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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品保护管理制度(15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查看人数:77

成品保护管理制度

成品保护管理制度是企业运营中不可或缺的一环,它旨在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完整性,防止在生产、存储、运输和交付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损坏或损失。该制度涵盖了从原材料到最终产品的全过程,涉及到多个部门和环节,包括但不限于生产管理、质量控制、物流配送、售后服务等。

包括哪些方面

1. 生产环节:制定严格的生产操作规程,防止生产过程中的损坏,如设备操作不当、工艺流程错误等。

2. 质量控制:设立质检标准,定期检查产品状态,确保产品质量达标且未受损害。

3. 储存管理:优化仓库环境,确保适宜的温湿度,防止产品受潮、变质或物理损坏。

4. 包装规范:设计合理的包装方案,提供足够的保护,防止运输过程中的碰撞和振动。

5. 物流配送:选择信誉良好的物流公司,规定运输过程中的操作标准,减少运输损耗。

6. 客户服务:建立有效的反馈机制,及时处理客户关于产品损坏的投诉,提升客户满意度。

重要性

成品保护不仅是保证产品质量,更是维护企业声誉和经济效益的关键。未受保护的产品可能会导致客户投诉,影响品牌信誉;损坏产品的退货和更换会增加成本,降低利润;严重的还可能引发法律纠纷,给企业带来负面影响。因此,建立健全的成品保护管理制度,对于企业的长期稳定发展至关重要。

方案

1. 制定详细的操作指南:各部门应根据其职责范围制定具体的操作规程,明确保护措施和责任人。

2. 提供培训:定期对员工进行成品保护的培训,增强员工的保护意识和操作技能。

3. 实施监控:利用监控设备和技术,实时监控生产、储存和运输过程,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4. 评估与改进:定期评估成品保护的效果,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和完善制度,持续改进。

5. 强化供应商管理:与供应商签订协议,要求其在产品交付前进行严格的质量和包装检查。

6. 保险保障:购买适当的保险,为不可预见的损失提供财务保障。

成品保护管理制度的建立与执行需要全员参与,从源头到终端全面覆盖,通过持续的优化和调整,确保每一环节都得到有效控制,从而实现产品的完整性和质量的稳定性。

成品保护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机房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管理与成品保护制度

一、施工安全管理

(一)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

机房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是机房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机房工程项目质量和进度的前提条件。

(二)机房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的特点

机房工程项目的施工现场是施工因素的集中点,具有多工种立体交叉作业,人、机、料密集,施工设施临时多变、人机流动性大和风险系数高等动态特点,属于事故多发的作业现场。

(三)机房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管理的方针和目标

在进行机房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管理时,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通过教育、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和监控等一系列针对性的活动,对施工过程中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进行有效的控制,消除事故隐患、避免事故发生、减少事故损失,从而确保机房工程项目管理的目标得以实现。

(四)机房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管理的组织机构和职责

由企业法人委托的项目经理是机房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由项目经理组建并领导的项目经理部是负责工程项目从开工到竣工全过程的施工安全管理的组织机构。承担组织、领导施工安全的责任。

项目经理部应根据机房工程项目的特点建立施工安全管理体系和施工安全责任制,从项目经理到具体的施工人员,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内,全员承担安全生产责任,对实现施工安全管理的目标负责。

(五)机房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的管理措施

工程项目经理部应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施工方法、施工程序、结合相关的法规、标准和政策,编制针对性的施工安全保证计划。明确施工安全管理的目标,确定施工过程控制的要求,采取合理的安全技术,配置必要的资源,确保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目标的实现。

施工安全保证计划应包括施工安全组织设计、采取安全技术措施和配置必要的资源三个方面的内容。对工程施工过程中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作业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和管理缺陷进行针对性的控制。

施工安全保证计划的实施应注意以下几个环节。

1.实施目标责任管理制

在“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下,工程项目经理部应根据工程项目管理的总目标制订出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管理的具体目标和责任,并将施工安全管理的目标和责任分解到岗,落实到人。工程项目经理、安全员、作业队长、班组长、操作工人以及分包人等都应该根据各自岗位的施工安全目标,签订各级施工安全责任书,认真履行施工安全责任。

2.采取可靠的技术措施

工程项目经理部应针对工程特点、环境条件、劳动力组织情况、施工作业方法、施工机械和供电设施等制定相应的防火、防爆、防尘、防水、防毒、防触电、防物体打击、防机械伤害、夏季防暑、冬季防寒、防疫、防环境污染等方面的措施并形成相应的制度。

3.施工人员的管理要求

参加施工活动的人员部应该具有合法的劳动手续,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接受入场教育后,才可以进入施工作业现场从事相关的岗位工作,其中需要重点注意的是以下几点:

(1)从事施工作业的人员应该身体健康,没有不适应所从事工作的身体疾病和生理缺陷。

(2)施工人员应该具备所从事岗位工作的基本文化素质。

(3)对于施工过程中临时性的施工人员应该重点管理。

(4)确保施工人员持证上岗。

4.安全教育与培训

除在严格执行三级安全教育制度外,工程项目经理部还应经常性的对员工进行安全法规、安全知识、安全技能、设备性能、操作规程等方面的教育与培训,并建立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制度,考核成绩应记人员工的个人档案,考核不合格的员工不能上岗工作。

针对目前劳动力市场季节工、农民工局主导地位的情况,教育的重点应以生产组织原则、环境、纪律和操作标准等为主。

5.持证上岗

施工项目应通过相关部门的安全资格生产审查并得到认可。

根据工作的内容和性质,所有从事施工管理与作业的人员,应该在通过企业、施工项目安全审查并取得安全操作认可证后,持证上岗。

从事特殊工种作业的员工,除一般性安全教育外,还必须经过专业安全技能培训,经考核合格并取得相关部门核发的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才可以从事相关专业施工。

6.严格技术交底

在工程开工前,项目经理部的技术负责人必须对承担施工任务的作业队负责人、工长、班组长和相关人员逐级进行全面、详细、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

(1)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包括工程概况、施工方法、施工程序、安全技术措施等。

(2)安全技术交底的重点包括木工程项目的施工作业特点和危险点、针对危险点的具体预防措施、应注意的安全事项、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标准(尤其是涉及到新设备、新材料、新技术和新工艺的使用与推广时)、发生事故后应及时采取的避难和急救措施。

(3)安全技术交底的基本要求包括项目经理部必须实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制度,纵向延伸到班组全体作业人员;技术交底必须具体、明确,针对性强;技术交底的内容应针对分部分项工程施工中给作业人员带来的潜在危害和存在的问题;应优先采用新的安全技术措施;定期向两个以上作业队和多工种进行交叉施工的作业队伍进行书面交底;保持书面安全技术交底签字记录。

7.安全检查

以验证工程项目施工安全保证计划实施效果为目的的施工安全检查活动,是及时发现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的不安全行为和不安全状态,消除事故隐患,避免事故发生的重要途径,是确保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管理目标得以实现的重要保证措施。

施工安全检查由工程项目经理负责,有计划、有组织的对施工的全部过程、各个方位、全体人员的全面安全状况的进行检查,重点是对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的检查。

施工安全检查以自检为主,分为普遍检查、专业检查和阶段检查三种类型,在具体执行的时候可采取定期检查、突击性检查和特殊检查三种形式。

施工安全检查应该从查思想、查管理、查制度、查隐患、查整改和查事故处理等几个方面入手,主要检查的内容有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施工保证计划、安全组织机构、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教育培训、持证上岗、安全设施、安全标识、施工操作、安全记录、安全隐患、整改情况等。

施工安全检查在执行的时候还应该注意以下几个事项:

(1)坚持查改结合。施工安全检查不是目的,只是一种手段,通过施工安全检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采取必要的整改措施来消除事故隐患,避免事故发生才是最终的目的。对检查后的问题,应指定具体整改责任人、制定具体整改措施、限定整改时间,认真进行整改,确实将危险因素予以消除。

(2)安全检查要深入基层,紧紧依靠施工人员,坚持项目部与施工人员相结合的原则,组织好检查。

(3)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制度。

(4)建立安全检查组织机构,配备必要的设备或器具,选拔具有较高业务素质与水平的专业人员参加。

(5)安全检查必须做到有计划、有目的、有准备、有记录、有整改、有总结、有处理、有复验。工程项目经理部应对每次安全检查的内容进行记录,编写安全检查报告。

(6)施工安全的检查方法:看、听、嗅、间、测、验、析等。

(7)安全检查结果的落实。对施工安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指定具体整改责任人、制定具体整改措施、限定整改时间,认真进行整改,确实将危险因素予以消除。

二、成品保护

做好成品保护工作,是机房工程项目质量目标、进度目标和成本目标实现的重要保证措施。

在机房工程施工中,经常会遇到如部分分项、分部工程已经完成,其他工程还在施工;局部工程已经完成,整体工程还在实施;改建、扩建工程的时候,用户单位的设备往往要求在施工过程中维持正常的运行等情况;这个时候,如果不能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对已经完成施工的成品或设备进行合理的保护,一旦发生成品或设备的损伤事故,势必会造成返修等人工、器材、能源的消耗,有些时候还可能造成用户在使用过程中不得不进行维修和改造,从而不可避免的带来了人工、材料的浪费和损失,有的还可能造成工期延误甚至影响到机房工程的整体质量。

作好成品保护工作,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着手进行。

1.进行成品保护教育

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成品保护教育,使员工牢固树立质量观念、提高成品保护意识,确保员工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自觉爱护公共财物,尊重他人和自己的劳动成果。

2.成立成品保护管理机构

施工现场成立成品保护小组,由项目经理负责,安排专职人员负责成品保护工作,确保将成品保护的责任落实到人。

3.制订成品保护制度

制订切实可行的成品保护制度并严格执行,如详细合理的工序交接制度,相应的奖惩制度等。

4.采取成品保护措施

在多工种、多层次交叉流水作业的施工现场,制订科学的施工组织方案,合理的安排施工顺序,按照正确的施工流程组织施工是进行成品保护的有效途径之一。

(1)合理的安排施工顺序,按照正确的施工流程组织施工。

(2)把成品保护措施列入本专业施工组织设计,各专业的成品保护措施应列入技术交底内容。

(3)制订详细合理的工序交接制度,加强工序间的验收,上道工序相对下一道工序都是成品,下一道工序的施工人员对上一道工序完好有保护责任。

(4)合理安排工序穿插,避免因工序安排不合理而发生的相互污染和破坏。

(5)加工好的半成品进入工地后,应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

(6)采取护、包、盖、封等措施进行成品保护。

第2篇 成品保护责任管理措施

1.项目部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设计图纸编制成品保护方案,以合同、协议等形式明确各分包单位对成品的交接和保护责任,确定主要施工班组为主要的成品保护责任单位,项目经理部在各施工班组保护成品工作方面起协调监督作用。

2.现场材料保护责任

各种材料、半成品、设备进场后,由项目部材料部门负责保管,生产 经理和安保科进行协助管理,材料科发送到各班组的材料、半成品、设备 由各班组负责保管、使用。

3.结构施工阶段的成品保护责任

结构工程各班组为主要成品保护责任人,水电配合施工等专业班组要有保护士建项目的保护措施后方可作业,在水电等专业施工项目完成并进 行必要的成品保护后,向土建施工班组进行交接。对于一些关键工序(钢 筋、模板、险浇筑) ,土建、水电安装均要设专人看护及维修。

4.装修、安装施工阶段的成品保护责任及管理措施

1)装修、安装阶段特别是收尾、竣工阶段的成品保护工作尤为重要,这一 阶段主要的成品保护的责任单位是装修班组,设备的成品保护的责任单位是水电安装的班组。土建和水电施工必须按照成品保护方案要求进行作业。

2)在工程收尾阶段,装饰班组分层、分区设置专职成品保护员,专业分包 队伍要根据项目部制定的入户作业申请单并在填报手续齐全经项目 部批准后,方可进行作业,否则成品保护员有权拒绝进入作业。施工完 成后要经成品保护员检查确认没有损坏成品,签字后方可离开作业区域,若由于成品保护员的工作失误,没有找出成品损坏的人员或单位, 这部分损失将由成品保护责任单位及责任人负责赔偿。

3)上道工序与下道工序要办理交接手续。交接工作在各分包之间进行,并 把交接情况记录在施工日记中。

4)接受进户作业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现场各项管理制度,不准吸烟。如 作业用火,必须取得用火证后方可进行施工。所有入户作业的人员必须 接受成品保护人员的监督。

5)分包单位在进行本道工序施工时,如需要碰动其它的成品时,分包单位 必须以书面形式上报项目部,经项民经埋同意后,方可进入施工,待施工完成后,分包单位恢复其成品。

6)项目部制定季度、月度计划时,要根1话,总控计划进行科学合理的编制, 防止工序倒置和不合理赶工期的交叉施工以及采取不当的防护措施而 造成的互相损坏、反复污染等现象的发生。

7)项目部技术部门对责任工程进行方案交底,技术负责人对分包的技术交 底及各分包单位对班组及成员的操作交底的同时,必须对成品保护工作进行交底。

8)项目部对所有入场分包单位都要进行定期的成品保护意识的教育工作, 依据合同、规章制度、各项保护措施,使各单位认识到做好成品保护工作是保证自己的产品质量从而保证自身的荣誉和切身的利益。

2、主要施工项目成品保护

2. 1 、测量定位

定位桩在周围浇筑险固定,悬挂明显标志以提示,水准引测点尽量引测 到周围建筑物上或围墙上,标识明显,不准堆放材料遮挡。

2.2、钢筋工程

1.绑扎完毕后,不准上人踩踏,铺设马凳、马道。

2.保证钢筋和垫块的位置准确,不得踩楼板、楼梯的弯起筋,不碰动预埋件

和插筋。

3.绑扎钢筋时,禁止移动预埋件和预留洞口模板。

4.安装专业管线时,不得随意切断钢筋。

5.模板涂刷隔离剂不要污染钢筋。

6.在浇筑梁板赴前用pvc管或防水卷材将每根暗柱墙竖向主筋保护起来,高 度不小于500rnm,以防止墙暗柱钢筋污染。如有个别钢筋污染应及时清理

险浆,保证钢筋表面清洁。

.2.3、险工程

1.己浇好的楼板、楼梯踏步的上表面险要加以保护,凝固之前严禁上人踩踏, 在楼板必经之处搭铺脚手板。

2.险强度达到1.2mpa时,方可进行操作及注装支架和模板。为了防止现浇板 受集中荷载过早而产生变形裂纹,钢筋应接用电焊机、钢筋不得直接放于 现浇板上。

3.险浇筑振捣及完工时,要保持钢筋的正确,保护好洞口、预埋件及水电管 线等。

4.操作时不得踩踏钢筋,如有发生,要及时修好。

5.吐施工过程中,对污染墙面、楼面的水泥浆和遗洒在地面的险要及时清理 干净,不得损坏棱角。

6.楼梯踏步采用废旧的胶合板保护;门窗洞口、预留洞口、墙体及暗柱阳角 采用废旧的胶合板或木模板做护角保护。

7.拆模时严禁损坏险和模板。

2.4、模板工程

1.模板配制完毕后,必须按规定要求放置,有防雨、防晒措施。

2.吊装模板轻放轻起,不准碰坏己完成的结构,并注意防止模板变形。

3.大模板吊装就位时要平稳、准确,不得碰撞楼板及其他己施工完的部位, 不得兜挂钢筋,用撬棍调整大模板时,要注意保护模板下面的砂浆保护或 海绵条。

4.保持大模板本身的整洁及配套设备零件的齐全,吊装应防止碰撞墙体, 堆放合理,保持板面不变形。

5.模板拆除后,立即对模板的板面进行彻底清理,保证下次不出现粘模现象。

6.拆除模板时按程序进行,禁止用大锤敲击,防止险墙面及门窗洞口等处出 现裂纹。

7.模板与墙面粘贴时,禁止用塔吊吊拉模板,防止墙面拉裂。

8.严禁在大模上焊接其他附件,防止大模变形。

2.5、地下防水工程

1.底板防水卷施工时,严禁穿硬底带钉的鞋在上面行走,底板防水卷材施工 完毕后,办理交接手续,及时做防水保护层。

2.对防水险工程浇筑完毕后,拆模时要注意不得碰坏施工缝,并且对该部分 成品采取有针对性的保护措施,办理交接$续,责任工程师要将实际情况 记录在施工日记中,作为一个重点检查项目。

2.6、塑钢门窗

(1)塑钢窗入库存放,下皮应垫起、垫平、码放整齐,防止变形;对己装 好披水的窗,注意存放时的支垫,防止损坏披水;并应与热源隔开,防止受热变 形:露天存放时,应采取措施防止日晒雨淋。

(2)门窗保护膜要封闭好,再进行安装,安装时及时将门框两侧用木板条 捆绑好,防止碰撞损坏。

(3)抹灰前应将塑钢门窗用塑料薄膜包批或粘贴保护起来,在门窗安装前 以及室内外湿作业未完成前不能破坏保护层,防止砂浆对其表面层的污染侵蚀。

(4)塑钢门窗的保护膜应在交工前再撕去,要轻撕,不可用铲刀铲,防止 其表面划伤,影响美观。

(5)如塑钢表面有胶状物,应使用棉丝沾专用液进行擦拭干净,如发现 局部划痕,用小毛刷沾染色液进行染补。

2.7、安装工程

1.注意管道安装后的保护,防止管道被其它专业施工破坏。安装给水支管接 卫生器具甩口加以临时固定,不被土建专业砌墙破坏甩口正确性。

2.墙体、楼板上的预留预埋孔洞应加以固定,并派专人监护,保证留孔位置 正确,并保证不倾斜。

3.电气埋管在浇筑险中设专人监护,防止在振捣险中人为的破坏。

4.设备保护。设备一般在安装前一周内运送现场,并作开箱检查,安装后、 试车前设专人巡护。

5.消防箱安装后将箱门、附件拆下送库保管,交工前再安装复原。

6.配电箱安装后包扎塑料薄膜保护,柜箱钥匙交专人保管。

7.电缆托盘安装后若有土建湿作业,应用塑料薄膜包扎,保护。

8.对安装施工中的给排水、卫生器具、强弱电管应采取临时封堵措施、灯具、 探头、广播、扬声器、摄像头等应在调试或交工前抢工安装,对安装好的 管道、电气线路、风管、设备采取必要的防表面污染措施。

9安装期间,建筑墙面、天棚、地面严禁玛漆污染,并由各专业工长进行监 督,由安全文明科室协助监督。

10.现场应组织成品保护小组,对安装成品、半成品、设备等进行巡护。

第3篇 大厦外墙装修工程成品保护管理措施

大厦外墙装修工程成品保护管理

1)建立成品保护制度

现场交叉作业,成品保护工作是重点。各单位必须严格按《成品保护方案》进行施工和保护,并有严格的监督和奖惩制度。在装修前期,由各分包成立成品保护小组对自己的成品进行维护;装修后期,由专业的成品保护公司和保洁公司进行维护。任何单位进房间必须有入户施工申请单和出入证,如需要破坏其他单位的成品,分包单位必须填写成品破坏申请单上报项目总承包部,经总承包部与其他专业分包协调后方可施工,施工完后恢复成品,由责任方承担费用。

成品保护方案按专业、作业层、作业间进行划分,具体到每一个分包单位及分项工作。编制成品保护计划及分阶段编制成品保护措施方案和实施细则。根据项目管理制度汇编,制定成品保护的检查制度、交叉施工管理制度、交接制度、考核制度,把项目人员的责任与绩效考核及工资挂钩,建立对分包单位的奖罚制度。

2)成品保护措施

施工组织设计中制定成品保护措施,项目工程协调部根据施工组织计划及本工程的特点编制成品保护方案。方案编制必须根据实际情况,要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内容齐全。

工程根据成品保护方案,落实成品保护措施。材料在现场进楼之前由物资部负责组织进行成品保护,进楼后的材料及工程成品保护工作由工程管理部组织实施。

精装修阶段,主要按作业面划分进行成品保护。成品保护按工序划分进行交接或按作业面划分需要进行变更时,必须办理交接手续,填写《中间检查交接记录》单,在交接时如有成品破坏的,交接方必须修整到位后方可进行交接,并且按照项目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项目工长和专业工称师负责的成品保护主要按专业进行划分,即土建工长负责土建的成品保护、水电专业工程师分别负责水电专业的成品保护。工种经理统一协调各个专业的成品保护工作。

在精装修、设备安装阶段特别是收尾、竣工阶段的成品保护工作尤为重要段,成品保护工作按作业面进行划分,在作业面上施工的精装单位必须设专门的成品保护员,负责本层作业面的成品保护工作。成品保护员必须24小时值班。其它专业分包队伍进入施工时,必须根据项目经理部规定,填写入室作业申请单,并在填报手续齐全经项目经理部批准后,方准进入作业,否则成品保护员有权拒绝进入作业。施工完成后要经成品保护员检查确认没有损坏成品,签字后方准离开作业区域,若由于成品保护员的工作失误,没有找出成品损坏的人员或单位,这部分损失将由成品保护责任单位及责任人负责赔偿。

在施工中,不管按何种划分方式,谁的责任区内出现成品破坏,就由谁来负责。责任施工队及责任工长担负负责本责任区内各种工序、工种施工时的成品保护协调工作及成品保护监督工作,如发现其他专业人员破坏其责任区内的成品保护,有责任进行纠正,并交项目部,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4篇 框架工程总包管理:成品保护管理

框架工程总包管理:成品保护管理

――成品保护管理

(1)建立成品保护制度

各分包单位在现场交叉作业,成品保护工作是重点。各分包单位必须严格按《成品保护方案》进行施工和保护,并有严格的监督和奖惩制度。在装修前期,由各分包成立成品保护小组对自己的成品进行维护;装修后期,由专业的成品保护公司和保洁公司进行维护。任何单位进房间必须有入户施工申请单和出入证,如需要破坏其他单位的成品,分包单位必须填写成品破坏申请单上报项目总承包部,经总承包部与其他专业分包协调后方可施工,施工完后恢复成品,由责任方承担费用。

成品保护方案按专业、作业层、作业间进行划分,具体到每一个分包单位及分项工作。编制成品保护计划及分阶段编制成品保护措施方案和实施细则。根据项目管理制度汇编,制定成品保护的检查制度、交叉施工管理制度、交接制度、考核制度,把项目人员的责任与绩效考核及工资挂钩,建立对分包单位的奖罚制度。

(2)成品保护措施

施工组织设计中制定成品保护措施,项目工程协调部根据施工组织计划及本工程的特点编制成品保护方案,成品保护方案分为:基础、主体施工阶段,粗装修施工阶段,精装修施工阶段。方案编制必须根据实际情况,要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内容齐全。

工程根据成品保护方案,落实成品保护措施。材料在现场进楼之前由物资部负责组织进行成品保护,进楼后的材料及工程成品保护工作由工程管理部组织实施。

粗装修阶段实行工序成品保护和作业面成品保护两种办法。如墙体施工时按砌筑、电工槽、水工开洞、抹灰、涂料5 个工序进行,各个工序相互错开,谁施工由谁负责。如果一个作业面同时有多个工种在进行作业,为了明确责任,则按作业面进行划分进行成品保护,即采用每个分包单位负责一定楼层或房间作业面的成品保护,按作业面划分时注意划分的界线明确,不留死角。每个分包单位对其负责的范围内不分专业全权负责。

在精装修阶段,主要按作业面划分进行成品保护。成品保护按工序划分进行交接或按作业面划分需要进行变更时,必须办理交接手续,填写《中间检查交接记录》单,在交接时如有成品破坏的,交接方必须修整到位后方可进行交接,并且按照项目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项目工长和专业工称师负责的成品保护主要按专业进行划分,即土建工长负责土建的成品保护、水电专业工程师分别负责水电专业的成品保护。工种经理统一协调各个专业的成品保护工作。

在精装修、设备安装阶段特别是收尾、竣工阶段的成品保护工作尤为重要段,成品保护工作按作业面进行划分,在作业面上施工的精装单位必须设专门的成品保护员,负责本层作业面的成品保护工作。成品保护员必须24 小时值班。其它专业分包队伍进入施工时,必须根据项目经理部规定,填写入室作业申请单,并在填报手续齐全经项目经理部批准后,方准进入作业,否则成品保护员有权拒绝进入作业。施工完成后要经成品保护员检查确认没有损坏成品,签字后方准离开作业区域,若由于成品保护员的工作失误,没有找出成品损坏的人员或单位,这部分损失将由成品保护责任单位及责任人负责赔偿。

在施工中,不管按何种划分方式,谁的责任区内出现成品破坏,就由谁来负责。责任施工队及责任工长担负负责本责任区内各种工序、工种施工时的成品保护协调工作及成品保护监督工作,如发现其他专业人员破坏其责任区内的成品保护,有责任进行纠正,并交项目部,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在所有分包单位进入现场施工前必须交纳一定的保证金,并把成品保护工作写入施工合同里,项目经理部对所有分包单位都要进行定期的成品保护意识的教育工作。依据合同、规章制度、各项保护措施,使分包单位认识到做好成品保护工作是保证自己的产品质量从而保证分包自身的荣誉和切身的利益。如果分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有违反规定的,从其保证金中扣除。使成品保护工作与其切身利益挂钩。

第5篇 工程项目成品保护管理办法范本

工程项目成品保护管理办法范本

总包单位由项目经理牵头成立成品保护领导小组,各分包单位设置专职成品保护员,要做到谁的成品谁保护;谁施工区域内的成品谁保护(含本单位成品和其他单位成品)。项目部组织定期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各分包单位的成品保护员要在自己施工区域内进行巡视。对自己所管辖区域内的成品、半成品进行保护,防止、制止本单位和其他单位施工过程中造成损坏。如发现损坏,及时记录被损坏成品的原因、时间、地点及当事人,并上报项目部。

项目部视情节轻重,对责任者及所属分包单位予以处罚:50~1000元。对于无法修复的设备及卫生洁具等进行赔偿,并处以一定额度的罚款。

当进入精装修阶段后,为避免交叉作业对已完成品造成损坏,要求各分包单位到总包项目部办理工序交接卡和特殊部位施工许可证。

工序交接卡:即分包单位完成此部分作业后,下一施工单位要进入此区域进行施工,为避免成品的损坏,总包将联合业主、监理及相关分包单位进行验收移交。以后此工作面的成品将由进入此施工区域的单位进行保护。原有成品损坏由此施工单位进行修复及赔偿。

特殊部位施工许可证:在现场施工中交叉作业不可避免,如需进入其他单位施工区域进行施工,必须到总包项目部进行申请,并得到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

1)、成品保护范围包括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及设备等。未进场前,谁供料谁负责,谁保管谁负责;到场经验收合格后即作为保护对象,由使用单位负责成品保护;经工序交接后由下道工序施工者负责保护。

2)、施工过程中,总包单位将合理地安排工序,尽量减少交叉作业,如下道工序施工将可能对上道工序的成品造成影响,分包单位应提出来与上道工序分包单位及工序交接组织者研究保护措施,并避免破坏和污染,如果没有保护措施或未按措施执行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下道工序分包单位负责。

3)、各种饰面材料如石材、地砖、墙砖等应保持原有包装,运输过程都要加垫,不得将楞角碰坏,不得雨淋、水泡或日晒。

4)、各种剔凿工作必须在做地面、墙面面层以前完成。在成活地面上施工必须有保护措施。严禁直接在成活地面上拌合砂浆。

5)、地下管道的预留洞口配合基础施工,避免基础完工后再打洞挖槽安装管道。

6)、楼梯踏步要用木板保护,防止破坏踏步齿角,砼柱的阳角用木条封包。

7)、所有现场加工设备都必须搭设防护棚,按加工区域分为模板、木材加工区、钢筋加工区、现场搅拌加工区、半成品暂存区。

8)、材料进场后及时入库保存,防止日晒雨淋

第6篇 装饰公司:工程成品保护管理

装饰公司工程成品保护管理

1、电梯口保护:开工之日应对施工工程所在单元的一楼电梯口及在施工工地楼层电梯口使用公司专用保护膜进行保护。

2、进户门保护:开工之日应对进户门及门把手,煤气包等易损坏物品进行保护,保护膜应采用胶带四周封边,保证工程竣工时所保护的物品完好无损。

3、穿线管的保护:泥工进场时应对前期水电施工地面铺排的穿线管在跨越门口处、人行通道等容易损坏的部位用木方或水泥砂浆进行保护。

4、地砖保护:对在施工过程中新铺的地砖,铺贴过程中未固化前严禁踩踏,铺贴结束后应将成品进砖表面清洁干净,不得有沙砾,铁钉等杂物,然后采用彩条布或地毯保护膜进行保护,成品保仿膜须用胶带全封边,四周上翻100mm。至完工保洁前保护膜均应保持完整,不得有损坏、露空现象。禁止在已铺地面上进行切割施工,以防污染或损坏面层。

5、木饰面工程成品保护:搬运物品必须小心,以免碰撞门套,柜面,开孔打眼必须标准,施工照明灯具应远离成品物面,配套施工必须有成品保护措施。

6、严禁使用大功率灯具:施工工地严禁使用1000w以上的照明灯具,使用其他可能产生高温的照明灯具应距离最近的易燃物品30m以上。

7、成品家俱保护:施工完成的衣柜、电视柜等家俱成品应将表面灰尘清理干净后用公司专用保护膜进行保护。所有成品不得摆放施工用具、施工材料或施工人员的生活用品。

8、油漆施工过程中的成品保护:油漆施工过程中,必须对其他物品保护膜或报纸进行保护当门套线喷漆时,与墙面结合处必须用报纸进行分隔保护。

9、门锁、五金件的保护:要木工安装完毕试锁完好后,必须拆下包装好放置安全地点保管,待油漆施工完毕后再装设。

10、洁具三件套保护:洁具三件套在施工结束时安装,洁具安装完毕后立即应采用塑料袋或公司的专用保护膜进行保护,所有公司工作人员及作为业人员不得使用新安装的洁具。

11、地板保护:地板铺设后,不得有铁钉等硬物散落,严禁在地板上用餐,防止油腻撒落在地板上污染地板油漆,地板铺设后,所有工作人员及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时须穿鞋套或脱鞋进入工地。

第7篇 公馆前期物业服务管理:成品保护

公馆前期服务管理:成品保护

第三节 成品保护

由于__公馆项目属于精装修公寓,所以需要对现场各类成品进行专业保护,确保交给业主时,每一分,每一毫,每一处都是完好无损,全新交付。

一、成品保护基本原则

1、责任明确原则

成品生产方对已方产品的保护负有最终的责任,包括对成品采取防护措施的责任、看管和巡查的责任、与后续施工方的协调和交底的责任等。成品生产方必须保证在交接或验收时,其产品的品质和数量符合合同的要求。户门安装上锁后,室内成品保护进入专人看护集中管理阶段。

后续工序进出室内需要办理移交手续。项目每周组织召开协调会,明确后续每个工种以流水方式进入具体房间的时间表,看护人员根据此表组织场地移交,提供开门、检查、关门、再检查的工作。

2、工序合理化原则

合理规划工序,尽量避免多工种在同一作业套内交叉施工。对于产品保护难度较大的材料如进户门、地板等安排在大部分装饰工作量完成后进行安装。

3、防护措施的持续维护原则

成品生产方负有对成品防护措施进行巡视检查的责任,同时负有对已破坏的部分及时进行修补的责任。

二、成品保护标准(详见附件)

第8篇 成品保护管理措施范本

一、成品保护职责

1、项目经理:组织对完工的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2、项目生产负责人:制定成品保护措施或方案,对保护不当的方法制定纠正的措施;

3、材料员:对进场的原材料、构配件、制成品进行保护;

4、班组负责人:对上道工序产品进行保护,本道工序产品交付前进行保护;

5、质检员:负责对施工现场成品施工区域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巡逻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情节严重者处以经济惩罚。

二、成品、半成品的管理措施

1、本工程按照公司的成品保护措施和标准执行;

2、项目部采取“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所有工序操作者均须对上道工序产品进行保护,本道工序产品交付前进行保护;

3、分区分层设专职人员负责成品质量保护,值班巡察,发现问题立即查明责任者。专职成品保护值班人员工作到竣工验收,办理移交手续后终止;

4、对已施工完毕的区域实行封闭管理,对无法封闭的公共场所,实行通道式开放,对通道实行有效的保护,并设专人看护;

5、采取合理的施工工序将易损、易污的施工项目安排在施工后期交验前,以减少损坏、污染的可能;

6、为防止发生相互污染破坏,须制定执行正确的工作程序,制定每一房间、每一施工部位的施工工序流程,将土建、水、电、暖通、消防等各专业工序相互协调,严禁违反施工程序;

7、在施工过程中对易污染、易损坏的成品、半成品,标识“正在施工、注意保护”的标牌;

8、施工人员要认真遵守现场成品保护制度,注意保护建筑物内的装修、成品、设备、家具以及各种设施;

9、各专业施工遇有交叉现场发生,不得擅自拆改,需经建筑师、甲方及有关部门协商解决;

10、加强专人值班制度,防止材料、工具被盗;

11、加强文明施工管理,杜绝野蛮施工现象,对职工进行交底,提高职工成品保护措施;

12、严禁在装饰成品上涂写、敲击、刻划;

13、窗及时关闭开启,保持室内通风干燥,风雨天窗关严;

14、用火、用水防止装饰成品污染受潮变色;

15、因工作需要进房检查、测试、调试时,换穿工作鞋,防止泥浆污染;

16、在施工过程中要注意其他专业成品的保护,不得蹬踏各种卫生器具、水暖管道、铝合金门窗等;

17、电焊操作时用挡板等保护焊点周围的瓷砖、地砖、防水材料等成品;

18、项目部要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成品、半成品保护意识教育,并成立成品保护的有关惩罚条例;

19、在工程未办理竣工验收移交手续前,任何人不准在工程内使用房间、设备及其它一切设施。

三、成品保护的具体措施

1、保护:

保护就是提前保护,以防止成品可能发生的损伤和污染。如在玻璃表面贴塑料薄膜;楼梯踏步采用木夹板覆盖保护;门框在小推车易碰部位,在小推车车轴的高度钉木板防护条等措施,具体如下:

1)玻璃制品成品及半成品保护:玻璃安装后须张贴醒目颜色的纸带或悬挂明显的防撞标识;

2)石材加工成品保护:石材在运抵工地后,不得随意拆箱,并放置于施工干扰少、无重物坠落的场地保管。施工过程中要小心轻放,铺贴中对刚施工完的部位采用护栏有效保护;施工完后尽量采用封闭式管理,通道部分用无污染尼龙布铺设,上铺硬质板材以做通道用,其余部分仍用绳索或简易护栏围闭。对于干挂石材墙角(阳角部分)用≥18mm厚的夹板(边长不少于400mm)制作高度为1米的护角固定于阳角作为保护;

3)木作工程成品保护:所有木作成品、半成品运抵施工现场后,必须进行室内封闭式管理以防止污染。所有的饰面夹板在使用前先用稀释清漆进行涂刷一道,使木夹板表面形成封闭层,以防止施工污染。对已安装的木方柜用木板条将木方柜内外高度为800mm提供护角保护。以防止施工污染及工具的碰撞;

4)油漆工程成品保护:油漆材料运抵施工现场后,必须实行封闭式专项管理。油漆工程施工不得与有灰尘的其他工种同时进行。油漆工程施工后尽量采用封闭式管理,并挂牌警示;

5)吊顶工程成品保护:吊顶工程完成后,防止超高、超长物体对吊顶的损坏。禁止施工人员进入吊顶内部,对接触吊顶作业的施工人员要求清洁作业,对吊顶面层不得产生污染;

6)材料运输过程中应注意防止破坏门框及各种饰面阳角;

7)油漆施工前将地面清理干净,各种五金管件做好保护,油漆未干前,应设专人看护防止触摸。

2、包裹:

此方法主要是防止成品被损伤或污染。如柱子大理石贴好或挂好后,立即包裹捆扎;楼梯扶手安装完毕,加以包裹以免污染、撞击损坏;铝合金门窗用塑料布包扎;电气开关、插座、灯具等设备也要包裹,防止施工过程中被污染。

3、成品运输

车箱须清洁、干燥,装车高度、宽度、长度符合规定,堆放科学合理;超长构件成品,配置超长架进行运输。装卸车做到轻装轻卸,捆扎牢固,防止运输及装卸散落、损坏。

5、成品堆放

分类、分规格堆放整齐、平直;叠层堆放时,成品上、下垫木;水平堆放时,注意上下一致,防止变形损坏;侧向堆放时,除垫木外另加撑脚,防止倾覆;成品堆放场所做好防霉、防污染、防锈蚀措施,成品上不得堆放其它物件。

6、覆盖:

对于楼地面成品主要采取覆盖措施,以防止成品堵塞、损伤。如大理石楼梯用木板覆盖,以防操作人员踩踏和物体磕碰;其他需要防晒、保温养护的项目,也要采取适当的措施覆盖。

7、封闭:

对于楼梯地面工程,施工后在楼梯口暂时封闭,待达到上人强度并采取保护措施后再开放;室内墙面、天棚、地面等房间内的装饰工程完成后,均应立即锁门以进行保护。

8、巡逻看护:

对已完产品将实行全天候的巡逻看护,并实行“标色”管理,将各施工区段按重点、危险、已完工、一般等划分为若干区域,规定进入各个区域施工的人员必须佩戴由总包商颁发的贴上不同颜色标记的胸卡,防止无关人员进入重点、危险区域和不法分子偷盗、破坏行为,确保工程产品的安全。

9、移交:

对于已经完成全部工程内容的房间或区域,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的前提下,根据业主需要,可随施工进度逐步移交给业主,任何施工单位未经许可不得进入该房间或区域。当合同规定的全部工程内容完成后,由总包组织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将工程正式移交业主。

四、分部分项工程成品保护措施

(一)玻璃安装工程:

1、玻璃进场后,应在室内竖直近墙排放,并靠放稳当;

2、玻璃安装时,应轻拿轻放,严禁相互碰撞。避免扳手、钳子等工具碰坏玻璃门;

3、安装好的玻璃应避免硬物碰撞,避免硬物擦划,保持清洁、不污染。安装好的玻璃门或其拉手上,严禁悬挂重物;

4、已安装门窗玻璃的楼层,必须派人看管、维护,每日按时开关门窗,尤其在风雨天;

5、玻璃安装时,操作人员要注意对窗台及门窗等项目进行成品保护。玻璃安装后贴彩带,经醒目提示,防止碰撞;

6、对于主要通道口的玻璃门或带有玻璃的门窗,可在竣工交验前安装,如必须提前安装,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7、把玻璃幕墙清理干净,在铝合金框上贴保护膜;

8、施工时严禁在铝合金框上蹬踩及放置脚手板;

9、刷涂料和油漆时,严禁污染到幕墙玻璃及框上,要采取遮挡措施;

10、做防水封堵和安装窗帘盒时,应注意与铝合金框不能直接固定;

11、使用电气焊时对幕墙加以遮挡保护;

12、安排专人负责看护玻璃幕墙,对各种作业人员进行监督。

(二)金属饰面板:

1、材料进场后应入库堆放,并将其垫起、垫平,码放整齐,防止变形;

2、保护膜要封闭好,再进行安装,安装后及时将距地面2m以下的面层采用包裹保护,并防止碰撞损坏,2m以上部分采用粘贴保护膜的方法对金属饰面板进行保护;

3、在室内外湿作业未完成之前,不能破坏塑料薄膜,防止砂浆等对其面层的侵蚀。如不慎将污物粘在金属饰面板上,要及时擦净;

4、保护膜应在交工之前撕除,要用手轻撕,切不可用刀铲,防止将其表面划伤影响美观;

5、认真贯彻合理的施工顺序,水、电、通风、设备安装等的工作应做在前面,防止损坏污染金属面板,搭拆架子时要注意不要碰撞金属饰面板。

(三)抹灰工程:

1、抹灰前必须全面检查门窗框是否安装牢固,是否方正平整,是否安装正确,如发现问题,要进行认真调整,使其符合设计及验收规范的要求;

2、抹灰前必须把门窗框和墙连接处的缝隙用1:3水泥砂浆嵌塞密实,门口要设置铁皮、木板或木架保护;

3、抹过灰后随即清擦粘在门框上的残余砂浆,并清擦干净。对铝合金门窗框一定要粘贴保护膜,并一直保持到竣工交验前清擦玻璃时撕除;

4、在施工当中,推小车或搬运模板、脚手架钢管、跳板、木材、钢筋等材料时,一定注意不要碰坏口角和划破墙面,抹灰用的大木杠、铁锹把、跳板等不要靠墙依墙放着,以免碰破墙面或将墙面划成道痕。严禁施工人员踩蹬门窗框、窗台,防止损坏棱角;

5、拆除脚手架和跳板时,要轻拆轻放并堆放整齐,以免撞坏门窗框,碰坏墙面和棱角等;

6、随抹灰随注意保护好墙预埋件、窗帘钩、通风篦子等,同时要注意墙上的电线槽盒、水暖设备预留洞及空调线的穿墙孔洞等,不要随意堵死;

7、抹灰层在凝结硬化前,应防止快干、水冲、撞击、振动和挤压,以保证灰层不受损害和有足够的强度;

8、注意保护好楼地面、楼梯踏步和休息平台,不得直接在楼地面上和休息平台上拌合灰浆,从楼梯上下搬运东西时,不得撞击楼梯踏步。

(四)木门窗框扇:

1、门框扇进场后,应妥善保管,下面垫起200mm高码放整齐,上面盖好,防止日晒雨露;

2、门框扇做好后,及时刷第一遍油漆,木框靠墙一边刷木材反腐剂进行处理;安装过程中,需采取防水防潮措施。在雨季或温差大的地区应及时油漆门窗;

3、修理门时应用大木楔将门边垫起卡牢,以免损坏门边,调整门窗时不能硬撬,以免损坏门窗和五金;

4、安装工具应轻拿轻放,以免损坏成品;

5、安装门时严禁碰撞抹灰口角,防止破坏墙面灰层,已安装好的门、扇四周用木楔背紧,设专人看管,防止刮风时损坏;

6、已安装门窗的洞口,不得再作运料通道,如必须用作运料通道时,必须先加钉板护条;

7、无保护胶带的门窗框,抹门窗水泥砂浆时,门窗框上应贴纸或用塑料薄膜遮盖保护,以防框子被水泥浆污染。亦可采取先粉刷门窗套后安装门窗框等措施;

8、门窗扇安装后,随即安装五金配件,关窗锁门,以防风吹损坏门窗,如门扇末安装锁、钢窗扇未装撑挡,则应用木楔塞紧以防开启,并有专人管理;

9、不得在门窗上锤击,钉钉子或刻划;

10、清洁门窗,不得用力刮或硬物擦磨。

(五)天棚、墙面乳胶漆:

1、涂刷前清理好周围环境,防止尘土飞扬,影响涂刷质量;

2、在涂刷墙面涂料时不得污染地面、踢脚线、窗台、阳台、门窗及玻璃等已完成的分部分项工程,必要时采取遮挡措施;

3、最后一遍涂料涂刷完后,设专人负责开关门窗,使室内空气流通,以预防涂膜干燥后表面无光或表面光泽不足;

4、涂料未干燥前,不得清扫地面,干燥后,也不能挨近墙面泼水,以免沾污涂料面;

5、涂料未干透前禁止打扫室内地面,严防尘土等污染涂料;

6、每遍涂料施工后,应将门窗关闭,防止摸碰,也不得靠墙立放铁锹等工具;

7、涂刷完的墙面应妥善保护,不得磕碰墙面,不得在墙上乱写乱画而造成污染。

(六)隔断:

1、隔断材料在入场、存放、使用过程中应严加保管,确保不变形、不受潮、不污染、不损坏;

2、施工过程中,各工种应注意不要损坏已安装部分。避免碰撞隔断内电管线及电盒、电箱等;

3、隔断安装完后,不要碰撞墙面,墙面上不要悬挂重物,不要损坏和污染隔断墙面。

(七)石材饰面:

1、石材安装完毕,应对所有面层的阳角及时用木板保护,并要及时擦干净残留在门窗框、扇上的水泥砂浆,对铝合金门窗框、扇,应事先粘贴好保护膜,预防污染;

2、石板安装完毕,在有污染或易被污染的地方,应及时贴纸或塑料薄膜保护,以保证墙面不被污染;

3、饰面结合层在凝固前,作好防止风干、暴晒、水冲、撞击和振动等保护措施;

4、拆除架子时,应轻拿轻放,前后照看,注意不要碰撞饰面;

5、新铺砌石材的房间作临时封闭,当操作人员和检查人员踩踏新铺砌的石材表面时,要穿软底鞋并轻踏在一块板材中;

6、待粘贴层符合强度要求后,在其表面覆盖3mm厚木夹板保护。禁止在已铺贴地面上进行切割作业,以防止污染或损坏面层;

7、地面石材铺贴完毕,三天内实行封闭管理,防止人员进入,三天后用三夹板和塑料布全面覆盖保护。

(八)干挂石材:

1、科学地安排施工顺序,对水、电、暖、通风、设备安装等施工应提前做好,以防止损坏、污染外挂石材饰面板;

2、要及时认真地清擦干净残留在门窗框、玻璃和金属饰面板上的密封胶、尘土、胶粘剂、油污、手印、水等杂物;打胶时粘贴保护膜,预防污染、锈蚀;

3、在拆架子或上料时,严禁碰撞干挂石板饰面;

4、饰面完活后,易破损部分的棱角处要用木板做成护角保护,其它配合工种操作时,严防划伤石板;

5、已完工的外挂石材饰面,应派专人看管,以防有在饰面板上乱写乱画等危害成品的行为。

(九)天花吊顶:

1、吊顶装饰板安装完毕后,不得随意剔凿,如果需要安装设备,应用电钻打眼,严禁开大洞;

2、石膏类装饰板不得受水淋,并注意防潮;

3、石膏类装饰板板面附近不得进行电气焊,板面严禁撞击,防止损伤;

4、吊顶内的水管、汽管,在未钉罩面板之前应试水压完毕,以防漏水有损吊顶。

5、管道阀门部位,注意预留检查孔,以防止上下人损伤吊顶;

6、安装灯具和通风罩等,不得损伤和污染吊顶;

7、不得将吊杆(筋)吊在吊顶内的通风、水管等管道上,以防损坏暗管;

8、吊顶安装完后,后续工程作业时应取保护措施以防污染;

9、吊顶应安排在上层楼面、屋面防水工程完工后方可进行施工。

(十)墙面/地面瓷砖

1、柱面、门窗套安装后,对所有面层阳角都要用木护板遮盖;

2、墙面应贴纸或者贴塑料薄膜保护,以保证不被污染;

3、瓷砖在运输途中和操作中必须包装完整,并有缓冲层隔离,以避免破损。

(十一)机电管线成品保护

1、墙面施工时因对开点、插座、暗盒封盖,以免杂物掉入盒中;

2、在吊顶施工时严禁在风管和水管上施工;

3、吊顶吊杆应单独设置,不能与机电骨架连接;

4、对吊顶内电源管线要加以保护,不能随意拉抻及裁断电源导线;

5、对喷洒头及灯具加以保护,在安装吊顶板及刷涂料时加以保护;

6、对卫生洁具加以遮盖,避免水泥砂浆污染;

7、卫生间房间安装洁具、灯具后,加锁保护以防丢失。

(十二)外墙成品保护:

1、施工中各专业工种应紧密配合,合理安排工序,严禁颠倒施工;

2、分格线、滴水槽、门窗框、管道、槽盒上残存砂浆,应及时清理干净;

3、其它工种作业时应不得污染或损坏墙面,严禁踩踏窗口;

4、施工完毕的墙体不得随意开凿,如确属需要,应在聚合物水泥砂浆达到设计强度后方可施工,施工完毕后周围应恢复原状,并注意对接缝做防水处理;

5、严格禁止重物撞击墙面。

(十三)各工序成品保护界定

1、施工现场每个工作人员都负有保护成品的责任;

2、对已完成产品,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保护;

3、各专业安装灯具、面板、烟感探头、喷洒头要与我方密切配合,做好成品保护,避免污染天花板及墙面;

4、吊顶板及墙面预留孔洞时,我方应积极配合共同完成,减少材料损坏及误工。

五、成品保护资源配置

(一)人员配置:

1、在项目部成立成品保护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牵头,项目部现场各施工工长和各施工班组长参加;

2、交叉施工高峰期,在每层楼每班安排两个人轮流值班,分区域巡视检查,本项目部在施工高峰期将安排专职巡视员进行成品保护检查工作;

3、同时要求各施工班组在工程正式交工前,必须负责自行完成的分项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

4、项目部成立对外协调小组,负责与本工程其它分包单位协调处理工程施工中与成品保护相关的问题。

六、成品保护奖罚措施

项目部制订成品保护奖罚制度,并由项目质检员监督执行。

序号

违规行为

罚则

1

在成品饰面面上乱写乱画

罚款100元

2

破坏成品保护标识

罚款100元

3

不服从成品保护巡视员管理

罚款100元

4

未经允许擅自拆除隔离栏杆

罚款500元

5

在施工现场大小便

罚款500元

6

恶意破坏已完成工程产品

按工程返修计算费用,另加罚款500元

项目部要求各施工班组严格管束自己的操作工人,除了加强对自行完成的工程产品进行成品保护外,同时必须注重上、下道工序间的成品保护,否则给予其在本工程施工中完成工程量的15%∽30%的罚款。同时对项目部相关责任人予以1500∽3000元的罚款,并视情况决定是否继续聘用。

第9篇 成品保护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成品保护工作是直接影响工程质量、进度和成本的重要因素,成品保护工作贯穿施工的始终,做好该工作是每个现场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的职责和义务。现针对公司管理现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2条 成品保护包括成品和半成品及原材料的防护、遮挡、包扎和封闭。

1.成品指基础、墙体、梁、板、柱、屋面、楼地面、抹灰、门窗、油漆、玻璃、粉刷和电气、管线、采暖、通风及设备等,亦包括已安装好的半成品如钢筋、模板、架子、钢、木、混凝土构件等。

2.半成品指钢、木、陶瓷、混凝土构件制品和已成型加工好的钢筋、模板、砂浆、混凝土等。

第3条 主要职责。

1.集团工程管理中心:负责检查区域公司对现场成品保护工作的管理,负责对施工现场成品保护工作进行抽查,总结经验教训、推广借鉴。

2.集团企业技术中心:负责对施工组织设计中有关成品保护内容的审核。

3.区域公司:负责检查项目部日常的成品保护工作,督促项目部整改、改进、防护。

4.项目部:负责现场成品保护工作,启动应急准备和响应预案、事故现场的保护、配合区域公司、集团工程管理中心的检查、抽查,落实整改、改进和防护措施。

第二章 成品保护基本原则

第4条 项目部及各分包单位应建立成品保护责任体系,采取有效措施,对需要进行防护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进行有效的防护。

第5条 交叉施工作业区,各作业班组(分包单位)在对己方成品、半成品进行保护的同时,不得因措施不当对本施工区域内其他施工班组的成品、半成品及设备产生损坏和污染。

第6条 已经办理中间交接的作业区域的成品保护责任由后续施工班组承担,但交工部门有检查和监督的责任。

第7条 由于保护措施不力造成损失由责任单位承担,同时要追究责任单位的管理责任。

第三章 成品保护一般规定

第8条 项目部应加强全体施工人员进行成品、半成品保护的教育工作,提高全体员工的成品保护意识,消除因“人”或“环境”诱导而产生的意识或非意识的工程成品损坏、污染。

第9条 项目部在工程开工前应进行成品保护策划,明确需要实施成品保护的建、构筑物和设备的范围,落实成品保护的责任。工程开工前,应编制所承担该工程项目范围内的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及设备保护的明确部位以及保护要求,对成品、半成品保护做出明确规定。需要采取防护措施的应制定专项防护措施,报区域公司进行审核、集团公司技术中心批准后执行。

第10条 项目部应加强图纸会审等技术管理及现场施工协调管理工作,施工前应调查了解地下设施及周围环境情况,必要时采取有效的保护、隔离措施。

第11条 合理安排工期,以减少工种之间的交叉作业,避免后期集中抢工,以达到保护成品的目的;其次,要周密安排工序之间的搭接,不颠倒工序,尽量考虑湿作业在前、干作业在后,先室外后室内,先上层后下层,屋面防水未做之前,无妥善措施不能做室内装修,上层地面未做之前,无妥善措施不作下层装修。

第12条 项目部应积极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提高装修施工的装配化水平,减少湿作业,减少工序,减少污染、减少交叉作业。

第13条 施工班组(分包单位)之间办理施工中间交接以及项目部在办理内部工序交接时,交接条件必须明确成品、半成品及设备保护的现状、内容和要求,并进行相互检查监督。按照“谁接管,谁负责”的原则执行,责任到人。

第14条 在施工质量检查、验收中,应同时检查成品、半成品及设备的保护情况。项目部质量部门对工程的成品、半成品及设备保护情况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如发现成品、半成品及设备遭到污染或损坏,有权要求该单项工程立即停工,同时要求责任班组(分包单位)制定整改措施限期进行整改。责任班组(分包单位)接到整改通知后,应落实整改措施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项目部质量部门复查。

第15条 在班组(分包单位)月度质量考核中,应将成品保护的执行情况作为一项考核内容。

第16条 竣工收尾阶段增设必要的专职成品保护员,对已全部完成的某一层、某一房间或某一部位(如一个楼梯、一个门口等)临时进行封闭。

第17条 在施工过程中,检查人员应对成品保护质量经常进行巡视检查,要求施工班组对成品采取“护、包、盖、封”的保护措施。

1.护,就是提前保护。如清水楼梯踏步,采用护楞角铁上下连通固定;门口易碰部位钉上防护条或槽型盖铁,进出口台阶应垫砖或方木搭脚手板过人等;

2.包,就是进行包裹,以防损伤或污染。如大理石或高级水磨石柱子贴好后,应用立板包裹捆扎;铝合金门窗应用塑料布包扎等;

3.盖,就是表面覆盖,防止堵塞、损伤。如地漏、落水口排水管安好后要加以覆盖;预制水磨石或大理石楼梯应用木板等覆盖;地面应用锯木、毡布覆盖;其它需要防晒、防冻、保温养护的项目,也应采取适当的覆盖措施;

4.封,就是局部封闭。如预制楼梯板安装装修时,应将楼梯口局部封闭;水泥地面或地面砖做完后,就将该房间局部封闭;屋面防水做完后,应封闭楼梯门或出入口;室内墙纸、彩色地面完成后均应锁门等。

第四章 施工过程成品保护实施重点

第18条 采购运输

1.所有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采购应符合采购流程,确保进场验收时完整、无破损。严把材料进场验收关,对于破损等影响到工程实体质量或安全的应做退场处理或做降级使用处理。

2.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运输过程中应有保护、固定措施,以防在运输过程中受损。

第19条 储存堆放

1.原材料、半成品的存放地点应事先有规划,按照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堆放、储存,不得随机卸料、堆放。

2.储存时应做好保护措施,如防雨、防晒、防风、防浸泡。要按规定垫平、垫稳,不得超高、倾斜,堆放场地要平整、夯实,并有可靠的排水措施,严防倒塌和压坏。

第20条 搬运转运

1.搬运原材料、半成品时应注意轻拿轻放,保证在运输过程中不受因震动、碰撞等原因受损,必要时应采取措施保护好原材料、半成品棱角等。

2.吊装材料、半成品时应捆扎得当,吊点位置准确,以防吊转过程中滑落。绳索捆绑会对材料、半成品造成磨损的,则应进行包裹等保护措施。

3.搬运或转运过程中应有正确的行进路线,不得对其他构件、施工部位等造成破坏。

第21条 施工过程

1.施工时应尽量避免因交叉施工时而引起成品的污染和破坏。

2.前道工序完工后,应及时进行交接检,同时明确成品将由下道工序施工班组(分包单位)来接管,如在下道工序中造成污染或破坏则由接管单位负责清理或修补。

3.下道工序易对上道工序的半成品、成品造成污染或破坏的,则应积极采取保护措施进行遮盖、包裹等。不得在已成活的施工部位进行有污染性或破坏性的加工等行为。

4.在运输、清理过程中,应避免碰撞已成活的施工部位。

第22条已完工的成品保护

1.对已成活易被其他施工行为污染、破坏的成品则应有相应保护措施。

2.对遭污染或破坏的成品应根据程度轻重制订清理、修补、更换、返工等措施进行处理,确保使用功能的完好。

第五章 附则

第23条 在集团工程管理中心和区域公司检查和抽查中发现的有关成品的所有不合格项,项目部必须及时采取措施,在规定的时间内整改到位。

第24条 个别成品破坏情况严重、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除对之进行经济处罚以外,还视具体情况采取必要的行政处罚。所罚款额从项目部的当月工资奖金中扣除。

第25条 本办法由集团工程管理中心负责起草、修订、监督执行及解释。

第26条 本办法经集团高层经营班子会议审议通过,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27条 附录:(1)各施工部位成品、半成品保护实施细则。

第10篇 教学楼工程成品保护管理原则

中学教学楼工程成品保护管理原则

一、项目经理部对各个阶段、各个工序制定详细的成品保护细则和严厉的成品保护奖罚制度,并分区、分楼层指定成品保护负责人,明确责任范围。并对成品采取护、包、盖、封等保护措施。

二、成品保护负责人加强对工人成品保护教育,依据成品保护细则对操作者和成品、半成品进行施工过程中的跟踪检查,并根据奖罚制度进行处理。

三、工人受奖罚制度的约束,并依据成品保护细则在施工过程中实施对成品、半成品的保护。

四、落实工序交接,强化下道工序地位,搞好工序、专业间的穿插作业,防止互相影响损坏。

第11篇 住宅楼工程成品保护管理措施

小区住宅楼工程成品保护管理措施

1成品保护责任

(1)为保证施工过程中形成初步成品能够得到有效保护,并做到逐级落实、逐级管理,项目部在施工管理的各个环节建立成品保护组织机构,即成品保护领导小组和实施小组。

(2)管理责任:成品保护领导小组组长主要负责施工过程中成品保护的指导和对各级成品保护管理人员进行监督工作。

(3)成品保护实施部门主要负责成品保护措施的制定、实施和检查工作。

(4)区域监督责任人:主要负责对施工方案、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现场成品保护措施的监督和检查工作,对不按照施工方案或成品保护进行成品保护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批评与惩罚并督促其整改工作。

(5)成品保护措施执行单位负责人主要负责施工管理过程成品保护方案措施的具体落实和执行工作。

(6)施工班组:主要负责施工现场成品保护措施的具体操作。

2主要分项工程成品保护管理措施

2.1土方工程

基坑边坡施工成型后,在基坑周边距离基坑边缘1.5m范围内不得堆放施工材料和施工机具。在施工现场内行驶的车辆,不得在基坑边缘行驶,防止边坡被破坏。

2.2钢筋工程

(1)墙筋:已绑扎好的墙筋禁止施工人员从墙筋中穿过,安装电管人员在安装时禁止搬、撬、踩墙筋,操作时采用马凳。

(2)板筋:施工时先绑扎下层钢筋,再铺设水、电管(一次到位),然后再绑扎上层钢筋,绑扎板筋时从一头开始向后退着绑扎,不许踩踏,为减少钢筋被踩踏,施工现场钢筋绑扎时必须采用跳板凳。

(3)当楼板钢筋绑扎完毕后,严禁在成型的钢筋上随意走动或集中堆放施工重物。

(4)施工过程中,施工现场必须设立马道,施工人员必须走马道,严禁攀爬钢筋。

(5)绑扎完的梁、板钢筋,要设钢筋凳,上铺脚手板作人行通道,要防止板的负弯矩筋被踩下移以及受力构件配筋位置变化而改变受力构件结构。

(6)绑扎完的墙钢筋,人员上下要经过脚手架,禁止攀爬钢筋。

(7)浇筑混凝土时,采用布料机可避免泵管振动将结构钢筋振动移位。

(8)浇筑混凝土时,应设专人看钢筋,以防钢筋跑位。

(9)钢筋绑扎完成后,严禁施工机械的油污等污染钢筋,如果钢筋被油污污染,可采用适当浓度的洗涤液进行清洗,并用清水冲洗干净。

2.3模板工程

(1)墙模:墙体是竹胶模板,吊装就位时尽量要一次就位成功,不要用钢管及榔头敲、砸模板,以防模板破损变形。

(2)楼板模板:支设完毕后,安装人员(水、电)禁止在其上面配管,钢筋工堆放钢筋要分散堆放,不要使劲拽、拖、拉钢筋。

(3)楼板模板支设完成后,严禁在模板上堆放集中施工荷载。

(4)加工成型的门窗洞口模板,在拆模后必须集中堆放在干燥的区域内,同时为了避免木材的含水率过大,在模板成型后,在模板的表面刷清漆,形成对木材的封闭,从而保证模板的几何形状和尺寸。

2.4混凝土工程

(1)楼梯:已浇筑的混凝土楼梯采用角钢做踏步护角,旧竹胶板条保护踏步。

(2)墙面:禁止乱剔、乱凿、乱画,框架柱和门洞口在1.5m下范围内用旧竹胶板保护,阳台栏板上口及窗台下口均采用旧竹胶板∩钢筋卡卡住,以防边角被破坏。

(3)楼板:禁止在楼板上凿洞,随时清理楼面上的垃圾,保持楼面的清洁。安放布料杆时,板面上要铺垫木板或竹胶板,且吊装就位时严禁猛烈冲撞楼板。

(4)混凝土成型后严禁随意进行剔凿。

(5)加强成品保护意识,保证钢筋不受油污、锈浊,防止降低混凝土与钢筋之间的握裹力。

(6)混凝土浇筑后未达到1.2mpa严禁上人踩踏或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7)混凝土浇筑后,在没有达到设计强度之前严禁在楼板等处集中堆放模板、架料等集中荷载。

(8)混凝土浇筑后,严格控制拆模时间,严禁过早拆除模板,尤其对梁、板模板。

(9)混凝土浇筑后严格按照施工规范和技术要求进行养护和保温。对细石混凝土楼地面抹面后养护七d,方可上人。

2.5卷材防水

(1)已铺好的卷材防水层,要及时采取保护措施,严防刀具破坏防水层操作人员不得穿带钉鞋作业。

(2)在防水保护层强度未达到1.2mpa时,不准上人。

2.6施工测量

(1)土方开挖过程中,对定位轴线引出桩、标准水准点等,挖土时注意保护,并应经常检测和校核其位置是否正确;基坑的水平标高和坡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应经常校核。

(2)加强对现场内的测量桩点的保护,所有桩点均应明确标识,防止移位和破坏。

2.7回填土工程

(1)回填土施工完毕的每一层都必须防止被雨淋或者被水浸泡。

(2)最后一层回填土施工完毕后的三天内严禁被水浸泡。

(3)当回填土施工的过程中如遇到雨天,应将已经回填的部分进行覆盖。

2.8门窗工程

(1)塑钢门窗在安装前必须粘贴塑钢保护胶带,以防止水泥砂浆的腐蚀和污染,在进行窗与墙体的接缝处打密封胶时要及时清理多余的胶液。

(2)门窗玻璃要做好标识保护。对滴在窗台、地面、墙面的油漆要及时擦干净。避免交叉污染。

第12篇 体育馆工程成品保护管理措施

体育馆工程成品保护管理措施

本工程存在平面和立体交叉作业、成品保护要求高等特点。在多工种、多层次交叉作业的施工阶段,做好成品保护工作,有利于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并可节约材料和人工费,具体措施如下:

一、狠抓成品保护的现场教育工作,使全体施工人员在思想上高度重视,从施工一开始就具有良好的成品保护意识。

二、施工安排做到工序安排合理,严格按顺序施工,科学管理,文明施工。

三、做好各种工序及工种之间的协调工作,一个工序和工种施工避免破坏其它工种的成品,要求将成品保护措施写入相应的技术交底中。

四、由于本工程的特殊性,对进场的各种贵重物品、大型设备、设施、半成品、成品指定专门的成品保护方案,结构施工期间设专职成品保护队伍,装修施工期间与专业成品保护公司签订合同,做到层层有专人负责。

五、结构施工阶段主要成品保护措施

1、回填土

1)施工时,应注意保护定位桩、轴线桩、标高桩,防止碰撞位移。

2)夜间施工时,应合理安排施工顺序,设有足够的照明设施,防止铺填超厚,严禁汽车直接倒土入槽。

3)基础现浇混凝土应达到一定强度,不致因填土而受损坏时,方可回填。

2、钢筋绑扎

1)柱子钢筋绑扎之后,不准踩踏。

2)楼板的弯起钢筋,负弯矩钢筋绑好后,不准踩在上面行走,在浇筑混凝土前保持原有形状,浇灌过程中派钢筋工专门负责修理。

3)绑扎钢筋时禁止碰动预埋件及洞口模板。

4)钢模板内面涂隔离剂不得污染钢筋。

5)成型的钢筋按指定地点堆放,用垫木垫放整齐,防止钢筋、变形、锈蚀、油污。

6)安装电线管、暖卫管线或其他设施时不得任意切断和移动钢筋。

3、模板

1)保持模板本身的整洁及配套设备零件的齐全,吊运应防止碰撞墙体,堆放合理,保持板面不变形。

2)模板吊运就位时要平稳、准确,不得碰砸楼板、柱子等其它己施工完的部位,不得兜挂钢筋。用撬棍调整模板时,要注意保护模板下面的混凝土。

3)不用重物冲击模板,不在梁或楼梯踏步模板吊帮上登踏,保证模板的牢固性和严密性。

4、混凝土

1)不得拆改模板有关连接插件及螺栓,以保证模板质量。混凝土浇筑及振捣完工时,要保持钢筋的正确位置。

2)应保护好洞口、预埋件及水电预埋管、盒等。

3)混凝土拆模后要防止磕碰,特别在柱子阳角、楼梯踏步处加木板保护。

第13篇 办公高层大楼工程成品保护管理措施

高层办公大楼工程的成品保护管理

(1)成立专项成品保护管理机构

该工程施工工期紧,建设单位选择的分包单位出较多,包括铝合金门窗、水电安装等施工均将由独立分包单位进行施工,各施工单位的各工种之间的穿插作业多。如何进行成品保护必将对整个工程的工程质量产生极其重要的影响,必须重视并妥善地进行好成品保护工作,才能保证工程优质、高速的进行施工。这就要求我们成立成品保护专项管理机构,协调各单位一致动作,有纪律、有序的进行穿插作业,保证用于施工的原材料、制成品、半成品、工序产品以及已完成的分部分项产品得到有效保护,确保整个工程的施工质量。

成品保护管理组织机构是确保成品保护得以顺利进行的关键。为确保成品保护工作的落实,由主承包单位几各独立分包单位参与,共同进行成品保护,由建设单位方组建成品保护管理组织机构,并对其进行协调管理,予以最终评价。

(2)成品保护机构的运行方式

主承包单位承建的工作由主承包单位组织专职检查人员跟班作业,定期检查,并根据具体的成品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制定对有关责任人的奖罚制度。

各独立分包单位承建的工作分别由各独立分包单位设立专职或兼职的检查人员跟班检查。

当主承包单位施工进度达到分包单位插入开展工作后,主承包单位及各分包单位定期共同进行对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检查,检查影响成品保护工作的因素,以一周(或一旬)为周期召开协调会,集中解决发现的问题,指导、督促各单位开展成品保护工作,并协调好相互工作的成品保护工作。

在建设单位的统一组织下,建立成品保护工作相关的奖罚制度,共同维护已完工程及半成品、制成品的质量,对在成品保护中贡献大的单位,由建设单位给予表扬或奖励,对成品保护措施不得力的单位应采取相应的处罚手段。

(3)成品保护的实施措施

工程施工过程中,制成品、工序产品及已完分部分项工程作为后序工程的作业面,其质量的保护必将影响整个工程的质量,忽视了其中任一工作均将对工程顺利开展带来不利影响,因此制定以下成品保护措施。

1)制成品保护

(a)制成品指车间生产的成品

木门窗、铝合金窗、按放样单加工的断料弯曲成型钢筋、预埋件、金结制品及其他进场的装饰品、混凝土构件等。

场地堆放要求:

木、铝、木扶手、曲蹲、木花架等木、铝制品、装饰用成品应堆放在室内场地;

钢筋制品、确构件及金结制品,预埋件等可堆放在室外。

场地要求:地基平整、干净、牢固、干燥、排水通风良好、无污染。

所有成品应按方案指定位置进行堆放,运输方便。

(b)成品堆放控制:

分类、分规格、堆放整齐平直,叠层堆放,上、下垫木,水平位置上下应一致,防止变形损坏,侧向堆放除垫木外应加撑脚,防止倾覆。

成品堆放地应做好防霉、防污染、防锈蚀措施。

成品上不得堆放其他物件。

成品运输要做到车厢清洁,干燥,装车高度、宽度、长度符合规定,堆放科学合理,超长构件成品,应配置超长架进行运输、装卸车,做到轻装轻卸,捆扎牢固,防止运输及装卸散落、损坏。

2)现浇钢筋混凝土工程成品保护

(a)钢筋绑扎成型的成品质量保护

钢筋按图绑扎成型完工后,应将多余钢筋,扎丝及垃圾清理干净。

按地及预埋等焊接不能有咬口,烧伤钢筋。

木工支模及安装预埋、混凝土浇筑时,不得随意弯曲、拆除钢筋。

基础、梁、板绑扎成型完工的钢筋上后续工种、施工作业人员不能任意踩踏或重物堆置,以免钢弯基变形。

模板隔离剂不得污染钢筋,如发现污染应及时清洗干净。

水平运输车道应按方案铺设,不能直接搁置在钢筋上。

(b)模板保护

模板支模成活后及时将全部多余材料及垃圾清理干净。

安装预留、预埋应在支模时配合进行,不得任意拆除模板及重锤敲打模板、支撑,以免影响质量。

模板侧模不得告钢筋等重量物,以免倾斜、偏位,影响模板质量。

混凝土浇筑时,不及用振动棒等,撬支动模板埋件长,混凝土应反锹入模,以免模板因局部荷截过大而造成模板受压应形。

水平运输车道,不得直接搁置地侧模上。

模板安装成型后,应派专人值班保护,进行检查、校正,以确保模板安装质量。

(c)混凝土成品保护

混凝土浇筑完成应将散落在模板上的混凝土清理干净,并按方案要求进行覆盖保护。雨期施工混凝土成品,应按雨期要求进行覆盖保护。

混凝土终凝前,不得上人作业,应按方案规定确保休息时间和养护期。

楼层混凝土面上应按作业程序分批进场施工作业材料,分散均匀尽量轻放。不得集中超堆放。

下道工序施工堆放油漆、酸类等物品,应用桶装放置,施工操作时,应对混凝土面进行覆盖保护。

不得随意开槽打洞,安装应在混凝土浇筑前做好预留预埋。

混凝土面上临时安置施工设备垫板,并应作好防污染覆盖措施,防止机油等污染。

不得重锤击打混凝土面。

3)砌体成品质量保护

需要预留预埋的管道铁件、门窗框应同砌体有机配合,做好预留预埋工作。

砌体完成后按标准要求进行养护。

冬季、雨季期间施工按要求进行覆盖保护,保证砌体成品质量。

不得随意开槽打洞,重物重锤击撞。

挑、拱、砌体的模板支撑,应保证砌体达到要求强度后方能拆除。

4)楼地面成品保护

水泥砂浆及块料块料面层的楼面,应设置保护栏杆,到成品达到规定强度后方能拆作,成活后建筑垃圾及多余材料应及时清理干净。

雨期施工要求做好防雨措施,以确保楼地面质量。

水泥砂浆、地砖、马赛克等硬块料贴在楼地面,不允许放带棱角硬材料及易污染的油、酸、油漆、水泥等材料。

下道工序进场施工,应对施工范围楼地面进行覆盖保护,对油漆料、砂浆操作面下,楼面应铺设防污染塑料布,操作架的钢管应设垫板,钢管扶手挡板等硬物应轻放,不得抛敲撞击楼地面。

注意清洁卫生,高层建筑应在楼层内指定位置临时设置卫生桶,以确保清洁卫生严禁在楼地面打钉生火。

5)门窗成品质量保护

木门框安装后,应按规定设置拉档,以免门框变形。

运输车道进出口的门框二边应钉】型防护档板,同小车高度一致

,以防小车碰坏门框。

铝合金门窗框塑料保护膜完好,不得随意拆除。

不得利用门窗框销头,作架子横档使用。

窗口进出材料应设置保护挡板,覆盖塑料布防止压坏,碰伤、污染。

施工墙面油漆涂料时,应对门窗进行覆盖保护。

作业脚手架搭设与拆除,不得碰撞挤压门窗。

不得随意在门窗上敲击、涂写,或打钉、挂物。

门窗开启,应按规定扣好风钩、门碰。

6)装饰成品质量保护

所有室内外,楼上楼下、厅堂、房间,每一装饰成活后,均应按规定清理干净,进行成品质量保护工作。

不得在装饰成品上涂写、敲击、刻划。

作业架子拆除时应注意防止碰撞钢管,扒头脚手架应轻放。

门窗及时关闭开启,保持室内通风干燥,风雨天门窗应关严,防止装饰后霉变。

严禁用火、用水、防止装饰成品污染受潮变色。

对室外、厅堂、花池设置围护栏杆保护。

高层建筑应按层,对装饰成品进行专人值班保管。

因工作需要房检查、测试、调试时,应换穿工作鞋,防止泥浆污染。

7)屋面防水成品保护

屋面防水施工完工后应清理干净,做到屋面干净,排水畅通。

不得在防水屋面上堆放材料、什物、机具。

不得在防水屋面上用火及敲踩。

因收尾工作需要在防水层面上作业,应先设置好防护木板、铁皮覆盖保护设施,散落材料及垃圾应工完场清,清理干净。电焊工作应做好防水隔离。

因设计变更,在已完防水层面上增加或换型安装设备及楼彩牌搭设项目,必须事先做好防水屋面成品质量保护措施方能施工。作业完毕以后应及时清理现场,并进行质量检查复验。如有损坏应及时修理确保防水质量。

8)水电安装成品保护

预留预埋管(件)应作好标记,牢固地固定于已有基础上。

混凝土浇捣过程中,振动棒不能接触预埋件,避免其产生位移。

穿线管、线盒保护同预埋件。

开关、线槽、灯具安装后应利用封才模,封闭罩进行保护。

9)交工前成品保护措施

为确保工程质量美观,达到用户满意,项目施工管理班子应根据工程大小及楼层高低,在装饰安装分区或分层完成志活后,应专门组织专职人员负责成品质量保护,值班巡察,进行成品保护工作。

成品保护值班人员,按项目领导指定的保护区或楼层范围进行值班保护工作。

做好保护范围内的所有成品检查保护工作。

专职成品保护值班人员工作到竣工验收,办理移交手续后终止。

第14篇 体育场改扩建成品保护管理措施

体育场改扩建工程成品保护管理措施

奥体中心体育场改扩建工程在奥运会期间,我公司承诺全方位、全过程、全天候、全人员保修服务,确保工程使用无隐患、无故障。

第1节成品保护管理措施

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是十分重要的,其对工程的工期、质量、文明施工等方面的管理起着不可估量的作用。

我公司对奥体中心体育场改扩建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做了详细周密的部署和安排,若我公司中标,将在奥体中心体育场改扩建工程中予以实施。以下为我们的基本思路。

1.建立成品保护工作的组织机构

成品保护的好坏将对整个工程的工程质量产生极其重要的影响,只有重视及进行好成品保护工作,才能保证工程优质、高速的进行施工,避免为工程带来不必要的返工和浪费。同时,成品保护必须贯穿于施工的全工程,从原材料、半成品、直至成品各个环节都必须进行切实有效的成品保护,最终使建筑产品成为完美无缺的凝固艺术。

为此,我们将成立以项目经理为领导的成品保护管理组织,配备充足的人员、材料和设备,并制定有针对性的成品保护制度,协调各专业各工种的施工,有纪律有序地进行穿插作业。

1.1 项目经理为成品保护工作的总负责人。

1.2 项目总工负责组织落实和实施各种成品保护工作措施的制定和审核工作,以现场生产经理及机电经理牵头,负责全面组织成品保护工作。

1.3 工程部、机电部经理和各责任工程师负责实施。

1.4 商务副经理负责成品保护资金计划的落实。

1.5 各专业承包商主要负责各承包工程范围内的专业成品保护。

1.6 成保组全面负责看管与巡视。

1.7 成品保护要划分责任,并落实到岗、落实到人。

1.8 制定成品保护的重点内容和成品保护的实施计划。

1.9 分阶段制定成品保护方案和实施细则。

1.10 制定成品保护的检查制度、交叉施工管理制度、交接制度、考核制度、奖罚责任制度等。

2.成品保护责任

成品保护管理的运行方式:组织专职检查人员跟班工作,定期检查,并根据具体的成品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制定对有关责任人的奖罚建议。检查影响成品保护工作的因素,以一周为周期召开协调会,集中解决发现的问题,指导督促各工种开展成品保护工作。

2.1 明确责任人

项目经理部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设计图纸编制成品保护方案;以合同协议等形式明确各分包对成品的交接和保护责任,确定主要分包单位为主要的成品保护责任单位,项目经理部在各分包单位保护成品工作方面起协调监督和总控作用。

2.2 现场材料保护责任

由我公司统一供应的材料、半成品、设备进场后,由项目经理部材料部门负责保管,项目经理部现场经理和项目经理部安全保卫部门进行协助管理,由项目经理部发送到分包单位的材料、半成品、设备,由各分包单位负责保管、使用。

2.3 结构实施阶段的成品保护责任

水电配合施工等专业队伍要有保护土建项目的保护措施后方可作业,在水电等专业施工项目完成并进行必要的成品保护后,向土建分包进行交接,对于一些关键工序(钢筋、模板、混凝土浇筑),土建、水电安装均要设专人看护及维修。

2.4 装修、安装施工阶段的成品保护责任及管理措施

2.4.1 装修安装阶段特别是收尾、竣工阶段的成品保护工作尤为重要,设备的成品保护的责任单位是水电安装单位的分包单位,土建和水电单位施工必须按照成品保护方案要求进行施工。

在工程收尾阶段,分层、分区设置专职成品保护员,其他专业分包单位要根据项目经理部制定的“入场作业申请单”并在填报手续齐全经项目经理部批准后,方准进入作业,否则成品保护员有权拒绝其进入作业。施工完成后要经成品保护员检查确认没有损坏成品,签字后方准离开作业区域。若由于成品保护员的工作失误,没有找出损坏成品的个人或单位,这部分损失将由成品保护单位和责任人负责赔偿。

2.4.2 上道工序与下道工序(主要指土建与水电、不同分包单位之间的工序)交接要办理交接手续。交接在各分包之间进行。项目经理部起协调监督作用,项目经理部各责任工程师要将交接记录记在施工日记中。施工中采用工作面移交管理办法:工作面移交全部采用书面形式经双方签字认可,由下道工序作业人员和成品保护员同时签字确认,并保存书面交接材料,下道工序的作业人员对防止成品的污染、损坏和丢失负直接责任,成品保护专人对成品保护负监督检查责任。

2.4.3 接受作业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现场各项管理制度:不准吸烟;如作业用火,必须取得引火证后方可施工。所有入场作业的人员必须接受成品保护人员的监督。

2.4.4 分包单位在进行本道工序施工时,如需要碰动其他专业的成品时,分包单位必须以书面形式上报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经与其他专业协调后,其他专业派人协助分包单位施工,待施工完成后,其他人员恢复其成品。

2.4.5 项目经理部制定季度月度计划时,要根据总控计划进行科学合理的编制,防止工序颠倒和不合理赶工期的交叉施工以及采取不当的防护措施而造成的互相损坏、反复污染现象发生(业主制定的分包计划应纳入总包控制计划)。

2.4.6 项目经理部技术部门对责任工程师进行方案交底,各责任工程师对分包的技术交底及各分包单位对班组的操作交底时,必须对成品保护工作进行交底。

2.4.7 项目经理部对所有入场分包单位都要进行定期的成品保护意识的教育工作,依据合同、规章制度、各项保护措施,使分包单位认识到做好成品保护工作是保证自己的产品质量从而保证分包自身荣誉和切身利益的关键工作之一。

3.成品保护主要技术措施

3.1 拆除、加固阶段的成品保护

拆除阶段对奥体中心体育场场内的原塑胶跑道和草坪用坚固耐用、美观的金属施工围栏予以隔离,并禁止任何施工人员进入。在有必要的情况下,采取措施对地面进行保护。

3.2 结构施工阶段成品保护

3.2.1 测量定位桩点:定位桩周围用混凝土浇筑固定,搭设保护架,悬挂明显标志用以提示,水准引测点尽量引测到周围老建筑物上或围墙上,标识明显,不准任意堆放材料遮挡。

3.2.2 钢筋工程:

防止钢筋污染:在浇筑梁板混凝土前用特制的钢筋套管或塑料布将钢筋包好,高度不得小于500

第15篇 成品保护和工程保修工作管理措施

第一节成品保护方案

为响应招标文件关于“成品保护”的要求,针对本工程的特殊性,本章主要解决在施工过程中、对所有已完工程设备(其中包括指定分包单位施工)的成品保护,以及对公众、公共财物、临近财产、现有公共设施、现有道路的成品保护。

一、管理保证措施

1、组织保证措施:

狠抓成品保护的现场教育工作,使全体施工人员在思想上高度重视,从施工一开始就具有良好的成品保护意识;成立以项目经理部项目生产副经理为领导的成品保护小组,明确相关部门和人员的岗位职责;建立健全成品保护工作体系,严格执行成品保护程序,在安排施工生产的同时,明确成品保护的基本要求和重点,制定相应的保护措施,并加强监督检查。

制定季度、月度计划时,要根据总控计划进行科学合理的编制,防止工序倒置和不合理赶工期的交叉施工以及采取不当的防护措施而造成的互相损坏、反复污染等现象的发生。

2、制度保证措施:

制定成品保护检查制度、交叉施工管理制度、交接制度、考核制度、奖罚责任制度等。加大成品保护工作的监督力度,一是施工现场操作人员的文明施工意识,二是制定必要的成品保护措施。

3、协调保证措施:

施工过程做到工序安排合理,顺序施工,科学管理,文明施工。技术部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设计图纸编制成品保护方案;以合同、协议等形式明确各专业分包单位对成品的交接和保护责任,确定主要的成品保护责任单位,项目经理部在保护成品工作方面起协调监督作用。材料、半成品、设备进场后,由项目经理部物资管理部负责保管,项目生产副经理主管施工管理部和安全监管部进行协助管理。

单位为主要成品保护责任人,对于一些关键工序均要设专人看护及维修。上道工序与下道工序(要办理交接手续。交接工作在各分包之间进行,下道工序对上道工序负有成品保护责任,项目经理部起协调监督作用,各专业工长要把交接情况记录在施工日记中。

4、人员保证措施:

接受作业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现场各项管理制度,不准吸烟等;如作业用火,必须取得用火证后方可进行施工;所有作业的人员必须接受成品保护人员的监督。

在工程收尾阶段,要根据项目经理部制定的“入场作业申请单”,并在填报手续齐全经项目经理部批准后,方可进入作业,否则成品保护员有权拒绝进入作业。施工完成后要经成品保护员检查、确认没有损坏成品,签字后方可离开作业区域;如果是成品保护员造成的工作失误,没有找出成品损坏的人员或单位,这部分损失将由成品保护责任单位及责任人负责赔偿。

总包单位对现场所有人员都要进行定期的成品保护意识的教育工作,依据合同、规章制度、各项保护措施,使每一个人都做好成品保护工作,保证自己的产品质量从而保证自身的荣誉和切身的利益。

5、交工前成品保护措施

为确保工作质量,达到用户满意,项目施工管理班子根据现场情况,施工完成成活后,应组织专职人员负责成品质量保护,值班巡查,进行成品保护工作。成品保护值班人员,按施工组织设计或项目质量保证计划中规定的成品保护职责、制度办法及项目部指定的保护区或施工范围进行值班保护工作,做好保护范围内的所有成品检查工作。专职成品保护值班人员工作到竣工验收,办理移交手续后终止。

6、对公共邻近财产的保护

严格贯彻北京市对建设施工企业在施工中的有关环保规定,为了防止施工所产生的噪音及灰尘对周边环境的污染,搭设电锯、搅拌机降噪棚,钢构件加工采用低噪音设备,采取防尘、降噪、防光污染等措施,尽可能减少施工噪音、震动、光线等给周围居民带来的干扰或不便。

在施工前,对于现场周围各种地上、地下管线、公共设施,凡可能与施工发生干扰的管线设施,公共财产等,做好管线设施平面位置。并对标识不清的地下管线设施设专人进行调查,摸清楚后标注在布置图中,作为编制保护方案的依据。根据施工进度计划,制定对邻近公共财产保护措施,并设专人负责,使施工期间,对邻近公共财产的损害降到最低。

制定对周围所有公共财产、公共设施及周围树木及绿化的保护措施;如因施工原因造成损坏,负责修复原状。在施工过程中,对周围可能受到干扰或损坏的邻近地皮、建筑物、道路、栅栏、护墙和挡土墙、电缆、电线、各种管线及其他地产等物,预先进行适当的支撑和保护;如因施工原因造成损坏,负责及时维修。

在施工期间,所有施工人员尽可能的不损害邻近房屋设施、公共道路、人行路、楼梯、台阶及各种管线、电缆等,如造成损坏,负责维修。对通过现场的所有公共设施提供最大的保护,如因施工不慎造成损坏,负责与有关单位联络修复。如因施工需要,对公共设施进行移位,承包单位负责修复及保护。

防止施工材料出入施工现场对周边环境的污染,进出现场的车辆车轮要及时清洗干净,以免污染道路;运输土方、粉粒等材料时要进行苫盖,以免尘土飞扬,污染环境。

第二节竣工管理验收及工程保修的管理措施和承诺

为响应标书中“竣工验收、质量保修”条款,满足合同中达到工程竣工备案的工期目标,提高工程质量,听取业主意见,改进服务方式,与业主建立服务联系,在“验收、交付、撤离、服务、保修”等方面制定有力保证措施,做好交付、保修工作。

一、竣工管理验收措施

1、工程竣工验收的主要依据:

满足本工程的技术标准和使用功能要求。

完成设计文件和工程合同规定的各项内容。

工程竣工报告签字、盖章齐全、有效。

监理机构提交完整有效的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勘查、设计机构提交完整有效的工程质量检查报告。

建立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工程中使用的重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经过进场试验并备有合格试验的报告。

工程建设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工程是否符合规划设计要求进行检查,并出具认可文件。

2、工程竣工验收管理措施:

在工程施工当中根据施工部位、施工段落的划分要求及时收集整理有关的技术、质量资料,与建设、监理单位完善签认手续。

根据国家、地方政府以及部队单位的管理制度中有关现场施工中需进行旁站监督的,要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保证监督部位全部覆盖、有效。

根据已完施工部位的情况,按照国家有关验收规范的要求,及时完成相关的检验批、分项(子分项)、分部(子分部)、单位工程的验收评定工作。

按照有关竣工验收管理的要求,向有关单位及时送报竣工报告,并在现场积极组织、配合验收工作,对验收当中提出的需要进行整改的问题立即安排人员作业,满足验收要求。

二、工程交付、撤离

1、工程交付前准备工作:

本公司安排、协调本工程各专业分包人、专项供应商和独立承包人参与竣工验收,并做好工程交接工作。

与业主、监理进行工程交付业务联系,制定交工计划,协商交工工作流程,申报交工项目,讨论交工验收过程中的特定事项和制定规章制度等工作。

合同(包括洽商)规定的施工项目全部完成。

组织设备无负荷试车。

在工程交付前,派专人对工程进行必要的保护管理工作。

工程资料按《建筑安装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j01-51-2003)及其他相关文件要求完成。

工程条款通过业主、监理、设计、本公司四方合验并完成有关质量监督部门备案。

清理干净施工现场的施工垃圾。

撤离除保修使用的所有施工物资、机械及各种临时设施。

2、工程交付:

在工程按照合同完成,并通过完工后的检验和监理工程师发出“移交”证书后十五天内,业主接受该工程。

本公司会同业主、监理公司及各分包单位办理工程移交手续,并签署《工程移交书》。

本公司向业主移交钥匙和各种设施。

本公司向业主提交工程使用产品合格证书、使用说明书、保修说明书,提供设备使用、运行维护保养有关知识培训。

本公司负责办理与业主的保修合同,包括协调处理好各专业供应方的保修事宜。

本公司向业主单位提供《用户服务卡》,其中对于向业主服务的项目、内容、作业形式以及联系方式等均作出明晰的文字及图示说明,方便业主使用。

3、交工撤离:

工程手续办理完毕后,本公司及时撤场,恢复占用业主的场地,除留下必要的维修保驾人员和材料外其余一律退场。

三、工程保驾、保修服务及承诺

1、建立保驾指挥组织机构:

在工程竣工后建立科学合理的管理体系、统一有效的保驾指挥系统是顺利实施保驾工作的重要保证,为此本公司将精心挑选参加本工程施工,对本工程系统熟悉、且业务水平高、责任心强的专业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组成由领导负责、分工细致、责任明确的、富有团队精神的保驾管理集体。

同时组织安排各专业、系统分包人配备具有相应资质和管理经验的管理人员,其中应包括现场保驾负责人、专业工程师、区域负责人、专业技师及技术工人等,并应通过本公司的资格审核。在工程试运行过程中,应服从本公司的统一整体管理,如有不符合要求者,本公司将勒令更换。

2、选择保驾人员,组织进场:

本公司将选择具有保驾运行经验和参加本工程施工、对系统熟悉、具备较高技术水平的专业技师及技术工人来参加本工程的保驾维护工作。

根据管理系统制定的有关设备设施维护规程及建设方的有关要求,制定详细的保驾计划,配备充足的专业技术工人,保障保驾工作的基础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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