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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哪些
国企消防管理制度旨在确保企业安全生产,预防火灾事故,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核心部分:
1. 消防责任体系: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消防职责,从企业高层到基层员工,每个人都是消防安全的一环。
2. 消防设施管理:定期检查和维护消防设备,如灭火器、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确保其正常运行。
3. 火灾风险评估:定期进行火灾隐患排查,对可能引发火灾的风险因素进行评估,并制定相应防控措施。
4. 消防培训与演练:定期组织员工进行消防知识培训和应急演练,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
5. 消防法规遵守: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的消防法律法规,确保企业的消防工作合规合法。
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是应对突发火灾事件的关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 初期响应:一旦发生火情,现场人员应立即启动火警报警系统,尝试初期灭火,并迅速报告给消防指挥中心。
2. 应急指挥:设立专门的应急指挥部,由消防安全责任人指挥,协调各部门行动。
3. 人员疏散:根据预先设定的疏散路线,引导员工快速、有序地撤离至安全地带。
4. 救援行动:启动消防设施,配合专业消防队伍进行灭火救援,同时通知医疗部门准备救治伤员。
5. 后续处理:火灾扑灭后,评估损失,恢复生产,同时调查火灾原因,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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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消防标语: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火患无情,警钟长鸣。
2. 疏散路线图:清晰标注各楼层疏散出口、集合点和安全通道,附带简要说明。
3. 消防设施分布图:标明灭火器、消火栓、应急灯等消防设施的位置。
4. 消防责任制度:列出各级人员的消防职责,确保责任落实到人。
5. 火警处理流程:以图文形式展示火灾发生后的应急处理步骤。
通过上述管理制度的实施,我们期望能够构建一个高效、有序的消防管理体系,降低火灾风险,确保企业的稳定运营。每个员工都应理解并执行这些规定,共同维护企业的消防安全环境。
国企消防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国企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和适用范围
1.1目的:加强消防安全工作,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保护公司财产和员工生命财产的安全。
1.2适用范围:公司内部消防安全管理。
2引用文件
2.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消防法》
2.2《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2.3《消防条例》
2.4 isbn7-5011-4297-1 消防安全管理
3职责
3.1防火管理部是公司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公司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制订、修订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对各部门及本地的消防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和考核。
3.2各单位根据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要求,建立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逐级防火责任制和相关的管理规定。
4术语
4.1 火灾----是在时间和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所造成的灾害。
4.2 按一次火灾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受灾户数和财物损失金额,火灾可划分为 特大火灾、重大火灾和一般火灾三类。
4.3 特大火灾:指一次死亡10人以上(含本数),重伤20人以上,死亡和重伤20人以上,受灾50户以上,烧毁财物直接损失100万元以上的火灾事故。
4.4 重大火灾:指一次死亡3人以上,死亡和重伤10人以上,重伤10人以上, 受灾户30户以上,烧毁财物直接损失30万元以上的火灾事故。
4.5 一般火灾:指除特大、重大火灾所有情形之外的火灾事故。
4.6 火灾隐患---是指违反消防法律、法规,有可能造成火灾危害的隐藏的祸患。含义包括以下三点:一是增加了发生火灾的危险性;二是一旦发生火灾,会增加对人身、财产的危害;三是一旦导致火灾会严重影响灭火救援行动。
5组织领导
5.1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严格管理、科学管理、依法管理的原则,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的关系,实现安全。
5.2消防安全工作要在公司的领导下,实行四级责任制,即公司、生产厂(部门)、车间(科室、工段)和班组,各级责任明确,各负其责,使消防安全工作层层有人抓,处处有人管。
5.3消防安全工作由厂长全面负责,统一布置,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消防法》和《消防条例》、《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并指定一名副厂长分管消防安全工作,其他分管负责人要在厂长和主管消防安全工作的副厂长的统一领导和布置下,做好自己分管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工作,各生产厂(部门)由行政正职领导担任本单位消防责任人,各车间主任(科长、工段长)、班组长是本车间(科室、工段)、班组的消防责任人。
5.4消防安全工作是企业生产和经营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各级领导要把消防工作与生产和经营管理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使消防安全工作经常化、制度化、群众化。
5.5 公司设立安全管理委员会,生产厂(部门)设立有防火安全领导小组,配置安全员。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和生产厂(部门)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的领导,均由公司和生产厂(部门)防火负责人担任。
5.6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任务
5.6.1组织公司各部门进行消防宣传教育。
5.6.2 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根据本公司的实际情况,部署消防工作。
5.6.3经常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并研究和督促整改火险隐患,改善消防安全条件。
5.6.4组织制定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5.6.5负责向上级防火安全委员会请示、汇报工作。
5.6.6每年进行一次总结表彰活动。
5.7 生产厂(部门)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的任务
5.7.1认真贯彻执行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根据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的布置和要求,落实消防安全工作。
5.7.2对本单位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5.7.3经常对本单位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并研究整改火险隐患。
5.7.4组织和领导本单位的义务消防队员活动,不断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5.7.5负责对消防安全工作的奖惩提出意见。
6逐级防火责任制
6.1公司第一防火责任人职责
6.1.1对公司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议事日程,作为企业生产和经营管理的重要内容来抓,并与生产和经营管理实行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6.1.2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听取消防安全工作汇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审批消防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6.1.3督促检查主管副厂长对消防安全工作落实情况。
6.1.4经常对全公司管理人员及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6.1.5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6.1.6在季节变化和几大节日前,督促检查各单位防火安全工作落实情况。
6.1.7发生火灾时,组织领导指挥全公司员工进行扑救,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义务消防队。
6.2公司第二防火责任人职责
6.2.1分管公司消防安全工作,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并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6.2.2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消防安全工作法规和决定,对公司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
6.2.3经常督促安全管理委员会检查各单位防火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并对公司全体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6.2.4组织制定、修改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6.2.5组织督促防火安全大检查,并主持研究督促整改重大火险隐患。
6.2.6经常听取防火安全委员会消防管理员工作情况汇报,提出具体工作要求,并支持防火工作的开展。
6.2.7督促新建、扩建、改建项目落实防火安全措施,审批临时动火作业手续。
6.2.8组织指挥扑救火灾,认真组织查明起火原因,并严肃处理。
6.2.9负责审定公司消防安全工作的奖惩报告。
6.2.10经常向厂长汇报全公司消防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工作意见。
6.3公司第三防火责任人(公司安委会防火组组长或者消防管理部门行政第一负责人)职责
6.3.1负责落实和完成公司消防安全工作的各项任务。
6.3.2在公司及上级公安消防机构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消防法》和《消防条例》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监督检查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对公司消防安全第一、第二责任人负责。
6.3.3有针对性地采取多种形式抓好公司员工的防火安全教育。
6.3.4督促消防管理员认真管理好消防设施和器材,提出公司年度消防费用开支计划。
6.3.5监督检查公司新建改建扩建项目落实防火措施情况,审批临时动火作业手续。
6.3.6做好重点防火部位的安全保卫工作,经常组织检查公司重点防火部位情况,发现火险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6.3.7执行公司消防安全工作的奖惩制度,制止和处罚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有关人员。
6.3.8发生火警、火灾后,配合上级公安消防机构查明原因,对有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及时备案和上报,构成犯罪的报请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6.4公司第四防火责任人(消防管理部门消防主管)职责
6.4.1在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全公司日常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6.4.2在上级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的指导下,积极开展本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接受上级公安消防监督机关的业务指导和检查。
6.4.3对公司发生的火警火灾事故发生率负责。
6.4.4 负责经常督促检查公司各生产岗位,严格执行各种防火规章制度。
6.4.5 负责组织公司各单位安全员坚持每月一次防火安全大检查工作。
6.4.6负责督促消防干事日常对公司重点防火部位进行防火安全巡查。组织公司各单位义务消防队进行各项活动和训练,不断提高义务消防队员的自防自救能力,并做好公司各单位与消防安全有关的重点工种人员的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工作。
6.4.7建立健全公司消防档案管理工作,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防火部位,设置防火安全标志。
6.4.8负责贯彻执行上级公安消防机关下达的防火安全工作任务。并定期向本部门领导汇报消防工作情况。
6.4.9负责全公司消防设施、器材和建筑物防雷装置的管理、维修及年度检测,拟定公司年度消防经费计划。
6.4.10负责制定公司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方案,并指导监督公司各单位按时整改火灾隐患。
6.4.11负责调查和协助公安消防机关调查火灾事故。
6.5消防干事防火职责
6.5.1在消防主管的领导下开展消防工作,认真学习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严格贯彻执行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认真地完成各项消防安全工作 任务。
6.5.2协助消防主管积极搞好日常消防工作,深入各单位和重点部位进行防火监督检查、纠正违章作业,发现火灾隐患,及时督促有关单位进行整改,并做好检查记录,及时向消防主管汇报检查工作情况。
6.5.3认真检查消防器材、设施,发现有损坏、失效的,要及时更换,对消防器材、设施要进行维护保养,确保消防器材设施、设备完好,用之有效。
6.5.4对重点防火部位,易燃易爆场所,要加强日常巡查,严格管理,做好记录,一但发现问题,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消除不安全因素。
6.5.5要认真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和公司消防安全制度,不断提高员工的安全消防安全意识。做好收集和整理消防安全各种资料,集中归档工作。
6.6安全员防火职责
6.6.1在公司安委会和单位负责人的领导下,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对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
6.6.2负责经常督促检查各个生产岗位严格执行各种防火规章制度。
6.6.3负责组织本单位积极开展月检、周检和日检工作,坚持参加公司安委会每月组织防火安全大检查活动。
6.6.4负责做好本单位新员工、与消防安全有关的重点工种人员的防火安全知识教育工作,组织本单位义务消防队的学习和训练。
6.6.5负责贯彻执行公司安委会下达的防火指标和工作任务及对本单位消防设施、器材的管理和维护。
6.6.6加强本单位防火重点部位的管理,严格执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6.6.7有权制止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和对违反者进行批评或经济处罚。
6.6.8对本单位发生的火警火灾发生率负责。
6.6.9负责配合防火管理部及上级公安消防机关调查火灾事故。
6.7 车间主任(科长、工段长)防火职责
6.7.1负责本车间(科室、工段)的消防安全工作,经常检查岗位防火责任制和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
6.7.2管理好本车间(科室、工段)的明火点、电气设备和各种易燃易爆危险物品,防止发生火灾事故。
6.7.3坚持周检制度,发现隐患及时消除并上报。
6.7.4发生火情后,应积极组织人员扑救,立即报告本单位领导和防火管理部,并进行事故分析处理。
6.7.5经常对本车间(科室、工段)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6.8 班组长防火职责
6.8.1经常对班组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确保生产安全。
6.8.2坚持班组日检制度,发现隐患后立即整改,一时整改不了的要及时上报。
6.8.3指定专人负责消防设施、器材。
6.8.4如临时用电、动火,须办理用电、动火手续,并指派现场监护人,防止发生火灾事故。
6.8.5如发生火情时,应积极组织班组人员进行扑救工作,及时报警,分析起火原因,追究责任,并制定整改措施。
6.9 公司全体员工防火守则
6.9.1严格遵守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6.9.2安全用电、动火和使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在防火重点部位不准随意吸烟,乱扔烟蒂。
6.9.3提高防火警惕,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发现隐患必须及时汇报。有权制止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一切行为。
6.9.4严禁私自存放汽油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不乱堆乱放可燃物,不堵塞消防通道。
6.9.5临时动火作业时,未经公司消防部门批准,不准动火。维护和管理好本单位的消防设施、器材,不准挪用和损坏。
6.9.6未经公司消防部门批准,不准乱拉乱接、临时线路和电器设备。
6.9.7公司员工都做到三懂三会,并定期考核。三懂:一懂本岗位生产的火灾危险性;二懂本岗位预防火灾的措施;三懂本岗位扑救火灾的方法。三会:一会报火警;二会使用本岗位消防器材;三会扑救初起火灾。
7.3 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7.3.1本制度所称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指违反消防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影响消防安全,妨碍消防安全工作正常进行的行为。
7.3.2消防安全工作的奖惩权属武防火管理部,重大奖惩由防火管理部提出意见报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批准。对处罚决定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可向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投诉。
7.3.3在消防安全工作中做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公司根据工作效果和经济价值大小情况给予表彰和奖励:
7.3.4积极贯彻执行《消防法》和《消防条例》、《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模范执行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有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
7.3.5敢于同违反消防法律法规及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现象作斗争,有显著成绩者;
7.3.6对消防安全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确有成效者;
7.3.7对发生火警、火灾能及时报告并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避免重大火灾事故发生者;
7.3.8在灭火战斗中机智勇敢,抢救人员、物资有突出贡献者;
7.3.9受到公安消防机构和公司表彰或嘉奖的有功人员。
7.3.10违反本制度规定尚未造成后果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的处罚:
7.3.11重点防火部位未落实管理制度的;
7.3.12在重点防火部位吸烟(包括事后有烟头)、用火者;
7.3.13违反制度规定,发生火警事故者;
7.3.14在易燃易爆场所违章动火作业者;
7.3.15擅自乱拉乱接电源、电线和未办用电手续私自在生产区使用电炉者;
7.3.16未落实本部门消防责任制和检查制度者;拒绝或阻碍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进行防火安全检查者;
7.3.17违反制度规定,不听从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劝阻,强行违章操作者;
7.3.18对火灾隐患不及时整改的;
7.3.19埋压、圈占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堵塞消防通道的,损坏和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和防雷装置(损坏器材还要照价赔偿)的;
7.3.20单位发生火情,动用消防器材,事后未报告者;
7.3.21外来施工人员私自使用消防器材者。
7.3.22违反本制度规定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有下列行为之一,对单位或个人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处罚:
7.3.23未经防火管理部同意或未办理动火、用电手续,私自动火、用电发生火警火灾事故,既处罚负责管理单位又处罚施工单位和当事人;
7.3.24违反制度规定,发生火灾事故者;
7.3.25发生火灾后,不报警和延误报警,甚至阻拦报警和谎报火警者;
7.3.26有重大火灾隐患,对防火管理部下达“不符合报告”逾期不整改或拒绝整改的;
7.3.27拒不执行火场指挥员指挥,影响灭火救灾的;
7.3.28隐瞒、掩饰起火原因,推卸火灾事故责任,故意破坏或者伪造火灾现场的;
7.3.29违反本制度规定,发生重大以上火灾事故,造成经济损失巨大的,由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研究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8附则
8.1 本制度自公司发布日起实施,本制度由防火管理部负责 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