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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历史教师形象调研报告
教师作为一个授业解惑的职业,在很多方面需要掌握许多的知识和见识,同时也需要有很好的品质和素养,在教授学生学习时做好一个好的表率作用。为了更好地投入教师事业,从事历史教学工作,成为同学们满意的历史教师,故特此调查同学们与家长心目中理想的历史教师形象,以此来改进我们的教学课程,此次问卷调研针对福州地区两所中学,我们分别制作了学生和家长两份不同的问卷,旨在从不同的角度重新明确新时期对历史教师的形象要求。因此调研数据主要是服务于未来将走上历史老师职位的人员,从一些数据和总结中,给予他们一些意见,希望可以为他们以后从事历史教师时起到一定的帮助。
问卷分析
此次调查采用无记名问卷调查和采访相结合的形式进行。问卷共发出500份,其中有效问卷465份,包括420名学生和45名家长。大学生还和一线历史教师进行了专业技能交流。此次调研活动深入到中学学生和家长当中,广泛听取了同学们与家长最真诚的想法与建议,希望这次调研的数据和结论能为完善课堂教学培训内容,提升在校师范生专业技能提供借鉴。
此次调研主要结论有以下五点:
(一)坚实的专业知识、广阔的课外知识和出色的课堂教学能力
老师作为一个教授知识的职业,专业知识是相当重要的,同学们对于上课下课许多的疑惑之处,最直接的想法就是通过老师来进行答疑。因此这就要求,老师并不仅仅掌握本身的专业知识,对于许多的课外知识也要有相当的涉猎。但是这并不意味着,老师的知识是无限大的,老师有不懂之处,同学们总是比较喜欢与老师一起进行讨论和解答。在此次问卷调查中,有92.1%的同学是希望老师遇到不知道的问题时,承认自己不会,承认自己有差距并和学生一起探讨解题方法的。因此,老师同样要有谦虚的态度面对学生的问题和见解。
与此同时,历史虽然是过去,但是历史教学却要面向未来的,掌握现有的历史的知识远远是不够的,要时刻补充自己的知识储量,学生对于知识渊博的老师总是会多几分尊敬和爱戴,这也是和学生交流的基础之一,这也是老师形象确立的基础之基础。
在选择拥有一定现代多媒体技能的初毕业的历史老师和有一定中学教学经验的历史老师时,很多的学生和家长都是希望两个是合并的,为此每一个师范生都要抓住每一次实习的机会,增加自己的经验,了解更多的有利于教学的方式,这样能更好的增加自己的能力和实力。
(二)丰富多样的讲课方式
现在的许多学校都有配置了多媒体教学,同学们现在也更是喜欢通过多媒体教学来上课,有49.3%的同学喜欢老师用通过幻灯片的形式来进行教学。为此必要的计算机能力也是老师应该必备的。同时传统的教学方式,同学们也是比较关注的,其中有28.9%的同学还是会比较喜欢老师用粉笔板书的形式进行教学。而值得关注的是,还是会有10.4%的学生认为老师念教材,划重点是有必要的。为此,我认为老师可以根据具体的情况,课程来选择以哪种方式上课。例如,平常普通的课程可以通过幻灯片和板书相结合的形式进行上课,在活动课上可以采用较小组讨论,活动的形式,而在学期末复习时可以采用划重点的形式,让学生们可以更好的掌握知识。这样多形式的教学方式,同学们会比较容易接受,同时也可以加强同学们对学习上的把握。
(三)课堂气氛与学生学习主体性
在调查中我们发现,86%的人认为教学方法是老师应该具备的重要素质之一,老师上课是否风趣是决定学生学习兴趣的关键,超过半数的人喜欢风趣幽默,生动活泼,笑后即忘类型的老师,这也充分说明了历史老师的教育风格还是应该以寓教于乐为主,以重点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为主。增强课堂的互动,是教师和学生沟通和交流的最好的途径,因此把握好这个桥梁,对于老师开展更多更加丰富的活动至关重要。
而课堂的活跃程度,最重要的一点无疑就是要把学生这个主体地位展现得淋漓尽致。在课堂上要积极发挥同学们的主动性,75%的人还是十分赞同老师上课提问的,但是有60.7%的同学只是看情况回答老师的问题,因此,老师在设置问题的时候要充分考虑到学生的喜好和学生群体关注的热点问题。课堂的提问环节无疑是课堂互动的重要环节,因此把握好问题的力度,是调动课堂气氛的重中之重。在课后,68.7%的人很乐意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但是仍然有28.9%的同学只是在应付作业,那么老师在布置作业的时候同样应该充分考虑到学生的兴趣。
(四)教师的个人师德相当重要
老师的形象应该是和蔼可亲、平易近人的,86%的人认为历史老师最应该具备的素质之一就是热爱和尊重学生,因此老师的自身素质培养也相当重要,只有建立良好的师德才能真正实现教师形象的升华。通过调查很少有老师会对学生使用强迫、压制甚至体罚等教育方法,这是值得肯定的。我们应该看到老师的行为,在一定程度上都会对学生造成影响。在问卷中,认为老师对自己有存在影响的占到了学生总数的91.1%,认为因为对一个老师的印象而影响自己的学习的也有着比较大的一部分。为此,我认为一个老师的个人素质和师德是很重要的,它会影响学生们对老师的印象,同时也会影响同学们对本科目学习的兴趣,同时也会影响同学们的做人方式。因此这就需要每一位老师要培养良好的师德,这样便可以更好的教书育人。
同时,调研结果显示,传统的师生关系发生了重大的变化,如今教师不仅充当着“严师”的角色,在课余时间更多地也充当着“益友”的角色,师生互动的频率进一步增加。
(五)听取家长的意见,加强与家长之间的互动
在学生教育中扮演至关重要的角色的还有家长,许多的家长都希望知道自己孩子在学校中的表现,这就需老师们和家长有一个长期的联络机制。为此,老师们要加强自己与家长之间的交流能力和联络能力,拓宽交流渠道,更好的对家长及时反馈学生们的情况,也使家长放心的将孩子放在学校中学习。
老师为人师表,但老师也不是万能的,老师也有犯错误的时候,勇敢地在学生面前承认自己的过错,无疑是一个受益终生的教诲。因此,历史老师更应该注重反思和总结,来确保自身形象的确立。注重从学生身上吸取养分,从学生的角度考虑问题,这样才能真正做到教书育人。
通过此次调查研究,我们最终确立的历史教师形象包括语言风趣幽默,生动活泼,和蔼可亲,平易近人,感情丰富,语言简洁;能很好地掌控课堂活跃气氛,并能够很好地和学生交流等。对于尚在学校学习的师范生而言,这些能力都是亟待提升的能力,因此希望每一位师范生要努力朝这些方面努力,不断增强自身的综合素质,争取做一名优秀的历史教师。
第2篇 媒介对农民工形象构建调研报告
19__年以后,大量农民涌入城市,成为城市的产业工人,也就是媒体所称的“农民工”。“农民工”这个概念的出现是国家将公民划分为城乡两种身份的的结果,具有时代的局限性。但在许多城市中,农民工已经成为社会生活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但是他们却不被他们所服务的社区所接纳,甚至被排斥。他们在城市里找不到自己的社会位置,他们的社会身份决定了他
们无法享有与城市居民同样的权利。传承人类文化、向社会提供消息和娱乐为己任的都市媒体对农民工的报道,存在着失衡的状态。
媒介对农民工的污名化
社会学家孙立平指出,在我国城市中,对农民工的污名化现象普遍存在。肮脏、随地吐痰、偷盗、不礼貌、不文明等,在某些报道中似乎这些就是农民工的特征,一个地方一旦发生了刑事犯罪,人们也总是首先将怀疑的目光投向进入城市的农村人。中国传播学会会员、香港城市大学传播学博士生李红涛曾对《工人日报》、《北京晚报》、《成都商报》三份报纸一年间的112则报道样本做了内容分析,结合“以农民工为主角的个体事件报道中的事件类型”,考察了“农民工在事件中的形象定位”。结果发现,农民工在媒体报道中完全纯负面形象的比例为9.8%,若将负面形象与“被侮辱与被损害”形象中偏向消极的形象建构累加起来,应该在20%~25%之间。在个别事件的报道和一般化的对农民工形象塑造中,都存在着对农民工污名化的倾向。
在媒介视野中,农民工被塑造成为主流群体的“他者”而存在,他们被认为是弱势的、病态的群体,所有媒体关注的焦点集中在农民工的讨薪欠薪难题、农民工权益保障、政府部门有关农民工问题的会议和政策、社会治安和刑事案件等相关议题,不难看出,报道中农民工被打上无力、无能、需要扶助等弱势形象的烙印,被定位在“需要拯救”的刻板印象中。
媒介中的农民工失语现象
面向城市人群的都市报近__年来发展迅猛,几乎每个省会城市都有至少1~2家都市生活娱乐类报纸,而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农村受众只拥有一家全国性的日报。而流行杂志所面向的读者群是城市中产阶级;广播电视节目的策划追求中产阶级的格调和口味;号称新媒体的网络不仅在入口处就已经设置了经济文化的多重障碍,而且各网站的定位有着更明显的城市化、年轻化、小资化的取向。根据一项外来劳工社会研究项目的调查显示,农民工中有40%的人平时参加打牌、逛街、喝酒一类的娱乐活动,35%的人平时没有娱乐活动,只有25%的人平时有看电视、上网、读书报等媒介接触行为。这样的情况表明,愿意接触媒介的农民工并不多。这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媒介针对弱势群体的节目太少造成的,媒介有无法推卸的责任。
农民工形象被曲解的深层原因及后果
传媒对农民工的歧视,最本质的原因是传媒产业化促使传媒极力追求利益的最大化。在此过程中,他们常常或主动或被动地将信息资源交由市场规则来进行分配。出于信息成本的考虑,他们到农村去获取新闻信息的成本远远大于在市区内,而收益却非常小。所以,农民工的信息表达权就在这样的经济利益权衡下丧失了。
其次,城市市民的观念向媒体流动,导致了媒体对这一城市外来群体的歧视。很多城市人自视甚高,认为农民工的素质低,为了迎合这些市民的论调,媒体的宣传也逐渐趋向与市民一致,在报道上歧视农民工。
第三,媒介产品的消费者是双重的,第一重是被受众消费,他们消费的是媒体的实体产品,即报纸上的新闻或者电视上的节目等;第二重是被广告客户消费,广告客户借助媒体在受众中形成的注意力和知名度,付出一定的金钱来获得一定的时间或空间用以宣传自己的产品。媒体的第二重消费尤其重要,因为媒体需要这些收入来获利。而广告商在选择媒体的时候,除了媒体的知名度以外,更会在意媒体的受众是否和自己产品的目标消费者相契合;而从购买力和影响力上来说,农民工不是合适的对象,相反大众媒体更在意的是主流人群,也就是有消费能力的中产阶级。所以农民工的话语表达空间就牺牲在媒介的市场逻辑之下了。
谭诚训认为,农民工的社会形象错位,是由媒介无形中产生的城市视角造成的。媒体只报道农民工在城市中的弱势形象,而他们的强势形象却一直被忽略。在这个问题上,可以说集中反映出我们媒体中存在的那种偏狭的城市视角。通过这样一种偏狭的视角,农民工在媒体上呈现的只能是弱势和边缘的一面。
作为现实状况,传媒歧视的产生有其必然性,但是传媒歧视的长远影响不但会日益加剧社会的知识信息鸿沟,破坏平等公正原则,带来诸多社会问题,同时也会影响和扭曲大众传媒自身的发展,导致传媒最终丧失作为公共领域的价值。
都市媒体如何平衡农民工群体的报道
农民工问题是一个长期的社会问题。媒介作为社会整合的纽带,加强社会各阶层的交流、理解和融合是其义不容辞的责任。
在今后的农民工报道中,媒介应该多给予他们关注,全面描绘他们,一方面加强主流人群对他们的理解,另一方面帮助他们寻找社会认同感。
首先,不要把农民工仅仅看作是农民,而要把农民工看作是城市人群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为农民工群体提供一个强大的利益诉求的表达阵地,让大众传媒发挥社会利益平衡器的作用。其次,都市媒体在确立受众定位时,应该扭转城乡二元体制下养成的思维方式。再次,媒体的报道要多联系相关的法律法规,如劳动法和合同法等,帮助民工维护他们的权益,而不应该只沉迷于事件的冲突性,追求报道的刺激性。现在已经出台和即将出台的一些相关法规,将会更多地出现在民工权益报道中,成为新闻点,这样的民工报道将更有指导性和实用性价值。
第3篇 税务调研报告:树立形象入民心,优质服务扩税源
树立形象入民心,优质服务扩税源
对于国家税收的认识,税收的涵义,人们的认识有所不同,但是就税收的概念而言,至少包括这样几个共同点:第一,征税的主体是国家,除了国家之外,任何机构和团体,都无权征税;第二,国家征税依据的是其政治权力,这种政治权力凌驾于财产权力之上,没有国家的政治权力为依托,征税就无法实现;第三,征税的基本目的是满足国家的财政需要,以实现其进行阶级统治和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的职能;第四,税收分配的客体是社会剩余产品,第五,税收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的特征。税收法律是国家立法权的国家最高权力机关,依照法律程序制定的有关税收分配活动的基本制度。国家向纳税人征税,是将一部分社会剩余产品或一部分既得利益从纳税人所有变为国家所有。从税收职能来看,税有调节经济的重要方面。
税法实施所产生的社会影响,可以从规范作用和经济作用两方面进行分析。税法的规范作用是指税法调整、规范人们行为的作用,其实质是法律的基本用途在税法中的体现与引申,具体可分为以下几种:税法的制定为人们的行为提供一个模式、标准和方向,即起到一种指引作用;税法作为法律规范具有判断、衡量人们的行为是否合法的作用;依靠税法指引的方向和提供的评价标准,可以预先估计到人们相互间将如何行为,从而在税法许可范围内,对自己的行为做出最合理的安排;税法的强制作用是指对违反税法的行为进行制裁而产生的法律保证,是税收强制性的法律依据;税法的实施可以对以后人们的行为产生一定的影响,这种作用可以说是税法评价作用与强制作用的延伸。
税法是调整经济分配关系的法律。因此,必然会产生种种经济职能,从而使税收的经济功能在法律形式的保障下得以充分发挥。保证国家财政需求是税收最根本的职能,税收制度成为法律,是国家及时、稳定取得财政收的一大重要保证;调节宏观经济是税收的基本职能之一,税收采用法的形式,可以将税收的经济优势与法律优势结合起来,使税收杠杆在宏观经济调控中更为灵敏、有力;税收采用法的形式,使其对经济活动的监督上升到法律的高度,成为法律监督的组成部分,其约束力无疑在为增强了;在对外经济效中,税法是维护国家权益的基本手段之一,税收采用法的形式,无疑有助于提高税收维护国家权益的权威性和总体效力,便于在签订有关双边或多边国际税收协定时坚持国际通用的法律原则和法律规范,对等处理税收利益关系。
在这里,我们不禁会问:征收的税国家用在哪儿呢?作为纳税人的我们得到了哪些好处?现代社会运行一个基本常识是,良好的公共服务和社会公正是人民所需要的,人民因此而纳税。因此国家、政府与纳税人之间,就天然存在着一种权责对等的契约关系。换言之,纳税人缴纳了税款,也同时获得了权利。而这种权利主要体现于两个层面,一是体现于纳税人与征税机关的关系。二是从纳税人与国家关系的角度而言,体现于宪法所规定的纳税人权利。如:城市绿化、经济建设、社会文教、国防建设、行政管理等等。这些都与我们日常生活所相联系的。关税的征收,对于国外倾销产品起到削弱的作用;对于出口产品免税进入国际市场,加强管理竞争力;对外商投资企业实行税收优惠政策,吸引更多的外国大财团来华设厂投资,增加我们的就业机会……我想这就是做为纳税人最能体会的好处。
对于我市国税工作,敝人提出以下几点愚见:
首先,对于工作在税务征收前线的税务工作者们要树立良好的形象。税务工作者从事税务工作,对于国家税务机关来说税务工作者代表国家税务机关征收管理,征收关键在于税源控管,是国家税务机关与纳税人之间的桥梁,对于纳税人来说是对纳税义务人纳税义务的监督。一个企业的形象在整个社会中是不容忽视的,在企业中工作的我们,“企业形象”并不单单是一个很讲究的外表,一个具有代表性的公司标志,更重要的是企业的服务态度。对于我们打工者来说是相互依存的。建议:设立导税服务岗,并实行轮岗制度,定期对前线工作的税务工作者进行业务能力培训;及时培养具税务专业的年青税务工作者接班人。树立一个公正、廉洁奉公崭新的国家税务机关形象,与纳税人之间的距离拉得更近。
其次,对于在征收过程中,难以避免在国家税收法规的规定与纳税人理解的矛盾,缺乏一个完全具备企业财务与国家税务的“税官”来分析、判断。这种情况常常是使企业的负责人认为税局要的是多征一点税,而企业负责办税的人员两头受气。建议:设立“税官”,使国家税收法规更明晰,及时纠正纳税人的误解。
再者,对于一些由国税局出具完税证明的申请或免税证明申请,应由内设部门完成资料及申请表的内部传递工作,节省纳税人的时间。建议:可否集中交专管员处,再由内部各相关部门之间传递。
在去年的汕头国家税务局实行敞开式办公大厅服务;一改以往在申报录入电脑窗口排长排等候,采用排号机系统管理(尽管排号机在中山、惠州等地早已在税务、金融单位使用);纳税人提出购买发票缴交工本费采取银行缴款改为现金缴款;也包括这次举办“国税与民生”有奖征文等活动,这也显示着汕头国税着眼于实处,致力改善服务,加强与纳税人、社会各界的沟通。
最后,建议设立“汕头国税信箱”接受全市纳税人的监督并实行公开化,在每年税务宣传月举办电视台现场“汕头国税专线”解答全市纳税人的疑问和咨询,对于纳税人的心声要尽快解决与纳税人的距离拉得更近。
第4篇 媒介对农民工形象构建调研报告范文
19__年以后,大量农民涌入城市,成为城市的产业工人,也就是媒体所称的“农民工”。“农民工”这个概念的出现是国家将公民划分为城乡两种身份的的结果,具有时代的局限性。但在许多城市中,农民工已经成为社会生活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但是他们却不被他们所服务的社区所接纳,甚至被排斥。他们在城市里找不到自己的社会位置,他们的社会身份决定了他
们无法享有与城市居民同样的权利。传承人类文化、向社会提供消息和娱乐为己任的都市媒体对农民工的报道,存在着失衡的状态。
媒介对农民工的污名化
社会学家孙立平指出,在我国城市中,对农民工的污名化现象普遍存在。肮脏、随地吐痰、偷盗、不礼貌、不文明等,在某些报道中似乎这些就是农民工的特征,一个地方一旦发生了刑事犯罪,人们也总是首先将怀疑的目光投向进入城市的农村人。中国传播学会会员、香港城市大学传播学博士生李红涛曾对《工人日报》、《北京晚报》、《成都商报》三份报纸一年间的112则报道样本做了内容分析,结合“以农民工为主角的个体事件报道中的事件类型”,考察了“农民工在事件中的形象定位”。结果发现,农民工在媒体报道中完全纯负面形象的比例为9.8%,若将负面形象与“被侮辱与被损害”形象中偏向消极的形象建构累加起来,应该在20%~25%之间。在个别事件的报道和一般化的对农民工形象塑造中,都存在着对农民工污名化的倾向。
在媒介视野中,农民工被塑造成为主流群体的“他者”而存在,他们被认为是弱势的、病态的群体,所有媒体关注的焦点集中在农民工的讨薪欠薪难题、农民工权益保障、政府部门有关农民工问题的会议和政策、社会治安和刑事案件等相关议题,不难看出,报道中农民工被打上无力、无能、需要扶助等弱势形象的烙印,被定位在“需要拯救”的刻板印象中。
媒介中的农民工失语现象
面向城市人群的都市报近__年来发展迅猛,几乎每个省会城市都有至少1~2家都市生活娱乐类报纸,而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农村受众只拥有一家全国性的日报。而流行杂志所面向的读者群是城市中产阶级;广播电视节目的策划追求中产阶级的格调和口味;号称新媒体的网络不仅在入口处就已经设置了经济文化的多重障碍,而且各网站的定位有着更明显的城市化、年轻化、小资化的取向。根据一项外来劳工社会研究项目的调查显示,农民工中有40%的人平时参加打牌、逛街、喝酒一类的娱乐活动,35%的人平时没有娱乐活动,只有25%的人平时有看电视、上网、读书报等媒介接触行为。这样的情况表明,愿意接触媒介的农民工并不多。这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媒介针对弱势群体的节目太少造成的,媒介有无法推卸的责任。
农民工形象被曲解的深层原因及后果
传媒对农民工的歧视,最本质的原因是传媒产业化促使传媒极力追求利益的最大化。在此过程中,他们常常或主动或被动地将信息资源交由市场规则来进行分配。出于信息成本的考虑,他们到农村去获取新闻信息的成本远远大于在市区内,而收益却非常小。所以,农民工的信息表达权就在这样的经济利益权衡下丧失了。
其次,城市市民的观念向媒体流动,导致了媒体对这一城市外来群体的歧视。很多城市人自视甚高,认为农民工的素质低,为了迎合这些市民的论调,媒体的宣传也逐渐趋向与市民一致,在报道上歧视农民工。
第三,媒介产品的消费者是双重的,第一重是被受众消费,他们消费的是媒体的实体产品,即报纸上的新闻或者电视上的节目等;第二重是被广告客户消费,广告客户借助媒体在受众中形成的注意力和知名度,付出一定的金钱来获得一定的时间或空间用以宣传自己的产品。媒体的第二重消费尤其重要,因为媒体需要这些收入来获利。而广告商在选择媒体的时候,除了媒体的知名度以外,更会在意媒体的受众是否和自己产品的目标消费者相契合;而从购买力和影响力上来说,农民工不是合适的对象,相反大众媒体更在意的是主流人群,也就是有消费能力的中产阶级。所以农民工的话语表达空间就牺牲在媒介的市场逻辑之下了。
谭诚训认为,农民工的社会形象错位,是由媒介无形中产生的城市视角造成的。媒体只报道农民工在城市中的弱势形象,而他们的强势形象却一直被忽略。在这个问题上,可以说集中反映出我们媒体中存在的那种偏狭的城市视角。通过这样一种偏狭的视角,农民工在媒体上呈现的只能是弱势和边缘的一面。
作为现实状况,传媒歧视的产生有其必然性,但是传媒歧视的长远影响不但会日益加剧社会的知识信息鸿沟,破坏平等公正原则,带来诸多社会问题,同时也会影响和扭曲大众传媒自身的发展,导致传媒最终丧失作为公共领域的价值。
都市媒体如何平衡农民工群体的报道
农民工问题是一个长期的社会问题。媒介作为社会整合的纽带,加强社会各阶层的交流、理解和融合是其义不容辞的责任。
在今后的农民工报道中,媒介应该多给予他们关注,全面描绘他们,一方面加强主流人群对他们的理解,另一方面帮助他们寻找社会认同感。
首先,不要把农民工仅仅看作是农民,而要把农民工看作是城市人群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为农民工群体提供一个强大的利益诉求的表达阵地,让大众传媒发挥社会利益平衡器的作用。其次,都市媒体在确立受众定位时,应该扭转城乡二元体制下养成的思维方式。再次,媒体的报道要多联系相关的法律法规,如劳动法和合同法等,帮助民工维护他们的权益,而不应该只沉迷于事件的冲突性,追求报道的刺激性。现在已经出台和即将出台的一些相关法规,将会更多地出现在民工权益报道中,成为新闻点,这样的民工报道将更有指导性和实用性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