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括哪些
学校网站安全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核心部分:
1. 网站安全策略:定义网站的安全目标,包括保护敏感信息、防止未经授权的访问和确保服务的连续性。
2. 访问控制:设定用户权限,限制对敏感信息的访问,确保只有授权人员能访问相关资源。
3. 数据加密:规定数据传输和存储时的加密标准,防止数据泄露。
4. 安全更新与维护:定期进行系统更新和安全检查,及时修复漏洞。
5. 审计与监控:记录并分析网络活动,以便发现并处理异常行为。
6. 应急响应计划:预先设定应对安全事件的流程,确保快速有效地解决问题。
培训内容
针对学校网站安全,培训内容应包括:
1. 基础网络安全知识:让员工了解基本的网络安全威胁和防范措施。
2. 系统使用规范:教育员工正确使用系统,避免因不当操作导致的安全风险。
3. 密码管理:强调强密码的重要性,教导如何创建和保护密码。
4. 防病毒策略:教授如何识别和处理病毒、恶意软件。
5. 社工工程防范:提高员工对社交工程攻击的警惕性,降低被骗取信息的风险。
6. 安全意识:培养员工时刻保持安全意识,及时报告可疑活动。
应急预案
1. 事件报告:一旦发现安全事件,立即报告给指定的安全团队,不得延误。
2. 事件隔离:迅速隔离受影响的系统,防止影响扩大。
3. 数据恢复:如有必要,启动备份计划,尽快恢复关键服务。
4. 法律援助:如涉及法律问题,联系法律顾问协助处理。
5. 后续改进:分析事件原因,制定改进措施,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重要性
学校网站安全不仅关乎学生和教师的个人信息安全,也是学校声誉和正常教学活动的保障。一次严重的安全事件可能导致敏感数据泄露,破坏教育信任,甚至影响学校的运营。因此,建立并执行有效的网站安全管理制度至关重要。通过规范的管理,我们可以:
1. 提高安全防护能力:预防黑客攻击,减少数据泄露的风险。
2. 保障服务质量:确保网站稳定运行,不影响教学和管理工作。
3. 增强公众信心:展示学校对网络安全的重视,增强家长和学生对学校的信任。
4. 符合法规要求: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避免因不合规引发的法律责任。
学校网站安全管理制度是确保教育信息化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石,需要全体教职员工共同参与,共同维护。
学校网站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某学校网站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网站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网站依托网络平台向外发布信息,提供信息查询、下载、上传的学校教育信息服务网站,网站将及时发布学校教育教学动态,交流工作经验,以全新的工作方法全面提高教育信息化。
为了规范学校网站的管理,保证网站安全运行和信息顺畅传递,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安全管理人员岗位工作职责
1.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提高教师的维护网络安全的警惕性和自觉性。
2.负责对本网络用户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使用户自觉遵守和维护《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使他们具备基本的网络安全知识。
3.加强对信息发布的审核管理工作,杜绝违犯《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的内容出现。
4.一旦发现从事下列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的,做好记录并立即向学校领导报告:
(1)未经允许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或者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资源;
(2)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
(3)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
(4)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
(5)从事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
5.在信息发布的审核过程中,如发现有以下行为的,将一律不予以发布,并保留有关原始记录:
(1)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
(2)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
(3)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
(5)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
(6)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
(7)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有意影响学校稳定局面;
(8)损害国家机关信誉;
(9)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
6.接受并配合公安机关的安全监督、检查和指导,如实向公安机关提供有关安全保护的信息、资料及数据文件,协助公安机关查处通过国际联网的计算机信息网络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账号使用登记和操作权限管理制度
1.校园网内各主要网络设备由学校网管中心统一管理,除网络管理工作人员,其他任何人不得擅自操作网络设备,修改网络设置。
2.学校严格控制网络信息的密码、管理权限、知情范围,妥善管理密码,并按照满足需求、方便使用、加强管理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密码管理制度。校园网内各主要网络设备应当正确分配权限,并加密码予以保护,密码应定期修改,任何非系统管理员严禁使用、猜测各类管理员密码。对服务器等设备实行专人专用,确保服务器的安全。
3.对于网络系统应做好备份工作,确保在系统发生故障时能及时恢复。
4.对于网络系统的设置、修改应当做好登记、备份工作。
三、病毒检测和网络安全漏洞检测制度
1.学校计算机内应安装防病毒软件、防黑客软件及垃圾邮件消除软件,并对软件定期升级。各科室信息发布员应定期对所用的计算机进行病毒库的升级与维护。
2.学校计算机内严禁安装病毒软件、黑客软件,严禁攻击其它联网主机,严禁散布黑客软件和病毒。
3.网管中心应定期发布病毒信息,检测校园网内病毒和安全漏洞,并采取必要措施加以防治。
4.网管中心定期对网络安全和病毒检测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四、违法案件报告和协助查处制度
1.学校教师、学生应当自觉遵守网络法规,严禁利用计算机从事违法犯罪行为。
2.对于学校教师、学生发生的计算机违法犯罪行为,学校网络管理员应当及时制止并立即上报学校领导,同时做好系统保护工作。
3.对于所遭受到的攻击,学校教师应当立即上报学校网络管理员,同时做好系统保护工作。
4.学校教师、学生有义务接受网络管理中心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并应积极配合做好违法犯罪事件的查处工作。
5.网管中心应及时掌握校园网内学校教师、学生网络违法情况,并定期向主管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应协助各主管部门做好查处工作。
五、其他与安全保护相关的管理制度
1.重视对计算机实体的安全保护工作、网络中心工作室、配线间及其他重要部门要做好防火、防水、防盗工作。
2.在校园网上不允许进行任何干扰网络用户,破坏网络服务和破坏网络设备的活动,这些活动包括(并不局限于)在网络上发布不真实的信息、散布计算机病毒、在网络上进行非法系统攻击、不以真实身份使用网络资源等。
第2篇 中学学校网站安全管理制度
中学(学校)网站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校园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管理,根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校园内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信息技术办公室主管学校信息网络安全工作,学校有关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范围做好信息网络安全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四条信息技术办公室对信息网络系统安全管理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订学校有关信息网络安全的有关规定;
(二)组织进行安全检查,落实有关信息安全的法律法规,督促整改安全隐患;
(三)处理违反信息网络安全管理有关规定的事件,配合教育局信息中心查处危害信息系统安全的违法犯罪案件;
(四)审定安全保护等级,确定要害计算机信息系统,负责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的安全监督;
(五)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五条学校教师机房的负责人全面负责本单位信息网络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信息网络使用单位应建立以下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全管理责任制度,明确本单位工作人员的安全管理职责;
(二)安全保护制度,保障信息安全,保障计算机网络设施,信息系统,设施和运行环境安全,保障计算机功能正常发挥;
(三)安全操作制度,规定信息网络系统的操作权限和程序;
(四)安全检查制度,经常检查信息网络系统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五)其他安全管理制度.
第七条已联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如需更改与信息网络安全管理有关的配置信息,如ip地址,联网接口等,必须在网络中心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擅自更改配置信息.
第八条提供学生上机服务的场所,要按学校规定作息时间进行.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延长开放时间.
第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以警告或者停机断网整顿.
(一)违反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和本办法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
(二)违反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备案制度的;
(三)不按照规定时间报告信息网络安全事故的;
(四)接到信息网络安全领导小组要求改进安全状况通知后,在限期内拒不改进的;
(五)任何老师不得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
1.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2.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3.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6.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7.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8.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9.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六)任何个人不得从事下列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
1.未经允许,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或者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资源的;
2.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3.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4.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程序的;
5.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
(七)其他违反信息网络安全管理规定行为的.
第十条各办公室有管理好本室公共联网机房的责任,对发现有违反国家和学校有关信息网络安全管理法律法规现象的,予以警告处理.
第十一条违反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给予警告,对拒不改正的个人,切断其与校园网的连接.
第十二条依照本办法对违反信息网络安全管理行为的行政处罚,由学校网络安全领导小组决定.处以停机整顿和停止联网的,由网络中心进行处理.
第十三条作为信息技术办公室执行机构的网管中心及其工作人员应严格依法办事,对违法,失职者给予行政处分.
第十四条本办法业经校行政研究通过,自下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