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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持政策调研报告(3篇)

更新时间:2024-11-12 查看人数:45

扶持政策调研报告

第1篇 产业化经营扶持政策调研报告范文

一、关于产业化经营项目的定位

1.你县(区)近年来扶持产业化经营项目的基本情况、取得成效及存在问题;

县近年来扶持产业化经营项目上力度较大,通过扶持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使其做大做强,现有国家级龙头企业2家(恩达和科龙),省级龙头企业5家,他们成为推动我县农业产业化发展的重要力量,为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实现农业现代化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发挥一定作用。

2.新形势下,如何重新认识扶持产业化经营项目在整个农业综合开发中的地位和作用?

扶持农业产业化经营项目,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合作社)的带动作用,对于促进农业向广度和深度进军,实现小规模经营农户同大市场的对接,促进结构优化和产业升级,全面推进农业运行机制、管理体制和技术创新,具有重要意义。农业产业化对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带动作用,主要体现在,一是可以告诉农民种什么。通过“合同”、“订单”等形式,不仅可以有效地解决农民的卖难问题,规避市场风险,而且可以解决农民普遍不知道该种什么的问题,使他们能够比较放心地进行调整。二是可以使农产品实现多次增值增效。发展农业产业化,对农产品进行加工特别是精深加工,可以延长农业产业链,增加附加值,提高农业的综合效益。三是可以提高农产品的科技含量。龙头企业(合作社)不断进行技术创新,不仅有利于农业科技的推广,而且有利于引进和吸收消化新品种、新技术和新工艺,促进提高农产品质量,把农业增长方式真正转到主要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的轨道上来。因此,扶持产业化经营项目,帮助龙头企业(合作社)发展,就是加速农业产业化发展进程,就是加速农村经济发展、加速农民增收致富,对整个农业综合开发进程具有重要带动作用。

3.扶持产业化经营项目如何与土地治理项目相互促进、协调发展?

扶持产业化经营项目有利于农村土地进一步流转集中利用,有利于提高土地经营效益,有利于土地的统一规划利用、统一治理,便于土地治理项目的顺利实施;土地治理项目的顺利实施可以反过来进一步促进土地的利用,提高产业化经营效益。因此,扶持产业化经营项目与土地治理项目是相互促进、协调发展的关系。

二、关于产业化经营项目的扶持方式与对象

4.怎么看待产业化经营项目现行的两种扶持方式?如何完善、充实产业化经营项目扶持方式?

现行的产业化经营项目扶持的两种方式为财政补助和dai款贴息,两者相辅相成,dai款贴息应理解为产业化经营项目财政补助项目的一种不同方式,是项目先建后补的一种财政补助扶持方式。

两种方式基本解决了龙头企业(合作社)融资难和能融资但难以承受融资成本的问题。目前已较为完善,不需其它扶持方式。

5.如何理解扶持龙头企业,就是扶持农民?财政资金能否扶持民营龙头企业?扶持民营龙头企业应具备哪些条件?

龙头企业通过“企业+基地+农户”等多种模式以“订单”、“统购统销”、合作等为纽带将企业与农民联接为一个有机整体,通过扶持龙头企业发展,壮大龙头企业的同时,增加了农民的直接收入,促进了农产品的转化,间接地促进了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从而带动农业的持续发展。因此扶持龙头企业、壮大龙头企业,就必将会促进农民增收致富,扶持了龙头企业,也就是扶持了农民。

财政资金可以扶持民营企业。

扶持龙头企业具备条件应包括:有固定经营场所和长期性的生产用地;有规范的管理制度、盈余分配模式、较稳定的销售渠道和良好的产品质量把控制度;切实带动农民群众增收致富,在当地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等。

6.如何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具备哪些条件。

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不单可以采用资金扶持,也可以采用技术扶持和销售市场渠道扶持等多种扶持方式。

扶持合作社具应备条件包括:有固定经营场所和长期性的生产用地;有规范的管理制度、盈余分配模式和良好的产品质量把控制度;切实带动农民群众增收致富,农民社员所占比重较大且数量达到一定规模等。

三、关于产业化经营项目的几个比例

7.产业化经营项目占农业综合开发中央财政资金的比例应如何确定为宜?

产业化经营是农业综合开发的一部分,搞好了产业化经营就盘活了农业综合开发整盘旗,可以带动农业综合开发的各方面提升。因此根据重要性原则和辐射带动能力来看,产业化经营项目应占中央财政资金50%左右。

8.是否需要确定dai款贴息和财政补助两类项目的投入比例?如需确定,两类项目的投入比例能否由各省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可以不确定dai款贴息和财政补助两类项目的投入比例。因为dai款贴息是解决产业化经营已建项目融资成本压力问题,财政补助是解决新建或扩建项目融资难问题。无论是已建项目还是新建、扩建项目,只要做好了都有利于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的提升,都有利于带动农民增收致富。

9.财政补助项目扶持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资金比例应如何确定?

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都是直接或间接带动农民增收致富,因此不需确定比例。

四、关于dai款贴息项目问题

10.目前你县(区)扶持dai款贴息项目的基本做法、取得成效及存在问题?

我县dai款贴息项目主要扶持一些种植和加工大米、苎麻、生猪等传统特色产业,有利于农产品的生产加工和销售,有利于农民增收致富。

11.dai款贴息项目有无保留必要?如有必要,能否全部用于固定资产dai款贴息,不再对流动资金dai款予以贴息?

有保留的必要,因为dai款贴息是解决产业化经营已建项目融资成本压力问题,有利于为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带来更强的生命力。

不能全部用于固定资产dai款。因为农业产业,相对来说经营周期较长,占用流动资金较多。流动资金不足同样会为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带来一定的打击,损失甚至终于固定资产建设方面。鉴于,农业项目经营周期较长,占用流动资金较多的情况,建议保留流动资金dai款贴息。

五、关于财政补助项目问题

12.财政补助项目如何做到集中资金、重点扶持优势主导产业,实现扶优、扶强、扶大?单个项目的中央财政补助资金规模应如何确定?

每个县都应选择几个优势产业,在相同的情况下优先扶持种植和加工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从而实现扶优、扶强、扶大。

单个项目的中央财政补助资金规模应根据项目规模、产生的社会和经济效益等情况确定,一般应在100万元以内。

13.单个项目补助资金规模提高后,能否将提高规模的一部分通过企业内部职工持股会或农民专业合作社在龙头企业中持股方式对企业职工或合作社成员分红?分红的比例及年限如何确定?

财政补助项目补助资金不应分红,而是用于增强企业或合作社的生产后劲。

14.如何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扶持力度?扶持专业合作社的补助资金用途有哪些?

目前对合作社的单个项目资金扶持比例较低,可以适当提高资金规模,按照新增项目的经济规模(销售、效益)及新上项目带动农民就业人数共同致富情况,采取以奖代补方式进行项目考评,好中选优,小中选大,确定以奖代补的合作社或者项目进行扶持。

资金用途应扩大,除用于田间设施和生产设备外,也可以用于销售渠道建立、技术引进和技术培训等方面。

六、扶持产业化经营的其它相关政策建议

1、产业化项目与土地治理项目有机结合。

2、加大“以奖代补”扶持方式的力度。

第2篇 小农生产扶持政策调研报告

大力推进农业科技进步,继续调整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努力实现粮食增产、农民持续增收,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如下是给大家整理的小农生产扶持政策调研报告,希望对大家有所作用。

小农生产扶持政策调研报告

一、兰陵县小农生产的现状和特点

1、区域、层次、结构情况

兰陵县总耕地面积161.7万亩,农村人口114.7万人,人均耕地面积1.4亩。地形主要以低山、丘陵、平原为主。其中,低山多分布于西北部的鲁城、下村、车辋等乡镇,面积3.5万公顷,占全县总面积的19.6%,大多数由农民种植花生、地瓜等作物,少部分山地被村集体对外承包,以林果种植为主。丘陵多分布于低山平原之间,面积3.37万公顷,占全县总面积的18.4%,以传统小农经营为主,种植小麦、花生等作物。平原多为东、西泇河、汶河及沂河冲积、分洪而成,面积11.2万公顷,占全县总面积的62%,平原南部农民大多外出打工经商,土地交由亲友种植较多。大规模流转的情况并不多见,全县流转100亩以上的种植大户26个。平原东部地区以种植小麦、大蒜、露地蔬菜为主,基本仍为传统家庭种植模式;平原西部地区主要种植大棚蔬菜为主,以家庭经营为主,少部分由合作社、村集体等流转承包建设大型蔬菜种植基地。

2、建档立卡贫困户小农生产情况

兰陵县共有1084个贫困村,贫困户31724户,主要集中于车辋镇、下村乡、鲁城、矿坑等山区乡镇,少部分位于平原地区。山区贫困村中,农村青壮年大多外出打工,老人、儿童留守,劳动力不足。受限于种植知识、劳动能力、水电等生产条件,大多只能进行简单的粮食、花生等种植,且基本上都将大部分土地转给子女,自己保留1亩左右土地,种植一些蔬菜自用或种植花生用来打油食用。每亩折合收入600元左右,收入微薄。

3、不同行业小农生产、兼业及收入来源构成情况

兰陵县主要有粮食作物区和经济作物种植区。除南部乡镇进行小麦玉米轮茬种植,东部乡镇农民收入主要来源于大蒜、牛蒡、露地菜等经济作物种植,特点是季节性较强,农闲时青壮劳力多到县城及周边私企打工,农忙时基本上全部回家劳作。以大蒜区种植为例,蒜农收获大蒜后一般种植玉米,闲暇便到县城劳务市场打工,接到活的情况下,一天能得到100元左右收入。蒜农主要收入来自大蒜销售,一般蒜农家庭平均种植在5亩左右,多的承包他人土地能种到10亩。2023年行情下,每亩蒜薹、蒜头销售收入1.2万元,每户大蒜种植收入在6万元上,除去农资、种子、人工,每年大蒜带来纯收入5万元,但总收入与大蒜价格相关性强,2023年大蒜价格在2.5元徘徊,农民投入大于产出,去年扩种的蒜农更是亏损严重。西部乡镇农民收入基本来自于大棚蔬菜种植,多为黄瓜、辣椒、食用菌等品种。辣椒种植区每户平均拱棚300米,3亩左右,轮茬种植大棚辣椒与生菜,一般年份带来纯收入2万元。黄瓜种植区一个大棚5-8亩,一般年份收入8-10万元。常年轮茬种植,基本没有农闲的时候。

4、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情况

兰陵县省级龙头企业达到10家,市级龙头企业达到53家,农民专业合作社1853家,其中蔬菜产销合作组织500多家,家庭农场368家,种植大户26家。农民合作社、种植大户、基地等流转农民土地开展规模化种植,面积均在100亩以上。种植规模和管理水平不断提高,2023年,利源、家瑞合作社入选首批上海市外延蔬菜基地,县委县政府积极引导更多的合作社入选后续基地,提高当地蔬菜基地种植管理水平和蔬菜品质,扩大对外销售市场。

二、扶持小农生产、把小农生产引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的经验做法和典型事例

1、引导小农发展联合与合作

兰陵县利源、家瑞合作社等农民合作组织,流转农民土地后,建设设施大棚发展蔬菜种植,村集体集中收取承包费,农民可分得承包费,也可承租开展蔬菜种植。合作社统一管理、农资供应、收购销售。一方面对原有家庭种植模式的提升,提高了蔬菜品质。另一方面,入选上海市外延基地后,合作社统一收购销售,农户种植的蔬菜可以直销上海市场,蔬菜销售收入进一步提升,农民受益。会宝山生态产业专业合作社流转会宝山流域山地,发展特色果木种植,开展生态旅游农业、农家乐等,农忙时节雇佣农户参与相关农业生产,保护了山区生态环境,改善了农村居住环境,扩宽了农民增收渠道。

2、发展社会化服务,引导小农参与适度规模经营

县供销社与鸿强合作社开展蔬菜育苗为基础的社会化服务,提供育苗嫁接、蔬菜植保、农资直供、蔬菜收购等服务,减轻了农户种植负担,农民可以在家庭劳动力承受范围内扩大种植面积。近年来,向城等蔬菜区农民除种植自家土地,逐步开始流转外出务工人员土地增加种植面积,平均种植面积扩大了2亩,年收入提高2万多元。

县供销社与众利合作社合作,加强产业化经营的引导带动,在新兴镇太子堂村,流转农民土地1650亩开展规模化种植,发展周边农民、农机手等入社,面向社员提供粮食联合收割、测土配方施肥、粮食烘干销售等服务。农忙时节,集中承接农机作业订单向农机手分配。规模化、产业化种植,降低了种植成本,密切了与农民的利益联结。

三、小农生产在提升传统农耕文明水平和生态文明建设中发挥的作用

小农生产在中国传统农耕文明中发挥了基础作用,以此构建起来中国传统的社会秩序。费孝通在《乡土中国》一文有家族一章提到,一方面我们可以说在中国乡土社会中,不论政治、经济、宗教等功能都可以利用家族来担负,另一方面也可以说,为了要经营这许多事业,家的结构不能限于亲子的小组合,必须加以扩大。传统的农耕文明,基层家族实现了很多社会治理的功能,而且稳定持续了千年。近代以来,农村社会格局发生很大的变革,合理有效的利用这种传统秩序,作为农村基层治理的补充或对农村基层证券的有效监督,可以在农村生态文明中发挥其积极作用。另外,传统的小农生产,投身农业生产的人员多,不同于西方农场的形式。农民闲暇之余,自发组织形成了很多文艺形式,如东北二人转、扭秧歌、柳琴戏等,正是在农闲时节,丰富了群众的生产生活。因此,合理的利用农村传统治理结构,有效补充、监督农村基层组织。引导和丰富农民文艺活动,丰富群众生活,对于提升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有着积极的意义。

四、小农生产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1、小农生产酒香也怕巷子深。小农生产,相较规模化生产,农民投入的时间成本和精力更多。农民对待农作物有着更深厚的感情,对农业有感情的农民会以工匠精神对待自己的庄稼,更容易种植出一些原生态精品。但是相对于规模化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民掌握的宣传渠道少,生产的特色精品没有宣传、销售的渠道,只能依靠远近的口碑和上集市摆摊售卖。这一方面需要政府相关的服务部门,提供公益性的宣传推广渠道。

2、地块分散。农村人口进城务工经商,承包地大多保留,临时性将承包地流转给亲友等耕种。对于种植户来讲,他们仅仅耕种自己的承包地,规模太小,收入过低,流转亲朋邻里的承包地后,规模扩大了,耕地却不能连片成块,耕作十分不方便,机械化成本较高。

3、对社会化服务的认识和接受程度不高。 农村基层社会化服务体系效率低,农民对社会化服务的认识和接受程度不高,面对农业社会化服务无所适从。以兰陵种植合作社开展测土配方施肥、水肥一体化推广的情况看,很多农户接受程度慢,只有看到别人用过,有了效果才会接受。对新事物接受程度不足,农业新技术应用推广较慢。

4、村社集体统的功能弱化。使农民共同生产事务难以解决。取消农业税前,村社集体可以收取共同生产费,从而可以为单家独户提供诸如灌溉、机耕道建设、植保等等服务,现在村社集体权力弱化,农民集体行动难乎其难,小农产中环节不得不各自为政,农业生产的成本大幅度提高,生产难度大幅度增加。比如集体灌溉解体,农民就只能打井灌溉,以前每亩地灌溉成本为20元,现在可能100元还灌不好。部分山区土地不通水不通电,农业生产条件无法得到改善。

五、相关意见建议

当前生产力条件下,小农生产是农业稳定的基础,地方干部、基层群众关于把握好鼓励适度规模经营与扶持小农户关系,把小农生产引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

1、基层政府部门提供更多便利小农生产的服务。

比如在农产品电子商务方面,基层政府部门要更多的挖掘当地特色农产品、农副产品、手工艺品等,组织农民进行电商培训,通过官方微博、微信、第三方平台等积极推广,使更多的具有工匠精神的小农产品走出农村。

2、引导村集体发挥更多积极的作用。

强化村集体、集体经济组织的作用,使村集体在提供基层公共服务的同时,具有一定的管理权限,如修建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等具有一定的决定权。发挥引导作用,协助村民自愿调整零散的土地,形成连片成块,提高农业生产机械化水平。

第3篇 产业化经营扶持政策调研报告

一、关于产业化经营项目的定位

1.你县(区)近年来扶持产业化经营项目的基本情况、取得成效及存在问题;

县近年来扶持产业化经营项目上力度较大,通过扶持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使其做大做强,现有国家级龙头企业2家(恩达和科龙),省级龙头企业5家,他们成为推动我县农业产业化发展的重要力量,为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实现农业现代化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发挥一定作用。

2.新形势下,如何重新认识扶持产业化经营项目在整个农业综合开发中的地位和作用?

扶持农业产业化经营项目,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合作社)的带动作用,对于促进农业向广度和深度进军,实现小规模经营农户同大市场的对接,促进结构优化和产业升级,全面推进农业运行机制、管理体制和技术创新,具有重要意义。农业产业化对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带动作用,主要体现在,一是可以告诉农民种什么。通过“合同”、“订单”等形式,不仅可以有效地解决农民的卖难问题,规避市场风险,而且可以解决农民普遍不知道该种什么的问题,使他们能够比较放心地进行调整。二是可以使农产品实现多次增值增效。发展农业产业化,对农产品进行加工特别是精深加工,可以延长农业产业链,增加附加值,提高农业的综合效益。三是可以提高农产品的科技含量。龙头企业(合作社)不断进行技术创新,不仅有利于农业科技的推广,而且有利于引进和吸收消化新品种、新技术和新工艺,促进提高农产品质量,把农业增长方式真正转到主要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的轨道上来。因此,扶持产业化经营项目,帮助龙头企业(合作社)发展,就是加速农业产业化发展进程,就是加速农村经济发展、加速农民增收致富,对整个农业综合开发进程具有重要带动作用。

3.扶持产业化经营项目如何与土地治理项目相互促进、协调发展?

扶持产业化经营项目有利于农村土地进一步流转集中利用,有利于提高土地经营效益,有利于土地的统一规划利用、统一治理,便于土地治理项目的顺利实施;土地治理项目的顺利实施可以反过来进一步促进土地的利用,提高产业化经营效益。因此,扶持产业化经营项目与土地治理项目是相互促进、协调发展的关系。

二、关于产业化经营项目的扶持方式与对象

4.怎么看待产业化经营项目现行的两种扶持方式?如何完善、充实产业化经营项目扶持方式?

现行的产业化经营项目扶持的两种方式为财政补助和贷款贴息,两者相辅相成,贷款贴息应理解为产业化经营项目财政补助项目的一种不同方式,是项目先建后补的一种财政补助扶持方式。

两种方式基本解决了龙头企业(合作社)融资难和能融资但难以承受融资成本的问题。目前已较为完善,不需其它扶持方式。

5.如何理解扶持龙头企业,就是扶持农民?财政资金能否扶持民营龙头企业?扶持民营龙头企业应具备哪些条件?

龙头企业通过“企业+基地+农户”等多种模式以“订单”、“统购统销”、合作等为纽带将企业与农民联接为一个有机整体,通过扶持龙头企业发展,壮大龙头企业的同时,增加了农民的直接收入,促进了农产品的转化,间接地促进了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从而带动农业的持续发展。因此扶持龙头企业、壮大龙头企业,就必将会促进农民增收致富,扶持了龙头企业,也就是扶持了农民。

财政资金可以扶持民营企业。

扶持龙头企业具备条件应包括:有固定经营场所和长期性的生产用地;有规范的管理制度、盈余分配模式、较稳定的销售渠道和良好的产品质量把控制度;切实带动农民群众增收致富,在当地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等。

6.如何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具备哪些条件。

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不单可以采用资金扶持,也可以采用技术扶持和销售市场渠道扶持等多种扶持方式。

扶持合作社具应备条件包括:有固定经营场所和长期性的生产用地;有规范的管理制度、盈余分配模式和良好的产品质量把控制度;切实带动农民群众增收致富,农民社员所占比重较大且数量达到一定规模等。

三、关于产业化经营项目的几个比例

7.产业化经营项目占农业综合开发中央财政资金的比例应如何确定为宜?

产业化经营是农业综合开发的一部分,搞好了产业化经营就盘活了农业综合开发整盘旗,可以带动农业综合开发的各方面提升。因此根据重要性原则和辐射带动能力来看,产业化经营项目应占中央财政资金50%左右。

8.是否需要确定贷款贴息和财政补助两类项目的投入比例?如需确定,两类项目的投入比例能否由各省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可以不确定贷款贴息和财政补助两类项目的投入比例。因为贷款贴息是解决产业化经营已建项目融资成本压力问题,财政补助是解决新建或扩建项目融资难问题。无论是已建项目还是新建、扩建项目,只要做好了都有利于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的提升,都有利于带动农民增收致富。

9.财政补助项目扶持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资金比例应如何确定?

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都是直接或间接带动农民增收致富,因此不需确定比例。

四、关于贷款贴息项目问题

10.目前你县(区)扶持贷款贴息项目的基本做法、取得成效及存在问题?

我县贷款贴息项目主要扶持一些种植和加工大米、苎麻、生猪等传统特色产业,有利于农产品的生产加工和销售,有利于农民增收致富。

11.贷款贴息项目有无保留必要?如有必要,能否全部用于固定资产贷款贴息,不再对流动资金贷款予以贴息?

有保留的必要,因为贷款贴息是解决产业化经营已建项目融资成本压力问题,有利于为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带来更强的生命力。

不能全部用于固定资产贷款。因为农业产业,相对来说经营周期较长,占用流动资金较多。流动资金不足同样会为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带来一定的打击,损失甚至终于固定资产建设方面。鉴于,农业项目经营周期较长,占用流动资金较多的情况,建议保留流动资金贷款贴息。

五、关于财政补助项目问题

12.财政补助项目如何做到集中资金、重点扶持优势主导产业,实现扶优、扶强、扶大?单个项目的中央财政补助资金规模应如何确定?

每个县都应选择几个优势产业,在相同的情况下优先扶持种植和加工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从而实现扶优、扶强、扶大。

单个项目的中央财政补助资金规模应根据项目规模、产生的社会和经济效益等情况确定,一般应在100万元以内。

13.单个项目补助资金规模提高后,能否将提高规模的一部分通过企业内部职工持股会或农民专业合作社在龙头企业中持股方式对企业职工或合作社成员分红?分红的比例及年限如何确定?

财政补助项目补助资金不应分红,而是用于增强企业或合作社的生产后劲。

14.如何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扶持力度?扶持专业合作社的补助资金用途有哪些?

目前对合作社的单个项目资金扶持比例较低,可以适当提高资金规模,按照新增项目的经济规模(销售、效益)及新上项目带动农民就业人数共同致富情况,采取以奖代补方式进行项目考评,好中选优,小中选大,确定以奖代补的合作社或者项目进行扶持。

资金用途应扩大,除用于田间设施和生产设备外,也可以用于销售渠道建立、技术引进和技术培训等方面。

六、扶持产业化经营的其它相关政策建议

1、产业化项目与土地治理项目有机结合。

2、加大“以奖代补”扶持方式的力度。

扶持政策调研报告(3篇)

一、关于产业化经营项目的定位1.你县(区)近年来扶持产业化经营项目的基本情况、取得成效及存在问题;县近年来扶持产业化经营项目上力度较大,通过扶持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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