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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违规报销问题自查报告
第1篇 违规报销问题自查报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实践活动,深化正风肃纪工作,切实解决“四风”突出问题。我局按照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审计局《关于转发〈四川省监察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审计厅关于开展切实解决乱发钱物问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宜财预〔20__〕7号)文件精神,对20__年1月1日至20__年6月30日止是否存在乱发钱物问题,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正风肃纪“切实解决乱发钱物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启动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切实解决乱发钱物问题工作的重要性,把该项工作作为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抓手。及时成立乱发钱物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本着“清理、整改、完善、提高”的工作目标,逐一查找问题,逐项逐条梳理,认真清理整改。
二、精心准备,检查到位
我局结合部门实际,精心组织,迅速启动,对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乱发钱物问题进行全面的清理自查。在清理自查工作中,坚持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全面深入、突出重点,杜绝“走形式”,确保扎实有效。
(一)严禁巧立名目乱发钱物。
坚决杜绝一切形式的乱发钱物现象,严格执行津贴补贴政策。没有自行新设津贴补贴项目、自行提高津贴补贴标准和扩大实施范围,没有自行扩大有关经费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福利,没有发放有价证券和实物。
(二)规范工资性支出发放方式。
加强工资发放管理,完善工资发放相关规定。津贴补贴通过财政部门工资统发专户,以银行卡形式集中统一发放。按要求设立津贴补贴专门科目,统一核算发放给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的所有津贴补贴。
(三)严格经费预算约束。
加强预算编制与执行,完善预算与经费支出管理办法。没有挤占或挪用公用经费、工会经费、集体福利费、其他专项经费,没有报销违规发放物品产生的费用。
(四)严格控制支出。
严格支出控制,支出科目规范,报销凭据合规。做到每笔支出都有分管财务的领导审批、财务人员审核、报销人三方签字认可,才能列支。特别是三公经费公务接待报销上,必须三单(原始票据、派出单位公函、接待清单)齐全,才能予以签字报销,否则财务部门不予报销。
通过对以上方面的自查清理,我单位无乱发钱物的问题。我局将继续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勤俭节约、廉政办公,严格按照财经纪律办事,杜绝任何违反中央规定和财经纪律的事件发生。
违规报销问题自查报告范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