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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安全管理制度汇编(15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查看人数:50

管理安全管理制度

包括哪些

管理安全管理制度旨在确保组织的日常运营中,员工的安全得到保障,同时预防和控制潜在的风险。它涵盖了以下几个核心方面:

1. 安全政策与目标:明确公司的安全理念,设定具体的安全目标和指标。

2. 责任分配:定义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在安全管理中的职责和权限。

3. 风险评估与管理:定期进行风险识别、评估和控制,制定相应的应对策略。

4. 培训与教育:为员工提供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

5. 应急预案:建立快速响应机制,应对各种突发事件。

6. 监控与审计:设立安全检查制度,定期评估安全管理体系的有效性。

培训内容

1. 安全规章制度:让员工了解和理解公司的安全规定,明确违规行为的后果。

2. 危险源识别:教授员工如何识别工作场所中的潜在危险,并学会规避。

3. 防护设备使用:指导员工正确使用个人防护装备,如头盔、护目镜、防护手套等。

4. 应急处理技能:培训员工在火灾、化学品泄漏等紧急情况下的自救和互救方法。

5. 安全文化:培养员工的安全意识,树立“安全第一”的工作态度。

应急预案

1. 紧急联络机制:设立应急指挥中心,明确各个部门在紧急情况下的联系人和联络方式。

2. 应急响应计划:针对不同类型的风险,制定详细的应对步骤和程序。

3. 演练与评估:定期进行应急演练,检验预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及时调整完善。

4. 后续恢复:规划灾后恢复工作,确保业务尽快恢复正常运行。

重要性

安全管理不仅是法律规定的义务,更是企业持续发展的基石。有效实施安全管理,能够:

1. 保护员工生命安全:防止工伤事故,保障员工的生命健康权益。

2. 降低财产损失:减少因事故造成的设备损坏和生产中断,维护企业的经济利益。

3. 提升企业声誉:展示企业对社会责任的承担,提升公众对企业的好感度。

4. 优化运营效率:通过预防措施,减少不必要的停机时间和维修成本。

5. 遵守法规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的安全标准,避免因违规导致的罚款或诉讼。

安全管理需要全员参与,从管理层到一线员工,每个人都是安全的守护者。只有大家共同努力,才能构建一个安全、高效的工作环境,促进企业稳定、健康发展。

管理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化学品的管理安全存放条件

化学品的管理与安全存放条件化学品大多数具有一定的毒性及危险性。对化学品加强管理,不仅是保证分析结果质量的需要,也是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需要。

化学品的管理应根据品的毒性、易燃性、腐蚀性和潮解性等不同的特点,以不同的方式妥善管理。

化验室内只宜存放少量短期内需用的药品,易燃易爆品应放在铁柜中,柜的顶部要有通风口.严禁在化验室内存放总量20l的瓶装易燃液体。

大量化学品应放在品库内。存放化学品时,要注意化学品的存放期限,某些品在存放过程中会逐渐变质,甚至形成危害物。如醚类、四氢呋喃、二氧六环、烯、液体石蜡等,在见光条件下,若接触空气可形成过氧化物,放置时间越久越危险。某些具有还原性的品,如苯三酚、ticl3、四氢硼钠、fes04、维生素c、维生素e以及金属铁丝、铝、镁、锌粉等易被空气中氧所氧化变质。

化学品必须分类隔离存放,不能混放在一起,通常把品分成下面几类,分别存放。

(1)易燃类易燃类液体极易挥发成气体,遇明火即燃烧,通常把闪点在25℃以下的液体均列入易燃类。闪点在-4℃以下者有石油醚、氯乙烷、溴乙烷、乙醚、汽油、二硫化碳、缩醛、丙酮、苯、乙酸乙酯、乙酸甲酯等。闪点在25℃以下的有丁酮、甲苯、甲醇、乙醇、异丙醇、二甲苯、乙酸丁酯、乙酸戊酯、三聚甲醛、吡啶等。这类品要求单独存放于阴凉通风处,理想存放温度为-4~4℃。闪点在25℃以下的品,存放最高室温不得超过30℃,特别要注意远离火源。

(2)剧毒类专指由消化道侵人极少量即能引起中毒致死的品。生物试验半致死量在5omg/kg以下者称为剧毒物品,如氰化钾、氰化钠及其他剧毒氰化物,三氧化二砷及其他剧毒砷化物,二氯化汞及其他极毒汞盐,硫酸二甲酯,某些生物碱和毒昔等。这类品要置于阴凉干燥处,与酸类品隔离。应锁在专门的柜中,建立双人登记签字领用制度。建立使用、消耗、废物处理等制度。皮肤有伤口时,禁止操作这类物质。

(3)强腐蚀类指对人体皮肤、黏膜、眼、呼吸道和物品等有极强腐蚀性的液体和固体(包括蒸气〉,如发烟硫酸、硫酸、发烟硝酸、盐酸、氢氟酸、氢溴酸、氯磺酸、氯化砜、一氯乙酸、甲酸、乙酸酐、氯化氧磷、五氧化二磷、无水三氯化铝、溴、氢氧化钠、氢氧化钾、硫化钠、苯酚、无水肼、水合肼等。 存放处要求阴凉通风,并与其他药品隔离放置。应选用抗腐蚀性的材料,如耐酸水泥或耐酸陶瓷制成架子来放置这类药品。料架不宜过高,也不要放在高架上,最好放在地面靠墙处,以保证存放安全。

(4)燃爆类这类品中,遇水反应十分猛烈发生燃烧爆炸的有钾、钠、锂、钙、氢化锂铝、电石等。钾和钠应保存在煤油中。品本身就是炸药或极易爆炸的有硝酸纤维、苦味酸、三硝基甲苯、三硝基苯、叠氮或重氮化合物、雷酸盐等,要轻拿轻放。与空气接触能发生强烈的氧化作用而引起燃烧的物质如黄磷,应保存在水中,切割时也应在水中进行。引火点低,受热、冲击、摩擦或与氧化剂接触能急剧燃烧甚至爆炸的物质,有硫化磷、赤磷、镁粉、锌粉、铝粉、萘、樟脑。此类品要求存放室内温度不超过30℃,与易燃物、氧化剂均须隔离存放。料架用砖和水泥砌成,有槽,槽内铺消防砂。品置于砂中,加盖,万一出事不致扩大事态。

(5)强氧化剂类这类品是过氧化物或含氧酸及其盐,在适当条件下会发生爆炸,并可与有机物、镁、铝、锌粉、硫等易燃固体形成爆炸混合物。这类物质中有的能与水起剧烈反应,如过氧化物遇水有发生爆炸的危险。属于此类的有硝酸铵、硝酸钾、硝酸钠、高氯酸、高氯酸钾、高氯酸钠、高氯酸镁或钡、铬酸酐、重铬酸铵、重铬酸钾及其他铬酸盐、高锰酸钾及其他高锰酸盐、氯酸钾、氯酸钡、过硫酸铵及其他过硫酸盐、过氧化钠、过氧化钾、过氧化钡、过氧化二苯甲酰、过乙酸等。存放处要求阴凉通风,最高温度不得超过30℃。要与酸类以及木屑、炭粉、硫化物、糖类等易燃物、可燃物或易被氧化物(即还原性物质)等隔离,堆垛不宜过高过大,注意散热。

(6)放射性类一般化验室不可能有放射性物质。化验操作这类物质需要特殊防护设备和知识以保护人身安全,并防止放射性物质的污染与扩散。以上6类均属于危险品。

(7)低温存放类此类品需要低温存放才不至于聚合变质或发生其他事故。属于此类的有甲基丙烯酸甲酯、苯乙烯、丙烯腈、乙烯基乙炔及其他可聚合的单体、过氧化氢、氢氧化铵等。存放于温度10℃以下。

(8)贵重类单价贵的特殊品、超纯品和稀有元素及其化合物均属于此类。这类品大部分为小包装。这类品应与一般品分开存放,加强管理、建立领用制度。常见的有钯黑、氯化钯、氯化铂、铂、铱、铂石棉、氯化金、金粉、稀土元素等。

(9)指示剂与有机品类指示剂可按酸碱指示剂、氧化还原指示剂、络合滴定指示剂及荧光吸附指示剂分类排列。有机品可按分子中碳原子数目多少排列。

(10)一般品一般品分类存放于阴凉通风,温度低于30℃的柜内即可。

第2篇 矿山企业尾矿库安全管理安全技术措施

一、尾矿设施

矿山企业尾矿设施是指矿山企业选矿厂(车间)及其他生产过程中所产生尾矿的贮存设施、浆体输送系统、澄清水回收系统、渗透水回收系统及排洪系统等设施。由于矿山尾矿设施下游大都有稠密的居民区,且多与交通要道和大江湖泊相邻,部分还位于地震区,如果管理不善,一旦溃坝,造成的后果不堪设想。因此,对于有尾矿设施的矿山必须高度重视,加强管理,确保尾矿设施的安全运行。

二、尾矿库的选址

正确选择尾矿库址关系到一个矿山的经济效益、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的重大问题,因此,选择尾矿库区地址必须考虑如下综合因素:

(1)应选择汇水面积小,而蓄水面积大的库址,尽量减少洪水对尾矿库安全的威胁。

(2)应避开岩溶、滑坡、流沙、膨胀土及松软弱地基等不良地质条件,在无法避开时,必须进行特殊地基处理。

(3)占用耕田耕地面积小,居民搬迁人数少。

(4)与选矿厂距离较近的地点。

(5)尾矿库的服务年限长。

三、尾矿库的分类

根据库区所建的地点,尾矿库可分为如下四种类型:

1.平地型尾矿库

平地型尾矿库是指在平地四周筑坝而围成的尾矿库。这种类型的尾矿库一般为国内平原矿山的沙漠平原地区和新矿山所采用。

2.山谷型尾矿库

山谷型尾矿库是在山谷口处筑坝建成的尾矿库。我国矿山绝大多数的尾矿库属这种类型。

3.傍山型尾矿库

傍山型尾矿库是指在山坡脚下依山筑坝而围成的尾矿库。国内丘陵地区的矿山采用此种类型的尾矿库。

4.截河型尾矿库

截河型尾矿库,是指截断河床的一段,在其截断区域的上、下两端筑坝形成的库区,这种类型的尾矿库,在我国矿山较少采用。

四、尾矿库常见病害及处理措施

(1)坝体边坡过陡,达不到设计要求的稳定边坡,出现滑坡、裂缝等,坝体稳定性不够。矿山必须按设计要求进行施工和堆积,并采取削坡减载等措施,确保坝体稳定。

(2)排渗降水设施失效,造成坝体浸润线过高,坝坡沼泽化,渗水严重,出现坍塌,坝体稳定性不够。矿山企业必须加强排渗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及时处理上述病害,加强渗流观测和控制,降低坝体浸润线,避免沼泽化。

(3)库内水位过高,坝顶没有足够的安全超高度,坝面没有足够的安全干滩长度,甚至违反安全规程,实行子坝挡水,造成洪水漫顶溃坝的可能。面临这种情况时,矿山应及时设置排渗管沟,严格遵守设计规范规定的安全超高和安全滩长,严禁子坝挡水。

(4)未设计要求控制水位,使调洪库容不足或排水通道阻塞。矿山应严格控制库内水位,使调洪库容满足设计要求,库区应有一定蓄洪能力,各类排水通道应定期疏通。

(5)对超期服役的尾矿库不作坝体稳定分析和防洪能力验算,未采取任何工程措施,盲目超期运行,是造成险库的原因。因此,凡是超期服役的尾矿库矿山必须请设计单位进行超期服役加高加固论证和设计,并严格遵守设计要求的安全技术措施。对大、中型及位于高烈度区的尾矿坝,当堆积达到设计总高度的1/2或2/3时,应按规范进行一至二次以抗洪、稳定为重点的安全鉴定。

(6)在尾矿坝或库区周围乱采滥挖、违章建筑、违章作业,严重影响尾矿库安全。矿山应及时与当地政府协调,及时制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库内挖沙取土、挡坝养鱼、开山采石、挖护坡片石及在坝坡种菜等破坏尾矿设施的行为,对破坏的尾矿设施应及时进行修复。

(7)雨水直接冲刷坝坡。矿山应在坝坡进行黏土植草护坡工作,防止坡土流失,并在坝坡设立截水沟,疏导冲刷坝坡水流。

五、尾矿库(坝)安全运行监测

尾矿库(坝)监测的目的是及时掌握其工作状态和变化规律,及时发现不正常的迹象,采取有效处理措施,并对原设计的计算假定、结论和参数进行验证。其主要监测内容和方法如下:

(1)垂直、水平位移监测:用仪器设备测出测点在水平方向的位移量或垂直方向的高度变化。

(2)土坝固结观测:在坝体上选择有代表性的部位埋设固定连结管,用测量土层的厚度变化来监测。

(3)裂缝、伸缩缝监测:包括用仪器监测土石坝裂缝、伸缩缝的位置、走向、长度、宽度等项目,对较重要的裂缝应进行坑探或钻探来观测裂缝深度变化。

(4)渗流监测

①浸润线监测:土坝浸润线监测最常用的方法是在坝体选择有代表性的横断面,埋设适当数量的测水管,通过测量测水管中的水位来获得浸润线位置。

②渗流量监测:主要方法是观测渗流稳定程度和渗流总量。通常是在坝下游能汇集流水的地方设置截水沟观测。

③渗流水质监测:其主要是监测渗流水内固体和化学成分的变化。项目和内容,按环保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④坝基场压力监测:全面了解坝基透水层和不透水层中渗流沿程的压力分布情况。通常是在坝基埋设测压管来进行监测。

⑤绕坝渗流监测:全面了解坝头与岸坡以及混凝土或砌石建筑物接触处的渗流变化情况,判明这些部位的防渗与排水效果。一般是设测水管进行观测。

(5)土坝、堆积坝孔隙水力监测。一般是在最大断面、合拢段等选择两个以上断面埋设孔隙水压力计进行监测。

(6)水文气象监测

①降水量监测:用雨量器和自记雨量计观测降落地面雨水深度。

②水位监测:选择监测基面,用水尺或自记水位计观测库区水位。

③蒸发量监测:监测库区水面蒸发量,一般用80cm蒸发器监测。

六、尾矿库安全度汛要求

(1)汛期前,应对防洪沟、溢洪道、泄洪闸门及其他防洪设施进行认真检查修理,保证畅通。

(2)汛期前应将排洪口的挡板全部打开,确保尾矿库安全度汛。

(3)对尾矿坝体的安全要求如下:

①加高坝体时,必须根据坝的设计要求和管理规程编制作业计划,保证坝体安全。

②每年的堆坝高度和堆积作业计划,应根据选矿排出的尾矿量及尾矿库面积确定。不得随意改变尾矿库的正常运行状态。

(4)汛期前矿山必须制定尾矿库安全度汛预案,并对防洪系统及坝体进行详细的检查和可靠的维护,发现沉陷、滑坡、开裂等异常情况,必须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并及时报告。

(5)汛期前及时检查维修坝肩截洪沟和坝面排水沟,防止洪水冲刷坝肩和坝面造成局部或整体溃坝,每次洪水过后应及时清理截洪沟淤积的尾矿泥沙和杂物。

(6)汛期应采用无线电通信,加强照明,并充分准备防汛器材、物资、车辆,组织抢险队伍,加强昼夜巡视检查(每班不得少于2人)。

(7)筑坝期间应采用多管分散放矿,事故期间可采用集中放矿,冰冻季节可采用冰下集中放矿。

(8)尾矿坝上的观测孔,在汛期,应增加测次,发现水位、渗水量、浑浊度变化异常,应采取应急措施并向有关领导报告。

(9)库内应在适当地点设置可靠、醒目的水位观测标尺,标明正常水位和度汛警戒水位。

七、尾矿库的安全管理

(1)矿山企业必须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颁发的尾矿库安全管理法规、规定,并结合本矿山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尾矿库各项管理制度。

(2)必须选派有经验、善管理的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管理尾矿库。

(3)尾矿库的日常生产管理必须遵照《冶金矿山尾矿设施管理规程》的规定和设计规范要求组织生产。

(4)选矿车间(厂)、工段应经常对尾矿设施安全状况进行检查。矿厂应根据尾矿设施类别在7—30天内进行一至二次检查。

(5)矿山企业主管部门,各级尾矿库工程技术人员,应定期对尾矿库的尾矿设施安全运行状况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应按照“四定三不交”的原则进行整改。

(6)当发生特大洪水、暴雨:强烈地震及重大事故隐患时,矿山及有关部门应进行特别检查,采取特殊可行的措施,防范溃坝,确保尾矿库安全运行。

(7)矿山企业必须制定尾矿库防洪应急预案,以便防范尾矿库溃坝事故的发生。

(8)矿山企业尾矿库的安全管理应与当地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取得联系,如一旦尾矿坝发生溃坝事故时,应得到政府的大力援助,减少事故的损失。

八、尾矿库溃坝事故案例

2006年3月15日,陕西省镇安县黄金矿业有限公司违反规定,尾矿库未经设计单位进行技术论证,擅自扩容,导致尾矿坝溃坝,造成13人死亡的重大伤亡事故。

事故原因:

(1)尾矿库严重超容量。

(2)尾矿坝未采取加固措施。

(3)违反国家关于尾矿库管理的规定。

第3篇 锚索使用管理安全规定

1、锚索施工工艺:

(1)安装施工工艺:准备工作→点眼、打眼→上药卷安装锚固钢绞线,上槽钢(托板)及垫片→用千斤顶预紧钢绞线。

(2)施工步骤

1)采用普通单体锚杆钻机配s19中空六方接长式钻杆和∮27㎜双翼钻头湿式打眼。为保证孔深准确,可在起始钻杆上用白色或黄色油漆标出终孔位置。

2)插入树脂药卷前应检查其质量并注意当顶板破碎或淋水较大时,需使用双速药卷,快凝药卷在上,缓凝药卷在下。

3)用棉丝将锚索锚固段的水、煤屑等擦干净后方可使用,有锈蚀段必须先进行除锈处理。

4)锚索下段装上专用搅拌器,二人配合用锚索顶住锚固剂缓缓送入钻孔,确保锚固力剂全部送入孔底。

5)将专用搅拌驱动器尾部六方头插入锚杆钻机上。

6)一人扶住机头,一人操作锚杆钻机,边推进边搅拌,前半程用慢速旋转,后半程用快速旋转,搅拌时间控制在25~35s。

7)停止搅拌,但继续保持锚杆钻机的推力约3-6min,然后缩下锚杆钻机并移开,打下一个锚索孔。

8)40min后,先卸下专用搅拌驱动器,然后装上托板、锚具,并将其托到紧贴顶板的位置。

9)2人一起将张拉千斤顶套在锚索上并用手托住。

10)进行张拉,并注意观察压力表读数,达到设计预紧力或千斤顶行程结束时,迅速换向回程。

11)卸下张拉千斤顶(注意用手接住,避免坠落伤人)。

2、技术要求

(1)锚索型号、规格、锚索间排距严格按照措施要求执行,锚索孔深误差制在±30㎜。

(2)锚索外露长度控制在150mm-250mm。

(3)锚索搅拌树脂药卷过程中不能停顿,要一气呵成,绝对不能反复搅拌,防止已开始聚合的树脂分子遭到破坏,导致锚固失效。

(4)搅拌树脂药卷后40min张拉锚索,张拉预紧力控制在120kn以上。

(5)锚索按装48h后,如发现预紧力下降,必须及时补拉。

(6)锚固力应不低于230 kn。

(7)张拉时发现锚固不合格的锚索,必须立即在其附近补打合格的锚索,或者用张拉器将不合格的锚索拔出,然后用钻机将原来的钻孔进行扫孔,重新安装锚索。

3、锚索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1)松开盘住的锚索时,要注意其弹性较大,防止突然弹开伤人。

(2)钻锚索眼时,要两人进行,开钻时一人扶钻安眼、一人开钻。开钻时,先开水后开风,最后开钻。停钻时先停钻再停风,最后停水。严禁打干眼。安眼时要缓慢升气腿,将钻杆接顶,安好眼时开孔,缓慢钻进5~10㎝后,再全速开钻,钻进时推力要均匀,防止顶弯钻杆。

(3)打锚索眼时,接长式钻杆连接处强度较低,在接头位置进入孔内之前要控制锚杆钻机推力,以免钻杆折断伤人。

(4)接解钻杆时必须在钻机停止运转的情况下进行;接换钻杆时,不得挪动钻机,以保持钻机与钻孔同心。

(5)钻孔完毕,用压力水将孔冲洗干净,回掉钻杆,放入锚固剂,用钢绞线将锚固剂轻轻顶到眼底,用搅拌器将钢绞线与锚杆钻机连接好,搅拌器一定要插入钻机底,钢绞线要插进搅拌器底部,药卷过程中要专人护住钢绞线,以防甩脱钢绞线发生伤人事故。然后全速开钻将锚固剂充分搅拌,并将钢绞线顶至孔底搅拌25~35s,停止搅拌后保持钻机推力3~6min方可撤下钻机,钢绞线锚固后及时上好托板(预紧槽钢)和锚具,如巷道较高搭设脚手架时,必须搭设牢靠,不允许站在其他设备上锁锚索,安设到位40min后进行张拉。

(6)锚索要随打随装,但当班安装的锚索可集中进行张拉。

(7)张拉锚索前,应先检查张拉千斤顶、油泵各油路接头处是否松动,若发现有松动现象应及时拧紧。

(8)托板强度必须与锚索的承载力相适应;锚索应尽量与岩层层面或主要裂隙垂直。

(9)如遇锁具、锚固剂或张拉千斤顶等出现质量问题时,必须停止掘进,及时更换并汇报。

(10)钻锚索孔眼时应做好以下工作:①检查开孔周围的顶板情况,应及时选择顶板完好地点开孔;②检查钻机,打眼前所有控制开关应处在关闭位置,油雾器充满良好的润滑油;③检查风水管路是否够长,风水管接到钻机上以前要吹干净,接头与钻机连接要牢靠。

(11)张拉前做好以下检查:①将油泵注好油,注入8l清洁的32号或46号机械油,不得使用两种以上混合油;②对油泵、千斤顶、电路、油路进行全面检查,如有异常情况,先处理再张拉;③现场组合的张拉机具,应先进行空载运行,排尽液压油路中的空气。

(12)张拉时应遵照下列规定:①张拉时,千斤顶应与钢绞线保持同一轴线;②钢绞线外露长度不足以使钢绞线与紧楔器充分咬合时,不得使油泵带负荷运行,应使千斤顶在较小阻力下上推一段,满足咬合长度后,退下千斤顶重新张拉,以防损坏紧楔器;③一次张拉行程不得超过150㎜,一次张拉超过规定行程仍不达设计预紧力时多张拉几次;④张拉时,操作人员必须注视油泵压力表读数,油泵压力超过锚索设计张拉力(120kn)或压力表指针急促上移时停止张拉,油缸回位到底时也应立即停止供油,以防油路、油泵超负荷;⑤油泵应缓慢升压,严禁高压换向。

(13)张拉时除操作人员外,千斤顶5m范围内严禁站人,操作人员待千斤顶与钢绞线咬合后也撤至安全区域;回撤千斤顶时,操作人员应提前握持好千斤顶,以防楔紧器提前松脱。发现楔紧器磨损时,应及时更换。

(14)锚索要逐根检查,达到设计预紧力为合格,不合格的锚索应重新补打。

(15)安装好后的锚索进行编号管理、定期检查,确保支护有效;支护锚索不得挪作它用,发现问题立即纠正。

其他未尽事宜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煤矿操作规程》相关规定执行。

第4篇 装置开工管理安全规定

1.建开工指挥系统,领导安排工作任务的同时,必须负责布置安全工作,以确保开工过程的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

2.认真组织贯彻学习开工方案,熟练掌握开工规程及步骤。

3.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处理,做好开工前的一切准备。

4遵守车间指挥部指令,严格按工艺规程进行,坚决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

5装置开工前必须清扫现场,清除垃圾,易燃物及无关的机动设备,配备好各处消防器材。

6.检修质量不好不准开工,漏油,水蒸汽和瓦斯不准开工,安全设施不完好不准开工,场地不清洁不准开工。

7.装置开工要保证设备无杂音,无泄漏,仪表灵敏,指示准确,润滑系统良好,管线,设备油漆喷字,以防误开关造成事故。

8.装置引水,电,气,风要及时同调度和有关部门联系,引汽前要先排凝后给汽,给汽要缓慢有序的缓慢开大,以防水击,损坏设备和管线。

9.吹扫流程安全合理,管线和设备吹扫要保证干净,彻底,不留死角,向塔内,容器内给汽或吹扫要防止蒸汽量大,吹翻塔盘或损坏设备。

10.设备试要按规定压力试压,升压要缓慢,严禁超压。试压完毕后逐渐降压,以防压力大幅度变化酸坏设备。

11.装置引瓦斯后,动火按一级用火制度办理。

12.常压岗位建立各路循环前,必须将个低点存水放干净,以防回流带水,影响操作。

13.严禁随地乱排瓦斯,要严格控制好液面,压力及温度,保证不跑、不冒、不超压、不着火、不爆炸。

14.各岗位之间要加强联系,协调配合,按规定进行操作,做到安全文明开工。

第5篇 装置停工管理安全规定

1.建立停工指挥系统,领导安排任务同时安排安全工作。

2.认真组织学习停工方案,做好停工前的一切准备工作。

3.严格按停工规程进行,坚决反对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4.要安全平稳停工,降温降量要缓慢,各环节要协调配合,以防大幅度波动。

5.要做到不跑,不冒,不超温朝压,不着火,不爆炸,不随地放水放烃,放瓦斯,做到安全停工。

7.严把停工吹扫干净前严禁乱开放空以免造成负压,形成爆炸,混合物发生爆炸。

8.引汽前要先排凝后给汽,给汽要缓慢有序,逐渐开大,以防止水击损坏管线,设备。

9.向塔内给汽或吹扫要防止蒸汽量过大,吹翻塔盘损坏设备。

10.管线吹扫要合理,吹扫干净的管线,设备要切断伐要关死,防止瓦斯及烃类乱串。

11.要保证逐条管线,逐台设备吹打干净,彻底,不留死角,为安全检修创造良好的条件。

第6篇 装置检修管理安全规定

1.凡进入装置检修人员必须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2装置检修期间要做好安全保卫工作,指派专人值班,防损,防火,防冻,防盗,并按时交接班。

3.一切检修工作要严格遵守检修安全技术规程。

4.进入装置和参加检修人员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和安全帽,女工发辫要扎如帽内。

5.手脚架或跳板不牢。不准登高作业,登高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或安全绳。

6.交叉作业或高空作业,禁止向下抛物件或工具,以免发生落物伤人。

7.工作现场严禁吸烟。

8.严格遵守进入容器内的“八个必须”并且容器内必须引灯或手电等照明设施。

9.进入塔罐设备时应切断该设备物料,加堵盲板,打开设备所有人孔,保持设备内空气畅通,必要时向罐内通风,且设备必须冷却到35℃以下,并作好安全分析,在特殊情况下必须进入作业时,要指定好可靠的安全措施,经安全部门审核,主管厂长批准方可进行作业。

10.要严格执行防止违章动火的“六大禁令”,没有批准的动火证,没有消防措施,无人监护,严禁动火。

11.非自己工种所属的工具,机具及设备禁止动用。.

12.设备内清除的铁锈,杂质等要随时送出装置,要妥善处理,防止硫化亚铁自燃。

13.电器设备检修时,要切断电源,取下保险,并在其电源开关上挂好安全警示牌,必要时派专人监管。

14.一般行灯用36伏,检修容器内作业照明一律使用12伏防爆灯。

15.大检修器具要安放在指定地点,施工废料等不的随意丢弃,要按照“安全、文明、优质、节约”的精神,做到完工,料净,场地清。

第7篇 对炉锅运行管理安全要求

(一)炉锅房不应直接设在聚集人多的房间(如浴室、教室、剧院、商店、医院等),或在其上面、下面、贴邻,或主要疏散出口的两旁。炉锅房每层至少应有两个出口,分别设在两侧。锅炉房通向室外的门应向外开,在锅炉运行期是不准锁住或闩住,锅炉房内工作室或生活室的门应向锅炉房内开。

(二)使用锅炉的单位,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建立以岗位责任制为主要内容的各项规章制度(如安全操作制度、交接班制度、管理制度、定期检验制度、文明锅炉房和先进司炉工竞赛制度等)。具有自动控制系统的锅炉,还应建立巡回监视检查和定期对自动仪表进行校验检修制度。

(三)蒸汽锅炉运行中,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立即停炉:

1.锅炉水位降低到锅炉运行规程所规定的水位下极限以下时;

2.不断加大向锅炉给水及采取其它措施,但水位仍继续下降;

3.锅炉水位已升到运行规程所规定的水位上极限以上时;

4.给水机械全部失效;

5.水位表或安全阀全部失效;

6.锅炉元件损坏,危及运行人员安全;

7.燃烧设备损坏,炉墙倒塌或锅炉构架被烧红等,严重威胁锅炉安全运行;

8.其它异常运行情况,且超过安全运行允许范围。

(四)热水锅炉运行中,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立即停炉。

1.因循环不良造成炉水汽化,或锅炉炉出口热水温度上升到与出口压力不相应饱和温度的差小于20℃;

2.炉水温度急剧上升失去控制;

3.循环泵或补给水泵全部失效;

4.压力表或安全阀全部失效;

5.锅炉元件损坏,危及运行人员安全;

6.补给水泵不断补水,锅炉压力仍然继续下降;

7.燃烧设备损坏,炉墙倒塌或锅炉构架被烧红等,严重威协锅炉安全运行;

8.其它异常运行情况,且超过安全运行允许范围。

(五)锅炉应每年进行一次停炉内外部检验,每6年进行一次水压试验。定期停炉检验的重点如下:

1.上次检验有缺陷的部位;

2.锅炉受压元件的内外表面,特别是开孔、铆缝、焊缝、扳边等处有无裂纹、裂口和腐蚀;

3.管壁有无磨损和腐蚀;特别是处于烟气流速较高及吹灰器作用附近的管壁;

4.铆缝是否严密;有无性脆化;

5.胀口是否严密,管端受胀部分有无环形裂纹;

6.受压元件有无凹陷、弯曲、鼓包和过热;

7.锅炉和砖衬接触处有无腐蚀;

8.受压元件或锅炉构架有无因砖墙或隔火墙损坏而发生过热;

9.进水管和排污管与锅筒的接口处有无腐蚀、裂纹,排污阀和排污管连接部分是否牢靠;

10.安全附件是否灵敏、可靠,水位计、安全阀、压力表等与锅炉本体连接的通道是否堵塞;

11.自动控制、讯号系统及仪表是否灵敏可靠;

12.水侧内部的水垢、水渣是否过多。

(六)锅炉水压试验前,应进行内外部检验,如必要时还应作强度核算。不得用水压试验的方法确定锅炉的工作压力。

在工业生产中发生了伤亡事故,必须及时抢救伤员,以减少可能造成的损失。因此,每位职工都有必要学会一些正确进行现场救护的方法。

第8篇 建筑安全管理安全知识

1.1充分认识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重要性。

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是安全生产工作客观规律的要求。_同志关于“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等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指示,不仅指明了安全生产工作的根源——消除隐患;还表明了抓安全生产的科学方法——预防为主;更指出了安全生产的关键环节——强化责任。消除隐患是根本,加强防范是重点,落实责任是关键。安全生产作为一个大的系统工程,必须保证这一系统的每一环节、每一部位、每个工种、每个操作都达到本质安全,才能保证整个系统的安全生产。对建筑专业来说,只有从主要负责人(包括合作队伍的负责人)到每一个部门、每一个班组、每一个岗位操作人员,都有明确的安全生产责任,并严格落实责任,严格按照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操作规程“三大规程”的要求,按照岗位责任制的规定上标准岗、干标准活,做好每一项工作,才能使安全生产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安全生产才能得到保障。

1.2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是解决当前安全生产中存在的“严不起来,落实不下去”现象的重要措施。

据统计,70%左右的事故是“三违”造成的。“严不起来”包括了专业内部管理、外部监督、事故查处、责任追究等各个环节,“落实不下去”也包括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工作任务、隐患监控和整改措施等方面。通过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来对专业负责人、生产调度、生产操作人的行为提供动力和约束力,强制建立健全上至负责人,下至班组长、普通职工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安全规章制度,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形成上下互保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实行事故连带,从而解决“三违”的问题。

2 建立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是实现安全生产“全面负责”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各级负责人、各级管理人员,特别是合作队伍的负责人,必须充分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和极端重要性,以保证员工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为己任,在安全生产工作上要以身作则,自觉依法办事,按照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明确责任。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做到安全监管有章可循

国家已颁布实施了《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走上依法开展安全生产之路。我们公司应根据实际情况,建立以安全生产责任为基础的体系文件,确保安全监管有章可循、有章必循、违章必究。

3.1确保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

项目部按规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并配备注册安全科长,工程处配置专业安全员,加强安全督导,培养建设一支责任心强、技术水平高,懂安全知识和规范,掌握安全技能,有比较丰富的管理经验和较强的作战能力的骨干队伍,从而能及时发现、整改事故隐患。

3.2建立完善宣传教育体系,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

要将安全生产教育作为重要的基础工作来抓,严格遵照公司关于安全生产教育工作的各项规定,在坚持三级安全教育的基础上,强化对职工的教育培训,并形成制度。对各级管理人员和合作队伍责任人,要通过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和《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安全责任教育;各级管理人员和合作队伍责任人不仅要自己具备安全生产意识,还必须懂得且主动采用多种形式,深入、持久地对职工进行安全意识教育,培养全员安全生产意识,使广大职工知其任、明其责、尽其职,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素质,提高防范事故和应急救援的能力。

3.3加强安全检查的广度和深度,注重实效

安全检查要有针对性,要求实效,要着重于事故的防范,系统的、有效的检查是发现事故隐患、控制事故发生的有效途径。建筑专业在落实公司和项目部规定的安全检查内容和频次等要求的基础上,要积极创新安全检查形式和检查的内容,不但要查一些明显存在的隐患,还要查各工段、各小区及各合作队伍的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缺陷等潜在的安全隐患。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实行“三定”,即:定责任、定时间、定措施,限期把存在问题和隐患进行全部整改。

3.4健全、完善安全责任追究机制

发生各类事故时,要认真组织调查分析,按“四不放过”原则追究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把安全指标完成情况纳入考核机制中。

4加强班组安全管理,树立群体安全意识

班组是企业最基层的组织,其安全管理的水平关系到我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全局,如何坚持不懈地开展班组安全工作建设,将班组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经常化、标准化、规范化的轨道,是建筑专业安全生产管理长期努力的一个目标。要建立起一种“群体安全意识”,必须加强对班组长这个集体核心的教育培训,增强其安全管理技能。加强班组安全管理,使班组安全管理逐步达到标准化、规范化,生产一线职工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是预防事故发生和扩大的关键因素。

5积极落实“以人为本”的企业安全文化建设

安全文化建设是预防企业事故的基础性工程,安全文化作为企业文化的重要一环,是企业安全建设的灵魂,对保障安全生产具有战略性意义,培养和增强安全文化意识,对提高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尤其是重大、特大事故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宣传、教育,特别是本单位以往典型事故案例教育,使职工在心灵深处受到震撼,加深对遵章守纪重要性的认识;通过创建群体安全意识,结合适当的奖惩等手段,开展讨论交流等活动,提高企业职工的安全修养,增强安全意识。要抓好反习惯性违章行为工作。习惯性违章行为有两类,一类是个人习惯性违章,另一类是群体习惯性违章,个人习惯性违章如不及时加以控制,就会蔓延成群体习惯性违章。因此,要从制度上、职工心理等方面分析习惯性违章行为形成的原因,采取教育、奖惩、教化等办法进行治理,不能让习惯违章成为风气。在加强职工遵章守纪的教育基础上,在执行上要求要严,使职工从不得不服从管理制度的被动执行状态,转变为自觉做到“三不伤害”,实现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根本性转变。积极落实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实现安全生产的持续改进,贯彻一切事故都可以预防的思想,按照pdca(规划一实施一验证一改进)模式进行事前风险分析,如作业指导书集体评审,同时安排施工队伍参加,确定本次作业可能发生的危害及后果,通过系统化的预防管理机制,彻底消除各种事故隐患,以便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从而实现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管理。

6安全知识

6.1施工用电

6.1.1现场直埋电缆的走向应按施工总平面布置图的规定,沿主道路、组合场、固定的构筑物等的边缘直接,埋深不得小于0.7m;转弯处应在地面上设明显标志;通过道路时应采用保护套管,管径不得小于电缆外径的1.5倍,且不得小于100mm。电缆沿构筑物架空敷设市时,其高度不得低于2m。电缆接头处应有防水和防止触电的措施。

6.1.2用电设备的电源引线长度不得大于5m。距离大于5m时应设便携式电源箱或卷线轴;便携式电源箱或卷线轴至固定式开关柜或配电箱之间的引线长度不得大于40m,且应用橡胶软电缆。

6.1.3连接电动机械与电动工具的电气回路应设开关或插座,并应有保护装置。移动式电动机械应使用橡胶软电缆。严禁一个开关接两台及两台以上电动设备。

6.1.4现场的临时照明线路应相对固定,并经常检查、维修。照明灯具的悬挂高度应不低于2.5m,并不得任意挪动;低于2.5m时应设保护罩。

6.1.5碘钨灯等特殊照明灯的金属支架应稳固,并采用接地或接零保护;支架不得带电移动

6.1.6电源线路不得接近热源或直接绑挂在金属构件上,不得架设在脚手架上。

6.1.7工棚内的照明线应固定在绝缘子上,距建筑物的墙面或顶棚不得小于2.5m。穿墙时应套绝缘套管。管、槽内的电线不得有接头。

6.1.8高度在20m及以上的金属井字架、钢脚手架、机具、烟囱及水塔等均应设置防雷设施。避雷针的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ω。组立起的构架应及时接地。

6.2高空作业

6.2.1当高处行走区域不能够装设防护栏杆时,应设置1.05m高的安全水平扶绳,且每隔2m应设一个固定支撑点。

6.2.2凡参加高处作业的人员应进行体格检查。经医生诊断患有不宜从事高空作业病症的人员不得参加高处作业。

6.2.3在石棉瓦、油毡等轻型或简易结构的屋面上作业时,必须有防止坠落的可靠措施。

6.3脚手架

6.3.1脚手架的两端、转角处以及每隔6根~7根立杆,应设支杆及剪刀撑。支杆和剪刀撑与地面的夹角不得大于600。支杆埋入地下深度不得小于30cm。架子高度在7m以上或无法设支杆时,竖向每隔4m、横向每隔7m必须与建筑物连接牢固。

6.3.2脚手板的搭设长度不得小于20cm。对头搭界接处应设双排小横杆。双排小横杆的间距不得大于20cm。

6.3.3采用直立爬梯时梯档应绑扎牢固,间距不大于30cm。严禁手中拿物攀登。不得在梯子上运送、传递材料及物品。直立爬梯的高度超过2m时应使用攀登自锁器。

6.4土方工程

6.4.1上下基坑时应挖设台阶或防滑走道板;若坑狭窄,可使用靠梯;严禁攀登挡土支撑架上下或在坑井的边坡脚下休息。

6.4.2挖土机行走或作业时:严禁任何人在伸臂及挖斗下面通过或逗留;严禁人员进入斗内,不得利用挖斗递送物件;严禁在挖土机的回转半径内进行各种辅助作业或平整场地。

6.4.3挖土机暂停作业时,应将挖斗放到地面上,不得使其悬空

6.5深层搅拌桩施工

6.5.1作业前检查各部件安装是否正确、牢固。作业中机件有异常响声、变形、发热、冒烟等不正常情况时,必须查出原因并及时排除。应随时检查主机和井架的支撑情况,严防其倾斜

6.5.2钻进时如有卡钻现象,应停止给进,严重时应停钻并将钻具提升后进行检查消缺。

6.5.3喷料系统的压力不得超过许可范围,压力过高时,应立即停止空压机运转。

6.5.4钻头或管路发生堵塞时,应立即停止喷送,并采取措施予以排除。在清除喷口堵塞物时,喷口不得对着人。

6.6建筑施工机械

6.6.1操作人员应经专业技术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方可上岗独立操作。

6.6.2操作人员应对所操作的机械负责。机械正在运转时,操作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不得超铭牌使用机械。

6.6.3机械设备的传动、转动部分(如轴、齿轮、皮带等)应设防护罩,其构造应便于检查及进行润滑工作。

6.6.4固定式的施工机械应安装在牢固的基础上。移动式施工机械使用时应将轮子或底座固定好。

6.6.5机械开动前应对主要部件、装置进行检查,确认良好后方可启动。工作中如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机进行处理;如不能立即停机,则必须迅速汇报上级处理。

6.6.6机械运转时,严禁以手触摸其转动、传动部分,或直接调整皮带、进行润滑等。

6.6.7移动式机械的电源应悬空架设,不得随意拖放在地上。

6.6.8新购、新装、改装、自制和大修后的机械应按规定经测试、检验及鉴定,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6.6.9作业场所应配合齐全可靠的消防器材。作业场所不得存放易燃物品,并严禁吸烟或动用明火。

6.6.10作业场所应保持清洁,木料堆放整齐,道路保持畅通。作业完毕后,应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清除木屑、刨花。

6.6.11严禁使用不具备安全防护性能的锯、刨、钻联合木工机械。

第9篇 生产施工现场管理安全管理体系

(一)安全管理体系概要(作用、必要性、目标、原则)

1、建立安全管理体系的目标

2、建立安全管理体系的原则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工程项目施工过程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2)适用工程施工项目全过程的安全管理和控制;

(3)要依据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程进行编制;

(4)建立安全管理体系必须包括的基本要求和内容;

(5)施工企业应加强对施工项目的安全管理,指导、帮助项目部建立、实施并保持安全管理体系;

a、施工项目安全管理体系必须由总承包单位策划建立;

b、分包单位应结合分包工程的特点,制定相适宜的安全保证计划;

c、要纳入接受总承包单位安全管理体系的管理;

(二)安全管理体系的要求

1、基本术语;2、管理职责;3、安全管理体系;4、采购控制;

5、分承包方控制;

(1)在合同关系未确定之前,应进行对分包单位的评价和选择;合同关系确定之后,对分包队伍进行控制;

(2)项目部应明确对分包单位进行控制的负责人、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规定相应的职权;

(3)分包单位的评价:

a、分包单位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许可证和授权委托书的验证等;

b、提供劳务单位的务工人员持证状况的核查;

c、对分包单位的能力和业绩进行确认;

d、建立分包单位相应的档案,记录其安全状况和管理能力;

e、分包合同:

f、合同的履约(略)

6、施工过程控制;

(1)项目部对施工过程中可能影响安全生产的因素进行控制,确保施工项目按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程序要求进行施工。

a进行安全策划,编制安全计划;

b、根据业主提供的资料对施工现场及其受影响的区域内地下障碍物清除或采取措施对周围道路管线采取的保护措施;

c、制定现场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措施;制定劳动保护、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措施;编制临时用电计划方案;

d、落实施工机械设备、安全设施及防护用品进场计划;

e、制定现场安全专业管理、特种作业和施工人员工作计划;

f、对现场施工作业人员、尤其是从事危险作业的员工,依法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g、施工作业人员在操作前,应由项目部施工负责人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双方要签字确认并保存交底记录;

h、对施工过程中的洞口、临边、高处作业所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应规定专人负责搭设的检查;

i、对施工现场的环境(现场废水、尘毒、噪声、坠落物等)进行有效控制;

j、对施工中要动用的明火采取审批措施,现场的消防器材配置及危险物品运输、储存、使用得到有效管理;

k、督促作业人员,做好班后清理工作以及对作业区域的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检查;

l、搭设或拆除的安全防护设施、起重设备等,如当天未完成时,应做好局部的收尾,并设置临时安全措施;

m、必须进行开工前的安全检查。

(2)项目部应根据安全计划中确定的特殊关键过程,落实监控人员,确定监控方式、措施并实施重点监控。

7、安全检查、检验和标识;(略)

8、事故隐患控制;

(1)控制原则

项目部应对存在的隐患的安全设施、过程和行为进行控制,确保不合格设施不使用,不合格物资不放行,不合格过程不通过,不安全行为不放过。

(2)职责权限(略)

(3)处理方式

停止使用、封存;

指定专人进行整改以达到规定要求;

进行返工;

对不安全行为的人员进行教育或处罚;

对不安全生产的过程重新组织。

9、纠正和预防措施;

10、安全教育和培训;

11、内部审核;

12、安全记录。

(1)项目部必须建立证明安全管理体系运行必要的安全记录,其中包括台帐、报表、原始记录等;

(2)安全记录的建立、收集和整理。要按局或上级的规定确定安全记录的种类、格式。当规定表格不能满足需要时,应制定记录;

(3)要确定安全记录的人员,规定收集、整理包括分包单位在内的各类安全管理资料的要求,并装订成册;

(4)对安全记录进行标识、编目等,符合上级的规定。

(5)安全记录的储存和保管

第10篇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安全措施

1、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式管理,在征地线范围内连续砌筑180围墙,高2米,并保证围墙牢固整齐;设立门卫及门卫制度,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及佩带工作证。

2、现场挂设安全标志布置总平面图,并按安全标志布置总平面图设置安全标志。

3、材料和设施堆放在围墙内,且离开围墙与生活设施分隔分类堆放整齐,标识清楚,散料砌池围筑,杆料立杆设栏块料起堆叠放,堆放高度不高于2米。

4、现场电动机械必须接地、接零,一机一闸一漏电,开关必须有箱有锁中途停电或下班时,必须关闸断源,关箱加锁;电动机械出故障,必须断电源,停机修理,不准在运行中排障,机械更不准带病运行;非经安排操作机电的人员不准擅自乱动一切机电设备。

5、二层以上的建筑物须支搭安全网,在施工中保证安全网完整有效,受力均匀;加强对建筑物楼层临边、框架结构梁边、施工作业层柱子边等的防护管理,搭设防护栏。

6、现场安全措施如安全网、洞口盖板、护栏、各种限制保险装置等都必须齐全有效,不得擅自拆除或移动,因施工需要确实需移动时,须经过工地负责人同意,并需采取相应临时安全措施。

7、现场加工机械使用需注意:机械传动部位必须有防护罩;介机、刨机操作人员不能对正刨碟转动方向站立,并不能用手送料到机械工作部位;

8、施工前编制用电施工方案,用电线路架空5米沿场地周围布置。

9、建筑物内清除的垃圾渣土,要通过临时搭设的竖井或采取其他措施稳妥下卸,严禁从门窗响外抛掷。

第11篇 施工现场用电管理安全技术管理

1、供用电设施投入运行前,用电单位应建立、健全用电管理机构,组织好运行、维护专业班组,明确管理机构与专业班组的职责。

2、用电单位应建立、健全供用电设施的运行及维护操作规定:运行及维护人员必须学习这些操作规定,熟悉本单位的供用电系统。

3、用电单位必须建立用电安全岗位责任制,明确各级用电安全负责人。

4、用电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5、用电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⑴现场需要用电时,必须提前提出申请,经用电管理部门批准,通知维护班组进行接引;

⑵接引电源工作,必须由维护电工进行,并应设专人进行监护;

⑶施工用电用毕后,应由施工现场用电负责人通知维护班组,进行拆除;

⑷严禁非电工拆装电气设备,严禁乱拉乱接电源;

⑸配电室和现场的开关箱、开关柜应加锁;

⑹电气设备明显部位应设严禁靠近,以防触电的标志;

⑺接地装置应定期检查;

⑻施工现场大型用电设备、大型机具等,应有专人进行维护和管理。

第12篇 粮仓机械设备管理安全使用制度

一、 粮仓机械、器材是指用于粮油仓储作业的机械、设备、工具和包装等。主要包括:

1、 粮油装卸、输送机械;

2、 库内搬运粮油专用车辆;

3、 粮食干燥成套设备;

4、 粮食清理设备;

5、 粮食称重设备;

6、 粮食保管、防治专用器械;

7、 粮食包装器材;

8、 粮油装具的维修、整理机具;

9、 粮油仓储作业中使用的其它机械、设备。

二、 根据实际情况,配备相应的专职或兼职的机械管理、技术人员,负责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

三、 粮仓机械设备、器材的购置、报废、外借权限:

1、 购置的粮仓机械设备,应按照有关部门规定的购置权限,编造计划报上级有关部门审批,购置的机械原则上应是定型产品,并及时进行验收入库。

2、 粮仓机械主要用于仓库储运作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外借、出售和转让。

3、 对于无法修复使用的机械设备,应按有关规定及时报废,报废残值要及时办理入账手续。

四、 粮仓机械设备、器材要按“粮油机械产品编号规则”的统一名称逐台编号、分别建账、立卡,内容包括产品名称、产地、出场时间、机型、价格、投产时间、使用情况、动力分配、管理、操作人员姓名等都需要记载。

五、 操作人员一定要经过培训,特殊岗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操作人员要熟悉机械工作原理、性能,有一定的操作经验。

六、 机械作业、高空作业、电气作业必须严格遵守有关操作规程,杜绝违规、违章操作,杜绝机械设备带“病”作业。凡因违章操作造成人为事故的,根据事故大小,对操作人员和有关责任人将分别给与经济处罚和政纪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七、 各个环节应根据不同机械设备的结构、性能、工艺流程等,分别制定具体的安全操作业务流程、规范,操作流程、规范中应包括操作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操作前应重点检查的部位,机械设备运转过程中要注意的问题和部位,作业结束后应做好善后工作等有关事项。

第13篇 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安全生产措施

一、施工安全行政管理工作的基本要求:建筑施工安全行政管理的基本要求归纳为四个方面:提高认识、健全机制、落实措施和严格管理。

1、提高认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生产方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思想,需要不断解决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和推行不力的问题,即需要包括企业领导者、安全职能部门、项目和施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安全人员和工人一起高度重视并认真做好的工作。提高认识、深刻领会和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是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前提和基础。

2、健全体制--建立完善的建筑施工安全保证体系。确保建筑安全的工作目标,就是杜绝重大安全意外事故和伤亡事故,避免或减少一般安全意外事故和轻伤事故,最大限度地确保建筑施工中人员和财产的安全,这就需要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

3、落实措施--做到编制、实施、监督和处置四落实。确保施工安全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落实,即落实实现组织保证体系和技术保证体系的措施要求,并做到在编制、实施、监督和处置等四个环节上的落实。

4、严格管理--做到“二严、三及时、四不放过”。

①二严:严肃认真、一丝不苟;严格按程序、规定、措施和制度办事;

②三及时:及时检查、及时汇报、及时研究和处理;

③四不放过:不放过任何情况下的违章,不放过任何理由下的改变措施,不放过任何形式的不安全状态和行为,不放过任何程度的异常情况。

二、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1、安全伤害指标控制在2‰以下。

2、杜绝死亡、火灾、交通、设备等重大事故。

3、使员工有共同理想及奋斗目标。

4、工地达到市文明工地。

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分公司经理是企业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依法对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建立以分公司经理为首的安全生产领导组织,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管理活动,承担组织、领导安全生产的责任。

3、建立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抓制度落实,抓责任落实,定期检查安全责任落实情况。

4、项目经理是施工项目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在安全生产上对分公司经理负责。

5、建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工地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管理活动。

6、各级职能部门人员,在各自业务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的要求负责。

7、分公司经理、项目负责人和各部门管理人员要认真履行上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规定,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标准和安全技术规程,作业人员必须遵守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

四、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

1、安全生产教育的目的和作用是使企业各级领导和广大职工真正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必要性,懂得安全生产的科学知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方针,自觉地遵守各项安全生产法令和规章制度。

2、分公司、项目经理部对新进场工人和调换工种的职工必须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方准上岗。

3、电工、焊工、架子工、爆破工、机械操作工及起重工、打桩机和各种机动车辆司机等特殊工种人员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还要经过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教育,经考核合格发证后,方准独立操作,且每年还要进行一次复审。对从事有尘、毒危害作业的工人,要进行尘毒危害的防治知识教育。

4、要定期培训企业各级领导干部和安全干部,其中项目经理、项目安全员、施工员、班组长是安全教育和培训的重点。

5、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施工和调换工作岗位时,要对操作人员进行新技术操作和新岗位的安全教育,未经教育不得上岗操作。

五、安全技术管理制度

1、所有建筑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都必须有安全技术措施,外排脚手架、高支模、施工临时用电等大型特殊工种,都要编制单项安全技术方案,否则不得开工。

2、采用新的技术、新的工艺、新的设备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3、安全技术必须要有针对性和具体化。要针对不同工程的结构特点和不同的施工方法,针对施工场地及场地周边环境等,从防治上、技术上和管理上提出相应的安全措施,所有安全技术措施都必须明确具体,能指导施工。

4、各级正副总工程师、主任工程师以及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对施工生产的安全负技术责任。

5、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经过上一级技术负责人审查批准后方能执行。

6、经过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不得随意修改或拒不执行,否则,发生人员伤亡事故,要追究责任,如果由于安全技术措施内容有问题,发生伤亡事故,要追究编制人与审批人的责任。

7、根据需要必须修改已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时,应按原编制与审批的分工与程序办理。

8、工程开工前,工程技术负责人要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安全技术措施等情况向全体职工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

9、两个以上施工队或工种配合施工时,施工队长、工长要按工程进度定期或不定期向有关班组长进行交叉作业的安全交底。

10、班组长每天要对工人进行施工要求,作业环境交底。

六、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整改制度

1、分公司每月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检查。

2、工地项目经理部每半月组织一次对该施工项目安全检查。

3、班组班前、班后岗位要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

4、各级安全员及安全值班人员须进行日常巡回安全检查。

5、各级安全员在检查生产的同时,须检查安全生产。

6、脚手架、上料平台、斜道的搭设,塔吊、垂直运输机(架)等大型施工机械的安装,现场施工用电路线架设等需经班组自检,有关部门专业验收检查合格后,与使用单位办理交接安全检查手续,方可使用。

7、检查中查出的隐患应发出“隐患整改通知书”,以督促整改单位消除隐患。对有即发性事故危险的隐患,检查组、检查人员应责令停工,立即整改。

8、被检查单位收到“隐患整改通知书”或“停工指令书”后,应立即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及时通知有关部门进行复查。

七、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1、在工程施工中,认真执行东莞市建委《关于建筑工地规范使用“三宝”的通知》和国家“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施工现场临时安全用电规范”、以及广东省广州市颁布的有关防雨、防滑、防雷、防暑降温和防毒等安全措施。

2、对进入现场的工作人员,实行入场教育及上岗教育,对特殊工种的操作人员均进行考核、持证上岗。

3、土方施工中,施工人员要经常注意边坡是否有裂缝、滑坡现象,一旦发现,应立即停止,待处理和加固后才能进行施工。

4、各种脚手架在投入使用前,必须由施工负责人组织有支搭和使用脚手架的负责人及安全人员共同进行检查,履行交接验收手续。特殊脚手架,在支搭、拆装前,要由技术部门编制安全施工方案,并报上一级技术领导审批后,方可施工。

6、建筑物的出入口应搭设长3-6m,宽于出入通道两各1m的防护棚,棚顶应铺满不小于5cm厚的脚手板,非出入口和通道两侧必须封严。临近施工区域,对人或物构成威胁的地方,必须支搭防护棚,确保人物的安全。

7、严格按照安全要求搞好“四边、五临边”防护。

八、特种作业管理制度

1、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

2、持有《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者方可从事特殊作业。

3、离开特种作业岗位一年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须重新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可从事原作业。

4、对在安全生产和预防事故方面做出显著成绩者,给予适当奖励,对违章作业和造成事故者,根据违章或事故情节以予处罚。

九、班组安全活动制度

1、必须坚持进行每周一次的班组安全活动。

2、严格组织班组的班前安全交底。针对当班内容、作业环境、作业特点、作业人员素质组织班前交底。

3、班前交底活动情况的检查,每工班不小于二次,工后进行讲评。

4、班前交底活动考核与经济挂钩,未参加交底活动的个人,扣减当日工资的20%,未进行班前交底活动的班组,扣减全班组工资总额的10%。

十、施工机具安全管理制度

1、施工机具应按其技术性能的要求正确使用,缺少安全装置或已失效的机械设备不得使用。

2、严禁拆除机械设备上的自动控制机构,力矩限位器等安全装置及监测、指示、仪表、警报器等自动报警、信号装置。其调试和故障的排除应由专业人员负责进行。

3、处在运行和运转中的机械严禁对其进行维修保养或调整等作业。

4、施工机械设备应按时进行保养,当发现有漏保、失修或超载及带病运转等情况时,应停止其使用。

5、施工机械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并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特殊工种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

6、在有碍机械安全和人身健康场所时,机械设备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操作人员必须配合适用的安全防护用品。

7、当使用机械设备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的要求。

十一、伤亡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统计制度

1、发生工伤事故,必须严格执行“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得到处理和领导、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整改防范措施和隐患没有消除不放过。

2、发生轻伤事故,工地要组织人员按四不放过处理整改,并于当天上报分公司。

3、发生重伤事故工地,应立即组织抢救,并立即上报分公司,保护好现场,施工队组人员调查,上报分公司,分公司在12小时内上报总公司。

4、发生重大作伤亡事故和重大设备事故,工地应立即组织抢救,并立即上报分公司,并保护好现场。分公司立即上报主管机关,劳动局、检察院、总工会等上级组织等候处理,必要时召开事故现场会。

5、各种事故均必须填写伤亡事故记录表,重大事故必须在20天内写出详细的调查报告并上报。

6、对事故责任者根据责任轻重损失大小,认识态度提出处理意见。

7、对因工负伤的职工和死者的家属要亲切关怀,给予慰问,按国家有关规定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8、工伤事故发生后应做好工伤事故档案资料保管工作。

9、对事故要分明责任,严肃处理。

十二、安全生产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1、建立安全生产资料档案室,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2、项目经理部安排一或两人(资料员、安全员)负责记录、整理、收集安全生产资料,建立档案。

3、分公司经理、项目经理要经常检查了解指导资料整理建档工作。

十三、劳动保护管理制度

1、分公司根据承建项目的施工情况,安排适量的款额购置劳动保护用品。保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之需要。

2、实行施工现场劳动保护管理每日自检制度。每天由项目经理、施工员、安全员进行全面自检,凡违反施工现场劳动规定的要求及时指出并整改。由施工员在当天的施工日志上做出自检记录。

3、分公司定期自检。每月由分公司主管安全工作的负责人带队,到施工现场检查,对于不符合劳保要求的采取“三定”原则(定人、定期、定措施)予以整改,落实后及时做好复检复查工作。

十四、消防管理制度

1、成立以单位工程施工负责人为组长,以安全负责人为副组长的消防管理小组,其它成员若干人。

2、现场要有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每月对职工进行一次防火教育,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建立防火工作档案。

3、电工、焊工从事电气设备安装和电、气焊切作业,要有操作证和用火证。动火前,要清除附近易燃物,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用具。用火证当日有效。动火地点变换,要重新办理用火证手续。

4、使用电气设备和易燃、易爆物品,必须严格防火措施,指定防火负责人,配备灭火器材,确保施工安全。

5、因施工需要搭设临时建筑,应符合防盗、防火要求,不得使用易燃材料。

6、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库房应用非燃材料支搭。易燃易爆物品,应专库储存,分类单独存放,保持通风、用火符合防火规定。不准在工程内、库房内调配油漆、稀料。

7、工程内不准作为仓库使用,不准存放易燃、可燃材料,因施工需要进入工程内的可燃材料,要根据工程计划限量进入并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工程内不准住人,特殊情况需要住人的,要报经上级机关批准并与建设单位签订协议,明确管理责任。

8、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必要时,设有防火措施的吸烟室。

9、施工现场和生活区,未经保卫部门批准不得使用电热器具。

10、氧气瓶、乙炔瓶(罐)工作间距不小于5m,两瓶同明火作业距离不小于10m。禁止在工程内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乙炔发生器作业。

11、在施工过程中要坚持防火安全交底制度。特别在进行电气焊、油漆粉刷等危险作业时,要有具体防火要求。

12、冬季施工保温材料的存放与使用,必须采取防火措施。凡经有关部门确定的重点工程和高层建筑,不得采用可燃保温材料。

“安全生产”的规定

序号项目内容

1健全和完善各类安全管理台账,强化安全管理软件资料工作包括:安全责任制、安全教育、施工组织设计、分部(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特殊作业持证上岗、安全检查、班前安全活动、遵章守纪、工伤事故处理、施工现场与安全标志、外包制与外包工管理、有关合同和协议

2“三宝”使用和“四口”临边防护设施必须达标包括;安全帽、安全网和安全带使用;楼梯口、电梯口、预留洞口、坑井、通道口防护和阳台、楼层、屋面的临边防护

3脚手架设施达到检查标准并有验收使用手续包括外脚手架、爬架、挂脚手、挑排脚手、吊脚手等,每周检查一次,及时整改,治理隐患

4施工临时用电管理达标推行三相五线制,设专业人员管理,对建筑工程与高压线的距离、支线架设、现场照明、变配电装置、熔丝、低压干线架设等必须达到规范标准

5井字架及龙门架验收合格并挂牌使用验收要求安全装置灵敏、可靠,保险标牌信号醒目,架体稳固,井架安全防护、卷扬机、吊索绳卡等符合规范

6大型施工机械达标和安全使用塔吊、各类吊机必须达到市颁标准,经验收合格挂牌后方可使用;其驾驶员、指挥员持证上岗,每天有动作记录;塔吊的三保险、五限位齐全、灵敏可靠,其它各项符合规定

7中小型机械完好和安全使用保持完好状态,传动和刀口防护和接零接地达标,操作人员按其使用要求持有效证上岗

8实施有力的安全监控有具体的安全防护实施计划,实施楼层安全监控的具体做法,楼层安全监控人员持证上岗,施工现场所有人员必须佩戴胸卡.

第14篇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安全控制措施

1、施工现场技术安全管理

一般规定及要求:

在国力爬架的安装搭设及使用过程中,甲、乙双方应以满足工程建设要求为基本出发点,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国家及地方有关规范、规程、标准及规定,加强爬架施工现场管理,确保国家财产和施工人员的安全。

1)厂方现场管理:

4.2.1组织措施:施工现场派专人负责技术安全管理。

其职责如下:

1.监控各项安全制度和措施落实情况,主持制订安全技术整改措施,协调各方关系,保障爬架安全施工。

2.认真执行安全生产制度,落实施工组织设计制订的施工技术措施,及时处理爬架作业中出现的技术质量问题。

3.认真作好安全技术交底,定期及时地进行安全技术教育,为确保爬架安全升降,必须经常检查工人定岗、定位、遵章操作等情况。

4.现场搭设的升降脚手架,必须及时组织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

5.万一发生工伤事故,必须立即组织抢救,迅速上报并保护现场。

4.2.2技术措施

严格遵守建设部建建[2000]230号《建筑施工附着升降脚手架管理暂行规定》、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和《爬架施工组织设计》以及地方规范、标准等。修改方案或增减措施,须经甲、乙双方认可后,并报主管部门批准。

3)用户现场管理:

a、坚持一切为工程着想的原则,互通讯息,密切配合。

b、指定专职安全技术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协调工作。

c、用户负责搭设爬架安装所需要的安装平台,安装平台必须能承受爬架安装时的竖向荷载且应设有安全防护措施。安装平台的水平精度应满足架体安装精度要求,任意两点间的高差最大值不应大于20mm。

d、为厂方提供现场使用的垂直运输设施、电气焊设备、专用配电柜,以及安全围护材料(如安全网、脚手板)等。

e、负责穿墙螺栓预留孔的留设工作,预留孔中心偏差应小于15mm。

f、工程结构施工时,应保证梁、柱、剪力墙等的模板及支撑与爬架内排立杆之间有不小于200mm的间隙,以免影响爬架升降,在支模过程中,不得将爬架作为支撑架。

g、用户应严格将施工活荷载控制在规定范围内。使用工况下 或 ;升降工况下 ,且不允许使用动荷载。

h、用户负责预留爬架与建筑结构正式避雷引下线的连接位置,每层均必须留设不少于四处,厂方负责爬架各架体之间的具体连接。

i、其他未详之处,按双方所签合同及国家、地方有关规范、规程、标准及规定执行。

3、安全技术交底和升降验收制度

爬架在安装搭设及升降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及检查验收等工作,且必须做好书面记录,无签字或签字不全者无效。

4、防坠措施

该工程国力爬架主要采用二道安全防坠措施:

采用我公司研制生产的具有专利权的专用防坠器,专利号为:zl 97 2 15658.5,

并且每榀爬架配置防坠销。

第15篇 项目部安全管理安全达标计划

一、目标:

1.安全目标:

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保证项目达标,汇总表得分值达到85分及其以上,杜绝死亡、杜绝重伤事故,轻伤频率控制在1‰以下,创“安全达标工地”。

2.文明目标:

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中的文明施工检查评分表逐项检查,保证项目得分40分以上且基本达到各项要求,总分达到85分以上,减少施工噪音和环境污染,创“省级文明工地”。

二、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1. 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⑴ 对所管辖范围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具体结合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标准和规章制度。

⑵ 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制定安全技术措施,组织交底与实施,实行单位工程经济承包,要有安全指标要求和奖罚措施。

⑶ 负责组织每周一次的安全检查。针对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及时采取有效整改措施。经常组织开展活动,并有活动记录资料。

⑷ 发生事故后,组织调查分析,及时上报,并制定防范措施,组织实施文明生产和安全达标,加强对职工(民工)的安全教育。

⑸ 负责组织对现场的主要临建设施、脚手架、卷扬机、施工电梯及重要设备的安全技术检查鉴定与验收工作。

2. 项目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⑴ 协助项目经理贯彻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和企业有关规章制度。

⑵ 协助项目经理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安全达标等竞赛评比活动,贯彻落实安全措施和计划。

⑶ 做好日常安全检查工作。对查出的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提出整改意见和要求,下达至有关人员,并督促实施。遇有严重险情,有权越级上报。

⑷ 配合组织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和监督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⑸ 参与对现场临建设施、脚手架、塔吊等起重设备、卷扬机、物料提升机及施工设备、线路的检查验收工作以及安全防护设施装置的鉴定、推广工作。

⑹ 监督检查安全设施与劳动保护用品的正确使用与管理。

⑺ 建立与健全工作档案资料。参加伤亡事故及未遂重大事故的调查分析,负责工伤事故的统计上报工作及保健津贴的审查工作。

3. 施工员(工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⑴ 对所管的施工生产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有直接责任。

⑵ 向班组布置生产任务的同时,必须进行全面的、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并督促检查执行。

⑶ 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规定,组织开展工地安全达标无事故竞赛等安全活动。

⑷ 坚持每天进行安全检查,督促班组搞好安全活动,及时处理解决现场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和隐患,及时制止处理违章作业行为,加强对施工生产人员的安全教育。

⑸ 发生事故后要保护好现场,及时上报,查清事故原因,采取改进措施。

⑹ 组织参与对施工生产区域的临建设施、脚手架、卷扬机、物料提升机、施工电梯及施工用机电设备线路的检查验收工作,签字后存档。

⑺ 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基层管理资料和活动记录。

三、 安全作业纪律及防盗措施

1. 安全作业纪律

(1) 施工期间,严禁外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2) 进入工地人员必须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严禁违章作业。进入工地的施工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

(3) 高处、临边作业必须牢固系好安全带。

(4) 进入现场的施工人员在现场内不准赤膊、赤脚或穿拖鞋、高跟鞋。 严禁酒后上岗工作。

(5)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上岗证方可上岗操作,无证人员禁止从事特种作业。

(6) 不准从高处抛扔垃圾和建筑材料。

(7) 拆除的周转材料,有专门堆放位置,并有标识。

(8) 各种安全标志或标识牌,不准随意拆除或更换位置。

(9) 不准在施工现场嬉耍、打闹或乱动设备。

(10) 严禁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禁止在危险禁区通行。

(11)不准在施工现场往下或往上抛掷材料、工具等物件。

(12) 施工现场一切安全设施、装置及安全标志,禁止随意拆除或移动。

2. 防盗措施

(1) 设安全保卫部门专管现场保卫工作。

(2) 制定现场保卫管理制度、值班制度。

(3) 建立夜班巡逻制度,防止周转材料丢失。

四、安全防护设计与管理

工程进入主体施工后,需要及时对工程施工平面、施工通道及人员活动的场所进行安全防护,本工程采用水平、垂直两面交叉配合防护体系。

平面防护包括安全通道,安全防护棚、悬挑平网防护、洞口防

护、工作面防护等内容。施工安全通道,宽度为5m,彩钢管搭设铺双层竹笆,在醒目处,要悬挂各种安全标志牌及安全管理制度。立面防护包括:立网防护、临边防护等内容。

安全防护所用的材料以钢管(用作防护栏杆时用黑、黄油漆刷警示标志)、安全网、安全带、拦风绳、竹笆、钢筋等工地常用材料为主,根据不同部位选择采用,原则是加大安全投入,确保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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