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 商务厅2023年三季度市场运行监测工作考核情况调研报告
各市(区)商务主管部门,省商务信息中心:
根据省商务厅印发的《市级商务主管部门市场运行监测工作考核管理办法》和《市场运行监测样本企业及信息员考核管理办法》,现将2023年3季度市场运行监测工作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一、主管部门考核情况
3季度,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仍在持续,甲型h1n1流感病例在我省发现聚集性疫情,猪肉、鸡蛋等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较快,不确定因素明显增多。各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能够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我省各项部署和要求,深入落实搞活流通、扩大消费各项政策措施,积极做好市场监测工作,保障商品供应,稳定市场运行,全省消费市场稳步增长。商务部3季度3个月的考核我省在全国排名分别为第
3、
10、11位。
篇二 福建省内贸市场运行调研报告
2023年11月,针对今年以来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乏力的问题,省商务厅、省统计局、福建调查总队联合赴泉州、漳州、龙岩等3个设区市,开展内贸市场运行情况调研和督查。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限下企业增速受限。目前全省及各设区市限上企业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大大高于限下企业零售额,受短期内数据延续性影响,限上可以达到18%,限下则难以突破10%,而上年度限下基数又是确定的,因此限下零售额可提升的空间较小,促进当地社会消费零售总额增长主要是抓限上企业。
(二)内贸市场新增长点流失。据估算,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有6-7个百分点是新增长点带来的。部分设区市受空间限制,近两年新增大型商业项目少,导致增速较慢。此外,多数商业综合体未作为一个整体统一报送统计数据,在快速增长且分流原有消费市场的同时,却没有作为新增长点列入限上统计,反而影响了当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而且影响力越来越大。据了解,某大型商业广场年营业额增长25%左右,远高于一般的批发、零售、餐饮企业增速。
(三)统计数据未反映电商的高速增长。当前我省电商发展较快,同比增幅达30%以上,但相应的统计机制来不及完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幅未涵盖网络零售的高速增长。当前有上报限额以上企业网络零售的企业数量少,企业报送意愿低;限下零售抽样调查布点要5年才有大的调整,当前抽样调查的限下样本单位中电商样本基本没有。
(四)大宗商品交易清淡。往年,我省成品油、汽车等大宗商品零售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重大、增速快,带动了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高速增长,但今年以来市场交易清淡,增速回落明显。
(五)其他问题。一是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扩大消费工作,积极推动服务消费、养老消费、文化消费、体育消费发展,分流了居民购买力,但没有及时纳入统计。二是许多外省企业在当地设立分公司,未纳入月度快报数据,导致数据流失。三是高校、园区里面的食堂因为没有贸易主体报送,导致数据难以统计出来。
二、对策研究
(一)增强我省限上单位拉动力。一是继续提高限上单位零售额占比。当前,全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构成中限上、限下各占一半,我省作为东部省份仅为47:53,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二是鼓励限上单位提高增速。限上单位发展质量好坏直接影响限上零售增速,应鼓励地市在扩大限上企业数量的同时,逐渐将重心转移到发展质量上。三是推动重点企业增长。研究推动内贸龙头企业发展扶持政策。在推动龙头企业发展的同时,督促企业按统计法要求,加强企业统计工作,要做到应统尽统。
(二)培育内贸新增长点。一是要鼓励原材料或产品贸易规模较大的,需要统一开拓全国市场的工业企业剥离销售业务,注册商贸法人企业,不仅可以减少销售机构和人员的重复设置,降低管理成本,还增加当地的批发销售额和税收收入。
二是在引进商业综合体项目时,应明确汇总报送数据的责任。对已经开业的商业综合体,应引导其通过技术手段,实现汇总报送数据。
(三)尽快建立和完善电子商务统计制度。一是做好对电商园区和企业的平台宣传、推广工作,增加正统网样本企业。二是增加限下抽样调查中电子商务的样本数量。三是研究将天猫、淘宝网销售大户纳入统计。
篇三 8月份消费品市场运行调研报告范文
20xx年8月,我市消费品市场继续保持较快发展态势,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31.3亿元,同比增长19.9%,高于全国平均水平4.5个百分点。20xx年1-8月,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784亿元,同比增长18.9%,增幅较去年同期下降3.7个百分点。
在8月份消费品市场运行呈现以下特点:
一、城乡消费品市场继续较快增长,城市消费品市场复苏,增速超过农村市场。8月,全区城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379.3亿元,同比增长20.3%,环比上升1.3个百分点,城市消费品市场呈现快速复苏势头,2023年首次实现单月增幅超过农村市场;县和县以下农村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933.8亿元,同比增长19.3%。房地产市场回暖,汽车和当季家电产品热销对城市消费品市场增速回升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
二、全区批发业零售额同比增幅较上月大幅度回升,零售业继续保持快速增长。8月,全区批发业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33.8亿元,同比增长16.3%,环比增长6.5个百分点。全区零售业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166.4亿元,同比增长21.2%,环比增长0.2个百分点。1-8月,全区批发和零售业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分别为249.4亿元和1294.9亿元,同比增长分别为12.8%和20%,分别占全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14%和72.6%。
三、住宿餐饮业继续保持快速增长,旅游热带动消费增长作用明显。8月,全区住宿餐饮业零售额27.9亿元,同比增长18.5%,增幅环比下降1.5个百分点,但防城港、北海、钦州等旅游热点地区继续保持高速增长态势,同比增幅分别为28.4%、24.7%和22.1%。1-8月,全区住宿餐饮业零售额215.9亿元,同比增长20.6%,增幅高于全区社会商品零售总额增速1.7个百分点。
四、全区生猪定点屠宰量保持平稳增长,“八桂千乡放心肉工程”乡镇屠宰场项目改造工作全面铺开。8月全区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共屠宰生猪109.97万头,同比增长22.65%,环比增长1.43%,全区商务(经贸)部门共出动执法3064次,执法人员14948人,查处私宰案件219起,没收私宰肉5976公斤。2023年1-8月累计屠宰生猪864.60万头,比上年同期增长23.42%。
五、“小家电”激活了农村消费“大市场”,为实现扩内需保增长提供了有力保障。8月当月全区家电下乡产品实现销售量144644台,环比上升5.5%,销售额2.92亿元,环比上升6.9%,日平均销售量为4666台,日平均销售额942万元,再创我区单月销售新高。截至2023年8月31日,我区共计销售家电下乡产品595570台(包括冰箱324114台、彩电94549台、洗衣机96847台、手机8462台、热水器2506台、空调62117台、计算机5739台、微波炉436台、电磁炉800台),销售金额11.05亿元。全区各级财政实际已发放补贴的家电下乡产品441504台,补贴发放率74.13%,发放补贴金额首次突破亿元大关,达1.06亿元。
随着家电下乡工作的深入开展,家电下乡产品销售量的逐步增加,带动了其它消费品的增长,激活了农村消费需求,促进了农村居民消费增长,达到了家电下乡扩大农村消费的预期目的。据自治区统计局统计数据显示,由于受全球金融危机影响,2023年1-8月,我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幅较去年同期下降3.7个百分点,但县和县以下农村地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达19.6%,增幅高于全区0.7个百分点。
六、消费品市场活跃,书报杂志、汽车及药品等多个大类消费品零售额大幅增长。8月,从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主要大类商品零售情况看,21个有统计数据的大类商品零售额呈“19升2降”态势, 8月当月书报杂志类、汽车类、中西药品类、电子出版物及音像制品类和日用品类等5大类产品增长较快,零售额分别同比增长49.9%、44.8%、42.8%、30.5%和29.6%。2023年1-8月,汽车类、化妆品类、家具类和日用品类等4大类商品累计增幅较大,零售额分别增长25.9%、22.6%、22.5%和20.3%。8月单月汽车类商品销售继续保持快速上升趋势,截止2023年8月,汽车类商品累计零售额及增速仍居于各类商品之首。
七、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保持较低水平,工业品出厂价格等大部分消费相关指数降幅缩小,农业生产资料价格指数同比降幅继续加大。8月,我区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同比下降2.6%,与上月基本持平,低于全国平均水平1.4个百分点。其中,烟酒及用品类、医疗保健及个人用品类和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类分别上涨0.2%、0.2%和0.1%,居住类、交通和通讯类、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类、衣着类和食品类分别下降10.8% 、3%、2.7%、1.9%和1.1%。此外,工业品出厂价格同比下降8.9%,环比上升2.1个百分点。原材料燃料动力购进价格同比下降7.9%,环比上升0.5个百分点。商品零售价格同比下降2.8%,环比上升0.8个百分点。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同比下降10.9%,环比下降0.1个百分点。
篇四 关于2023年福建省内贸市场运行调研报告
XX年11月,针对今年以来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乏力的问题,省商务厅、省统计局、福建调查总队联合赴泉州、漳州、龙岩等3个设区市,开展内贸市场运行情况调研和督查。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限下企业增速受限。目前全省及各设区市限上企业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大大高于限下企业零售额,受短期内数据延续性影响,限上可以达到18%,限下则难以突破10%,而上年度限下基数又是确定的,因此限下零售额可提升的空间较小,促进当地社会消费零售总额增长主要是抓限上企业。
(二)内贸市场新增长点流失。据估算,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有6-7个百分点是新增长点带来的。部分设区市受空间限制,近两年新增大型商业项目少,导致增速较慢。此外,多数商业综合体未作为一个整体统一报送统计数据,在快速增长且分流原有消费市场的同时,却没有作为新增长点列入限上统计,反而影响了当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而且影响力越来越大。据了解,某大型商业广场年营业额增长25%左右,远高于一般的批发、零售、餐饮企业增速。
(三)统计数据未反映电商的高速增长。当前我省电商发展较快,同比增幅达30%以上,但相应的统计机制来不及完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幅未涵盖网络零售的高速增长。当前有上报限额以上企业网络零售的企业数量少,企业报送意愿低;限下零售抽样调查布点要5年才有大的调整,当前抽样调查的限下样本单位中电商样本基本没有。
(四)大宗商品交易清淡。往年,我省成品油、汽车等大宗商品零售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重大、增速快,带动了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高速增长,但今年以来市场交易清淡,增速回落明显。
(五)其他问题。一是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扩大消费工作,积极推动服务消费、养老消费、文化消费、体育消费发展,分流了居民购买力,但没有及时纳入统计。二是许多外省企业在当地设立分公司,未纳入月度快报数据,导致数据流失。三是高校、园区里面的食堂因为没有贸易主体报送,导致数据难以统计出来。
二、对策研究
(一)增强我省限上单位拉动力。一是继续提高限上单位零售额占比。当前,全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构成中限上、限下各占一半,我省作为东部省份仅为47:53,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二是鼓励限上单位提高增速。限上单位发展质量好坏直接影响限上零售增速,应鼓励地市在扩大限上企业数量的同时,逐渐将重心转移到发展质量上。三是推动重点企业增长。研究推动内贸龙头企业发展扶持政策。在推动龙头企业发展的同时,督促企业按统计法要求,加强企业统计工作,要做到应统尽统。
(二)培育内贸新增长点。一是要鼓励原材料或产品贸易规模较大的,需要统一开拓全国市场的工业企业剥离销售业务,注册商贸法人企业,不仅可以减少销售机构和人员的重复设置,降低管理成本,还增加当地的批发销售额和税收收入。二是
在引进商业综合体项目时,应明确汇总报送数据的责任。对已经开业的商业综合体,应引导其通过技术手段,实现汇总报送数据。
(三)尽快建立和完善电子商务统计制度。一是做好对电商园区和企业的平台宣传、推广工作,增加“正统网”样本企业。二是增加限下抽样调查中电子商务的样本数量。三是研究将天猫、淘宝网销售大户纳入统计。
工业园区金融市场的调研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