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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县集体林权制度履职尽责改革调研报告
8月,崇义县被省委、省政府确定为林业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县后,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林业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紧扣多予、少取、放活的改革方针,积极稳妥地开展了以明晰产权,减轻税费,放活经营,规范流转为主要内容,实现山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的目标,建立经营主体多元化,权、责、利相统一的集体林经营管理新机制。
一、崇义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主要做法
(一)明晰产权,分山到户
一是山林所有权依据林业三定时颁发的山林所有权证(执照)不变,属村归村、属组归组。并按照执照核定的山场位置和四至界址,重新核发林权证书。二是集体山林属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共同所有,通过分户经营、利益共享等多种形式,让每个村民平等享有集体山林的权益。三是在林地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放活林地、林木的经营权,不搞一刀切,主要采取自留山稳定不变、保持责任山承包关系稳定等七种经营模式对产权进行明晰。四是村级林改方案的制定、山林的流转和利益的分配等都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由代表票决通过,做到内容、程序、方法、结果公开,公平竞争、公正操作。
(二)政策扶持,产业发展
一是紧紧围绕笋竹、南方用材林、油茶三大特色主导产业,从政策措施、资金等方面给予大力扶持。制定了《崇义县关于加快竹产业发展的意见》、《崇义县-竹产业发展规划》、《崇义县关于加快油茶产业发展的意见》、《崇义县-油茶产业发展规划》,出台了一系列奖励扶持林农发展产业的政策,设立了林业产业发展基金。县财政每年安排400万元的资金,其中竹产业发展基金300万元,油茶产业发展基金100万元,奖励扶持毛竹、油茶资源的开发培育。据统计,,县财政兑现林农毛竹、油茶资源开发培育的奖励扶持资金达491.55万元。同时,各乡镇还配套了相应的资金扶持措施,扶持资金达46.8万元。崇义县对林农造林植树种竹的无偿提供苗木,用于造林的苗木扶持资金达117万元。二是以龙头企业支撑,带动产业发展。按照公司+基地+农户模式,大力培育和引进龙头企业发展,逐步形成产供销一体化的产业发展格局。同时放活毛竹采伐、流通环节。近几年来,崇义县的华森、贵竹、盛竹毛竹加工龙头企业,推行龙头企业提供技术、资金、包销产品的形式联合竹农发展毛竹加工,并签订委托加工合同,保护林农利益,现已带动4500余户竹农直接、间接加入毛竹加工,促进了企业和林农利益互惠。据统计,全县已有竹加工企业96家,已形成了竹胶建筑模板、竹制地板、竹制工艺品为主导产品的竹加工产业,为林农增收5000多万元。
(三)配套跟进,确保实效
(四)加强森林培育,促进可持续经营
二、林改主要成效
(一)彻底还权,改革集体统一经营体制,实现林业经营模式的历史性转变
(二)彻底让利,实现了林业经营利益格局的大调整
林改后,林农自主经营山林、造林的积极性空前高涨,林农成了山林的主人,山林成了山区林农兴林致富的舞台,林农敢于投入,舍得投入,把山当作田来耕,把林当作菜来种,纷纷在村归还的自留山、责任山上的竹子、树木上写上自己的名字,多方筹措资金发展林业,大力造林营林。
(三)彻底松绑,极大地调动了林农经营林业的积极性
林农想要的要回了,想得的得到了,山林权属明了,木竹税费减了,林业活了。林地、林木价值明显提升。以杉木、毛竹为例,杉木流转价格由林改前每亩平均600元上升到2600元。毛竹林年租金由林改前15元上升到86元,每亩年增加71元。
(四)彻底转换职能,走出怪圈,实现社会林业社会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