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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产自查报告3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查看人数:57

水产自查报告

第1篇 区水产畜牧兽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自查自纠报告

区水产畜牧兽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自查自纠报告

遵照区委办《关于迎接市督查组到我区督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的工作方案》文件精神,我局认真按照检查内容,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行全面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明确责任

我局迅速行动,成立了开展中央八项规定贯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工作。

组   长:___   区水产畜牧兽医局局长

副组长:___   区水产畜牧兽医局副局长

___   区水产畜牧兽医局副局长

___   区水产畜牧兽医局纪检组长

成   员:___   局财务股股长

___   局财务股会计

___   局办公室主任

___   局办公室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纪检组长室,办公室主任由纪检组长___同志兼任,负责督查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情况、开展自查自纠;财务股和局办公室负责材料收集、报送等。

二、健全制度,规范流程

为切实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我局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相关工作制度,并严格遵守《调查研究工作管理办法》、《会议制度》、《关于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具体措施》、《接待工作规范》等相关制度,在调查研究、会议活动、文件处理、新闻工作、厉行勤俭节约、公务用车等各个方面和环节做出了具体要求和管理流程。

三、强化措施,认真落实

(一)调查研究方面

规定班子成员每人每季度调研时间不少于20个工作日。坚持调研与实践相结合,深入基层;每次调研坚持轻车简从,随行人员不超过3人。调研过程中,一律在食堂就餐,不安排宴请,不上高档菜肴及烟酒,人数较少或不具备条件的安排份饭。

20__年1-7月份我局深入基层调研4次,开展督查检查7次,检查单位数12个。

(二)会议、活动方面

尽可能地减少会议数量,可开可不开的会议一律不开。召开的全区性专业会议时间不超过1天,会议代表不得超过80人,不邀请无关人员参会。严格执行会议申请审批规定,严格控制参会人员。

20__年1-7月份,我局组织召开全区会议情况如政府购买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会议、全区春季动物疫病防控会议、各种养殖技术培训共计5次。仅开展一次较大型的党员活动(参观革命遗址)。

(三)文件处理方面

严格控制发文数量和规格,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一律不发;能采用简报、信息形式反映的不再发文;已通过会议部署的工作,不再印发正式文件;上级有关文件需通知有关方面执行的,尽量采用电子邮件或加抄方式;加强文件起草审核把关,突出重点,言简意赅。重点反映新情况、新经验及问题建议,减少一般性工作情况内容。

20__年1-7月份,我局发文包含各类请示、通知、函、公示共计82份。

(四)公务用车方面

实行公车改革后,我局因工作需要,申报留有两辆公车,主要用于开展下乡检查工作。我局更加严格公务用车审批,每次使用公车出勤,要提前向办公室进行申请,填写公务用车审批表,并有相关文件佐证,等领导签批同意后方可使用。规范了领导人员职务消费行为。公务用车的保养和维修费用等费用在年度限预算范围内据实报销。除了公务用车审批表外,我局还建立了车辆使用管理台账,以更好的监督公务用车。

(五)“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分析

20__年1-7月份,我局“三公”经费实际支出合计2.18万元,同比减少62.74%: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1万元,同比减少20.63%;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18万元,同比减少74.29%,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

20__年以来,我局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从未组织过出国考察事项;未组织领导人员参加过上级部门统一举办的培训之外的其他培训;领导人员通信费、差旅费采取在年度限额范围内据实报销的方式进行管理,没有以任何名目为领导人员发放补贴,严格公务接待经费支出,没有将非公务的接待活动纳入公务接待范围。局内部各部门没有以各种名目相互宴请;对外公务接待用餐,严格按照就餐人数确定菜品数量、种类,较好地避免了主多客少现象。

四、需改进的方面

通过这次自查自纠,我局能够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但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过程中,也存在不足的地方,比如在调查研究工作方面某些环节存在执行不到位的情况,这是在下一步工作中需要加强的地方。

第2篇 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自查报告范文

为切实解决当前水产品质量安全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进一步提高我市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根据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的实施方案》和(赣农字2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实际,我局认真组织开展了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现将水产品质量安

全整治自查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

我局根据省、市的统一部署,结合渔业生产活动的特点,及时制定并印发了《市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成立了市专项整治工作组,由潘宝山局长为组长、孙维钢副局长为副组长,生产、渔政科、局办公室和水技站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生产科;各县(市、区)渔业主管部门相应成立了专项整治组织机构。

二、整治目标明确

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目标是:以全面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着力解决当前水产苗种生产和水产养殖过程中存在的水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严肃查处禁用渔(兽)药、假劣饲料违规使用行为;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制,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建立衔接顺畅、运转高效的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机制,提高基层行政人员和渔政队伍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着力强化基层服务,培育负责任的生产主体,扶持自律能力强的专业合作社和行业协会。构建水产品质量安全长效机制,推进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各地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单位,按照职能分工协作,围绕整治目标,有重点地开展了水产品质量专项整治活动:

1、加大宣传力度。渔政部门在重点水产市场、码头、渔业乡(村)等渔民较集中的场所,通过拉横幅、贴标语、给渔民朋友一封信等渔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结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渔业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加大执法力度,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营造了活动开展的舆论氛围。

2、重视培训提高。各地水产技术推广部门以水资源环境保护、水产健康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为主题,举办了三期培训班,培训养殖从业者近300人,促进了水产健康养殖技术的推广和水产品质量安全意识的提高。

3、强化检查监管。一是以各地渔业养殖环节质量安全检查为重点,具体检查了当地水产苗种场、养殖主导品种的生产基地和其它品种的较大规模养殖场的苗种来源、投入品使用、病害防治以及养殖证发放、生产记录、用药记录等管理制度建设情况,依法查处违规使用渔业投入品的行为;二是加强水产品包装标志执法检查,重点检查了水产品包装、标识、商标等使用管理情况和无公害水产品、绿色或有机食品的申报和使用情况;三是加强了特殊时期的检查、执法力度,特别是重要节日期间,各地组织了专门力量开展了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执法督查。重点检查水产品养殖基地“三项记录”等质量安全自控制度的落实、水产品批发市场质量安全监管制度的建立和完善等情况,消除了水产品养殖、销售过程中不安全隐患,保障了节日期间水产品消费安全。

三、效果比较明显

各地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在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中,都能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结合当地的实际,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成立专门的领导机构,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注重实效。截止4月8日,这次专项整治行动,经排查,我市目前共有水产品苗种养殖企业24家、水产品养殖企业56家、水产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50家、渔用物资经销企业6家、“三品”生产企业21家,从检查的结果看,全市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总的情况较好。一是“三类基地”“三项记录”基本齐全,监管率基本达到100%,国家、省、市级水产原良种场100%持证生产,监管率100%;二是渔业生产投入品的使用趋于合理,没有发现违规使用禁用渔药及非法违规使用各种添加剂;三是水产品批发市场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正在逐步健全。

虽然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一是各县有极少数养殖户对三项记录不够重视,宣传教育有待加强;二是县级以上渔业部门具备检验资质的水生动物检疫检测机构缺失,导致检测工作的缺位,给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执法工作造成困难;三是对还在使用化肥养鱼的企业和个体户,提出警告并限期整改,对部分一线水产从业人员自身的文化水平不高,渔业养殖大多以粗放型为主,渔民的水产品质量安全和生态保护意识不强,水产品的源头质量安全不容乐观,造成管理难度加大;四是缺乏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专项经费,市县两级很多工作难以开展。

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对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宣传、监管力度,促进渔业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一是继续加大渔民的教育和培训力度,特别是“三类基地”要强化养殖过程中的药物使用管理,加强健康养殖技术培训,通过行业自律,严格规范和约束生产者的行为;二是继续推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基地行动,推广健康养殖方式,推进水产标准化示范县、标准化养殖区和健康养殖示范区建设,加强水产原良种保护、水生动物防疫检测体系建设;三是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执法工作,加大水产品药残监测和市场监管力度,加强追溯整改,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第3篇 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自查报告

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自查报告

上半年以来,为切实做好我市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根据省水利厅《关于印发省2023年“农业质量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2023年省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精神。我市开展各项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并取得较好的效果,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

为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我局成立了由分管副局长任组长,水产科长任副组长,相关科室、基层单位人眼为成员的市2023年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负责、领导、组织、协调各项工作开展。

(二)制定各项工作计划、工作方案。

为做好2023年我市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各项工作,我局分别制定了下发了《2023年市渔业工作要点》、《2023年市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点》、《2023年市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方案》、《2023年市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快检实施方案》等文件。其中《2023年市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点》内容包括指导思想、工作目标、监管重点、监管任务、重点工作时间安排和工作要求;《2023年市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实施方案》内容包括指导思想、组织实施、监督抽查计划和工作要求。

(三)惯彻落实2023年全省水产品质量安全培训工作会议精神。

为认真贯彻落实好2023年全省水产品质量安全培训工作会议精神,确保2023年我市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任务顺利完成,3月31日,我局召开了全体干部职工会议,会上传达了省水产品质量安全培训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学习了宫成全副厅长在会议上的讲话。并根据会议精神,就今年的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一是加强养殖生产全程监管,不断提高标准化生产水平;二是完善管理制度,加强产地水产品监督抽检;三是强化检打联动,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四是开展隐患摸排,探索建立监管长效机制。

(四)做好水产品质量安全日常监管工作。

5月8日-10日,组织有关人员全面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的隐患排查工作,特别是对规模化的水产苗种繁育场、无公害水产品养殖基地、养殖大户等,严格按照农业部《水产养殖质量安全规定》要求,督促养殖单位对养殖生产投入品建立健全进货台账,全面规范养殖生产“三项记录”,坚决打击购买使用禁用渔药的违法行,着力推进生产健康养殖行动,规范渔业养殖生产,本次共检查水产良种场2家,健康养殖示范场3家,合作社1家。

(五)做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抽样工作。

今年按计划省里制定的计划,我市共需完成10个药残快速检测、良种场抽样检测3个,省抽样检测2个。目前已经完成取样10个,正在检测中;同时配合省里完成3个样品的取样工作。

(六)深入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工作

一是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现场执法工作,主要是规范养殖生产及经营行为,检查养殖生产记录、用药记录、销售记录等情况。今年上半年共组织执法人员检查规模化养殖场和养殖大户12家。

(七)抓好宣传培训工作

不断加大对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宣传培训力度,提高养殖户的安全责任意识,规范养殖行为,推行标准化生产,提供健康安全水产品。今年春季结合渔业安全生产工作举办了水产品质量安全培训班1期,培训人员100人。

二、存在问题

(一)养殖户的质量安全意识不够强

我市属西部地区,大面积水产养殖面积较大,养殖过程中不适用药物和饲料,存在苗种投放记录不全的问题;大部分养殖户为农民,文化水平普遍不高,质量安全认识不足,普遍存在重生产、轻管理的现象。

(二)缺少资金投入

由于我市属于扶贫开发县,农技推广资金纳入扶贫整合资金统筹使用,导致渔民宣传培训等工作开展的力度和规模不如以前。

(三)养殖面积减少

受近几年干旱和主要江河流量小的影响,全市范围内很多湖泊、水库干枯,同时受池塘养殖效益低影响,大部分池塘不投放饵料,只进行粗放养殖。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加大宣传培训力度,提高水产品质量安全意识。

大力普及水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加大对《水产品质量安全法》、《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养殖户的水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对水产养殖户进行水产健康养殖培训,发放技术资料,引导养殖户科学用药、安全用药,并做好养殖记录,从源头上抓好健康养殖。

(二)规范养殖生产行为。

重点指导督促辖区内水产养殖单位严格执行《兽药管理条例》规定,严禁使用国家禁用的渔药、添加剂等渔用投入品,规范养殖生产行为。

(三)坚决查处违法养殖行为。

严厉打击养殖过程使用禁用药物等违法违规行为。在抽检中查出药残超标的生产单位和个人,将进行通报批评或立案查处并限期整改,严防不合格产品上市销售。

水产自查报告3篇

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自查报告上半年以来,为切实做好我市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根据省水利厅《关于印发省2018年“农业质量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2018年省水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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