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录
第1篇 对新准则下现金流量表内容调研报告
对新准则下现金流量表内容调研报告
对新准则下现金流量表的内容与分析的几点思考
新准则框架下的现金流量表部分,较之先前的规定,有着较强的可操作性。随着现金流量表准则的实施,有关现金流量表的分析也应当做出调整,以全面、准确在解释企业流量信息,帮助决策者用以决策。下面谈谈本人的几点看法:
一、新准则下现金流量表的编制
(一)编制基础。编制基础是编制现金流量表的出发点,它明确了现金流量表所涉及会计要素的范围。我国现金流量表编制基础是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1.现金。现金流量表中的现金是指企业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具体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其它货币资金。
2.现金等价物。现金流量表准则将现金等价物定义为“企业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价值变动风险小的投资”。现金等价物的核心是“支付能力大小。可否视为现金”而不在于其是否是“投资”。例如,企业持有的3个月期的应收银行承兑汇票虽然不是投资,但它的支付能力不次于3个月到期的短期债券投资,并且由于银行承兑汇票能随时贴现和背书转让,其到期收回几乎无风险,所以,其应属于现金等价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