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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工程管理制度框架是企业管理和项目运营的核心组成部分,它涵盖了从项目启动到竣工验收的全过程,旨在确保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提高效率,降低风险。主要内容包括:
1. 项目立项与审批流程
2. 工程设计与施工管理
3. 合同与采购管理
4. 质量与安全管理
5. 进度控制与成本管理
6. 沟通协调机制
7. 风险识别与应对策略
8. 竣工验收与交付流程
包括哪些方面
1. 项目管理团队的构建与职责分配,确保各环节有人负责。
2. 制定详细的工程计划,明确工期、质量、预算目标。
3. 设计阶段的评审与变更控制,保证设计方案的合理性和实施可行性。
4. 施工过程中材料采购、设备租赁、分包商选择的规范流程。
5. 实施质量检验制度,确保工程质量符合标准。
6. 定期评估工程进度,及时调整计划以应对延误。
7. 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解决施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8. 风险管理机制,预防和应对可能出现的工程延误、成本超支等问题。
9. 竣工验收标准与程序,确保项目达到预定要求后顺利交付。
重要性
在建工程管理制度框架的重要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提高效率:通过标准化流程,减少决策延误和工作重复,提高工作效率。
2. 控制风险:明确的责任分工和风险管理机制,有助于降低工程风险,保障项目安全。
3. 保证质量:严格的质检制度确保工程符合标准,提升企业声誉。
4. 节约成本:有效控制采购和施工成本,防止浪费和超支。
5. 促进协作:良好的沟通协调机制,促进各部门间协同工作,提升整体执行力。
方案
1. 制定详细的操作手册,明确每个环节的工作流程和责任人。
2. 引入项目管理软件,提升计划、执行和监控的数字化水平。
3. 建立定期审计机制,检查制度执行情况,及时调整和完善。
4. 对管理层和员工进行培训,提升其对管理制度的理解和执行力。
5. 鼓励反馈,通过收集一线员工的意见,持续改进管理制度。
6. 设立专门的项目审计小组,负责处理违规行为,维护制度权威。
在实际操作中,企业应根据自身特点和项目需求,灵活调整和完善在建工程管理制度框架,确保其适应性和有效性。只有这样,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打造出优质、高效、安全的工程项目。
在建工程管理制度框架范文
第1篇 在建工程安全管理目标
1、在施工中,始终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认真执行国务院、建设部、郑州市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各项规定,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施工组织和施工管理计划,使安全生产工作与生产任务紧密结合,保证施工人员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以安全促生产。
2、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目标:
(1)杜绝因工死亡和重伤事故、火灾,轻伤事故控制在2%以下。
(2)及时消除重大事故隐患。
(3)确保安全生产顺利进行。
(4)杜绝职业病的发生。
(5)三体系认证,减少季节性发病率。
第2篇 在建工程安全管理方针体制
1、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网络,落实安全责任制,认真贯彻执行企业负责、国家监察、群众监督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制。严格按标准组织施工生产使本工程安全生产达到标准化、规范化。
2、全体人员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国家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针,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认负责的原则。严格遵守我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针。
3、以人为本:即以顾客、相关方和企业员工为关注点,综合考虑他们的安全和利益。
4、追求与时俱进:积极开展预防污染、预防风险的活动,持续改进各项管理,紧跟时代发展,争创一流。
5、积极开展安全生产科技开发和推广活动,实现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和科学化,提高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水平。
第3篇 在建工程管理月度评定工作规程
在建项目工程管理月度评定工作规程
一、目的:
通过对现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程进度等方面检查评定,找出工程管理上的薄弱环节,采取预防措施和整改措施,确保工程质量与进度满足客户需求。
二、适用范围:
适用公司所有开发的在建项目。
三、职责:
1、工程质量管理部负责指导、督促月度评定工作,项目工程部具体实施在建项目的检查与评定;
2、原则上从单体开工到建设竣工验收,每月检查评定一次(包含每季度一次对口检查),结果报本部及项目总经理、稽核部、财务部。
3、评定结果与施工合同的质量、进度要求对照,作为对施工方(包括总包、分包单位)的月度付款依据。
4、工程质量分是监理公司工作质量考评和服务费支付依据。
四、工作程序:
1、评定小组:本部工程质量管理负责人为评定小组组长,项目工程部经理、监理公司项目总监(或总监代表)为副组长,组员为各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或其委托人)、工程部工程师、监理工程师若干人组成,依据工程规模大小可分为若干组检查。
2、日期安排:原则上每月下旬1-2天内完成检查评定。
3、评定内容和权重:内容分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程进度、新工艺采用五个方面;对应权重分别为40%、20%、10%、25%、5%;具体内容和标准见《月度综合考评评分表》。
4、检查方法:
(1)对所受检项目的工程质量,采取在当月完成工程量中随机取样;一个承包方抽检分项(检验批)不少于三个,检测点不小于30个,其它内容均应全面检查。
(2)工程部人员读数记录,监理人员实地检查、测量,承包方旁站、验证。
5、判别标准:受控项目实得分与应得分的百分数作为检查得分,得分小于80分,通告批评;得分大于90分通报表扬;奖罚同第五款最高条款。
五、评定奖罚:
1、合同要求为优良时:综合得分≥90分,并在工程质量分中主控项目全部符合要求;一般项目实测分必须>90分, 不奖不罚;一般项目实测分≤90分,以每2分扣月度工程款一个点的比例,扣工程款。一般项目实测分<80分,扣月度工程款5个点。
2、合同要求合格时:综合得分≥80分,并在工程质量分中主控项目全部符合要求;一般项目实测分必须>85分,不奖不罚;一般项目实测分≤85分,以每2分扣月度工程款一个点比例,扣工程款。一般项目实测分<80分,扣月度工程款5个点。
3、综合得分≥90分,工程质量部分主控项目全部符合要求,一般项目实测分≥95分,每2分加月度工程款一个点的比例作为奖励。
第4篇 在建工程监理单位管理工作规程
在建工程项目监理单位管理工作规程
一、目的
对公司工程项目的监理单位进行全面管理,确保工程项目的质量达到设计要求,进度满足工期要求,投资控制在预算内,安全零事故。
二、控制要求和方法
1、项目部负责审查监理单位的现场监理组织机构设置,并督促其落实。
2、项目部负责审查监理单位的监理规划及监理细则,并督促其实施。
3、项目部负责组织监理首次例会,协助监理单位正常开展工作。
4、项目部负责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质检部门间的协调工作。
5、项目部负责审核监理公司上报的工程量经济签证、材料进场报验单及开工、竣工报告等;
6、项目部负责审核监理月报、项目周例会纪要及相关技术文件。
7、项目部负责监督检查监理单位的监理日志、材料验收单及相关技术文件。
8、项目部负责监督检查监理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对施工单位现场质量、安全方面的标识及产品防护方面的管理。
9、项目部负责监督检查监理单位的施工现场管理工作,对质量的检查、落实整改情况,及时纠正不符合监理规程的现象,确保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安全得到控制。
10、项目部负责督促监理单位定期检查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使用的计量设备、 大型设施设备,各专业工程师对此项进行抽查。
11、由项目部专业工程师每月至少一次对监理单位7―10 项的工作内容进行抽查,并在工程管理日志中做相应记录。
12、项目部负责对监理单位使用的检测设备监督检查。
1 项目部各专业工程师在各项目开工前或检测设备首次使用前应对监理单位使用的检测设备进行检查,并填写“检测设备检查记录表” 。发现其未经校准或超出有效期时,应责令其立即进行校准。
2 项目部各专业工程师每半年对监理单位正在用于工程项目的检测设备进行检查,并填写“检测设备检查记录表” ,未经校准的检测设备或超出有效期的检测设备一律不许进入施工现场使用,并责令其立即进行校准。
13、项目部按季度组织实施优秀监理人员的评选。
1项目部专业工程师每季度第一个月3日前完成对上一季度优秀监理候选人的推荐工作。
2项目经理对专业工程师推荐的优秀监理人员可进行调整,也可以根据自身意见推荐优秀监理人员。
3项目部在每季度第一个月5日前完成对上一季度本项目部优秀监理人员的评比工作并将结果报送工程管理部。
4每个项目部评选的优秀监理人员限 1-2人。
5 奖励办法:
第5篇 某公司在建工程管理制度
公司在建工程管理制度
1.目的:为便于在建工程的正确核算,加强在建工程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及分子公司。
3.在建工程范围
3.1新建、扩建的基本建设工程。
3.2新增生产能力,改善生产条件,三废治理、节能、降耗等技术改造工程。
3.3经营、办公房屋的装饰和改造工程。
4.在建工程立项管理
4.1进行项目的可行性分析和投资决策
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编制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报告。报告应对产品预测、工艺技术选择、建设投资估算、建设资金筹措、建设周期、投资回收期、实现经济效益等,作出客观分析论证和正确评价。并将报告送交公司领导,组织有关人员和职能部门进行审定,重大投资项目,需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2审批立项
在可行性分析论证报告审查确认的基础上,按照国家现行政策规定,逐级报请有关主管部门审查立项。对特别重大的工程项目,要建立项目的法人制度。
4.3计划下达
4.3.1总工办根据审定的年度计划草案,正式编制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经公司总经理审批后,下发公司各职能部门。对超过总经理审批权限的项目计划,根据项目规模上报公司董事会审批,或上报董事会、股东大会审批;
4.3.2编制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时,应留有余地,以保证年内项目的资金需要。
4.4工程预算和工程合同
4.4.1在审批立项的基础上,总工办应组织审定项目预算,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合同的内容应包括工程项目、工程范围、合同价款、预付款比例、按工程进度结算办法、建设周期、竣工期限、工程更改和材料差价的处理、保修、违约责任、以及部分工程、隐蔽工程的验收等,均应规定明确的条款和发包承包双方的责任,并据以办理竣工决算和转帐等手续。财务、工程等职能部门应参与工程预算的审查和工程合同的签订;
4.4.2凡工程总预算在10万元以上的项目应实行公开招标方式选择施工队伍。以保证工程质量的可靠和工程成本的合理。
5.工程建设期的管理
5.1财务部依据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施工预算、承包合同,按项目设明细帐单独核算,实施财务监督。
5.2对未立项的项目,或虽已立项,但未下达固定资产投资计划临时计划的项目,财务部有权拒绝对合同进行审计。对于超计划的项目,在未得到公司领导认可前,财务部将停止办理建设项目所需的一切款项。
5.3工程承包进度款,按完成实物量及合同规定进行预付;工程备料款,按合同规定比例预付,合同所定预付款比例不得超过合同价款的30%,当工程进度款支付到合同总价的85%时,停止支付进度款,待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扣除5%-10%的质量保证金后付清余款。
5.4总工办应负责组织施工现场管理,监督工程质量,负责做好设计变更、工程更改、隐蔽工程等原始资料的收集,以便作为竣工决算的依据。
5.5工程交付使用前,因试运转发生的支出计入工程成本;在试运转中形成的产品可以对外销售的,以实际销售收入或预计售价扣除税金外,冲减在建工程成本。
6.竣工验收的管理
6.1项目竣工决算,应以该项目的施工预算、承包合同为依据,加减设计变更、工程更改、材料价差等影响工程价款变动的因素,计算工程总价值。
6.2凡属募集资金使用项目和大型土建和安装工程,工程结束后应聘请中介机构审计工程决算。
6.3按权责发生制原则,办理竣工决算。对于应付未付的材料款、工程款、设备款、应付未付建设期贷款利息等,都应计入工程成本,以保证工程成本真实、准确。
6.4对外承包工程竣工决算,应扣除5%-10%的质量保证金,在保质期内发现工程质量问题,以保证金支付修理费用,如无质量问题,在保质期过后,将该项保证金余额退给承包单位。
6.5对已完工形成固定资产并办理竣工决算的建设项目,经使用单位逐项核对验收后,工程管理部门办理转固手续,财务部按会计制度,转入固定资产。
6.6虽已交付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工程,自交付之日起,按照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成本等资料,估价转入固定资产管理,计提折旧。竣工决算办理完毕后,按照决算调整原估价值和已提折旧。
7.附则:
7.1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7.2本制度施行后,凡既有的类似规章制度或与之相抵触的规定即行废止。
7.3本制度经总经理批准后自颁布之日起执行。修改时亦同。
第6篇 在建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在建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1、必须保证有施工人员施工作业就必须领导在现场值班,不得空岗、失控。
2、严格执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的技术方案和措施,在执行中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
3、执行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制度。要求各施工项目必须有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技术交底必须具有针对性,并有交底与被交底人签字。
4、建立并执行班前安全生产讲话制度。
5、建立机械设备、临电设施和各类工程设施完善的验收制度。未经过验收和验收不合格的严禁使用。
第7篇 在建工程安全管理方针体制
在建工程安全管理方针和体制
1、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网络,落实安全责任制,认真贯彻执行企业负责、国家监察、群众监督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制。严格按标准组织施工生产使本工程安全生产达到标准化、规范化。
2、全体人员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国家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针,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认负责的原则。严格遵守我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针。
3、以人为本:即以顾客、相关方和企业员工为关注点,综合考虑他们的安全和利益。
4、追求与时俱进:积极开展预防污染、预防风险的活动,持续改进各项管理,紧跟时代发展,争创一流。
5、积极开展安全生产科技开发和推广活动,实现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和科学化,提高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水平。
第8篇 在建工程安全管理目标
在建工程安全管理目标
1、在施工中,始终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认真执行国务院、建设部、郑州市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各项规定,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施工组织和施工管理计划,使安全生产工作与生产任务紧密结合,保证施工人员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以安全促生产。
2、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目标:
(1)杜绝因工死亡和重伤事故、火灾,轻伤事故控制在2%以下。
(2)及时消除重大事故隐患。
(3)确保安全生产顺利进行。
(4)杜绝职业病的发生。
(5)三体系认证,减少季节性发病率。
第9篇 在建工程专兼职管理人员消防安全职责范例
在建工程专兼职管理人员消防安全职责样本
1.专兼职管理人员对消防管理人负责,认真学习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组织实施上级的有关文件及防火工作部署。
2.对本单位的职工进行经常性的防火、灭火知识教育和培训工作。
3.组织开展防火和逃生自救宣传教育演练工作。
4.纠正违反消防法规、规章的行为,并向消防安全管理人提出处理意见。
5.对所属单位的消防工作进行经常性的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险隐患。
6.监督组建义务消防组织,做好义务消防队的组织培训和技能演练工作。
7.监督做好对消防设施及消防器材的维护、保养及检查工作,做到灵敏有效。
8.对重大火险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填写隐患通知单,督促隐患的消除。
9.组织义务消防组织扑救本单位的火灾事故,保护火灾现场,协助公安消防机关调查起火原因,并提出对责任人的处理意见。
专兼职管理人员签字:年 月日
第10篇 在建工程防火管理人职责范例
在建工程防火管理人职责样本
1.消防安全管理人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主持日常的防火安全委员会的工作。检查督促单位防火安全管理执行情况。
2.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拟定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组织制定各项防火规章制度,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落实。
4.拟定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5.组织实施防火安全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6.组织建立专职消防队和义务消防队。
7.组织开展对员工消防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计划。
8.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汇报消防安全情况。
9.完成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它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防火管理人签字:
年 月日
第11篇 在建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办法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指导思想,杜绝生产现场违章事件的发生,确保我司在建工程中人员和设备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建设部《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国发〔2010〕23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川府发[2004]20号),结合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实际,制定本办法。本办法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和电力施工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缴纳标准,各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线路部分gb26859-2022)和相关安全生产规程规范的要求。
第一章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与保障
一、对项目施工安全管理要求
参加在建工程的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项目部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施工管理办法,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三级安全网,施工单位施工前必须明确现场施工负责人和安全员,并报公司安监部和建设管理部备案,项目部与各施工(单位)队要签订安全施工协议和安全目标责任书。
现场监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认真履行监理职责,严格执行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工程安全、质量、进度、成本的管理,认真做好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每天监理日志。
施工单位进场作业前,必须对工作班成员进行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没有经过安全教育和培训,或培训考试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开工前施工负责人必须组织召开班前会,对施工现场的危险源进行查找和分析,有针对性的采取安全措施,并制定施工安全方案,工作负责人应根据本措施和具体施工内容,制定和采取可靠的现场安全措施,并向全体施工人员宣读和讲解,在确保施工人员理解、确认后,方可开工。
施工前,施工负责人必须对工器具进行清理检查,检查工器具是否完好、配置是否齐全、安全合理,任何人员进入作业场地必须戴好安全帽。
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必须严格执行“两票”制度。工作票必须在作业现场,工作票除了填写工作地段的停电措施外,还应针对现场勘察的结果,填写工作地段的危险性、复杂性、施工困难性,并有针对性地制定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施工单位必须按《电力安全工作规程》要求,严格执行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即现场勘察制度、工作票制度、现场工作许可制度、安全监护制度、工作终结和恢复送电制度等)和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即停电、验电、装设接地线和个人保安线、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栏等),并强化危险点分析和预控,确保安全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各环节安全要求执行到位、监督到位。
针对工程施工难度大、危险性高、工程量大的单项工程,必须编制“三措书”报监理、业主审查合格后执行。
二、对施工人员的管理要求
在建工程施工人员分为专业人员和临时工(地面辅助工)两大类。专业人员是指取得特种行业作业许可证(即取得高压电工证或低压电工证)的电力施工人员、供电所人员和农村电工;临时工是指根据工程需要临时雇佣的地面辅助人员或从事体力劳动的人员(如挖坑、抬杆、放线的农民工)。
1、 施工现场专业工程人员的管理
各施工单位必须通过资格审查并在我公司建设管理部门备案。
2、 施工现场临时工管理
(1)临时工,在上岗前施工单位必须对其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作业技能培训(如:安全知识、安全技能、施工工艺、工程质量标准等)。
(2)每组的临时工工作时必须由有经验的专业人员带领。
第二章 安全生产风险保证金的缴纳与管理
为切实抓好我司电力施工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广大施工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发〔2010〕23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文件要求,在我司范围内的在建电力工程施工企业一律缴纳安全生产风险保证金
一、 缴纳范围和对象
(一) 缴纳范围:四川能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辖区内从事电力施工的企业、施工队;股份公司下属子公司严格参照执行。
(二)缴纳对象:施工企业项目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和项目经理。
二、安全生产风险保证金缴纳标准
(一)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按所接工程总造价1.5%-3%的费率标准,实行累进率计费方式缴纳。具体如下:
工程造价费率标准
10万元以下(含10万)3%
10万元-100万元2.50%
100万元-500万元2%
500万元以上1.50%
(二)劳务分包企业,按分包总额的4%缴纳。
三、缴纳方法
施工单位在工程中标后,按上述标准缴纳安全生产风险保证金,由财务部开具缴款通知单,到指定的银行专户缴纳安全生产风险保证金。缴款人凭银行出具的缴款依据,到我司项目管理部门办理开工许可,并将缴款依据复印件报公司安全监察部备案。
四、管理和使用
(一)安全生产风险保证金主要用于事故发生的抢险救灾。
具体包括以下几项内容:
施工单位发生事故后初期所发生的各种抢险救灾及相关费用。
2、用于违规、违章施工操作或者发生事故后对安全违法行为的罚款。
3、用于消除施工单位遗留安全隐患所需工程材料费用。
(二)施工单位必须按标准在规定的时间内缴纳安全生产风险保证金,拒绝缴纳或不按规定足额缴纳安全生产风险保证金的,项目管理部门不得签发开工许可令和支付工程进度款项,否则将扣相关管理部门工作考评分10分并予以责任人1000元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其刑事责任。
施工期间未发生违规、违章施工操作和等级事故的,工程竣工后安全生产保证金如数退还。
(三)安全生产风险保证金的收取和使用,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专款专用,规范管理,接受财务部、审计部门、安全监察部的监督。
第三章 现场安全施工奖惩细则
(一)施工单位责任事故
1、发生人身死亡事故,扣除全部安全保证金。
2、发生人员重伤事故,每人次扣除安全保证金50%。
3、发生人员轻伤事故,每人次扣除施安全保证金10%。
4、发生较大及以上电网事故、电力设备事故、火灾事故、环境污染事件,每起扣除100%安全保证金。
5、发生一般电网事故、电力设备事故、火灾事故、环境污染事件,每起扣除50%安全保证金。发生设备损坏事故、(10kv)35kv及以上设备跳闸,每起扣除30%安全保证金。
6、发生建筑、大型脚手架(包括跨越架)、倒杆(包括抱杆)、倒塔、其他结构垮(坍) 塌事故,每起扣除50%安全保证金。
7、发生大规模群体性事件,扣除100%安全保证金。
8、发生事故、设备损坏等,除扣除安全保证金外,相关责任单位还应承担事故相应损失。
(二)管理性违章
1、未严格执行工作票、操作票、动火工作票等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的,每次扣除2000元、未按要求召开施工作业班前会便盲目开工每次扣500元。
2、未按规定定期对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行为规范和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每次扣除1000元。
3、不配合安全检查,每起扣除5000元;对存在问题不落实整改,每次扣除2000元;重复发生上述同类问题,加倍扣除。
4、未按照项目实施单位总平面布置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标准,制定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每次扣除2000元。
5、未建立完善相关安全记录台帐,每起扣除500元。
6、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未向全体施工人员交底,未经双方签字确认,每次扣除1000 元。
7、未进行施工人员的入场安全教育,每人次扣除500 元;新进人员未进行安全教育和考核参加施工,每人次扣除1000元。
8、特种作业人员未持有效证件上岗,每人次扣除1000 元;超过有效期,每人次扣除500元。
9、未按规定组织施工人员身体健康检查,每人次扣除500元。
10、未按照国家规定为施工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保险,每人次扣除1000元。
11、 使用劳务作业人员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用工规定,每人次扣500元。
12、未按规定配备具备相应的任职资格的专职安全员, 每人次扣除2000元。
13、使用不符合资质要求的劳务分包单位,责令停止作业、终止合同,并扣除5000元;使用不符合资格要求的人员, 每人次扣除2000元。
14、未签订分包安全协议提前开工,责令停工并扣除2000元。
15、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特种机械进行检验检测,每台次扣除2000元。
16、未按规定编制起重机械、垂直运输机械等的安装拆除的施工和安全措施方案,每起扣除5000元;使用不符合资质要求的安装、拆除单位,责令停止作业、终止合同,并扣除5000元。
17、起重、电动工器具未定期检查检测,每起扣除500元。
18、起重机械、物料提升机未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每起扣除1000元。
19、夜间施工对周边造成环境影响而被投诉,每起扣除2000元。
20、交叉作业时未采取相应的隔离和错时施工等安全措施,每处扣除2000元。
21、危险性较大的施工项目未经安全验算,无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每起扣除5000元;未报项目实施单位和监理单位,每起扣除2000元;指定监护人未到位,每起扣除1000元。
22、未按有关规定组织脚手架使用前的验收、使用中的检查和维护,每起扣除1000元;对大型脚手架、高大模板支撑系统的搭设方案,未组织专家论证、未落实相应的专项措施,每起扣除5000元。
23、未落实现场施工环境保护要求,控制措施不力,每起扣除2000元。
24、未执行对危险化学品采购、运输、储存、领用、保管、退库和废料处理的安全措施,每项扣除500元。
25、发生事故后,未及时报告项目实施单位及相关单位,每起扣除5000元。
26、施工中可能影响其他施工作业人员或设备的安全时,未提出相应要求,每起扣除500-1000元。
(三)装置性违章
27、大型起重机械安全装置不完善或失效,每台扣除3000元。
33、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拆除、变动安全、文明施工、环保设施、安全标识标牌等,每起扣除1000元。
34、未按甲方要求,落实安全、文明施工、消防、环保等的标志、标识和设施,每起扣除1000元。
35、作业场所未按规定设置危险点告知牌,每处扣除500元。
36、未设置避雷装置或接地电阻及连接方式不符合规范要求,每处扣除500元。
37、危险区域未按规定设置安全警示牌和可靠的隔离, 每处扣除1000元。
38、作业现场、生活区乱接、乱拉电源线,每处扣除500元。
39、未按规定在施工场所、生活区域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和安全通道,每处扣除500元;未定期组织检验、维修,保障消防设施和器材有效、完好,每起扣除500元。
40、高处作业、吊装作业、临边和孔洞作业未设置相应作业平台、上下通道、水平安全绳、防坠装置、安全网等的安全措施,未做好孔洞盖板、临边围栏的安全措施,每处扣除1000元。设备安装就位期间,对未可靠固定的设备未做好相应的专项安全措施,每处扣除1000元。
41、未执行施工临时用电管理制度,每次扣除500元;现场施工用电设施不符合安全要求,每项扣除500元。
42、室内、夜间等作业环境的照明不符合要求,每处扣除500元;在潮湿环境、容器内施工,电源电压不符合安规规定的安全电压等级,每处扣除1000元。
43、电缆层、电缆隧道及gis开关室、容器内、密闭空间等区域内作业前未采取通风措施,未监测有害气体,每起扣除1000元;金属容器外壳及容器内使用的电动工器具无可靠的接地,容器内、密闭空间内工作无专人监护,每起扣除1000元。
44、临近带电设备作业,未保持安全距离、未做好安全隔离措施或无专人监护,每起扣除2000元。
45、未落实防火、防大风、防汛、防冻、防暑、防雷、防雨、防雾等安全措施,控制措施不力,每项扣除1000元。
46、未对地下管线、架空线路、通讯线路以及已建成的装置采取保护措施,每项扣除2000元。
47、在已受电、投运的区域施工,未落实设备防护和人身安全措施,每起扣除1000元。
48、未为施工人员配备合格、规范的劳动防护用品,每起扣除2000元;施工人员未正确佩带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每人次扣除100元;使用不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带、绝缘鞋等劳动防护用品,每人次扣除50元;使用未经检测或超过检测周期的安全工器具,每起扣除2000元;使用不合格的安全工器具,每起扣除2000元。
(四)行为性违章
49、不准在大雾、雷雨和5级以上大风时登杆作业,每起扣除500元。
50、不准在没有确认停电的情况下接近电力设备,每起扣除1000元。
51、不准采取突然剪断导线的方法撤线,每起扣除500元。
52、不准在高空作业中上下抛掷物品、工具,每起扣除500元。
53、不准使用皮尺测量带电导体,每起扣除500元。
54、不准以约时方式进行停、送电工作,每起扣除50%。
55、不准野蛮装卸电杆和其他电力器材,每起扣除500元。
56、在施工现场禁烟区域吸烟,每人次扣除50元。
57、水上作业不佩带救生设施,每起扣除100元。
58、高空抛掷工具、材料,每起扣除500元。
59、违反“十不吊”规定,每起扣除200元。
60、违反焊割作业“十不烧”规定,每起扣除200元。
61、未按规定在施工后清除废料或违反定置化管理要求,随意倾倒废料,每起扣除500元。
62、施工现场车辆超速、超载行驶,每起扣除200元。
其他
63、被上级单位和政府有关部门查实违章,每次扣除2000-5000元。
64、对举报违章事件的个人,实行严格保密,经相关职能部门查实,按处罚金额50%奖励举报人员。对查处违章事件的部门和个人按查处金额的50%奖励查处违章事件的部门和个人。
五、能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将不定期组织对农网建设与改造施工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处罚和通报。对现场检查发现的违章行为,向相关单位开具安全处罚通知单。工程结算时,统一考核、处罚。
六、本办法适合四川能投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各分公司,请各分公司参照执行,
七、本办法由四川能投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监察部负责解释。
八、本办法自发行之日起执行。
第12篇 在建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制度
1、必须保证有施工人员施工作业就必须领导在现场值班,不得空岗、失控。
2、严格执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的技术方案和措施,在执行中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
3、执行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制度。要求各施工项目必须有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技术交底必须具有针对性,并有交底与被交底人签字。
4、建立并执行班前安全生产讲话制度。
5、建立机械设备、临电设施和各类工程设施完善的验收制度。未经过验收和验收不合格的严禁使用。
第13篇 在建工程管理制度
第一条 在建工程包括的内容及管理原则
(一)依据新的会计制度,企业的在建工程分为以下内容:
1、施工前准备;
2、正在施工中的建筑工程、安装工程、技术改造工程等。
(二)对在建工程管理内容的管理原则
1、对在建工程施工前准备,要明确其资金来源及开支渠道,账务处理程序,对临时性设施费用及工程预算要严格审查。
2、对正在施工中的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等,要及时要求施工单位将工程项目形象进度报表及时报送,并依次审查其工程进度。按其工程的实际完成情况支付其工程款,建立严格的工程款支付的责任制度和制约程序。对在建工程项目即将完成的工程项目,要及时与有关单位联系其工程的保质金,为工程在保修期内维护打下基础。
第二条 在建工程的计价
(一)自营工程的计价,按照直接材料、直接工资、直接机械施工费等计价。
(二)出包工程的计价,按照应当支付的工程价等计价。
1、预付工程款应严格执行承包工程项目合同书的条款规定,及工程完工收到承包补付、补记工程价款及调整价款处理。
2、固定资产交付生产使用,按照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转帐增资。
(三)设备安装工程(包括技措计划所列购安装设备),按照所安装设备的价值,工程安装费用、工程试运转等所发生的支出等确定工程成本。
第三条 在建工程试运转支出的处理
(一)在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因进行试运转所发生的净支出,应计入工程支出。
(二)在建工程试运转形成产品项目且对外销售的,以实际销售收入或按预计售价冲减在建工程成本。
第四条 在建工程的清理
(一)在建工程发生单项或单位工程报废或毁损,减去残料价值和过失人或者保险公司等赔偿的净损失,计入继续施工的工程成本中。
(二)如为非常原因造成的报废或毁损,或在建工程项目全部报废或毁损,应将其净损失直接计入当期营业外支出。
第五条 已交付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工程管理
已交付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工程,自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工程造价或者工程成本等资料,估计转入固定资产并在下月开始计提折旧。竣工决算办理完毕以后,按照决算额调整资产估价和已计提的折旧。
第六条 在建工程的暂估结转
公司所建造的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应当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有关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的规定,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待办理完竣工决算手续后再作相应的调整。
第14篇 在建工程安全管理目标规程
1、在施工中,始终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认真执行国务院、建设部、郑州市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各项规定,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施工组织和施工管理计划,使安全生产工作与生产任务紧密结合,保证施工人员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以安全促生产。
2、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目标:
(1)杜绝因工死亡和重伤事故、火灾,轻伤事故控制在2%以下。
(2)及时消除重大事故隐患。
(3)确保安全生产顺利进行。
(4)杜绝职业病的发生。
(5)三体系认证,减少季节性发病率。
第15篇 在建工程安全管理方针体制
1、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网络,落实安全责任制,认真贯彻执行企业负责、国家监察、群众监督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制。严格按标准组织施工生产使本工程安全生产达到标准化、规范化。
2、全体人员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国家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针,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认负责的原则。严格遵守我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针。
3、以人为本:即以顾客、相关方和企业员工为关注点,综合考虑他们的安全和利益。
4、追求与时俱进:积极开展预防污染、预防风险的活动,持续改进各项管理,紧跟时代发展,争创一流。
5、积极开展安全生产科技开发和推广活动,实现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和科学化,提高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