察论证能否扶持并确定扶持标准、立项的程序,确定每年扶持的对象和范围。对立项扶持的农户,项目完成经验收后,扶持资金直达该农户。

对产业化扶贫龙头企业的支持政策,我们认为:

支持龙头企业的发展对加快产业化扶贫进程、带动贫困户增收脱贫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和深远的战略意义。竹溪是边远贫困山区县,产业化龙头企业还在成长和逐步壮大的过程中,其效益和带动作用已经凸显。但就目前来看,由于龙头企业自身还在成长,还需要支持,对贫困户的资金、技术、市场、信息的带动和贫困户的利益分享等方面的作用还远远没有得到应有的发挥。因此,要有效支持龙头企业发展,必须坚持:

1、大力扶持龙头企业发展。通过设立专项发展资金、强化产业扶贫的基础地位、广泛开展产业协作等途径,为龙头企业搭建发展壮大的平台,促使龙头企业不断发展壮大。

2、加大龙头企业扶贫贴息贷款支持力度。龙头企业扶贫贴息贷款是被实践证明了的一种好的扶持龙头企业发展的政策,应加大力度,更好地实施。每年应增加贴息资金的总量,满足扶贫龙头企业的巨大需求。应倾斜边远贫困山区,缓解产业发展资金不足的矛盾。应简化工作程序,下放审核权限,把龙头企业贴息贷款指标下到县,由县级扶贫部门具体进行组织,解决现行的县级只能申报,能否扶持不能给企业一个明确结论的尴尬。

3、具体细化扶贫龙头企业的扶贫责任。对认定的扶贫龙头企业,要积极吸纳贫困户从业,对相关联产业的从业贫困户进行资金、技术、市场、信息帮扶,实行利益分享。申报扶持项目过程中,要明确申报上述内容的规划和效益评估。

4、建立完善激励机制。对已得到过扶持的扶贫龙头企业履行扶贫责任进行后续考察,履行扶贫责任好的企业,继续加大力度进行扶持,责任履行不到位的,限期进行整改,或取消扶持资格。

(二)雨露计划到户政策

要完善'贫困户能力建设工程'的扶持政策和具体操作办法:

(1)对有转移愿望的贫困户青壮年劳动力免费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经本人申请,县乡审核认定,由扶贫部门发放培训代金券,贫困劳动力凭代金券到扶贫部门认定的培训基地免费参加培训,基地又凭代金券、学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及签字台帐到财政部门报账并请求拨付培训费,对于贫困学员的生活补贴可以按照每月200元的标准直接打到学员的'一卡通'上;

(2)对于农村贫困户'两后生'接受职业技能培训,我们认为主要是支持贫困学生的生活费用、交通费用以及办证、就业、创业方面他们无力承担的费用。主要是采取补贴生活费、交通费、办证补贴以及就业、创业贷款贴息补贴。对于贫困学生生活困难的可以直接补贴生活费,按月划拨到贫困学生个人账户上,对于贫困学生交通补贴及培训后需要办理相关证件的实际花费可以采取据实报销的办法,对于贫困生培训后愿意创业的应该提供创业担保或贷款贴息补贴。生活补贴标准按照每月补贴200元,每年补贴XX元的标准为宜,交通费用及办证费用可据实报销,同时可以为贫困生提供不少于1万元的创业担保基金,对于贫困生贷款创业的可以全额贴息,同时我们建议每年至少应该拿出雨露计划资金的30%来扶持基地建设,同时还应该安排不少于10%的项目管理费用,以适应实际工作需要。

(3)对于在家务农贫困户劳动力参加农村实用技术培训的政策和办法,我们建议由乡镇组织培训,根据培训时间的长短和人数的多少申请培训补贴,培训补贴主要包括培训教师的工资、学员的食宿费用、资料费用。在乡镇参加培训的可以按照人每天补助60元(含培训教师工资)直接补贴给乡政府。

(4)对于贫困村致富带头人带领贫困户从事开发性生产的创业培训政策和办法。我们建议从现有的雨露计划培训资金拿出一部分,变成贫困人口创业基金或创业专项贴息资金。培训对象只需锁定贫困人口,而年龄的限制也应该放宽到50岁,培训时间应该坚持长短结合,以长训为主,补助标准应该大幅度提高,长训至少达到2500-3000元,短训补助1000-1500元。

(三)扶贫搬迁到户政策

(1)、整合各类到户扶持政策,确保扶贫搬迁户搬得了。现阶段农户建房投入,一层砖混结构平顶房或两层砖混结构平顶房分别需投入6-8万元或12-15万元(含维修费用)。现今扶贫搬迁户平补助8000元,生态移民户平补助1万元,危房改造户平补助5000元,都不能较为有效地缓解贫困户建房资金短缺困难。只有将各项扶持政策较为有效地捆绑,确保户平补助达到2万元左右,才能调动他们的建房积极性,较为有力的帮扶贫困户建起新房,从而确保能够搬得了。

(2)、捆绑多部门项目资金,确保扶贫搬迁户住得稳。要真正实现搬迁后贫困户生产生活条件得到较大改观,需投入建设较多,主要是公路、人畜饮水解困、土地治理等项目建设,而要真正实施以上建设,需投入较多的资金,农户、村委会,乃至乡镇自筹能力有限,就需要捆绑投入交通、水务、土地等部门项目资金予以扶持,才能真正解决搬迁户行路难、饮水难、土地调整难等困难,确保搬迁后农户能够住得稳。

(3)、盘活多方面资源促增收,确保扶贫搬迁户能致富。扶贫搬迁户搬迁后,如何打破增收瓶颈问题,需要盘活多方面有效资源,将茶叶、中药材等基地优先划拨或者承包给搬迁户经营。加强种植、养殖、务工技能等多方面培训,增强搬迁户致富本领,全方位、多层次的增加搬迁户收入,确保扶贫搬迁户能致富。

(4)、分解落实责任,形成全社会关注浓厚氛围。要把扶贫搬迁作为扶贫到户、济贫帮困的重要措施,作为大扶贫工作的重要内容,将此工作责任分解落实到各个相关部门,形成全社会关注浓厚氛围,确保此项工作能够顺利开展。

(四)生产互助资金和小额扶贫贷款到户政策

省扶贫办和财政厅要在借款周期和担保等方面放宽限制条件,同意各试点县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适当延长借款周期;对社员不愿为其提供担保而自愿提供抵押的社员,要充许为其借款。对经营管理有序、互助资金使用有效果、产业发展有规模、贫困农户增收幅度大的扶贫互助合作社,可增加互助资金的扶持额度,也可安排部分扶贫到户小额贷款贴息资金对社员的借款占用费进行贴息扶持。关于扶持贫困户发展种、养、加项目支持政策。

关于小额扶贫贷款到户政策,我们建议:

1、增加贴息资金总量。以竹溪县为例,现有年贴息资金40多万元,难以满足需求,可考虑提高到100万元以上。

2、提高贴息利率。参照金融机构贷款利率,小额到户贴息利率应提高到持平水平,以享受扶贫贴息的农户不再承担利息为宜。

3、尽早下达资金计划。每年资金计划下达太晚,影响当年工作。应在每年5月前下达当年贴息资金计划。

4、完善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扶贫、财政部门各自职责,避免职责交叉。金融机构建立贫困户'零门槛'贷款机制,对扶贫部门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凭相关证明,可无担保申请发展生产的小额贷款。

二、行业扶贫到户政策研究

目前,扶贫工作已经进入开发扶贫和救助扶贫两轮驱动的新阶段,呈现出专项计划扶贫、惠农政策扶贫、社会各界扶贫等多方力量、多种举措有机结合、互为支撑的'大扶贫'的新局面。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应立足行业特点,发挥部门优势,在支持和推动贫困地区扶贫开发工作方面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和义务,应进一步明确行业扶贫到户工作思路,充分发挥行业扶贫作用。对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教育、医疗等资助、基本社会保障等行业扶贫到户政策要实行网络共享,要按照扶贫部门认定的贫困人口对号入座,据实增减,动态管理,公开透明。

1、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到户政策。肩负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公益事业项目的职能部门,在安排当年的建设项目时,必须优先考虑安排到贫困村、老区村,凡是贫困村其他农户能够受益的,要把扶贫部门认定的贫困户作为重点安排,并免除贫困户自筹配套资金,使他们能够共享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成果。

2、教育、医疗等资助到户政策。制订和完善教育资助制度,确保贫困人口受教育权利,对于经扶贫部门认定并登记在册的贫困户子女上学,除了免除学费以外,还应该对其生活给予及时补贴,以确保贫困学生能够顺利完成学业;在实行新农合的基础上,我们建议完善大病救助制度,对于经扶贫部门认定的建档立卡的贫困户,不仅要提高报销的比例,还应给予必要的救助,尽量减轻贫困家庭的经济负担,使贫困人口最大限度地享受农村医疗制度改革的成果。

3、基本社会保障到户政策。对于经扶贫部门认定登记在册的持久性贫困户,民政部门要纳入低保范畴,实行应保尽保;扶贫部门应该建立扶贫救助专项基金,对临时性贫困户实行应急救济,帮助他们解决眼前困难。对于扶贫部门认定并登记在册的贫困户参加新农合、新农保的,贫困户应缴部分,卫生、劳动部门应该实行减免或由财政全额补贴。

三、党员干部帮扶到户措施研究

一是进一步落实责任。把县直单位定点邦扶贫困村,党员干部联系贫困户情况纳入扶贫责任制考评内容,按照'定邦扶责任、定脱贫时间进度、定帮扶目标任务'的三定原则,将邦扶工作落实到邦扶责任单位,坚持做到邦扶内容不打折、邦扶时间不断档、邦扶力度不减弱。二是进一步加强督导管理。建立邦扶工作台帐,实行'一户一表、一事一记,半年初查、年终考评'进行量化考核。

四、扶贫到户投入保障机制研究

我县现有1196元以下建档立卡的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127894人,按平均每户3。8人估算,共有开发式扶贫对象33656户。如果按每户平均帮扶XX元这一较低扶持水平估算,全县总共需要投入直接到户资金6730万元。如果分五年时间将这33656贫困户分别扶持一个轮回,则每年需投入直接到户资金1346万元。显然,这笔资金仅靠财政扶贫资金来投入是不可能的,对贫困户的资金扶持实行全面启动、平均扶持、同时推动,也是有很大的难度的。因此我们建议:

1、对全县贫困户的扶贫资金项目到户扶持,采取分期启动、分批扶持;

2、对贫困户直接扶持,建议以扶持发展种养加为主,按照户平发展4亩经济作物或养殖5-8头牲猪,户平扶持额度在XX-4000元之间才具有可操作性;

3、对贫困户的资金扶持,建议实施有偿和无偿相结合的方式,其中无偿资金主要是前期发展必须的启动资金,建议在500-XX元之间,在发展起步基本步入正轨以后,通过扶贫到户小额贷款和扶贫互助资金等有偿方式予以后续帮扶发展,直至基本脱贫,且能够稳步发展增收。

4、结合本县、本乡镇、本村地域、气候等特色和优势产业,确定各类能够直接到户的扶贫政策项目名录,全面调查产业发展投入情况,确定相应项目扶持的资金额度,制作成'扶贫政策项目菜单',由贫困户'看单点菜',因户制宜地选定一至两个优先扶持项目,作为农户脱贫致富的主要渠道,实行党员干部结对帮扶,明确责任,不脱贫不脱钩。

五、扶贫到户的运行组织机制研究

1、关于扶贫到户的组织保障机制。推进和落实扶贫到户,是各县(市、区)扶贫办的主要工作职责,但由于贫困户量大、面广、居住分散,仅靠县扶贫办的力量是远远不能完成这项庞大系统工程的,需要县(市、区)政府动员相关部门和乡镇、村组、基层党员干部力量,形成一个'以县级政府为主导、县级扶贫开发部门协调、相关部门配合、农村基层为实施载体'的扶贫到户组织保障机制。我们建议要特别重视和强化扶贫部门的扶贫对象认定审核的职能职责,要充分利用现有的贫困户建档立卡的成果,把贫困对象确定下来,要坚持贫困户年审制度,脱贫的要剔出来,新增加的贫困户要统计进来。更为重要的是要把扶贫部门统计认定的贫困户的信息与相关部门进行联网,实现贫困户信息资源共享,通过政府规定或扶贫立法明确各职能部门的扶贫责任,并由扶贫部门监督落实。要明确规定各个部门对经扶贫部门认定发布的贫困户都承担有扶持优惠的责任,比如说:政府可以规定,凡是已经录入扶贫系统的贫困户只要参加了新农合,在患病住院时,费用报销比例可以提高10%或20%;凡是经扶贫部门认定的贫困户在参加新农合、新农保时可以少交或不交应由自己承担的费用;对于建档立卡的贫困农户在农村用电的电费可以更加便宜和优惠;对于国家出台的普惠政策,在贫困户面前用该更加优惠,比如家电、汽车、建材下乡,我们建议对贫困户实行更加优惠的比例。

2、关于扶贫到户的跟踪管理服务机制。为加强各项扶贫政策服务到户,我们认为现有的扶贫资金应重点扶持已经建档立卡的贫困户,没有经过规定程序审核认定并建档立卡的农户原则上不得安排扶贫资金,对于各级扶贫部门确认的扶贫龙头企业只能安排贴息贷款项目;为确保扶贫资金项目直接到户,对到户的扶持资金一律实行财政拨款、银行直达农户'一本通'的做法,各级干部不得经手扶贫资金;我们认为党员干部有扶贫帮困的责任,但客观上贫困地区的多数党员干部经济条件也不宽裕,所以对于党员干部可以建立帮扶到户制度,也可以对党员干部联系贫困户的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帮扶效果可以与党员干部的评先表模、提拔晋升挂钩;为了保证贫困户及时得到发展创业、打工维权等方面的咨询服务,各级扶贫部门可以利用即将启动的农村信息覆盖工程,创建贫困户信息咨询网络平台,实行网络办公,网络扶贫。可以先扶持每个贫困村的村委会建一个电脑网络服务点,确保贫困户能通过村级网络服务点把自己想咨询或是需要扶持的愿望表达出来,然后由各级扶贫部门(可聘请专家担任扶贫顾问)因人制宜安排'扶贫菜单'给予帮扶。

3、关于扶贫到户的群众监督机制。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示制度,要全面推行扶贫项目资金和享受政策的贫困户名单网络公示制度,各级扶贫部门每年认定的贫困户要在扶贫网站上公示,农户只需输入自己或他人的姓名(或身份证号码),就可以知道自己或他人是不是贫困户、是不是享受了扶贫政策,享受了什么扶持。要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和查处督办机制,要打造阳光扶持平台,让扶贫政策的落实接受群众及社会的监督。

4、关于扶贫到户工作的考核评估机制。我们现在扶贫应该充分考虑国家财力及扶贫投入强度来确定一个扶持范围,并且我们认为就扶贫部门现在掌握的资源只能突出扶持到户,对于较大范围的贫困地区应建议政府组织动员相关部门综合治理,因为单靠扶贫部门显得力不从心。具体来讲,我们现在每年应以贫困县为单位,按照人口总数确定可以纳入扶持范围的贫困人口数,并利用专项扶贫资金瞄准这些人口进行扶持,原则上各级扶贫部门不能突破范围扶持非贫困对象。比方说,我们扶贫部门可以永远只扶持本地区最穷的10%-20%的贫困人口,这样一来,扶贫工作不仅好定位,评估也方便。具体的考核评估可以充分发动利用群众,具体的评估标准由扶贫部门制定,重点考核贫困户自身发展状况,主要内容和指标包括综合素质、生产生活条件、产业发展、收入状况等方面,每个村可以成立一个扶贫考核评估小组,让群众扶贫评估小组对贫困户脱贫及发展状况进行客观的评价,这样既可以解决扶贫部门人力不足的矛盾,由可以发挥群众的作用,让贫困户信服。对于帮扶政策落实情况,内容包括帮扶规划执行、入户扶贫措施落实、政策和资金到位等情况可以由各村村委会据实填写、乡镇政府审核并录入扶贫部门设置的贫困户信息管理系统,以供社会及扶贫部门监督检查使用。

篇二 扶贫到户政策措施调研报告范文

按照市扶贫局《关于开展XX年度扶贫调研活动的通知》安排部署,我局组成扶贫到户政策调研组,分别深入到乡镇、贫困村组和农户家中进行了实地调研,对贫困村、贫困户扶贫到户政策的落实和需求等情况进行了细致的调查。在此基础上,经过认真分析研究,形成扶贫到户政策专题调研报告如下:

一、扶贫到户工作现状与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实地调研和综合分析,我们感到:近年来,国家对扶贫工作进行重大调整,实行新的扶贫标准,对农村低收入人口全面实施扶贫政策以来,国家全面推行“两项制度”衔接工作,更加关心关注民生问题,在产业扶贫、移民搬迁、小额扶贫贷款等专项扶贫工作和基础设施、公益事业、教育、医疗、基本社会保障等行业扶贫方面,加大扶贫到户力度,努力使扶贫政策全面覆盖低收入人口,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事实证明,现阶段实施的扶贫到户政策是切实可行的。

但是,通过日常工作和本次调研活动的分析研究,我们发现,当前开展扶贫到户工作仍面临着诸多困难和问题。一是生存条件差。贫困户大多数居住环境恶劣,资源贫乏,生产生活资料严重匮乏,即使有资源也多因交通闭塞、信息不畅,难以得到有效开发。这既是贫困的主要原因,又是一些贫困人口初步脱贫以后又大面积返贫的根源。二是脱贫意识低。相当一部分贫困人口思想观念陈旧,小农意识根深蒂固,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落后。还有一部分人有一定智力障碍,生活上往往靠帮靠救济,脱贫意识极其薄弱。三是发展技能低。农村专业技术人员极其缺乏,贫困人口中能掌握到1-2门实用技术的群体只有很少一部分,缺乏自我发展的能力和动力。四是收入水平低。多数贫困户是纯农户,贫困劳动力多数从事第一产业,家庭经济收入主要依靠种地,缺技术、缺资金、缺门路,日常生活比较艰难。五是教育负担重。一个高中生每年需要一笔不小的支出,贫困户家庭往往为了上学负债累累,上大学负担就更重,极易形成贫困→辍学→再贫困的恶性怪圈,使贫困户家庭难以摆脱弱势地位。六是因灾因病返贫现象严重。在贫困户收入来源中,贫困户农业收入所占比重过大,一遇干旱、冰雹、冻害等自然灾害,收入便大幅下降,迅速返贫。家庭中有住院或慢性病的,既要支出高额医疗费用,又减少了家庭收入,这一增一减,对于贫困户家庭无异于雪上加霜。

二、扶贫到户政策措施探讨

鉴于目前贫困户存在的诸多问题,扶贫到户政策措施的研究必须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才能更加合理有效。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应加强以下几方面扶贫到户政策措施的落实:

(一)专项扶贫到户政策

专项扶贫到户政策主要以贫困户发展种养业项目为主,在种植业项目上,扶持资金主要用于种子、化肥、农药等,尤其是便于管理、效益好的项目要给予重点支持。发展养殖业,扶持资金主要用于种苗、防疫、场地建设,同时要求贫困户加入村级专业合作社,走统一防疫、统一技术指导、统一销售之路,以减少不必要的损失。不论发展何种产业,规模不要贪大求洋,而要与我县的产业基础、资源或当地农民的实际需求为主,有市场,有销路,有效益。

在贫困户的项目确定上,要通过村组干部、农户和产业部门技术人员共同商定的方式,结合本地产业发展规划,贫困户的人口素质、经济状况,以及自然环境和市场情况,为每一个贫困户提出项目建议,最终由农户自己决定发展何种项目。通过以上方式,使确定的项目更加符合本地和农户实际,从而有效提高项目成功率。

在资金来源上,可通过贴息贷款、互助资金、产业直补等渠道解决。同时,鼓励农户自筹解决一部分。

在扶持资金到户途径上,实行一卡通直接到户最直接、最方便、最有效。

(二)行业扶贫到户政策

要进一步整合交通、水务、电力、教育、卫生、国土、能源及民政等各部门力量,尽可能地加大对贫困村、贫困户聚集区的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开发和社会事业发展项目的投入,力求做到全覆盖。让贫困区域群众早日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为发展增收致富产业奠定基础。对贫困户子女上学除了免学费之外,还应给予一定生活补助,对贫困家庭大学生实行奖励政策,确保顺利完成学业。对农村低保实现应保尽保,对临时性贫困给予救济,对大病实行医疗救助,尽可能减少贫困户家庭经济负担。

(三)领导干部包扶低收入村

1.明确包扶措施。以市级、市直部门领导,县级、县直部门和乡镇领导为主导,县直部门相配合,形成包扶领导负责协调引进项目和资金,包扶部门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的工作机制。采取党员干部直接帮扶的形式,以建档立卡的贫困户档案为基准,分别与贫困户“一对一”结对帮扶,承担帮扶任务。

2 .创新包扶方式。坚持以人为本,因户制宜,实施项目帮扶、产业帮扶、就业帮扶、科技帮扶,充分调动包扶领导、包扶单位、包扶村三个积极性。

3.注重包扶成效。对包扶工作要一抓到底,不可半途而废。每年都要确定一批包扶重点村,包扶一批,消化一批,脱贫一批,逐步实现低收入村脱贫致富。

4. 强化包扶责任。要把帮扶贫困户作为党员干部义不容辞的责任进行落实。包扶工作建立台账,一定五年不变,贫困户不脱贫,党员干部不离开,并将此项工作做为选拔重用干部的重要依据。

(四)扶贫到户的组织机制

1、建立扶贫到户的组织保障机制。县级政府要统筹扶贫资源,形成“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群众主体”的扶贫到户组织保障机制。要进一步强化和发挥扶贫领导小组作用,明确各职能部门的扶贫责任,并监督落实。

2、建立扶贫到户的跟踪管理服务机制。充分利用贫困户建档立卡成果,强化贫困户动态管理,因户制宜地进行扶持,对到户扶持资金一律实行“一卡”通直达,确保贫困户及时足额地获得资金扶持。严格党员干部帮扶到户制度,对于“一对一”结对帮扶的党员干部,要明确责任,实行不脱贫不脱钩,确保贫困户五年内脱贫。

3、建立扶贫到户工作的群众监督机制。要坚持公开、透明的工作方针,从贫困户确定项目资金扶持到脱贫退出机制等都要坚持程序。要利用张榜公布、网上公示等形式进行公开,使扶贫到户工作全程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各项扶贫政策落到实处。

4、建立扶贫到户工作的考核机制。可由相关部门共同制定出台考核办法,对各部门落实和执行扶贫到户政策情况实行年度考核。通过对包括贫困户能力建设、生产生活条件、产业发展、收入状况等各方面指标的提升幅度来衡量工作成效的好坏。通过考核各级领导和部门包扶责任制的落实情况,把包扶工作与领导干部政绩挂起钩来,进行奖优罚劣,确保扶贫到户工作真正取得实效。

五、当前扶贫到户工作面临的突出矛盾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我县近几年扶贫开发工作取得了明显成绩,全县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变化,但也面临着一定的矛盾和困难,特别是扶贫到户工作推进难度大,效果不理想。其主要矛盾和困难是:

(一)资金投入严重不足。以我县XX年我县贫困户有户27270人,由于到户资金很少,贫困程度深,底子薄,基础设施建设任务重,压力大,大多资金只能主要用于以公路为主的基础设施建设上,其他生产发展项目就没有资金投入了,到贫困户手中的资金更有限了新阶段扶贫开发以来 以前到重点村的资金就更少了。至于整合资金到贫困村就更困难。上级给资金部门多,安排的资金也不少,但由于各部门强调各部门的资金使用范围,管理分散,仅仅依靠扶贫部门一家,光扶贫资金很难在改变重点村的面貌。有时扶贫资金还被整合到别的部门,资金严重短缺,扶贫到户难度很大。

(二)扶持标准低,贫困户受益面小。新阶段扶贫开发方针虽然要求的是“工作到村、扶贫到户”,可由于受多方面因素的影响,事实上是很难落实的,到重点村的资金主要是用在基础设施建设上,即便是用在到户项目上由于扶持资金少,贫困对象多,又要强调公平,无论是生产发展还是基础设施建设需要贫困户自己配套一部分,这些户无力配套,到户政策就成空的了,还如扶贫贷款贴息,真正的贫困户在银行是贷不到款的。在现行整村推进项目选择操作过程中,很多真正的贫困人口就因参与项目的门槛过高而被排斥在外,受益率相当低,而中等户与富裕户在很大程度上占用了扶贫资源。

(三)到户项目难规划、难实施。贫困县贫困人口存量大、对象多、贫困程度深、基础薄弱,这些都会导致到户项目难规划难落实。贫困户贫困的根源主要在于没有稳定的收入来源,而稳定的收入来源又主要靠一定的产业作支撑。扶贫到户,应首先解决产业发展问题,但如果县域经济没有一定规模的产业化龙头企业,一个区域没有形成规模化产业基地,没有一批明白人带动,没有供销一体化服务,贫困户的产业是发展不起来的,即使是规划了项目有资金支持也难以落实,难以实施,难以发展起来,产生效益。所以县在发展上首先考虑的是事关全局的大项目,集中资金建龙头企业,实行龙头带动,以大带小。走“公司+基地+农户”的路子。扶贫到户再加上扶贫部门力量有限,手段单一,这涉及到千家万户的项目,如果仅靠扶贫部门是难以完成的。是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低,农村贫困现象突出二是产业发展水平低,产业扶贫入户率低。一是产业市场化程度不高,产品流通渠道不畅。二是产业集中度不高,主导产业规模小,龙头企业少,产业链条短,产品多为初级产品,增值率不高,部分产品处于微利或无利状态,比较效益低。三是科技含量不高,科技服务体系不完善,产品市场竞争力不强,附加值低。四是产业扶贫入户率低,享受金融支持的农户数少,享受产业扶持的农户占60%, 四是劳动力素质低,自我发展能力不足。据调查发现,在参与调查的重点村中,劳动力中文化素质普遍低下, 小学占41.7%,初中占36%,高中占12.7%,大专以上文化9.6%,

六、对扶贫到户政策的意见和建议

根据贫困地区基础条件和生产发展现状,对于今后扶贫到户政策落实,建议:

(一)创新扶贫机制。

一是建立健全扶贫到户的组织保障机制。县委、政府要统筹县直部门、乡镇、村的力量,形成一个'以县级政府为主导、县级扶贫开发部门协调、相关部门配合、农村基层为实施载体'的扶贫到户组织保障机制。扶贫部门应增加力量,增设机构,特别是要在乡镇设立扶贫办,配备2-3工作人员,专职专业的做业务工作,使扶贫工作有钱办事有人办事。二是建立健全扶贫到户的跟踪管理机制。扶贫资金应重点扶持贫困户,对不属于贫困户的对象不能享受扶持,其中包括扶贫搬迁资金,贷款贴息资金,产业扶持资金;对到户的扶持资金一律实行财政拨款、银行直达农户'一本通'的做法;三是进一步加强千名领导干部帮扶机制。建立党员干部帮扶到户制度,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把帮扶效果与评先表模、提拔晋升挂钩。四是建立健全考评机制。科学制定考核评估机制,每个村成立一个扶贫考核评估小组,对照考评细则对扶贫到户情况进行评估。

(二)重点扶持产业发展。

1、扶持贫困户发展产业,是解决贫困户稳固脱贫并逐步致富的根本途径。贫困户只有生产发展了,有了比较稳定的收入来源,才能从根本上脱贫。在扶持方式上:一是扶持种、养、加项目,每年在申报项目时,要明确规定,有30%以上的资金用于扶持贫困户发展种、养、加项目。种、养、加有周期短、见效快,贫困户易接受、有基础优势。二要大力推进互助资金覆盖面。试点实践证明,互助资金是支持贫困户生产发展非常好的平台。三是大力培植龙头企业。要树立培植龙头企业就是支持农民的意识,每个重点县重点扶持2-3个产值过亿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通过采取加大专项发展资金、扶贫贴息贷款力度等方式,促使龙头企业不断发展壮大。四是进一步完善“公司-基地-农户”模式,让农户广泛参与产业化建设中遇到的产、销、技等方面的问题。使村企共赢、贫困户受益。 据我县的实际情况,我们认为以村为单元,采取全面户动,同时推进,分步实施比较好,但必须把握一个最主要的原则就是:实事求是的制定贫困户扶持、发展方案和规划,将项目真正履盖到应该帮扶的贫困户,将资金、优惠政策确确实实的落实到贫困户,不能走过场,搞形式主义。

2、 扶贫本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历史任务,虽然我们大多数贫困户基本解决了温饱问题,但相对贫困、贫富悬殊越来越大,我们根据贫困户也是人的四种需求(生存需求、生产需求、精神需求、实现理想需求)进行初步概算,对贫困户直接扶持的平均额度在4-5万元/户比较合适,其构成为:一建三改0.5万元,发展经济3.5-5万元,当然这些不能把公路、基本农田建设、卫生、教育等基础设施建设投入计算到其中,其操作办法可采用:成立农村贫困户联盟生产发展专业合作社的形式和五户连户形式进行。

3、在对贫困户扶贫资金的投入上,银行或信用社虽然在有国家贴息时,其仍然是扶富不扶穷,90%以上贫困户根本不可能从银行或信用社得到信贷资金帮助和扶持,所以,对贫困户的资金扶持上主要是财政扶贫资金,在其投入时,可为贫困户基础设施建设——一建三改投入无偿资金1 万元,为其发展生产和产业建设投入1-5万元。这些资金在投入时,首先由村民代表按国家标准评选出贫困户,在由村、乡将花名册报县政府,在县政府核审属实后,一次性将扶持资金拨付到乡镇财政所,再由乡镇扶贫工作员、财政所工作员、县驻村干部、乡驻村干部、村主要干部直接对贫困户扶持使用,对贫困户多元化投入资金除财政扶贫资金外,目前尚未其它渠道来源。

4、我们现在的扶贫模式是“参与式”扶贫,既然是群众参与,那么在以村为单元的项目选定过程中,既有党员代表、群众代表、贫困户代表参加,他们本来对自村的贫困户都十分清楚,再加上每个村选择的项目等也都进行了公示,因此,在对贫困户制定“扶贫政策项目菜单”时,首先应根据贫困户的文化程度、劳动力构成、家庭经济状况、社会资源状况选定不同的扶持项目,不能一概而论,我们建议让贫困户“看单点菜”。

最后是到户途径:实行扶持资金直达。按照农户申请、村委会推荐、乡镇申报、扶贫部门考察论证能否扶持并确定扶持标准、立项的程序,确定每年扶持的对象和范围。对立项扶持的农户,项目完成经验收后,扶持资金直达该农户。

2017乡村街道扶贫工作调研报告

篇三 2023年扶贫到户工作调研报告

根据上级安排,近期我区通过实地走访、入户调查、座谈讨论等方式,对全区扶贫到户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xx区是1999年六安撤地设市设立的新区,总面积1926平方公里,山、岗、湾畈各占三分之一,辖19个乡镇、3个街道、1个省级经济开发区,280个行政村,总人口100.4万,其中农业人口85万。淠河、汲河贯穿全境,著名的淠史航水利枢纽工程座落我区,上有佛子岭、响洪甸等五大水库,地势南高北低,是一个典型的农业大区、人口大区、革命老区、国家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区,有8个省江淮分水岭综合治理重点乡镇,易旱易涝,自然灾害频繁。全区2300元以下的贫困人口6.75万户,22.83万人。

二、扶贫到户工作的主要做法和取得的成果

设区以来,区委、区政府面对基础差、底子薄的现实,在上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扶贫部门的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扶贫开发“省负总责、县抓落实、工作到村、扶贫到户”的方针政策。坚持开发式扶贫,以实施整村推进工程为着力点,以基础建设、产业开发和劳动力转移培训为切入点,以互助资金试点、“雨露计划”为重点的扶贫开发工作,特别是对扶贫到户工作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实践,积累了一定经验,取得了良好成效。

1、整村推进。实施第二轮扶贫开发以来,我区编制了《xx区XX-XX年扶贫开发整村推进工程规划》,启动了第二轮100个重点贫困村的整村推进工程(其中省重点村80个,国家级重点村20个),按照国家级重点贫困村整合资金不少于500万元、省级重点贫困村整合资金不少于300万元的标准,XX年从首批到区1480万元财政扶贫资金中安排整村推进项目49个,计1213万元,按照因村而宜的工作思路,在项目安排上突出两个方面:一是基础设施建设,对于相对偏远、农民生产、生活条件较差的村,主要突出基础设施建设。对于基础条件较好的村,主要突出产业化扶贫,以龙头产业为依托,让其给贫因户提供技术、资金和信息,提供就业岗位,提供农产品销售渠道,帮助贫困户脱贫致富。二是把整村推进与新农村建设、旅游开发、茶叶开发、油茶开发与我区的特色产业结合起来,在扶持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项目时都附加规定有企业带动贫困户脱贫计划,通过扶持发展产业化龙头企业带动贫困农民增收,让贫困户得到实实在在的利益。

2、产业扶贫。坚持在册贫困户“首扶制度”,进一步强化小额到户贴息贷款的扶贫力度,全面放开承贷机构,方便有发展愿望和发展能力的贫困户贷款发展生产,增收脱贫。自XX年以来,累计投放小额到户贴息贷款0.3亿元,贴息150万元。目前我区有国家级扶贫龙头企业1家,省级扶贫龙头企业3家,省级产业化龙头企业6家、市级37家,中国名牌农产品1个,绿色食品品牌20个,无公害产品11个,各类农村专业合作社242个。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放贴息贷款1.5亿元,贴息450万元。

3、互助资金。XX年以来,我区深入开展村民互助资金试点,通过民政注册成立村级扶贫互助社85个,投放试点资金1000万元,入社农户8462户,其中贫困户4007户,有效缓解了农村贫困户生产资金短缺问题。XX年投入互助资金100万元;在10个贫困村开展互助资金试点,贴息贷款85万元;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6个60万元。建立健全扶贫帮扶责任制和扶贫档案。

4、“雨露计划”。 通过实施“雨露计划”工程,开展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农村退伍军人培训以及贫困高中生和大学生扶贫助学,贫困人口的文化素质和致富技能有了较大提高。XX以来,区直多部门合作共开展多种形式的农业实用技术扶贫专项培训3.5万人(次),设立农村贫困劳动力转移培训基地4处,开展农村退伍军人“碧桂园”专项扶贫培训260人次,资助农村贫困大学生475人,资助金额240万元,利用国家开发银行专项资金资助贫困高中生350人,资助金额达225万元。XX年,我区进一步拓宽了“雨露计划”培训领域,投入资金156万元。一是狠抓农村贫困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对全年的培训任务进行了细化分解,向各乡镇和培训机构下发了培训意见,调整了培训工种,提高了补助标准。全年完成培训1300人,占全年培训任务的100%。二是按每人每年4000元至3000元标准,给全区XX年211户在册贫困家庭考入大专以上的大一、大二大学生发放了教育资助金,资金总额达90万元。三是扎实开展农村贫困劳动力实用技术培训,举办油茶、茶叶、板栗等农业实用技术培训班23次,培训人员达1.5万人次。

5、社会扶贫。一是注重加强与中直、省、市直机关的联系,争取他们对我区的扶贫开发工作的大力支持,如国家开发银行对我区的教育、道路、卫生、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给予了大力的帮助,截至XX年末,累计向我区贷款余额达10480万元,支持建成了xx区农村中小学d级危房改造、城南工业区基础设施建设、苏石大桥建设等一批项目;捐款574万元建设建成一批供水、公路、桥梁、教育、防洪等公共项目,解决了项目地群众饮水难和行路难等问题;累计捐赠318万元,资助品学兼优的贫困高中学生接受继续教育;累计捐赠两节送温暖资金38万元。如淮南矿业集团帮扶狮子岗乡南岳庙村做好美好乡村建设,投入资金1477.85万元。央企中国太平保险集团对口帮扶xx区狮子岗乡康家埠村,目前已落实帮扶资金80万元;二是抓好区直单位的扶贫帮扶工作,每年确定550多名副科职以上的领导干部结对帮扶贫困户,XX年以来,区直单位和个人累计向贫困户扶贫捐款330万元,捐赠物资折款450万元,投资200万元用于贫困村改善道路、村部改貌、生产发展。三是抓好扶贫宣传工作,动员一批企业和我区在外创业成功人士参与我区的扶贫开发事业,他们在我区修建“村村通”水泥路、村部改貌、学校改貌等方面给予了大力支持,累计捐资达600多万元。

三、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1、扶贫到户认识有偏差。从目前扶贫到户的实践来看,工作中存在着扶贫措施不过硬,部门配合不紧密,干部工作不合拍的现象。溯本求源,这是思想认识不统一的具体表现。一是重视不够。组织领导是做好扶贫到户工作的重要保障。但是少数地方对扶贫到户工作缺乏足够的思想认识,认为只要把地方经济发展起来了,贫困户的一切问题也就顺利解决了。因而对扶贫工作重视不够,往往把主要精力放在大项目、大投入等对地方经济有较大带动作用的工作上,对扶贫到户工作只停留在一般的形式上,缺乏实质上的重视和关心。二是部门认识弱化。扶贫到户工作是一项综合系统工程,需要各部门的密切配合和共同努力。但是在具体运行操作中,乡镇以及相关部门对扶贫到户工作兴趣不浓,片面地认为扶贫到户是群众自己的事,到户工作实施起来难度大,群众工作也不好做,以至于部门为了维护自身利益,出现了“回避”和“踢皮球”现象。三是群众认识有偏差。大部分群众对扶贫到户的真正含义不理解,认为扶贫到户无非又是扶几个农村能人和产业大户,与自己关系不大,有“贫困是命”的落后宿命思想。还有部分群众认为扶贫到户就是把钱直接分配到户,等、靠、要思想严重。思想认识不到位,部门认识弱化、群众认识有偏差,导致扶贫到户工作“效果不佳”。

2、扶贫到户政策不完善。现行扶贫到户工作机制的政策有:整村推进、劳动力转移培训、小额贷款贴息、贫困村互助资金、产业扶贫、“雨露计划”等。这些方面的政策设计是符合扶贫到户方向的。但是,有些政策规定定在扶贫到户的具体工作中难以落实,有的甚至存在明显的缺陷,从而导致大量的扶贫资金不能发挥扶贫到户的应有作用。特别是相当一部分贫困户对现行产业化扶贫运行机制意见很大。“企业+基地+农户”的现行产业化扶贫模式,设计虽好,但缺少对扶贫企业和大户的有效监督和问效。从而导致大部分龙头企业和产业大户的壮大和发展,与贫困户脱贫致富关联度不大,甚至使本来属于贫困户的扶贫资金变相转为扶富扶强,群众对此反响强烈,意见很大。

3、扶贫到户体制不够顺。扶贫到户工作的项目、资金渠道和参与部门都很多,如信贷扶贫资金由农行管理,以工代赈资金由发改委管理等,不少项目由相关部门负责实施和管理,扶贫系统只是间接参与。也就是说扶贫部门虽然是执行扶贫开发政策的单位,但在项目建设、资金调度等方面,只能做协调工作,无法从整体上调控。而且,专项扶贫资金安排,首先要符合区域经济发展大局需要,区扶贫办只有建议权,没有决策权,这就造成了扶贫系统只有实现扶贫目标的责任,而没有调控扶贫资金的措施和手段。由于体制不顺,导到扶贫工作效果大打折扣。

四、扶贫到户机制的几点建议

1、正确处理区域经济发展和贫困人口脱贫致富的关系。解决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离不开区域经济的发展,但区域经济的发展并不意味着就能解决贫困人口的温饱和脱贫致富问题。就扶贫开发而言,解决当前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应放在第一位,其次才是区域经济的发展。处理好这两者之间的关系,要求贫困地区在安排扶贫资金、选择扶贫项目时,要解决落实到贫困村、贫困户。在少数贫困人口温饱问题还没有解决之前,不应将扶贫重点转向更大范围的低收入人口。解决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改善贫困地区的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帮助贫困地区发展生产、早日脱贫致富,是当前扶贫开发的崇高使命和奋斗目标。

2、建立扶贫到户的组织运行机制,强化社会对口帮扶。区委、区政府要统筹区直部门、乡镇、村的力量,形成一个“以区政府为主导、区扶贫开发部门总协调、乡镇配合、村委会为实施载体”的扶贫到户组织运行机制,强化社会对口帮扶。一是加大区直部门及企事业单位等对口帮扶贫困村力度。扶贫部门积极牵头组织社会成功人士开展“一对一”帮扶。二是明确帮扶重点。要重点解决贫困户稳定脱贫问题,核心是帮助贫困户发展产业,建立比较稳定的致富项目,要结合贫困农户实际和国家现有的扶持政策,实现因户制宜,不提倡救济式的简单做法。三是强化帮扶责任。乡镇党委、政府要把定点帮扶贫困户作为一项长期工作来抓,明确到责任人,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人实行定人、定点、定责包干扶持,保证每一贫困户都有责任人挂钩联系,把帮扶贫困户作为党员干部义不容辞的责任进行落实。将帮扶情况登记造册,一定三年不变,贫困户不脱贫,党员干部不离开,并将此项工作列入选拔重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四是注重帮扶成效。对帮扶工作要一抓到底,不可半途而废。每年都要联系一批,帮扶一批,消化一批,脱贫一批,逐步实现共同富裕。

3、整合扶贫资源,转变扶持方式。首先要建立规范、合理、有效的扶贫管理体制,明确有关部门的扶贫开发工作职责,实现对扶贫开发工作的统一管理,统一制定扶贫规划,统筹安排扶贫资金。采取搭建“平台”、“拼盘”的办法,按照“整合资源、集中投入、各负其责、捆绑使用”的原则,整合扶贫、以工代赈以及其它支农资金,加大对贫困农户扶持力度。通过整合各方资金,放大扶贫资金扶持效应,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其次要转变扶持方式。主要是转变扶贫资金投入方向和扶持方式。在当前国家大力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的情况下,扶贫资金应该转变投入方向,要从过去主要扶持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转变到重点扶持提高贫困农户自我发展能力上来。大力扶持贫困农户发展支柱产业、适用技术培训和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等方面上来,要根据贫困农户脱贫致富的不同需要制定帮扶规划,确立投资发展方向,实施优先扶持发展战略,切实增加贫困农民收入。力争做到50%以上的扶贫专项资金直接投向贫困户,重点扶持贫困农村产业发展。

4、扩大贫困村互助资金和小额扶贫贷款到户覆盖面。互助资金和小额贴息贷款是扶贫到户的有效政策,效果明显:一是扩大贫困村互助资金试点单位数量和资金规模,力争每个贫困村都建立生产发展互助资金;二是增加扶贫贴息资金总量,扩大小额贴息贷款到户规模。区级贴息资金安排应不少于150万,贴息利率应该不低于5%。在扶贫贴息工作中,牢记扶贫宗旨,面向农村,重点扶持贫困户发展生产。

5、完善投入保障机制,健全考评考核制度。首先要完善建档立卡制度,做好农村低保对象与扶贫开发对象的有效衔接,全面掌握贫困户生产生活基本情况,真实地反映贫困人口的致贫原因和他们的脱贫愿望,乡镇政府要因户施策、分类指导,建立扶贫到户项目库,报区扶贫办备案,以利提高扶贫到户的有效性。直接扶贫到户的项目可分为“改善贫困户生产生活条件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增加农民收入的产业发展项目和有助于农民增加收入的培训项目”三大类。由贫困户“看单点菜”。一是对扶贫到户项目应根据实际情况分期启动、分批扶持。二是安排扶贫到户专项资金,建议省里从每年财政扶贫资金盘中,专门切出一块,与整村推进到户资金、“雨露计划”到户资金捆绑使用,并纳入考评。三是对贫困户直接扶持的无偿资金额度以1000—5000元为宜,所有扶持的项目,必须来源于项目库,纳入扶贫专项资金年度计划范围。四是在对贫困户的资金扶持投入方式上,通过多年的摸索,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比较好,先办事后给钱。项目由乡镇、村根据农户的实际情况因户制宜安排,待验收后由乡镇财政所用“以奖代补”的形式发放。其次要建立帮扶到户工作考评制度,实行目标管理。一是以区为单位,成立扶贫到户工作领导小组,对扶贫到户工作进行半年一考评,一年一考核,将考核结果与下年度的扶贫到户资金挂钩。对扶贫开发工作成效明显的乡镇、村,依照有关政策规定在扶贫资金安排上予以倾斜。对扶贫工作领导不力,进展缓慢,年度考评为“不合格”的乡镇、村,取消下年度申报扶贫项目资金的资格,并在全区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转移、挪用、拖欠、挤占、贪污财政扶贫资金的,必须如数追回,并依纪依法追究有关负责人和当事人的责任。二是乡镇、村要把扶贫到户工作摆上重要工作日程,纳入年度工作绩效考核,与干部职务晋升和奖励挂钩,通过严格的考评考核来促进扶贫到户工作的扎实有效开展。

扶贫项目到户报告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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