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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中村调研报告(3篇)

更新时间:2024-11-12 查看人数:26

城中村调研报告

第1篇 城中村改造工作调研报告

县委组织部

根据挂职工作安排,结合我县城市化建设需要,7月14日,第二批赴江干区挂职工作组组长曾祥煜同志亲自带队,由挂职干部26人组成调研组,对江干区城中村改造工作进行专题调研。调研工作得到了江干区城中村改造办公室的盛情接待和大力支持,调研组现场观摩了彭埠街道五堡社区征迁点,参与了相关部门的座谈交流,对江干区城中村改造的先进经验和优秀做法,深受启发!现就结合我县征地拆迁实际工作和城市化建设需要,认真进行了对比分析和梳理总结,形成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江干区位于杭州主城区的东部,下辖8个街道,面积105平方公里,共有社区143个,行政村4个,常驻人口74.1万。近年来,江干区抢抓杭州市委市政府'拥江发展、跨江发展'的总体城市建设战略布局和g20杭州峰会等历史性机遇,坚持'声势越大、阻力越小,前期越深、工作越顺,速度越快、成本越低'的理念,层层压实责任、层层落实任务,全力抓好城中村改造工作。通过三年时间,完成全区57个城中村(社区)征收农户(居民)10000余户,拆整结合改造13000户,拆除房屋450余万平方米,搬迁企业480余家,完成安置10000余户,征收整治改造范围共20平方公里,'国内一流现代化中心区'基本成型,实现了城郊结合部向大都市中心区的逐步蝶恋。

二、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科学高点定位,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激情。从思想上高度认识城中村改造是推进城市化、国际化、现代化'三化'融合发展的重要平台,以全球思维、世界眼光高度定位城中村改造目标。着力把江干打造为钱江新城建设的'点睛之笔',世界名城建设的'典范之作',呈现城市国际化、人文生态融合的时尚之美。把启动大会举办到钱江新城g20峰会场,引领全体干部和群众代表亲身体验城中村改造到钱江新城华丽转变,坚定城中村改造工作的信心和决心。

第2篇 城中村改造调研报告

城中村改造后,农民变成了市民,他们不再从事农业生产,原来依靠出租房屋的收入也将消失,村民必须选择新的从业方式,而很多村民文化素质较低,甚至一些是文盲,要妥善地进行城中村改造,村民培训问题必须先行。如下是给大家整理的城中村改造调研报告,希望对大家有所作用。

城中村改造调研报告

城中村改造是一件非常复杂的事情,最近,我们就此问题到武汉市进行了一次调查研究 。看到的却是另外一番景象:所到之处的市、区、乡(街)、村(居)以及村民对城中村的改造交口称赞。一项改革政策能够得到利益调整各方的一致认同这是少有的。我们认为,武汉市城中村综合改造政策稳妥,富有创见,既解决了城市化过程中城中村存在的产权模糊、机制不活、监督不力问题,又解决了城中村被边缘化的问题,探索出了一条公有制的实现形式和城乡经济社会统筹发展的路子。武汉市的经验值得推广。

基本作法

何谓城中村?《现代汉语词典》找不到答案,武汉市是这样届定的:城中村是指《武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城建设用地控制范围图(1997-2023年)》确定的城市建设发展预留地范围内,因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后仅剩少量农用地、农民不能靠耕种土地维持生产生活且基本被城市包围的行政村。据此,武汉市城中村综合改造的总体范围包括江岸、江汉、硚口、汉阳、武昌、洪山等区(城郊区暂未纳入此次改造范围)共计147个行政村和15个农林单位,涉及总人口35.66万人,其中农业人口17.10万人。我们分别与武汉市城中村改造专班、汉阳区领导以及七个村的干部群众进行了座谈,了解到他们的基本做法是:

一、科学确定六改一建改造政策。武汉市委、市政府站在推进城乡统筹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2023年9月正式拉开了城中村综合改造的序幕。在借鉴广州、北京、珠海先进经验的基础上,武汉市下发了《中共武汉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积极推进城中村综合改造工作的意见》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体改办等部门关于落实市委市人民政府积极推进城中村综合改造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两个文件。文件明确提出了城中村改造的目标任务是六改一建,即经济组织改制,改村集体经济的双层经营模式为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现代企业管理模式;户籍改登,将城中村村民农业户口改登为城市居民户口;村改居,依法撤销村民委员会组建社区居民委员会;福利改保障,村改按月发放福利为一次性纳入城市社会保障体系;土地改性,将城中村的集体土地转变为国有土地;村湾改造,按城市规划和建设的标准及要求,改善公共设施;按照城市管理规范要求,建设文明社区。

六改一建较之全国其他城市城中村改造,有很多创新,在全国有一定的影响,可以说是一项长治久安的善政。长治表现在政策的前瞻性、系统性,充分考虑了村企业的发展以及村民融入城市等问题;久安表现在永久性地解决了失地农民的生计问题。两年实践证明,这种设计是很科学的。

二、试点先行。为了积极稳妥地推进城中村综合改造,武汉市将城中村分为 abc三类,a类村为人均农用地小于或等于0.1亩,b类村为人均农用地大于0.1亩、小于0.5亩的村,c 类村为人均农用地大于0.5亩的村。同时确定城中村的综合改造分三步走,第一步是办试点;第二步是以试点为基础,全面推进 ab 类村的综合改造工作;第三步是逐步解决 c类村的问题。武汉市选择了16个村进行试点。汉阳区的城中村改造是武汉市的一个缩影,abc三类村分布均衡,有6个村先期进入试点。区委书记郑永新告诉我们:我们把这次城中村的改造看成是再造一个汉阳的重大机遇,当成统筹城乡发展的一个重要举措,精心组织,放手推进,深得市民的拥护。

三、严格控制操作程序。武汉市城中村改造的步骤可以概括为6个字:先改制,后改造。即率先进行集体经济组织的改制工作,配套进行村民户籍变更、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撤消村委会组建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工作。在完成上述改制工作之后,推动村湾改造建设。

改制是城中村改造的切入点。汉阳区对城中村改制的程序控制十分规范、严格,他们把改制分为九个步骤:第一步,做好改制宣传工作;第二步,做好集体资产的清产核资工作;第三步处理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债务;第四步,制定集体资产处置方案,张榜公布,并根据村民意见进行修改;第五步,表决通过修改后的方案,依法办理有关确认手续;第六步,新组建企业向工商部门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第七步,制定或修改公司章程,明确股权管理办法;第八步,召开股东大会,选举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召开董事会,选举董事长、聘任总经理,作出董事会决议;第九步,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等。目前,汉阳区的试点村均已全部严格按照这四阶九步程序操作完毕,完成了改制工作。整个过程,公开、公平、公正,全程阳光,上下透明。因而,极少有上访的,更没有闹事的。

四、把住股权量化的关键环节。村集体经济组织改制的关键环节是资产处置,其间股权量化是难点。汉阳区区长李诗伟很有感触地说,改制过程中的股权量化要体现公平为主,兼顾贡献的原则。汉阳区试点村股权对象的确定、股权配置的数额、对村民补偿的办法等各村不同,但量化项目是相同的,分五种:一是人头股;二是劳动年限股;三是任职股;四是学历股;五是表彰荣誉股。

武汉市城中村改造实行的是一村一策,股权量化有一个共同标志:群众同意。无论何种方法,要取得全部村民的绝大多数同意并签字。为探究村干部与村民股份量化的差距,我们对十里铺、前进、五里墩三个试点村的股份量化情况,尤其是村书记与村民的股份量化比较。

村 名

量 化

股 本

(万元)

量 化

对 象

平均每人持股

(万元)

支 书

股 本

(万 元)

与同工

龄村民

比 例

与平均

水 平

比 例

大部分

村 民

股 本

(万 元)

十里铺

前 进

五里墩

5800

2718

3098

345

235

205

16.8

9.54

15.

52.00

29.79

61.84

1:1.60

1:1.53

1:1.20

1:3.0

1:3.5

1:3.0

30

10

30

从上表可以看出,这三个村的村书记与村民之间的量化股份比例悬殊并不算大,群众能接受。

五、建立保障体系。城中村通过村改居后,村民变成了股民,乡里人变成了城里人,他们不仅享有城市居民享有的隐性福利,甚至有比城市居民还更多的生存门路和生活保障。据汉阳区委副书记李丹芳介绍,汉阳区城中村综合改造后,村民有了五条保障线,一是医保;二是社保;三是房保(城中村改造还建有户不超过300平方米的政策,因而村民都有房子出租收入);四是就业优先(村自办企业);五是低保。此外,持股分红还有一大块收入(当然也有风险)。

六、推进村湾改造。改制完成之后,改造就提上了议事日程。目前这项工作正在进行中。武汉市城中村的改造有很严格的政策标准。即将土地分为四类,一类叫还建用地,一类叫产业用地,一类叫开发用地,一类叫储备用地。

还建用地是指经过改建、整治后保留的住宅用地和拆除旧村湾后建设新居住区的还建用地。以村为单位计算,户均建筑面积不超过300平方米,或者人均不超过50平方米,容积率按1.6-1.8的标准计算。产业用地是指留给原集体经济组织发展经济、解决村民劳动就业的用地。产业用地的测算标准是按照改制后的经济实体中原村劳动力(含退休人员)劳均80平方米计算。开发用地是指为补偿建设还建房投入,在村湾改造腾退土地和其它剩余土地中按一定比例拿出用于商品房开发的用地。其测算标准是按新建居住区还建用地的1:11:1.5的比例确定。储备用地则是留足上面三地之后的剩余土地,纳入土地中心统征储备。

初 见 成 效

武汉市城中村综合改造试点工作已进行了两年时间,成效显著。

16个试点村均已全部完成集体经济改制工作。共涉及集体总资产20多亿,扣除改制成本、缴纳社保基金等,用于股权量化的达14.64亿元,界定股民6708人。此外,二环内还有21个非试点村也完成了改制工作。

16个试点村均已全部完成户口改登工作。共5284户、11157人转为了城市居民户口。此外二环内还有13个非试点村完成了双登工作。

16个试点村有15个完成撤消村委会建立社区居委会工作,非试点村也有8个完成了撤村建居工作。

16个试点村有15个村参入了社保。共筹措资金7700余万元,参保劳力达4018人,参加养老保障共1589人,养老保障面已达到99%以上。非试点村有14个村5766名劳力1194名老人分别参加了社会保险和养老保障。

16个试点村先后完成了改造规划编制和审批。部分村土地已经挂牌,有的村正在开工建设之中,有的还建房一期已全面封顶。估计今年将有10个以上的村可开工建设,二环内非试点村将有20个村可完成改造规划编制工作

武汉市城中村改造已经初见成效,前景可期,主要表现为:

一是明晰了产权,探索了一条公有制实现的有效形式。通过城中村的综合改造,原村集体的资产得到了全面的清理,非经营性、资源性资产得到了彻底的清理,经营性资产量化到人,不良资产依法进行了处置,有效地防止了集体资产的流失。通过改制,改变了原村集体资产村民名义上共同所有,为现在实际上按份共有,维护了广大村民的自身权益,调动了群众关心企业发展,参与企业管理、监督企业经营的积极性。

二是规范了经济管理形式,有利于集体经济发展。通过城中村的综合改造,土地资源变成了资产,变成了资本,变成了资金。城市化对城中村土地资源的无序吞食,将逐步改变成有序开发。集体经济管理形式,从自然松散形态走向了现代企业规范模式,从封闭半封闭走向开放走向市场,从初级和低级发展阶段走向高一级发展阶段。招商引资有了一个落脚的平台,集体经济有了一个起飞的机场。

三是提供了社会保障,促进了社会和谐。老百姓由农民转变成了居民,和城里人一样享受社会福利,生活无忧虑,幸福有保障,许多矛盾和问题悄然化解在底层,这对于社会稳定与和谐意义重大。

四是畅通了城市化道路,促进了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武汉市城中村改造一举改变了城中村农村集体土地分散征用、分块变性的问题,以村为单位地块打包挂牌,有利于城市化的进程,找到了解决城中村问题长治久安的途经,找到了解决旧城区改造的新途径。

经 验 和 启 示

城中村改造源起城市化。城市的发展,出现了一批丧失农村经济形态的都市乡村,同时也造就了大量的失地农民。城中村问题日益成为影响城市协调发展、功能提升、市(村)民生活质量进一步改善的突出问题。武汉市经过两年时间的探索,为解决这一综合顽症找到了一条新路。其主要经验和启示是:

一、实行综合配套改革。这是武汉城中村改造的亮点。城中村问题既是现实问题,也是历史问题;既是社会问题,也是经济问题;既是农村问题,也是城市问题。是综合性的问题,就应该采取综合配套政策。实践证明,武汉市城中村综合改造总体设计是科学的,突出体现在它是综合治理而不是单兵独进上。武汉市城中村改造包括集体经济组织改制、户口改登、撤村建居、建立社保、改造旧村湾等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旨在通过综合性改造,使城中村在经济组织形式、社会管理形态、生活居住形态方面实现全方位变革,让城中村居民共享城市化发展的成果。既考虑了集体经济的生存发展,又考虑了居民的生产生活,既考虑了城市的发展需要,又考虑了百姓的发展需求,既考虑了眼前利益,又考虑了长远目标,既考虑了政府的经济承担能力,又考虑了群众的心理承受压力。综合配套改革思路慎密,整体推进,试点两年来,悄然无声地变革,水不动鱼不跳地推进,综合配套是最明智也是最关键的。

二、把准时机和条件。推进城中村改造要把握好火候,行政捏合、人为推动都有是大忌。早改改不动,迟改动不了。武汉市城中村改造时机把握得比较好。就武汉市财力而言,只能走低成本改造之路,也就是说,既要完成改造任务,又要在资金上财力上包括资源上自求平衡。武汉市城中村民居正处在二、三层楼时代,改造成本相对来说比较低,而一旦城中村民居进入六七层时代,改造的成本就太大,政府买不起这个单。一些城市出现政府退无底线、百姓屡拆屡建的被动局面,就是教训。从城中村的现实状况看,改制改造必须坚持五个必备条件:人均耕地在0.5亩以下;村湾建设在城市规划之中;有能够理解政策和落实政策的强有力的村两委班子;有能够支付或者承担改造成本的经济实力;有大多数群众的同意和支持。条件不具备,时机不成熟,最好不要动,否则难收场。

三、充分相信、充分依靠群众。成立市城中村综合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挂牌时,武汉市估计这项工作问题大,矛盾多,上访堵门少不了,为顾及影响,他们把办公室从市政府大院里搬出去借房办公,并作好了打持久战的准备。结果恰恰相反,两年来,市村改办未遭遇一次恶性集体上访,办公室人员由原来10多人减为1人,办公地点从政府外又搬回政府内。这故事我们当初听了有点将信将疑。后来我们到村里座谈,得到了印证。在罗家村、在前进村、在铁桥村等地,村干部都曾接待过群众来访,但问题都能解决在村一级,解决在村民代表大会上。十里铺村书记刘启社告诉我们,来访较多的是原来农转非人员,要求量股分红,要求享受福利待遇。他的办法是,开群众大会或代表大会,你在会上把理由摆出来,然后请群众表决通过,通得过就给,通不过就没有。因而我们走访的村,原农转非居民的待遇大不一样。武汉市的经验证明,凡事把政策原原本本交给群众,把道理跟群众讲清楚,并且凡事请群众当家作主,由群众代表大会决策通过,没有走不通的。通过这一次城中村的综合改造,城中村的老百姓对什么是以人为本,对怎样当家作主,有了更具体也更深切的体会,基层民主建设因此迈出了一大步。

四、坚持一村一策。同样是村里书记,沙湖的闵芳华同志,不要贡献股,与村民平等分股;十里铺村的刘启社同志就有乡党委政府奖励给他的5万贡献股。同样是汉阳区的试点村,前进村支书量化股本是同工龄村民的1:1.53;而五里墩村支书的量化股本是同工龄村民的1:20。同样是股权设置,前进村提了40%的集体股,十里铺村就没有设这个项目。同样是为群众办福利,十里铺村拿现金一次性支付,前进村就用贷款解决。同样的问题不同的办法不同的形式不同的手段,都可以,只要群众通得过。这就是从市到区到乡到村到组,大家齐声叫好的工作模式:一村一策。一村一策好在解决问题,尤其是能解决复杂的问题,解决政府不容易解决的问题,甚至能创造性地解决与政策擦边的问题。因此,这个模式特别为群众认可,特别为村干部喜欢,也特别为上级青睐。改造涉及上百个村、上千个组、几十万人,事情千差万别,村情千差万别,人情千差万别,不可能一刀切,不可能齐步走,一村一策,调动了基层干部群众主动面对矛盾和解决矛盾的积极性,极大地发挥了他们的聪明才智。这是武汉市城中村综合改造顺利开展的一条真经。

五、面向建立现代化企业制度推进改制。武汉市在这一点上毫不含糊。集体经济组织改改制的方向是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股份制企业,告别村企合一、村社合一的集体经济组织模式。武汉市试点村的集体经济组织改制有三种形式,一是原有经济实体是公司制的,按《公司法》进一步明晰权属,优化调整股权结构,即将村委会所持有的集体股权量化给具有股民资格的村民;二是对非公司制企业,通过改制,按集体资产处置方案,根据《公司法》进行改造;三是原没有企业经济实体的集体经济组织,要求组建公司制企业,也可由村民会议决定选择适合自己的改制形式。不管采取什么形式改制,都必须引入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的公司制治理结构,全面进入市场,否则,只求形式上改制,本质上没有多大变化,企业得不到发展,股民得不到分红,最后将难以为继。或者是借改制之名将集体财产改进了少数人的腰包,老百姓不答应。

六、强化协调服务和加强监督。城中村综合改造,被称之为比搞土改还难,至今仍然为很多城市大伤脑筋。首先,村班子战斗力要强,遇到问题和矛盾不推诿。其次,政府不能越俎代疱,更不能包办代替,要放手让村民自主,政府的职责是把好程序关、审批关。第三,加强协调。这项工作政策性特别强,涉及到的部门特别多,需要大力协调。第四,加强监督。事关群众切身经济利益,事关集体财产资金,特别需要加强监督。汉阳区纪委监察还有检察审计部门全程参与了城中村的改造,督促阳光操作,设立举报热线,逐项审计公开,这些警示性的工作做在前面了、做到位了,老百姓就放心了。

几 点 建 议

武汉市的城中村改造经验,无疑是值得学习和借鉴的。从武汉市城中村综合改造的进程看,改制、进入社保需要支付大量的改革成本,只有通过整合土地资源、制定土地效益最大化的村湾改造方案,才能为改造提供财力保证。由于这项工作涉及的相关因素众多,各种矛盾交织,我们在调查中感受到,有必要从以下五个方面完善政策,强化措施。

一、加强工作协调,做好政策间的配套和衔接。目前,有几个方面需要尽快衔接或协调。一是加强改制与改造之间的推进衔接。我们在十里铺、铁桥、五里墩等村了解到,试点村改制后的改造推进不够理想,卡在土地变性以及规划审批环节上。改制试点村大都支付了大量改革成本,寄希望村湾改造中通过土地整合实现成本置换,改造不启动就成了一个半拉子工程,甚至有可能前功尽弃,土地转不灵,股民成灾民,改造进展不顺,有可能引发大面积社会矛盾。二是自求平衡的小社保网要创造条件进入社保网。村改居过程中的村民进的是武汉市自成体系的小网,不仅保费高(人平38000元),而且运转久了,可能出现障碍,留下隐患。三是村改居后村建制要保留一段时间。与建居同时撤消村建制,不利于改制与改造之间的衔接。在村湾改造没有完成前,已改制的企业履行拆迁、公共事业、公共设施建设等职能,名不正,言不顺与此同时,改制企业一旦无利可图,极易规避困难,把矛盾推向政府。

二、扶上马送一程,对城中村改制企业以扶持过渡期。相当一部分改制企业还相当脆弱,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面临很大困难,政策层面应给予一定的扶持和优惠,以促进其在市场经济中更好地发展。一是试点村改制都付出了巨额成本。补偿农转非人员、为劳动力补缴10年的社保、医保基金、为退休人员交纳10年的养老保障及医保基金等,村均都在两三千万元。二是试点村改制企业仍然承担着新建社区的社会管理、基础设施维护等这些企业不应该承担的社会责任,有的村还要对领取养老保障金的进行再补贴。三是试点村改制企业税收负担明显加重。一般而言,城中村的产业主要是物业。改制前,村集体的物业租赁享受了很多涉农税收优惠政策,改制后一律按城市企业对待,物业税达到收入的17%以上,村民受惠大幅减少。四是试点村改制企业承受着分红的压力。村集体经济改制后,股民的期盼是分红并能逐年提高,过去是给村民发福利,表现为施予,现在是分红,表现为贡献,经济压力陡然增大。因此,改制企业现在正处在最困难、最重要的转换时期,必须在政策层面上明确一个过渡扶持期,这不仅仅是企业发展问题,也是一个维护社会稳定的大问题。

三、打破属村地域界限,追求城中村改造的整体效益和板块效益。武汉市城中村的改造是以村为单位安排还建地、开发地、储备地,这样做的好处是便于操作,便于推进 ;不利的一面是不利于土地综合开发利用,也不利于各村与周边环境的协调开发建设,容易形成新一轮的城中村现象。对于地处城中、区位相邻、地块零碎的村,可考虑以两至三个甚至更多的村为单位,依据同一区域的改造规划,实现区域内土地资源的最佳整合,使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益最大化。总的原则是村湾改造建设规划服从城市建设规划。但村湾改造规划,也要尽可能地体现规划的全局性、整体性、长远性,统一性,考虑它的规模效益、区域效益、板块效益。根据区域规划的功能区分,科学地成规模地配置还建用地、产业用地、开发用地,提升土地的利用价值,减少市政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成本。

四、合理调整利益,确保村及村民土地市场化的合法权益。城中村改造政策的核心是土地变性,这就有一个国家、开发商、村及村民的土地利益配置问题。总的原则应该是:确保村及村民的合法权益。从武汉的情况看全省,首先,对人均占地不足0.3亩的城中村,应原则上停止与综合改造无关的商业项目土地征用和储备。因为,总体上看,人均占地低于0.3亩,还建、土地开发、发展都无法平衡,最终仍然要由政府埋单。其次,城中村改造过程中,土地市场化,政府应让利于村及村民。随着城中村的土地逐步挂牌,走进市场土地量的占比肯定会提高,市场关注度也会提高。但由于城中村改造中土地变性是最后的晚餐,地块零碎不规则,利用效率不高,为了调动城中村改制企业参与的积极性,政府可考虑对城中村土地挂牌交易减免规费,并在土地出让、土地增值收入中,拿出一定比例实行以奖促改,或明确一定的比例用于城中村改造公共设施建设。

五、探索多种安置方式,降低城市中心区开发强度。从有些试点村旧村湾改造方案编制来看,由于土地资源太少,往往是靠提高还建房和开发商品房的容积率来达到平衡,这样不仅影响了环境的改善,也加大了中心城区的开发强度,还给将来的城市管理带来很大压力。城中村改造过程中,在保证广大村居民合法利益的前提下,可采取实物还建、货币安置、部分实物部分货币多种安置方式,尤其应鼓励采取货币安置补偿的办法,这样更有利于城市的布局和功能分区建设。从另一个层面上讲,有利于加快原村民与城市居民的融合。

第3篇 城中村改造工作的调研报告

你们知道有关于城中村改造工作的调研报告应该要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搜集整理出来的有关于城中村改造工作的调研报告,欢迎阅读!

一、全区城中村征迁改建进展情况

(一)市定征迁目标完成情况

20_____年度市下达__区旧城城中村和棚户区改建工作目标任务为:完成征迁面积230 万平方米,开工面积170万平方米,投资90亿元。截止目前,全区旧城城中村和棚户区共完成征迁面积141.01万平方米,开工面积107.44万平方米,投资78.476亿元。其中,城中村改造完成征迁126万平方米,开工面积56万平方米,完成投资42亿元。

(二)全区城中村改造进展情况

全区18个村庄改建立项工作已全部完成,开发商全部确定。

(1)兴隆寨村改建项目。涉及1684户,目前征收工作基本完成。安置房建设情况:兴隆寨村占地135.08亩,安置面积49万平方米,规划建设14栋高层,共分三个地块进行安置房建设。

(2)南村改建项目。涉及1018户,目前征收工作基本完成。安置房建设情况:南村安置房占地91亩,安置面积40.5万平方米,规划建设10栋高层,现已全部开工建设。

(3)浅井头改建项目。涉及1092户,目前已完成征收741户。安置房建设情况:浅井头村共需安置房45万平方米。规划浅井南路以西安置地块占地72亩,规划建8栋安置房。

(4)遇驾沟、小所村改建项目。立项、控规已完成,征收工作已开展,目前正在根据公示情况进行规划调整,同时对两村安置量审核,安置区场地完成三通一平,已完成地质勘探文物勘探工作,近期安置房即将开工建设。

(5)七里河村铜锣湾广场改建项目。立项已批复,土地挂牌进入程序,胶鞋厂地块已拆迁完毕,文物勘探已完成,安置房即将开工建设。

(6)王府庄改建项目。涉及198户,目前王府庄村已签订协议124户。

(7)符家屯村改建项目。该村占地面积441亩,1300户,4000人,现有建筑面积约86万平方米。2___年12月6日,区政府与升龙公司签订开发改造意向协议。今年7月该区域的控规,经市规委会讨论通过。目前,该村与开发企业已完成洽谈,安置区域已确定,同时安置量审核正在进行。

(8)同乐寨村改建项目。该村占地面积349亩, 726户,2200人,现有建筑面积约42万平方米。今年7月该区域的控规经市规委会讨论通过,目前,工作重点为加快安置量审核、制定详细开发改造安置方案。

(9)唐村改建项目。该村占地面积451.77亩,1215户,4865人,需安置面积52万平方米。2___年11月编制完成的控规评审稿中,本区域内的公共设施及规划道路占用该村175.74亩土地,可用于开发和安置用地276.03 亩。按照控规中的容积率,可建设总建筑面积(含安置和开发)仅为101.65万平方米,安置开发比不足1:1。根据控规所设置的容积率必须有350亩土地才能满足唐村改建需要。

(10)西马沟、三岔口、大所三村改建项目(洛阳西部生态城)。对西马沟村的所有企业、民宅、无证户逐一进行排查并核实情况,开发成本估算工作已完成,已与规划设计院对接,正在对该项目内的基础设施成本费用进行估算。

(11)谷东、谷西、尤东、尤西、王湾五村改建项目(洛阳西部科技城)。五村总占地面积7263.2亩,5638户,16575人,现有建筑面积约236万平方米。2___年4月16日,区政府与金运佳集团签订开发建设洛阳西部科技城项目合作协议。目前,五村地面附属物丈量已基本完成,人口、户籍、宅基地已完成锁定,土地测绘成果已出,正在与开发企业、规划设计院编制优化开发安置方案。谷东、谷西两村审核安置量的资料已准备完毕,待上报市旧改办进行审核。

二、城中村改造的主要做法

(一)坚持科学规划,高标准推进城市建设。一是实现控规编制全覆盖。区政府结合城中村、旧城改造,科学编制全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使城市建设在规划的指导下科学、有序、健康进行。二是坚持高标准规划建设。按照区委、区政府确定的龙形经济产业带规划,加强对重点区域和重点项目的规划引导,在龙头经济板块,规划建设一栋369米的超高层地标性建筑;在龙身经济板块,重点打造涧西工业历史文化街区;在龙尾经济板块,重点打造的洛阳大学科技城。三是城市建设和产业发展相统一。结合商业区域设置,在城市建设中科学规划商业和商务设施,通过城市更新实现城区产业优化升级,加快城区可持续发展。

(二)突出和谐征迁,多层面保障群众利益。一是注重政策宣传引导。科学制定征收补偿安置方案,耐心细致地做好群众的宣传发动工作,通过外出参观、环境对比等形式,使群众明白征迁改造带来的好处,积极支持、参与城市更新改造。二是积极发挥基层组织和专业队伍的作用。抽调近200名机关干部组成征迁工作队员,会同各村两委做好群众思想工作。为调动征迁干部的积极性,区委在去年提拔任用18名表现突出的征迁一线队员基础上,今年又拟拿出20个科级岗位,用于提拔在征迁改建过程中表现突出的工作队员。同时对各办事处、项目指挥部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法律、法规、政策等业务培训,为完成两整三新四清查工作奠定了基础。三是依法阳光操作。按照征迁工作零违规、零强拆、零事故的原则和依法、阳光、和谐、安全的八字方针,严把征收过程的各个环节,将征迁安置公开公示制度落到实处,实现征迁工作的公开、公平、阳光、和谐,维护了全区征迁工作的稳定。

(三)强化招商引资,确保群众妥善安置。一是招大引强。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在大招商、招大商、选大商上下真功夫,打破固有模式,采取规划、土地手续同时进行的推进模式,服务招商引资,提高改建工作的效率。目前,全区18个城中村、城郊村、城边村全部完成招商引资工作,并全部完成改建立项工作。二是优先安排安置房建设。将安置房建设作为城中村改建的重中之重,优先安置地块的征迁工作,优先上报安置区域规划,在资金、人员等方面大力支持。积极筹措资金,先后与农业开发银行、洛阳银行等金融机构对接,落实融资计划,优先安置地块的征迁。

三、存在的问题

(一)城郊(边)村改建安开比的确认问题。一是城郊村按照村民人口数确定安置量,如按 1:2.3安开比推算开发房数量,将使经济测算无法平衡,因此需确定城郊村的安开比认定办法。二是城郊(边)村货币补偿资金量大,主要是:农用地征收过程中缴纳的耕地占用税、土地报批等费用高;拆迁企业量大,补偿资金大;安置面积外,一、二层住宅需货币补偿的面积大;基础设施投入较多。三是城郊村开发的商品房房价要低于市区成熟地段商品房房价。

(二)安置地块土地摘牌问题。按照市政府要求,我区城中村改建正全面推进,在村民安置房摘地及申请办理建设手续中存在较多问题。根据城中村改建的目的,村民安置房办理为全产权房,因此安置地块需要挂牌或协议出让。按我市现有政策,若由村委会摘得土地,而村委会又没有资质的开发企业,不能为村民办理产权手续;若由引入的开发企业摘得土地,政府须按政策将企业代缴的土地出让金返还给企业用于安置房建设,但返还的土地出让金将被认定为收入需缴纳营业税、所得税等,同时以开发企业名义办理产权证需缴纳相关税费。如我区符家屯村改建需安置面积 48.5万平方米,办证等相关税费约为1.2亿元。城中村改建村民安置实际为拆旧建新,不应交纳相关税费,亟待解决。

四、对下一步工作的建议

一要加快房屋征迁进展。对于目前正在积极推进的兴隆寨、浅井头、南村等村,加快剩余户的征迁,确保整体改造全面实施。同时,依托各城中村改造项目指挥部和村两委的力量,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使群众理解、支持并积极参与城中村改造,加快推进小所、遇驾沟、西马沟、符家屯、同乐寨等城中村改造征迁,并把以上项目的安置房建设区域作为征迁重点,确保这些村的改造正式启动。

二要全力推进安置房建设进度。确保今年新实施的旧城城中村棚户区改建项目,在时间节点上完成目标任务,确保小所、遇驾沟、西马沟、符家屯、同乐寨项目安置房开工建设。通过安置房的开工建设,打消群众疑虑,促进征迁工作。

三要多方联动,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进一步梳理改建项目需要解决的问题,积极向市里反映,加强与市规划、土地、旧改、财政等部门沟通,逐步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促进城中村改造顺利实施。

城中村调研报告(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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