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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民政调研报告3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查看人数:43

县民政调研报告

第1篇 县民政组织建设工作情况调研报告

民政部门是各级政府社会保障和社会管理的重要职能部门,担负着“上为中央分忧、下为百姓解愁”的重要职责,在保障民生,维护稳定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民政工作直接面向基层群众,民政的各项任务、法规政策都要靠基层民政干部去贯彻落实,党和政府对民政对象的关怀和温暖,也只有通过基层民政干部才能送到千家万户,因此,可以说民政工作的根基在基层,重心也在基层,但民政工作最薄弱的部位恰恰也在基层,这是长期困扰民政部门的一大难题。特别是近年来,民政工作内涵不断丰富,外延不断拓展,同时,随着乡镇规模的逐步扩大,乡镇服务的民政对象日益增多,基层民政机构承担的工作任务日益艰巨,工作压力日益增大,基层民政繁重的工作任务与现行机构、人员、规范化水平不相适应的矛盾十分突出,影响了各项民政政策在基层的落实,制约了全县民政事业的快速、健康发展。因此,在此次学习实践活动中,我对全县基层民政机构的工作现状进行了调研,并提出了一些发展建议。

一、乡镇民政机构现状

郎溪县12个乡镇均设有民政办,共有民政工作人员27名。姚村乡、幸福乡、东夏镇民政办只有1名工作人员。涛城镇民政办现有的3名工作人员均为聘用人员,没有正式编制。

全县27名基层民政工作人员中专职从事民政工作的8人,占29.63%,以民政工作为主,兼有其他工作的19人,占70.37%;从事民政工作5年以下的16人(其中不足3年的有9人,不足1年的有3人),占59.26%,6-10年的6人,占22.22%,10年以上的5人(其中有1人50岁以上,有3人是聘用的),占18.52%;有行政编制11人,占40.74%,有事业编制8人,占29.63%,聘用7人(含“三支一扶”1人),占29.63%。乡镇民政办的办公场所和办公设施都比较简陋,其中有2个民政办无独立的办公室,与乡镇其他工作部门合用一间办公室。

二、存在的问题

1、工作任务繁重,人员编制偏少。当前民政工作内容多,要求高,都是一些很具体、很细致的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工作。乡镇民政办处于民政工作的第一线,是民政工作的重心和基础,也是反映党和政府执政为民的前沿窗口和纽带,承担了救灾救济、城乡低保、五保供养、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双拥优抚、城乡医疗救助、城乡社区建设、民间组织管理、殡葬管理、慈善和社会救助等多达15项工作职能,其中很多工作如城乡低保等都需要进村入户调查,民政助理员的工作任务日益繁重,但目前我县平均每个乡镇只有2名工作人员,其中有3个乡镇只配备了1名工作人员,与繁重的工作任务不相适应。

2、兼职过多,分散工作精力。全县27名乡镇民政工作人员中只有8名是专职从事民政工作,大部分乡镇民政工作人员实际上兼有残联、就业服务和社会保障、新农合、人、工会、妇联、包村驻点等乡镇其它工作。这样势必分散工作精力,造成基层民政工作无法做深做细、做实做好,影响了各项民政政策在基层的落实。

3、管理体制不顺,人员更换频繁。目前乡镇民政助理员的编制、人事权都在所属乡镇,县民政局对其没有管理权,这样一方面导致民政助理员更换频繁,流动性大,稳定性差,给民政工作的连续性带来不利影响。如南丰镇、东夏镇民政办的所有工作人员从事民政工作的时间均不足2年,全县59.26%的乡镇民政工作人员从事民政工作不满5年。而当前民政工作量大面广,工作内容不断拓展,必须有一定时间的工作积累,才有可能做到业务精通。另一方面乡镇安排其它工作,民政助理员不得不挤占时间从事民政以外的工作。致使民政部门安排的工作任务不能按时按质完成,普遍存在被动应付的现象。

4、办公条件落后,不能满足工作需要。民政工作线多面广,如低保、五保供养、优抚等工作都建立了大量的档案资料,需有专门场所存放,而民政服务对象上门来访办事为数众多,也需有单独的接待窗口,以免影响正常的工作。但目前我县12个民政办中,只有十字镇、毕桥镇民政办有单独的办公楼,其余的民政办都是仅有一间办公室,没有必要的档案室和接待室。涛城镇、飞里乡民政办没有独立的办公室,与乡镇其他工作部门合用一间办公室,给工作带来极大不便。

三、加强乡镇民政工作的对策和建议

1、理顺管理体制。设立乡镇民政所,理顺乡镇民政工作人员管理体制。民政所实行双重管理,以乡镇政府管理为主,业务受县民政局指导。民政所所长的任命和民政工作人员的调整事先征求县民政局的意见。乡镇尽可能少安排民政工作人员兼任与民政无关的其他工作,使民政工作人员能一心一意地专职从事民政工作,更好地为广大民政对象服务。

2、规范机构建制。按照副科级建制设置乡镇民政所,为财政全额供给事业单位,在县委、县政府领导及市民政局 的指导下,由组织部门牵头,乡镇党委政府、县民政局参与,按照干部选拔任用的相关规定和程序任命民政所负责人。

3、落实机构编制。根据各乡镇所辖人口数,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配备民政助理员,建议3万人以下的乡镇定编不少于2-3人,3万人以上的乡镇定编不少于3-4人,均定为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编制,人员工资纳入县、乡两级财政预算。

4、改善办公条件。将乡镇民政所工作经费纳入县、乡两级财政预算,由县、乡两级财政按照比例承担。各乡镇要为民政所提供符合规定标准的面积不少于150平方米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办公设备。

5、加强队伍建设。乡镇民政所工作任务繁重、政策性强,要挑选文化程度较高、政策观念强、肯于吃苦奉献的干部职工从事民政工作。人员要相对稳定,以保证工作的连续性。县民政局协助乡镇管好基层民政干部队伍,加大对乡镇民政干部的培训力度,努力建设一支业务精、能力强、素质高、作风硬的基层民政干部队伍。

6、强化内部管理。要规范民政所工作人员的行为,建立和完善工作职能、岗位职责、办事程序、服务承诺、档案管理等制度。县民政局等有关部门要加强对乡镇民政所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对民政经费使用、政务公开、依法办事和行风建设等情况进行定期督查,确保各项民政工作和民政政策落实到位。

第2篇 县民政局信访稳定工作调研报告

县民政局信访稳定工作调研报告

稳定是当前我国社会的发展前提和基础,没有稳定就没有发展。民政部门是社会发展的稳定器,实现社会公平的调节器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推进器,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一、信访对象、内容、形式

主要表现为“三多”:一是信访对象日益增多。民政信访工作的主体已不单纯是过去的以优抚对象、老弱病残、贫困户为主,现在则扩大到下岗职工、失地农民、换届选举中的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社会求助者及其他如举报、咨询、婚姻服务对象等。民政信访对象区域性特点越来越明显。过去信访对象主要集中在农村,现在城镇信访对象呈逐年上升之势,外地人员来信来访的现象也逐年增多。二是信访内容日益增多。目前,除了退伍士兵的安置、贫困户的救济等老主题外,信访内容已涉及到民政工作的方方面面,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确定、农村贫困户危房帮建等。信访对象反映的问题绝大多数都很现实,基本都涉及到个人或集体的切身利益,且都明确要求为其解决实际问题,不达目的,不肯罢休。许多信访对象反映的问题,情况复杂,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处理起来难度较大。有些问题,如果我们稍有疏忽,处理不当,极易在社会上产生消极影响。三是信访形式日益增多。由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不平衡,民政对象相对其他社会成员而言,他们对民政部门的依赖程度越来越强,来信来访的形式已不单纯局限于个人的以书信、电话、登门等形式的来信来访,近两年,群访、联访、串访、越级访有增多趋势,防不胜防,由于他们对政策了解的不全面,反映的一些问题失实,不但毁坏了基层干部的名誉,也造成了基层工作的被动。

二、成因

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政策方面的原因。广大人民群众生活水平逐渐提高,民政对象的救济、补助等标准虽然几经调整,有所提高,但民政对象的生活水平仍难以实现同步提高,例如城镇低保和农村低保。二是资金方面的原因。国家每年投入救灾救济、优抚、五保供养、最低生活保障的资金巨大,但整个社会经济生活水平的提高,县级的资金已不能满足他们日益增长的物质生活需要,造成了信访对象的增多。三是人员素质方面的原因。一方面,少数民政信访对象自身人为因素,造成不应有的来信来访增多,主要表现在:不懂政策;不满足对问题的解决,要求过高;盲目攀比,造成心理失衡;法制意识淡薄,无理取闹等。其次,个别民政信访接待人员素质不高,对新政策、新标准及有关知识了解不全,业务不熟,工作被动应付,处理问题质量不高,有的工作方法简单,带来负面效应,促使矛盾激化,造成信访。

三、对策

一是提升人员素质,以情感染信访对象。要培养和建设一支政治素质好,政策水平高,业务精通,务实高效,有强烈事业心和责任感的信访干部队伍。自觉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更新各种专业知识,熟悉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国家和法律、法规,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理论素养和政策水平,提高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处理问题的能力,提高综合协调、化解矛盾和理论政策研究的能力。优化接待工作,真正做到“一张笑脸相迎,一把椅子让座,一杯开水解渴,一片诚心办事”。积极宣传党的政策和规章制度,对来访者反映的问题,提出的要求,无论是否合理,都要热情接待,认真听取,能解决的当场联系解决,暂时不能解决的要向来访者说明情况,耐心做好解释工作,“晓之以情,动之以理”,这样,我们就能求得来访者的谅解,避免重复来访和越级上访。反之,如果信访接待人员态度粗暴,推诿扯皮,必然会激化矛盾,引起不良后果。

二是收集信访信息,以主动面对信访对象。建立健全县、乡镇(街道)、村三级民政信息网络,加强基层信访力量,加强横向联系,形成多元化的信访格局,把信访触角延伸到基层的各个角落。广大民政工作者特别是党员干部必须善于利用各种渠道倾听民政对象的呼声,正确把握民政对象的思想脉搏,及时发现和掌握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随时防止突发事件和集体上访、越级上访现象的发生。

三是加强作风建设,以高效服务信访对象。民政对象来信来访主要源于一些实际问题难以解决。所以我们在信访工作中,对信访对象反映的实际问题,要真正做到“封封信有回音,件件事有着落”,以提高信访者对信访工作的满意度,真正从根本上控制信访量。在解决民政对象信访中反映的问题时,凡是国家有明确规定的,必须保证不折不扣地及时落实到位;对一些信访反映较多的难点问题,要想方设法解决好;对一些社会热点问题,要强化宣传,耐心解释,积极引导,认真研究解决。在工作中要加强上下级之间、部门之间的联系和配合,特别是职能部门要切实负起责来,严格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该哪一级、哪个部门解决就由那一级、那个部门解决,不能互相推诿扯皮,更不能将矛盾上交或推给社会。总之,切实解决好民政信访对象的实际问题,有利于维护社会的稳定,保障民政对象的合法权益。

第3篇 县民政工作调研报告及存在问题的建议

按照县委关于《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第一批学习实践活动方案》的要求,我局认真组织了学习交流活动,在学习交流的基础上民政局领导班子带头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由局领导班子成员带队,抽调相关股室工作人员组成联合调研组,分别深入到全县18个乡镇民政所及部分村进行深入细致的调研,通过与基层民政工作人员,民政服务对象座谈,总的来看,近年来我县民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民政部门的大力帮助支持下,经全体民政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全县的民政工作有了新的进步和发展,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从全市民政工作整体情况看,我县一些基础性工作与先进县(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有的工作开展也很不平衡。加之基层民政工作基础条件差,资金短缺,影响和制约了全县民政工作的整体推进。在新形势下如何夯实基础,充分发挥民政部门的职能作用,更好地服务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于构建和谐社会,服务于弱势群体和优抚对象等方面还存在一些与民政事业发展和实践科学发展观不相适应的矛盾和问题,亟待关注和加以解决。

一、基本情况

我县为革命老区,属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特殊的地理位置和自然、历史等方面原因,导致县内孤老单身、优抚对象、特殊困难家庭人员较多。据统计全县有贫困户13304户、30600人,五保户2198人,农村低保对象7937户、10779人,城镇低保户1627户、4283人,优抚对象3489人,其中伤残军人445人、老复员军人681人、病退军人1266人、三属147人、参战涉核人员421人、义务兵529人,为解决民政对象的实际困难,我局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的宗旨,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全面推进各项民政事业的开展,救灾救济、婚姻登记、城镇低保、农村低保工作得到了进一步加强,城乡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不断发展,民间组织和社会事务管理切实加强,双拥创建、优抚安置和老龄工作稳步推进。全年共发放救灾资金103万元,救灾棉衣5000件,棉被500床,先后对7345户、9875人给予了救助,对257户看病难的农村特困户给予了医疗救助,发放医疗救助款27万元。城镇低保工作做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新纳入低保对象85户、210人,对超出保障线标准的及时停保,全年共发放城镇低保保障金390万元,农村低保发放保障金360万元,五保供养金216万元。商林、淮镇、县城中心敬老院主体工程已基本完工。优抚对象的优待金和抚恤金及定期定量补助金全部发放到位,共发放保障金900余万元,解“三难”资金25.98万元。

通过调研民政工作成绩的取得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制度到位。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县民政局结合工作实际,及时补充和完善了各项工作制度,做到了民政工作有章可循,照章办事。同时建立了各项民政工作保障制度,明确了工作目标,细化了工作措施,为民政工作的有效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二是管理到位。在救灾救济和城乡低保工作上,由上而下逐级申报,严格把关,办理程序和审批对象做到了上墙公示,实行阳光操作。对低保对象做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三是组织到位。县委、县政府对民政工作十分重视,坚持把民政工作纳入全社会经济发展的总体规划,统一研究、统一部署、统一考核、统一督促检查,形成了民政局领导班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和主管股室具体抓,社会各界共同抓的齐抓共管的局面,全县形成了上下一条线,纵横连成片的机制,保证了全县民政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乡镇民政工作是整个民政工作的基础,乡镇民政所是民政工作的基层单位。近年来乡镇民政机构不同程度地存在职能被消弱、人员更换频繁、业务不规范、工作落实难的问题。主要表现一是工作任务与力量不相适应。有的乡镇只配备1名民政干部,日益繁重的民政工作任务与人员配备的矛盾突出,人少事多,工作忙不过来,制约了民政工作的开展。二是有的乡镇领导对民政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民政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的工作,需要党委、政府综合协调。三是办公条件差,工作经费困难。

具体到实际民政工作,有些方面力度不够。一是政务、村务公开力度不够。1、部分乡村政务、村务公开工作存在重形式、轻内容;重表面、轻实效;重集中、轻民主现象。2、群众希望知晓和反映的热点问题及时公开的不够。二是救灾救济工作力度不够。1、部分乡镇报灾不及时;2、城乡社会救助工作还面临不少急需解决的困难和问题。社会救助资金投入不足,资金缺口较大;3、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城乡低保工作力度不够。1、低保政策宣传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强。有些群众对低保政策、标准、程序不清楚。2、家庭收入核实难。隐性就业、弹性就业及隐性收入难掌握。3、“人情保”“关系保”仍有存在。

三、几点建议

要使基层民政工作提档升位,我们认为各乡镇党委、政府要把民政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其他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总结、同奖惩;将民政事业纳入乡镇总体发展规划,与其他事业同规划、同统筹、同协调、同发展。一是加大民政工作宣传力度,深化民政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但要宣传民政工作的广泛性、服务性、重要性和复杂性,还要广泛宣传民政工作在以人为本、扶贫济困、构建和谐社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提高干部群众对民政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二是加大学习培训力度,努力提高乡镇民政队伍的综合素质。通过多种形式的学习培训,建设一支学习型、政治型、实干型、业务型和创新型的高素质乡镇民政干部队伍。三是加大为基层民政队伍排忧解难力度,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乡镇党委、政府和县民政部门要着力解决乡镇民政干部在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他们创造良好的环境。逐步加大对民政事业资金投入,确保各项民政工作任务的完成。四是加大制度建设和创新力度,严格依法行政。上级民政部门要经常深入基层,重点检查各项资金是否按规定及时发放,办事程序是否规范,真正使乡镇民政工作健康持续发展。具体工作中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加强政务、村务公开力度。一是进一步规范乡村政务公开工作,内容要实,不流于形式;二是公开的内容要简单易懂,让村民一看便知。通过实实在在的政务、村务公开,切实提高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水平。

(二)加强救灾救济工作力度。一是要严格落实救灾应急预案,明确工作职责,责任落实到人,保证查灾报灾任务的完成。二是进一步建立健全救灾应急体系,确保救灾工作及时有效。

(三)加强社会救助工作力度。一是加大对低保条例的宣传力度,让低保政策更加公开、透明;二是规范操作程序,实行阳光作业,将“申请、入户核查与民主评议、审核、审批、公示公开”五个环节作为申办农村低保必须履行的程序来抓;三是科学测算收入、准确界定低保对象。

四、体会

通过对乡镇民政工作的调研,使我们深切地感受到民政的根基在基层,民政的亮点和经验在基层,矛盾和问题也反映在基层,只有通过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才能了解和掌握基层的真实情况和第一手资料,才能立足实际,探索研究和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途径,才能够真正转变观念和作风,切实为困难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真正把党和政府的温暖和关爱送到困难群众的心坎上。民政部门才能树立好形象,民政干部才会受到人民群众的欢迎,民政事业才会有更大发展。

县民政调研报告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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