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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和调研报告(15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查看人数:51

建议和调研报告

第1篇 国企改制中职工权益保护的对策建议调研报告

国企改制中职工权益保护的对策建议调研报告

现阶段,我国正处于社会经济的转型期,随着企业改制不断深入,职工权益保护问题凸显。在全球金融危机影响下,维护职工权益和维护劳动关系稳定,调动全体职工积极性,推动生产力发展,劳资合作共渡难关,是当前面临的重要任务。造成改制过程中员工权益保护工作中的种种问题,源于法制不健全、行政不作为、企业不主动、员工不积极等原因。要改变这种状况必须依赖于各方团结一致,共同谋划。

政府部门应加快法制建设和相关法规的制定和执行力度;企业要勇于和善于承担社会责任;员工也要积极提高自身素质和技术,尽快实现下岗再就业;工会要认真贯彻“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会工作方针,“以职工为本,主动依法科学维权”。只有从社会、政府、企业、员工多方入手,实行综合治理,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员工权益保护的种种问题,确保企业可持续性发展,促使国有经济又好又快增长,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大局。

1.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让社会各界和广大职工理解改革支持改革。根据全总了解的情况,许多成功改制、呈现出健康快速发展良好势头的国有企业,之所以能顺利改制重组,就是因为坚持了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这一根本指导方针。在事关企业改革改制等重大决策问题上,事先交职工代表讨论,经职代会审议、通过决定后再予以实施,从而使企业各项决策都建立在民主科学的基础上,保证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也保证了企业不断发展。但在部分企业领导干部及职工中还存有模糊认识。因此要把解决认识问题放在首位,根据不同类型单位特点、存在的问题,利用多种形式和渠道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使社会各界充分认识到,工人阶级是国家的主人,是党巩固政权的坚实基础和推进改革、发展经济、保持稳定的依靠力量。尊重和保障职工民主政治权利,是贯彻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建设小康社会的客观要求。通过广泛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努力在全社会营造依靠职工办企业的良好氛围。

2.完善法律法规,加大执法力度,规范政府行为。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先后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有效保障了广大职工的劳动权利。但在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需要保护的不仅仅是职工劳动权益,还包括职工享有的人身权利、民主政治权利、资产权益、文化教育权利等。这就导致对于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出现的许多新情况、新问题难以规范和调整。且原有一些劳动保障方面规范性文件也由于效力层次较低且分散,不便于职工知晓和掌握。职工迫切要求依法加强对职工权益的保护力度,为职工维权提供完善的法制保障。因此,尽快完善有关职工权益保护的法律,既是职工迫切要求,也是维护稳定和谐劳动关系客观需要。根据依法行政原则,对政府在企业进行关、停、并、转中的权力应由法律法规明确。没有法律根据,政府不能对企业做出影响其权益的具体行政行为。同时,政府对企业进行改制过程中,做出关闭企业的决定或实施此种决定,都须严格遵守法定程序。

3.集中一切可利用资源,多渠道筹措改革资金,突破改制企业遗留问题难点。建议各级政府相关部门集中财力加速推进国企改制的收尾工作。首先,政府相关部门要督促那些企业资产质量比较好、现金支付有困难的企业用有效资产、有价证券、企业债权、债权转股权等多种方式依法偿还职工的补偿金、劳动债权、福利性债权、养老金、医疗保险等。可采取由职工与企业签订协议方式,约定偿还时间。其次,政府相关部门对那些没有能力偿还职工补偿金、劳动债权、福利性债权、养老金、医疗保险等企业给予一定政策,一次性解决遗留问题。或政府暂时代企业先行偿还,解决职工后顾之忧。对矛盾比较突出共性不强的个案问题个别处理。对于企业需要裁减的人员,要督促企业一次性兑现经济补偿金,清偿拖欠职工的工资、医疗费、集资款等各种债务,补缴欠缴的社会保障费和住房公积金。对于改制企业继续留用人员,要督促企业向他们支付转换身份的经济补偿金和清偿各种债务,不得违背职工意愿强行将经济补偿金和未清偿债务作为职工股本金入股。

4.必须坚持履行民主程序,充分发挥职代会作用。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资委《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意见》的要求,坚持国有企业改制方案和国有控股企业改制为非国有企业的方案,须提交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充分听取职工意见,其中职工安置方案须经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通过。集体企业转制方案必须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通过。在企业改制过程中,必须坚持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不得以主席团联席会议等形式代替职代会。召开职代会必须坚持严格的程序,职工代表大会要有三分之二以上职工代表出席,全体职工代表半数通过方为有效。任何企业都不得因放假等原因简化职代会的形式。审议通过企业改制方案、职工安置方案等内容应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赞成票必须占全体职工代表半数以上方为有效。对于出现“暗箱操作”、“违规操作”造成职工上访 、群访事件的,工会及政府有关部门,要及时提出整改建议,妥善解决,不留后遗症。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职代会决议和有关政策规定,导致矛盾激化,影响企业单位和社会稳定的,严格进行责任追究。

5.做好劳动合同、集体合同调整、续签、重签工作,千方百计稳定职工队伍。坚决反对借改革之机大规模裁减人员和随意裁员。要敦促改制企业尽可能多的安置职工,对调整下来的职工尽可能采取措施内部消化。对于改制企业中职工转换身份或按政策合理分流的人员,工会和相关部门要做好职工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工作,并帮助和指导职工与新的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企业改制过程中涉及职工劳动权利和经济利益等方面问题,要通过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方面进行平等协商解决。认真做好集体合同的调整、续签、重签工作,所有改制企业都要建立和完善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保持工作连续性。对改制过程中出现的不稳定因素,工会及相关部门积极做好劳动争议预防和调解工作,对于利用改制之机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行为,工会要代表职工向有关部门反映或走法律程序解决。对因改制引发的职工群体事件,要积极协助党组织做好化解矛盾,理顺情绪的工作,避免激化矛盾。

6.采取多种措施,标本兼治,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随着企业改革不断深化,技术进步,经济结构调整,职工下岗失业已成为当今经济生活和社会生活中一种特有现象。如何促使下岗失业职工再就业是全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要做好这项工作,必须全方位联动,标本兼治,才能达到目标。为了进一步保障劳动者的就业权利,确保国家建立起完善的就业机制和良好的就业秩序,国家应尽早出台《就业保障法》,以国家强制力保障再就业工程的实施。企业主管部门和劳动就业部门要充分利用现有培训设施,对下岗职工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转岗转业训练,提高下岗职工再就业能力和整体素质。

7.加强对改制过程中国有资产和职工经济补偿的监督保护。企业改制要全面公开,在企业改制过程中,有的往往公开的只是对某个企业的整体估价,然后进行竞拍,整体出售。只公开某个企业整体估价,而不公开企业资产明细表,很有可能只是对部分资产的评估,而作为整个企业的估价,这就会导致国有资产的流失。建议企业改制时,不但要向职工公开企业资产的整体评估价格,还要向职工公开企业全部资产的明细表,接受职工的监督。职工同企业一起成长,最了解企业情况,向他们公开了企业全部资产明细表,会防止用部分资产来代替全部资产而进行评估,从而导致国有资产流失。要组织职工群众对企业清产核资、财务审计、资产评估、交易管理、转让价格等情况进行监督。对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负责人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对集体企业负责人违法乱纪侵吞集体财产,对严重损害国家、集体和侵犯职工群众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要组织职工及时向有关方面反映、举报,督促有关方面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建议各市建立对职工经济补偿保证费用的监管制度,建立地方领导责任人制度,组成由国资委、劳动保障、法院等有关部门参加的监管机构,认真落实履约监督职责,切实保障国有资产和职工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8.充分发挥各级工会组织作用,主动依法科学维权。部分国有重组改制企业特别是困难企业,由于各种原因,造成企业党的组织和工会组织不健全,活动不正常。因此,要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工作措施,把工会组织尽快建立健全起来,为其承担职代会工作机构的职责,提供组织保障。在企业改制前,工会组织要及时向企业党委和上级工会组织反映情况;改制后建立新公司时,要按照全总“机构同步建立、干部同步配备、工作同步运行”的要求组建起新的工会组织。同时根据改制企业机制的多样性和职工身份的多重性,尽一切力量让其他不同身份的职工加入工会组织,特别注意吸收农民工入会。对改制后一些企业规模小、人数少、工作地点分散、人员难集中的小企业、小公司,可采取组建联合工会的办法,成立工会组织,力争每个改制企业都有工会组织。

第2篇 目前征信体系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政策建议调研报告

信贷征信建设是一项涉及面广、内容复杂、技术含量高,且具有超前性与挑战性的一项系统工程,信贷征信建设具有广阔的社会性。近日,我们对晋中市辖内20__年1—10月银行业金融机构以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为载体的信贷征信体系建设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通过检查,我们发现,当前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征信体系建设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制约了征信体系建设的稳步推进,应引起重视。

一、当前辖内征信体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1、相关的法律、法规缺失

征信体系建设涉及到政府、银行、企业、个人信息及相关活动记录,征信法规的缺失对征信活动的顺利开展将产生一定影响。目前,征信体系建设的唯一依据是《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管理办法(试行)》,全国性的征信法规尚未出台,使得征信业无规可循。由于征信机构缺乏权威性及相应法律地位,导致信用数据征集困难。而且,经过5年的实践检验,《办法》中的有关规定还不够健全,亟待完善:

一是《办法》中的罚则规定不够细致,执行过程中容易引起争议。如罚则中只规定了对商业银行违规现象的处罚额度,而未考虑违规数量的因素;对于存在多种违规现象的金融机构能否并罚没有明确规定;由于工作失误造成错误信息的登记上报与“登记上报虚假信息”没有明确的区分标准;对不参加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的金融机构仅给予1至3万元处罚起不到强制其参与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的作用;对使用代理服务器报送数据的金融机构,其迟报责任在上下级行之间未做明确的界定等。

二是对借款人不具备强有力的约束手段。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是一个数据实时更新的系统,而《办法》中缺乏制约借款人基本概况信息更新的有效手段。如当借款的要素信息发生变更时,借款人应及时到人民银行进行变更处理,但是对不及时办理变更手续的借款人,《办法》中未规定应如何处理。贷款卡管理实行集中年审制度,当借款人不参与年审或年审不合格时,《办法》中规定可对借款人的贷款卡给予暂停,暂停期间金融机构不能给借款人办理信贷业务,但同时又规定借款人可申请贷款卡解停并未对解停手续及时间给予任何限制,如果借款人补办年审合格后即给予解停,则借款人可按自己的实际需要随时办理年补,集中年审制度将名存实亡。

三是《办法》的有关规定不具体、操作性不强。如,没有明确规定除了宣告破产、解散、依法被撤销外,对于借款人的哪些“严重违反本办法的行为”可以注销贷款卡,也没有具体规定贷款卡注销暂停的时间及解停的标准。同时,征信体系中信用信息来源主要是各金融机构,且大多信息是在客户不知晓的情况下采集的,极易触及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影响了征信业的健康快速发展。

2、金融机构认识不到位,重视不够

由于一些基层金融机构对征信体系建设认识不足,在贷款时对企业有无贷款卡不予强调,致使借款人对办理贷款卡或年审贷款卡认识不到位,积极性不高,观念淡薄,不少企业在向金融机构申请办理贷款时才想起到人民银行办理贷款卡或年审贷款卡,而且,部分金融机构没有建立工作流程及贷款查询制度,也没有对与其发生信贷业务的企业通过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查询贷款卡状态及资信情况,从而出现了个别金融机构向持无效卡或无贷款卡的借款人发放贷款的现象。如,在检查中发现,所查金融机构共发生无效卡放贷109笔,金额1.82亿元。还有个别金融机构没有按照企业的原始凭证进行录入,所录贷款收回、发放的金额与原始凭证不符,存在错录、并笔录入企业贷款的情况,

3、网络建设不完善,影响系统的正常运行

一是各机构的信息平台之间缺乏兼容功能的转换接口程序。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从一开始就建立在各金融机构自成体系的“小系统”的基础上,各机构的信息平台之间缺乏兼容功能的转换接口程序,相关数据主要靠手工采集,需要各金融机构投入大量的人力财力,而且极易形成迟报、漏报的现象。而《办法》作为约束各金融机构规范操作的配套措施,虽然规定了不少处罚条款,如对于迟报、漏报等现象,人民银行可依据《办法》第六章第三十二条规定,对其给予警告并责令改正,处以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对该金融机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纪律处分,但由于系统网络本身的缺陷,导致各金融机构存在的问题许多都是共性的,人民银行无法按《办法》规定进行严厉制裁,只能象征性进行处罚。而且,目前各金融机构中只有城乡信用社、农业发展银行使用人民银行统一开发的程序版本,其余工、农、中、建

四大国有商业银行都是使用各自开发的程序版本,给系统的统一升级和日常管理造成诸多困难。

二是系统上报的网络不畅通。基层人民银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常常因数据传输接口出现故障,企业在办理贷款卡时所录入的数据和资料不能及时写到人民银行中心支行的数据库中,使得人民银行上下级系统数据库所记录的信息不一致,其他金融机构查询、下载企业资信信息和贷款卡信息缺乏了时效性,造成所查询到的企业资信信息不完整。在这次检查中,所查金融机构数据迟报463笔,金额10.52亿元,占全部业务量的6.7;集中上报业务356笔,金额4.37亿元,占全部业务量的2.78。特别是农村信用社,由于在推广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过程中,考虑财力负担问题,没有建立内部网络系统,采用以县联社集中录入的办法,造成大量数据录入的迟报、漏报和集中上报。在这次检查中发现,农村信用社共漏报数据164笔,金额13166万元;迟报数据115笔,金额13129万元;集中上报数据83笔,金额9798万元。再如,农行县级支行所有数据上报均由二级分行统一上报,基层行不直接上报,对是否按时上报、上报成功与否均难以掌握,而二级分行由于接口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数据上报的准确性。

三是未建立县级金融机构查询企业贷款卡信息的渠道。目前,各县级金融机构都有自己的信贷管理系统(cms),作为其地区机构的前台终端,通过内部网络实时上报贷款业务数据;然后由其地级金融机构汇总写入人民银行中心支行的数据库。但是,县级金融机构只能查询到企业在本系统内的贷款信息,却不能利用银行信贷咨询系统查询某企业在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信息。换句话说,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仅仅在地区一级金融机构使用,没有推广到县级金融机构。在办理信贷业务时,需要由其上级行查询人民银行信贷咨询数据库,这种情况下,基层金融机构不能及时掌握借款人的信用情况,给贷前调查、贷后追踪检查带来众多不利影响,使得系统的功能不能正常发挥。

4、系统服务面较窄,录入信息量不足

由于我国尚未建立和完善个人信用体系,因而目前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主要是为金融机构提供借款人的资信咨询服务,还未面向全社会,只完成了对国有、集体、股份制、私营企业、事业单位信贷信息的登录,对银行发放的消费性贷款以及个人资信信息还未登录。从而使一部分贷款游离于信贷登记咨询系统之外,如消费性贷款,农村信用社的农户贷款、自然人贷款,致使基层各金融机构的个人贷款信息和贷款监督管理出现真空。而且,从当前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所录入信息内容看,多数只是录入借款人的生产、经营和资产负债情况,诸如企业破产、倒闭、纳税、诉讼等社会资信信息尚未全部纳入到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中。

5、系统所录入信息资料的真实性无法确认

企业在办理贷款卡时所提供的资料,除验资报告、开户许可证、贷款情况能提供出相关的发证部门以外,企业的生产、经营、资产负债情况以及有关企业的社会信用状况都难以确认其真实性,尤其是民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状况、企业财务报表的真实性没有一家认定部门能加以确认,这样就使得系统所录入信息资料的真实性“渗入”了水分,从而很难保证信息资料的真实、有效。

二、进一步完善征信体系建设的政策建议

1、进一步加强征信法规建设

第一,尽快完善现有的法规。人民银行应根据法律条文进一步修改和完善《银行信贷咨询系统管理办法》,尽快出台《银行信贷登记咨询制度实施细则》,增强法规制度的可执行性。而从长远看,为配合整个社会征信体系的建立,应组织经济专家、法律专家着手制定专门的信用登记咨询管理法律法规

第二,要突出立法先行的原则。一是要明确征信机构的法律地位及权利义务,规范信息提供、收集、保管、整理等相关操作;二是要规范化管理政府、企业、个人信息披露行为,界定国家安全信息、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以及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界限,确保各类信息在各自的轨道上运行。

第三,法规要能体现信用等级及有关指标。一是用法规的形式确定企业信用分类标准,使征信与信息披露有法可依,同时可以方便公众对信用信息的识别;二是建立个人信息征用机制,用法律的形式强制个人信息征集,明确个人信用数据的层次,最大限度地保护个人隐私权;三是规范征信数据采集行为和信息加工标准,改变目前评估机构对企业评级结论差异较大的状况,真正建立一个客观、公正、严密、高效和服务周到的征信体系。

第四、确保征信信息的有效性和真实性。由于我国目前在个人信用信息等方面的记录还比较少,相对于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来说,我国发展征信业在征信信息的有效性方面,将在一段时期内表现为质量不高,信息量匮乏,信息的收集、传送、更新不及时,信用信息没有发挥出其效能等。这就使得我国在征信立法中,要对信息的采集等一系列环节做出严格的规定,避免由于信用信息的缺乏或不真实,而影响信用评估的效力。

2、进一步加强对接口行软件开发的管理

目前工、农、中、建四家商业银行采用接口方式向人民银行报送数据,这一方式在实际使用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接口行入库的数据不规范,在人民银行端的检索过程中出现大量错误数据信息,需要与接口行反复协调修改;部分接口行由于自身系统存在问题,经常出现迟报情形。而当接口行程序出现问题时,由于人民银行业务、技术人员不掌握其信贷管理系统及接口软件情况,无法提供业务、技术上的支持与指导,只能督促其尽快解决问题并向上级行反映,导致问题解决速度缓慢,影响了整个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的稳定运行。随着各商业银行业务拓展速度的进一步加快,其系统升级步调会更为频繁,将给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建设工作增加不稳定因素。建议总行加强对接口行接口软件开发的管理,要求接口软件必须始终符合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的要求,如果接口行无法满足这一要求,则需要取消接口软件报送数据方式,统一使用人民银行开发的软件。

3、构建“三位”“一体”的信息平台,充分发挥信贷登记咨询系统的征信功能

要充分利用信贷征信系统在覆盖全国、联网通用的优势,深化信贷登记咨询系统本身的应用功能,在信贷登记咨询系统上建立金融公共网络信息平台,定期公布国家产业政策导向、国家重点建设项目资金需求信息和恶意逃废金融债务企业名单,以丰富人民银行窗口指导工作平台,维护金融债权安全。同时,要把贷款卡的功能延伸为集企业资信状况、诚信纳税、依法经营等多种信用信息于一体的综合性信用卡,卡上登录的信息扩充到企业所从事社会经济活动涉及诚信度方面的所有内容,应包括银行、税务、工商、技术监督等各个部门改善网络运行环境,把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建成真正意义上企业征信档案资料库。而且,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应设置监测功能,使金融机构一旦向无贷款卡或无效贷款卡的企业发放贷款,系统能给出提示。

第3篇 浅谈当前精准扶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调研报告

针对当前精准扶贫工作中存在的贫困村轮流戴帽、部分建档立卡贫困户识别不精准、贫困户扶智立志难度较大、部分扶贫资金用于形象工程建设、贫困户产业扶持措施存在不同程度的短期行为等问题,我办建议精准扶贫工作应从提高贫困地区生产能力和贫困户脱贫能力入手,做到识真贫、改贫境、断贫根、扶贫户。

一、识真贫,做好贫困村认定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识别工作

(一)严格贫困村认定工作。从调查情况来看,贫困村认定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是:一是贫困村指标自上而下分配,而不是由基层根据贫困程度逐级申请审批后确定。二是贫困村“帽子”轮流戴,一戴五年,到期退出,不考虑是否真正实现脱贫,因此,检查发现少数“十三五”贫困村并非真正贫困。三是从“十五”扶贫到“十三五”扶贫,对贫困村的扶持力度逐年加大,导致因贫困程度较深而较早列入名单的贫困村得到的扶持力度反而较小。

针对贫困村认定中存在的问题,建议中央在2023年对贫困村进行再次认定,并严格按以下条件和程序进行认定:一是严格贫困村认定条件,包括贫困发生率、基础设施条件、生态环境、农民人均纯收入等,凡是不符合条件的行政村一律不能认定为贫困村,不能享受贫困村相关政策,更不能轮流戴帽,搞平均主义。二是建议对面积较大、自然村发展水平不一的行政村,可以自然村为单位申报贫困村。三是在贫困村的认定程序上,应由行政村(或自然村)根据贫困村认定条件提出申请,最全面的范文参考写作网站经村民大会通过后,报乡镇、县、省逐级审批,不应限定名额、分配名额。四是根据贫困村的贫困程度,将贫困村分为极度贫困村、重度贫困村和一般贫困村,在资金分配中不搞平均分配,重点向极度贫困村、重度贫困村倾斜。五是严格贫困村的退出条件,加强退出考核,做到真正意义上的脱贫,对未脱贫的贫困村要持续扶贫。

第4篇 农村环境污染现状及建议调研报告

一、我市农村环境污染概况

(一)畜禽养殖污染现状 近年来,我市农村畜禽养殖得到较快发展,给农村环境带来了沉重压力。据有关部门统计,2023年全市生猪出栏数达195.7____头、牛出栏数41.6____头、羊出栏数30.1____只、禽出栏数8733.7____只。而这些畜禽粪便至少有三分之二以上未得到利用就直接排放,根据国家环保总局推荐的畜禽养殖污染物排放系数计算,2023年我市畜禽污水产生量约为484____吨。畜禽粪便污水中的主要污染物的排放量大大高于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的主要污染物排放量。许多大中型畜禽养殖场缺乏处理能力,只能将粪便倒入河流或随意堆放。这些粪便进入水体或渗入浅层地下水后,大量消耗氧气,使水中的其他微生物无法存活,从而产生严重的“有机污染”。我们在调研中还发现,有些养猪场未经规划建在乡村水源的上游。畜禽粪便要经自然晾晒15天,臭气熏天,蚊蝇滋生,遇有雨水天气,在村庄内四处横流,以致河流、沟渠及地下水源遭受严重污染,不仅造成当地村民饮水困难,而且给村民健康也带来严重威胁。这些已造成政府不投入巨资就无法治理的被动局面。

(二)农药、化肥污染现状

农村大量使用农药、化肥造成了有毒有害物质的大量残留。2023年,我市化肥使用量2____吨,农药使用量为4130吨。专家指出,过量使用化肥造成的污染惊人。化学肥料施于土壤中,被农作物吸收的只是其中的极小部分,大部分在雨水的作用下渗透到地下,污染地下水,将导致水中的硝酸盐、亚硝酸盐过多,容易引起食道癌、胃癌等消化系统的癌症。农药的大量使用,导致土壤的有害物质残留非常严重,对环境生物和人类产生不良影响。调查表明,癌症的发病率逐年增高与农药化肥使用量呈平行关系,农村中40-50的儿童白血病患者,其发病原因是农药残留的化学物质。

(三)农村生活污染现状

首先表现为垃圾数量越来越多,以保守估计,按每人平均每天产0.25公斤垃圾测算,我市农村每天将有425吨的垃圾产生。据统计,2023年全市污水排放量约为2518____吨,其中,生活污水排放量为1012____吨。其次农村生活垃圾的成份也呈多样化的趋势,除了常见的塑料制品外,有机磷成份也明显增加。许多×××的垃圾向农村运送扩散,而大部分农村并没有最基本的垃圾填埋处理场地,广阔的天地成了垃圾的天然排放场,严重影响到农村土壤、水源和空气的质量,不仅损害农民健康,危及农民生存,最终将危及城市的环境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造成我市农村环境污染问题的主要原因

一是由于监管不力。农村环境保护与治理既无规划,又缺乏环保监督检查力量,环保指标没有纳入有关部门绩效考核评价体系,未建立起以问责制为核心有效的监管机制,由此造成农村环境污染问题管理上的缺位。

二是由于农村环境治理资金匮乏。据了解,在乡镇级还没有设立环保专项基金,乡镇的环境治理经费主要从县级环保治理基金和乡镇财政中支出。由于目前经费紧张,因此,用于乡镇进行环境治理的资金难以落实,乡镇环境治理难以保证,更谈不上乡村环境的治理了。

三是群众环保意识差,加之社会宣传不到位,使广大农民甚至城市居民都没有认识到农村环境污染的严重危害性,造成对已发生在身边的污染问题熟视无睹,听之任之。

三、建议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立环保责任制。把环境保护纳入政府任期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将农村污染防治费用纳入财政预算和建设项目投资计划,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

(二)合理布局畜禽养殖场(点),治理畜禽养殖场粪便污染。对畜禽养殖场进行总体规划,规划后在区外新建的畜禽养殖场必须限期予以拆除,规划前已建的区外畜禽养殖场必须于2023年底前治理达标,未按期达标的一律搬迁或关闭。推广畜禽养殖业粪便综合利用和处理技术,对规模化的畜禽养殖场必须要有一定的综合利用和污染处理设施,实现畜禽粪便全部综合利用或废水达标排放。

(三)科学合理施用农药、化肥、植物生长调节剂等农用化学物质,治理农村化学污染。发挥基层土肥站、植保站的指导作用,大力推广科学施肥施药。推广生态农业模式,培育和发展有机食品、无公害食品和绿色食品基地。引导农民形成“绿色”的生活和生产方式,使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相协调。

第5篇 关于思想大解放的调研报告——如何在新形势下做好新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对策与建议

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政府组织引导,农民自愿参加,大病统筹为主”的医疗互助共济制度,是新形势下提高农民群众健康水平,防止农民因贫返贫、因病致贫的一种好形式,体现了国家对农村卫生事业和提高农民健康水平的高度重视。从运行的基本情况看,通过合作医疗使医疗机构增添了活力,农民减轻了负担,得到了实惠,体现了互助共济的优越性,较好地解决了农民群众因贫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欢迎。实践证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一项“民心工程”、“德政工程”。

一、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由于我县是新增的新农合实施县,还处于摸索前进阶段,通过试点和调查,我们发现,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运行中,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亟待解决。

一是基金管理问题。按现在运行体制,基金安全还存在着很大的隐患,各乡镇合管办财务人员可直接支现,管理上稍有疏怱就可导致基金流失。因此对于疗基金的安全问题,不能不担心。

二是人员合理配置问题。现乡镇合管办人员,均为兼职,新农合工作繁多,现在管理体制,工作人员只忙于应付报销日常工作,参合群众的花名册录入大部分乡镇未完成档案无法建立,管理混乱,按现行管理体制,有很多制度执行起来难度较大。

三是对定点医疗机构监管问题。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是新农合工作的一个大难点,医院不合理检查,超范围用药现一直无法监控,造成患者负担加重。有的医务人员不执行告知制度,

四是农民住院发票管理问题。由于我县新农合刚实施不久,农民对票保管意识差,经常有发票丢失,无法获得补偿现象,怨言很大。由于新农合无专用管理软件,县合管办对各乡镇补偿情况无法查阅,不能确定农民发票丢失后如果给予报销会不会出现重复报销的现象。

五是信息软件管理问题。我县合管办一直无软件管理系统,目前还处于纯手工操作,故报销补偿材料审核审批工作效率不高,不能给予参合农民一次办结报销手续。当前的手工操作存在有以下种种问题:

(1)农民补偿手续繁琐:因采用手工计算、手工报销,农民看病后先付全款,然后到相应审核部门审核,有时需几个部门审核才能领取到补偿金,手续繁琐。有时报销数额不大的补偿,农民不愿去审核补偿基金,影响参加农村合作医疗的积极性。

(2)机构需要人员多:为推广农村合作医疗结算做到准确无误,至少需要成立镇级合管办和县级合管办,及其相应配套部门设置,每部门必须设置2人以上,因为每合管办负责审核、核发基金,经常为核发一笔数目较小的补偿金而查阅、审核许多资料,劳动强度比较大,同时容易出错。

(3)准确性差:由于农民每张票据、住院治疗、用药的所有清单都需要人为审核、无论涉及费用多少、人员多少,都要手工计算,不可避免有资金核算出现问题和农民排长队问题现象。

(4)监督难到位:监督部门需要审查原始记录,堆积如山的票据需要人力、物力、财力,走访农民时,农民对自己的交费票据保存差,农民也很难提出具体实质性问题,使监督机制完善无法到位。

(5)影响继续参加合作医疗积极性:如果补偿不及时、不到位,对农民来说也是无济于事的,如果前期医疗费用不能自己承担,就谈不上补偿了。

二、对策与建议

为了确保农村合作医疗健康持久的发展,更好地发挥合作医疗在农村中的重要作用,我们认为,应当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改变基金运行体制。

目前,我县统筹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每年筹资金额较大,并且呈现规模扩大之势。因此,防范基金风险、实现基金安全运作,已成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的核心环节问题。建议乡镇合管办进行垂直管理,专人专职独立办公。具体措施

1、撤消乡镇合管办基金支出专用帐户。县新农合基金由县合管办进行统一管理,乡镇合管办不再设立基金支出专用帐户,撤消乡镇合管办基金支出专用帐户。参合农民在本县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出院时,经新农合办审核员对材料审核并办理补偿手续后,由定点医疗机构先垫付补偿给参合农民,使参合农民在出院时立即得到医疗补偿。在县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由县合管办审核材料并进行补偿。这样不但对基金管理安全,还能提高乡镇合管办工作人员的办事效率,减少群众的对报销手续烦琐的抱怨。

2、实行每月与定点医疗机构定时结算。每月5日前各乡镇合管办、县直医疗机构将上月所报销的名册和有关报销材料(报销审批单、有效发票、住院证明、住院费用清单、自费药清单、转诊证明等)送到县合办核对。县合管办核实有关材料,对符合报销规定的,按核实后数额,在每月10日前将上月补偿金转到各乡镇卫生院、县直各医疗机构专用帐户。

3、落实审核材料和报帐运作人员。要确保每月的定时结算,需要乡镇合管办设在各乡镇卫生院,并需落实2名经办人员(其中:1名审核员、1名信息员),9个乡镇共18人。

(二)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监管。

1、要求定点医疗机构要成立新农合管理机构,落实人员,对医疗机构进行内部监督管理;制定相关的管理规章制度,特别是定期对参合农民住院费用、处方等进行自查的制度,加强对参合农民住院的管理,防止出现大处方、超范围用药等坑农、害农现象;定期在电视等媒体上公布参合农民在各定点医院使用的住院费用,由社会对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监督。

2、要求乡、县两级医疗机构使用《广西新农合基本用药目录》要达到98%、95%以上,使参合农民诊治药物基本纳入补偿范围。

3、要有便民措施,方便参合农民就诊;定点医疗机构要根据自身条件,制定惠民措施,使参合农民得到实惠。

力争通过以上措施,加强对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管理,从源头上减少或杜绝乱检查、多检查、乱用药、多用药的情况出现。

(三)加强新农合报销规定和报销制度的宣传教育。

定期或不定期通过电视媒体向广大农民反复宣传报销手续、报销规定和报销制度,对农民进行报销事项和报销制度的教育宣传,以提高广大农民对报销凭证、票据保管的重要性的认识,提高农民对票据和报销凭证的管理意识,减少和避免参合农民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系统软件管理势在必行。

为进一步提高新农合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使全县所有参合患者的医疗信息、合作医疗基金补偿情况都将通过网络及时传送至县合管办,实现网上审核、网上结算、网上监督等,我县新农合办急需配置新农合系统软件,实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系统软件管理,这对进一步方便群众报销,规范行业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加强定点医院的管理监督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因此,希望政府能够大力支持该工作,拨款投资新农合软件管理系统,提高我县农合办工作效率,减少不必要的报销程序和手续,提高参合农民的参合报销积极性,使我县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更好地为广大农民服务,使这项“民心工程”、“德政工程”发挥更大的作用。中国教育资源+网↙

第6篇 气象行政执法工作调研建议的调研报告

气象行政执法工作是气象部门依据《气象法》开展的一项行政管理工作。这项工作的开展不仅提高气象部门在社会中的影响,同时也促进了我们气象科技服务的提高。现在,气象执法工作正越来越受到各级气象部门的重视和关注。__市气象局行政执法工作在区局的正确领导和指导下,成立组织和执法队伍,执法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收获,达到了执法的目的和要求,但也存在一些问题。现就我本人对__市气象局行政执法工作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__市气象局现有气象执法人员13人,4支独立执法主题,这些执法人员都是气象各专业人员兼职,没有一名学过法律或法律相关专业,都是经过执法培训,取得执法证的人员。人员的业务水平相对来说是比较低的,这几个执法单位中,市局负责利通区、红寺堡、太阳山三区以及对各县局的指导和协调工作,各县局主要负责本辖区内的工作。执法工作主要是围绕气象业务和气象科技服务创收,尤其是围绕气象科技服务创收方面开展得较多,也是市局和县局开展气象执法的目的所在。

二、执法工作情况:

1、业务方面的执法

主要围绕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和气象天气预报的发布渠道开展执法,而气候资源开发和利用方面的执法工作基本上未开展。近几年造成影响气象探测环境的往往是各级政府,虽然通过气象执法,起到了保护气象环境的作用,但执法工作难度大,任务重,有的单位基本上把一段时间的精力、人力全部投入到气象探测环境保护的执法中,最后往往只是暂时得到了保护,政府仍然是要求气象观测站搬迁。气象信息发布的执法,只要我们的执法程序正确,证据可靠,符合法律的相关规定,都能起到执法的效果,制止非法发布气象信息的行为。

2、气象科技服务方面的执法

随着气象科技服务工作的定位进一步明确,各单位对气象科技服务方面的执法工作也越来越重视,今年为了促进防雷的开展,市局组织执法人员深入到各建筑工地和开发商家进行执法,但是执法的经济效益很低,未能达到执法的目的,促进防雷收入的增加。在氢气球施放的执法方面遇有政府的重大活动,往往是应付了事,走走过程,有的干脆不去,未能履行我们的职责。防雷常规检测工作,今年下放到各县以来,县局采取了与安监、消防等单位进行联合执法,起到了较好的效果,促进检测工作的顺利开展,增加了县局的收入

3、执法宣传方面

各单位不仅印制了宣传手册和宣传材料通过邮寄、赶集和当地组织的宣传活动进行宣传,还通过电视台和天气预报窗口进行宣传,通过宣传起到了较好的效果,使社会认识气象执法,了解气象执法,认可气象执法。

三、气象执法存在的问题:

1、联合执法工作开展的较少,本单位单独执法的多。

2、联合执法的单位未有利益的驱动,往往靠人情关系。

3、无目的,盲目执法的多。

4、是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不高。

四、建议与对策:

针对我们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应着力加强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气象执法不易单独执法,应联合相关单位多开展联合执法。

气象部门虽说近几年的社会地位和影响比以前有很大的提高,但是比起政府的一些部门还是影响力弱,加之我们的执法工作才开始几年,与公安、工商、税务、安监和消防等部门是不可比的,在这样的社会环境下,应多开展联合执法,少些单独执法,借他们的影响力来提高我们的影响力,用他们的权力为我们办事,用他们的工作方法来为我们办事。

2、与联合单位建立利益机制,让他们有利益可得

与人家联合就要让人家有利可得,不能只联合执法,无利益分享,我认为我们的联合执法必须是牢固可行的,要让人家感到不是在为你气象局工作,而是为了他们自己工作,这样才能调动他们在联合工作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才能达到联合双方共赢的目的。

3、建立信息举报员制度,减少执法的盲目性

建立信息举报员通过建立信息举报员,可以是我们的执法更具体,更有针对性,减少我们工作的盲目性和不必要的支出,更重要的是我们的执法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信息举报员我们可以聘请,或者是我们的气象信息员,也可以公布我们的举报电话,如果他们举报的消息准确、及时,我们又及时进行执法,对他们一次可以给予一定的奖励,调动他们工作的热情,达到为我们工作的目的。

4、加强执法工作的宣传,营造良好的执法氛围

宣传是做好各项工作必不可少的重要内容,对我们执法工作就更重要了,因为我们所开展的气象执法工作,社会、群众知之甚少,有的可能根本就不知道,他们总认为,他们从事的工作怎么跟气象沾上了边呢?因此我认为,在气象执法宣传上要加大力度和投入。该长期宣传的就要长期宣传,如墙体、街道櫉窗、预报窗口等,该分时间分段集中宣传的就要集中力量宣传,如电视字幕、宣传材料、手册等,通过广泛的宣传让社会、群众知道气象为什么执法,为谁执法,知道我们执法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5、进一步强化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执法水平

要加强执法人员的业务学习,在积极参加各类学习培训的同时,尤其要抓好执法人员的自学,单位应不定期组织执法人员进行执法过程、执法记录、执法程序和执法案例分析等学习活动,来进一步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另外单位有条件的时候,积极鼓励执法人员参加法律专业的学习,获取法律专业的学历,从学历上来充实我们的执法队伍。

6、规范执法工作中的记录表薄

我们的执法工作已开展了几年,但是我们在执法的记录和表薄上还比较零乱,没有一个能在执法中起到执法威慑的记录表薄。工商、消防、公安等部门,他们都有一整套,且很规范的执法记录表薄,给人一看,就很有威摄力。我们很有必要规范一下我们的执法的记录表薄,提高我们执法的严谨和正规。

我们的气象执法工作,才刚刚开始,今后的路还很长,需要我们不断的总结和不断的探讨。这是我对__市气象局气象执法工作的一些粗浅认识和建议,不对之处还敬请谅解。

第7篇 县民政工作调研报告及存在问题的建议

按照县委关于《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第一批学习实践活动方案》的要求,我局认真组织了学习交流活动,在学习交流的基础上民政局领导班子带头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由局领导班子成员带队,抽调相关股室工作人员组成联合调研组,分别深入到全县18个乡镇民政所及部分村进行深入细致的调研,通过与基层民政工作人员,民政服务对象座谈,总的来看,近年来我县民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民政部门的大力帮助支持下,经全体民政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全县的民政工作有了新的进步和发展,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从全市民政工作整体情况看,我县一些基础性工作与先进县(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有的工作开展也很不平衡。加之基层民政工作基础条件差,资金短缺,影响和制约了全县民政工作的整体推进。在新形势下如何夯实基础,充分发挥民政部门的职能作用,更好地服务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于构建和谐社会,服务于弱势群体和优抚对象等方面还存在一些与民政事业发展和实践科学发展观不相适应的矛盾和问题,亟待关注和加以解决。

一、基本情况

我县为革命老区,属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特殊的地理位置和自然、历史等方面原因,导致县内孤老单身、优抚对象、特殊困难家庭人员较多。据统计全县有贫困户13304户、30600人,五保户2198人,农村低保对象7937户、10779人,城镇低保户1627户、4283人,优抚对象3489人,其中伤残军人445人、老复员军人681人、病退军人1266人、三属147人、参战涉核人员421人、义务兵529人,为解决民政对象的实际困难,我局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的宗旨,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全面推进各项民政事业的开展,救灾救济、婚姻登记、城镇低保、农村低保工作得到了进一步加强,城乡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不断发展,民间组织和社会事务管理切实加强,双拥创建、优抚安置和老龄工作稳步推进。全年共发放救灾资金103万元,救灾棉衣5000件,棉被500床,先后对7345户、9875人给予了救助,对257户看病难的农村特困户给予了医疗救助,发放医疗救助款27万元。城镇低保工作做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新纳入低保对象85户、210人,对超出保障线标准的及时停保,全年共发放城镇低保保障金390万元,农村低保发放保障金360万元,五保供养金216万元。商林、淮镇、县城中心敬老院主体工程已基本完工。优抚对象的优待金和抚恤金及定期定量补助金全部发放到位,共发放保障金900余万元,解“三难”资金25.98万元。

通过调研民政工作成绩的取得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制度到位。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县民政局结合工作实际,及时补充和完善了各项工作制度,做到了民政工作有章可循,照章办事。同时建立了各项民政工作保障制度,明确了工作目标,细化了工作措施,为民政工作的有效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二是管理到位。在救灾救济和城乡低保工作上,由上而下逐级申报,严格把关,办理程序和审批对象做到了上墙公示,实行阳光操作。对低保对象做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三是组织到位。县委、县政府对民政工作十分重视,坚持把民政工作纳入全社会经济发展的总体规划,统一研究、统一部署、统一考核、统一督促检查,形成了民政局领导班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和主管股室具体抓,社会各界共同抓的齐抓共管的局面,全县形成了上下一条线,纵横连成片的机制,保证了全县民政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乡镇民政工作是整个民政工作的基础,乡镇民政所是民政工作的基层单位。近年来乡镇民政机构不同程度地存在职能被消弱、人员更换频繁、业务不规范、工作落实难的问题。主要表现一是工作任务与力量不相适应。有的乡镇只配备1名民政干部,日益繁重的民政工作任务与人员配备的矛盾突出,人少事多,工作忙不过来,制约了民政工作的开展。二是有的乡镇领导对民政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民政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的工作,需要党委、政府综合协调。三是办公条件差,工作经费困难。

具体到实际民政工作,有些方面力度不够。一是政务、村务公开力度不够。1、部分乡村政务、村务公开工作存在重形式、轻内容;重表面、轻实效;重集中、轻民主现象。2、群众希望知晓和反映的热点问题及时公开的不够。二是救灾救济工作力度不够。1、部分乡镇报灾不及时;2、城乡社会救助工作还面临不少急需解决的困难和问题。社会救助资金投入不足,资金缺口较大;3、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城乡低保工作力度不够。1、低保政策宣传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强。有些群众对低保政策、标准、程序不清楚。2、家庭收入核实难。隐性就业、弹性就业及隐性收入难掌握。3、“人情保”“关系保”仍有存在。

三、几点建议

要使基层民政工作提档升位,我们认为各乡镇党委、政府要把民政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其他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总结、同奖惩;将民政事业纳入乡镇总体发展规划,与其他事业同规划、同统筹、同协调、同发展。一是加大民政工作宣传力度,深化民政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但要宣传民政工作的广泛性、服务性、重要性和复杂性,还要广泛宣传民政工作在以人为本、扶贫济困、构建和谐社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提高干部群众对民政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二是加大学习培训力度,努力提高乡镇民政队伍的综合素质。通过多种形式的学习培训,建设一支学习型、政治型、实干型、业务型和创新型的高素质乡镇民政干部队伍。三是加大为基层民政队伍排忧解难力度,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乡镇党委、政府和县民政部门要着力解决乡镇民政干部在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他们创造良好的环境。逐步加大对民政事业资金投入,确保各项民政工作任务的完成。四是加大制度建设和创新力度,严格依法行政。上级民政部门要经常深入基层,重点检查各项资金是否按规定及时发放,办事程序是否规范,真正使乡镇民政工作健康持续发展。具体工作中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加强政务、村务公开力度。一是进一步规范乡村政务公开工作,内容要实,不流于形式;二是公开的内容要简单易懂,让村民一看便知。通过实实在在的政务、村务公开,切实提高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水平。

(二)加强救灾救济工作力度。一是要严格落实救灾应急预案,明确工作职责,责任落实到人,保证查灾报灾任务的完成。二是进一步建立健全救灾应急体系,确保救灾工作及时有效。

(三)加强社会救助工作力度。一是加大对低保条例的宣传力度,让低保政策更加公开、透明;二是规范操作程序,实行阳光作业,将“申请、入户核查与民主评议、审核、审批、公示公开”五个环节作为申办农村低保必须履行的程序来抓;三是科学测算收入、准确界定低保对象。

四、体会

通过对乡镇民政工作的调研,使我们深切地感受到民政的根基在基层,民政的亮点和经验在基层,矛盾和问题也反映在基层,只有通过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才能了解和掌握基层的真实情况和第一手资料,才能立足实际,探索研究和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途径,才能够真正转变观念和作风,切实为困难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真正把党和政府的温暖和关爱送到困难群众的心坎上。民政部门才能树立好形象,民政干部才会受到人民群众的欢迎,民政事业才会有更大发展。

第8篇 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现状的调查和建议调研报告范文

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是关系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全局的重大问题。为了进一步加强农业和农村工作,深化农业和农村改革,最近,根据县委安排、县政协组织了专题调查组深入蒲吕、岚峰、安居、白羊、西河五个乡镇,通过听汇报、召开座谈会,实地察看、走访等形式对当前农业和农村工作现状进行了调查研究,现将我们了解到的情况及建议报告于后:

农村改革已走过了20年光辉历程。它给我县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生活带来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发展,在农业和农村经济取得巨大成就的今天,我县农业、农村工作面临一些新的矛盾和问题。

根据调查,我们认为,目前农村的主要矛盾一是农业生产水平不适应现代化发展的矛盾;二是农业产业化、集约化经营与家庭承包经营的矛盾。

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五:

一是党在农村的土地政策、农副产品价格政策、干部政策还没有得到全面贯彻落实,有的还有待于深入研究。土地续包,让“耕者有其田”,给农民吃了定心丸,但以后30年人口的变化、产业结构变化涉及到土地使用权流转,如何有利于提高农业集约化程度,如何发挥善经营、懂技术、有经营资本的土地经营者的作用,让土地产生出巨大的开发潜力,这就亟待出台土地流转的具体政策。

目前,农副产品价格存在的诸多问题。总体上是价格偏低、高投入、低收入,甚至增产不增收,安居龙兴村、西河三善村抽点反映出农、副业收入只占农村经济收入的10%~30%,伤农民种田积极性。粮食收购普遍存在压级压价、种子价格不稳,如今年稻谷种子又增为2.5元一公斤,比临近县偏高;仔猪、肥猪价格呈撬撬板状,且一直偏低;蚕茧经营公司中间环节增加了费用。使厂家、茧农两不愿,且比县外价格高,质量低。如今年春茧收购价为每公斤12元,烘干后交给厂家为48元,比外地每公斤高10余元;农民反映农用物资质量差、价格高,虽是统销物资,仍有区域差别和质量差别。加强党对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力度不够。村、社干部年龄老化,文化素质不高,且青黄不接;县、乡、镇对基层干部的培训提高抓得不够,要适应现代农业的发展所具备的经营、科技才能相差甚远。

二是“科教兴农”战略实施力度不够,科技推广难,实际推广面少。科技推广过程中,传播到农户手中已走了样,致使有的农户未学到家而造成损失,农产品科技含量低,缺乏市场竞争力。没有充分利用好有线广播、闭路电视、报刊、图书资料等传播媒介。农业科技信息、市场信息不灵,渠道不畅,有线广播许多乡镇处于瘫痪;闭路电视网络尚未形成,报刊科普版幅不大,图书资料未起到服务作用。

三是调整产业结构,发展特色经济,推进农业产业化方面,突出特色不够。产业化程度不高,基地建设还没形成规模,经营管理粗放,效益不够好,还没完全形成自己的支柱产业、名牌产品,已有的茧丝绸产业现已危机四伏。据调查,安居蔬菜基地,土地面积规模大,但品种单调,特色菜不多,经营粗放,辅助设施不配套,生产和销售脱节,营销渠道不畅,没有产生最佳效益;白羊镇的山羊基地规模小,种养数量少且分散;西河镇的母、仔猪基地优良品种不多;旧县的柑桔基地,品种老化。

四、农业基础设施脆弱,与我县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差距较大,现状堪忧,特别是近几年出现的严重干旱就暴露出一些问题:一是水利设施老化,病害工程多,抗灾能力弱;二是机器设备陈旧老化,基础设施条件差;三是水土流失严重,农田水利化程度低;四是农业管理机构、服务体系不稳定,农业行政执法工作困难多,阻力大,力度弱,有些基层农业服务组织已出现“断线、人散”的瘫痪状况;五是农资供应渠道比较混乱,储备量少,品种不全,资源短缺,难以满足农业生产的需求。

五是涉农部门为农服务宗旨观念不强,部门利益、局部利益有碍农民利益。为农业生产服务不够,包括农业的产前、产中、产后的服务工作,特别是每年对农业的投入太少,有关资金迟迟不到位,使计划的“两高一优”农业项目落实得太少,有关涉农部门对强化农业的宏观管理和农技推广服务不够好,在抓重点、带一般,搞试验示范上,与农民共同探索农业的新路子尚有差距。这些矛盾的出现和存在,及不利于农村的稳定和发展,应引起重视。为此,我们建议:

一、认真组织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大宣传力度,让广大干部和群众全面深刻领会“中共中央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重大意义和精神实质,从思想上、认识上为今后农村改革和发展奠定基础。

二、进一步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和民主政治建设。建设一支有高度政治觉悟和政策水平、有文化、懂技术、能带领广大群众勤劳致富的高素质的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切实改变在农村工作中,一般号召多,结合实际具体指导少,下基层、走马观花多,解决实际问题少等不良倾向,并对乡镇进行有重点的考核,保证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的全面落实,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进步。

三、进一步调整产业结构,发挥区域优势,发展特色经济。努力抓好单一的种养结构向适应市场需求的现代农业结构和农业内部生产要素高效配置转变,分散独立的小生产经营向规模经营转变,原料型农业向发展深加工的农业转变,粗放型向集约,特别是向依靠科技进步转变。加快农业产业化发展步伐,促进农村经济实现第二次飞跃。充分发挥优势,调整产业结构,发展特色经济,实施产业化发展战略,是解决农产品进入市场难,小生产与大市场脱节、农业经济效益低等一系列问题的重要举措,是促进农村经济发生“质”的飞跃的必由之路,也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一个重要途径。近几年来,县委、县府及时抓住机遇,调整产业结构、立足县情、发挥优势,围绕“水产、茶果、蔬菜、畜禽、蚕桑、粮食”六大产业,建设10大基地,发展特色经济,加快了农业产业化发展步伐,为农村经济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各乡镇也根据各地的区域特点建产业基地,发展自己的特色经济,进一步带动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农村经济的发展,目前基地建设发展势头较好,但我们认为,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选定产业要因地制宜,宜粮则粮、宜林则林、宜山则山、宜水则水,要根据当地的地形地貌、土质、气候等特点和资源优势,扬长避短,确定自己的主导产业。水资源丰富的地区应以种养殖业为主,以种养业带动加工业和其它各业的发展;丘陵地区应充分利用山资源,念好“山”字经,做活“林”文章,以林业为主发展生态农业,既扩大绿化面积、防止水土流失,保护生态环境,又可带动草食性牲畜养殖业的发展;矿产丰富的地区,应以矿产资源开发为主,大力发展乡镇企业,带动运输业和大农业的发展;自然景现、人文景观占优势的地区应以旅游开发为主,综合开发,发展观光农业,带动第三产业的发展。决不能脱离实际,见别人上什么项目好自己也跟着上什么项目而造成损失。

2、基地建设要统一规划,科学论证,充分考虑经济效益和市场前景,不能盲目上马,要立足优势,高起点、上规模、上档次、突出特色。切忌一哄而上,重复建设,导致基地建得多而产业品种雷同的也多,缺乏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

3、要注意发展科技含量高的名、优、特、新、稀产品,同时积极引导农民改良品种和栽培技术,提高产品的内在质量和附加值。

4、不能只抓发展、不抓服务。要加强社会化服务特别是信息服务。政府要尽快建立信息服务中心,要有专门从事研究市场动态、收集科技、市场信息的人员,及时向农民发布、传递科技、市场信息,要加快农村有线广播的恢复和有线电视、通讯电话的发展,保证信息畅通。同时,在报刊发行中要多向农民推荐传递科技。市场信息的报刊杂志。保证农民及时了解市场信息、把握市场动态,及早调整经营方向,根据市场需求,市场需要什么就生产什么,减少经济损失。

5、在抓好基地建设的同时,要切实抓好产品市场的建设和新产品的营销,努力实现贸工农、产供销一体化。要尽快规划、合理布局、建立相应的各种农产品批发市场,畅通农产品流通渠道。继续探索“基地加农户加公司”的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经营模式的路子,从政策、资金、技术、信息上大力培植“龙头”企业,逐步形成以市场为龙头、龙头带基地,基地连农户的生产体系和运行机制。

6、在调整产业结构,发展特色经济、抓经济收入的同时,决不能放松粮食生产,“无粮不稳”,增粮、增收是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基本前提。要在保证粮食生产“稳中有增”的前提下,突出林、牧、副、渔、加工等各业结构的调整。

四、大力实施“科教兴农”战略,加快农业科技成果的应用与推广。科技进步是农业发展的决定因素,能带来农业生产方式的巨大转化和农业生产力的极大提高。一是与农科院校、科研单位“联姻”,加强协作,把科技成果快速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二是采取一系列优惠政策,吸引新技术企业和产业到农村落户。三是充分发挥各级农民文化技术学校的作用,把农校作为培养农村科技人才的基地,全面实施“绿色证书”工程,培养“土专家”。四是组织农技人员深入农村,采取“赶科技大集”,发放科技资料、现场指导等形式宣传,推广新的农业技术。同时切实落实农技人员承包示范推广科技成果责任制,促使农技人员把工作落到实处。五是进一步在政策、资金、技术上向专业大户、科技“明星”倾斜,充分发挥其示范作用。以培植一户,带动一片,发展一片,发挥影响全县的示范效应,加快科技成果的应用和推广。

五、要尊重农民群众的创造精神和生产经营自主权,政府要积极引导农民调整生产,发展经济,决不能以行政命令定项,定指标而挫伤农民的积极性。农民新村的建设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举措,政府要大力宣传,着力引导、科学规划。规划要多尊重农民意愿、习惯,宜大则大、宜小则小,要以方便农民生产和生活来发展。

六、继续加大对农业的投入,加快以水利为重点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政府投资要突出重点,保重点工程、重点项目,不能撒“面面药”,这里投一点,那里投一点,结果收益不大。在做好各种用于农业投入费税收、管、用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投资渠道,坚持“谁受益谁投资”的原则,给予优惠政策,吸引社会各方面的资金投入农业,增强农业后劲。

第9篇 房地产开发问题现状及建议的调研报告

近年来,随着房地产开发的持续升温,带动了小城镇房地产开发的蓬勃发展,小城镇房地产开发形式多种多样,其具体表现形态为:一是自主开发。由开发商自行完成从土地使用权的取得到房屋施工建设、销售的全过程。二是委托开发。由相关单位或组织划拔土地委托开发商进行开发,建成后交付委托单位,开发商按约定收取开发佣金。三是联合开发。由一方出土地,另一方出资金,双方或多方联合完成开发并按合同约定分配收益。四是合伙自建。由个人以自然人的身份合伙自建,按协议进行房屋分配。在上述形式中又以联合开发和合伙自建为主要形式。

因此,小城镇房地产开发与一般意义上的房地产开发相比具有“非典型”性的特点。随着开发规模的逐年扩大,在扩大农村消费需求,完善城镇功能的同时,对地方税收的支撑作用也愈显重要。

一、小城镇房地产开发的现状

房地产开发的主体呈现出开发主体多元化多头并举的趋势,既有政府主导的镇区规划项目和工业园区建设,也有企事业单位、村民委员会组织参与的房地产开发,更多的是个人或由自然人组成的团体进行的自主或联合开发(包括合伙自建)。多元化开发带来了税收征管中的一系列问题,最为突出的是无证经营问题。如村级组织及个人进行的房地产开发,大都没有办理税务登记。由于小城镇房地产开发具有其独特个性,加之税收征管手段相对滞后,小城镇房地产开发的税收流失现象较为普遍,一些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开发经营房地产过程中,为了达到少缴或者不缴税收的目的,往往挖空心思,改变交易性质,减少交易金额,广泛存在“假合同,假集资,假代建,假联建”的四假行为。一般是在签订真实合同之外,以各种利益诱导购房户签订假合同,隐匿真实合同,并以假合同应付检查和办理相关证件;假借住户名义“共同”集资,“联合”开发,签定“集资建房或私房联建”协议,将开发交易行为改头换面为自建联建行为,以逃避纳税义务。这类房地产开发企业多为地下企业或小型开发商,大多既无房地产开发资质,又不进行注册登记,投资者利用各方面的关系,有的开发商先以其他村民民义办理土地使用证,在开发中再转户,更有甚者在从事房地产开发之前将土地使用权直接办理到购房者名下,堂而皇之地将房地产开发变为私房联建或个人集资建房,以达到少缴甚至不缴税费的目的。

小城镇房地产开发大多由自然人投资入股,开发商法律意识淡薄,纳税意识偏差,往往不择手段偷逃或挤占国家税款以追求利润最大化,“查到了是你的,查不到或查晚了是我的”的恶意偷税心理普遍存在,具体表现为不能主动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税务登记或不能按规定如实申报其应税项目,有的甚至采取假合同、假集资、假联建等手段逃避税收,给税务部门税收征管带来较大的难度。并且,由于房地产开发过程比较复杂,涉税环节多,涉及的税种也多,客观上给不法纳税人留下了偷逃税的可操作空间,税务机关例行的帐面检查是很难查到其筋骨的,其结果只能是进一步助长开发商偷逃税的侥幸心理。同时,由于房地产开发商的主要销售对象为消费者个人,两者具有利益上的一致性,对于出现的“阴阳合同”,地税机关很难核实,“以票控税”也难以达到预期效果。在“二手房”交易方面,受房屋性能、地段和建成时间的影响,地税机关对申报价格及面积根本无法确认,明知纳税人申报不实但又无法查证。还有的通过假继承、假赠与、假出租等形式进行隐形交易以达到避税逃费目的。

涉税信息不对称导致税收管理滞后。利益驱动,部门之间协作不强。通常开发一个房地产项目,必须经过规划、国土、房管、财政、建设等多个行政部门的审批、许可与监督。由于没有建立有效的信息交换制度,这些行政部门掌握的房地产开发信息难以共享。尤其在涉及到本部门利益时,部门之间相互缺乏协调配合,有的甚至互不相让,相互争扯。这样,在房地产开发过程中地税部门难以有效地参与管理和监督,造成房地产税收征管难。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土地购置、项目立项和施工许可等信息,都是在税务管理和纳税申报事项之前发生的。由于目前对房地产业的社会化综合协调管理水平尚处于较底层次,这些重要的涉税信息不能有效实现部门共享和信息互换,税务部门往往只能在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销售房屋后介入管理,客观上导致了税收源头管理困难和有效管理滞后等实际问题。尤其是在农村小城镇,对房地产业缺乏综合协调管理,行政管理部门往往各自为政,甚至部分工程项目规划立项手续不全,税务部门从规划、建设等部门也无法取得相关信息,更谈不上对项目进行及时管理和有效监控。

税源管理相对粗放导致税收流失。受外部环境和税务机关自身的征管力量及征管手段的制约,对小城镇房地产业的税源管理总体上较为原始、粗放,税收流失现象不同程度存在。从外部环境来看,由于各部门的管理职能分割,加之各部门对地税机关没有法定的配合职责和义务,与税务部门的协作配合相对乏力,进行“源泉控管”的积极性不是很高,地税部门仅仅依靠协调来实现外部借力显得力不从心、鞭长莫及。从内部情况来看,受信息掌控难的制约,房地产各环节税源分析对比与税款实现及征收无法实施同步监控,无法进行有效的跟踪管理,影响了税款的正常入库。加之地税机关自身的征管力量薄弱,而开发商流动性大、稳定性差并且多是异地开发,一旦工程完工结算后,既不办理税务登记注销手续,也不办理税款结算手续,立即卷铺盖走人,造成事实上的税收流失。

二、对加强小城镇房地产税收管理的建议

(一)开展针对性的税法宣传。 进一步理顺税收政策。一是大力广泛宣传涉及房地产业的有关税收政策;二是从法律法规政策上准确界定和掌握自建房、代建房、联建房、集资建房、开发房等各种建房形式的税收政策,并在实际工作中正确运用;三是完善房地产价格评估制度,建立房地产评税机构。一方面,要加强对房地产价格评估理论和方法的研究,逐步形成一套符合我国国情的房地产估价理论、方法,为房地产税收计征提供科学的依据;另一方面,要在税务部门内部建立评税机构和专职评税人员,加大房地产税收征管的力度进一步加强农村建筑业的税收管理,更好的规范建筑业纳税行为

第10篇 当下城市低保工作调研建议的调研报告范文

当下城市低保工作调研建议的调研报告范文

在经济发展迅速的今天,报告的使用成为日常生活的常态,我们在写报告的时候要注意逻辑的合理性。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写好报告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当下城市低保工作调研建议的调研报告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当下城市低保工作调研建议的调研报告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是我国目前社会保障体系的最后一道防护网,它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社会弱势群体的关心和照顾。我区自20__年全面推行低保政策以来,为保障贫困群体的基本生活,减轻政府压力和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在具体操作中还存在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就当前城市低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谈些粗浅的看法。

一、问题

1、对象收入的难以确定。

进入城市低保,一个最硬性的指标就是申请对象的家庭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作为审核部门的街道居委会和民政部门,只要申请对象提供了相关的收入证明,就可以此作为进入低保的依据。而事实上,由于目前城市居民就业的多样性和隐蔽性,对象的实际情况是很难掌握到的,如果他们通过隐报、瞒报等手段掩盖自己的实际家庭收入,审核部门无法鉴别,特别是一些用人单位缺乏社会责任感,他们为给申请对象大开方便之门,可以毫无顾忌地随意开出一张与实际收入不相符的收入证明,不受任何约束,审核部门也奈何不得。所以,我认为,申请对象收入的难以确定,势必给低保工作带来“错位”,即不该进来的进了,该进的有可能还在门外。

2、有“进”无“出”的现象严重。

低保工作是一项动态管理,理应随着低保家庭经济条件的变化而变化。经济条件未好转的,尚在低保范围的,应继续享受低保,经济条件好转的,超过低保标准的,理应退出低保。这才能让低保金真正起到对困难群体的救剂作用,而不是演变成一种带有“工资性”、“福利性”的收入。我区自推行低保政策6年以来,进入低保的人源源不断,每个月都有一定数量的新增低保户,但退出低保的人,除个别退休及死亡的,几乎没有其他退出人员,出现了有“进”无“出”的现象。

而正是这一现象,给正在享受和还没有享受到低保的人造成一个事实:低保是一个“保险箱”,一旦进入低保,就可以终身享受。于是,人人都想吃低保,人人都争着吃低保,低保成了人们日常生活中的“零花钱”、“水果钱”,低保队伍也随之一天天地壮大,造成这一现象的根本原因就是我们现有低保工作程序中,缺少一个事后跟踪再审核制度。

3、人员不足难以提高低保工作质量。

低保工作的程序是:本人申请、社区居委会入户调查、社区评议、街道入户调查并评议、民政部门审核,经三审核三公示,从这些程序来看,大多数工作都落在街道社区,工作量最多、难度最大的是入户调查,由于社区居委会承担着大量的行政事务工作,工作人员只有4—5名,街道也只有2名民政助理员,很难抽出充足的时间对申请对象进行入户调查,他们往往是走马观花似的到对象家中了解些诸如家庭人口、家庭摆设、住房等表面情况,至于家庭收入、健康状况等进一步的取证,一般是听之任之,无暇深究,严重影响了低保工作质量。另外,人员的不足,对于开展事后再审核工作几乎成为不可能。

4、部门的不配合使低保工作时时断路。

低保工作是一项全社会的工作,是民生工程。虽说目前低保工作由社区街道民政负责,但低保工作的性质决定了离不开相关部门的大力配合,文秘站-中国最强免费!如工商、房管、劳动、医院等部门。我们曾接到举报,某某低保户几年前就买了贫困房的柴火间,我们到房管部门调查,却遭到该部门领导的拒绝,理由是:侵犯隐私权。无奈,此事也就这样不了了之,因为我们取不到证!

二、建议

1、建立事后跟踪再审核制度。

事后跟踪再审核制度就是对已进入低保人员,按其进入时间先后,定期随访,反复进行,发现超标,立即清理,做到有进有出,实行动态管理。实施再审核制度:

一可以避免有进无出的现象;

二可以减轻政府筹资压力;

三可以最大限度地实现公正公开;

四可以使有限的低保金真正起到对弱势群体的救助作用。

难度是工作量大,仅凭现有的民政助理员很难做到,必须要由一个专门机构来完成。

2、设立低保工作站。

目前我区低保户有几万人,要对这几万人实行动态管理,推行跟踪再审核制度,仅靠现有的几个兼职人员是远远不够的,更何况低保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他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更不是某个时期的中心工作,此项工作开展得好,不仅可以保障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使之最终走出困境,更重要的是可以起到减压阀和社会稳定器的作用,倘若做得不好,好事有可能变坏事,会引起新的矛盾。因此,我认为,在街道设立低保工作站,是规范低保工作所需。

3、整合信息资源,实现资源共享。

我认为低保既是一项全社会的工作,那么应当由全社会共同来监督,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低保部门对申请对象的调查取证,更不能为申请对象提供伪证。

低保工作只有得到全社会的支持,才能真正规范起来,才能真正做到应保尽保。

当下城市低保工作调研建议的调研报告,已全部结束,感谢你的阅读。

第11篇 对建设农机合作社的思考建议调研报告

农业机械化在农业生产中历来受到重视,作为一名基层农机工作者,笔者认为建立新型农机合作社对我市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农业产业化调整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农机合作社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

一、农机合作社的发展前景

传统的一家一户的分散经营方式,使很多大型农业机械空负荷运转率高,导致了大型机械的使用成本上升,农民负担加重,影响了农业机械化的发展速度。分散经营的承包方式不仅把农民束缚在土地上,不利于农业生产的结构调整,而且农民难以依据市场需求及时调整种植模式,抵御市场风险。

农机合作社是农民本着自愿、互利的原则,在明确土地所有权、稳定家庭承包经营权、放活土地使用权的基础上,以农业机械入股、实行集约化经营的一种新型农业生产方式。农机合作社按照现代化企业制度的要求,形成的一种新型农机管理机制,以实现节约成本,提高大型农业机械的利用效率,发挥农业产业化的优势,农业增产、农民增收的目的。农机合作社依照现代企业的管理办法和模式,实行规模化经营,可充分发挥大型农业机械、新型农机具在农业生产中的重要作用。

二、建立农机合作社的意义

1、有利于土地的合理流转,规模化、集约化、产业化经营。对于长期在外打工或无力经营土地的农户,可以将土地直接转让给农机合作社经营,增加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土地经营收入。农民也可以在不改变土地收益和权属的前提下,将农业机械以入股的方式集中于农机合作社统一经营,获得收益。农机专业合作社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统筹安排农业生产,可大大提高农机具利用率,降低生产成本,实现农机专业合作社和农民利益的“双赢”。

2、有利于农机化新技术的推广,农业机械化水平的提高。农机专业合作社的服务范围广泛,农业机械化的作用能够得到真正发挥,特别是通过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能够彻底打破多年来束缚农业机械化水平的提升,特别玉米机械化收获存在的“瓶颈”问题,可以有效实现秸秆还田和保护性耕作技术的推广应用,提高耕地的生产能力。另外,还可以遏制农田扬沙,防止耕地土壤水蚀和风蚀,提高土壤理化性状,培肥地力,起到保护环境的作用。

3、有利于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装备结构优化,机具性能先进,有利于保护性耕作、机械化深松整地、机械化精量播种等新技术的推广,加快玉米生产全程机械化步伐。据统计,依靠新型农机技术,玉米平均亩产可增加15%到20%,提高工效30倍至50倍,每亩节约生产成本20元以上,每亩地增加收入100元以上。另外,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还可以实现劳动力就地转移或输出就业,有效增加农民的非土地经营收入,带动农民增收致富。

4、有利于农机规模化经营。乡镇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建立,不仅很好的解决了一家一户分散经营的农机利用方式带来的浪费,而且还解决了单机作业不能满足大农业规模化生产的问题,以及农机户由于经济条件的制约,难以购置先进、高效的新型农机具的问题。

三、关于农机合作社建设的几点建议

1、加大资金投入,优化装备结构。农机专业合作社组建工作在我市刚刚起步,政府应当加大资金投入,加大国家财政补贴力度和增加补贴机具类型,激发农民建设和加入农机合作社的积极性。只有提高了农民对合作社的认识,从中得到实惠,合作社才能得到农民拥护,才能使合作社建立在牢固基础之上。

2、强化部门协调,提供便捷服务。为切实抓好农机合作社的组建工作,各级政府应精心组织、协调好各有关部门,努力创造有利条件,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相关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政策,认真落实机具补贴资金,做好农机专业合作社机具配套、选型指导工作。同时,为了使农机专业合作社组建工作能够顺利开展、规范化发展,农机部门应当对农机专业合作社技术人员、操作机手加大培训力度,促其规范操作,安全生产。

3、加强督促检查,确保运行质量。为搞好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农机部门应当深入到乡镇对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进行有效的督导,发挥应农机合作社应有的作用;积极联系各农机具生产厂家,开展农机具作业期间的技术指导和售后服务。只有做好了人员培训、农机维修、信息网络和农产品销售等一系列农机化服务工作,才能确保农机专业合作社沿着标准化、规范化、程序化的方向发展。

4、制度建设是保证。建立健全农机合作社制度,对其加强政策引导和规范管理,使加入农机合作社的农民有章可循,依规办事,用制度、规范约束自己的行为,农机合作社才会具有生命力,才能更好地发展下去。

农机合作社作为新型的农机服务组织,为土地的规模化、集约化经营找到了切入点,为农机规模化经营服务和推进农机化进程选准了突破口。笔者认为组建乡镇农机专业合作社,对我市农村经济发展,农业产业化结构调整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农机合作社在我市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

第12篇 解决经济欠发达地区农民建设新农村自信心不足问题的建议的调研报告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目标宏伟,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广泛,但由于各地农村现状千差万别,情况错综复杂,新农村建设任务艰苦,任重道远。当前,在经济欠发达地区一部分农民存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自信心不足现象,应引起足够重视。

一、经济欠发达地区农民自信心不足的主要表现

现实的粮食价格与预期相差较大,靠种植业致富没想头。经济欠发达地区多属农业区,绝大多数农民主要从事农业生产,收入来源多以出售农产品为主。近年来,虽然我国对农业发展给予了前所未有的关注和支持,农民从中得到了实惠,但是随着经济全球化发展,农业势必要参与国际竞争,这意味着农产品价格上升空间受到限制,而补贴有限,小规模农业生产条件下,靠卖粮致富的可能性很小。

选择致富项目没有好路子,增加收入没盼头。欠发达地区经济发展缓慢,二三产业发展明显落后于发达地区,而农民长期从事农业生产,缺少从事其他职业的技术、技能和经验,无论从观念、素质,还是外部条件,都难以找到合适的致富项目,“搞养殖愁思路,搞加工愁门路,搞三产没思路”,是经济欠发达地区农民普遍存在的难题。

外出打工不长远,务工增收没劲头。由于观念和一些体制原因,多数农民不愿外出打工。一方面,“背景离乡、抛家舍业、故土难离”的传统思维还相当程度存在;另一方面,农民对外出后的医疗、就业、就学、住房等基本保障不托底、不投心。多数农民不愿意冒风险,害怕“一着走错,满盘皆输”,一旦挣不着钱,连“翻本”的机会都没有,不如维持现状。

经济欠发达地区农民个体的经济现状,使他们对于自身的发展充满迷惘。“腰包不鼓,难筹大事”。所以作为主体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自然会产生自信心不足现象。

二、经济欠发达地区农民自信心不足现象产生的主要原因

经济欠发达地区农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自信心不足究其根源,是经济发展滞后。制约其经济发展的主要原因,一是自然条件差。经济欠发达地区多数处地僻远,交通不便、信息不灵,与外界交流和沟通存在“先天性”的障碍,与地处沿海等一些边境贸易条件好的地区无法比拟。二是基本生产条件差。农业投入不足,农业基础设施薄弱,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低,基本处于“靠天吃饭”的水平。三是农民素质参差不齐。多数农民文化程度低,接受新生事物的能力有限。部分有文化、素质较高的农民都外出打工,而且不愿再回来。四是国家支持有限。改革初期,国家优先发展沿海和东部地区,在政策和资金上都向重点发展地区倾斜,其他地区得到国家政策和资金上的支持自然有限。

由于先天禀赋不足,后天“营养不良”,致使经济发展日趋滞后,与发达地区差距逐渐拉大,而这种差距仅靠自身的努力,靠有限的资金和资源只能是追赶式的发展,无法实践跨越式的发展。

三、几点建议

一是加大建设新农村的宣传力度。一方面,通过媒体大力宣传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意义、扶持政策和资金支持力度,来坚定广大农民建设新农村的信心和决心。另一方面,因地制宜、符合实际地在各地树立新农村建设典型,并大力宣传,用身边的典型来示范和带动,农民易于接受,更易于激发其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是加强农民培训。农民是新农村建设的主力军,农民的素质决定新农村建设标准和进程。要加快发展农村义务教育,提供经费保障、改善办学条件、加强师资队伍。要加强农民的技能培训和发展农村成人教育。要加强农村的思想道德和文化建设,树立良好的道德风尚和先进的思想观念,同时加强农村文化设施建设,满足农民的文化需求。

三是加大资金支持力度。首先是用财政支持资金加快农村的路、水、电、医、能源等容易在短期内见效果的基础性设施建设,让农民真切地真实地感受到,新农村建设不是空话,就在身边。其次是为化解县乡村三级债务提供资金支持。解除困扰,轻装前进才有必胜的信心。第三是大力扶持主导产业。区域经济的发展后劲在于拥有可持续发展的主导产业,这既是区域自身发展的需要,也是实现经济持续发展的动力源。

四是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研究制定符合欠发达地区发展实际的政策,比如对龙头企业建设、农民合作组织建设、农田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村级组织建设等从政策层面给予保障,为经济欠发达地区实现自我发展提供政策支持。

五是积极探索新农村建设方式方法。比如鼓励经济欠发达地区与发达地区开展以农业合作为主的跨区域合作。一方面,欠发达地区为发达地区供应优质农产品,并提供充足的粮食储备,保证粮食安全;另一方面,发达地区先进的发展和管理经验、资金、技术直接注入经济欠发达地区,对于经济欠发达地区的经济发展形成强大的推动作用。这种合作,在资源配置上可以实现优势互补,在利益机制上可以实施互利双赢。以此增强农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自信心,促进经济欠发达地区的经济发展和新农村建设。

第13篇 促进民间投融资健康发展建议的调研报告范文

随着国务院颁布《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新36条”)等文件,全国各地相继出台了解决中小微型企业融资难题和鼓励、引导、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近年来,我市在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题和鼓励引导民间投资方面也采取了不少举措,取得了一定成效。据统计,我市20__年和20__年民间投资增速分别为50%和49%,分别高出同期全社会固定资产增速3个和18个百分点;20__年上半年,民间投资达360亿元,同比增长63%,高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速28个百分点,为民营经济实现长足发展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然而,以中小微型企业为主的民营经济对资金的需求日益旺盛,民间资本参与投资金融业等更多领域的愿望日益强烈,民间资本的充分利用和民间投资的有效引导愈发显得迫切和必要。当前,我市中小微型企业投融资问题仍然突出,表现在民间融资载体还不够系统化、多元化;民间投资投向还不够合理,投入还不够积极等等。为此,建议:

一、进一步创新民间融资载体平台,拓宽民营经济融资渠道

(一)规范民间融资行为,优化民间融资环境。应从自治区层面进行推进,将小额贷款公司审批权下放市级金融办,使审批权与管理权合二为一,以便更好地发挥审管部门的职能作用。应引导建立民间借贷登记中心、民间资本管理中心;鼓励民间资金成立投融资公司,建立类似交易中心的民间融资场所,聚集担保、评估、抵质押登记、征信查询等为中小企业及个体工商户提供融资服务的“一站式”、“一条龙”综合机构;对民间融资行为予以登记,以利于对民间融资行为进行综合管理监控。应加快完善企业备案和诚信体系建设,将民间融资机构纳入征信系统,使民间融资信用公开化,以利于降低融资风险。

(二)做实做好试点工作,发挥集合票据功能。20__年,我市已成为全区首个开展区域集优直接债务融资试点城市,发行首只中小企业区域集优集合票据。应充分发挥这一载体的功能和示范作用:通过向各县区政府、金融机构和中小微型企业加强政策宣传、推介融资产品,提高相关主体对区域集优债务融资模式的认知,提升中小企业的发债意识;通过引导中小微型企业完善财务制度,引导发债企业按照相关财务会计准则重新梳理甚至重构企业的财务制度,使财务信息真实、完整地反映公司的经营状况,以满足发债要求;通过做好人民银行、政府部门、金融机构、中介机构、发债企业之间的组织协调工作,进一步推动我市区域集优债务融资工作,充分发挥区域集优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的功能作用。

(三)建立新型金融组织,切实拓宽融资渠道。根据相关法规政策,组建金融机构的贷款子公司、村镇银行;应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引进各类金融机构来柳设立分支机构;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创办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引导民间力量自发创办具有扶贫和信贷双重功能的民办扶贫基金会;加快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审批,引导小额贷款公司行业有序发展、合理布局。

二、进一步激发民间资本投资热情,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

(一)切实贯彻落实“新36条”,不断挖掘政策扶持潜力。尽快出台我市落实“新36条”的实施细则。要在充分用活用足国家部委42个配套实施细则中优惠政策的基础上,结合西部大开发优惠政策、国家给予广西的优惠政策和__实际,制定更具操作性的举措,进一步降低对民间资本的准入门槛,切实消除“玻璃门”、“弹簧门”,进一步提升投资者信心,激发民间投资热情。如,对民间资本开办村镇银行,适当降低门槛,取消发起人必须是大银行的限制,只要符合资质、满足监管条件就可以合法经营;对中小微型企业,在我市职权范围内,通过减少税负或采取税收返回、补贴等措施,减轻企业因用工、原材料、融资等成本上升带来的压力,确保企业顺利渡过后金融危机影响期。

(二)加强对民间投资的引导,不断激发民间资本活力。去年,市工商联积极配合市委、市政府先后两次成功地举办了民营企业投资项目推介会,这是我市积极引导、促进民间投资的一种有益尝试,值得推广。今后,应进一步引导和鼓励民间资金投向重点工程和经济转型工程,推动发展私募基金;进一步放开民间资本进入公用事业、基础设施、社会事业及垄断行业领域;进一步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以独资、合资、合作、联营、项目融资等方式,加大技术研发和改造升级的投资力度,为高含金量的资本流入提供必要的制度保障,从根本上解决民间资本进入热情不高、活力不足的问题。

(三)引导民间投资金融业改革,不断提供民营经济发展动力。正确处理好金融领域“管”与“放”的关系,既要避免把民营经济管僵管死,又要防止过于放开引发不稳定因素,努力在“管”和“放”之间找到平衡点。应借鉴温州经验,鼓励、支持民间资本参与地方金融机构改革,允许其依法发起设立或参股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金融组织,探索设立民营银行,鼓励专业银行与小型担保公司合作,引导有条件的小额贷款公司改制为村镇银行或社区银行,不断做大做强民间资本银行,进而鼓励其参与市内、全区乃至全国重大项目的建设。

第14篇 当前药品安全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建议的调研报告

__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一手抓整治,一手抓规范,认真贯彻“以监督为中心,监、帮、促相结合”的药品监督工作方针,通过三年多的努力,我市药品市场由原先无序经营逐步转向有序经营,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质量管理体系日趋规范,群众的用药安全有效越来越有保障。但是仍然还存在许多不足和薄弱环节,面临着许多困难。主要是:

一、存在问题及原因

1、人民群众药品法律意识和用药安全意识比较淡薄,亟须进一步提高。

药监局成立以后,大力开展药品法律法规宣传,采取了新闻媒体报道、街头法律咨询和“送戏下乡”等多种形式,但群众对药品法律知识和用药安全知识仍掌握不多,识别假劣药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仍然薄弱。如今年我局查处的假药案中就有2个是当地的农民无证行医销售假药,这些假药都是一些研碎的药粉,用黄、白纸简陋包装,外包装没有任何标识,问及药物成分,他们一无所知,只说从外地农民手中购进,这些农民根本不知道这是假药,也不知道自己在违法,而购买的农民只听说这药能治医院都难以治愈的疑难杂症,价格又便宜就买,也不管这药是不是假药,从何而来。多数服用后无效,也不举报而自认倒霉,不予追究。还有多数群众对无证经营药品的危害性认识不足,农村各杂货店、副食品店擅自经营常用药品比较突出,由于涉及面广,经营隐蔽,数量又少,查处起来非常困难,即使查到也只能依法给予2-5倍的罚款,打击力度不足,加上部分群众不明真相,跟他们讲道理、讲法律,根本没用,有时药品执法人员甚至遭到围攻,威胁到人身安全,

2、从非正规渠道采购药品现象屡禁不止。

日常检查中,我们经常会发现一些生产厂家销售代表直接上门推销药品,由于厂家和销售公司只管推销产品,对销售代表的管理较松,导致销售代表队伍鱼龙混杂。其盖有生产厂家红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的空白委托书、空白合同书和送货单往往发到各销售代表手中,任其填写,让不法分子有机可趁。这些不法分子借着厂家授权的合法身份,将假冒生产加工的伪劣药品以串货、换货等方式销售谋取暴利,干扰了正常的药品流通市场秩序。少数药品零售企业和医疗机构受利益驱动,认真查验销售代表的手续真假,只要价格低,就向他们购药,一旦被药监查到,再让销售代表补办各种手续,企图蒙混过关。由于药品法律法规的不健全,给这些不法分子有空子可钻,也给药监执法者造成一定的监管难度。如常见的从非法渠道购入药品案件中,案件当事人通常无法当场提供购入凭证,药监执法人员对嫌疑药品采取了查封扣押强制措施,而由于法律没有对举证期限做出相关规定,也就是说案件当事人在任何时间补交的购入凭证,只要是有效的凭证,药监部门就要依法解除查封扣押和撤案。即便当事人未能在案件处理期间提交凭证,而在行政诉讼时再行提交相关凭证,如果凭证有效,药监部门还要承担败诉风险。

3、农村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仍然隐患不少。

我市医疗机构数量众多,安全用药隐患不少,尤其是一些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站,大部分由原村卫生室改制而成。针对这一情况,我局从20__年起就着手农村医疗机构药品规范化管理,使农村医疗机构在药品管理上有了很大程度的改观,但由于农村医疗机构基础比较薄弱,医疗条件和技术素质参差不齐,规范化验收合格后又出现了反弹回潮的迹象。药剂队伍整体素质不高,设施条件不能保证药品在贮存期间的质量。当前,药品经营企业都在积极实施gsp(《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认证的各项要求达143条,而医疗机构只须获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就获得了药品配用的市场准入资格,药房的药品质量管理规范没有出台,监管中发现的规范管理问题只能进行教育整改,无法用法条来处罚,监管乏力。正是因为这样,使得一些农村医疗机构的涉药人员在管理上普遍存在着重医轻药的倾向,药品管理在医疗机构管理中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农民用药安全不能从根本上得到保障。

4、农村药品监督管理网络监督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农村药品市场是药品流通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农村药品监督、供应网络建设,是解决农民用药安全问题的治本之举。20__年我局聘请了乡镇卫生院负责人为药品协管员,20__年在市政府的重视下,我们又完善以乡镇副镇长为组长的药品协管网络,经过几年的努力,我市农村药品监督和供应网络已初步建成,农村地区药品规范化管理逐步走向成熟。但由于协管人员的药品监管知识缺乏,而且这支队伍量大面广,药监部门要进行培训提高其知识水平面临着经费等困难,难以真正发挥其全方位、广覆盖的监督作用。而且除了举报查实案件获得的一点点奖励外,农村协管人员没有其他待遇,缺乏主动参与工作的积极性。

5、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广告宣传违规现象比较严重。

我国目前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监督体制中监管主体多,方式和渠道多,表面看是好事,但是,从实际效果看,反而导致监管效能弱化。对于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作为广告管理机关的工商部门缺少相应的专业人员,对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不易及时辨别发现,无法及时制止,而药监部门发现违法广告要移送到工商部门处理,没有主动权,监管不能到位。加上新闻单位广告部往往是承包经营,只求经济效益而忽视了广告的合法性审查,来者不拒,助长了违法广告蔓延。我局在检查中经常发现,有的广告未经批准就刊播,有的虽经批准但未按核定内容刊播,故意夸大疗效和作用。更有甚者,一些保健食品推销员为推销自己的产品,往往选择一些年龄较大,身患风湿、高血压、高血脂等慢性病的群体,先赠送后购买,故意虚假夸大保健食品的治疗功效,说得天花乱坠,神乎其神,误导消费者上当受骗。由于法律法规的不健全,这些推销者为规避法律,冒充药品进行广告宣传仅停留在口头,使得药监部门很难按《药品管理法》的“非药品冒充药品”进行查处,使制假者有机可乘。

6、人员、经费、装备不能满足药品监管需求。

一是专业知识亟需提高。药品监管涉及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流通等众多环节,应用的法律法规、药学及相关专业门类广泛。我市药品行政执法干部的专业知识结构,离法律法规赋予的监管职责,还有一定的差距,需要加强培训和锻炼提高。

二是药品监督管理经费不足。财政经费保障有限,财政预算除人头经费以外,几乎无钱购置技术装备。三是装备适应不了执法需求。基础设施较为简陋,技术装备落后,交通工具不足,难以满足实施全方位的药品监管需要。

二、对策建议

1、加强宣传的广度,努力增强农民用药安全意识。

采取多种行之有效的方法加大宣传力度,不仅要宣传药品法律、法规知识,更要宣传假、劣药产生的途径、危害及识别方法,宣传药监部门的职能;不仅要加强在城区的宣传,更要加强在农村的宣传,不断提高农民群众认知违法行为和自我防范意识,使假劣药品在农村如“过街老鼠人人喊打”。通过新闻媒介及时将各种假劣药信息公告大众,使社会各界及时了解药监动态,使老百姓自觉拒绝假劣药品,由被动消费变为主动消费,同时向全社会公布举报奖励制度,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从而减少假冒伪劣药品和非法行为生存的空间。

2、建立健全药品法律法规,不给不法分子留有空隙。

尽早出台新修订的《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把《药品管理法》与《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中没有规定和明确的内容,尤其是对控制质量,防止假冒伪劣药品产生和侵入有关内容在《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中予以明确。比如药品销售代理人的法律地位、行为性质、借合法单位从事无证经营问题,没有有效随货票据问题,有效票据举证期限问题,向无证个人采购药品问题等。对这些问题不仅要明确禁止义务,而且还要增加法律责任,尤其要把药品销售代理队伍纳入药监部门的监督管理范围,使制售假冒伪劣药品者无滋生土壤。

3、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重视、支持药监工作,保障群众用药安全。

我市药品监管网和食品监管网并举,市政府对食品药品监管非常重视,如何把药品协管工作列入基层乡镇政府的重点工作中才是关键,可以在签订食品监管责任状的同时,把药品协管内容纳入其中,牢固树立“食品药品安全无小事”的观念,提高对假劣药品食品危害性的认识,使得乡镇政府把加强农村药品监管作为份内的事来抓。同时建立配套的协管员培训及考评激励机制,在经费上给予适度倾斜,齐抓共管,做好农村药品的日常监管工作,才能保证农村依法管药落到实处。在部门协作上,药监部门特别要加强与工商、公安、卫生、邮政等部门协作,与工商部门及时沟通和移送药品违法广告,工商部门查处后及时反馈给药监部门,并向社会曝光,形成“左右配合,上下联动“的监管合力;与卫生部门加强对农村医疗机构的药品监管;与邮政部门共同打击邮购假劣药品的违法行为;等等,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作用,进一步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用药安全有效。

4、创新药品稽查手段,加大打击力度。

我市药品市场量大面广,监管与反监管的斗争势必长期存在,药品违法分子越来越狡猾,手段越来越隐蔽。药监部门要强化法律法规学习,不仅要学懂、学通,而且还要学精,着力提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要擅于研究当前出现的药品、医疗器械违法犯罪活动新动向新特点,创新药品稽查手段,学会公安部门的侦查本领,加大对药品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积极开展以“药品打假在农村”为主题的各种专项整治,保证药品监管检查的广度和密度,对药品质量进行有效监管。

第15篇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档案调研建议调研报告

自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下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档案管理办法》(国事登字[20__]2号)以来,__省__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认真细致做好事业单位管理档案工作。在档案管理工作取得一定成绩的同时,也要一些问题亟待加以解决和完善。

一、存在的问题

1.档案专业管理人员缺乏,素质能力参差不齐。

目前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档案的管理人员基层大多数是各个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的人员兼任,没有经过系统的培训,对于档案管理工作没有一个系统地认识。在专业素质、理论水平、文化程度等方面参差不齐,与时代发展的要求悬殊较大。档案专业出身的人员较少,知识结构不合理,现代科学知识贫乏,高层次的档案专业人才较少,这些情况已不适应新形势下的档案事业发展,档案管理人员的素质影响档案管理水平。

2.档案管理工作重视不够,档案意识非常薄弱。

登记机关人员工作缺乏积极性、主动性、创新性。对建立完善的档案工作缺乏理性认识,领导对于档案管理工作重视不够,投入不够。加上对于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档案工作宣传工作力度不大,很多事业单位对于平时档案材料中的要求(包括变更、注销、年检等各项工作)敷衍应付,能拖就拖,档案意识薄弱。

3.档案材料缺失情况严重,管理体制不够健全。

按照规定,事业单位不进行法人登记,银行将不开设基本帐户,质监部门不发组织机构代码证,不能在财政部门领购收费票据,不能到人事部门审核工资等等,但相关部门在执行规定时不够严格,致使事业单位认为法人登记可登不可登,或者一经登记后就束之高阁,对法人证书每年需要年检的意义认识不清,孰不知没有参加年检的法人证书也是无效的;还有的事业单位法人代表已经变更,甚至不只一次,依然不积极、不主动到登记管理机关作变更登记,以为反正有法人名字就可以了。从而造成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档案中材料缺失,不能够真实反映事业单位真实现状,无法实现档案的价值,不能更好地为公众提供服务。

二、对策及建议

1.提高档案人员素质是做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档案的前提

要将档案人员培养纳入人才培养计划,全面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素质,通过专业培训、知识更新、进修学习等,提高业务水平,建立档案管理人才梯队,适应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档案业务发展,不断总结探索档案管理工作及业务发展,全面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素质,推动档案管理水平的提高。

2.加强档案管理意识是做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档案的基础

要认真学习《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档案管理办法》、《档案法》。作为档案管理人员首先要自己主动有所为,高度的责任感,严肃认真的工作态度和全心全意的服务思想,努力在平凡的岗位上创造出不平凡的工作业绩。其次要加强对于档案管理的宣传工作,加强事业单位对于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档案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高全体事业单位的档案意识。第三要争取领导的重视和支持,确保足够的人力、物力、资源的配备。

3.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是做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档案的保证

要加强对于事业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建立健全相应的监管制度,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研究和制定符合实际、能够有效加强对事业单位法人监督管理的有关制度,使事业单位的监督管理逐步做到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保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档案资料切实与单位同步,真正实反映事业单位真实现状,实现档案本身的价值。

建议和调研报告(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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