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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场消防管理制度有汇编(15篇)

更新时间:2024-05-11 查看人数:17

商场消防管理制度有

包括哪些

1. 消防设施管理:商场内所有消防设施,如灭火器、消防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报警系统等,应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2. 应急疏散预案:制定详尽的应急疏散路线和程序,确保员工和顾客在火灾发生时能迅速、安全撤离。

3. 员工消防安全培训:所有员工需接受消防安全知识培训,了解基本的火源控制和自救方法。

4. 火灾隐患排查: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潜在的火灾隐患。

5. 合规性审查:确保商场的消防设施和操作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消防法规。

二、

应急预案

1. 火灾报警:一旦发现火情,立即启动火灾报警系统,通知商场内人员,并向消防部门报警。

2. 疏散引导:安全员按照预设的疏散路线,引导人员有序撤离,防止恐慌和踩踏事件。

3. 初期灭火:使用附近的灭火器材进行初期灭火,尽可能控制火势蔓延。

4. 救援配合:与抵达现场的消防队伍紧密配合,提供火场信息,协助救援工作。

5. 灾后处理:火灾扑灭后,评估损失,组织修复并恢复营业,同时配合调查火灾原因。

上墙模板

1. 商场消防设施分布图:清晰标注各类消防设施的位置,便于紧急情况下快速找到。

2. 疏散指示标识:在各楼层及重要通道设置明显疏散指示标志,指导人员安全撤离。

3. 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简明扼要列出火灾发生时的应对步骤,供员工参考。

4. 火源管理规定:明确禁止在商场内吸烟、乱丢烟蒂,严禁私拉电线,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5. 消防演练记录:记录每月的消防演练情况,包括参与人数、演练效果等,以备查阅。

商场消防管理制度的实施,旨在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商场内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管理层需对此高度重视,确保各项措施得到有效执行,同时不断优化和完善制度,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安全环境。

商场消防管理制度有范文

第1篇 商场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管理规定

商场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管理规定

消防设施是指用于火灾报警、防火排烟和灭火的所有设备。消防器材是指用于扑救初起火灾的干粉和1211灭火器及其他灭火专用轻便器材。消防设施是人身安全的重要保证,因此,任何器材和消防设施必须保证灵敏可靠,保证良好状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消防条例〉〉。特制定本规定:

1安保部全面负责商场所属的消防报警设施、灭火器材的管理,负责定期检查、试验和维护修理,以确保完备,并建立档案登记。

2商场安保部负责维护、管理商场公共场所内的消火栓。在重大节日前对器材、装备进行检查,春秋季进行试喷抽查。

3各部门、班组对本岗位的消防器材由义务消防员进行兼管,定期进行维护,禁止无关人员挪动、损坏消防设施。防止消防器材丢失,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安保部。

4严禁非专业人员私自挪用消防器材,各部门、班组的消防器材因管理不善发生丢失、损坏,该部门、班组应承担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

5禁止无关人员动用消火栓内的设备,禁止将消火栓用于其它工作。动用消火栓必须向安保部报告。

6严禁以任何理由阻挡、遮拦、装饰、侵占、利用、拆除消防设施及消防标志。

7本规定未尽条款,均执行消防法规所规定的有关条款。

第2篇 家具商场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家居商场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目的

通过对消防控制中心运行的进行规定,确保消防控制中心的工作开展。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商场消防控制中心的管理。

3.主要职责

严格按规定执行,确保消防控制中心正常运作。。

4.内容

消防控制中心是掌握消防设备动态及发现火情,指挥灭火的重要部位;维护和管理工作十分重要,为此特订如下制度:

4.1控制中心实行24小时值班负责制并填写值班记录存档。

4.2值班人员需做好人员进出登记,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本中心。

4.3每天检查各类信号是否正常并作记录,如不正常应立即查清原因,上报商场物业,遇重大问题要迅速上报消防总负责制人。

4.4控制中心出现报警信号,立即核查信号真伪情况,如属火灾报警,按灭火方案处理,属误报应消除信号记录。

4.5维修人员要掌握商场消防设施知识及具备三熟(熟悉图纸,熟悉操作,熟悉维护),要求负责商场消防设备的维护修理。

4.6值班人员按商场物业要求及时上报消防设施运行状况的各种记录、表格。

5.引用文件(无)

6.记录

6.1监控中心查看录像记录

6.2监控中心人员进出登记

6.3钥匙借用登记表

6.4钥匙接管表

6.5钥匙管理登记表

6.6钥匙启用登记表

6.7钥匙交接记录表

6.8总控室值班记录

第3篇 商场消防管理制度(2)

商场消防管理制度(二)

1.目的

为了加强物业的消防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的危害,保障商户及业主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消防法》制定本制度。

2.范围

适用于商场物业管辖的物业及在物业进行施工、装修、经营、使用的单位和个人,物业的防火委员会是消防管理的监督机构。

3.管理责任

3.1物业的消防管理,应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严格的消防管理。

3.2做好消防管理工作是物业每个员工和商户应尽的责任。

3.3物业的消防工作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受地区公安、消防监督机关领导。

3.4物业各商户和商场物业应把预防火灾作为整个管理工作中的一个重要部分,使消防工作经常化、制度化。

3.5商场物业经理为本物业的防火责任人,全面负责消防安全工作。由物业牵头,成立有关单位防火责任人参加的本物业防火委员会,统一管理消防安全工作,防火委员会日常工作由商场物业管理处保安部负责。

3.6物业商户与商场物业应有专人负责消防管理,安全措施落实到人。

3.7防火负责人职责:

3.7.1领导所属单位、部门的安全消防组织,贯彻执行消防法规、制度,建立和健全各项消防规章制度。

3.7.2组织、部署、检查、总结消防安全工作,并定期向物业防火委员会报告消防工作情况。

3.7.3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执行消防奖惩条例。

3.7.4组织领导义务消防队,开展防火安全检查,消除火险隐患,管理和维修消防设施和器材。

3.7.5组织制定紧急状态下的疏散方案。

3.7.6组织扑救火灾和指导安全疏散,调查火灾事故,协助公安消防监督机关调查、处理火灾事故和追究当事人责任。

4.防火设计与施工

4.1改建或分隔的防火设计必须符合《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高层建筑消防管理规则》及其他有关消防法规的要求。

4.2防火设计图纸必须经物业防火委员会和消防部门审核批准方可交付施工。施工中不得擅自变更防火设计内容,确需要变更的,必须再次报防火委员会和消防部门批准。

4.3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由商户或其委托的施工单位与物业安全部、工程部等管理部门签订管理合同,并报物业防火委员会和消防部门备案。

4.4室内装修必须使用非燃或阻燃材料,并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4.5装修项目施工完毕后,消防设施必须经消防部门检查合格,方可交付使用,对不合格的项目要限期整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决定使用。

5.火灾预防

5.1在物业内动用明火作业,必须向物业防火委员会或安全部提出书面申请,并得到批准。动火单位应严格执行动火制度,采取防范措施和做好灭火准备工作。

5.2物业内严禁带入或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

5.3物业内禁止焚烧可燃物品,燃放烟花爆竹,禁止在公共区域、电梯、中央控制室、配电室等设备间内吸烟。

5.5物业内禁止使用非阻燃材料制作的废纸篓。不准使用电炉、电烙铁等电热器具,确因工作需要,应经物业防火委员会和消防部门批准。

5.6商户及员工应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熟悉大楼出入通道。

5.7展位商户和物业工程部要按照电力技术规定,定期对电气设备、开关、线路及照明灯具等进行检查,凡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应及时维修或更换。商户在离开办公室、工作场所时应关闭电源开头或拔下电器电源插头。

5.8煤气管道系统的仪表、阀门、法兰接头、橡胶或塑料管等材料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定期进行检查维修,使用者应注意安全使用煤气,使用完毕后应关闭开关。

5.9大楼内的走道、楼梯、出入口等处,严禁堆物、保持畅通,疏散标志和指示灯要完整醒目。

6.火灾扑救

6.1报警电话及其他报警设备必须保证灵敏可靠。

6.2消防控制室设专人昼夜值班,随时观察、记录消防控制设备的运行情况,及时处理火警信号。

6.3物业内所有人员一旦发现火灾,必须及时报警并迅速采取扑救措施。

6.4商户和物业处的防火负责人以及员工闻警后必须及时赶到火场,扑灭火灾。

6.5物业商场物业商户服务、安全部员工在火灾紧急情况下,负责引导宾客迅速安全转移。

6.6商户在办公场所内要严格按照《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有关规定,配置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

6.7自动报警装置、喷淋系统、防排烟设备、防火门、消火栓等定期进行检测,凡失灵损坏的,要及时维修或更换,确保完整可靠。

6.8消防水泵、消防给水管道、消防水箱和消火栓等设施,未经批准不得任意改装或挪作他用,除灭火抢险外,平时不得动用商场物业内任何公共消防设备设施。

6.9消防给水系统需停水进行维修、保养的,必须经大楼防火委员会或消防部门批准。

6.10认真做好消防设施、器材的维修档案。

7.奖惩

7.1防火委员会应定期检查总结消防工作,对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给予奖励。

7.2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集体和个人,可由物业防火委员会给予表扬和奖励。

7.2.1热爱消防工作,积极参加防火、灭火训练、成绩优异、工作表现突出者;

7.2.2模范贯彻消防安全制度,在预防火灾工作中做出贡献者;

7.2.3积极投入灭火抢险,保护人身安全和抢救物业内财物的突出表现者;

7.2.4积极钻研消防业务,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技术革新成绩突出者;

7.2.5发现和消除重大火险隐患,表现突出者;

7.2.6及时发现和扑灭火灾,避免重大损失者。

7.3凡有下列情形之一,情节轻微的,应给予经济处罚、行政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由消防部门按照治安管理条例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3.1擅自挪用或破坏消防设备及器材者;

7.3.2违反消防法规、条例者;

7.3.3对存在的火险隐患拒不整改者;

7.3.4造成火灾事故的直接责任者;

7.3.5贯彻消防法规不力、管理不严或因玩忽职守而引起火灾事故的经营或使用单位领导者。

8.附则

8.1商户可根据本制度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报大楼物业防火委员

会备案。

9.相关文件

9.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消防法》

9.2《市消防条例》

9.3《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9.4《消防设施管理、维护、保养的技术要求》

9.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治安商场物业罚法》

9.6《火灾扑救应急预案》

9.7《用户守则》

9.8《装修指南》

9.9《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9.10《动用明火操作规程》

9.11《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制度》

9.12《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操作规程》

9.13《解除火警作业规程》

9.14《火灾扑救操作规程》

10.记录

10.1消防监控记录

10.2动火申请审批表

10.3火灾发生情况记录表

10.4安全防范整改通知书

第4篇 商场消防台帐管理制度(5)

商场消防台帐管理制度(五)

一、所有消防台帐(工作表格,不包括《防火档案》)为消防安全活动和消防工作记录专用,不得挪作它用。

二、所有消防台帐必须使用黑色水笔记录,做到填写详细、书写认真、规范整洁,不得存在缺项、漏记、涂改现象,禁止补记。

三、所有消防台帐应当明确专人记录和保管,年终存档备查(相关资料必须按集团公司《公司文件材料归档范围保管期限表》规定的保管期限存档)。

四、其它未尽事宜或本制度中相干规定、要求等与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当地行业主管部门明文规定等要求不符的,按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或当地的相关要求执行;单必须将有关证明文件报集团公司安全保障部备案。

五、本说明作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补充内容,在表格的使用和填写过程中如与相关单位实际情况相悖的,以符合实际工作需要为原则执行。

六、《防火档案》应根据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的规定并结合单位的实际情况建立和完善;如当地行业主管部门无明确规定或未提供标准样本的,由集团公司安全保障部制订统一格式的建档资料(待发,不齐全部分由各单位补充和完善),各单位应根据要求建立健全并报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备案,同时报集团公司安全保障部备案。

第5篇 商场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5)

商场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五)

一、消防控制中心设备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

二、消防控制中心必须保证昼夜24小时有人值班。

三、消防控制中心设备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坚守岗位,严禁脱岗。

四、严禁无关人员触动、使用室内设备,由消防控制中心当班设备操作人员负责监督。

五、确保消防控制中心内外消防通讯畅通,消防控制中心当班设备操作人员负责做好电话记录。

六、未经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同意不得擅自关闭火灾自动报警、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七、遇有重大情况要及时报告或请示有关领导。

八、违反以上各条,视情节轻重,酌情给予警告、扣分、除名处理。

九、如因失职对单位造成不可挽回的影响或损失的,当事人应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6篇 商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7)

商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七)

一、为了加强和规范并明确商场、合作店、工厂、超市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国家和地方政府机关及行业主管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红星家具集团所属的商场、合作店、工厂、超市(以下统称单位)自身的消防安全管理。

三、单位应当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规章(以下统称消防法规)及本制度,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

四、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商场总经理、合作店店长、工厂厂长、超市店长)是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五、单位应当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六、各单位可以根据需要确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和组织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七、单位应当设置或者确定消防工作的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并确定专职或者兼职的消防管理人员。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和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在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的领导下开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八、消防控制中心实行二十四小时定岗轮流值班制。从事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的岗位人员和消防控制中心值班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不断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业务技能和管理水平。

九、单位安全部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指定人员的领导下具体实施和落实单位全面安全管理工作。

十、单位安全部各级、各岗位人员按照分工负责本人所在岗位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

十一、单位应根据集团有关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和国家及地方政府机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并结合单位所在地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各部门、各工种、各岗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档案、台帐。

十二、单位对安全工作实行三级检查制,确定各部门的防火、治安责任人,并定期组织和参加防火、治安安全工作会议。

十三、单位应当将存在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可能造成火灾危害的部门、部位,确定为火灾隐患。发现违反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应立即制止并督促整改,对当即不能整改的,要下发火灾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制定整改措施和期限,并跟踪督促复查整改落实情况。

十四、单位要根据行业特点并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划分并确定重点保卫目标和一般保卫目标。对消防工作要分类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防火部位。按照保卫目标和消防部位的分类,岗位责任人员对重点目标和部位每班次监督检查不少于三次(班前、班中、班后,下同),对一般目标和部位每班次巡视检查不少于三次;负责巡查的安全员每小时巡查不少于一次;夜班安全员每班次巡查单位内部和外围,外围要达到每二小时不少于一次的强制规定。

十五、单位应该对各部门、各厂商储存的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实施集中保管、管理;非使用中的易燃品禁止在非指定区域存放。

十六、对建筑进行装修、改造时要规范管理,经营和生产场所严禁动用一切明火,对必须进行焊接、切割,对管道、门窗进行维护几,对建筑进行加固、防漏处理等必须动用明火作业时,严格实行动火审批制和定人、定岗、定防范措施的现场监护作业制度,落实到具体部门的具体人监督、监护和检查。

十七、在重大节假日期间和举行大型促销活动时、以及火灾多发季节,单位应当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组织进行消防安全和治安安全大检查或专项检查,及时对存在的管理漏洞和火灾隐患进行有效的整改,消除一切不安全因素。

十八、单位应该对各部门、各厂商储存的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实施集中保管、管理;非使用中的易燃品禁止在非指定区域存放。

十九、单位在建筑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的购置、维修、维护、保养及更换过程中,必须签订质保书并要按照集团相关财务管理规定及物资采购审批制度执行。

二十、其它未尽事宜,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消防法》、《公安部61号令》的内容逐项落实,同时还要结合并遵照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7篇 商场消防安全管理规范制度

商场消防安全管理规范

一、消防主管负责单位各阶段消防安全工作的计划编制、检查落实和总结并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汇报。

二、专兼职消防员严格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填写交接班记录(交接班记录应用黑水笔填写且不得潦草)。

三、专兼职消防员坚持对责任区进行巡回巡视检查,每小时巡视检查次数不得少于1次,同时配合安全员做好治安防范工作;夜班须对单位内部和外围进行消防巡查1至2次。

四、消防主管每日(公休时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对重点部位的设备、电、水路等进行消防安全监督检查,每班次监督检查不少于3次(接班以后和班中及下班以前)。

五、专兼职消防员严格按照巡查五要素(嗅、听、看、帮、说)及巡查规范做好单位巡查工作,专兼职消防员可单独或在安全员的配合下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和巡查。

六、专兼职消防员巡查过程中不得任意离开本单位,在班前二小时内和班中不得饮酒,任何时间不得在禁烟场所吸烟。

七、消防主管在巡视和检查工作过程中,对发现的火灾隐患、治安隐患等必须追查到底,同时在应急处理过程中上报有关部门和人员,不得隐瞒和草率处理。

八、为确保单位消防安全和规范有序的工作环境,应着重对本单位重点防火部位及相关责任区进行如下各项的日常性消防监督检查:

1、防火间距是否占用,消防通道是否畅通;

2、防火卷帘门运行状态是否良好,其下有无放置物品;

3、灭火器材是否完好,有无被挪作他用;

4、消火栓被家具或杂物遮挡情况,是否影响使用;

5、责任区内是否有人吸烟,员工及厂商驻场人员劝阻义务是否尽到;

6、有无私拉乱接电线或违反电器安装、使用规定的现象;

7、装修厂家是否有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装修管理制度的行为;

8、责任区是否有违章动火用火现象;

9、下班后用电器是否关闭,电源是否切断;

10、责任区内有无非使用中的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存放;

11、防火安全隐患死角存在情况;

12、毗邻商场外部有无搭建临时建筑物,是否存在防火隐患;

13、毗邻商场的垃圾场中的可燃垃圾一旦着火有无对商场造成危害的可能;

14、商场建筑内外各种消防安全标志、标识等是否有损毁或缺少的情况;

15、违反消防安全的其他行为及现象。

九、专兼职消防员对发现存在的违反消防法规和防火安全规定的行为有权责令当即改正;对当即不能改正的,要下发《防火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并督促责任单位(或责任人)限期改正,并在整改期限内督促检查整改落实情况。

十、对火灾隐患进行及时、有效的整改是防止火灾发生的重要手段之一,对火灾隐患整改提出以下要求:

1、消防主管要将当地消防监督部门、商场消防安全管理部门通过检查发现隐患和电工、保安员、楼层在工作中发现的不安全因素一并汇总并出具《防火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后,每周报总经理办公室进行立案,由安保部主管协调有关部门制定整改方案,执行单位应按要求限期整改结束。

2、在整改过程中由单位安全部指定人员负责监督消防整改实施的全过程。

3、整改结束后,由商场安保部指定人员负责对整改部位进行检查、验收,直到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整改结束后属于当地消防监督部门发出的整改通知,由单位办公室发文通知其对消防整改进行复查。

4、整改完毕,通过验收,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方可销案。

5、单位各部门和各厂商对消防整改工作应给予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不得以任何借口阻止和拖延整改工作的进行,发现上述行为的,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消防法》和商场所在地公安消防机构的有关规定依法追究责任或责令停业。

十一、罚则:

1、消费者违反规定,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和损失的,应以劝说和教育为主,并责令当场改正违章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应请示单位领导处理或送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2、遇有厂商进出货或谈生意等特殊情况下偶尔无意存在的违反一般消防安全管理的行为和现象,应灵活处理;对厂商在装修过程中或单位建筑长期存在的防火隐患要坚持原则,一抓到底。

十二、根据不同时期的火灾特点,制订相应的预防措施。

十三、制定灭火作战计划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演练,加强与友邻单、位互防联动合作。

十四、对商场员工、厂商驻场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十五、定期组织义务消防队训练,做好消防安全宣传工作,主动与各部门之间进行沟通与合作。

十六、协调与主管上级机关及辖区中队的业务联系,多头并举、齐抓共管,在公安消防部门的指导和帮助下,改进消防工作。

十七、认真学习和钻研业务知识,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技能及管理水平。

十八、完成单位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8篇 商场消防管理规定(3)

商场消防管理规定(三)

一、建立三级消防责任人制度

商场物业管理中应设立三级防火组织,任命三级防火责任人(总经理、部门负责人、各业户责任人),明确职责。

(1)总经理负责成立公司防火安全委员会,确定人选,明确职责。

(2)防火责任人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公司有关消防法规的贯彻、消防规章制度的建设,研究解决消防人员、设备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定期的消防安全检查及消防演习。

(3)由物业管理部文员在交楼时将《防火手册》发至业主或使用人,并要求各客户设一名安全责任人和联系人,并登记在《业主安全责任人和联系单》上。

(4)三级防火组织人员由总经理根据实际需要不断进行调整。消防主管根据客户的变化,及时将新的客户安全责任人和联系人进行登记。

二、建立专职消防队伍和义务消防队伍

为加强商场的消防管理,管理公司应在保安部内组建一支专职的消防队伍来负责消防工作,同时,还有必要建立包括各职能部门在内的兼职的义务消防队伍。

专职消防队伍的建立:

(l)选择消防队员:年轻力壮,身体素质好,反应灵敏,责任心强。

(2)应掌握的知识:消防队员应掌握国家制定的消防法规和制度,具有一定的消防业务知识,熟悉消防监控中心的各种仪表、信号开关的性能和作用,熟悉各种消防器材的使用。

义务消防队的建立和职责:

(1)选择义务消防员:应选择年轻、身体素质好、责任心强的人员组成,全体保安队员均应是义务消防员。

(2)加强培训:定期请专家或有经验的消防人员对义务消防员进行培训,使他们掌握基本的消防知识和技能,能熟练使用各种消防器材,并组织消防演习,提高灭火技能。

(3)职责:一旦发生火灾,积极投身灭火并听从灭火指挥部安排,配合消防部门,参加灭火及疏散人员,抢救物资。

三、商场管理中应配置的消防器材

为加强商场消防自救能力,各商户、设备房、消防监控中心必须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

消防监控中心应配置以下设备,并应专柜安放,专人管理:

(1)手提式 co2气体灭火器(或推车式 abc干粉灭火器、推车式co2气体灭火器)。

(2)消防扳手、消防斧。

(3)消防头盔、消防面具、口罩。

(4)救生绳、备用水带、水枪。

(5)铁撬、铁铲、消防桶、斗车、沙袋等。

各商户、各部门、设备房应配置的消防器材:手提式co2灭火器(或推车式 abc干粉灭火器、推车式co2灭火器)。

四、消防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

为了加强商场的消防安全工作,确保商场业主(使用人)的生命、财产的安全,首先应制定相关消防安全制度、规定。

消防检查的时间与参加人员:

(1)日常消防检查每日进行,由保安员在日常的巡逻中完成。

(2)每年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前,组织防火安全大检查。

其中五一与十一前的消防检查,由公司防火安全委员会组织,由物业管理部、工程部、保安部人员参加。其他检查由物业管理部组织。

(3)施工现场防火安全检查,由保安部人员每日进行。

消防检查内容:

(1)消防监控主机系统、消防泵、喷淋泵、烟感器、温感器、喷淋头、防火卷闸、防火门、送风机、排烟机、紧急广播、气体灭火系统等设备系统是否完好,启动是否正常。

(2)消防栓内部件是否齐全,灭火器数量、压力和重量是否符合要求。

(3)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是否有易燃物品堆积。

(4)楼内是否有超负荷用电或木规则的电源走线。

(5)餐饮、娱乐场所的防火安全隐患是否改正。

查出问题的处理:

(1)对安全防火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由物业管理部开出《安全检查通知》,责令有问题的单位限期整改,并由保安部对此跟踪调查,直至问题解决。

(2)每季检查中要认真填写《安全检查记录》,检查后形成报告报公司领导。

五、消防报警系统的检查

对消防报警系统的检查包括日检、月检和年检。

日检(对消防火灾报警控制器进行自检功能检查):

(1)按主机复位键,检查主机系统是否有异常、故障的显示。

(2)然后按消声键,消去控制器的声音。

(3)再立即按复位键,或恢复到机器报警前的正常状态。

月检:

(1)完成日检全部内容。

(2)控制器主要工作电压测试。

(3)逐个检查楼内端于箱、箱门关闭及箱体情况是否良好,外观是否洁净完好,箱内接线是否良好。手动方式和自动方式的转换、交流电源和备用电源的转换是否正常。

(4)公共场所烟感器、温感器安装倾斜度不大于45度,与底座接触是否良好,外观是否洁净完好。

(5)随机抽取不低于5%的烟感器喷烟后查看报警是否正确。

(6)任选二点手动报警进行模拟报警,测试报警功能是否正常。

(7)如在检查中发现问题,应立即修复。

(8)对不洁净烟感器、温感器进行清洁,对可能接触不良部位进行加固。

年检:

(1)查看设备、设施使用年限是否超期,特别是手提式、轻便的灭火器应及时更换,

(2)进行抽点、模拟式连动检查,是否需要完善、修正。

(3)对所有公共部位的烟感器和温感器进行外观检查,对有污渍的进行清洁。

(4)对楼层内瑞子箱进行内部清扫、接线紧固。

六、消防演习

为加强全体员工的防火意识,提高灭火的熟练程度,管理公司应定期安排时间进行消防演习。组织业户一起参加的演习;原则上一年不少于一次。

演习形式:

(1)模拟操场训练,接接警、出动、指挥、分工配合及临时处理等综合动作演习,检验是否符合火警处理的要求。

(2)模拟实战训练,从接警出动到现场,按照实战要求灭火,同时进行抢救和疏散人员、物资的训练。

(3)演习范围可分整个单位综合性演习,也可分部分、分段进行演习。

演习应注意的事项:

(1)演习前必须做到有计划、有步骤、有组织,参加演习的人员应明确演习的目的和要求。

(2)演习应尽量选择不影响正常工

作的时间来开展。

(3)点火演习时,必须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4)演习后要进行必要的总结,找出差距,改进方法。

七、出现火灾报警时的处理

为确保商场在发生火灾时能够得到迅速准确的处理,各部门和员工在紧急情况下应按照自己的职责并有条不紊地做好灭火疏散抢险安全工作。当出现火灾报警时,可遵循以下程序处理:

报警设备:

(1)商场各种探测器将火灾信号传到消防控制中心。

(2)消防电话。拿起消防专用电话后可直接接通消防控制中心,使用普通电话,应牢记消防控制中心及市消防局的报警电话。

(3)手动报警器。启动手动报警器后,可使楼层警铃、火灾报警器的信号传到消防控制中心。

报警方法:

无论任何时候发生火情、燃烧异味、异响及不正常热感应,每个员工都有责任检查是否属险情,如有险情(火灾等)则立即报警,并尽可能采取处理措施,等待救援人员到来。报警时,按照下列顺序选择报警设备:

(1)首先用消防电话。因为消防电话不用拨号码,拿起电话就直通消防控制中心,保证能及时报警。

(2)使用普通电话。如果附近没有消防电话时,可用普通电话拨通上述任何一个报警电话,讲清报警内容。

(3)使用手动报警器。如果发现火情比较严重不能控制时,即可启动手动报警器,因为手动报警器和警铃联动。如若报警,必然惊动用户,故除非情况严重,否则不要使用。

报警内容:

电话报警时,务必讲清下列几项:报警人的姓名和身份;火灾发生的具体地点;燃烧物质;火势大小;问清接报人的姓名。

八、未确认火情的处理

未确认的火警一般指下列两种情况:各种探测器的报警信号;报警电话只是说发现烟雾或异味、异常热感、异声等。

未确认的火警按如下程序处理:

(1)消防控制中心:派一名值班人员去报警现场,或通知就近保安到现场确认情况;打电话通知相关负责人和责任人。

(2)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接到报警后,要立即通知义务消防队员或负责人,说明发生火警的地点和情况。

(3)保安值班室接到报警后,要立即派两名以上保安员赶赴报警地点,检查火情并采取应急处理措施。

(4)工程部接到报警后,立即派人赶赴火警现场采取应急处理措施。

(5)物业管理部接到报警后,要立即带着手电筒采取相应的应急处理措施,并向上级主管领导汇报现场情况。

(6)总经理及管理处经理接到未确认的火警后要提高警惕,随现场情况部署处理。

九、已确认火情的处理

已确定为出现火灾情况的,通常应采取以下几种行动:

(1)在许多情况下,火情是由烟灰缸或垃圾桶处引起的,这种情况可立即采取措施将其扑灭。

(2)在进入关闭的房间前,要先用手试一试门,看是否很热,然后再开门。开门时要憋住呼吸,因为烟和热都能置人于死地。如果房间内火比较大而手边没有灭火工具,应立即将门关上。

(3)如果火势较大不能立即扑灭,要想办法尽力控制火势的发展,等待消防救援人员到达。

(4)火灾处理情况应即时报消防控制中心和总机房值班人员。

(5)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在火情处理期间应密切关注火情发展动态,及时向管理处经理、消防负责人汇报。

(6)义务消防队员在接到火情报告后,要立即赶赴现场。

(7)物业管理部值班人员在解除火警之前,随时保持和火情现场及消防控制中心联系,以尽可能掌握火情发展动态,并设法安慰受惊用户,耐心解答用户的问题,维持火情周围的秩序,并及时引导有必要疏散的楼层客户到安全地点。

十、确认火情后组织灭火的程序

(1)由领导小组组织指挥灭火。

(2)专职消防队员根据火势情况决定是否向消防局119报警,是否启用通风系统,是否切断有关电源。

(3)义务消防队负责人组织义务消防队员在指定的地点集合,分配救火任务。队员携带灭火器用具乘消防电梯到达火灾层的下一层,确认火场无危险时,再由消防楼梯赶赴火灾现场。由三人用消防水带和消防栓进行灭火,并将灭火情况及时报告。

(4)保安队、工程部负责消防设备的维修人员要待命。工程部负责监视水池水位的高低和消防水泵的运行情况,确保消防用水供应。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根据指挥部的命令,随时准备开通应急广播系统。并根据实际需要分别启动各楼层的警钟、蜂鸣钟、蜂鸣器等报警装置。

(5)工程部值班领班带几名电工在变配电室随时处理各种突发问题:

a.密切注意配电柜的运行情况尤其是应急柜的情况。

b.切断电源的指令应来自指挥部。

c.当接到停电的指令后,要确认停电范围并于停电后,详细记录停电指令人、停电区域、操作人员及停电起始时间等。

d.要保证消防设备和应急照明设备的供电。

(6)保安班长在火灾发生后,除原当值人员外,应增设保安人员,加强警卫工作。火灾扑灭后,由保安班长安排人员保护火灾现场,以便火灾调查工作的进行。各当值人员应认真填写值班记录。

(7)由专职消防员负责在火情排除后,将所有消防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喷淋系统、消火检系统以及便携式灭火器等检查复原。事故发生后6个小时之内,完成事故报告,上报总经理并抄送有关部门和人员。

十一、灭火的方法和策略

灭火的方法有:

(1)冷却灭火法:通过降低燃烧物的温度达到灭火的目的。

(2)隔离灭火法:通过隔离与火源相近的可燃物质使火熄灭。

(3)窒息灭火法:通过降低空气中氧气的含量使火熄灭。

(4)抑制灭火法:消除燃烧过程中的游离基。

灭火的策略有:

(1)室内火灾:内攻近战。扑救楼层火灾要深入内部,打近战。进攻的途径可从建筑物内部的楼梯间、走廊等,也可由外部从窗口或临时架设的消防梯、登高消防车等进入楼层内,进行灭火。

(2)楼房火灾:分层截击,下层火灾,上层设防。这主要是为了防止在垂直与水平方向蔓延,在起火层组织力量扑救的同时,还应在上层部署力量堵截火势,在下层也应作好灭火的准备。

十二、人员疏散

为保证疏散工作顺利进行,发生火灾后,应按照下述程序进行疏散工作。

(1)由指挥部发出疏散指令,警钟、警铃、蜂鸣器及音响报警装置全部报警后由物业管理部负责安排疏散工作。

(2)物业助理负责将人员从消防疏散通道转移到安全地带。

(3)疏散顺序:疏散人员首先为着火层人员;其次为着火层上层人员;再次为着火层上第二层人员;当火灾层以上很可能受火灾影响的人员全部疏散后,开始依次进行火灾层下一层人员、下两层人员的疏散工作。

(4)依次进行疏散工作的同时,物业助理、保安员应依次检查各楼层,保证所有人员全部按要求撤离。

疏散方法和注意事项:

(1)疏散的唯一途径是走火楼梯。火灾情况下,所有的电梯都自动锁在首层,切记不要乘电梯疏散,要由走火楼梯(为防烟楼梯)疏散较为安全。

(2)要利用湿毛巾、湿衣物等捂住口,避免被烟气呛住导致窒息,并注意沿着楼梯向下行进,因热烟气是向上扩散的,向着火层上层行进的危险性更大。

(3)疏散时,要沿着紧急出口指示灯指示的方向走。直立行走呼吸困难时,要弯腰或爬行前进,因烟气都悬浮在上部,下面都多少有一些新鲜空气。

第9篇 某商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防火安全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消防条例》及公安消防机关颁布的有关消防法规,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制定。

第二条 本制度旨在加强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保护通信设备、企业财产及工作人员生命安全,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条 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由防火安全 领导小组负责实施。

第二章 防火安全的组织与机构

第四条 公司、分公司及各部门均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设防火责任人。本公司的防火责任人由总经理担任,分公司防火责任人按有关要求由各部门行政主要领导担任。

第五条 为确保各项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实,公司成立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各分公司设立相应的防火安全领导小组。此外,各生产班组和要害工作部位设负责抓消防工作的兼职防火安全员。

第六条 各分公司要建立义务消防队,以防在万一发生火灾而专业消防队未到达前, 能起到控制火势蔓延或把火扑灭在初起阶段的作用。

第三章 防火安全职责

第七条 公司全体员工都应增强消防意识并安全防火的责任和义务。

第八条 公司防火责任人和各分公司的防火责任人分别对本公司和本部门的防火安全负责。

第九条 各级防火安全责任人的职责。

1.贯彻上级的消防工作指示,严格执行消防法规。

2.将消防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与生产经营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3.执行防火安全制度,依法纠正违章行为。

4.协助公安机关调查火灾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条 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的职责。

1.处理本公司防火安全工作。

2.制定公司的防火安全制度。

3.组织防火安全检查,主持整改火险与事故隐患。

4.组织交流经验,评比表彰先进。

第十一条 各施工生产班组和要害工作部位的兼职防火安全员在防火安全领导小组领导下,落实本工作部门的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二条 义务消防队接受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的指挥调动,认真履行消防职责。

第四章 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三条 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要本着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原则,防患于未然。

第十四条 各部门在生产和工作中,均须严格执行国家和市消防机关颁布的有关防火规定,并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采取具体措施。

第十五条 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应经常对全体员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并组织义务消防队进行消防训练;

第十六条 各施工生产班组、要害部位的兼职防火安全员,应在每日下班和交接班前,对本工作部位进行一次防火安全检查;其他各部门每星期做一次检查;各分公司的防火责任人应每月对本单位的防火安全工作做一次检查;本公司防火安全领导小组每半年进行一次检查,每季度迸行一次抽查;完善逐级检查制度以便及时发现和消除火险隐患。

第十七条 各办公大楼原设计安装的消防设施,如消防龙头、水管、烟感报警器,以及其他消防器材要保证有效,此外,还应给各施工和要害部门及本部门其他工作地点配置相应的充足油消防器材。上述消防设备及器材不得借故移作他用。

第十八条 对从事电工、烧焊工、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的人员,要按规定进行防火安全技术考核,取得合格证后方可操作。

第十九条 施工作业中需用明火的,事前按规定由动火单位填写《临时动火作业申请表》并按不同级别进行审批。一级动火作业指可能发生一般性火灾事故,由安全技术和保卫人员提出意见,经本单位的防火责任人审批;二级动火作业指可能发生重大火灾事故,由保卫室提出意见,经防火由责任人审核,报总公司保卫部主管审批;三级动火责任人提出意见,经总公司保卫部审核,报公安消防监督机关审批。要严格办理审批手续,待批准后发给《临时动火许可证》方可进行动火作业,并要在动火前做到“八不”,动火中做到“四严”,动火后做到“一清”和下班前严格执行检查制度,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全体员工不论在宿舍或工作区,一律不许使用电炉等电器。

第二十条 仓库的库存物资和器材,要按公安部公布的《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要求堆放和管理,对易燃易爆等有害物品,要按规定妥善管理。

第二十一条 任何人发现火险,都要及时、准确地向保卫部门或消防机关报警(火警电话119),并积极投入参加扑救。单位接到火灾报警后,应及时组织力量配合消防机关进行扑救。

第五章 奖励与惩罚

第二十二条 防火安全工作定期检查评比,对取得下列成绩的单位或个人,给予

适当的表彰和奖励。

1.进行消防技术革新,改善防火安全条件,促进安全生产的。

2.坚持执行防火安全规章制度,敢于同违章行为作斗争,保障生产安全的。

3.不怕危险,勇于排除隐患,制止火灾爆炸事故发生的。

4.及时扑灭火灾,减少损失的。

5.其他对消防工作有贡献的。

第二十三条 对无视防火安全工作,违反有关消防法规,经指出拒不执行的单位或个人,应视情节给予处分,必要时可给予经济处罚。

第二十四条 对玩忽职守造成火灾事故的,应对直接责任者和所在部门的防火责任 人追究责任,触犯刑法的,还应上报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消防管理制度

第一条 消防宣传教育能加强公司员工的防火意识,充分认识防火的重要性。处理火警的原则为必须认为任何火警的信息都是真的,有关人员必须第一时间奔赴现场,进行察看或扑救。

第二条 宣传教育的内容包括消防规章制度、防火的重要性、防火先进事迹和案例等。

第三条 宣传教育可采取印发消防资料、图片,组织人员学习,请专人讲解,实地模拟消防演练等方式进行。

第四条 义务消防员的培训工作由保安部具体负责,各部门协助进行。

第五条 保安部全体员工均为义务消防员,其他部门按人数比例培训考核后定为公司义务消防员。

第六条 保安部主管负责拟定培训计划,由保安部专案领班协助定期、分批对公司员工进行消防培训。

第七条 消防培训的内容

1.了解公司消防要害重点部位:配电房、电工房、保安部、油漆仓、板材仓、玻璃仓、五金仓、成品仓、饭堂、锅炉房、宿舍楼等。

2.了解公司各种消防设施的情况,掌握灭火器的安全使用方法。

3.掌握火灾时扑救工作的知识和技能及自救知识和技能。

4.组织观看实地消防演练,进行现场模拟培训。

第八条 培训后,进行书面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合格者发给证书,并挑选优秀者给以奖励。

第九条 防火检查是为了发现和清除火警隐患。本公司须切实落实消防措施,预防火灾事故。

第十条 防火检查类别

1.保安部人员巡视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指出并加以处理。

2.各部门人员分级检查。第一级是车间人员每日自查;第二级是部门主管重点检查;第三级是部门经理组织人员全面检查或独自进行抽查。

3.当地消防监督机关定期检查。

第十一条 防火检查的内容

1.员工对防火安全的意识和重视程度。

2.各部门安全防火规章制度、操作规范,防火设备。

3.各部门人员按安全防火规范的程序进行操作。

4.各种设备、物品(尤其是易燃易爆品)的存放符合防火的安全要求。

第十二条 公司员工一旦发现有火警,能自己扑灭的,应立刻采取措施,根据火警的性质,就近使用水或灭火器材进行扑救。

第十三条 火势较大,在场人员又不懂扑灭方法的,应立刻通知就近其他人员或巡查的保安员进行扑灭工作。

第十四条 若火势发展很快,无法立刻扑灭时,应立刻通知总机接线生,执行火灾处理的扑救管理制度。

第10篇 某商场消防安全管理概论规范

商场消防安全管理概论

制定各楼层消防逃生平面图,消防器材明示图,定期对消防栓(每月)、灭火器(每月)、报警设备(每三月一次)等进行检查并存档三年以上,定期对员工进行消防知识培训,并组织消防演习使员工了解逃生的技巧。对各种消防设施进行编号存档,并明确划分责任人管理。

手提式及推车式灭火器:

a.配置种类:

a.必须符合被保护区对象物之适用性,选择适合设置场所潜在火灾型态(a,b,c,d类)之灭火器,避免仅配设适用于单一种类之灭火器。

b.初期灭火时,应考虑不破坏保护物及污染环境因素之灭火器,因使用干粉灭火后不易清理,对于计算机、精密仪表、电子设备等场所,应选用二氧化碳或海龙替代品之灭火药剂。

c.有女从业人员之作业场所(如纺织、电子、染整厂等),为便于女从业人员使用,应配置重量较轻(2.5~4型)之手提式灭火器。

b.配置数量:

各作业场所配置之灭火器数量,除应遵循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规定防护面积大小之最低要求数量配设外,应同时考虑现场储存之可燃性料品数量,据以增设适量之灭火器。

c.设置位置:

各作业场所灭火器配置之位置,应符合法规距离设置外,另为考虑人员可安全、迅速取用时,得于下列场所明显处增设适量之灭火器:

a.一般作业场所走道附近、出入口处或楼梯口处。

b.中控室、电气室、计算机机房、总机机房等出入口之外侧或内侧。

c.储槽区防液堤外爬梯出入口处。

d.装卸料站应设在邻近装卸料人员操作侧并可安全、迅速取用处。

e.高温或潮湿之作业场所有使灭火器药剂变质失效之虞时,应设在通风处。

室内消火栓(箱):

a.设置位置:

室内消火栓(箱)前1公尺半圆范围区及其通道应保持空旷,不得放置机台设备、料品或其它影响消火栓取用之障碍物。

b.防护设施:

室内消火栓(箱)设置于通道旁有被出入之搬运车辆碰撞之虞时,应在周围设置适当之防撞护栏(或矮堤)设施。

室外消火栓(箱):

a.设置位置:

室外消火栓在保护物之相对两侧均应设置,使保护物至少可从任何二个不同相反方向灭火,避免因强风或风向变换,致消防水无法射及被防护物体影响灭火。

b.防护设施:

室外消火栓(箱)前方有水沟者,应于加设水沟护盖,以确保人员操作安全。

消火栓(箱)不符项目如下:

水带箱:未标示、标示模糊,箱体或箱门损坏、变形,门扣(把手)损坏锈蚀,未铅封。

水 瞄:欠缺,规格不符,损坏,锈蚀,直线水雾调整器不良,承接头

第11篇 商场消防监控室管理制度(3)

商场消防监控室管理制度(三)

一、工作期间,应着装规范整洁,佩戴上岗证,穿工作鞋;不允许戴戒指、项链等首饰,不允许留胡须,留长发、染发。

二、工作期间,保持良好的办公秩序,严禁会私客、办私事、嬉笑打闹、吸烟、吃零食、看闲杂书籍;除应急情况以外,严禁使用外线电话,严禁长时间占用内线电话。

三、工作期间,保持良好的办公环境卫生,地面无果皮纸屑,办公设施摆放到位,消防和监控设备保持干净,无尘土。

四、严格遵守单位和内部的各项规章制度,个人请假要书面写明请假事由,经领导批准后才能休假。工作期间,应坚守岗位,严禁串岗、空岗、外出要向领导请假,未经领导的批准,不得私自离岗。

五、工作期间,严禁让与工作无关的人员进入监控室。如有特殊情况,需经领导批准。

六、工作期间,提高警惕,时刻注意检查、观测设备的运转情况,发现设备故障及时汇报领导。爱护设备,按程序操作,严禁违章和野蛮的操作。

七、工作期间,严密监视设备运行情况,遇有报警要按报警规定程序迅速、准确处理,作好各种记录,遇有重大情况要及时报告。工作期间,认真、如实的填写各种纪录,记录应书写规范,不漏项、漏登。

八、按时交接班,不迟到早退。交接班过程中当班组长要将值班情况详细交接给接班组长并在工作纪录上签字,待人员到齐,交接工作无问题后方可下班。

九、值班期间应精神饱满,时刻提高警惕,严禁睡觉、喝酒、打扑克f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工作中发现隐患应及时汇报带班领导。

十、工作期间,保持作风严谨,做到文明礼貌,尊重领导,团结同志,互助互敬。

十一 、按时参加监控例会,认真贯彻执行会议精神,认真学习消防法律法规,认真学习消防知识,熟练掌握消防设备的性能及操作规程,提高消防技能。

十二、积极努力的完成领导伽置的各项工作任务,工作认真负责,不出差错。

十三、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同意,不得擅自关闭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系统。

第12篇 商场消防安保管理办法

1 目的

规范公司及所属各管理处的防火管理工作,确保及时清除火灾隐患,维护公司及业户的生命、财产安全。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管理公司各职能部门、各管理处。

3 职责

3.1 总经理为公司防火管理第一责任人,对公司的防火管理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3.2 安全分管副总经理为公司防火管理第二责任人,负责监管、检查、组织实施公司的防火管理工作。

3.3 管理处经理和公司职能部门负责人是防火管理直接责任人,负责所管辖的物业和部门的防火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4 工作程序和要点

4.1商场消防知识要点

4.1.1防火分区是阻止商场火势迅速蔓延的有效手段,防火分区应结合面积限制,按功能划分及空间组合等因素来综合考虑;安全疏散是减少商场人员伤亡、降低火灾损失的必要保证,应结合有关规范从疏散距离、疏散宽度及疏散楼梯间的设置等方面统一考虑。

4.1.2自动灭火系统和采用不燃材料装修时,其最大防火分区面积地上部分为4000㎡,地下部分为2000㎡。按照这一原则,商场防火分区应按规定最合理面积进行分区并以商场平面功能划分和安全疏散流程为原则,保证每个分区有两个疏散通道,以形成双向疏散,疏散楼梯应尽可能均匀分布在每个防火分区内。

4.1.3 防烟分区宜结合防火分区设置,由于烟气是在遇到顶棚后才沿水平方向扩散,因而利用在顶棚下设50cm以上的防烟垂壁构成防烟分区,以此有效阻止烟气的扩散,为人员的疏散和灭火创造条件。可结合商场空间的划分及顶棚高差来处理,使商场空间显得自然、流畅,同时亦可采用格棚式吊顶,使烟气上升至吊顶上层,利用结构构件自然进行防烟分区。

4.1.4 《高规》中明确规定,商场内任一点至最近的疏散出口的直线距离不宜超过30 米(低层为22m)。

4.1.5 地下商场可用“一大三多”来概括,即:营业面积大;可燃物多、人员多、电气照明设备多。

a) 烟气出现能见距离往往只有2 - 5 米。

b) 当地下建筑物内一氧化碳的含量达到0.5 % ,火灾温度超过43.3 ℃,或空气中氧含量低于14 - 18 %时,均可使人致命。火灾初起阶段, 一氧化碳在空气中的含量接近1 %;燃烧猛烈阶段,其含量可以超过2 %。经过实验测定,使人可能获救的一氧化碳浓度的极限值为1.28 %。

c) 人水平疏散的速度,正常条件下为1.0 - 1.2 米/ 秒;烟水平流动的速度为0.5 - 1.5 米/秒,人上楼梯的速度最快为0.6米/ 秒,而烟向上流动的速度为水平方向的3 - 5 倍。

d) 参照实验测定的时间极限, 同时考虑人们发现火灾的早晚等各种因素, 确定地下商场安全疏散允许的时间是3 分钟。

e) 一般地下建筑必须有2 个以上安全出口。对于较大的地下建筑, 每个防火分区都应有2 个安全出口。

4.2消防工作要求

4.2.1门店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做到层层有人抓。实行岗位防火责任制,做到处处有人管。

4.2.2有公职或兼职防火干部,做好经常性消防安全工作。

4.2.3有义务消防队及夜间住值勤的义务消防队配置,不要乱动消防器材和设 施,做到能有效地扑灭初起火灾。

4.2.4有健全的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包括门卫、巡逻、逐级防火检查,用火、用电、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消防器材维护保养,以及火灾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等制度。

4.2.5有健全的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包括门卫、巡逻、逐级防火检查,用火、用电、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消防器材维护保养,以及火灾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等制度。

4.2.6有健全的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包括门卫、巡逻、逐级防火检查,用火、用电、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消防器材维护保养,以及火灾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等制度。

4.2.7对火险隐患,做到及时发现,登记立案,抓紧整改,一时整改不了的采取应急措施确保安全。

4.2.8明确消防重点部位,做到定点、定人、定措施,并根据需要,采用自动报警灭火等新技术。

4.2.9对新员工和老员工普及消防知识,对重点部位进行专门的消防训练和考核,做到经常化、制度化。

4.2.10有防火档案和灭火作战计划,做到切合实际,能够收到预期的效果。

4.2.11对消防工作定期总结、评比,奖惩分明。

4.3组建防火组织

4.3.1各部门要建立防火安全委员会,安全委员会人员包括:主任、副主任、委员。

4.3.2各部门或楼层要建立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包括:组长、副组长、组员,人数根据情况确定,各部门和楼面应成立义务消防队。

4.3.3防火安全委员会,每季度召开一次例会,每月一次防火检查。

4.3.4各部门和楼面每月召开一次消防会,要确实组织好防火检查,制订计划,重视防火检查的重要性。

4.3.5确实组织好义务消防员的学习、训练及灭火演练,每年不少于一次。

4.3.6各防火安全委员会人员、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名单上交保安部备案,如有调整随时上报。

4.3.7必须有应急灭火方案。

4.3.8各部门签订《防火安全责任书》见附表,引进厂家签订《引进厂家防火安全责任书》见附表:

1)组织结构

2)店安委会

3)委员若干,由保安正副主管、各部门经理或主管组成

4)防火安全小组

5)组员若干名

4.4卖场防火管理

4.4.1卖场内及存放易燃物资的场地禁止吸烟、动用明火,需设置明显禁止烟火标志。

4.4.2卖场内消防器材、消火栓必须放置在明显位置。

4.4.3禁止私接电源插座,乱拉临时电线。

4.4.4营业或其他工作结束后,要进行全面检查,保证各种电器不带电过夜。

4.4.5柜台内有射灯的,工作结束后必须关闭,以防温度过高引起火灾。

4.4.6货架商品存放要与照明灯、整流器、射灯、装饰灯、火警报警器、消防喷淋头、监视头保持一定间隔。

4.4.7销售易燃品,如高度白酒、果酒、发胶、赛璐珞等,只能适量存放,便于通风,发现泄漏、挥发或溢出的现象要立即采取措施。

4.5 配电室安全管理

4.5.1配电室内不得会客,不得吸烟,不得动用明火,不得储存杂物,不得堆码商品,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4.5.2各种电器、照明设备及线路的安装、使用以及配电室的清洁维护要严格按照有关标准执行。

4.5.3当班上岗时须穿绝缘鞋,带电作业时须安排两名以上监护人,作业时挂牌操作,并有专人守卫电闸箱,高空工作时系好安全带。

4.5.4配电室内不得会客,不得吸烟,不得动用明火,不得储存杂物,不得堆码商品,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4.5.5配电室要配备适量的消防器材和设施,所有当班人员必须经过训练,提高抢险自救能力。

4.5.6每日需有电工昼夜值班,不得在当班时饮酒、睡觉或擅离职守,对设备运行要定时巡视。

4.5.7凡安装电气设备、线路必须经工程主管同意后,由电工操作。

4.5.8工程部、配电室人员和安全保安部门每月对店所属地区进行电气安全检查,并且认真做好记录。

4.6机房防火制度

4.6.1机房内不得会客、吸烟、动用明火、储存杂物、建筑用品,不准堆码商品及易燃易爆物品。

4.6.2机房工作人员需认真检查电机线路、机器运行、设备运转是否正常。

4.6.3机房机器需要维修使用的油漆或其它化工材料,包括:包装物、擦试剂、涂料、

4.6.4搅抖等物料应到指定地点处理,不得随意弃置现场。

4.6.5机房如需电气焊接时,严禁调兑柴油或稀料,未使用完的柴油、稀料、机油,应由专人设专门地点妥善保管。

4.6.6机房的工作人员须严格履行劳动纪律,认真做好工作记录,交班接班认真检查。

4.6.7不得在当班时饮酒、睡觉、玩耍(麻将、扑克、棋类等)或擅离职守。

4.6.8机房内应配备相应数量的消防灭火器材,并且按责任制谁在岗谁负责,遇有火灾、火险应立即扑救。

4.6.9机房内所有设备、电气线路要经常检查保养。

4.7店内外装修防火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4.7.1各部门装修的防火设计必须遵照国家、地区有关的标准、规范要求,设计和施工单位必须持有设计管理机关核发的《工程设计书》。

4.7.2建筑内装修工程,必须经保安部、市消防局监督机关审批,凡未经批准一经查出,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责任人50-200元的罚款,给予责任单位500-2000元罚款。未经批准强行施工造成火警和经济损失者,应承担经济和行政责任,造成火灾和严重后果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7.3施工中不得擅自更改防火设计,要严格按照设计图施工,必须变更防火设计时,应经得设计单位、监督机关的同意,报原审批的消防监督机关批准。

4.7.4建筑内装修,需疏散通道和地下建筑安全出口,不宜采用在燃烧时产生大量浓烟或有毒气体的材料。

4.7.5货场、车库施工和装修工程,需使用明火和电气焊的应办理动火证,并由专人看护和采取预防措施。

4.7.6施工中严格遵守用电管理规定,各部门增加用电设备施工,改动供电线路,须经工程部门审批,严防因超负荷运转发生电器线路火灾。

4.7.7施工单位需与安保部签订《施工防火安全责任书》和《施工治安安全责任书》。

4.8动用明火管理规定

为加强动用明火的统一管理,保证超市内部不发生火情、火险,维护正常的经营和办公工作秩序,特制定本规定。

4.8.1在超市内任何部位使用电焊、气焊、喷灯、熬炼等明火,须经工程部、保安部同意批准,领取动用动火证后方可作业。

4.8.2超市消防保安部负责审核、管理和签发动用动火证。

4.8.3超市消防保安部在审核动明火申请时,必须到动用明火现场实地勘查,待一切灭火措施齐全后,方可签发动用动火证。签发动用明火证后,必须及时告知消防控制室中心值班人。内容包括:动火时间、动火地点、动用明火种类。

4.8.4动用明火的部门要确定看火人、负责范围,有防火措施,并配备灭火器材。

4.8.5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指派无电、气焊操作证人员进行焊割作业。无电、焊操作证人员必须拒绝指派的焊割作业。

4.8.6电、气焊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掌握焊割安全技术,有正式电、气焊工操作证,方准进行焊割作业。

4.8.7使用电、气焊、喷灯要选择安全地点。在现场动用明火作业前要仔细检查周围环境。动用明火现场周围的可燃物必须清除干净,如不能清除时,应采取浇水、设接火盆、遮隔或其它安全措施加以防护,以确保安全。用电气焊在高空进行作业时更要采取上述安全措施,并加强巡视。禁止将乙炔罐、氧气瓶放在焊割部位的下面,焊割地点与可燃物的水平距离一般为八米,最少不得小于五米,以保持明火与可燃物之间的安全距离。

4.8.8电、气焊在焊割时,要对割、焊工具进行全面检查,严禁使用有故障、安全保护装置不健全或失灵的焊、割工具。乙炔压罐的回火装置及胶皮遇冷冻结时,只能用热水或水蒸气解冻,严禁使用明火烘烤或用金属敲打。

4.8.9焊割作业现场与乙炔罐、氧气瓶之间距离不得小于是10米。

4.8.10焊接作业及点火要严格遵守操作程序,焊条头、热喷嘴放在隔热地点。焊割作业结束或中途离现场时,必须切断气源、电源,并仔细检查现场,确认无余火复燃后方可离开。在一些隐患场所、防火重点部位焊割,操作完成半小时内应反复检查,以防发生火情、火险。

4.8.11电焊机地线不准接在建筑物、机器设备、各种管道、货架、电缆上。必须设立专用接地线,不得借路。

4.8.12电焊机的各种导线不得残破、裸露,更不准与气焊的软管、气体的导管以及有气体的气瓶接触。气焊的软管不得从使用、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现场或部位、计算机房、程控电话机房、消防控制中心、变配电室、煤气表、室等贵重仪器房间、仓库穿过。禁止氧气瓶、导管、电线等接触油脂或沾油的物品。

4.8.13严禁在有蒸气、可燃气体或具有爆炸物品的场所焊割。在这些场所附近焊割时,应按有关规定,保持一定距离。

4.8.14对装有或装过易燃、可燃液体、气体及化学危险物品的容器和设备进行焊割前,必须按有关规定及操作程序进行清洗。未彻底清洗干净前,不得进行焊割。

4.8.15焊割作业不准与油漆、喷漆、木工以及其它易燃操作同方位、同地点、同时间上下交叉作业。

4.9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管理规定

消防设施是指用于火灾报警、防火排烟和灭火的所有设备。消防器材是指用于扑救初起火灾的干粉和1211灭火器及其他灭火专用轻便器材。消防设施是人身安全的重要保证,因此,任何器材和消防设施必须保证灵敏可靠,保证良好状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消防条例〉〉。特制定本规定:

4.9.1保安部全面负责超市所属的消防报警设施、灭火器材的管理,负责定期检查、试验和维护修理,以确保完备,并建立档案登记。

4.9.2超市保安部负责维护、管理超市公共场所内的消火栓。在重大节日前对器材、装备进行检查,春秋季进行试喷抽查。

4.9.3各部门、班组对本岗位的消防器材由义务消防员进行兼管,定期进行维护,禁止无关人员挪动、损坏消防设施。防止消防器材丢失,发现问题及时上报保安部。

4.9.4严禁非专业人员私自挪用消防器材,各部门、班组的消防器材因管理不善发生丢失、损坏,该部门、班组应承担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

禁止无关人员动用消火栓内的设备,禁止将消火栓用于其它工作。动用消火栓必须向保安部报告。

4.9.5严禁以任何理由阻挡、遮拦、装饰、侵占、利用、拆除消防设施及消防标志。4.9.6本规定未尽条款,均执行消防法规所规定的有关条款。

4.10公寓防火制度

4.10.1公寓内所有的装饰材料,应采用非燃材料,或难燃材料。

4.10.2禁止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公寓,凡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公寓,需立即交服务处专门储存,妥善保管。

4.10.3禁止在公寓区燃放烟花爆竹。

4.10.4公寓内应配有禁止吸烟标志、应急疏散指示图及内部消防安全指南。

4.10.5楼层管理员须经常向住户宣传,不要躺在床上吸烟。烟头和火柴不要乱扔乱放,应放在烟灰缸中。入睡前应将音响、电视机关闭;人离开房间时,应将房内的电灯关掉。

4.10.6楼管员应保持高度警惕,平时应不断巡视查看,发现火险隐患应及时采取措施。

4.11办公区防火制度

4.11.1办公区严禁吸烟,并在明显位置设置防火标志。

4.11.2办公区不得储存杂物,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4.11.3办公区不得使用电炉、酒精炉、热得快、电饭锅等电热工具。

4.11.4如发现违反此制度者,将对责任人处以50-200元罚款,给责任部门处于以500-2000元的罚款,并给予通报批评。

4.11.5因违反此制度而造成火灾事故者,将依法追究当事人及主管领导的刑事责任。

4.12小吃区消防安全制度

4.12.1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有关消防的法律、法规、条例以及超市制定的各项消防安全规定。

4.12.1经营场地的安全要有明确的负责人,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好消防工作。

4.12.1经营单位必须无条件地接受公安消防部门和消防安全员工的消防安全检查,对检查出的违法、违章行为及火灾隐患,必须在限期内改正,如逾期不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经营单位负全部责任。

4.12.1经营单位在开业前必须对员工做好防火培训,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

4.12.1经营单位在_大型超市区域内作业、施工,必须向超市保安部等有关部门申请,得到允许后,方可作业,如需动火作业,必须持有超市保安部签发的动火作业证,方可作业。

4.12.1文明经商、礼貌待客,在小吃经营中各项工作须严格按规范操作,严禁违章操作。

4.12.1经营单位必须按《消防条例》配备有效地、足够地消防器材,以保证经营的安全。

4.12.1经营单位使用燃气用具,必须经有关部门检测合格,并保证其日常安全使用和维护、保养工作。

4.12.1经营单位应服从超市消防安全管理、监督、检查,对不承担责任书所规定的责任、违反消防条例或由于工作疏忽等原因,给超市造成损失或恶劣影响的,超市有权依情节轻重对经营单位进行警告并处以100元-1000元的经济处罚,限令停止整顿,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4.13燃气安全使用管理规定

为确保燃气的安全使用,维护保障超市的正常经营秩序和利益,防止因燃气使用不当发生火灾,特制定本规定:

4.13.1燃气使用部门定期对燃气管道及燃气具进行安全检查,杜绝因设施及设备的损坏、带故障运行造成的安全隐患,发现损坏、锈蚀立即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并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4.13.2燃气操作人员上岗前应由所在部门对其进行燃气安全操作培训,作到二知三会。

一知:燃气安全使用规定 二知:燃气具构造

一会:燃气安全操作使用 二会:保养维护燃气具

三会:发现隐患,处理意外险情

4.13.3涉及使用燃气的部门,须设有专职安全员,负责燃气的日常管理。

4.13.4燃气具必须由专职操作人员使用,任何与燃气操作无关或与之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燃气操作间。

4.13.5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对燃气管道、阀门、开关、计量表、灶具私自拆改,使用燃气具严格按照先点火后开气的顺序进行操作。

4.13.6定期清洗燃气操作间的排烟道,避免因排烟道积油、积污过多而引起的火灾事故。

4.13.7燃气操作间要保持良好的通风,发现燃气外泄时,要采取应急措施,开窗、开排风扇,加大通风量,严禁吸烟、开灯、动火。

4.13.8每日班前、班后燃气使用部门要对燃气操作间进行安全检查并要有文字记录。

4.13.9对保安部门配置于燃气使用区域内的消防器材需妥善保管,不得挪做它用,对闲置燃气灶具要经常进行安全检查。

4.14防火检查制度

4.14.1营业小组及其它部门要设立一名防火检查员,每天进行防火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做好检查记录。

4.14.2防火检查员要认真负责,检查中不留死角,确保不发生火情。

4.14.3各部门要在经理(主管)带领下,每月要进行两次防火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把情况向保安部汇报(书面材料)。

4.14.4保安部每月不定期的对各部门进行安全防火检查,主要检查放火制度措施是否落实,有无重大火险隐患,有无安全防火检查记录,以消防工作为依据,协同各部门做好安全防火工作。

4.15消防安全培训计划及内容

4.15.1新员工必须接受消防知识及实用技能的培训,必须做到一懂、二知、三会。

一懂:紧急情况下安全疏散

二知:1)火警电话号码119

2)灭火器材的放置地点和位置

三会:1)会报火警

2)会使用灭火器

3)会扑救初起火

4.15.2结合超市及员工所在岗位的特点,做好针对性的消防培训。

4.15.3定期做消防演习及消防知识的再培训。

4.15.4员工须经过保卫消防考核后,方可上岗。

4.15.5培训内容如下:

a)熟悉本超市特点,消防通道位置及消防重点部位。

b)消防知识培训包括:报警方法、报警步骤、火情判断及一般的消防知识。

c)实际技能包括: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火场逃生法及火灾发生后的处理等。

d)观看火灾教育录像,加强员工防火安全意识。

e)每月针对各地发生的火灾事故,有目的、有针对性的对超市员工进行培训。

第13篇 商场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3)

商场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三)

1 目的:通过对消防控制中心运行的进行规定,确保消防控制中心的工作开展。

2 适用范围:适用于商场消防控制中心的管理。

3 主要职责:严格按规定执行,确保消防控制中心正常运作。

4 内容:消防控制中心是掌握消防设备动态及发现火情,指挥灭火的重要部位,维护和管理工作十分重要,为此特订如下制度:

-控制中心实行 24 小时值班负责制并填写值班记录存档。

-值班人员需做好人员进出登记,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本中心。

-每天检查各类信号是否正常并作记录,如不正常应立即查清原因,上报商场安全部,遇重大问题要迅速上报消防总负责制人。

-控制中心出现报警信号,立即核查信号真伪情况,如属火灾报警,按灭火方案处理,属误报应消除信号记录。

-维修人员要掌握商场消防设施知识及具备三熟(熟悉图纸,熟悉操作,熟悉维护),要求负责商场消防设备的维护修理。

-值班人员按商场要求及时上报消防设施运行状况的各种记录、表格。

第14篇 电器商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员工须知

1.员工必须严格遵守防火安全制度,参加消防活动。

2、熟悉自己岗位的工作环境,操作的设备及物品情况,知道安全出口的位置和消防器材的摆放位置,懂得消防设备的使用方法,必须知道消防器材的保养措施。

3、消防中心电话号码“119”,救火时必须无条件听从消防中心和现场指挥员的指挥。

4、严禁员工将货物堆放在消火忏山、灭火器的周围。严禁在疏散通道上堆放货物,确保疏散通道的畅通和灭火器材的正常使用。

5、如发现异色、异声、异味,须及时报告上级有关领导,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

6、当发生火灾火警时,首先保持镇静,不可惊慌失措,迅速查明情况向消防中心报告。报告时要讲明地点燃烧物质、火势情况、本人姓名、工牌号,并积极采取措施,利用附近的火火器,进行初期火灾扑救,关闭电源,积极疏散商场内的顾客,有人受伤,先救人,后救火

第二: 消防日常管理

1、无论本单位、外单位及施工单位(如展区装修),如果要动火都必须到告知安全部消防控制中心,严格遵守消防动火规定,并配备相应数量的灭火器材。

2、重点部位动火须由经理签字。动火时,安全人员必须在场监护。

3、严禁在防火通道堆放货物,疏散标志和出口指示标志应完好,应急照明设施必须保证正常。

4、严禁施工单位(如展区装修)将易燃、易爆物品带进商场范围内,如施工单位确需使用,应报安全部消防监控中心及工程部,征得有关人员同意后方可使用。

5、仓库内禁止烟火,不准乱拉临时电线,不准使用加热设备。仓库照明灯限制60w以下白炽防爆灯、防爆日光灯,严禁使用碘钨灯。物品入库时,防止夹带火种,入库后卖场组长经理要经常巡视检查。、

6、商场,库房等地,不准存放易燃易爆和化学物品,严禁吸烟。

7、在打扫,清理卫生时,不得将水喷淋到电源插座和开关上,防止电源短路引发火灾。

第三:消防设备的使用与维护

1、严格维护消防设备,各组经理要定期派人进行清理,测验,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以保证设备的完好状态。

2、灭火装置每月检查一次。

3、配备的轻便手提式abc干粉灭火器及灭火推车,摆放位置须明显易取,任何部门及个人,不得随意挪动。

第四: 三级防火制度

1、一级检查由各部门主管实施

a、员工必须每日自检本岗位的消防安全情况,排除隐患,不能解决的隐患要及时上报,若发现问题又不及时解决,由此而发生火灾事故,由各组长经理及员工本人负责。

b、各组长经理要将每日自检的结果做好记录。

c、负责维护,保养各组内灭火器材及其他消防设施,不得有损坏,放空的现象发生。

2、二级检查由各部门经理实施

a、店长每周应组织对本责任区域内的设备、物品,特别是易燃易爆物品进行严格检查,发现问题妥善处理。

b、检查商场一级消防安全工作的落实情况。

c、组织处理商场的火灾隐患,做到及时整改,定期给商场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3、三级检查由总经理领导组织实施

a、每月由总经理或委托人事部主管对各商场进行重点检查或抽查,检查前不予以通知。

b、检查的主要内容应是各商场贯彻、落实消防安全工作的执行情况,重点部门的防火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第五:防火安全检查制度

1、实行三级防火检查制度,班组结合交接班每日进行检查。各组每周进行检查一次。人事部会同各商场主管一月检查一次。商场每季度和重大节日要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检查。

2、除定期检查之外,要着重加强夜间巡逻检查,夜间各当值主管人员要重点检查电源、火源,并注意其它异常情况及时堵塞漏洞,消除隐患。

3、每次检查中查出的火险隐患要详细登记,逐条研究,限期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同时采取防范措施。

第六: 火险隐患整改制度

1、杜绝“老检查、老不改”的老大难问题,应清醒认识到迟改不如早改,使火险隐患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2、对一时解决不了的火险隐患,应逐件登记由人事部制定整改计划,并采取临时措施,定专人负责,确保安全,限期整改,并要建立立案、销案制度,改一件,销一件。

3、对消防监督机关下达的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要及时的研究落实,按时复函,回告。各部门对安全部的火险隐患通知单,也要研究落实,如本部门解决不了,要上报商场领导,商场领导同消防安全小组成员共同研究处理。

第六:电器设备管理制度

1、员工必须严格商场安全的规定,并结合商场防火要求,进行各种安装维修工作,不得违反操作规程。

2、安装和维修电器设备,必须由专门电工按规定进行施工。

3、电器设备和线路不准超负荷使用。接头要牢固,绝缘要良好。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

4、所有电器设备和线路要定期检修,以各组长负责制度,发现可能引起火花、短路、发热及电线绝缘损坏等情况必须立即上报维修部修理。

第15篇 商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加强商场安全消防意识,做好商场安全消防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二、责任人

商场经理为安全消防第一责任人。履行以下责任:

1、制定并落实安全消防责任制和防火、灭火方案,以及火灾发生时保护人员疏散等安全措施。

2、配备安全消防器材和疏散指示标志及紧急照明装置,落实定期维护、保养措施,改善防火条件,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组织场内工作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防灭防火训练。

4、组织火灾自救,保护火灾现场,协助火灾原因调查。

三、细则

(1)职责落实

1、各铺位商户确立各自的防范重点部位和防范对策。

2、商场管理部门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并做好记录。

3、对商户普及安全消防知识,进行培训和示范教育,有条件的应举办模拟演示。

4、商场内所有人员遵守安全守则。

(2)消防管理

1、商场管理处制定详细的防火、灭火管理制度以及实施细则。

2、商场内落实防火安全制度,配备必要的灭火器具。

3、禁止在商场内擅自动用明火,需要使用明火器具应事先想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说明安全措施,经管理部门批准后才予以使用。

4、划定禁烟区,任何人不得在禁烟区吸烟。

5、不得擅自移动、损坏、挪用商场内的消防设备,并对设备定期检查和更换。

6、场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

7、商场内所有人员都必须遵守安全、消防管理规定。

8、各商户的货物按指定区域、地点有序存放,物品有序堆放,废旧物品及时处理。

四、事故处理措施

一旦发生火警,必须采取如下措施:

1、保持镇静,力戒惊慌。

2、拨打火警电话,准确报告起火位置、燃烧品等情况。

3、按动附近火灾报警器。

4、关掉一切电源开关。

5、利用附近灭火设备,尽力将火扑灭。

6、防止用水或泡沫灭火器引起漏电而导致火灾。

广州市 __市场

2010-7-21

商场消防管理制度有汇编(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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