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 开展重点领域网络与信息安全检查的自查报告
县信息办:
按照《略阳县信息化工作办公室略阳县经济贸易局关于转发市信息办工信委20xx年度重点领域网络与信息安全检查行动检查指南并开展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高度重视,积极行动,召开专题会议,学习通知精神,指定相关科室对国土系统网络与信息安全进行全面检查,现就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县国土资源局系统网络平台有:国土资源部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国土资源部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国土资源部农村土地整治监测监管系统、国土资源部征地批后实施信息系统、国土资源部采矿权信息系统、国土资源部探矿权信息系统、国土资源部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统计网络直报系统、国土资源部矿山开发利用统计数据库管理系统、国土资源部煤、铁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统计系统、陕西地税网络在线发票系统及略阳县政务信息平台系统等11个信息系统。
二、安全自查情况
(一)领导重视,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常抓不懈。网络与信息安全,我局历来比较重视,国土资源局网络与信息安全领导小组是局机关常设的一个内部领导机构,由副局长,综合科、地籍科、矿管科、耕保科、资金科、交易中心、复垦中心负责人为成员,每季度进行一次网络与信息安全检查,检查后召开专题安全会议,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解决,好的经验进行交流,做到信息安全常抓不懈,警钟长鸣,确保上报信息真实、准确、及时、安全。
(二)落实制度,专人管理,确保网络信息安全。按照网络与信息管理有关规定,制定了《略阳县国土资源局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规定》,做到电脑固定、专人管理,定期不定时由局网络与信息安全领导小组进行检查,及时与上报信息系统管理部门进行沟通了解情况,保证网络信息安全。
存在的问题:检查发现有时专用电脑浏览互联网。
通过自查,我局11项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各项管理都能按照有关制度监管,没有发生不安全事故,各项网络与信息系统正常、安全、畅通。
三、今后的打算
我们将严格按照县信息化办公室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强化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防患于未然,落实好国家各项信息安全管理规定,确保网络与信息安全。
篇二 落实重点领域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的自查报告
根据遂宁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转发《四川省人民政府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重点领域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的通知》(遂府法发〔XX〕9号)精神,现将我局开展重点领域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的自查报告如下:
一、对国务院和省政府下放的行政许可(行政审批)项目承接情况
按照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取消、调整非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和关于〈第二批取消、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的通知》(遂府法发〔XX〕10号)要求,我局对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行政审批项目与省环保厅下达的地、市(州)行政审批项目一致。
二、行政执法机关实施行政处罚的合法性、合理性,特别是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的适用情况
(一)坚持以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依据,恪守法定处罚权限;力求客观适度、合乎情理。
(二)坚持公正、公开和公平原则,做到执法依据公开,执法过程透明,在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基本相同或相似的情况下,所适用的法律依据、处罚种类和处罚幅度应当基本相同。
(三)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使违法当事人承担的法律责任与其违法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四)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充分发挥法律法规的引导规范作用,力求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
(五)遵循程序正当的原则,遵守行政处罚的法定程序。适用一般程序实施行政处罚,坚持依法履行事先告知程序,充分尊重当事人的陈述权、申辩权、听证权,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依法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救济权。
三、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情况
(一)XX年,我局起草了《遂宁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和《遂宁市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管理办法》,经市政府五届第67次常务会议同意,于XX年7月22日印发实施。(遂府办函〔XX〕130号)
我局已按程序将起草说明,法律依据、合法性论证、征求意见等相关资料报市政府法制办备案。
(二)XX年,我局起草了《遂宁市城区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和《遂宁市中水设施建设管理办法》,经市政府六届6次常务会议同意,于XX年6月14日印发实施。(遂府办函〔XX〕110号、111号)
我局已按程序将起草说明,法律依据、合法性论证、征求意见等相关资料报市政府法制办备案。
篇三 2023年重点制度落实情况督促检查活动的自查报告
根据省纪委办公厅《关于开展作风建设方面重点制度落实情况督促检查活动的通知》(鄂纪办〔2023〕28号)要求,日前,我委对贯彻落实党的xx大以来出台的党风廉政制度情况开展了全面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迅速开展作风建设方面重点制度落实自查工作
收到省纪委《关于开展作风建设方面重点制度落实情况督促检查活动的通知》后,我委高度重视,迅速安排部署。5月26日,驻委纪检组、监察室制定了详细的自查工作方案,经委主要领导批示后,5月28日,委党组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省纪委《关于开展作风建设方面重点制度落实情况督促检查活动的通知》,研究贯彻落实通知要求的具体措施,明确了自查范围、自查重点、方法步骤和时间安排,以及对自查处室的相关要求。会议认为,开展作风建设重点制度落实情况自查整改,是对正在全省发改系统开展的“三严三实”专题教育、 “三抓一促”等活动成效的检验,是提升政府部门形象,推动作风建设的良好机遇。要从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高度,深刻认识强化制度执行落实对推进作风建设的重大意义,充分认清开展作风建设方面重点制度落实情况自查工作的重要性。要教育全委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守纪律、讲规矩”意识,认真学习、自觉遵守、切实贯彻、坚决维护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
二、作风建设方面重点制度落实情况
近年来,委党组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和省委、省政府、省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一系列制度精神,坚持狠抓作风、提振精神、鼓舞干劲、推动工作,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明显提高,有力推动了发展改革中心工作。连续两年开展的民主测评结果显示,基层发改部门和服务对象对我委作风建设方面的满意度达99%以上。
(一)关于加强惩防体系建设、强化权力监督的情况
1、建立机制,保障任务落实。及时成立了党风廉政责任制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结合我委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省发展改革委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23-2023年工作规划》和《省发展改革委落实省委惩防体系建设2023-2023年实施办法任务分解方案》,对我委牵头的惩防体系建设任务,进行了任务细化和再分解,将具体任务事项明确到处(室)。同时,研究制定了《省发改委党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意见》和《省发改委党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暂行规定》等制度,设立了主体责任办公室(机关党办)和监督责任办公室(监察室),主体责任办公室全面负责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的组织、协调、推进工作。
2、加强教育,筑牢思想防线。坚持把开展廉政教育,筑牢思想防线摆在首位。坚持借势推进、借梯上楼、举一反三,对中央、省委省政府有关反腐倡廉和作风建设的重要会议精神,始终在第一时间传达学习、安排部署和汇报反馈。做到坚持做到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坚持开展警示教育。及时通报省发改系统受到查处的人和事,运用发生在身边的反面典型警醒党员干部廉洁自律。2023年我委有一名处级干部受到查处,委党组书记多次在大会上通报案情,查找思想根源,教育大家引以为戒;坚持检查督促。抓住重点环节,围绕重点难点问题,组织检查抽查,督促基层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
3、突出重点,加强风险预防。一是完善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把握廉政风险重点,限度压缩权力自由裁量空间,提高重大事项的透明度和科学性,坚持做到民主决策、集体决策,公开公平。二是进一步完善了廉政谈话制度。按照分级分管负责的原则,建立廉政谈话常规机制,要求做到“四个必谈”: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及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必谈、班子成员与分管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必谈、新提拔担任领导职务的干部必谈、在廉政方面群众有反映的干部必谈。三是健全完善了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和效能监察措施。加强项目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健全了项目稽察、效能监察机制, 坚持经常性稽察和专项稽察相结合,保障和促进项目投资计划落实、建设任务如期安全完成。四是认真排查廉政风险。采取自己找、同事帮、领导提、组织审的工作方法,驻委纪检组督促全体机关干部深入查找在思想道德、制度机制、岗位职责三个方面的廉政风险,分别填写了个人、处室和单位《廉政风险点自查表》,并研究制定相应的廉政风险防范措施。2023年5月,委机关18个具有审批职能的处室排查了廉政风险点,制订了防控措施,编印了《省发展改革委政务服务风险防控手册》。
4、严肃纪律,落实监督责任。坚持“两手抓”和“力度统一论”,大力支持纪检监察工作,推动主体责任落实。坚决支持驻委纪检组坚守责任,依法依纪履行职能,严格执纪监督。定期听取汇报,及时分析履行监督责任情况,帮助排忧解难。积极支持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排除查办案件工作中的干扰,为纪检监察工作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对于驻委纪检组发现的问题苗头,不以恶小而不纠,从早从小抓起,委党组敢于担当,及时提醒和处置,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案件。2023年,驻委纪检组协助委党组对一名正科级党员干部的违纪违规行为进行了严肃处理,依规给予这名干部党纪政纪处分。
5、扎牢“笼子”,规范权力运行。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制度建设为抓手,按照《省发改委廉洁高效机关建设改革创新试点工作方案》,重点对28项廉洁高效机关改革试点严格检查, 2023年10月,省纪委副书记、监察厅长吴琦在我委检查廉洁高效机关建设完成情况时,对我委的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一是简政放权“一放到底”。对承接国家和省级保留的审批事项,除有明确要求外,坚持一放到底,不留余地,坚决还权于市场、企业和基层。截止2023年,全委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幅度达到43.2%。企业投资项目由审批制变为核准备案制,审批环节由5道减为1道,审批时限压缩三分之一,全面实行审批“零收费”。《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湖北省2023年本)》发布实施,减少省级核准目录17%。二是所有行政权力实行“一张清单”管理。公布了《省发改委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所有行政审批权力、审批事项向社会公开。除保密规定的事项以外,现有5类32项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全部集中到政务服务大厅窗口统一受理。投资领域“负面清单”管理模式试点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目前也正抓紧推进。三是所涉中介服务实行“一个目录管理”。修订发布了《省发改委行政审批所涉中介服务事项目录》和《政府投资项目中介服务机构规范管理办法》,落实了企业自主选择中介服务的权力,一项每年可减轻企业负担近千万元。四是对外服务和内部办公实现“一网式运行”。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委领导和各处室主要负责人配备了移动办公设备,实现企业“不上门、不跑路”也能办成事,目前网办比例达到88.7%。五是行政审批实现“一站式办理”。牵头策划、筹备并建设的有12个省直单位进入的湖北省联合审批办事大厅,实行并联化审批,通过一网公开审批政策、审批条件、审批时限、审批过程、审批结果和审批所涉中介服务事项等,实现了项目申请人从提出申请到办结全程可查询、可投诉、可建议和可评价,以及有关监管部门及审批部门的内设监察机构对审批人员的监督检查和追责问责。六是项目审批实行“一条红线监管”。印发了项目审批“六不准”,研究制定了《省发改委电子监察管理暂行办法》,将每月电子监察情况通过“晒清单”的方式开展监督检查,并将其纳入年底的委目标责任制考核。电子监察与委机关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同步上网实施,实现了对网上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在线全程留痕监督,有力推动了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的更加公开透明和高效便捷运行。
(二)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六条意见、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六条意见、在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和密切联系群众上下功夫、使长劲。一是领导干部以身作则。研究制定了《省发改委负责同志赴基层调研期间简化接待工作的要求》,明确了简化迎送“四个不准”,严格规范新闻报道“两个不要”,遵守廉政纪律”五个不得”。二是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委机关党办、办公室、人事处、监察室等处室组成监督检查组,围绕工作作风和服务质量等方面,每月至少3次对各处室和政务服务大厅进行不定期明查暗访,并建立了《监督检查工作台账》,记录在案,及时通报。三是紧盯重点人和关键节点。及时印发了《省发改委关于落实<省纪委关于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监督检查办法>文件精神加强监督检查的通知》,制定了《省发改委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告表》、《发改委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重点抓住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等重要时间节点不放松,狠刹公款送礼、吃请请吃、公车私用等不正之风,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四是严格落实“三短一简”。2023年全年,共发文1554份,同比减少了28.4%;召开各类工作会议22次,同比减少减少了31%。五是建立健全服务“直通车”。 建立了联系群众的长效机制,印发了《省发改委直属机关党组织和党员联系服务群众工作制度》,重点做好委领导联系党员干部、委领导和机关处室联系基层、委领导带处室结对帮扶等工作。六是结合委“人人是形象、争做好干部”主题实践活动,举办了“好干部标准”主题讨论,凝练形成了《省发改委机关干部言谈举止行为规范》,进一步规范了党员干部言行举止。
(三)关于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对经济责任实施问责的情况
坚持勤俭办事,从严控制和大力削减“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一是强化预算约束。始终遵循“先预算、后支出”的原则,杜绝了“三公经费”超预算或无预算支出,从源头上控制了支出规模。2023年全委“三公经费”同比下降32.8%。二是规范使用管理。集中修订了《省发展改革委经费支出管理办法》、《省发展改革委财务监督和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省发展改革委财务集中核算管理规定》、《省发展改革委因公临时出国(境)管理办法》、《省发展改革委会议费管理办法》、《省发展改革委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省发展改革委公务卡结算管理办法》、《省发展改革委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省发展改革委机关财务和后勤管理规章制度汇编》等系列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做到有章可循。三是突出管理重点。严格执行因公出国(境)计划和量化管理制度,2023年因公出国经费同比减少37.5%。严格办会有关规定,经批准召开的会议没有安排到风景名胜区或豪华宾馆,以及以开会名义安排公款旅游和发放纪念品等现象。四是严格公务接待。委机关安排的公务接待,均有被接待人员派出单位公函,无公函公务活动,做到只负责工作接洽,不安排食宿和交通工具。公务接待活动需请委领导陪同和安排工作餐的,需由承办处室拟定接待方案,填报《省发展改革委公务接待审批单》,连同派出单位公函,交委办公室统筹协调后送委领导审批,严格按照审批的事项及标准执行,严禁超范围、超标准。2023年委公务接待费同比减少27.4%。我委公务接待费用支出管理规范明晰的做法,得到省级财政、审计等部门认可。五是强化内部审计。委每年均组成财务监督与内部审计小组,对机关处室和所属单位预算内财务收支及有关财务活动、预算外资金管理和使用等情况进行内部审计,同时还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我委具有独立账户的办公室以及所属单位年度经费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第三方独立审计,并对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整改要求。对审计中发现问题的处室主要负责人,进行了诫勉谈话,责成其作出书面检查,限期整改,不断增强了领导干部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的自觉性。
(四)关于整治官僚主义、衙门作风、为官不为的情况
1、加强学习,增强主责意识。围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挖掘传统文化的廉政内涵。通过传统廉政文化的学习,不断提升党员干部的道德素质和思想境界,主动适应从严治党新常态。在践行“三严三实”要求中,恪守政治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坚持抓早抓小,杜绝官僚主义、衙门作风、为官不为现象。驻委纪检组坚持每年组织开展廉政谈话活动,纪检组长与各处室、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重点强调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的纪律要求,进一步增强处室主要负责人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责意识,取得了统一思想、明确责任、提醒督促、凝聚共识的积极成效。
2、整治“三难”,促作风转变。一是印发了《省发展改革委直属机关党委关于贯彻执行<湖北省解决党政机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问题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和《关于开展“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机关作风问题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成立了专项办公室,明确了整治“三难”问题的目标、内容、时限。二是利用委青年干部论坛平台,把论坛活动办到县市区和经济开发区,借论坛为基层宣讲国家和省政府的投资政策,结合论坛为基层解难事、办实事,受到县市领导和基层干部的普遍欢迎。三是通过连续开展 “四进两促”、“我为基层跑项目”、“我为基层策划项目”和“走基层、献良策,我委基层办实事”等主题实践活动,建立了由一位委领导,带领三个处室,重点帮扶一个基层单位或项目、园区的“131工程”实践活动的体系,组织机关干部深入基层县市区和企业一线察民意、访民情,实行对口帮扶,让机关干部换位体验基层干部群众的难处,促进作风转变,改进工作方式方法。
3、以整改促工作效能,严厉整治为官不为。一是认真查找突出问题。委党组始终把接受监督,查找不足和解决问题,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促进发展改革中心工作的重要举措。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先后组织开展了“远学焦裕禄、近学黄春香”、“人人是形象,争做好干部”等活动,广泛听取各方意见,深入查找“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扎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二是层层落实整改责任。对照查摆出的突出问题敢于亮剑,积极开展委党组和派驻纪检组双重监督检查,逐项深刻剖析存在问题的原因,结合实际工作和全年任务,有针对性地研究整改方案,细化了整改落实的具体要求,制定具体整改措施,明确整改目标责任、时间进度、制度规定等要求。三是完善以整改促工作效能提高的新链条。实现严格监督检查、发现查找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切实整改、把整改结果引入第三方测评的无缝链接,相关处室(单位)各负其责,坚持边整边改,以整改落实促工作效能提高,打造反腐倡廉“新链条”。
三、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通过近年来的持续努力,我委在作风建设方面重点制度落实上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但仍存在需要加强和改进的方面:一是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及廉政风险防控措施有待进一步完善,部分制度还需细化和修订,进一步扎牢“笼子”;二是少数干部思想意志不坚定,价值观不纯粹,底线过低,落实“八项规定”和“六条意见”不够彻底;三是少数干部不重视防微杜渐,律己不严,纪律松懈,狠刹“四风”的整治力度只能增不能减;四是谋事做人不实,个别干部在感情上和人民群众仍存在距离,开展的工作和活动习惯做表面文章,不能深入解决实际问题,抓工作落实的决心和能力不足,担当意识、标准意识也需要进一步增强。
四、今后的工作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