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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财政资金安全性问题的调研报告 第2篇2023扶贫资金调研报告 第3篇农村公益事业资金使用现状的调研报告 第4篇2023扶贫资金检查调研报告 第5篇数据和资金管理调研报告范文 第6篇新形势下国库资金的风险与防范调研报告
第1篇 财政资金安全性问题的调研报告
财政资金安全性问题的调研报告
财政资金的安全始终是财政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各级党委、政府和各级领导非常关心的问题。湖北潜江案发生后,社会各界反映强烈,财政部党组非常重视,及时进行了调研与分析,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安全大检查,以此促进财政资金管理水平的提高。
一、我市财政资金安全性状况及存在的问题
财政资金的安全是财政管理的一条重要生命线。近几年,随着全市经济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财政收支规模越来越大,,全市财政总收入达到26亿元,财政总支出达到57亿元,这么大的资金量,在收、支、使用等多个环节,是否安全,一直是我们十分担心的问题。对此,市财政局高度重视,坚持把财政资金安全管理工作放在十分重要的位置来抓,把资金的安全列入财政反腐倡廉和财政监督的重中之重。去年年初,市局连续转发了两个文件要求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开展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加强财政资金安全管理。通过开展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强化基础管理、创新制度机制、提高人员素质,不断提高财政资金安全管理工作水平。从总体上看,随着各项财政改革的深化和发展,尤其是现代财政国库管理制度不断建立健全,财政资金安全管理工作得到进一步改进和加强。
但是,通过分析潜江市财政局国库收付中心职工樊红盗窃580万元财政专户资金的案件,以及张金镇财政所3名职工挪用170万元零户统管资金的案件,还有我省商南县城关镇会计核算中心主任兼主管会计孙小平盗窃200万元核算中心集中账户资金的案件所暴露的问题,充分说明当前我们的各项财政改革还没有完全到位,公共财政管理体系还有待进一步健全。在这样一个新旧管理制度特别是操作机制相互交错的时期,更容易出现资金管理风险。
通过对各县区在财政资金管理状况的调查,可以看出目前在财政资金安全管理方面还存在一些较为突出的问题:
一是有些地方的财政资金安全意识淡薄。思想意识上的漠视,会导致行为上的疏忽,而领导同志思想意识上的漠视,则会导致管理上的疏忽,包括内部管理上的松懈。“重分配、轻管理”的传统观念,在我们一些领导同志的头脑里依旧根深蒂固,财政资金安全意识淡薄问题依然比较突出。这些案件的发生,说明在我们有些财政部门内部管理已经松懈到十分严重的程度。
二是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不彻底。对推进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财政部以及省委、省政府和省纪委一直都有明确要求,市政府办公室也于10月专门批转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深化我市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工作意见的通知》(安政办发[]99号),要求市级会计集中核算向国库集中支付转轨,所有单位全部退出会计集中核算,不得再将资金实拨到会计核算中心沉淀。但至今还有一些仍然没有退出会计核算中心。说明我们在推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时,还存在认识不到位、紧迫感不足、有畏难思想等问题,没有认真地落实中省有关要求。由于会计集中核算转轨不彻底,与国库集中支付双轨运行,削弱了预算单位作为预算执行主体、财务管理主体和会计核算主体的地位,致使预算单位内部没有形成会计与出纳的牵制机制。
三是财政专户管理不规范。财政专户过多、重复设置、管理分散,安全隐患较大。专户资金仍然采用传统的实拨方式,管理链过短,少数地方至今还没有落实财政专户归口国库部门统一管理的要求,更是增加了资金运行风险。湖北潜江市财政局和张金镇财政所以及我省商南县城关镇会计核算中心的个别人,之所以选择财政专户资金和财政代管的单位资金作案,正是利用了财政资金管理制度上的漏洞。
四是国库管理机构没有分设,国库管理机构与执行机构之间的关系没有理顺。目前,我市还有部分县区没有分开设置国库科(股),由于没有专门的国库管理机构,也就没有相应人员配备,几乎所有的财政国库管理职能,都靠设在预算部门的总预算会计来落实,其结果就是很多事情根本得不到落实,资金安全缺法保障,国库改革难以推开,专户统管无法实施。此外,在一些分设国库管理机构的地方,国库管理机构与国库执行机构各自独立运行,造成资金管理链条和流水作业程序被人为分割,业务管理机构不能有效行使对业务执行机构的管理和监督。
五是内控管理制度不落实。制度是管理的基础,也是约束行为、防范风险的重要屏障。制度缺失或执行不力,是一些地方在财政资金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另一重大问题。包括财政的内部控制制度,财政与银行之间对账制度、相互制约机制和纠错机制都不健全,漏洞较大;岗位培训制度、岗位轮换制度和岗位素质教育制度等相关管理制度也都没有得到很好地执行。此外,由于人员配备不足,财政国库机构和乡镇财政所在内部管理上存在一人多岗、岗位交叉的现象,一些关键环节和重要权限集中在个别人员手中,少数单位未对支付印鉴实行分人分印管理,定期对账制度流于形式,或者根本就不对账,密码不密,形同虚设,财政资金运行的各项内控机制无法完整落实,给财政资金安全 留下很大隐患。
二、加强财政资金安全管理的主要对策
一、进一步健全完善财政资金安全管理制度。科学合理的制度机制,是加强财政资金安全管理的重要基础和有力保障。目前中、省财政部门就当前地方财政资金安全管理上存在的突出问题,正在抓紧研究制定《财政部门加强地方财政资金安全管理暂行办法》,我市各级财政部门也要针对这次安全检查中自查出的问题,紧密结合实际,抓紧研究制定出本级加强财政资金安全管理的具体实施办法和总预算会计基础管理工作的规范,夯实财政资金安全管理的制度基础。我们在建章立制时,要注重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要注重制度体系本身的完整性,从“全面”上下功夫。完整的财政资金安全管理制度,应当包括财政总预算会计岗位责任制,印鉴、票据管理制度,财政内部相关业务职能部门之间,财政与预算单位、人民银行国库、代理银行之间的定期对账制度和相互制约机制,财政资金专户管理制度,内部监督检查制度,代理银行管理机制,等等。我们各级财政部门要结合实际情况和管理需要,切实健全完善好这一制度体系。
二是要注重规范关键环节,从“重点”上下功夫。要结合检查和整改情况,认真梳理财政资金安全管理的关键环节和风险点,一个环节一个环节地加以规范,确保关键环节和风险点不出问题。比如,会计、出纳、审核岗位分设,印鉴、票据分开使用管理,财政部门与代理银行之间的权、责、利关系,等等,都是需要重点考虑的关键环节和风险点。规范好这些环节,防范好这些风险点,就相当于为财政资金安全管理构筑了牢固的防线。
三是要注重制度的真正落实,从“执行”上下功夫。我们目前缺少的不是制度,更重要的是执行和落实。各级财政部门一定要在执行上多做文章,采取激励和约束并重的方法,强化岗位责任制,切实执行好财政资金安全管理的各项制度,同时要对财政资金审核拨付、会计核算等安全管理基础工作实施定期检查或不定期抽查,使相关制度不再停留在纸上,而要真正落到实处。
四是要注重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在“适应”上下功夫。在当前国内外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的背景下,用于实施积极财政政策、拉动内需、改善民生等方面的财政支出规模将大幅度增加,给财政资金安全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我们要主动适应形势的变化,切实做好财政资金拨付管理等工作,认真执行好有关制度,确保财政资金安全。
二、全面深化和完善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
建立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资金缴拨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的现代国库管理制度,对加强财政资金的管理监督、提高财政资金安全的管理水平意义重大,影响深远。下一步,全市各级财政部门要在巩固现有改革成果基础上,按照规范化改革要求,全面深化和完善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
一是要加快改革步伐。市财政要在做好本级改革的同时,加大对县改革的指导和督导力度,使改革尽快实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市级将使用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和动态监控系统,启动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业务。要求1-2个区县启动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试点工作。加快财政业务改革步伐,全面推进财政信息化和“金财工程”建设。
二是要抓紧做好会计集中核算向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转轨或衔接工作。转轨或衔接工作无论采取什么形式,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不能变,不能再采取将资金实拨到核算中心账户沉淀,形成“第二国库”的做法。条件比较好或者条件具备的地方,要按照规范化要求,抓紧做好转轨工作;条件尚不具备的地方,可以因地制宜,采取适宜的过渡性措施,先把国库集中支付做起来,将单位在会计核算中心的实有资金账户改为零余额账户。在没有实行国库集中支付之前,必须先把会计核算中心的财政性资金账户(实有资金集中账户)予以撤消,由财政国库管理机构将集中核算单位经费直接拨入其基本业务结算账户,此项工作市级必须在4月底前完成。各级会计核算中心都要强化内部制约机制,按照资金拨付和印鉴管理等制度规定,细化并合理安排岗位分工,会计之间不能相互兼职,不得由一人办理资金拨付的全过程。
三是要积极创造条件,实现财政国库管理机构的机构分设和国库执行机构的职能整合。财政部早在就要求地方对国库管理机构与国库执行机构的内设机构、职能及工作流程、系统建设等进行全面一体化整合。目前,全省已有咸阳市实现了整合。实践证明,这样做有利于开展工作,既能减少职能交叉,理顺业务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又能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安全管理。已经分设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县区,要创造条件整合国库管理机构和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充分发挥人力资源优势,提高行政效率;尚未分设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县区,不要再单独分设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可直接参照财政部的模式,实行“一套人马、两块牌子、合署办公”的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方式,直接建立起环环相扣、无缝衔接的财政资金支付“流水线”。
四是要切实加强财政专户管理,确保财政专户资金安全。目前财政资金专户尚未归口财政国库部门统一管理的县区,要在6月底之前将各类财政资金专户归口到同级财政国库部门管理,并办理完账户移交手续,实现财政专户资金的统一和规范管理。各级财政部门都要按照财政部的要求,加大力度清理规范财政资金专户,能归并的要归并,能撤消的要撤消,原则上严禁开设新的财政资金专户。此外,我们要积极创新财政专户资金运行模式,可以借鉴深圳市财政局的做法,在财政局内部对专项资金按照预算内资金管理的模式,实行“指标管理,资金集中,预算总控,统一调度,统筹管理”,同时建立财政专项资金存放商业银行评价激励机制。将专项资金中暂时闲置部分向商业银行进行存款分配。这种做法,第一,可以有力地带动商业银行支持地方经济的积极性。第二,可以彻底解决财政专户重复设置,过多过滥的问题。第三,能够保证专项资金的安全运行。第四,可以杜绝商业银行之间的恶意竞争。第五,能够实现财政存款利息收益最大化。目前,省级和西安市正在着手准备实行这种模式,我们也准备学习借鉴。
五是要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建立健全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建立动态监控的信息系统和管理机制,对资金支付实时动态监控,构筑起预算执行的外部监督和内控管理两条防线,充分发挥动态监控的威慑作用。
三、认真开展资金安全检查。
各级财政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这次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做到思想上认识到位、行动上落实到位,组织好、布置好、落实好安全检查任务。要把安全检查工作作为加强财政资金安全管理和加强惩防体系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一方面要组织好本级的自查,随时了解和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各种问题,保证自查工作顺利实施。另一方面,要对本级和下级自查工作进行认真的检查和抽查,确保财政部要求检查的每一条内容都落到实处。特别是要从规章制度、操作程序、岗位设置、内部管理、外部制约等有关资金安全管理的方方面面进行认真检查,把存在的隐患和管理漏洞都查找出来,确保不留死角。要按照《财政部关于开展地方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规定的10个方面的检查内容,制定出详细的对本级自查和对下级检查的实施计划,10个方面共计51条自查内容要逐条落实,一条都不能少,尤其要对资金收付管理的关键环节和风险点进行重点检查,确保每一阶段的工作都扎实到位,绝不能走过场。要结合自查出的问题,边查边改,抓紧研究提出加强财政资金安全管理的整改措施。对自查出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上级财政部门报告;应当移交司法机关的,要及时依法移交。
四、狠抓财政总预算会计队伍建设
财政总预算会计工作是一项十分重要的财政基础工作,专业性和技术性很强。各级财政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财政总预算会计工作,在财政总预算会计编制、人员和岗位配置上,采取一些有效的措施,确保满足资金安全对机构、人员编制和人员素质的基本要求。财政部门要会同人事部门开展专题调研,就加强财政总预算会计机构建设和人员配备问题,研究提出既能强化管理又切实可行的制度措施。
切实抓好财政总预算会计队伍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引导干部树立健康向上的生活情趣,自觉抵制赌博等不良风气的侵蚀,始终保持公职人员的廉洁性。要建立和完善有关制度,比如定期轮岗制度、财政内审制度等等,总之,要在干部教育、管理和监督上,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局面,确保各项工作和制度落到实处,收到实效。
五、加强财政部门内部的协同配合
加强财政资金安全管理,离不开财政部门内部各职能部门之间,特别是财政监察部门、财政监督部门和财政国库部门之间的协同配合。下一步,在加强财政资金安全管理工作方面,各职能部门要继续通力合作、协同作战,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切实督促和落实好加强财政资金安全管理的各项具体措施。比如在财政资金专户管理上,要将财政资金专户统一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由财政国库部门统一管理,财政内部要发文明确,凡涉及新设财政资金专户的,必须商国库管理机构同意。
加强财政资金安全管理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要以安全检查为契机,牢固树立常抓不懈的思想,时刻绷紧财政资金安全这根弦,无论形势如何变化,加强资金安全管理的要求不能变,不能有一丝一毫放松,要务必保持清醒头脑,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各级职责,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财政资金安全和财政干部安全,实现财政事业的科学发展。
第2篇 2023扶贫资金调研报告
扶贫资金是为了改善贫困地区而发放的专项资金。本文将介绍2023扶贫资金调研报告。
2023扶贫资金调研报告(1)
近年来,我县把扶贫开发作为三农工作的重中之重和最大的民生工程来实施,贫困地区自我发展能力日益增强。这些可喜变化,与增加扶贫资金投入密切相关。近期,我们对____0____2年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仍发现存在少量资金滞留、配套不到位等现象,如何加强扶贫资金的事前监管,建立扶贫资金管理使用的高压线,成为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促进扶贫事业快速发展的必要条件,现将检查情况分析如下。
一、检查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少数乡镇村干部,申报项目存在随意性与上级项目计划下达不对称,影响项目建设进度。二是个别乡镇村各自为政制约了项目科学化和规范化管理。三是项目资金拨付慢、到位晚,造成资金沉淀滞留,项目进度慢。四是个别乡镇村对扶贫资金使用情况公示制度不够好。五是项目资金管理缺乏问责制,影响扶贫资金整体效益。六是个别村对互助资金项目村监管不够,政策宣传不到位,致使项目村入会率低、借款率低。
二、扶贫资金使用管理上的建议与对策
为管好用好财政扶贫资金,提高扶贫成效,城步县加强对资金分配的使用管理建立了资金运行监督约束机制。一是创新资金拨付方式,确保资金安全高效运行。为了实现资金安全快捷高效拨付,防止资金被滞留和挤占挪用,应完善现行资金拨付办法,实行财政扶贫直通车,并且限时到位。二是创新资金报账制度,防止资金流失浪费。首先应建立安全通道。严格实行扶贫资金专户管理,封闭运行,做到专户专用。三是严把报账关,实行凭票付款制度。要根据项目计划、立项批复文件、实施合同等,按项目工程建设进度分批拨付和报账,做到资金跟着项目走,使用到项目,管理到项目,验收核算到项目,四是创新资金分配机制,降低资金管理成本。改革现行扶贫资金逐级申报、层层批复、代帽下达等分配方式,按照一次分配、总额拨付的原则,将扶贫资金一次性测算分配到县到村,并将资金捆绑切块下达到县,自主决策管理和使用,上级主要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和考核。五是应扩大县里项目审批权限,将省、市两级扶贫项目的审批权随资金下放到县,增强县里项目安排的针对性和适用性,提高项目的效益。六是创新项目管理机制,解决其监管到,看不到的项目科学性,提高项目效益。对申报的项目经过评审过关并批准后,进入项目库管理,对没有纳入项目库的原则上不予安排资金。七是项目建设要严格执行招投标制、合同制和监理制,完善项目公告公示制,对符合政府采购的物资设备等要实行阳光操作。要严格项目实施验收,项目建设必须要按照验收内容、标准和程序进行,确保项目质量。八是创新资金使用问责制,做到奖惩分明。对扶贫资金项目实施好单位及个人,按评出的等次分别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对实施差的地区和单位及个人,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挤占截留、挪用甚至贪污私分扶贫资金的单位和个人,除责令其归还外,并依法依纪追究单位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对少数腐败分子予以严惩。九是创新资金整合机制,放大资金使用效益。围绕大扶贫格局,统一规划,连片开发、突出重点、统筹安排,将扶贫资金和各种支农惠农资金,以县为单位从省里进行捆绑整合,将资金打包切块分配下达和拨付到县,由县根据整合案统筹安排使用资金。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项目资金使用更有针对性,更符合当地情况。
三、加强对项目单位及工作人员的监管
扶贫资金是贫困群众的保命钱和减贫脱贫的助推剂,多年来对加快贫困地区发展改善扶贫对象生产生活条件发挥了积极作用。一是强化责任追究,确保安全运行。要进一步完善扶贫资金绩效考核管办法,坚持把扶贫项目资金管理工作作为各级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严格考核,兑现奖惩。二强化安全教育。要结合廉政建设,切实加强贫困地区干部群众反腐倡廉思想教育,牢固树立扶贫资金高压线意识,努力做到以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三是强化领导责任。要认真落实一把手负责制,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要认真履行职责,坚持定期或不定期对扶贫项目资金进行全面检查和重点抽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对违反规定挤占挪用、损失浪费、报假发票、骗取、套取扶贫资金的行为,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四是强化社会监督。要充分发挥财政、纪检、监察、审计等行业部门和新闻媒体的监督优势,定期开展扶贫项目资金联合执法检查,全面加强对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管,确保扶贫资金高效运行。
构筑扶贫资金管理使用高压线显然极具必要性。为此,我县应对扶贫等保民生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要主动作为,自查自纠,有针对性地制订和完善制度,防止资金沉淀和滋生腐败,让公共资金在阳光下运行,建设廉洁政府,为贫困人民多些雪中送炭,多些特惠帮扶,真正做到政府过紧日子、人民过好日子。
2023扶贫资金调研报告(2)
财政扶贫资金是国家设立的用于改变贫困地区、经济不发达地区落后面貌、改善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提高贫困农民收入水平,促进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的专项资金。加强财政扶贫资金管理是财政体制改革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提高财政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益则是进一步深化财政管理所面临的一项重要课题。笔者下面就当前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产生问题的原因及解决问题的办法谈点粗浅的认识。
一、存在的问题
1、账目管理不规范。一是有些单位财政扶贫资金没有实行单独记账、专账管理,而是与一般的收支混在一起记账,致使扶贫资金不能一目了然,结算也无法正常体现;二是扶贫资金的票据不合规,现金收支管理不规范;三是形成的固定资产没有及时入账管理。
2、挤占挪用资金。一是将扶贫资金挪用于其他项目;二是造假账,将资金挪作它用;三是串项移位,改变资金立项时要求的建设内容和地点,造成扶贫资金的挤占挪用。
3、虚报冒领套取资金。一是无中生有造假项目,从中套取国家扶贫资金;二是多报补贴对象和扩大补贴基数,冒领扶贫资金。
4、损失浪费资金。一是立项不科学,致使所建设的项目无效益,或项目夭折,或设备闲置,造成资金的损失浪费;二是建设项目施工方高估冒算工程价款,造成资金的损失浪费;三是有些项目主管单位滞留扶贫资金,不能正常发挥扶贫资金应有的效益。
二、产生问题的主要原因
一是法律意识淡薄。有些使用扶贫资金单位的领导干部对扶贫资金的性质缺乏足够的认识,对如何管好用好扶贫资金措施不力,内控制度不严;有些单位领导干部的法律观念不强,有章不循,有法不依,管理不严,急功近利,胡花乱用扶贫资金。
二是个别财会人员素质较差。对各项开支范围划分不准,不能严格按照《会计法》及财务会计制度建账、记账、报账、会计核算不及时及技术性差错现象时有发生,影响了会计工作质量,也导致了一些单位的财务管理不规范。
三是扶贫资金日常管理薄弱。当前财政支出日常管理弱化问题较普遍,尤其在扶贫资金管理方面更为突出,有关部门重分配、轻管理的观念还未从根本上得到改变,缺乏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的综合评价,多数是从数字上的简单汇总,而没有从财政角度加以分析和利用,特别是缺乏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的综合评价和长期考核机制,串项、挪用等违规现象时有发生,扭曲了扶贫资金的真实用途,扶贫资金的效益得不到充分发挥,造成了财政扶贫资金的损失浪费。
四是监督检查力度不大。扶贫资金监管部门对检查还存在滞后现象,突击性监督、专项性检查多,日常监督检查少;事后检查多,事前、事中监督管理少;对某一事项和环节检查多,全方位跟踪监督管理少,相关部门的监督工作还没有形成合力。同时,对发现问题的处理有时失之于宽、失之于软,从而使少数人有机可乘,部分绯观望者攀比违法、违纪。
三、解决问题的对策
1、要加强制度建设。一是要实行扶贫资金公示制度,主要是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会议等方式,对资金所涉及政策进行充分宣传,让群众知情,并公示资金数额,项目内容等;二是要实行扶贫资金专户和专账管理。各扶贫资金使用单位应严格执行专户和专账管理规定,不得多头开户,资金要封闭运行,单独进行会计核算,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和安全有效运行;三是要建立扶贫资金形成的资产登记制度。财政、发改委等有关部门要对扶贫资金项目进行竣工验收,根据竣工验收结果,财政部门要建立资产登记档案,使用扶贫资金的单位和部门要建立相应的项目管理台帐和固定资产台帐,对项目实施、完成情况及固定资产状况要有书面记录。
2、要强化监督检查。财政、审计、监察、发改委等职能部门要发挥职能优势,以扶贫资金流向和效益为主线,以维护财经纪律的严肃性为重点,确保扶贫资金及时足额到位,防范和杜绝挤占、挪用扶贫资金现象的发生。同时要建立财政审计监督与资金管理部门的日常跟踪问效相结合、与预算编制部门相互协调的财政监督机制,使得财政审计监督管理贯穿于扶贫资金活动的始终,并且充分发挥审计等经济监督部门的作用,实行全方位、多层次、多环节的监督,形成对扶贫资金强有力的监督合力,建立扶贫资金监督管理的新格局。
3、要严肃追究责任。各执纪执法机关要切实发挥职能作用,对弄虚作假、骗取国家投资,截留、挪用、挤占扶贫资金,擅自改变资金用途的单位和个人要坚决从严查处,以维护党纪国法和财经纪律的严肃性;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疏于管理,工作失职,导致本部门、本单位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混乱,或违反扶贫资金管理使用规定,弄虚作假、挤占挪用、盲目决策等,造成扶贫资金损失浪费的,除追究直接责任人的纪律责任外,还要追究本部门、本单位主要领导人的领导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要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和舆论等多种手段,把处理事与处理人结合起来、行政处罚与刑事惩罚结合起来、内部通报与公开曝光结合起来,坚决打击和惩治违法乱纪行为,把严肃财经纪律的要求落到实处。
第3篇 农村公益事业资金使用现状的调研报告
加大农村农业投入,统筹城乡发展,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今年,中央的一号文件第六次锁定“三农”问题,明确提出要把对“三农”的投入作为今年扩大内需、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的重点,要大幅度增加国家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投入。但到目前为止,我国广大农村的公益性事业仍然十分薄弱,制约着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农民生活质量的提高。在国家投资有限、地方财政紧缺、摊派集资废止、“一事一议”筹资难度大的情况下,农村公益性事业建设如何开展?带着这个问题,我局组成调查组,深入到旧县镇村,从资金筹集、使用及管理方面对当前农村公益性事业发展问题开展了调研。
一、当前农村公益性事业资金使用的现状
农村的公益性事业一般是指涉及村民的公有公用和公共利益的事业,它主要包括公共设施建设、社会优抚、救灾救济和扶贫、义务教育、公共卫生、环境保护、文化娱乐活动等方面。税费改革前,农村公益性事业主要采取向农民收取“三提五统”来保证运转。“三提五统”加上“两工”的使用及地方财政对农村教育卫生的投入,农村公益事业发展基本上能够满足需要。
税费改革后,上述各项资金及用工项目均被取消,取而代之的是“一事一议”的筹资筹劳制度。“一事一议”制度虽然在杜绝涉农乱收费上成效显著,但在开展正常的农村公益性事业建设上,暴露出可操作性低的突出问题。以旧县镇村为例,该村近三年公益性事业建设资金约为85.43万元,其中采用“一事一议”方式筹资3次,筹集金额仅为3.9万元,只占资金总额的4.6%。由此可见,当前以农民为主体的筹资筹劳制度不能解决农村公益建设“贫血”的现状,而来自各级政府部门的资金才是农村公益事业建设得以维持和发展的主要途径。
二、农村公益性事业资金使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投入机制缺乏,投入主体过于单一。目前来看,村级从各级政府部门获取的资金投入主要通过两个途径:上级部门政策性投入和村级的项目争取。上级部门的政策性投入主要以公路、渠道硬化、安全饮水等为主要内容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各种专项工作经费的形式进行下拔。而项目争取则是指村级利用自己的社会关系,到相关部门争取到的资金。从村近三年的资金使用情况看,该村来自上级部门的政策性资金投入为58.78万元,占到资金总额的68.8%,向有关部门争取的资金为21.75万元,占资金总额的25.46%,上述两项资金合计占到资金总额的94.26%,这说明对村来说,各级政府部门的资金投入是该村公益性事业建设资金的绝对来源。农村公益性事业过度依赖国家投入,而集体、企业、个人等各种社会力量(仅宜昌晟泰公司捐赠1万元,村民自筹3.9万元)没有及时跟上,特别是承担资金融通功能的金融机构的缺席,共同造成了目前农村资金投入渠道单一的局面。
(二)投入额度偏低,不能满足农村公益性事业发展的需要。受现有财政体制的影响,县乡级财政仅够维持自身运转,反哺农村的能力较弱,拿不出更多资金支持农村公益性事业的发展。从我县财政投入看,年、年我县本级财政用于“三农”的支出分别比上年增加了521万元、485万元,但财政支农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仍然偏低,年为5%,年为5.8%,财政支农资金中直接用于农业、农民的资金只有30%。
(三)覆盖面偏小,不能全面发展农村公益性事业。税费改革前,农村公益事业投入制度基本涵盖了包括基础设施建设、社会救济、公共卫生、文化娱乐、农村义务教育等在内的农村公益事业。而税费改革后,由于受到农民收入低、部分农民素质不高、缺乏长远眼光等因素的影响,再加上国家在资金投入方向上的引导,目前农村公益性事业的发展都集中在修路、沟渠、安全饮水等民生项目上,投入的资金为48.8万元,占到资金总额的80.6%,而对于农村公共卫生、文化广播等有利于长远发展的项目,则无能力去发展,导致农村卫生、农村文化事业基本停滞不前,农村公益事业质量呈逐年下降之势。如村近三年“一事一议”所议都是道路、渠道和安全饮水等项目,而农村卫生、文化建设项目为零。
(四)资金难配套,村级筹资和偿债压力大。近几年的农村公益性建设项目,均要求县乡村给予一定的资金配套。尽管要求配套的资金只占整个项目的小部分,但对于那些一无资源、二无积累的村级组织来说,仍然难以承受。以渠道硬化为例,村近三年共硬化渠道3700米,根据政策规定,上级对渠道硬化的补助标准为15元/米,而实际建设成本为30元/米(山区村由于受地形、运距等因素的影响,建设成本要高于这个标准,村建设成本即为35元/米),上级补助资金为5.55万元,村级资金缺口却达到7.4万元,比补助资金高出一倍有余。资金配套的任务沉重,使得村级望“项目”兴叹,并在一定程度上挫伤了村级组织改变农村面貌的积极性。
(五)“一事一议”可操作性低,存在“事难议、议难决、决难行”现象。根据税费改革的要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道路修建、土地治理项目和村民认为需要兴办的集体生产生活等公益性事业项目所需资金,应当采取“一事一议”的筹集办法。但在实际操作中,居住分散、人员外出务工频繁、办公经费紧张的现状导致了“一事一议”成本高且成功率难以保证,同时,“一事一议”在开展中也存在“二难”问题:一是村民意愿难集中,普遍存在“众口难调”的现象。二是议定事项难落实。对于议定事项的执行,主要依靠农村群众的自律和舆论压力,对于拒绝执行的村民,则缺少相应的制约措施。“一事一议”的难于操作直接导致村级组织自我发展的资金匮乏,对一些亟需建设但又没有纳入到上级项目笼子的公益性事业,不能及时给予解决。如各村建于六七十年代的中小堰塘,普遍存在年久失修的情况,但由于无法纳入到小水库整修的范围,长期“带病运行”而得不到有效维护,既不能很好的发挥水利设施的作用,同时又产生了严重的安全隐患。
(六)后期管理维护任务重,恢复性建设资金缺口大。目前国家对农村公益事业的投入主要以新建为主,后期管理和维护工作没有纳入到项目范围,而是由村采取“一事一议”方式进行解决。在实际操作中,由于“一事一议”所筹资金十分有限,只能用于开展诸如清扫、加固等日常性管理工作,对于如路基、渠道水毁、山体坍塌以及跨村的大型维护工程,个别村根本没有能力去解决。特别是部分山区村,每年雨季山洪造成的基础设施水毁现象十分普遍,村级管理和维护的责任大,恢复建设的资金压力沉重,仅年,村水毁道路、沟渠等公益设施所需恢复资金就达到3.6万元,由于资金缺乏,直到目前,仍有部分设施没有完全恢复。
三、对加强农村公益性事业建设资金使用和管理的建议
加快农村公益性事业发展,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也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农村公益性事业停滞不前,必然会影响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整体进程。为此,只有尽快建立合理、稳定和有效的资金投入、使用机制,才能破解当前农村公益事业发展中遇到的问题,推动农村公益事业不断向前发展。
(一)构建城乡统一的公共财政体系,使公共财政成为农村公益事业发展的投入主体。长期以来,我们形成了“城市公益事业政府办,农村公益事业农民办”的不合理局面,公共财政对农村公益事业的发展没有担负起应有的责任。要实现城乡一体化,缩小城乡差距,解决“三农”问题,就必须建立城乡一体的公共财政体系。一是要在公共财政的框架下,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导、农民积极参与、社会资本广泛注入的农村公益性事业筹资机制。二是要围绕建立农村公共财政体系这一目标,继续深化财政体制改革,探索和完善农村公益事业发展资金预算制度,不断加大对农村公益性事业的投入比重,规范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制度,努力使公共财政成为农村公益事业发展的主要投入主体。
(二)改革农村公益事业投资体制,积极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农村公共品供给。一是要进一步加大资金争取力度,积极向上争取更多的惠农资金。二是改革农村公益事业投资机制,协调工商、税务等部门,及时制定和出台能够充分调动社会资本参与农村公益事业发展的优惠政策,鼓励各类社会资本向农村流动。三是积极在农村公益性事业的建设和管理使用中引入市场化和民营化,鼓励村级对现有公益设施和资源采取租赁、拍卖等方式进行处置,支持个人及社会组织投资农村公益性事业,以缓解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和公益事业发展不足的矛盾。
(三)创新公益性事业建设资金筹措机制,开辟建设资金来源的新途径。当前,在政府资金投入方面,突出的存在着巨大的资金缺口与良好的财力预期之间的矛盾。这要求我们应当积极创新筹资机制,不断拓宽资金渠道。一是要善于运用金融等工具,通过开发、使用如地方债券、财政担保等形式的金融产品来缓解国家财力供给与建设资金需求在时间上的矛盾,借未来资金解燃眉之急,突破农村公益性事业建设中的资金瓶颈。二是要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扶持发展对农民增收带动作用明显的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鼓励龙头企业做强做大,推进农村工业化、城镇化。三是在“取消县及县以下资金配套”的基础上,适时出台新的政策,对农村近年因配套资金而新增的债务给予化解。
(四)改革支农资金的管理方式,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一是整合项目资金。指定由农业综合开发办牵头制定农村公益性事业发展规划,并把原先分散在各部门的除扶贫资金以外的支农项目资金集中起来捆绑使用,按轻重缓急,每年解决一批乡村的重点公益事业项目,以发挥更大的资金效益。二是扩大资金使用范围,由原来主要支持农业生产转向支持农业生产与增加农村公共产品有效供给并重,促进农村文化卫生事业全面发展。三是将各类农业补贴资金集中使用,实现有限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目前每亩农田可以获得农业补贴近150元,这部分资金对单个农户来说所起的作用十分有限,如果将各类农业补贴资金集中起来以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基金的形式来投入使用,将可以发挥更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第4篇 2023扶贫资金检查调研报告
扶贫资金是用于扶贫工作的资金。本文将介绍2023扶贫资金检查调研报告。
2023扶贫资金检查调研报告(1)
根据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财政支农惠农资金和抗旱救灾资金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我办就20__年以来实施的扶贫项目进行了认真的自查。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20__年以来共完成整村推进项目183个(含9个革命老区项目)。其中:20__年完成整村推进项目59个(含2个革命老区项目)、20__年整村推进项目65个(含2个革命老区项目)、20__年整村推进项目59个(含5个革命老区项目)。20__年完成任务安居工程100户、20__年完成任务安居工程60户。
二、项目的立项审批情况
项目的立项按照省、州的要求,紧紧围绕扶贫开发规划,始终坚持以下几个原则:一是最贫困的村优先扶持的原则;二是先难后易的原则;三是适度集中连片开发的原则。立项采取的方法是自下而上、广泛征求基层的意见,公告、公示初步名单,逐级上报审批。项目的立项审批严格执行立项审批程序,紧紧围绕规划的范围,逐年调整充实完善,有效杜绝了人为因素而改变扶贫重点方向,切实地保证了扶贫资金用在刀刃上,使扶贫项目真正惠及广大贫困山区人民群众。
三、项目及资金完成情况
(一)大力实施整村推进扶贫项目
按照六位一体的整村推进思路,坚持群众自主,政府引导,瞄准穷人,整体推进的原则,积极整合扶贫开发、农业项目及社会事业项资金,加大对重点村的投入力度,做到推进一片脱贫一片。2023-2023年实施整村推进项目183个(含革命老区项目9个)。项目覆盖12个乡镇183个自然村,完成总投资15125.78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450万元、省级财政资金1085万元、州级财政资金415万元、县级财政资金815万,群众自筹及投工投劳折资6065.5万元、其它资金(整合资金)6233.78万元,社会帮扶17万元,信贷资金44.5万元。2023年以来整村推进项目共完成进村公路硬化23条54.4公里,村内道路硬化213条179.136公里,人蓄饮水工程13件53.25公里,通电工程2件8公里,沟渠14条16.982公里,水窖、水池、水坝1080件228931立方米,墙体排白170户,新建烤棚群1座,坡改梯1660亩、低产田改造6672亩,种植蔬菜、芦笋、优质烟、水稻等14144亩,种植核桃、葡萄、梨、石榴等15346亩,大牲畜养殖19488头,新建沼气池1658口,节能灶184台,新建学校3所982平方米,卫生厕所155间3554平方米,文化活动室337间20854.2平方米,硬化活动场地11块7740.2平方米,完成科技培训506期60291人。整村推进项目的实施使贫困村行路难、人畜饮水、生产用水难等问题得到了较好的解决。村容村貌焕然一新,村民居住环境得到改善,文化生活日益丰富,群众卫生意识得到提高。
(二)抓好扶贫贴息贷款投放工作
弥勒县始终把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作为农村经济发展的重点,通过因地制宜进行品种布局、拓宽新品种引进渠道、鼓励群众集中连片发展特色产业发展,积极争取省州扶贫贴息款,解决贫困群众发展种养殖业的资金短缺问题,充分发挥扶贫贴息贷款一两拔千斤的作用。20__-20__年共投放信贷扶贫资金1.46亿元,其中:到户贷款1.23亿元,项目贷款2300万元,财政贴息资金(到户贷款615万元,含2023年下转75万元),项目贴息资金69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480万元、省级财政资金204万元。贷款资金覆盖12个乡镇129个村委会7096户28394人,涉及种植业7222万元、养殖业5078万元。扶持种植粮食作物4.4万亩、烤烟3万亩、蔬菜13500亩、甘蔗19500亩、林果5.8万亩;扶持养猪示范户240户15900头、养牛示范户140户7000头、养羊14000只、饲养家禽45000只、奶牛养殖600头。到户贷款扶持的贫困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加750元,人均有粮增加120公斤,为农户增收300万元。
20__年申报扶贫贴息项目1个(弥勒县新健亚麻有限责任公司扩建年加工1.5万吨亚麻原茎及3万亩亚麻基地建设项目),申请项目贴息资金500万元。该项目充分发挥了积极的辐射带动作用。带动亚麻种植农户12000户,20000多人从事亚麻种植,种植亚麻面积30000多亩,农民人均纯收入为580元,吸收了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增加就业人数400多人。
20__年申报扶贫贴息项目1个(云南金粒种子有限公司杂交玉米制种基地建设项目),申请项目贴息资金900万元。该项目计划总投资2000万元,自筹建设资金1500万元。每年可带动本县1.5万户以上制种农户脱贫致富,带动制种面积2万亩以上,生产种子500万公斤以上,创造农业产值3500万元以上。经调查测算,制种与水稻相比平均亩增产值450元,每年可新增产值900万元。按一户两个劳动力计算,每年可解决3万人就业,社会效益显著。
20__年申报扶贫贴息项目为20__年申报项目云南金粒种子有限公司杂交玉米制种基地改扩建建设,申请项目贴息资金900万元,该项目已建设完成,已发挥其扶贫效益。
(三)实施安居房改造
20__-20__年实施安居房160户,安居工程完成总投资661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160万元,群众自筹(劳折)496万元、其它资金(整合资金)5万元。实施160 户安居房建设,每户财政补助1万元,实施建筑总面积17372平方米,436人革命老区群众受益。通过安居温饱工程建设,使特困农户做到有房住,有产业,能稳定增加收入,达到基本解决安居温饱问题。
(四)做好易地搬迁项目
新哨镇西梭白村易地扶贫开发项目,于20__年开工,2023年完工。项目完成投资3841.6万元,其中:省级地方债券资金150万元,群众自筹3691.6万元。项目具体实施情况:建安居房75套/120㎡合计9000㎡,架设引水主管4000米,入户分管5000米,水龙头75个,接通75户主线接入户闭路线,硬化村内道路4000米6400立方米,举办农村实用科技培训10期800人次。
(五)产业扶贫初见成效
20__年争取产业扶贫资金50万元,发展五山乡核桃产业种植12000亩,其中,连片种植2000亩。2023年春季发生冰冻灾害,对五山乡内的核桃种苗造成严重损坏,给农户造成了重大损失。为减少农户冰冻灾害损失,恢复核桃种植生产,重点在五山乡连乡公路两侧开展核桃种植工作,建设优质核桃示范基地。
(六)20__年项目计划情况
截止3月底,省州项目尚未下达到我县,按照去年的实施情况,20__年共做50个整村推进项目的计划。计划项目总投资2500万元。其中:各级财政资金750万元,群众自筹及投工投劳折资1100万元、其它资金(整合资金)650万元。初步项目计划情况如下:村卫生路硬化50条65公里;人饮工程10件18公里;沟渠15条10公里;水窖500口12000立方米;水池、水坝10个20000立方米;安居房150户;绿肥种植2500亩、低产田改造1000亩;种植烤烟、芦笋、甘蔗、葡萄、玉米制种等5500亩;种植核桃、桉树、板栗6500亩;养猪6500头、养羊2500只、养鸡1900只、养牛800头;科技培训100期9800人;建沼气650口、节能灶650台;新建卫生厕所50间1000平方米;新建文化活动室150间4500平方米;硬化活动场地10块5500平方米。2023年小额信贷计划投放3000万元。截止3月底,小额信贷完成投放500万元。
四、财政扶贫资金的管理与使用
一是制定了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结合省州的要求,制定出台了弥勒县整村推进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并结合各成员单位的职能细化了相应职责。
二是建立了资金管理使用公告及项目验收和绩效评价制度,使扶贫项目及资金管理使用更加公开公正透明。
三是建立了扶贫专户。县、乡设立扶贫支农资金专户,扶贫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封闭运行,报帐制管理。项目启动前预拨50%的启动金,其余资金待项目验收合格后实行报账制回补。通过严把资金使用管,确保了资金的安全运转。通过自检自查,2023年以来财政扶贫资金已全部报账回补完毕。
四是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项目选择符合规定要求,资金安排做到立项依据充分,确保财政资金全部用到项目上。
五、下一步的打算及意见建议
(一)加强领导,注重落实。扶贫是一项艰巨而又长期的任务,缓解和消除贫穷是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在这个历史发展进程中,领导是关键,落实是重点。各级各部门要提高对扶贫开发工作的重要性认识,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形成强大的扶贫合力,真抓实干,重在落实,把党和国家的扶贫惠民政策深入贯彻落实到广大的贫困山区。
(二)瞄准贫困对象,把扶贫资金用在刀刃上。紧紧围绕十二五扶贫开发规划的目标任务,根据发展的实际情况,在大稳定的基础上,适时调整扶贫措施,尽量避免因人为因素而改变扶贫方向,确保扶贫政策的连续性,较好的完成十二五扶贫开发提出的目标任务。
(三)加强项目及资金的管理。严格按照扶贫开发项目及财政扶贫资金管理的要求来规范行为,项目规划一旦批复下达,原则上不能随意更改,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确保资金与对应的项目相互匹配,保证项目工程质量,按时进行报账回补,尽快地、充分地发挥项目的综合效益。
(四)建议扶贫支农资金多向贫困山区倾斜。几年来,弥勒的经济社会等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但山区的发展远远落后于坝区,如果不加大山区的投入力度,这种差距会越来越大,最终将延缓全县的经济的发展进程。
2023扶贫资金检查调研报告(2)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对全省民政救灾、城乡低保、扶贫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开展集中检查的通知》精神,我市扶贫办财政局组织专班人员,深入各项目实施镇处和村组,围绕2023年度扶贫开发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等方面,认真开展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20__年度扶持老区建设项目、资金执行及落实情况
20__年,省下达我市财政扶贫、扶持老区建设项目资金151万元,其中,基础设施类项目7个,项目资金99万元;生产发展类项目5个,项目资金43万元;科技培训类项目2个,项目资金9万元。截止到2023年底所有扶贫项目已全部完工,资金已全部下拔到各镇处和项目建设单位,资金到位率达到100%。
二、20__年度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的做法
一是强化项目监管。省扶贫资金及项目一经省扶贫办备案审批下达,我们始终坚持项目跟着规划走 、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按照省办《关于进一步改进扶贫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严格按下达的项目资金额度和建设内容精心组织实施。同时,市扶贫办会同市财政局多次深入项目施工现场调查了解工程进展情况,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规划实施方案施工,确保工程按规定的时间、进度和质量要求完工,对不符合施工要求的责成施工单位返工。在项目建设验收合格后,将项目建设内容、资金额度等内容及时录入湖北省财政扶贫资金管理监测信息系统,使全市扶贫项目资金做到无任意调整挪项、无擅自分散使用,无半拉子工程现象发生。
二是坚持阳光作业。严格实行项目资金公示公告制,各镇、村、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充分利用镇、村公开栏、宣传单、新闻媒体等,对项目审批程序、项目名称、实施地点、建设规模和效益、实施期限、实施单位及责任人、资金来源、资金总额等内容在公开栏进行至少为期半个月的公示公告,确保了扶贫项目和资金充分接受群众监督,提高了扶贫项目和资金使用的透明度。严格实行竣工审计验收制,项目完工后,市扶贫办会同市财政局及相关部门、镇分管负责人、村委会负责人、施工单位按照规划实施方案组织验收。严格项目建设质量监督评审制,各村成立了项目建设质量监督小组,在项目验收上,严格实行质量监督小组不签字不得评为合格项目。同时,项目主管单位对项目建设采取不定期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同时,市扶贫办联合市财政局、市审计局等相关单位组成的专班,深入到各镇处和重点村,对2023年的老区建设项目和资金进行审计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并把检查审计结果作为下一年度扶贫资金和项目分配的一个重要参考因素。
三是严格资金使用。在扶贫资金的管理上,我们严格按照《湖北省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在市财政局设立了扶贫项目资金专户,实行全过程跟踪管理,全封闭专户运行,严格把握所有项目资金必须进入项目资金账户,然后履行审批手续后使用的规定。在项目申报、审批到资金下拨、使用的各个环节,主动接受审计、财政、监察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审计和监督,始终做到了专款专用,足额到位,无挤占、挪用、截留现象发生。
四是注意发挥效益。对推进实施的项目,力求效益最大化,坚持做到建设一个,达到促进一片发展的目的。20__年,维修村级主干渠5000米,改善了1000多亩的农田灌溉难问题;硬化和改造老区村特别是重点老区村村级道路20公里,解决了5000多人的行路难问题;开展我市贫困地区贫困农民技术培训3000人。这些项目的实施,改变了贫困地区的面貌,为贫困地区的全面、快速、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极大地改善了老区部分群众的通行条件,使农产品卖难和农资运输难问题得到缓解,提高了贫困农民脱贫致富的能力,增加了老区农民的收入,促进项目实施区的农民年人平增加收入300元以上。
总之,我们通过自查,认为我市20__年度扶贫项目的实施符合国家、省、宜昌市相关规定,资金拨付及时,项目管理规范,发挥效益明显。
第5篇 数据和资金管理调研报告范文
优抚保障工作事关国家的建设、经济的发展、社会的稳定,是国家和社会为了对优抚对象进行优待、抚恤及其他物质上的照顾和精神上鼓励的一种管理,是一项很特殊的社会保障制度,也是我国社会保障制度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其特定的保障对象称为优抚对象,包括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现役军人、革命伤残军人、复员退伍军人、革命烈士家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病故军人家属、现役军人家属。
为了以防有关优抚数据的不准确、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等问题的出现,防止和杜绝因为优抚数据不够准确、资金管理使用方面不规范等问题而造成一些优抚资金的非正常现象的发生;我们应进一步明确重点优抚对象的人员底数;全面的采集、登记重点优抚对象的个人基本情况信息;使优抚资金管理使用制度更健全和完善。进行了一些调查与研究,在此与大家一起共同探讨
一、优抚数据和资金管理现状
我们对省市区进行调查,对象范围普查的重点优抚对象为以下人员:①享受定期抚恤的革命烈士、因公牺牲、病故军人遗属;②享受定期抚恤的残疾军人;③享受定期定量补助的在乡老复员军人;④享受生活补助的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相关数据如下:
(一)小区优抚数据
1、该区“三属”共13人,全年共发放抚恤金1__0元,春节慰问费达3025元。
2、该区“残疾军人”共45人,全年发放抚恤金达641840元,春节慰问费18852元。
3、该区“在乡老复员军人”共53人。其中解放战争时期入伍和参加了抗美援朝战争的复员军人为30人,定期定量补助每人每月250元;建国后入伍未参加抗美援朝战争的复员军人为10人,定期定量补助每人每月230元;现已发放全年定期定量补助金847680元,春节慰问费1__元。
4、“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共93人,定期定量补助每人每月100元,已发放定期定量补助金35160元,春节慰问费9000元。
5、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和医疗减免经费:“三属”为23750元,“在乡7-10级残疾军人”为39800元,“在乡老复员军人”为170000元,“带病回乡退伍军人”为46780元,全年总合计为290430元。
6、重点优抚对象全年修房补助费合计110000元。
7、a、“14类参战人员”身份认定的工作,现今为止共认定60人。其中区失业为30人,生活补助标准为200/月,全年生活补助金额为170000(含3人__年3月份、1人5月份转为退休前失业生活补助费共__元);在区277人,生活补助标准为100元/月,全年生活补助金额为32400元;
b、“原8023部队代管单位退役人员”失业及在乡共10人,生活补助标准100元/月,全年生活补助金额为1__元。
“14类参战人员”及“原8023部队代管单位退役人员”全年发放金额总合计为132400元。
以上全部对象发放金额总合计:176800元。
8、__年度全区义务兵优待金发放合计871520元(预算)。其中:农村义务兵标准为每人每年2600元,人数为107人,合计为278200;城镇义务兵标准为每人每年300元,人数为50人,合计为15000元。__年共发放优抚金180.2万元,现役军人优待金5370元/年,部分重点优抚对象优待。
(二)资金管理现状
优抚安置资金基本都落实到位,基本做到了资金的严格管理和专项使用。该区民政局对于中央、省级财政下达的和市、县(市、区)配套的专项资金也能够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各项优抚安置资金均严格按照标准执行,达到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保障水平,并且按照了国家的有关要求管理使用,做到了专款专用。具体如下:
__年下半年,由上级拨付该区民政局优抚经费共为300万元,7-12月份支出了285万元,结转下年15万元。__年1-6月承转上年结余及上级拨付我区民政优抚经费为122.3万元,1-6月份支出256.34万元。
上述经费用于三属、在乡复员军人、残疾军人等重点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医疗报销和补助等项支出。自__年7月份-__年月份,省市区区民政优抚经费预算执行情况良好,加之区上建立了会计管理中心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省市区局严格按照区政府有关规定,所有资金、帐户全部由会管中心和国库集中收付中心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所有预算外收入全部纳入区财政预算外专户管理。
二、存在问题
通过调查,我们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有:
1.数据统计的不科学性,存在一些错误,数据更新也不够及时。
2.该区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资金结余数量较大,医疗补助工作力度有待加强;
3有关重点优抚对象参加的医疗保障落实不够全面,因参加城镇居民医保工作开展时间不长,有关部门要求要以户为单位参保,一些较困难的重点优抚对象没有能力让全家参保,个别重点优抚对象不愿意参加城市居民有关的医疗保险;
4.该区当前在优抚对象管理、资金使用管理方面都不同存在着人员数量不清的问题,对重点优抚对象动态变化的情况也掌握不准,对象基础数据信息方面存在收集不齐的问题,同时也不能排除有优抚资金被侵占、挪用、截留甚至被个人贪污的现象;
5.优抚资金的使用问题,由于现在的一些银行帐户的管理制度,有关乡镇民政资金专户全部被取消,一些民政资金从财政拨入乡镇财政所再通过财政所拨到乡民政的帐上,这使民政资金过程变得复杂,民政资金并没有按时拨付到位,造成不能及时的进行发放,民政资金也没有进行专户管理,这样就难避免民政资金被挤占和挪用现象的出现,以致不能确保有关民政资金的安全;
6.基础工作较差,主要体现在台帐方面,优抚对象的数量显示不够明确,全貌也不清楚。
三、解决对策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民政优抚资金管理,针对以上问题,我们下阶段将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整改。
(一)在优抚数据方面
(1)及时的上报有关自然减员情况。在优抚对象死亡后,该区应及时上报有关民政局注销,而不能隐瞒。同时应通知家属带乡村的死亡证明、优抚对象的领取证及办理丧葬补助领取人的有关证件,到区民政局办理有关补助并及时注销领取证。
(2)认真组织对象清查、数据录入工作。对于发放的优抚资金,有关部门要详细核对并准确无误,在经局务会研究决定后,以民政局的名义报请区政府或区财政局审批。经过上级批准拔付后,按前面做好的预算名册,所有重点优抚对象的基本情况必须重新进行审校登记,并建立档案和数据库。
(3)享受定抚、定补的重点优抚对象死亡后要及时上报注销。各类重点优抚对象原则上不得超过去年人数,在乡老复员军人至少应达到5%的减员率。
(4)享受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的对象必须收集其带病回乡的依据证明材料。对享受了补助的国家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和安置部门分配了工作的退伍军人要重点调查,并掌握详细情况。
(二)在优抚资金管理这块
(1)优抚对象的医疗补助资金应严格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发放,列入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的“医疗保障”款“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项下。用于补助不同等级的残疾军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障缴费部分,统筹地区财政部门应根据参保人数和补助标准,直接核对并打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并将其纳入该财政专户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专账中核算;用来补助其他优抚对象的医疗补助资金也应按县级民政部门提供的用款计划审核和拨付,以便做到专项资金专款专用。
(2)优抚经费实行封闭运行,社会化发放程序,由民政局将各类优抚资金下发到各核算中心,各核算中心负责拨付各信用社代发,优抚对象就凭个人有效证件、民政局发给的有关证件、个人手章到指定地点领取。民政优抚资金的使用范围也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使用范围支出:主要用于“三红”即在区老红军、在区西路红军、在区失散红军;“三属”即烈士遗属、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1—10级残疾军人;在乡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两参”人员:参战和参试人员的抚恤补助。
(3)积极的去寻求民政资金社会化发放路径,保证民政资金有序并有效运行。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大部分民政资金都需实行社会化发放,特别是在优抚对象人头经费的发放上,应由民政局拨到区,再由区通过核实后再拨到个人银行帐户,虽然这样增加了一个环节,但却能达到掌握自然减员,动态管理的目标。
(4)资金管理使用方面要做到手续健全,账目清楚,进一步完善银行社会化发放的管理办法。各级财政和民政部门对上级和本级配套的优抚资金的使用情况要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专款专用,及时足额发放,对因截留、挪用、滞留等原因不能确保优抚对象及时足额领到优抚金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予以处理,并追究有关单位责任人的领导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5)建立起优抚资金使用责任的追究制度。不断加强对优抚资金的监督检查力度,对在管理和使用中出现截留、挪用、挤占和贪污等违法违纪问题的有关单位,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调查处理方面的工作,对于那些监管不力、督促不严的要严格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对于那些克扣、贪污、挪用、挤占民政专项资金的人,给予严重处分,并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6)凡在中央、省财政负担的优抚资金未下达之前,由市财政局、民政局共同研究按季提出资金预拨计划,报请市政府同意后,于每季度首月10日前预拨各县(市)区,各县、(市)区要在收到资金的5日内足额落实配套资金。由各县(市)区财政负担的农村义务兵家属的优待标准,按照当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70%确定,执行区别优待政策,并于国庆节前定额发放。对享受国家抚恤补助以后仍达不到当地中等以上生活水平的重点优抚对象,按相关文件规定标准发放优待金。
四、结束语
优抚工作是我国军民在长期的革命和建设实践中逐步形成并发展起来的一项传统工作,它通过对以军人及其家属为主体的优抚对象实行物质照顾和精神抚慰,直接服务于军队和国防建设,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认真做好上述人员的有关保障工作,对加快国家经济的建设、国防建设以及保持社会稳定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第6篇 新形势下国库资金的风险与防范调研报告
随着新国库核算体系的推行和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深入,国库业务内容已发生并将继续发生重大变化。国库资金清算由过去单一的行库往来方式转换为行库往来、支付系统往来、国库内部往来和同城票据交换等多种形式并存的多渠道资金清算方式;从一个相对封闭、相对间接的资金清算体系转变为一个开放的、直接的资金清算体系。国库部门直接参加资金清算,风险点增多,风险的隐蔽性更强,防范风险的难度也随之加大。在这种新形势下,中央银行国库部门应该如何适应新的要求,防范风险,保证国库资金安全运行,笔者就此作一些探讨。
一、国库资金风险的表现形式及其成因
(一)领导不重视形成的组织风险。具体表现在有些行领导对有形的货币发行库安全很关心,经常过问、检查,对人员配备和安全设施的投入也相对倾斜。而对国库则相对关注、重视不够,以至于在决策考虑工作时对国库工作研究过少,在人员配备和设备投入上,存在职数偏少、素质偏差、投入不足等现象。新的国库业务操作流程需要人员间相互制约且分工较细,思想上的麻痹必然会造成组织上的分工不合理和业务处理上的差错风险。
(二)内控执行不到位形成的管理风险。具体表现在业务不熟悉难于管理和风险意识不强疏于管理两方面。如会计核算和操作制度设置不严密、不规范或不符合会计核算要求、要害岗位不进行轮换,内控监督机制不完善,未进行分级审批、重大会计事项报告制度,未进行会计事后监督或事后监督制度未严格执行,部门领导、会计主管未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制度是否严格执行,使内控制约出现真空地带。
(三)规章制度不完善形成的制度风险。一是制度建设滞后。随着金融电子化、信息化的快速发展,计算机网络技术广泛应用于国库业务中。对业务运行中出现的电子信息、电子票据如何进行安全操作与管理,至今还没有一项正式的切合实际的制度来加以规范。使国库业务信息技术的应用在一定程度上存在风险隐患;二是某些制度可操作性差。如:国库对延压税款问题的制约上,从《国家金库条例》、《国家金库条例实施细则》到《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以及《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代理国库业务管理办法》,只对金融机构有监管处罚措施,而对当前经常延压税款的征收机关只有明确的监督要求,没有具体的可操作性强的制约措施,使国库资金不能及时入库,形成风险;三是某些规定不切实际。如:《国库会计管理规定》第十六条要求:国库会计需设置资金清算、明细核算、综合核算等16个国库会计岗位,同时第十八条对岗位分工提出了五条具体要求,规定各岗位可实行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一岗多人,但其中六个岗位相互不能兼任,三个岗位不得参与会计账务处理。在实际工作中,即使按照“一人多岗,一岗多人”的要求设置岗位,会计核算和资金清算至少也需要8—10人的编制,再加上财政国库改革的不断深化、强制休假等因素的影响,国库会计核算的要求更高,任务更重,对人员的配备要求更多。显然,各级国库部门现有编制是达不到要求的,特别是县级支库和代理支库人员编制较少,必然造成这些支库为完成日常核算工作任务,无法按照此项规定的要求进行岗位的合理配置,以至于不按要求兼岗,出现违反规定交叉业务的现象。
(四)制度执行不严格形成的操作风险。国库业务人员在业务操作过程中有章不循,违反制度规定办理业务,如会计科目使用不正确,帐务处理混乱;各岗位人员不严格执行职责,凭证审核不严,会计帐务处理“一手清”;各项检查走过场,形式主义严重;不认真审查更正凭证,存在汇总更正、对帐不认真等。这虽不是故意犯罪,但主观上已为犯罪分子提供了作案的机会,导致国库资金出现被盗被挪的风险隐患。
(五)信息技术薄弱形成的网络风险。由于银行全方位、全开放服务体系的确立和电子银行的开通,使金融电子化系统更具有开放性,使各种金融网络的互连程度进一步提高,网络管理更加复杂,网络上的金融信息传输、金融服务的安全受到更大威胁。目前各级基层国库,特别是县乡级支库,由于计算机等设备投入的限制,存在国库核算操作系统与人民银行局域网没有从物理上进行隔离的情况,给国库资金安全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国库核算系统和计算机网络安全措施比较薄弱,网络技术的选用及其安全可靠性成为影响国库资金安全的重要环节,任何一个漏洞只要被他人利用进行攻击,均会造成系统毁灭性的打击或重要数据丢失。
二、防范措施和建议
(一)尽快完善国库法规制度,做到切实可行。俗话说,兵马未动,粮草先行。国库有关制度建设要有前瞻性和可行性。建议尽早制定颁布《国库法》或新的《国家金库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明确国库对财政收支的监督责任,是具有法定权力的行为主体;明确国库不仅对经办国库业务的商业银行、信用社等的违法违规行为具有处罚权,而且对征收机关和财政部门违反国家法规的行为也有处罚权。以保证各部门征收的各级税款能够及时、准确、足额入库,从法律层面和制度上指导和保障国库工作的正常开展。在现阶段国库人员得不到进一步充实的情况下,只要坚持记账复核绝对分开,即通常所说的换人复核制度,适当扩大兼岗的范围,实施制度约束人,岗位监督人,减少风险隐患;针对商业银行代理支库管理困难、问题较多的情况,应建立中心支库垂直管理的由人民银行直接经理支库来取代商业银行代理支库业务,便于增强国库人员的稳定性,也有利于对国库人员开展各种业务培训和素质
教育等。
(二)严格执行各项内控制度,着力规范业务操作。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在现阶段财政国库体制改革不断深化的情况下,为确保国库资金安全,必须确保各项内控制度不折不扣地加以严格执行。严格按照规章制度,认真组织预算收入的收纳、入库、报解,认真办理预算收入的拨付、退付,及时准确反映国库收支情况。严格按照〈〈国库会计管理规定〉〉,科学合理地配置岗位。在人数不足的情况下,可以“一人多岗”,一些重要岗位要绝对杜绝兼岗,如“印、押、证”必须“三分管、三分离”;记账与复核必须分离。要严格按照国库业务操作规程,认真组织好国库资金的核算工作,严格审核核算凭证,落实各岗位责任,按日、月、年认真执行对帐制度。落实计算机操作管理制度,加强操作员口令、密码的管理。按照制度要求开展国库资金管理工作,认真组织开展对辖内国库分支机构、商业银行办理国库业务的检查工作,认真履行法律授予的对财政、征收机关的监督管理职责,保证管理绩效。经常开展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落实重大事项分级审批制度和报告制度。加强外部审计监督力度,发挥财政监察、审计和人民银行内审部门的监督作用。
(三)加强计算机信息联网,建立风险监控体系,确保资金安全。财、税、库、行电子化、网络化的实行,是解决国库业务操作中税票量多,劳动强度大,易出差错,柜台积压,跨行交换速度慢等问题的最有效办法。目前,财、税、库、行均已自成体系初步实现电子化,但各自体系与外部各不相容,没有达到真正电子化的要求,既浪费资源和资金,又歇制了工作效率的提高,因此必须加快财、税、库、行横向联网的进程,尽快开发全国统一的财、税、库、行横向联网程序。这样不仅可使财、税、库、行及时实现资源共享,避免重复劳动,加快资金报解,提高工作效率,而且有利于国库部门及时掌握各纳税单位应缴款项、应退款项的动态情况。在此基础上,要建立财、税、库、行管理信息联网系统,对资金的来源、运用进行全程不间断监控,特别是对异常划拨、可疑支付进行及时预警,便于财、税、库、行各部门联手采取措施化解风险,从而实现国库资金的规模化、规范化管理。不断升级和完善国库核算系统,提高防御网络恶意攻击的能力,以保证国库数据完整和国库资金安全。
(四)加强学习,提高国库人员的整体素质。随着国库新业务的拓展,国库网络化的发展,对国库人员的思想和业务素质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因此要对国库人员进行经常性的职业道德教育,使之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同时要通过业务学习、制度培训等方式,使他们尽快地对财税知识和政策全面了解,不断提高业务素质,以适应业务发展的需要。总之,应将国库队伍建设成为一支既懂业务核算,又懂财税、金融政策及相关法律的复合型人才队伍,以保证国库资金的安全高效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