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录
篇一 林业局上半年落实“纪委监督责任”工作报告
xx年上半年,林业局纪检组在市纪委和局党组的直接领导下,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按照市纪委工作要求,坚持从严治党的方针,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完善党风责任制为核心,以严查各类违纪违法案件、严格执行执法监察为重点,结合本局实际,在切实加强党风廉政监督,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等方面作出了努力,有力地促进了全局纪检监察工作的深入开展。现将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政治学习,提高思想认识
在局党组的全力支持下,我局纪检组高度重视廉政教育工作,利用'周一'集中学习日组织机关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习xx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中共xx市委关于《xx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中共xx市纪委xx市监察局《关于在全市党员干部中开展'学党章、守纪律、讲规矩'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和市委组织部《关于全市县处级以下党员干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意见》,通过学习进一步强化了对新形势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切实提高了落实'两个责任'的自觉性、主动性,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上来。同时,为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做到责任具体、任务明确。我局结合市委要求和林业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xx市林业局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的监督责任内容,夯实了责任,。
二、落实监督责任,发挥职能作用
自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出台以来,我作为林业局纪检组长,对林业局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监督责任。在工作中集中精力抓好执纪监督主业,切实做到抓好纪、问好责、把好关,充分发挥检查监督和执纪问责功能,收到了良好的成效。
1、落实分管职责。进一步明确了纪检监督的工作职责,从其它事务中解脱出来,一心一意抓好执纪监督主业。结合开展'三严三实'活动和反'四风'活动,协助局党组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及工作计划,履行好'一岗双责',维护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2、落实监管责任。作为监督责任人,我坚持把监督责任贯穿工作的全过程。加强对局班子成员和其他党员干部的廉政教育、日常管理;监督本单位贯彻执行上级党委、纪委的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检查局机关上下班纪律执行情况和机关工作效能情况。xx年上半年,对局系统工作效能检查11次,对4名同志在作风纪律方面进行了约谈和诫勉谈话。
3、带头做好表率。坚持从我做起、向我看齐、以上率下、以身作则,带头遵守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的各项规定,带头管好自己、管好配偶和子女、管好身边工作人员,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作廉洁从政的表率,带头接受组织和干部群众监督。
通过上述工作的开展,我们林业局 '两个责任'得到很好落实,制度完善、责任分解到位、工作措施细化,真正形成了敢干事、会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浓厚氛围,较好地完成了今年的植树造林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1、进一步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在局机关各股室及班子成员和干部职工中,认真排查廉政风险点,对高风险岗位、重点环节权力运行情况,实行'事前、事中、事后'监督,有针对性的制定防控措施。
2、协助局党组做好权力清单梳理工作,把行政权力运行情况在网上公开,坚持透明运行,阳光操作,高效规范。
3、继续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主题教育活动,做好局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落实好监管责任,自觉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加强对违纪违规行为的监督和处理,对落实不力、执行不严的人员要坚决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篇二 关于纪委落实监督责任调研报告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下面是小编为您推荐的关于纪委落实监督责任的调研报告,请参考。
关于基层纪委落实监督责任面临的问题及对策的调研报告
在新的形势下,如何履行纪委的监督责任,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是各级纪委必须加以认真思考和研究的新课题。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各级纪委履行好监督责任,既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建设,又要督促检查,落实惩罚和预防措施,中央纪委提出新形势下的纪检监察机关三转问题,这是基于党章和反腐败斗争实践对纪委监督责任的明确要求。云龙县功果桥镇纪委,通过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四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基层纪委工作的实际情况,对基层纪委如何履行好监督责任进行了一次认真的调研。
一、基层纪委在落实监督责任过程中面临的困难与问题
纪委的监督责任既是党章赋予的权力,又是纪委的重要职责,各级纪委作为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必须紧紧围绕三转要求,把监督责任牢牢扛在肩上,强化使命担当,让监督责任落地生根。但实际工作中,基层纪委在履行监督责任时,还存在着以下几方面的困难和问题:
(一)越位问题。很多基层纪委没有认真厘清自己的职责,加上有些地方党委政府领导认为纪委监察机关办事信得过,任何工作如果有纪检监察机关参与就能保证公平公正,安全高效,导致纪委工作任务繁重。除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而外,还承担着许多与纪检监察工作关联不太密切甚至毫不相关的工作,如党务公开、民生资金监督、工程项目监督、征地拆迁督查、新农村建设、产业发展等方方面面的工作在不同的地方都有涉及,且经常出现协调变牵头,牵头变主抓,主抓变负责的情况,使基层纪委往往在现实生活中扮演着督查员、开山斧、灭火队等角色,很难聚焦主业,结果是种了别人田,荒了自家地。
(二)监督不到位问题。一是还有部分纪检干部的思想认识不到位。对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肩负的重大责任认识不深刻,责任感、使命感不强,在三转工作中,存在上转下不转,内转外不转,明转暗不转的现象。二是责任追究不严格。一些基层纪检干部好人主义思想严重,乐当泥瓦匠和稀泥,不敢当铁匠硬碰硬,不愿监督,不敢监督,不敢负责。三是作风检查,惩治腐败力度不够,有的地方对党风廉政建设部署多,监督少,作风督查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查处的作风问题和腐败案件不多,通报曝光力度不够,震慑力不强,让一些人心存侥幸,顶风违纪。四是抓防微杜渐工作不够。对党员干部日常监督特别是八小时以外监督方法不多,手段缺乏,督查时松时紧,未形成常态,对党员干部中的不良风气和苗头倾向制止不力,早发现早处置机制不完善,使一些单位作风问题纠而复生,难以根治。
(三)工作错位问题。目前有的乡镇的一些老大难工作,常常让纪委在一线推动,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有时甚至直接充当监管主体和执法主体。如一些乡镇在征地拆迁、项目建设、信访维稳等工作中,安排纪检监督机关全程参与,认为只有纪检监察机关参与,才具有合法性和权威性。
(四)自身建设管理问题。一是基层纪委力量薄弱,工作人员少,且部分基层纪委班子机构还不健全。由于没有专门的编制,至今纪委班子还没有配齐,导致纪委班子出现人员编制不不足的问题,人员匹配与所担负的重任难相适应,造成小马拉大车现象。二是有的纪检监察干部作风不过硬,有的作风飘浮,律已不严,自觉接受监督意识差,办关系案,人情案,对一些不正之风不抵制,甚至还参与其中。
二、存在的问题原因分析
王歧山书记在中纪委三次全会报告中把纪委的工作职责简要表述为监督、执纪、问责6个字,这也是各级纪委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但基层纪委在履行监督职责时为什么会存在以上几个方面的问题呢?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一)基层纪委没有厘清自己的主责脉络,弄清权力和责任的边界线。党章对纪委的组织协调作用虽然作出明确的规定,但目前仍没有任何条例、规定、文件对组织协调的范围、内容、方式、程序进行规定。什么工作需纪委牵头组织,什么工作仅需纪委配合协调,比较难把握,往往是根据当地党政主要领导的指示或纪委自身的理解来实施,缺乏可操作的规范性做法。
(二)党政主要领导过分依赖。有的党政主要领导除了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都推给纪委去做,由纪委大包大揽而外,有时还把涉及相关职能部门的问题也明确要求纪检监察组织参与处理,过分相信与依赖纪委,认识上缺乏一定的高度,存在一定的误区。导致纪委工作常常出现越位的情况。
(三)有的基层纪委不敢大胆履职。由于体制原因,各级纪委工作上要服从于同级党委政府的安排部署,经费开支要同级党委政府的支持,往往导致基层纪委对于同级党委不敢监督,怕大胆工作伤及情面,得罪领导,心存畏惧,不敢履职,特别是在监督检查,查办案件时,纪检干部最担心领导不支持,更怕查出问题领导不满意,以后工作难以开展,导致监督责任没有落实到位。其次,有的纪检干部只求平稳,不愿履职,把纪检岗位当作个人升迁的跳板,对本职工作漠不关心,主业、副业严重倒置,敷衍塞责,不负责任,工作推一下,动一下,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其三,有的纪检干部业务不通,不能履职,对工作无所用心,心中无数,知识结构单一,执纪能力滞后,协调能力不强,难以适应高智能化、高科技化的治腐趋势,导致监督责任难以落实到位。
三、落实好监督责任的对策
(一)提高履行监督责任的思想认识。履行好监督责任,提高思想认识是基础,要组织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和纪检监察干部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第四次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上来,牢固树立抓好监督是本职,抓不好监督是失职的理念,自觉克服好人主义思想,切实增强履行监督责任的责任感、使命感。
(二)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履行好监督责任,强化作风督查是切入点和突破点。要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明察暗访、问责处理、通报曝光、整改落实力度。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同时从四风问题延伸下去,抓好党员干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文风会风建设,健全完善长效机制,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制度化。
(三)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履行好监督责任,加大惩治腐败力度是重中之重,要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敢于亮剑,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充分整合资源,强化纪检监察机关同法院、公安、检察院以及审计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探索乡镇纪委重点查处发生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涉及民生资金项目落实的案件以及发生在农村基层干部中的腐败案件,冶病树拔烂树,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
(四)健全落实监督责任的机制制度。履行好监督责任,健全机制制度是关键,要积极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贯彻落实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向上级纪委报告。发挥好乡镇纪委和部门纪检的监督职能,定期听取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研究制定乡镇纪委和部门纪检组以县纪委考核为主的考核办法,保证纪检监察干部大胆履职。用好责任追究这把杀手锏,对重大腐败案件和严重违纪行为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倒查追究单位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织的监督责任,增强责任追究的刚性。
(五)加强纪检干部队伍建设。履行好监督责任,纪检干部队伍建设是保障,要认真落实王歧山书记对自身的监督必须更加严格,执行纪律必须更加刚性的要求,强化纪检监察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做到既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又自觉接受监督。加强纪检干部队伍思想建设和能力建设。通过集中业务培训,以案代训等形式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业务水平。加强纪检干部作风建设,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对涉及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坚决查处,决不姑息,防止灯下黑,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关于纪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监督责任的报告
今年以来,雨城区纪委在市纪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上来,以实实在在的行动聚焦主业、落实主责,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现我就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情况汇报如下,如有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一、深化思想认识,从根上把监督责任落实好
作为纪委书记,我始终将协助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为根本,尽职尽责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职能,责无旁贷抓好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以落实监督责任的实际举措和成效推动党委主体责任的落实。
(一)体系构建更严密。认真贯彻省委、市委关于落实两个责任的要求,试行区委书记、区纪委书记向区委常委会述责,69个乡镇、部门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向区委常委会述责工作机制;探索区级领导干部向区纪委全委会述廉述责机制,以定责、亮责、述责、评责为抓手,层层传导压力,筑牢责任体系。区委常委会每年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5次以上;区委主要负责人认真落实四个亲自要求,今年以来,对反腐倡廉重要问题批示6件次,督办重要案件5件;纪检监察机关通过日常督查、专项检查、暗访巡查等方式,督促各级党委(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使反腐倡廉决策部署更加有力。
(二)参谋作用更明显。坚持围绕反腐倡廉中心任务和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积极协助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确保反腐倡廉各项部署落到实处,营造党风清、政风廉、作风实的政治生态和发展环境。区委及时出台《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将全区反腐倡廉工作细化为6个大项和58个小项任务,一一部署落实;制定了惩防体系20232023年实施办法,推动反腐倡廉工作制度化。
(三)组织协调更有力。坚持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强化反腐败工作协调机制运用,整合司法、组织、人事、财政、审计等部门力量,形成齐抓共管、协同作战的工作格局。针对不同层级、不同领域、不同部门、不同对象分类提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目标要求,区别对待,各有侧重。组织全区191个行政村和16个社区党组织负责人开展勤廉双述活动,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传导至神经末梢。
二、围绕中心大局,从严上把监督职责履行好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反腐倡廉新的更高要求,坚持围绕中心大局,积极履行监督责任,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进一步发挥党内监督专门机关作用,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成效。
(一)从严监督检查,加快灾后重建。围绕廉洁重建、阳光重建,大力开展灾后重建廉洁监督,督促职能部门认真履职,承担重建项目监督主体职责。在灾后重建中引入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全区查找廉政风险点257个。建立企业廉洁准入制和廉洁情况查询制,有力实现关口前移。创新建立32个集中安置点纪检监督小组,实现监督体系区、乡、村、组四级并联。切实发挥好纪委再监督、再检查作用,建立两帐一单督查机制,深入开展一线监督,发现问题164个,整改问题127个。依托电子监察和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监察两大平台和区、乡、村三级便民服务体系,在实现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同时,切实提高行政审批效率。
(二)从严执纪问责,深化正风肃纪。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进,紧盯领导机关、领导干部,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围绕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决议和重要工作部署加强督查,紧盯党的纪律执行,止懒政、治庸员围绕加强作风建设,紧盯四风问题,深化正风肃纪9+1专项治理。今年以来,区纪委监察局牵头开展专项督查48次,作风纪律暗访4次;对7个工作效能执行不到位的单位进行了通报;对16个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了集中诫勉谈话、对1个不胜任工作的乡镇负责人进行了调整,对12个单位发送了廉政提醒函,查处四风案件7件7人,对查处的典型案件分两次进行了点名通报。
(三)从严教育管理,力争群众满意。围绕提高党风廉政建设社会满意度评价基础工作,制定了2023年度实施方案,将21项指标细化分解到各承办单位,加强目标管理和量化考核。聘请16名特邀监察员,对9项民生工程和20件民生实事资金使用、项目推进、工作效能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围绕群众关注热点,制定具体方案,加强党员干部八小时外监管,确保管理监督无死角;实行任前三廉机制,把牢干部任用关,对21名拟提拔干部进行廉洁审查,对47名拟提拔交流干部进行廉政谈话,组织23名拟提拔领导干部进行廉政考试;建立单位主要负责人三个不直接分管制度及实施细则,进一步强化对一把手权力的监督制约;深入开展六个一警示教育活动,分两批组织40余单位负责人旁听职务犯罪庭审,50个灾后重建重点单位主要负责人作电视公开廉洁承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不断增强。
三、大力推进改革,从强上把监督力量凝聚好
坚持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做到责任清、作风正、工作实,用铁的纪律打造纪检监察队伍。
(一)转职能,聚焦主业。下决心回归主业,抓牢主责,进一步调整优化机关内设机构,大力清理议事协调机构。通过两次清理,将参与的71个议事协调机构调整为19个,精简率达73%,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主责部门。加强乡镇、部门纪检组织的规范化建设,23个乡镇(街道、新区)全部配齐纪(工)委书记和专职副书记,区政府工作部门均建立了纪检组(纪委),工作经费全部纳入财政预算。实行纪检组织负责人向纪委全会述廉述职制度,定期掌握基层党委(党组)、纪检组织履职情况,逐步引导基层纪检组织种好责任田,去年以来,已有2个部门实现了办案零突破。
(二)转方式,突出主责。把查办案件作为最基础、最根本的职责,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持文明办案、安全办案。今年1至5月,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70件次,立案18件,同比增长160%,继续保持办案零事故。突出执纪监督,严抓作风建设,春节、元旦、清明、五.一等重要节日节点,对公车私用、公款吃喝、公款旅游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进行专项暗访检查。
(三)转作风,抓好主力。我与班子成员一道带头践行三严三实要求,模范参加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实践,全区123名纪检干部作六项承诺,作风建设先人一步的理念牢固树立。聘请作风建设监察员(四风监督员)10名,对纪委工作开展、纪检干部作风建设等情况进行监督,切实解决灯下黑。强化培训教育,组织各级纪检干部参加各类培训70余人次,不断提升综合素质。今年以来,提拔交流纪检干部14名,投入5万余元用于纪委办案设备购买和视频会议系统更新,使纪检监察工作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加强。
四、着眼持续发力,从实上把监督格局部署好
下一步,雨城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工作部署要求,全面抓好监督责任落实,深入推进我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
一是全面深化改革,形成利于执纪监督的制度环境。坚决按照中央部署,结合雨城区实际,认真落实两个为主要求,改革完善党的纪律检查工作体制,推动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
二是加快推进三转,提高善于执纪监督的工作能力。明确职责定位,突出主业,收缩战线,攥紧拳头,履行主责;坚持带头加强作风建设,自觉投身到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持之以恒抓好正风肃纪,切实解决四风问题。
三是强化监督责任,增强勤于执纪监督的内生动力。细化执纪监督职责,完善执纪监督程序,明确执纪监督方式,提高做好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综合运用好约谈、明察暗访、签字背书等工作方法,强化相关责任主体的职责意识。
四是加强自身建设,打造敢于执纪监督的过硬队伍。要切实践行六项承诺,拉紧六条红线要进一步完善纪检监察系统内部监督实施办法;自觉接受党组织、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监督,切实防止灯下黑对纪检监察干部的违纪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用铁的纪律打造过硬队伍,更好发挥党内监督专门机关作用。
篇三 2023县司法局干部管理监督责任制度落实情况自查报告
为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建设一支政治坚定、能力过硬、作风优良、奋发有为的司法行政队伍,根据中央、省市和县委从严管理监督干部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采取有力措施,扎实推动干部管理监督责任制度的落实,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认识,认真自查
㈠加强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了自查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亲自抓、负总责,成员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强化责任落实,并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自查。
㈡加强宣传引导。注重发挥宣传媒介的积极作用,通过简报、网络等媒体和宣传专栏,加大对干部日常管理监督工作的宣传力度,在全局营造重视和支持干部日常管理监督工作的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㈢加强督查落实。组织有关人员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督促检查,对重视不够、组织不力、措施不实、落实不好的,要追究责任。
二、主要做法及成效
㈠强化干部经常性教育
通过主题教育、谈心谈话、廉政教育等形式,引导干部查问题、抓整改、明方向,教育干部规范从政行为,增强廉政意识,促进干部健康成长。
1.开展主题集中教育。重点围绕群众反映干部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教育引导干部增强责任意识,转变工作作风,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
2.开展谈心谈话教育。建立干部谈心谈话制度,采取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人或一般干部的谈话方式,做到“六必谈”,即干部队伍中出现不团结不和谐问题时必谈、干部在遇到困难或挫折时必谈、干部岗位变动或职务升降时必谈、干部廉政勤政方面群众有反映时必谈、干部因违规违纪受到问责时必谈、干部有其他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时必谈。
3.开展廉政风险教育。发挥党员先锋模范的作用,强化廉政知识培训。依托廉政警示教育基地,广泛宣传廉政知识,增强干部廉政风险防范意识。
㈡强化干部日常管理
按照党管干部、分级负责的原则,局主要领导负责局其他班子成员的管理;局分管领导负责所分管的股(室)、所、处、中心负责人的管理;股(室)、所、处、中心负责人负责所在单位一般干部的管理。
1.完善有关事项报告方式。对干部奖惩、学历职称变化、出国(境)、婚丧嫁娶、勤廉情况等事项,按照日常发生、年度考核、提拔任用三种情况,分别采取日常报告、年度汇报、任前申报的方式,及时向纪检监察、组织人事部门报告。属新提拔对象,还应将报告事项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2.加强干部“德勤廉”考核。坚持把“德”的考核放在首位,综合“勤”和“廉”的表现,健全和完善考核办法,细化考核内容,明确评价标准,通过正反双向测评、个别谈话,全面了解和掌握干部的现实表现,进行综合分析、分类定级。
3.突出干部业绩记实考核。建立干部日常业绩记实考核制度,推行任务分解、个人承诺、日常记账、跟踪督查、综合考评“五步工作法”,采取月报、季评、年考方式,及时了解干部日常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并进行分级评定,形成干部“功”与“过”正反双向信息库。加强干部年度考核,全面了解干部完成年度工作目标和履行岗位职责等情况。
㈢强化干部日常监督
加强对干部的多元化监督,通过建立健全各有关制度,实现组织监督、部门监督、社会监督、自我监督等方面的有机结合。制定完善了《沙县司法局警车管理制度》、《沙县司法局关于影响行政效能行为责任追究办法》、《沙县司法局岗位责任制》等日常管理制度。
1.建立监督员制度。聘请9位监督员,广泛收集社会各界的信息,并及时向局班子反馈。
2.建立“八小时以外”监督制度。在年度考核和任职考察时,实行“八小时以外”活动情况报告,要求干部以书面形式如实反映“八小时以外”遵守党纪国法、政治品质、道德品行等方面的表现情况,强化对干部“八小时以外”行为的监督。
3.建立干部信息公开制度。明确公开的内容、范围和方式,探索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结果在领导班子内部公开,适时向社会发布干部工作政策法规、所处室负责人职位空缺情况及其岗位要求等信息。试行考察对象或拟任人选的基本情况、群众信访件查处情况在适当范围内公开。建立干部工作社会评价机制,接受干部群众的评价和监督。
4.建立干部廉政预警和防范机制。采取“廉情积分”办法,对积分在预警线以下的干部,分别实行廉情预警,并记入干部廉政档案,定期进行分析研判,提出整改要求。强化对党政“一把手”和关键岗位干部的风险防控,通过风险排查,确定风险等级,分层制定防控措施,分级落实防控责任。
㈣突出重点对象监督
制定了沙县司法局干部管理监督责任制度和沙县司法局干部管理监督责任流程图,对重点监督的干部,抓住最敏感、最关键的监督内容,运用不同的方式,进行针对性监督,提高监督的实效性。
1.主要领导。通过季度分析、年度会审、“一报告两评议”、重大事项及时公开等措施,着重监督权力运行情况。对局长重点监督在重大决策、干部任免、大额资金使用等用权情况,以及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情况,防止“一言堂”。监督对县委和县研究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情况。对副局长重点监督所分管的工作在项目、资源安排使用等用权情况和上级领导重大决策的贯彻执行情况,落实选人用人责任审查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三责联审”,进一步规范用权行为,实行“阳光操作”。
2.关键岗位干部。采取半年自查、即时查核、年终考评的办法,通过查职责、防懈怠,查程序、防违规,查廉洁、防贪腐“三查三防”,监督其是否依法依规按章办事,是否公正履职,是否利用职便谋取私利,是否顾全大局敢于担责。特别是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要即时进行调查核实并作出处理。
㈤深化司法行政工作
1.人民调解为民行动。今年来,先后成立了县统战部、旅游局和台胞亲属人民调解委员会和7个个人命名的调解室,其中县统战部人民调解委员会为全省首家;积极探索成立区域性人民调解组织,筹建月池小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厦沙高速南阳工段人民调解委员会,努力实现“哪里有纠纷,哪里就有调解组织”。同时对村(居、社区)调委会进行督查,实现“五落实、六统一”,即组织、人员、报酬、场所、制度落实,名称、印章、标识、徽章、程序、文书统一。目前,全县共有人民调解委员会和调解组织237个,人民调解员和人民调解信息员共2246名,督查村(居、社区)调委会140个,全面构筑成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2.法律服务惠民行动。继续深化“法律服务到一线,司法行政促发展”和“法律体检”和“点对点”法律服务等活动。一是成立了局重点项目服务工作领导小组,收集掌握重点项目进展情况,制定下发了《沙县司法局关于做好县级以上重点项目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组建项目法律服务顾问团,对我县29个市级重点项目逐一明确挂钩领导、挂钩律师事务所和公证处,开展“结对法律服务”。二是紧紧围绕改善和保障民生,扩大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开展百名法律服务工作者进百村“送法律、解民忧、促和谐”活动,印发入户联系卡26000份,发挥职能,当好“四员”。三是建立完善与法院、检察机关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规范律师与法官、检察官关系,形成律师、法官、检察官良性互动机制。在各乡(镇、街道)司法所建立民事行政检察联络点,聘请了16名首批民事行政检察联络员。今年来,全县律师所担任法律顾问80家,办理各类案件230件,提供法律咨询2710人次,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1322万元;公证处办理各类公证799件;基层法律服务所担任法律顾问56家,代理各类案件106件,办理见证125件。
3.法律援助便民行动。加大法援宣传力度,注重法援文化建设,开展“关爱农民工工程”、“爱护妇女儿童工程”、“法律援助进农家(社区)”、法律援助宣传月等活动。“四快捷”(快捷咨询、快捷受理、快捷解难、快捷监督)打造法援“名片”,方便服务群众。今年来,“12348”接受来电、来访法律咨询1626人次,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264件264人次,依法为贫弱群体挽回经济损失约398.26万元,运用联调机制成功解决群众诉求37起。
4.特殊人群管理服务安民行动。按照“场所标准化、宣告程序化、文书格式化、工作统一化”的要求,抓好社区矫正宣告规范化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充分运用福建省社区矫正管理系统,配备定位手机224部,定位手机配备率达99%,不断提升社区矫正质量和水平。规范调查评估、交付衔接、分类管理、教育帮扶、考核奖惩等工作,完善监管处罚、治安处罚和刑事处罚衔接体制,强化管控措施。进一步深化特殊人员“1+8”模式创业,落实社区矫正和刑释解教人员就业帮扶、社会保障等政策,进一步增加社会和谐因素。
5.法制宣传利民行动。全面实施“六化”模式普法,扎实推进“法律六进”活动,继续深化“xx”普法。开展民主法制领域改革专项工作,结合司法局职能特点,草拟了《xx--2023年沙县司法局法治创新改革思路》,提出了队伍建设、法制宣传、法律服务、人民调解、社区矫正等方面的改革措施,并分别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方案,扎实推进司法行政体制改革,推动司法行政工作科学发展。今年来,全县共组织开展法制培训、讲座194场次;开展各类宣传咨询活动145次,解答法律咨询xx0人次;分发宣传资料65000多份,书写标语4248幅,展出挂图625余幅,出宣传栏378期,制作固定宣传标语4处8条。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从自查的情况看,我局能严格按照干部管理监督责任制度贯彻落实,没有发生违反制度的现象,但离上级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干部选任工作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干部选任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一些基础性工作还需进一步完善。
今后,我局将从以下几方面开展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大对干部管理监督责任制度的学习宣传力度,坚持理论联系实际,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干部管理监督责任制度的意识。二是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三是认真做好基础性工作,如干部管理监督廉政手册等。
篇四 管理局2023年上半年落实纪律检查监督责任工作报告
xx年以来,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纪委的具体指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和自治区纪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狠抓纪律检查监督责任落实,以制约和监督权力运行为核心,以作风建设为抓手,不断探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思路,为我局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强化制度设计,深入推动两项责任制改革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这是党章赋予各级党委、纪委的重要职责,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关键环节,是贯彻落实党中央、xx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最新精神、最新部署的重要举措。xx年以来,根据《中共贵港市委员会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贵发〔xx〕2号)要求,我局全面梳理党组和纪检组工作责任,调整工作机制,深入推动两项责任制改革,并取得良好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纪律检查监督责任工作框架
根据改革要求和实际情况,我局在领导人员调整后,重新发文明确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监督责任。局属各单位明确纪律检查领导责任人。制定了市政系统纪律检查责任领导名册,将纪律检查监督责任落实到人。明确各单位办公室设专人负责与局纪检室业务职责对接,确保纪检监察各项工作要求贯彻落实到基层。通过系列举措,初步建立纪律检查监督责任工作框架,弥补了基层机构纪检监察组织的空白。
(二)落实职责分工,明确纪律检查监督责任工作内容
根据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精神以及“两个责任”内在要求,明确规定各级纪检机构承担组织协调、纪律监督、作风督查、查办案件、教育监督、制度创新和执纪问责等7个方面工作内容。同时结合“一岗双责”工作要求,进一步明确领导干部对自己岗位的业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双重责任。通过明确监督工作内容和落实领导干部职责分工,为强化纪律检查监督责任,确保全局全年重点工作的落实提供坚实的保障。
(三)明确年内工作任务,层层落实责任制
5月份我局完成了与市纪委监察局签订xx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书》的签订工作后,明确了年内纪检组承担的工作任务和考核内容,并积极组织开展各类执纪纠风活动,不断强化党风廉政和纪检监察建设。现在根据新的工作要求和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实际正在草拟市政管理系统各级纪检组织的监督责任书,进一步细化工作责任,明晰工作职责。
二、严格执纪纠风,全面贯彻落实纪律检查监督责任
我局纪检组凝聚力量,严格执纪纠风,认真协助党组抓好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聚焦全局中心任务,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聚焦纪检监察主业,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全面贯彻履行纪律检查监督责任。
(一)开展纪律自查自纠活动
今年4月30日—5月10日期间,我局针对“五大纪律和五个专项纪律”(五大纪律: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财经纪律,五个专项纪律: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情况、“三公经费”控制情况、规范人员补贴津贴发放情况、办公用房清理情况、公车配备和使用情况)等问题,在全局10个单位700名干部职工之中积极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在此次活动中,由局纪检组长牵头,亲自到基层单位调研,查摆纪律工作中的存在问题,促进了纪律落到实处。截止5月10日,全局各级内部开展督促检查各1次,发现和整改纪律作风问题1个,完善制度建设5个,各单位针对自身的纪律作风建设都进行了深入的自查,做到了“有问题的查问题,没问题的找措施”使活动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二)开展“庸、懒、散、慢、拖”,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自查自纠工作
从今年3月开始,我局紧紧围绕工作人员中存在的“庸、懒、散、慢、拖”,不作为、乱作为等纪律和工作作风问题进行自查自纠。在具体工作中,通过公开广泛征集意见,找问题症结,组织干部职工对照“庸、懒、散、慢、拖”,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进行深入细致地自查自纠,对单位领导班子集体和全局干部职工的工作态度、工作纪律、工作效率、责任落实、精神状态和廉洁自律六个方面内容进行检查落实,做到了党风廉政教育和纪律督促检查两手抓,并取得良好成效。截至5月份,收到建议14条,挖掘存在问题10个。经局班子领导集体研究分析,确定了7个突出问题和3个紧迫急需解决的问题,并逐条制定整改计划表,明确了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有效推动了“庸、懒、散、慢、拖”,不作为、乱作为等纪律作风问题的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