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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 县市场监管局工作开展情况调查报告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计划安排和评议工作要求,县人大常委会第三评议调研组深入县市场监管局,采取听取工作汇报和小组个别座谈的方式,就其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深入调研,整体情况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调研组认为,县市场监管局组织领导有力,工作态度严谨,目标思路明确,推动举措扎实。一年来,认真贯彻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以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第一要务为根本,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市场监管,提升履职效能,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各项工作开展有力,具体做到了“四个坚持”。
一是坚持依法行政,相关法律法规得到有序实施。办案质量明显提升。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要求,做到每起行政处罚案件均经法制机构核审,并定期开展案卷评查。评查过程重点围绕案件的实体认定、程序履行、文书制作、法律适用等方面进行,目前共评查处罚案卷四百余件,未发生一起行政处罚案件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被撤销或败诉情形。“两法衔接”推行有力。积极推行“两法衔接”工作,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着重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根据标准录入行政处罚案件553条。严格规范涉刑案件办理流程,确保案件办理闭环运行,有效避免失职渎职行为发生。法制宣传深入开展。开展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培训,举办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日、计量日、食品安全宣传周、安全用药月主题活动,不断提升公众知法懂法水平。
二是坚持服务发展,深入推动职责落实。推进简政放权。全面推行不见面审批和全程电子化登记,实现网上办理名称核准、网上设立登记申请、网上预审登记,企业全程电子化登记达95%以上。在全市率先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登记,全面推行住所登记信用承诺制。推行首问负责、预约延时、限时办结、登记导办等便民服务措施,促进市场主体迅速发展。致力食品安全。多次开展餐饮食品安全整治,规范餐饮经营3000余户。加强食品安全检查15000余次,整改问题646个。完成6个分局、2家超市和县级快检室建设,快检食用农产品31000余批次。开展污染防治。严格把关新建锅炉准入、在用锅炉检验登记,对不符合要求的燃煤锅炉(10吨以下)不予注册登记和检验检测。做好燃煤锅炉淘汰工作,排查锅炉176台。加大煤炭质量整治力度,对全县煤炭经营企业、经营户和用煤单位储煤场进行拉网式排查,查处问题全部移交环保部门依法处理。助推车辆治理。对全县生产、销售电动三、四轮车的生产经营主体进行全面摸排。大力宣传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电动三、四轮车的危害和县“三小车辆”综合整治措施。对销售商营业执照进行重点检查,对所销售电动两轮、三轮车的产品合格证明、检验报告、标注的厂名、厂址、生产许可证、执行标准等进行详细检查,责令12家经营主体停止销售。加强计量督查。加强计量法律法规宣贯和针对性培训,引导建立和完善计量器具鉴定制度及日常自查制度。对集贸市场、餐饮店、加油站、超市、眼镜店、医院等行业在用强检计量器具进行集中检查,积极推进集贸市场计量器具“六统一”。
三是坚持质量优先,办理代表建议成效显著。2023年,县市场监管局共承办5件大会期间的代表建议,全部按照规定要求和时间期限进行办结。在提高办理质量的基础上,县市场监管局举一反三、主动作为,针对人大代表普遍关注的食品安全监管问题进行了针对性治理,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推向一个新的台阶和层次。开展专门治理。开展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清源”行动,检查农产品生产单位、农资经营单位850家次,检查养殖户、屠宰场(场)482家。开展农村食品安全“净流”行动,查处问题企业17个,立案3起。开展食品安全“扫雷”行动,取缔无证经营户36户。开展打击食品违法犯罪“利剑”行动,查办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21起。开展专题执法。开展粉条产品专项执法活动,出动执法人员360人次,检查生产企业、食品流通单位87家,对不符合规定和要求的经营者进行立案处罚。开展“小饭桌”专项治理活动,加大对托餐、“小饭桌”的监管力度,出台对“小饭桌”规范化管理相关文件,从开办条件、从业规范、安全承诺、应急管理、监管责任等规范托餐和“小饭桌”经营行为。开展专项整顿。对全县健康保健用品市场进行整顿,制定实施方案,根据属地管理原则成立专项巡查组,不定期对酒店、宾馆以及城乡结合部等易聚集人群场所进行排查。对全县外卖行业进行整顿,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开展网络餐饮专项整治,无照无证的餐饮户不得上网外卖。
四是坚持问题导向,年度重点工作亮点纷呈。助推农产品标准化建设。推行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模式,全面提高农产品品质和市场知名度,指导相关主体实施品种改良、品质改进、品牌创建,目前新增了“广勤”大米、“汉唐绿之源”仙桃2个市名牌产品。强化工作全过程监管。按照县政府工作部署,健全“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开展市场主体大排查无照经营大清理专项行动,清查无照经营x户,促进了全县市场主体持照(证)经营率提高。建立双随机抽查工作联系人制度,完成对30余家单位和部门执法人员库和检查主体库的更新工作。目前全县大力实施“双随机、一公开”加强全过程监管的格局初步呈现。打击食药领域违法行为。强化对食品药品市场的监督管理,完成药械经营、使用单位检查316家次。查处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违规购进、使用药品案件20余起,移送公安机关2起。组织开展校园周边食品、植物油、羊肉、猪肉、面制品等食品安全专项整治20余次。建成“便民早餐示范店”20家、小餐饮规范店40家。查办食品案件75件,移送公安机关3件。受理消费者投诉x起,检查处置率100%。
二、当前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调研组认为,县市场监管局在工作中取得的阶段性成效值得肯定,但与市场监督管理的职责和要求及人民群众的重托和期待相比,还存在着“人少事多、监管工作有待深化”的现实性矛盾和不足,这同样也是县市场监管局下一步需要改进和加强的地方。
一是干部队伍建设亟待优化。由于三局合一,干部队伍年龄老化现象凸显,年轻后备力量明显不足。局公务员平均年龄50.8岁,50岁以上的占一半以上。在职干部职工中,相当一部分是通过业余培训取得学历文凭,学历能力不对等,知识更新缓慢,,不能适应新形势、新环境对市场监管工作提出的新要求。
二是重点行业监管亟待加强。电梯、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安全运营全过程监管制度还未充分形成,围绕特种设备开展隐患排查和打非治违专项整治活动仍需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面宽量大,假冒药品、过期食品、临期食品、包装标识不全、受潮生虫霉变等问题食品时有发现,安全形势严峻。。
三是市场秩序规范亟待提升。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社会共治市场监管理念还不深入,在调动社会因素、提高市场监管社会化水平、推进社会共治方面创新不够、办法不多。面对经济发展新常态下涌现的市场新领域、商业新模式、消费新变化,传统的监管手段已经显得越来越不适应,需要政府相关部门不断探索创新。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根据调研情况,结合县市场监管局的职能定位和价值取向,就下一步工作开展,调研组提出“围绕三个层面、营造三种环境”的工作建议。
一是围绕干部队伍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进一步强化学习教育凝聚思想共识,着重在提升政治站位、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上下功夫,引导全局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的精神上来,统一到对局党委工作谋划的贯彻落实上来。进一步激发担当精神,始终保持“定了干、马上办、办到底”的工作作风。进一步落实“两个责任”,从工作纪律、工作效能入手,切实加强正风肃纪力度,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
二是围绕食品药品监管,营造安全放心的饮食用药环境。强化专项整治和集中治理,狠抓大案要案查办,严厉打击掺杂使假、制假售假等违法犯罪行为,坚决守住不发生重大事故的底线。强化食品安全检测检验工作,把实验室检测、执法检测和流动检测相结合,尤其是加强流动检测,让老百姓真真切切感到“食品监管在身边”。强化药械监管工作,进一步完善药械安全监管系统功能,开展形式多样的药品药械知识宣传活动,消除群众用药用械误区,逐步建立起全县药械在线智慧监管网络。
三是围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宽松便利的市场运行环境。优化便民服务措施,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进一步优化登记流程,加强职能部门间沟通协作,实现“数据多跑路,企业少跑腿”,切实降低市场主体的准入负担。服务小微企业发展,定期深入基层,问诊于企,面对面倾听企业诉求,实打实帮助小微企业解决政策、环境、融资和用工方面的问题。突出执法办案主业,增强执法刚性,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行为,推进后续整改,指导行业规范,不断提高市场监管工作依法办案水平。
篇二 局开展市场中介组织专项整治工作自查报告
xxx市监察局:
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监察局开展社会组织和市场中介组织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局按照工作步骤进行了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工作措施到位
(一)成立机构、明确工作任务
根据《通知》的要求,我局即成立了由局分管领导为组长,局监察室、利用处、耕保和测绘地籍处等有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根据各自的业务范围进行了工作分工,下设了土地评估机构专项整治工作组、经营性测绘机构专项整治工作组、督导协调工作组,明确了各个工作组的职责,保证专项整治工作落实到位。同时向全市的土地评估机构、经营性测绘机构发出了相关通知,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部署,并利用网络等媒体进行了宣传发动,提高了对专项整治工作重要性、紧迫性、艰巨性的认识,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二)制定方案,明确工作内容
结合工作实际,我局研究制定了《**市国土资源局开展社会组织和市场中介组织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具体提出了专项整治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进一步明确专项整治工作的重点为:一是中介机构的脱钩改制情况;二是土地估价机构和从业人员高评低估、出具虚假或失实估价报告情况;三是在地价评估中暗箱操作,高额回扣等商业贿赂行为;四是估价机构内部制度建设情况;五是查出违规违法行为。要求坚决纠正和查处国土资源部门公职人员利用土地评估机构、经营性测绘机构等社会组织开展违法经营和干预其正当执业行为的违规违纪行为。同时规定了专项整治工作的方法步骤和时间安排,提出了专项整治工作的具体措施和具体要求。我局及时将《实施方案》下发到各会员单位并按照《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有力推动了专项治理工作顺利开展。
二、专项整治自查开展情况
(一)中介组织基本情况
目前**地区涉及土地评估中介机构有xx家,主要从事土地挂牌出让、资产处置及征地拆迁等涉及土地评估工作方面。xx市管理注册的经营性测绘机构中介组织共有xx家。
(二)自查基本情况
1.土地评估机构情况。xx家涉及土地评估中介机构,其中全国x级x家,业务范围是全国;全区x级x家,**市x能x家,业务范围是**市地区。
2.经营性测绘中介组织情况。目前**市地区经营性测绘中介机构共计39家,其中具有乙级资质15家;具有丙级资质xx家;具有丁级资质xx家。
三、整治措施
结合此次自查自纠工作,针对我局所管理的土地评估和经营性测绘中介组织我们将采取以下整改措施:
(一)加强年检,严格把关。强化机构和执业人员的资质审查和管理,严把市场准入关。对违反有关规定、不符合条件的机构要及时吊销或降低其资质等级,对执业人员不符合注册条件的暂缓或取消其注册执业资格,并向社会公告。
(二)强化制度和行业诚信体系建设。一是将重新修订行业自律公约,组织全市注册执业的中介机构联合签约发布,共同遵守执行;二是组织中介机构签订“放心中介”联合宣言,开展“十佳中介机构”评选活动,着力塑造行业形象和中介机构执业品牌;三是建立行业“黑名单”公示制度,对违规执业、不诚信执业及其他不良行为的机构列入“黑名单”范围,记入其信用档案,并及时向社会曝光。对一年之内有两次不良行为记录的机构,督促其在三个月内停业整改,整改合格后准予再执业;对屡教不改的机构,撤销其注册执业资格。通过建立健全中介机构的长效监管机制,进一步强化行业自律管理,推进行业诚信建设,树立诚信经营理念,遏制行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三)加大执业检查和惩处违规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大抽查力度,对那些不遵守行业技术规范、粗制滥造、迎合客户不合理要求、严重背离客观地价水平的估价报告以及虚假评估、违规评估等行为要予以严肃查处,并将查处结果向社会公开披露曝光。
(四)加强宣传和舆论监督的力度。充分利用舆论媒体,及时报道专项整治情况,大力宣传整治成果。通过设置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接受群众的投诉、监督,要把整顿规范的情况及时向群众和企业反馈。根据实际选择部分违法违规典型案例予以曝光,深刻剖析成因和环节,认真开展警示教育,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不断把专项整治工作引向深入。
篇三 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情况自查自纠的报告
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情况自查自纠的报告
xxx市财政局:
根据xxx市财政局、物价局、工信局、民政局《关于开展全市涉企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我局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针对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方案,完善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切实做到有错必纠。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汇报如下:
20xx年1月1日因机构改革由原xxx市质量技术监督局、xxx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xxx市工商局、xxx市工商局一分局、xxx市工商局二分局、xxx市工商局金凤分局、xxx市工商局西夏分局,七个独立核算单位,组合为xxx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一个独立核算单位,由区本级预算单位转变为xxx市本级预算单位。
xxx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自20xx年1月1日以来,一是无违反国家规定收取国家、xxx取消、停征、免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项目;二是无违反规定擅自设立收费基金项目、提高征收标准、扩大征收范围的现象;三是无违反规定设立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并收费;四是无违反规定设立投资审批前置中介服务并收费:五是无违反规定擅自设立不合理的市场监督和准入备件并收费;六是无违反规定将政府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交由事业单位或中介组织承担并收费的;七是无违反规定利用电子政务平台搭车收费的;八是无违反规定利用行政检查搭车收费或要求被检查单位接受付费服务的;九是无违反规定要求企业提供各类审计、年检、鉴证报告并收费的;十是中介服务机构无无违反规定利用行政职能、垄断地痊指定服务、强制服务并收费的;十一是行业协会无违反规定强制企业入会收取会费,强制参加会议、培训、展览、评比、表彰等并收费;十二是行业协会无违反规定依靠代行政府职能或利用行政资源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收费并提高收费标准;十三是无违反规定未按规定公示收费项目、标准、依据等收费公示制度;十四是无违反规定未查处企业投诉的违规收费行为。
通过自查自纠xxx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严格按照财政、物价部门核发执行,《收费许可证》所属的内容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没有擅自扩大收费项目、收费范围和收费标准和自立项目收费的现象。
xxx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xx年xx月xx日
篇四 开展专项整治餐饮业和购物市场的动员报告
开展专项整治餐饮业和购物市场的动员报告
各位领导,各位旅游饭店业的同仁们:
你们好!近年来,我市旅游业进入快速发展时期,带动了我市餐饮业和购物市场的发展,20xx年我市旅游餐饮业和购物市场总收入为元,占我市旅游业总产值的%,但是我市餐饮和购物市场还没有形成规模化发展,主要还是以个体户经营为主。随着旅游业的发展,企业发展规模越来越大,但是同行业之间竞争日趋激烈,在经营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也就逐渐曝露出来,如服务人员素质不高、产品质量不合格,甚至假货、宣传手段不当等,误导和欺骗了消费者,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扰乱了我市的旅游市场秩序,影响了我市旅游城市形象和声誉,不利于旅游业和谐有序发展,造成了游客(消费者)的投诉。主要表现在:
1、服务人员素质普遍不高。
很多餐馆、饭店和购物商场在招聘服务人员时,为了降低经营成本,很少对被招聘的人员在上岗前进行正规、系统地培训,而且企业管理人员对这方面的意识也不强,服务人员与游客(消费者)之间时有发生矛盾,甚至发生争吵,造成投诉。如:某商店出售物品时不向开具发票,当游客(消费者)向商店索取发票时,服务人员不予开具,且态度恶劣。
2、产品质量不合格。
一些购物商场为了降低成本,提高利润,所出售的产品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甚至通过“老乡店”的方式,欺骗游客(消费者),如:某购物商场出售的玉貔貅为假货;游客(消费者)在某水晶宫购买的玉器为伪劣产品;某旅游团在导游带领下到某商场购物。销售人员以“老乡店”销售方式欺骗游客,所出售的产品质量低劣,游客购物一共花费约两万元,要求退货。
一些餐馆则存在服务人员素质不高、欺诈游客(消费者)、饭菜和酒水中有异物、短斤少两、把游客(消费者)点的菜调了包等问题,如某旅游团在酒店吃饭时,在酒菜中吃到虫子,客人叫经理前来处理,可是一个服务人员进来用筷子就把虫子放进自己嘴里出去了,造成游客情绪激动,向旅游管理部门投诉。
3、宣传手段不当。
有游客投诉某企业宣传保肤灵产品时,用烧红的铁链烫工作人员的手,然后用涂抹保肤灵的方式来宣传,宣传方式有点残忍。
随着我市旅游的发展,旅游企业的经营趋于规模化、正规化,上述方面的投诉也逐年在减少,由20xx年的11起,减少到20xx年(截止到11月20日)5起。但上述问题还没有从根本得到解决。为了维护旅游企业和旅游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树立我市旅游企业良好的诚信经营服务形象,巩固和提升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形象,保障旅游餐饮业和购物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我们计划用两个月的.时间,对我市餐饮业和购物市场开展一次专项整治活动。
整治工作将分成宣传教育、自查自纠、查处、总结等四个阶段。各餐馆、购物商场须在自查自纠阶段的15天时间内,自行纠正违规问题,及时将存在的问题进行清理。
在查处阶段中,旅游局将配合工商、物委等部门,分成若干工作小组,到对餐馆、饭店和购物商场,对整治所涉及到的内容进行深入排查。对存在问题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进行处罚,并通过新闻媒体、网络通告、行业通报等方式给予通报。
整治中,要求:
1、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要从净化旅游发展环境的高度,充分认识专项清理整治活动的重要性,落实专人负责,细化责任分工,强化组织领导。
2、要严格执法,依法处罚。认真组织执法检查,扎扎实实地做好调查取证工作,把好处罚程序关。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加大违规查处,对拒不整改的企业和个人,一律从重处罚,决不手软。
3、要完善协同机制,确保整治长效。加强与工商、媒体等部门协作,加大查处力度和曝光率,维护良好的市场氛围,树立武夷山双世遗品牌。
谢谢大家!
篇五 开展银行业市场乱象整治工作自查报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关于金融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规范保险市场秩序,保监会将于近期组织开展集中整治行动。现就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党的xx大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保险业实现了持续较快增长,保障能力不断增强,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不断提升。但是,由于部分市场主体动机不纯、急功近利、贪快求全,加之一些监管人员位置不正、责任不强、履职不力等原因,金融市场乱象问题在保险业同样存在,集中体现为部分保险机构资本失实、治理失效、投资失控、营销失信、数据失真等方面,严重损害了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扰乱了保险市场秩序,甚至可能引发重大经济金融风险。面对这些市场乱象问题,保监会将坚持不回避、不遮掩,以更强担当精神履职尽责,从严整治、从快处理、从重问责,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确保国家经济金融安全稳定。
二、工作部署
(一)着力整治虚假出资,切实解决资本不实问题。
集中整治保险公司股东利用保险资金自我注资、循环使用;通过增加股权层级规避监管、使用非自有资金出资;入股资金未真实足额到位或抽逃资本金。
各保险机构要对入股资金来源认真核查,确保入股资金真实、自有、合法。如存在提供虚假信息或故意隐瞒的情况,自愿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置措施。
监管部门要开展资本真实性专项整治,重点关注股东是否直接或间接通过以下方式向保险公司投资:银行贷款及其他形式的债务资金;信托资金、委托资金等非自有资金;利用保险公司投资信托计划等金融产品的有关资金;利用保险公司存单质押获取的资金;通过质押保险公司股权获取的资金。对存在入股资金来源或股东关联关系申报不实,以及编制提供虚假材料等违规行为的股东,一经发现,依法采取限制行使表决权、派驻董事等股东权利,直至责令转让或拍卖股权等监管措施,并将有关当事人列入保险业黑名单,限制其在保险业开展投资活动。
(二)着力整治公司治理乱象,提升治理机制有效性。
集中整治股东之间或股东与管理层之间,因控制权争夺或重大利益分歧导致公司无法正常经营;决策机制缺乏制衡,形成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一言堂”的情形。
各保险机构要提升对公司治理理念的认识,培育优秀的公司治理文化,完善公司治理架构,明确职责和权力边界,严格落实公司治理信息披露和报告要求,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监管部门要深入推进保险法人机构公司治理监管评估,加强投资人背景、资质和关联关系穿透性审查,禁止代持、违规关联持股等行为。重点核查公司是否建立适合自身情况的治理架构、公司治理机制的合规性和有效性,排查公司治理潜在风险。
(三)着力整治资金运用乱象,坚决遏制违规投资、激进投资行为。
集中整治保险资金投资多层嵌套的产品,模糊资金的真实投向,掩盖风险的真实状况;非理性连续举牌,与非保险一致行动人共同收购,利用保险资金快进快出频繁炒作股票;违规开展资金运用关联交易,向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输送利益;盲目跨境跨领域大额投资和并购;将短期资金集中投向非公开市场的低流动性高风险资产。
各保险机构要严格落实“审慎、稳健和服务主业”的监管导向,强化资产负债匹配管理,持续评估自身资产负债匹配状况和资产配置能力,防范资产过度错配的风险。要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健全投资决策机制,提升投资能力和风险管理能力。
监管部门要组织开展保险资金运用风险排查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核查保险资产质量和安全性,投资决策和交易的合规性,以及内部控制健全和有效性。重点检查资金运用比例合规、产品嵌套和杠杆投资、关联交易、重大股票投资和不动产投资等情况,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四)着力整治产品不当创新,坚决清退问题产品。
集中整治产品创新不规范,炒作概念和制造噱头;产品设计偏离保险本源,保障功能弱化。
各保险机构要坚守保险保障本位,强化保险产品保障属性,体现保障特征。要不断优化产品和业务结构,规范产品开发管理。
监管部门要部署各财产险公司对在用的备案产品进行全面自查,及时清理违规产品。针对财产险产品开展首次非现场检查,对问题产品严格采取监管措施予以强制退出。要严格规范人身险产品开发设计行为,对违法违规问题坚决查处,采取一定期限内禁止申报新产品等监管措施,对履职不到位的高管人员从严从重追究责任。
(五)着力整治销售误导,规范销售管理行为。
集中整治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以及保险从业人员欺骗消费者、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夸大保险责任或保险产品收益、以其它金融产品的名义宣传销售保险产品、不履行责任免除及特别约定条款的说明义务、不告知提前解除合同可能产生损失、客户信息失真等销售误导问题。
各保险机构要对销售管理情况开展自查自纠,重点针对产品管理、信息披露、销售宣传、客户回访、续期服务和投诉处理等业务环节,排查相关经营行为是否依法合规、内控制度是否健全有效、信息资料是否真实完整。
监管部门要组织开展打击损害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的“亮剑行动”,在对保险机构电网销业务专项检查的基础上,延伸至保险销售交叉领域中投诉集中、业务量大、分支机构多的银行类兼业代理机构重点检查,规范新兴渠道的保险销售业务。组织各保监局针对销售误导和客户信息真实性等问题开展检查,依法从严从速处罚。要强化责任追究,在对直接责任人依法予以重处的同时,严肃追究公司高管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的,对省级分公司依法采取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等监管措施。
(六)着力整治理赔难,提高理赔服务质量和效率。
集中整治理赔手续繁多、流程较长、告知不到位、未按法定时限核赔给付、理赔尺度不一、争议化解不及时以及服务体验不佳等理赔难问题。
各保险机构要对理赔服务中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损害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开展自查,重点关注人为操控导致的恶意拖赔惜赔、无理拒赔。要完善调处机制,加强理赔争议的内部协调处理,有效化解合同纠纷。
监管部门要开展理赔服务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对保险公司理赔管理和客户服务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处理违法违规行为,追究各级负责人的责任。开展保险小额理赔服务质量监测工作,及时公布评价和监测结果。
(七)着力整治违规套取费用,规范市场经营行为。
集中整治违规套取费用,开展不正当竞争行为;经营农险业务的公司与基层政府部门勾结,通过虚假承保、虚假理赔等方式套取财政补贴资金。
各保险机构要从制度、机制和系统等方面加强违规套费行为的识别和管控,重点关注商业车险、农业保险和大病保险等业务,对相关人员利用虚假发票、虚假业务、虚假人员等违规套取费用行为开展自查。
监管部门要组织开展2023年车险市场现场检查工作,对问题突出的公司开展重点检查,发挥监管引导市场预期的功能作用。组织开展大病保险专项检查、农业保险承保理赔档案专项检查,严肃查处违规经营问题。组织各保监局对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及兼业代理机构进行财务业务真实性合规性检查,严罚重处违法违规问题,妥善化解风险隐患。
(八)着力整治数据造假,摸清市场风险底数。
集中整治偿付能力数据不真实问题,具体包括资产不实;准备金不实,不按规定的折现率曲线和精算方法及假设进行准备金评估,人为调整利润或偿付能力;风险综合评级(irr)基础数据不实,不按照规定口径报送数据、“报喜不报忧”、数据质量偏低;偿付能力信息披露不及时、不真实、不完整等。
各保险机构要对财务、承保、理赔、投资、信息系统等开展全面清查,摸清数据不实的底数。按照监管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地报送相关报告和数据。
监管部门要开展偿付能力数据真实性专项治理工作,在公司自查整改的基础上,组织实施现场检查,突出对重点公司、重点领域的监管整治,对存在问题的机构和人员,依法顶格处理,严格责任追究。要进一步加强监管信息和数据的审查,重点关注迟报、错报、漏报等问题,切实提升监管信息数据质量。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治理金融乱象、整顿金融市场秩序的决策部署,把市场乱象整治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的工作重点,扎实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负责,加强对整治工作的领导。保监会各相关部门要在2023年5月31日前制定下发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整治重点、职责分工、工作安排及监管要求,提出具体的时间表、路线图。各保险公司要切实承担起整治市场乱象的主体责任,客观认识自身存在的问题,围绕整治重点,制定自查整改方案,尽快开展自查。
(二)坚持“严”字当头。
监管部门要充分利用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手段,对重大违法违规的保险机构实施更加严格的监管、更加严厉的处罚、更加严肃的问责,对违法犯罪行为绝不手软,坚决移送司法处理。要加强对监管行为再监督,严肃监管纪律,对于有法不依、有章不循、任性执法、内外勾结等行为,一经发现,一律依法从严问责。各保险公司要认真自查整改,强化责任落实。对在专项整治行动中走过场、瞒报、漏报或整改不到位的机构和相关责任人,监管部门要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三)注重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