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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哪些
消防车管理制度是确保消防安全、维护救援效率及保障人员安全的关键。其核心内容应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1. 消防车辆的购置与验收:规定消防车辆的采购流程,包括技术参数、性能标准、供应商资质等,并在车辆到位后进行严格的质量验收。
2. 车辆保养与维修:制定定期保养计划,明确日常检查、季度保养和年度大修的具体项目,确保车辆始终处于良好运行状态。
3. 操作与使用规定:规范消防员的操作规程,包括车辆启动、行驶、灭火操作、紧急停车等环节,强调安全操作的重要性。
4. 培训与考核:设立消防车驾驶和操作培训课程,定期进行考核,确保所有人员熟练掌握相关技能。
5. 应急调度:建立应急响应机制,明确在火灾或其他紧急情况下的车辆调度程序。
6. 资料管理:记录车辆使用、保养、维修等信息,以便追踪和分析,优化管理策略。
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是消防车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快速、有效地应对突发事件:
1. 火灾报警:接到火警后,立即启动应急响应,按照预定路线快速调度最近的消防车前往现场。
2. 车辆故障:若消防车在执行任务中出现故障,应立即启动备用车辆,并组织专业人员进行现场抢修。
3. 燃油耗尽:预先设定燃油补给点,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快速补充燃料。
4. 人员受伤:制定医疗救援预案,确保受伤消防员得到及时救治。
5. 天气恶劣:针对极端天气条件,如暴雨、暴雪等,调整行车速度和路线,确保安全。
6. 公共事件:如大型活动、节假日等,提前部署消防力量,防止意外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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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消防车辆管理原则: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及时高效,责任明确。
2. 车辆保养提示:每月一次全面检查,每周清理维护,每次出勤后立即检查。
3. 操作规程:熟悉车辆性能,遵守交通规则,灭火操作熟练,安全驾驶优先。
4. 应急响应:火警即行动,迅速准确,协同作战,确保人命安全。
5. 培训考核:持续学习,提升技能,定期考核,不合格者重新培训。
6. 资料记录:详细记录,定期分析,改进管理,确保车辆最佳状态。
以上各项制度需严格执行,全体消防人员需明确自身职责,共同维护消防安全,提高救援效率,为人民服务。
消防车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物业创优资料目录之保安消防车辆管理
一、小区基本实行封闭式管理
1、物品搬出小区放行流程图
2、门岗操作规程
3、行人道业主进出操作流程图
4、行人道访客进出操作流程图
5、客人车辆来访操作流程图
6、办公楼及小区外围红外线警报处理流程图
7、小区保安岗位分布图
8、小区巡岗记录表
二、有专业保安队伍,实行24小时值班及巡逻制度;保安人员熟悉小区的环境,文明值勤,训练有素,言语规范,认真负责
1、安全服务部组织架构
2、保安工作奖罚细则
3、巡岗工作管理制度
4、保安主任工作职责
5、队长工作职责
6、领班工作职责
7、车管员操作规程
8、各保安岗位工作具体描述
9、监控中心操作规程
10、门岗操作规程
11、巡逻岗操作规程
12、保安训练照片
13、保安员上岗证
14、保安巡逻记录表
三、危及人身安全处有明显标识和具体防范
1、应急常用电话一览表
2、紧急事故处理流程图
3、紧急事故及自然灾害处理工作小组
4、停水停电通知颁发及反馈流程图
5、小区内交通事故处理流程图
6、自然灾害处理流程
四、消防设备设施完好无损,可随时起用;消防通道畅通;制订消防应急方案
1、消防隐患预防流程图
2、小区消防设施管理制度
3、小区消防管理规定
4、消防检查记录表
5、消防器材标识卡(样式)
6、消防器材检查卡(样式)
五、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制度完善,管理责任明确,车辆进出有登记
1、停车场管理规定
2、小区内交通事故处理流程图
3、车管员操作规程
4、__华庭各保安岗位工作具体描述
5、客人车辆来访操作流程图
6、车辆异常情况登记表
7、交通标志(现场相片)
六、非机动车车辆管理制度完善,按规定位置停放,管理有序
1、车辆停放实景(现场相片)
2、停车场管理规定
3、车管员操作规程
4、交通标志(现场相片)
第2篇 创优达标保安消防车辆管理项自检说明
创优达标保安、消防、车辆管理项自检说明
博盈__广场采用高科技智能监控系统实施封闭式管理。安装了红外线监控系统;广场内用围墙封闭;并为每个岗位的保安队员配备无线对讲机;对讲机与公司值班室和监控中心联网,确保广场安全和快速反应。大门设有进出岗亭,分西大门、南大门和写字楼大堂出口。写字楼大堂出口设有保安进行人员出入登记;南大门出口为大型车辆进出专用通道;西大门出口为车辆、行人进出通道,由自动伸缩门管理,实现人车分流。
广场安全实行人防、机防、技防三结合,配备安保队员17名,实行3班4运转,分设固定岗和流动岗,门岗和监控中心设有固定岗,广场内设流动岗,24小时不间断对广场进行巡查。值班队员认真记录班上情况,认真登记进出车辆、公共设施完好等情况,交班时要详细记录并报告本班值班情况,领班认真负责履行交接班记录。发现情况按应急处理程序报告。严格实行值班经理和保安队长查岗制,每日不少于查岗5次,每日对每个队员工作表现进行考评,对不当班队员必须保证80%队员备勤,以防突发事件,确保广场的正常办公秩序和人、财、物安全。
广场为市公安局重点保护单位,常年接受市公安局及保安公司业务指导和监督培训。
广场消防设施齐备,各项制度及火灾等应急处理程序完善,成立了全员义务消防队,并进行了多次消防演习。至今,广场未发一一次事件和偷盗现象及重大刑事治安案件。
第3篇 消防车辆使用管理办法
1. 总则
为加强对消防车辆管理,确保车辆时刻处于最佳的使用状态,在发生火灾时能够快速和准确有效地投入灭火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损失,特制定本规定。
2. 消防车辆档案管理
2.1 专职消防队必须建立健全所管辖范围内的消防车辆技术档案和运行档案。
2.2 技术档案应齐全,登记编号,运行使用记录必须齐全、整洁、规格化。当人员变动时,必须组织认真交接。
3. 消防人员培训
3.1 应重视提高消防车辆操作人员的技术素质,做好业务和技术培训。
3.2 消防车驾驶员、义务消防员(四名治安协管员)除进行一般业务技术培训外,应熟练掌握车载消防器材使用,并进行实际操作训练。
4. 车辆和人员管理要求
4.1 消防车辆的定期保养应遵照专用的维护保养手册的要求实施,对维护保养手册规定以外的项目或不清楚的部件,驾驶员不得随意拆卸,如必须拆卸时,须经主管领导和部门同意,会同有关技术人员共同进行处理。
4.2 消防员要负责消防车辆的保养和管理工作,消防车使用后应进行认真检查,及时恢复战备执勤状态,做好正确归位,重点润滑。
4.3 严格执行修复后的交验制度,按保养项目逐条进行自检和交接各方共检、试车、确认合格后,方可交接。
4.4 消防车辆应及时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车辆训练、火警出动应统一调配,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外援,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
4.5 严禁无专职人员驾驶操作,无关人员不得动用车上开关、按钮等设备。
4.6 消防车辆专车专用,随车配备的装备、器材只准本车使用,未经公司主管部门的批准不得转借、挪用。
4.7 依据每班12小时执勤的规定,配备一名消防车驾驶员为战备值勤人员,发生火灾时,紧急呼叫义务消防员随车救火,并保证24小时随时出车。
4.8 严格交接班制度,交接班时,一定要认真清点器材,查看车况,确保设备处于完好状态,一旦发现问题应及时逐级上报,尽快采取补救措施,如需要停修时,必须报主管部门负责人审批。
4.9 一旦发生火灾,消防员要立即出车,迅速投入火灾扑救,并协助有关部门调查火灾原因。
4.10 各单位、部门消防通道必须保证畅通,消防灭火用水无偿提供。
4.11 消防车辆由综合部车队进行日常管理,具体使用、保养、人员值班等制度细则由车队制订。
4.12 火警联系:119
5. 附则
本规定由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4篇 消防车辆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对消防车管理,特别是做好大吨位、多功能重点消防车辆的管理工作,确保车辆时刻处于最佳的战备状态,在临战时,能够快速和准确有效地投入灭火战斗,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损失,特制定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作为总公司各直属企业专职消防队组织条例实施细则的补充。
第三条 各直属企业专职消防队必须建立健全所管辖范围内的消防车辆技术档案和运行档案。
第四条 消防车辆技术档案主要包括:
1. 车辆的技术参数和基本数据;
2.运行操作规程或用户手册;
3.维修保养和验收制度;
4.润滑手册;
5.人员培训和考核制度等;
6.重点消防车辆随购车所带的资料,主要包括用户手册、运行手册、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等资料。
第五条 消防车辆运行档案要包括:
1.车辆运行记录;
2.故障记录;
3.维修保养记录;
4.润滑记录;
5.主要配件更换记录;
6.主要性能指标测试记录等;
第六条 技术档案应齐全,登记编号,并责成专人管理。运行档案必须齐全、整洁、规格化,并由专人及时整理填写。当人员变动时,必须组织认真交接。
第七条 各企业应重视提高消防车辆操作人员的技术素质,做好业务和技术培训,培训要编制计划,考核要制定办法。
第八条 培训分为上岗前培训和定期业务培训,主要内容应包括:
1.工作责任心和安全意识教育;
2.消防规程和消防条例教育;
3.车辆驾驶和设备操作技能培训;
4.车辆维护保养常识和实际操作训练。
重点消防车驾驶员、执勤人员除进行上述一般业务技术培训外,应根据加强车辆所规定的培训要求进行技术培训,并进行严格的实际操作训练。
第九条 经过培训应熟知消防规程和消防条例,熟悉车辆一般技术性能,掌握车辆驾驶、设备操作、维护保养和润滑操作等技术,经业务技术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十条 重点消防车辆驾驶员通过培训后,必须熟知驾驶操作车辆的性能、结构、原理、用途,并熟练驾驶和操作,会维护保养,会排除一般设备故障,在各种复杂情况下,能够准确熟练地完成各项操作。
第十一条 重点消防车驾驶员应从具有三年以上驾驶经验的消防队员中选拨,并持“重点消防车操作证”上岗。新驾驶员独立顶岗,须由老驾驶员陪练,直至达到能够熟练操作为止。
第十二条 依据24小时执勤的规定配备执勤人员,必要时可配备少量的备用人员,以便在紧急情况时,快速出车投入战斗。
第十三条 对连续间断驾驶操作重点消防车辆半年以上者,如需再上岗时,必须经过重新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
第十四条 各企业消防部门必须认真编制大修和保养计划,严格执行保修制度所规定的各项内容,组织实施每日的“例行保养”和“三级保养”。
第十五条 重点消防车辆的定期保养应遵照专用的维护保养手册的要求实施,对维护保养手册规定以外的项目或不清楚的部件,驾驶员不得随意拆卸,如必须拆卸时,须经主管领导和部门同意,会同有关技术人员共同进行处理。
第十六条 重点防车辆在电路维修和焊接时,应注意车辆自控和遥控系统的保护。做清洁卫生时,应避免用高压水枪冲刷表面或用水枪冲洗驾驶室。必须用水冲洗时,应注意电器设备和车辆表面的保护,采取措施及时擦干,以防部件锈蚀。
第十七条 重点消防车辆每次更换和添加润滑油、脂、液时必须符合本车标准,并要求做到“五定”(定人、定点、定质、定量、定时)和“三过滤(油桶、油壶、加油点)。
第十八条 重点消防车使用后应进行认真检查,及时恢复战备执勤状态,泡沫车和干粉车使用后必须按操作程序清洗或氮气吹扫,正确归位,重点润滑。
第十九条 严格执行修复后的交验制度,按保养项目逐条进行自检和交接各方共检、试车、确认合格后,方可交接。
第二十条 每年按期编制重点消防车辆备品备件计划,并纳入企业设备备品备件进口计划,及时组织进口足够的车辆备品备件,确保车辆维修的需要。
第二十一条 消防车辆应及时处于良好的战备执勤状态,车辆训练,火警出动应统一调配,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外授,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
第二十二条 为确保重点车辆战备执勤和火灾中发挥应有作用,应从严管理。
1.严禁无“重点消防车操作证“的人员驾驶操作,无关人员不得动用车上开关、按钮等设备。
2.随车配备的装备、器材只准本车使用,未经设备主管部门的批准不得转借、挪用。
3.严格交接班制度,交接班时,一定要认真清点器材,查看车况,确保设备处于完好状态,一旦发现问题应及时逐级上报,尽快采取补救措施,如需要停修时,必须报消防部门负责人审批。
4.对于列入《中石化系统灭火区域联防方案》中的大型进口车辆,必须确保处于良好的战斗执勤状态,以便调用。
第二十三条 各企业专职消防队应根据本制度、综合各企业消防车辆的操作、使用、维护和保养等情制定出实施细则。
第5篇 消防车辆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巴彦淖尔紫金公司消防车辆的管理,在保障本企业单位的消防安全下,确保消防车辆时刻处于最佳的使用状态,在发生火灾时能够快速和准确有效地投入灭火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损失,根据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1、严禁非驾驶员驾驶操作消防车辆,无关人员不得动用车上的开关、按钮等设备。
2、消防车辆专车专用,随车配备的装备、器材只准本车使用,严禁转借和挪用。
3、消防车辆使用后应及时认真检查,及时恢复战备执勤状态。
4、消防车辆除灭火、训练、抢险救灾和处理突发事件外,不准挪作它用。
5、消防车辆应及时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车辆训练、火警出动应统一调配,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外援,必须经领导批准。
6、在灭火战斗结束后,应及时将车辆加满水或泡沫,检查整理车辆器材,如有损坏应及时添补。
7、车辆使用后,应打开出水阀,放干余水,避免长时间出现侵蚀,冬季以防冻裂出水管。
8、车辆在启动消防水泵后,在无水的状态下,发动机不得高速运转。
9、消防车辆的定期保养应遵照专用的维护保养手册的要求实施,确保车辆处于完好的状态。
10、认真填写消防车辆出车单、车辆交接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