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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工商所实施精细化监管问题调研报告
工商所实施精细化监管问题调研报告
工商所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前沿阵地,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派出机构。随着经济与社会的发展,社会分工越来越细,该如何全面履职尽责和实现职能到位,实施精细化监管,是摆在工商所面前的一项重要课题。
一、精细化监管的内涵和目标
精细化管理是一种理念,是建立在常规管理的基础上,并将常规管理引向深入的基本思想和管理模式,是规范化管理更高的一个层次。精细化管理就是落实管理责任,将管理责任具体化、明确化,它要求每一个管理者都要到位、尽职。我们实施精细化管理,就是要优化工商所干部配置,落实岗位职责分工;明确各项业务流程,建立岗位考核和问责体系;加强部门协调配合,推行简单化、流程化、定量化和信息化管理;实施有效的管理,以高效能的监管树立工商行政管理公平公正的执法权威。
二、 落实监管职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重视不够,体制机制不相适应。目前,普遍存在重执法办案轻内部监管的现象。执法办案是硬指标,也容易定量化。内部监管是软指标,不易考核。工商所人员能按上级要求开展好每年的各项专项整治就已经很不错了,对内部监管很难做到位。现行岗位职责界定过于宽泛、监管巡查缺乏统一的规范和标准,造成了考核难、问责难和干好干坏一个样等弊端,存在抓工作一阵风,缺乏长抓不懈的思想。
二是工作被动,内部监管不到位。内部监管工作既没有具体考核办法,也没有硬指标。内部监管往往是哪儿漏补哪儿,哪儿痛医哪儿,疲于应付,有时也不是发现不了问题,而是不愿看到那是问题。
三是责任不明,问责制度严重缺失。由于工商所干部岗位职责不明、定位过宽,上级在考核上只对单位,未涉及到个人。所内干部素质参差不齐,严重存在因人定岗的被动情况,根本达不到因岗定人的积极工作状态。所领导多采用个人人格魅力等来领导、组织开展工作,导致要求想让干部胜任本职都难,极少考虑创新监管工作机制或延伸监管工作内涵。
四是人员素质亟待提高。当前经济的发展,让工商所的工作日益增加,再加上经济转型、产业更新加速,目前市场主体的转换也越来越快。工商所不采用现代技术手段来提高工作效能,根本无法及时掌握市场主体状态的,更谈不上监管。计算机、网络等办公硬件具备了,但没有真正的得到运用,往往出现了穿新鞋走老路的状况。
三、实施精细化监管的实践和建议
(一)提高思想认识,奠定思想基础。
组织全所职工学习相关法规、政策,让全所职工明确工商所作为工商部门实施经济监管的具体单位,履行好这一基本职责的重要性。然而我们实际工作中却缺乏具体的落实举措,要使大家清醒认识到我们肩上的担子、责任更大了。开展好免责教育,对监管责任事故事例进行分析,确定责任,让大家明白我们在履行监管职责时留下监管痕迹的重要性。只有解决了认知方面问题,才能为加强监管奠定思想基础。
第2篇 授信业务精细化管理调研报告
授信业务精细化管理调研报告
授信业务精细化管理调研报告
一、关于产品创新能力
当前,国内外经济形势错综复杂,国内经济增速放缓,国际经济形势严峻,有效信贷市场空间逐步趋小,为争夺有限的信贷资源,金融同业间的竞争日趋“白热化”。农行要从激烈的同业竞争环境中脱颖而出,仅仅依靠传统的同质化竞争手段显然难以成功,必须通过差异化的竞争才能取得突破,这对我行的产品创新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目前,我行新产品的推出由各条线业务部门分头进行,各自为政,存在市场反应速度慢、推出效率低、通用性不强、缺少特色产品等方面的问题。要解决这些问题,建议从以下三方面来提高产品创新能力。
一是要建立通畅的市场信息反馈通道。目前,我行缺乏专门的市场信息反馈渠道,基层行获取的市场需求信息很难及时传递,并引起足够重视,转化为合适的产品。以动产质押贷款为例,机械制造业、造船行业是泰州地区的支柱产业,钢材是这两个行业生产的主要原材料,物理、化学性能稳定性,损耗小,不易变质,便于长期保管,流动性强,易于变现,属于优良的动产质押物,开展动产质押贷款业务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且风险可控,流动性优于房产抵押,我市其他金融机构早已推出了相关的动产质押产品,而我行一直无法开办此项业务,导致我行在同业竞争中处于劣势,甚至有部分客户出现了流失。
二是加强市场调研,丰富产品类型。对内而言,在推出新产品的过程中,要强化部门之间横向联系,加大创新力度,结合多种业务品种开发复合型产品。对外而言,一方面,加强金融市场的深入研究,以方案营销为手段,及时捕捉市场需求信息,适时推出适销对路的新产品。另一方面,加强产业链金融产品的研究,通过打造行业产业链整体解决方案,开发新产品,推动相关业务的有效发展,既能加强对现有客户的维护,又能拓展市场的宽度。
三是加强产品实施情况的反馈,及时修正完善已有产品。新产品推出后,与市场要进行不断的磨合,因此,还需要加强产品推出的市场反应情况调查,及时根据市场要求对产品进行修正完善,使产品更趋合理。
二、关于提升经营管理层次
1、推行管理行前台部门的事实部制模式。将管理行前台部门直接营销职能单独划出,实行事业部制管理,充分发挥各级管理行前台部门的精英团队优势,成为农业银行城区业务和辖内大客户拓展的主力军,真正启动由部门银行向流程银行的转变,推动系统性、行业性大客户的直接营销、维护、管理的高效和科学运行。
2、加强集团性客户的扎口管理。集团性客户具有组织机构复杂,关联企业隐蔽,银企信息严重不对称,信贷监管和风险控制难度系数高,风险的发生具有突发性、连锁性、扩散性和数额大等特点。因此,集团性客户,特别是跨区域的集团客户应作为提升经营管理层次的重点,但要面对市场实际,不能一味等轧口。在实际管理过程中,对单个客户可单独授信,由轧口行汇总。协办行要定期向主办行通报成员企业的评价情况及获取的相关信息,集团主体所在行应定期牵头对集团进行整体评价,对集团整体风险及时反馈和提示,通过主办行与协办行的合作,多渠道、全方位地了解集团信息,甄别真伪,在动态中控制单个客户的授信,在把握风险的同时,有效提高运作效率。
3、建立以风险程度为核心的分层管理模式。提升经营管理层次,应该是风险管理层次的提升,即将风险难以控制和难以把握的业务提升层次,而不能简单地理解为审批权限的提升,对风险较低的客户和业务,不仅不能上收,还应该适当的下放权限。目前,我行的客户分层管理模式,实行的是大额客户和大额业务的权限上收,大额客户和大额业务就其风险绝对额固然可能相对较高,但并不能单纯以业务的额度来确定风险程度,对于某些黄金重点客户,相同额度的业务风险程度要远远低于相同额度的中小客户业务集合,因此,我行建议,管理行最重要的是把好客户的准入关,从严审核客户的准入资格,在准入资格已确定的一定时期内,对黄金、重点客户应尽可能将具体的业务权限下发,缩短信贷业务的审批流程,提高信贷运作效率,增强农行的同业竞争力。
三、关于行业信贷政策
总行从就提出了行业授信的概念,出台了《行业授信管理指引》,今年新颁布的《法人客户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办法》首次引入了行业风险评价,将行业特征作为客户信用等级评价的一个修正指标,省分行从开始对部分受宏观调整政策影响较大的行业实施“支控压”名单制管理,但与其他金融机构相比,我行的行业信贷政策管理仍显粗放。目前,我行信用等级测评系统中,只有31个行业的风险评价指标,而建设银行已细化到251个行业,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可以细分为95个大类、396个中类、1200多个小类,同时,我行对钢铁、水泥、纺织等受国家宏观政策影响较大的行业采取“一刀切”的方式,严禁新增信用,而实 际上,这些行业可以细分为很多子行业,其中有部分子行业仍是国家鼓励发展的,我行在控制了总体行业风险的同时,也丧失了一些发展机遇。
四、关于基础管理
解决操作环节制度执行力不到位的问题,主要有两方面问题:
一是制度执行的意识问题。制度执行的意识须要通过加大检查、整改、处理力度来不断强化,对检查、整改、处理的相关责任需要通过岗位描述来明确。我行提出了管人、管事、管业绩的要求,从自律的方面强化制度执行保障,并拟通过分管行长七个一来推动,即每月检查一次客户经理工作日志、组织一次上期业务回头看、检查一户信贷档案、参与一次贷后管理、召开一次风险分析会、检查一次营销业绩、组织一次业务培训。在他律方面,除审查、监察、外部监管外,各部门、各条线均从风险控制的角度出发,提出了不同的自律检查要求,但内容大多是大同小异,但因提出部门不同,基层行均要一一执行,耗费了大量人力物力,仍然难以完全到位,处于应付状态,影响了检查的效果,难以达到制度出台的初衷。目前,基层信贷管理部门每季度至少要进行一次全面业务检查(自律监管要求)、一次授信执行情况检查、一次贷后管理执行情况检查,每月要进行一次大额客户现场检查,每半年还要进行一次“三化”验收检查,上述检查内容还与前台相关部门的检查有相当重复,建议上级行能进行合理整合,减少检查的种类,加大处罚力度,推动制度执行力的提高。
二是制度建设的操作性、实用性需进一步增强。制度的张力得不到发挥,一方面是由于制度本身的科学性不高,另一方面是因为制度未对执行环境进行规范。如低风险业务的操作问题、合同文本的使用问题、流动资金贷款的期限、现金流量的预测等均未能深入研究。目前,我行的信贷政策制度办法,着重点在于贷前的调查、审查、审批环节,对贷时的发放、贷后的管理环节,大多只是框架式的要求,缺乏规范、统一的操作标准。就贷款发放而言,其操作要求散落在各种具体信贷业务管理办法之中,要求不一,而且只是泛泛要求先办理好有效的担保手续,后发放贷款等,对于具体的操作流程、操作的步骤、文本填制审核的要求等没有统一的标准。因此,建议上级行能够出台细化的贷时操作规范,对客户经理的操作行为明确到每一个步骤。
此外,现行制度未能考虑业务量对制度执行力的影响,随着业务的不断发展,客户经理的业务操作量不断加大,在业务繁忙时,难以按规范完成工作,导致部分制度执行的弱化,因此,建议上级行对客户经理的业务操作量进行规范,强制业务量达到一定程度时,必须增加人员数量,避免因工作量的问题降低工作质量。
五、关于激励奖惩机制
目前,我行前台营销人员的薪酬主要来自于绩效工资,绩效工资实行计件制考核,根据其业务营销实绩确认,而客户经理的风险控制行为难以在薪酬体系中体现,只能通过事后的处罚来控制,导致客户经理将大部分精力集中在业务营销上,缺乏主动控制风险的积极性。因此,我行认为应从客户经理的薪酬体系入手,来调动客户经理进行风险控制积极性,一方面,可以从工资中切出一块,根据其信贷管理质量来考核;另一方面,可以从其业绩工资中提取部分进行期酬管理。
六、关于客户经理等级管理
客户经理的等级管理是为了加强客户经理(公司及机构业务、个人业务)队伍建设、拓宽其发展空间和晋升通道而设立的,是一种专业技术岗位职务。选拔、培养一支素质优良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加快业务创新、产品创新和技术创新,是全面提高我行核心竞争能力的迫切需要。专业技术岗位职务解决的主要是两个问题:
一是与其他岗位之间的关系问题。专业技术岗位职务系列应该在技术含量高、劳动复杂程度高、替代成本高、非管理性质的核心业务关键岗位进行统一设置。他行一般按照创新性强、附加值高、具有相对独立性的要求进行规划,现阶段大体有客户经理、交易员、产品经理、信息技术工程师、法律顾问、执行会计师、风险经理、财务师、审计师、研究分析师、培训师等专业技术岗位职务系列。我行应加紧研究出台相关办法。
二是同系列专业技术岗位职务的级差设置问题。级差设置应以不同级次的考试作为必要条件,考核认定应以能力为主,业绩为辅。级差一级分行可在6级左右,二级分行在四级左右。
对客户经理的培训要进一步强化,要分层次、有针对性地组织客户经理进行系统性、专业性的培训,强制各等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每年参加不少于两周的专业性、发展性的业务培训。同时,对工作突出的客户经理,还可建立福利性质的带薪培训制度,增强客户经理的工作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