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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关于国家助学金工作的自查报告
为加强高中学生国家助学金管理,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顺利实施,我校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认真组织实施。确保了每位应享受助学金的同学按时足额领取。根据《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精神。重点做好以下五方面: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学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分管学生德育工作的副校长为副组长,学校中层、年级组和学生代表为成员的国家助学金工作领导小组,另设立国家助学金工作办公室,安排工作人员3名,其中,专职工作人员1人,兼职工作人员2人,计算机、档案柜等办公设施齐全。
二、大力宣传国家政策,使惠民政策深入人心
为使这项惠民工程深入人心,学校努力加大宣传力度,新生到校后,为新生发放国家助学金具体实施办法,安排班主任老师主动与家长联系,解释国家助学金政策。
三、建立健全管理体系,规范工作流程
学校根据国家《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制定了《普通高中学生资助工作暂行办法》和《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及发放实施细则》,明确工作流程:
(1)首先召开领导班子会议公平、公正、公开确定各班发放比列。
(2)以班级为单位,由班主任老师负责接收本班级学生填报的《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并按相关政策规定予以初审;
(3)各班级班主任组织对本班级进行相关信息采集,汇总相关材料,将初审结果和相关材料一并送交学校助学金管理办公室进行复审;
(4)学校助学金管理办公室对资助学生申请进行复审,并组织对学生信息汇总,信息核对无误后,将全部学生资助信息输入工作,提交学生资助管理表中审核;
(5)将经资助系统审核通过的学生名单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6)公示期间,接受学生咨询和反馈,所有情况均予以详细登记,并及时予以调整修正;
(7)以班级为单位,按时、足额将国家助学金的发放到学生手中。
四、加强信息填报工作管理,及时完成资助信息填报
五、自检情况:
我校于4月30日对学生资助工作情况进行检查。
(一)检查方式
以校长为组长,副校长为副组长成立检查小组,深入到学生中调查。
第2篇 中职助学金工作自查报告
自查报告是一个单位或部门在一定的时间段内对执行某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的一种自我检查方式的报告文体。下面小编为大家搜索整理了中职助学金工作自查报告,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据 《_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资金管理情况检查的通知》(_教民办发[2023]84号),按实际情况,现特将我校中职助学金工作自查汇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自20__年底国家开展中职学生助学金工作以来,在_市教育主管单位的关心和支持下,我校认真贯彻财政部、教育部制订的关于《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23】84号)、《省财政厅 省教育厅贵州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黔财教〔2023〕94号)等文件精神,加强学校国家助学金资金监督管理,确保国家财政资金安全使用,发挥有效作用。我校积极有序的开展工作,不断完善以国家助学金工作,并成立了助学金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程序评选,严格按照发放程序组织发放,将助学金名额全部向全校师生公示。且已于2023年开始按照市财政局、市教育局文件精神,将每次国家助学金全部及时发到学生银行卡中。学校已将历年各班级学生申请表、受理结果、资金发放等有关材料和工作情况建立专门档案,专人管理。
二、学生助学金的评审
我校凡享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均符合国家助学金的申请条件。按国家有关文件精神,凡农村户籍中职学生均可申请国家助学金,对_市城市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是通过以下途径认定:属于低保户的;属于残疾人家庭的;下岗失业家庭的;居委会、街道办事处或父母单位出具家庭贫困证明的。我校不存在虚报学生人数、将不符合条件的学生申报套取国家助学金的情况。
三、 我校国家助学金管理与发放工作基本情况
一)、2023—2023年度报告
2023—2023年度成立助学金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彭_(监督、管理)
副组长:李_(指导、审核、监督、组织、管理)
组 员:
张_(具体负责全国中职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工作及信息、资料收集、审核、上报工作)
田_、黄_(学校财务人员负责资金领取及发放)
一、二年级中职各班主任:
06级(1)班罗_、田_、06级(2)班朱_
07级(1)班刘_、07级(2)班孔_、07级(3)班卢_
2023—2023学年的助学金发放情况
1)、2023-2023学年初,我校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共_人,其中2023级_人、2023级_人、2023级_人。2023—2023学年第一学期,受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06级、07级(共_3人),具体情况如下:
2)、我校2023年元月第一次上报应得国家助学金人数_人,(每人两月计_元)收教委拨款_,_元,实际支付人数2_人,付款金额_,_元,本次结清。
3)、第二次上报应得国家助学金人数_人(每人共三个月_0元),收教委拨款1_,_元,实际支付人数_人,付款金额105,_元,本次结余_元。
二)、2023—2023年度报告
1、助学金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彭_(监督、管理)
副组长:李_(指导、审核、监督、组织、管理)
组 员:
张_(具体负责学生信息、资料收集、审核、上报工作及全国中职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工作)
田_、黄_(学校财务人员负责资金领取及发放、专账建立)
一、二年级中职各班主任:
07级(1)班刘_、07级(2)班孔凤珠、07级(3)班卢_
08级(1)班罗_、08级(2)班袁_、07级(3)班周_
2、 2023-2023学年的助学金发放情况
1)、2023-2023学年初,我校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共_人,其中2023级_人、2023级_人、2023级_人。2023—2023学年第一学期,受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07级、08级(共271人),具体情况如下:
2)、2023-2023学年度第一学期的助学金:第三次(2023年7月份),上报应得国家助学金人数_人(每人_元)收教委拨款_,_元(本期应收拨款1_,_元,除去上期结余_元)实际支付人数_人,支付金额_,_元,本次结余4,_元,两次共结余5,_元。
3)、2023-2023学年度第二学期的助学金: 我校2023年9月至11月第四次受助国家助学金学生人数_人,(每人_元)收教委拨款1_0元。实际发放学生人数261人,发放金额1_元。待发学生_人,待发金额_元(已附带待发学生花名册)。第五次2023年12月至2023年1月受助国家助学金学生人数_人(每人_元),教委拨款_元。全部发放到学生银行卡上,无结余。
四、 我校国家助学金管理程序
根据_市教委、_市财政的指导精神,我校对国家助学金的管理实行申请、审批、报送、发放等严格程序,明确规定国家助学金发放到学生本人银行储蓄卡中,一律不得以实物等形式抵顶或扣减国家助学金。且分门别类地建立专门档案,将学生助学金发放有关凭证和工作情况档案存档备查,确保公平、公正、公开。由于中职学校学生流动性比较大,为了解各班当月享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人数,每月由班主任把本班受助学生的名单报送到校资助管理中心,资助管理工作人员根据班主任所报的名单,到班级逐个确认。要求专管员在当月初发送电子表格,纸质报表必须经校领导签字后,加盖公章呈送教育局职教科和财务科。
2023年开始发放形式为银行卡,为尽量减少学生负担,我校积极与银行协商,在为学生办理国家助学金的存放银行卡时,免收手续费和年费共计10元,让利于学生,为学生提供尽可能多的优惠政策。这些举措都进一步落实和深化了中职学校国家助学金发放与管理。
五、严格执行政策,加强剩余资金管理
自开展国家助学金工作以来,我校认真核实每位学生的申请,详实核对信息,核对受助学生人数,学校对于国家助学金实行财务专业管理。助学金发放后剩余的金额,均存放在学校账户,从未有过虚报人数、弄虚作假、套取财政专项资金或挤占、挪用、滞留国家助学金的情况,学校从未发生以实物或服务等形式,抵顶或扣减国家助学金行为。结余助学金及时上报处理。
六、工作中的几点问题
学校的中职资助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
1、学生对申请资助需要那些材料不能及时上缴,材料不齐全,个别转学学生的原就读学校故意刁难不及时办理手续,导致不能及时申请助学金。
2、学校至今仍未建立助学金专款专帐管理。
3、学校对于宣传的力度还应加强,让学生有更深的理解和认识
4、我们发现有的学生拿到资助后,有乱花钱的现象,以后我们应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让他们懂得国家资助来之不易,应花在对学习有帮助的地方。
七、几点建议
1、由于中职生的助学金是以银行卡的形式发放,但目前中职学生年龄偏小,对于银行卡方面的常识较少,常出现银行卡丢失或被盗后不知所措情况。建议适时开展学校和银行组织的讲座活动,帮助学生解决这方面的问题;
2、信息审核过程中,存在着部分学生确实在本校,但与其他学校出现学籍重复不予积极配合且有故意刁难的现象,影响了这一部分学生的助学金发放,建议国家和省教育厅制订针对某些学校学生学籍查重的专项政策法规。
八、《全国中等职业学生信息管理系统》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数据维护权限太小。数据一经上报,无法立即更改,退回的权限不在我们这里,需联系市教育局才能更改。二是系统容量不够,特别是临近上报最后期限,全国各地的学校同时登录,系统变得非常慢,有时还登录不上。三是系统显示慢。数据审批后要隔夜甚至要好多天才能出结果,有的学校上报后一直出不了结果。四是数据状态混乱。一般情况下,查重时审核不能通过就退回。有的学校数据提交了,却看不到,只好等待。五是系统本身要求填报的报表相当多,但要报哪些表,文件并没有明确,无形中加大了工作量。
以上是我校在这次自查过程中的情况汇报,在今后的工作中,我校将继续在市教育局和相关部门的指导下把此项工作做好,将国家的惠民政策贯彻实落实到每一位学生身上。今后的工作我们应从以下几方面努力:一是加大国家中职资助的宣传,并且多组织一些宣传活动;二、管理人员要不断的努力,进一步提高信息报送的质量和效率。多多积累经验,再接再励,争取做得更好!
第3篇 自考助学自查报告范文
根据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和学校要求,为确保我院自学考试社会助学和实践考核工作的质量,我院近期对自考助学工作开展了全面清查,重点检查了是否不在审批地址办学、是否按照审批的专业和招生计划进行招生、是否进行虚假宣传、是否利用中介参与招生、是否乱收费、相关合作院校是否有专门机构和人员统一归口管理自学考试工作、人员配备是否能够满足当前自考助学规模需要等情况或违规行为,现将清查情况向学校汇报如下:
一、严格规范招生,政策落实到位
1.合作学校资质合格,制度建设完善 .合作院校武汉警官职业学院是省政府批准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校园总面积408亩,建筑面积16万平方米,馆藏图书30万余册,教学设备齐全,师资力量雄厚,常年聘请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等学校教授和司法行政系统专家担任客座教授,并且多次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和园林式学校。该校严格执行生考办和武汉大学关于自学考试的有关规章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内部工作规章制度,对与学生利益相关的制度对学生进行公示,且没有与不具备助学资质的中介机构合作。
2.领导高度重视,政策宣传到位。学院领导积极贯彻执行考试院和学校自考管理政策,不仅内部开展自考助学自查工作,而且深入合作院校检查工作,督促合作院校进行自查,总结2023年——2023年助学管理和实践考核工作,查找存在的问题,并要求提出今后改进的措施,并形成书面报告。在我院督促下武汉警官职业学院相关领导亲自深入院系进行自考政策宣传和讲解,在宣传过程中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和学习要求,及时进行咨询服务,并督促院自考办专门组织辅导员学习自考政策,此外还通过自学考试助学服务网络平台,统一公告发布自考助学机构信息及招生宣传材料,开展自学考试助学咨询及招生服务,确保自考宣传工作落实到位。
3.招生资料真实,杜绝虚假招生。武汉警官职业学院发布的招生简章和广告内容真实、准确、合法,严格执行考试院自考管理政策,且由该院法定代表人对内容的真实性负责。该院所有招生简章和广告经省考试院审核并报省教育厅备案后方予以发布。此外对于假冒该院招生的行为,该院及时采取有力措施制止并协助公安部门调查处理。
4.严格依规注册,杜绝中介招生。武汉警官职业学院继续教育部领导在多次会议上明确指出不允许接收校外中介招生报名,不允许学院老师介绍本院学生参加本校及合作院校以外的自考学习,自考办也统一到学院学籍科查询报名考生的学籍资格,认真核对考生报名信息,杜绝中介参与招生。
5.严守报名政策,禁止异地报名。不接受未经审核备案或登记注册的自考助学机构组织的报名考试,要求自考学习者在办学所在地的自学考试办公室报名考试,禁止异地报名考试。
二、认真组织教学,确保办办学质量。
我院严格遵循教育规律和自学考试的特点,坚持质量标准和'教考职责分离'原则,规范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对课程设置、教学内容、考试考核等环节作出总体安排,对具体实施环节作出了具体要求,并保存2023—2023年沟通课成绩原始资料。
在我院指导下,武汉警官职业学院设立继续教育部作为自考工作管理机构,有专职管理人员5人,各系另设专人协助管理。该院自2023年与我院开展自考衔接班以来,已招录学生四千余名,形成了一套完善的管理制度和工作办法,制订了详细的教学管理和学生管理措施,现摘要如下。
1、严格按照自学考试大纲的要求选定教材,安排教学周期和学时。
2、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的教师担任教学工作,确保教学辅导质量。
3、定期召开全院自考助学班教学工作大会,对自考助学班的工作进行全面布置,对教学管理、学生管理提出明确要求。
4、教务处自考办每月召开一次自考教学例会,总结阶段教学工作情况,研究、检查教学计划的落实。
5、定期召开学生座谈会,收集掌握学生和有关人员对自考教学工作的意见,进行教学质量评估。
6、每学期开展自考助学班教学方法研讨会,探索教学方法,提升教学质量,以求提高考试通过率。
7、制定详细岗位工作内容及职责,确保自考管理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
8、制订详细的考生手册,并发放到每个考生手中,让他们及时了解自考政策,跟上教学与考试的步伐,最终能顺利毕业。
9、按照省考试院及武汉市自考办的统一调度和安排,通过一系列措施,加强考务工作的管理与督察。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突出重点,注重细节,强化职责,落实到位,确保完成每年四次的自学考试圆满成功。
10、严格按照学院统一的警务化管理要求开展自考助学班的学生管理工作,加强学生的警容风纪、内务卫生的规范管理。在学生工作中彰显警务化管理的特色,发挥警务化管理的优势,通过严格规范的学生管理保障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
三、执行物价标准,杜绝乱收费现象。
我院严格执行政策和物价标准,不存在乱收费现象。武汉警官职业学院自考衔接班按照和我院签订的协议收费标准收取相关费用,没有其他项目外收费。学习者缴纳学费和住宿费后,因故退学、休学、转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其退费按照省物价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此外所有收支都经由学院财务统一管理,使用正规收费票据。
四、制定考核方案,规范实践考核。
我院按照学校政策,制定了主考专业实践性环节考核工作相关资料。考核大纲、实施方案、评定成绩的考核试卷、原始评定成绩记录等都有留存。我院将实践环节考核命题、组织、成绩评定工作下放给衔接学校,具体实施过程则指派我院专业教师参与。
武汉警官职业学院严格按照我院的实践考核管理办法实施,每年上报考核计划。考核实践安排在第二学年上学期,符合正常教学进度安排。
第4篇 自考助学情况自查报告
武汉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根据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和学校要求,为确保我院自学考试社会助学和实践考核工作的质量,我院近期对自考助学工作开展了全面清查,重点检查了是否不在审批地址办学、是否按照审批的专业和招生计划进行招生、是否进行虚假宣传、是否利用中介参与招生、是否乱收费、相关合作院校是否有专门机构和人员统一归口管理自学考试工作、人员配备是否能够满足当前自考助学规模需要等情况或违规行为,现将清查情况向学校汇报如下:
一。严格规范招生,政策落实到位
1.合作学校资质合格,制度建设完善 .合作院校武汉警官职业学院是省政府批准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校园总面积408亩,建筑面积16万平方米,馆藏图书30万余册,教学设备齐全,师资力量雄厚,常年聘请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等学校教授和司法行政系统专家担任客座教授,并且多次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和园林式学校。该校严格执行生考办和武汉大学关于自学考试的有关规章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内部工作规章制度,对与学生利益相关的制度对学生进行公示,且没有与不具备助学资质的中介机构合作。
3.招生资料真实,杜绝虚假招生。武汉警官职业学院发布的招生简章和广告内容真实、准确、合法,严格执行考试院自考管理政策,且由该院法定代表人对内容的真实性负责。该院所有招生简章和广告经省考试院审核并报省教育厅备案后方予以发布。此外对于假冒该院招生的行为,该院及时采取有力措施制止并协助公安部门调查处理。
4.严格依规注册,杜绝中介招生。武汉警官职业学院继续教育部领导在多次会议上明确指出不允许接收校外中介招生报名,不允许学院老师介绍本院学生参加本校及合作院校以外的自考学习,自考办也统一到学院学籍科查询报名考生的学籍资格,认真核对考生报名信息,杜绝中介参与招生。
5.严守报名政策,禁止异地报名。不接受未经审核备案或登记注册的自考助学机构组织的报名考试,要求自考学习者在办学所在地的自学考试办公室报名考试,禁止异地报名考试。
二、认真组织教学,确保办办学质量。
在我院指导下,武汉警官职业学院设立继续教育部作为自考工作管理机构,有专职管理人员5人,各系另设专人协助管理。该院自2023年与我院开展自考衔接班以来,已招录学生四千余名,形成了一套完善的管理制度和工作办法,制订了详细的教学管理和学生管理措施,现摘要如下。
1、严格按照自学考试大纲的要求选定教材,安排教学周期和学时。
2、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的教师担任教学工作,确保教学辅导质量。
3、定期召开全院自考助学班教学工作大会,对自考助学班的工作进行全面布置,对教学管理、学生管理提出明确要求。
4、教务处自考办每月召开一次自考教学例会,总结阶段教学工作情况,研究、检查教学计划的落实。
5、定期召开学生座谈会,收集掌握学生和有关人员对自考教学工作的意见,进行教学质量评估。
6、每学期开展自考助学班教学方法研讨会,探索教学方法,提升教学质量,以求提高考试通过率。
7、制定详细岗位工作内容及职责,确保自考管理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
8、制订详细的考生手册,并发放到每个考生手中,让他们及时了解自考政策,跟上教学与考试的步伐,最终能顺利毕业。
9、按照省考试院及武汉市自考办的统一调度和安排,通过一系列措施,加强考务工作的管理与督察。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突出重点,注重细节,强化职责,落实到位,确保完成每年四次的自学考试圆满成功。
10、严格按照学院统一的警务化管理要求开展自考助学班的学生管理工作,加强学生的警容风纪、内务卫生的规范管理。在学生工作中彰显警务化管理的特色,发挥警务化管理的优势,通过严格规范的学生管理保障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
三、执行物价标准,杜绝乱收费现象。
我院严格执行政策和物价标准,不存在乱收费现象。武汉警官职业学院自考衔接班按照和我院签订的协议收费标准收取相关费用,没有其他项目外收费。学习者缴纳学费和住宿费后,因故退学、休学、转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其退费按照省物价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此外所有收支都经由学院财务统一管理,使用正规收费票据。
四、制定考核方案,规范实践考核。
我院按照学校政策,制定了主考专业实践性环节考核工作相关资料。考核大纲、实施方案、评定成绩的考核试卷、原始评定成绩记录等都有留存。我院将实践环节考核命题、组织、成绩评定工作下放给衔接学校,具体实施过程则指派我院专业教师参与。
武汉警官职业学院严格按照我院的实践考核管理办法实施,每年上报考核计划。考核实践安排在第二学年上学期,符合正常教学进度安排。
武汉大学法学院继续教育和高级培训中心
202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