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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督查督办管理制度办法》旨在规范企业内部的监督执行流程,确保各项任务的有效推进与完成。其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督查督办的定义与范围
2. 督查督办的责任分工
3. 督查督办的工作流程
4. 督办事项的跟踪与评估
5. 督查结果的应用与反馈
6. 违规处理与责任追究
包括哪些方面
1. 督查督办的定义与范围:明确督查督办的概念,界定其涵盖的企业活动,如项目管理、政策落实、工作计划执行等。
2. 责任分工:确定各级管理层及部门在督查督办中的职责,确保责任清晰,权责分明。
3. 工作流程:制定从立项、跟踪到反馈的完整流程,确保工作的有序进行。
4. 跟踪与评估:设定周期性的检查点,通过数据和指标评估工作进度,及时发现问题。
5. 结果应用与反馈:将督查结果用于优化工作流程,提升效率,同时向相关人员反馈。
6. 违规处理:对未按要求执行的部门或个人,设定相应的处罚措施,强化制度执行。
重要性
有效的督查督办机制对于企业的运营至关重要。它能够:
1. 提升执行力:通过持续监控和追踪,确保决策的落地执行。
2. 防止延误:及时发现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避免任务延误。
3. 增强责任感:明确责任归属,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4. 促进沟通:提供反馈渠道,增进部门间的沟通协调。
5. 优化管理:依据督查结果调整管理策略,提高整体运营效率。
方案
1. 设立专职的督查督办部门,负责整个流程的监督与协调。
2. 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明确每个阶段的目标和时间节点。
3. 实施信息化管理,利用项目管理软件跟踪任务进度,实现透明化管理。
4. 定期召开督查会议,汇报工作进展,讨论问题解决方案。
5. 对于未达标的情况,进行深入分析,找出原因,并采取纠正措施。
6. 建立奖惩机制,对表现优秀的部门和个人给予奖励,对存在问题的进行指导和整改。
本制度的实施需全员参与,共同维护良好的工作秩序,推动企业健康发展。在执行过程中,可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和完善,以适应企业不断变化的需求。
督查督办管理制度办法范文
第1篇 某客运公司督查督办管理办法
客运公司督查督办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公司决策,提高工作效率,协调各部门关系,促进重点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以下简称总办)设督查员,督查员面向各部门实施督查,每周向总办主任和公司有关领导汇报督查工作情况。
第三条 凡经总经理审定督查的事项,督查员须与有关部门负责人、承办人明确工作责任,限期完成。
第四条 督查报告。督查员对所负责的督查事项,应进行全过程的了解和信息跟踪,并将此事项的结果以报告的形式不定期(或每月月底前)报上级领导审阅。
第五条 归档制度。凡形成文件、文书的督查工作资料,在全部处理完毕并交总办主任审批后,应立即归档统一管理,随时备查。督查工作资料保存期至少一年。
第六条 督查工作人员必须有较高的政策水平、理论水平,有较为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第二章工作任务
第七条 督查督办的工作重点:
1、公司制定的方针、政策及工作部署;
2、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形成的决议、决定及重要事项;
3、公司总经理交办事项;
4、公司安全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及其它有关重要事项的处理情况;
5、各级政府、职能部门交办的重要事项。
第三章 工作原则、程序和办法
第八条 督查工作遵循以下原则:
1、坚持实事求是,深入实际了解情况,注重实效、统计,填报的数据必须真实、准确;
2、严格遵守职责界限,督查工作主要是对总经理办公会议决策和总经理部署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反馈,检查工作要重事实,反馈情况要真实可靠,未经授权,不直接处理问题;
3、努力做到及时、准确、高效,凡列入督查的事项,
要本着主动认真的态度,讲效率、重实效地尽快完成,做
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第九条 督查事项的下达形式:
1、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任务的下达,由总经理办公会议决定;
2、重要的、难度大的督查事项,经请求总经理批准后转承办部门的分管领导安排办理;
3、紧急督查事项,报总经理批准后,转请承办部门的分管领导安排办理;
4、需两个以上部门办理的督查事项,分别发督查通知并明确牵头单位,必要时由行政分管领导以召开协调会的方式安排布置。
第十条 事项的检查、催办
1、公司总办对督查工作所涉及全局性的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拟定检查重点和计划,对按照分解任务确定的部门、时间、负责人进行跟踪督查;
2、督查通知发生后,督查员要询问、督促,紧急事项及时催办;
3、对督查事项做到周结月清,对周期长、难度大的事项,在每季度的最后一旬集中催办,力求按时完成;
4、对未按时限要求完成的督查事项,责成有关部门查清原因,及时反馈,采取有力措施,促其落实;
5、督查事项的立项,督查结果的审核、报送由公司总办根据有关规定统一办理。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公司总办负责解释、修改。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zz客运有限公司
第2篇 检疫局督查督办工作管理办法
检验检疫局督查督办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一、为切实增强_局党组及局领导要求执行力,确保政令畅通,结合_局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督查督办工作在_局党组和主管局长的领导下,由_局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各分支局、办事处、直属单位和机关处室要确定一名专、兼职督办人员具体负责本单位的督查督办工作。
三、督查督办事项落实情况列入绩效考评内容,作为考核班子、考核干部的重要指标。
第二章 督查督办工作内容及范围
一、国家质检总局决定、决策及工作部署需要督查督办的事项,国家质检总局领导批示和交办的事项;
二、_省委、省政府决定、决策及工作部署需要督查督办的事项,_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和交办的事项;
三、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事项;
四、_局党组会议、局务会议、局长办公会议、专题会议等做出的工作部署、决定等需要督查督办的事项;
五、_局年度重点工作及阶段性重大任务;
六、_局领导指示、批示和交办的重要事项;
七、分支局、办事处、机关处室、直属单位的请示事项;
八、其它需要督查督办的事项。
第三章督查督办工作基本程序
督查督办是一项重要而复杂的工作,要做好这项工作必须遵循立项、拟办、交办、催办、办结、反馈和归档等七个环节的工作程序。
一、立项:按照督查督办工作界定的内容、范围及时确定需督办事项,并进行登记立项。立项要坚持一事一项的基本原则,一个工作部署或一项决策,立为一项。立项时要登记编号,填写《督办工作任务登记表》(附件1),以备存查。
二、拟办:对所立事项,办公室要及时提出拟办意见,填写《督办事项审定单》(附件2),内容包括:承办单位(牵头单位、协办单位)、承办时限和工作要求等(其中,重大和复杂事项,应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报请领导逐级审定。
三、交办:待局领导对督办事项做出批示后,将《督办事项审定单》(附件2)交有关单位办理,并由承办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人签字确认。特殊情况、紧急情况也可采用其它交办形式,并将交办情况及时录入《督办工作任务登记表》交办一览中。督办部门在交办时要做到任务定量化、时限具体化、责任明确化。
四、催办:为确保督查督办事项能按时落实到位,督办部门将在督办事项应办结前5-3天内采取填发《督办事项催办单》(附件3)、电话催办或直接到承办单位催办等三种形式,对承办部门加以催办,并将催办情况及时录入《督办工作任务登记表》催办一栏中。
五、办结:承办单位在工作任务完成后,应及时向督办部门提交《督办事项报告单》(附件4)及相关材料,督办部门将按照交办时所提要求,对承办单位的办结情况进行审查,对不符合交办要求的,要退回承办单位补办或重办;对符合交办要求的,及时将结果录入《督办工作任务登记表》。
六、反馈:一项具体的督查督办任务完成后,要按照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音的原则,及时将《督办事项报告单》(附件4)及相关材料呈报批示领导阅知,做到批必办、办必果、果必报。
七、归档:督查督办事项办结后,应将各种有关的文字材料,包括领导批示、办结报告、检查反馈等整理归档,档案保存2年。
第四章督查督办事项办理时限
督查督办事项的办理时限按工作部署、工作内容、领导指示的明确要求把握,一般情况下按下列规定时限办结:
一、国家质检总局、地方政府要求贯彻落实、办理答复的事项,一般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
二、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应按提案中要求回复时限前15日办理完毕;
三、_局会议的决定事项一般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较为复杂的事项要在30个工作日内办结;
四、_局领导指示、批示和交办的重要事项,一般应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
五、_局年度重点工作及阶段性重大任务,按时间进度要求抓好落实。
六、分支局、办事处、机关处室、直属单位的请示事项,一般应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如请示事项涉及多个部门的,所涉及部门原则上应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并及时转出。
如不能按时限完成,承办单位要及时报请督办部门延期办理。
第五章督查督办工作要求
一、督查督办工作要遵循依法办事、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实效、分级负责、注意保密的原则,发扬一抓到底的精神,及时、全面、准确了解和反馈有关情况。
二、要坚持督办事项检查制度。在督查督办过程中,要根据不同工作内容运用不同的形式,对被督查督办单位的工作进展和落实情况进行普遍检查和重点抽查。
三、要坚持重大督办事项集中督办制度。对承办部门反映难以按时办结的重大或敏感问题,要深入承办单位进行充分调研,分析存在困难的原因,提出克服办法和建议。对带有全局性的重要事项,可组成督办组集中时间、集中人力实施集中督办。
四、要坚持督查督办工作协调制度。督查督办过程中,督办人员要加强与被督办部门之间的沟通与联系。对涉及多个职能部门的事项,在部门之间有意见分歧不能解决时,要做好协调工作。
五、要坚持督查督办工作请示汇报制度。凡列入督查督办的事项,都应形成明确的督办结论。对在督办过程中发现影响督办事项落实的新情况、新问题,应如实向领导请示汇报以便做出决策。
六、要坚持督办事项完成情况通报制度。在一定范围内定期或不定期对各单位落实被督办事项办理情况进行通报,对落实好的予以表扬,加以推广;对不足之处,及时指出,督促改进;对落实差的,要进行通报批评。
第六章 附则
本办法由_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_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督查督办工作管理办法》(试行)(辽检办[2009]115号)废止。
_局所属单位、部门可参照制定、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