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录
包括哪些
1. 消防组织架构:电厂应设立专门的消防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全厂的消防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防火检查、消防设施维护、火灾应急演练和消防安全培训。
2. 消防设施管理: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定期进行检测和保养,包括消防栓、灭火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等。
3. 火灾风险评估:定期对电厂各个区域进行火灾风险评估,识别潜在火源和易燃物质,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
4. 应急预案:建立完善的火灾应急预案,明确各岗位在火灾发生时的职责和行动指南。
5. 消防培训与演练:定期组织全体员工进行消防知识培训和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
6. 消防法规遵守: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消防法规,确保电厂的消防工作合规合法。
二、
应急预案
1. 火灾报警:一旦发现火情,立即启动火警报警系统,并向消防部门和厂内消防安全管理部门报告。
2. 初期灭火:现场人员应立即使用就近的消防器材进行初期灭火,同时疏散附近人员。
3. 应急指挥:火灾应急指挥部迅速成立,由消防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担任总指挥,协调各部门配合灭火救援工作。
4. 疏散与救援:按照预定的疏散路线,有序疏散人员,同时组织专业救援队伍进行被困人员搜救。
5. 协调外部支援:当厂内力量不足以控制火势时,及时请求外部消防力量援助。
6. 火灾调查:火灾扑灭后,立即开展火灾原因调查,以便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上墙模板
1. 消防安全警示标语: - “火患猛于虎,安全重于山!” - “人人都是消防员,防火知识要牢记!” - “消防设施定期检查,保障生命财产安全。”
2. 灭火器使用示意图: - 显示灭火器的位置,以及如何正确使用灭火器的步骤。
3. 火灾疏散路线图: - 显示清晰的疏散路线和集合点,标注重要消防设备位置。
4. 应急联系电话: - 厂内消防安全管理部门电话、当地消防局电话等。
通过以上制度的实施,电厂将构建起一个全面、高效的消防安全管理体系,保障电厂的生产安全,减少火灾风险,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和企业的财产安全。
电厂消防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发电厂消防管理办法范文
为对发电厂辖区内消防安全设施实施有效管理,确保生产设备安全。根据集团有关消防安全的规定,制定发电厂消防管理方法。
1、成立安泰发电厂义务消防组织机构,对全厂消防安全实施全面管理职能
队长:发电厂厂长
副队长:生产副厂长、设备副厂长、调度室主任
成员:各车间第一负责人
消防监督员:电厂专职安全员(兼)
消防组织机构下设四个小组:以应对不同时段下突发性消防安全事故,具体为:
第1小组:组长由生产副厂长担任,各车间正、副主任为组员,处理日常白班作息时段发生的异常消防事件。
第2小组:组长由日行政值班领导担任,各厂区甲班值班长为副组长,各班组兼职消防员为成员。
第3小组:组长由日行政值班领导担任,各厂区乙班值班长为副组长,各班组兼职消防员为成员。
第4小组:组长由日行政值班领导担任,各厂区丙班值班长为副组长,各班组兼职消防员为成员。
第2~4小组,主要负责处理本值班时段内发生的突发性消防安全事件。
2、发电厂义务消防机构的安全职责
1)受市消防队和集团保卫消防处的领导,不定期向上级部门汇报电厂的消防管理工作。
2)负责制定电厂消防方面的规章制度等。
3)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配制消防设施和器材,建立消防设施台账,设置消防安全标志。
4)负责电厂范围内消防设施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消防器材的检查、使用、维修等方面。
5)组织员工学习消防安全知识,做到“四懂、四会”。
6)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7)车间第一负责人为本部门安全消防责任人,依据上级消防管理要求,明确相关人员的消防安全职责。
3、根据电厂工艺特点,确定消防安全重点保护区域,实行专人负责制,确保上述危控区域的消防安全。
4、一电厂义务消防实行“群防群治”原则,全厂员工均有义务参加消防日常预防和消防事故抢救处理工作。
5、一电厂范围内一律禁止吸烟,杜绝非生产火源。
6、凡是点火操作,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进行,将操作现场油污和易燃物品消除干净。
7、各车间配备的消防设施和报警装置未经安全管理部门批准,不准随意撤换或更换,消防带等设施不准移作他用。
8、各消防负责人应随时检查消防设施完好程度,发现灭火器失效,消防管和消防栓有漏水及阀门开关不灵活等现象,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处理。
9、一电厂不定期举办消防知识宣传及消防事故演习活动,以提高消防队员及全厂职工消防意识和消防自救能力。
10、一旦发现火灾苗头,要求消防队员及时汇报,并作好现场应急处理,做到动作迅速,头脑清醒,按救火程序进行,不准临阵逃脱。
11、对发生的安全消防事故。事后一定要组织相关人员分析讨论,总结经验教训,并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预防措施。
附:一电厂危控区域责任区
序号
危控点
所在辖区
责任人
现场负责人
01
锅炉压力
容器及管道
锅炉车间,汽机车间
各车间主任
锅炉当班班长
02
煤气
高炉煤气输送管道
锅炉0米室外高气水封区域
锅炉0米室外焦气水封区域
锅炉车间主任
锅炉当班班长
03
电力设备
高压室、低压室、各车间动力柜、控制柜室外架空线路及地理电缆
室外布置电气设备
电气车间主任
电气当班班长
04
化学品
总化验室、生产药品库、工业硫酸、液氨储点
化水车间主任
总化验班长
运行班长
05
油系统
汽机油系统管路
各车间临时油品存点
汽机车间主任
各车间主任
汽机运行班长
06
氧气乙炔
机修车间
刘光荣
备注
1、各危控点日常管理及应急措施参见《作业指导书》中应急方案及公司“消防安全管理方法”有关规定。
第2篇 火电厂消防应急管理制度
第一条 火灾发现和报警
1、 现场人员在无明显爆炸危险、无立即被火灾围困危险时,应立即处理,先灭火后报告。设有火灾自动报警装置或固定灭火装置时,应立即启动报警系统或灭火。
2、 不能自行处理的火势,先电话汇报并大声呼救,看清火场退路,做力所能及的隔离、灭火、控制蔓延措施,在火场周边相对安全位置等待指引救援队伍。
3、 火情报告:
1) 只有1人时,发现者报告;
2) 有多人时,职别最高者负有报告责任。
3) 发现火警及时报告给予奖励,知情不报,追究责任。
4、 火警报告者首先应向值长和厂内消防值班8119报告。
5、 值长应立即召集本值人员、专职消防队、消防车灭火,随即报告保卫部负责人、值班干部和部门负责人。8119值班员应立即报告部门负责人和消防专工。电话联系不上应发送短信。
6、 保卫部负责人应立即布置查明火势大小和严重程度。一般情况可先处置火警,事后汇报;严重情况立即按规定汇报相关领导。
7、 火警处置完毕,应及时向火警指挥和值长汇报。
8、 公司内部报警电话3628119(内线直拨8119)。
9、 报警要素:
1) 火灾地点;
2) 火势情况:
3) 燃烧物和大约数量;
4) 报警人姓名和电话
10、 如发生地点较偏僻或复杂,报警人员应守在主要路口,以便指引消防人员尽快进入现场开展扑救工作。
11、 有下列情形之一,应立即向政府119报警:
1) 防火重点部位发生明显火灾;
2) 火灾发生地明显超出公司灭火装备和人员能力;
3) 预计火灾发展趋势可能超出现场人力物力处置能力;
4) 火情已经超出现场人力物力处置能力。
12、 电气设备发生火灾时应首先报告值长,并立即将有关设备的电源切断,采取紧急隔离措施。电气设备灭火时,仅准许在熟悉该设备带电部分人员的指挥或带领下进行灭火。
第二条 火警处置
火灾的初期,具有规模小,火灾危险性相对较小,着火点明确的特点,最易于扑灭和控制,最初15分钟是灭火最佳时机。
1、 轻微火情发现人、班组或部门自行扑灭,事后汇报保卫部门。
2、 消防值班人员得到报警电话后,应马上通知消防队员和消防车值班司机出火警,同时与当班值长、班长和保卫部负责人取得联系。消防队员和消防车值班司机明显迟滞的将严肃处理,灭火有功人员给予奖励。
3、 未成立灭火指挥部前,临时灭火指挥人应由下列人员担任:
1) 生产运行区域火灾时由当值值(班)长担任;
2) 其他区域火灾时由部门负责人或值(班)长担任。
4、 发生一般及以上火灾事故时,迅速成立灭火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现场扑救和善后工作。
5、 发生第一条11款情况时,应报119。
第三条 担任公司灭火指挥部总指挥岗位依次为:总经理、党委书记、分管消防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其他分管领导。
第四条 担任公司灭火现场指挥岗位依次为:生产岗位的总经理助理、生产岗位的副总师、生技部主任、安监部主任、保卫部主任、运行部主任、运行部书记、值长。
第五条 灭火指挥部总指挥和现场指挥上一级岗位人员不在现场,职位向后依次自动产生并适时汇报。靠前岗位人员赶到现场后,先前自动产生的指挥可移交指挥权,也可在同意前提下继续指挥。
第六条 公司应逐级制定火灾预案,发生火警时,分级启动应急预案。
第七条 火灾事故调查处理
1、 保卫应立即划出警戒区域,限制无关人员进入,登记进出人员名单。
2、 扑救火灾过程中,应注意发现和保护起火地点,尽可能保护燃烧后的状态,利于事故调查。
3、 现场勘察后,内部经保卫部同意,外部经公安消防部门同意,方可清理火场。
4、 火灾调查处理内部由安监部组织调查处理。成立事故调查组的,由事故调查组调查处理。
5、 任何人都有接受调查、提供必要资料证据的义务。
第3篇 热电厂消防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消防管理,预防和减少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国有资产和员工生命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消防法>>、<<河南省消防管理条例>>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消防安全管理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热电厂安全环保部对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实施监督,并对热电厂内违反本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
第三条、热电厂内各单位要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实行防火责任制度。
第四条、各单位行政主管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各单位应当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第二章 火灾预防及责任
第五条、在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设计时,必须依照有关消防法规,制定消防供水,消防通讯和消防通道等消防设施的规划和具体建设方案,并上报热电厂安全环保部。
第六条、在生产区不准搭建易燃建筑。如确需临时搭建的必须事先报热电厂安全环保部审批,并在规定的期限内拆除,否则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七条、在生产区、办公区因工作需要使用火炉、电炉的,必须事先向热电厂安全环保部办理审批手续,经批准后方可使用,禁止在具有火灾危险的场所动用明火,需要动用明火时,必须事先填报热电厂“危险动火作业审批表”向厂安全环保部办理审批手续,并采取严密的消防措施,由厂安全环保部及生产运行部总值联系消防队派人或派车到现场监护后,方可施工、作业。
第八条、各单位防火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1.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组织防火检查,落实火灾隐患整改。
2.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 (义务)消防队。
3.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4.组织员工扑救初期火灾,保护火灾现场,追查处理火灾事故,协助调查火灾原因。
5.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维护保养,确定保管责任人,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第九条、下列范围是热电厂消防安全重点部位:
1.新系统柴油库、新老系统皮带输送系统、新老系统变配电室、汽轮机系统及油处理、热机一区锅炉房、热机二区主厂房、档案室、化工库、酸库、检修站氧气、乙炔储存间。
2.在防火重点部位,要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各单位要指定专人维护、管理消防器材和设施,保证完整好用,对岗位工作人员进行防火知识教育和灭火技术训练,提高自防自救的能力。
第十条、对于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造成火灾、爆炸事故的单位和个人,按热电厂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进行考核。
第三章消防组织及防火检查
第十一条、各单位要建立健全群众性的消防组织。各部、区域建立义务消防队,工序、班组建立义务消防组。
第十二条、义务消防人员的业务技术培训由厂安全环保部联系公司保卫部消防队负责。
第十三条、厂部每月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区域至少每月进行两次防火检查,对重点消防部位,每天有专人巡查,检查的内容应当包括:
1.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2.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3.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4.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5.重点工种人员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6.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7.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
8.消防设施运行,记录情况。
9.防火巡查情况。
10.消防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
防火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第四章火灾隐患整改
第十四条、各单位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按照“三定、四不推”原则及时予以消除。
第十五条、对公司消防队责令限期整改的火灾隐患各单位应当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并写出火灾隐患整改复函,由厂安全环保部报公司消防队存档备查。
第五章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十六条、厂安全环保部委托公司消防队对消防安全责任人、专、兼职消防员、义务消防人员、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员工每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内容包括:
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2.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3.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的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各单位应当组织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第六章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和演练
第十七条、安全环保部负责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第十八条、安全环保部组织各单位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第七章 火灾扑救
第十九条、任何人发现火灾时都应当立即报警(、、 ),任何人都不得阻碍报警,报警时要讲明起火地点、火灾类型,并派人接应消防车,同时迅速组织力量,进行灭火。
第二十条、参加扑救火灾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服从火场总指挥员的统一指挥。火灾扑灭后,相关单位应当保护现场,如实提供火灾事故的情况,协助调查火灾原因,核实火灾损失,查明火灾事故责任,未经热电厂安全环保部同意,不得擅自清理火灾现场。
第八章 奖励及处罚
第二十一条、各单位应当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内部检查、考核、评比内容,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班组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二条、凡热电厂区域内的单位和个人有下列行为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除按照《消防法》《河南省消防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外,均按热电厂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实施考核。
1.发生火险、电险、火警后不报警、延误报警、阻碍报警、谎报火警的。
2.违反岗位防火责任制或安全操作规程,值班人员擅离职守或失误的,造成一般火险、电险、火警的。
3.向消防水缸、水桶、室内消防栓(箱)内乱扔乱放杂物,污染消防存水的。
4.损坏消防器材、设施(照价赔偿另计)或消防器材设施挪作它用,乱拉、乱动的。
5.埋压、圈占消防栓(箱)或占用防火间距,堵塞消防通道楼梯,消防车通道,经检查指出不整改的。
6.擅自在生产区,挖沟施工,影响消防车辆通行的。
7.不按国家规定,配置消防器材、设施、消防标志,并经检查指出不改的。
8.有重大火险隐患,无正当理由,不按照《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要求期限整改的。
9.未按规定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
10.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没有闪点、自燃点、爆炸极限等数据说明书,以及防火防爆注意事项的。
11.废汽油、油揩布未按指定地点回收、处理的。
12.电气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或线路、管路铺设不符合消防安全技术规范,被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
13.在重点防火部位吸烟或进入重点区域没有将其携带的打火机,火柴等火种交值班室的。
14.未经批准,在重点防火部位,场所进行明火作业或经批准但监护人员未到现场前,即进行明火作业的。
15.未办理<<用火许可证>>私自在工作场所,使用电炉、及其它电热器具的(有关器具一律没收)。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规定由热电厂安全环保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中铝河南分公司热电厂
2022-4-27
第4篇 大京发电厂消防水系统管理规定
一、消防水系统是我厂灭火的主要设备,必须加强管理,使其保持良好状态。
二、检修公司按照厂部规定,负责消防水系统的维护、检修工作,一旦发生滴漏损坏等应及时修复。
三、室内外消防栓应有明显的编号和标牌。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埋压、圈占和损坏消火栓、箱。室内消火栓3米范围内禁止堆放任何物品,室外消火栓15米范围内禁止堆放任何物品,禁止堵塞消防通道和妨碍消火栓的使用。
四、水龙带和消火栓非火警不得擅自动用,特殊情况需动用消防水,应事先申请有关厂领导及安监部批准,并通知值长,方可使用。
五、消防泵的启、停操作,由当值值长发布操作命令,水泵房值班工操作。
六、消防栓应每年打开检查一次。
七、检修公司应做好消防水管道的防冻保温工作。
八、专职消防人员每月应对消防水系统及室内外消防栓、箱全面检查一次,发现漏水、损坏、丢失应及时报告修复、补齐。
九、对于使用过的消防水带,使用单位应及时放净存水,卷好放归原处并及时通知安监部对其进行检查处理。
第5篇 大京发电厂消防设施器材管理规定
一、分布在全厂的消防器材是扑灭初始火灾的主要设备,每位职工都应很好爱护。
二、全厂所属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的配备由厂安监部根据各部位防火需要进行统一计划与配备。安监部消防管理专职负责质量监督和检验,确保消防器材合格率达100%。
三、配置在现场的消防器材属于现场设备的一部分,各部门所配置的消防器材应按所属设备区域划分进行定置管理,由所在部门、班组、岗位负责,做到定点、定位、定责任人。
四、各责任所在部门、班组、岗位应对所属消防器材定期检查打扫卫生,发现不符合规范要求时,应及时报告安监部。
五、各部门、班组的消防器材,应有台帐记录,做到帐物相符。并经常进行检查,部门每月不少于一次,班组每月不少于一次,岗位每周不少于一次,列入交接班进行交接。对擅自动用者有权进行制止。
六、各类消防器材、工具设备,非火灾情况下,未经安监部领导和消防专职同意,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挪用和移动位置,如确因工作需要移动消防器材,需征得安监部同意并在工作完成后及时复位。
七、室内外消防栓、消防箱应有明显的编号和标牌。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埋压、圈占和损坏消火栓。室内消火栓3米范围内禁止堆放任何物品,室外消火栓15米范围内禁止堆放任何物品,禁止堵塞消防通道和妨碍消火栓的使用。
八、 任何部门和个人无权将现场消防器材转让,借与其他单位和个人。
九、擅自移动、挪用、偷窃、损坏消防器材者,按有关规定处罚,造成严重后果者直至追究法律责任。所在部门、班组及个人应积极配合安监部调查、取证和处理。
十、发生火灾后或大量消防器材定期更换时,责任单位要协助安监部进行消防器材的调配工作。
第6篇 大京发电厂消防值班室、控制室管理规定
一、消防值班室、控制室应制定消防工作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二、消防值班室必须保证24小时有人值班。
三、消防值班人员应经消防机构培训持证上岗,并熟练掌握设备运行方式,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辖区内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灭火系统等自动化设备正常运行,发现设备缺陷及时汇报。
四、消防值班人员应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五、按规定建立值班记录、台帐,值班记录、台帐必须填写准确、完整、清晰。
六、严禁在消防值班室、控制室内吸烟,禁止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化学物品。
七、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消防值班室、控制室。确因工作需要进入消防值班室、控制室的,必须经安监部同意后方可进入。
八、火灾探测器报警时要尽快确认,是误报和故障应及时处理,并作好记录,是火灾立即向安监部报告,并及时、正确启动有关消防设备,做好应急疏散和灭火工作。
第7篇 发电厂消防安全管理
一、__电厂消防管理总则
1、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明确各级防火安全责任制。实行分级管理,各负其责。
2、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消防条例》、《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按照《做好重点单位消防保卫工作的十项标准》等消防法律、法规。
3、消防系统、设施、器材的管理按生产设备管理考核。
二、各级防火安全组织及人员职责
1、防火委员会及负责人职责
1.1防火委员会负责全厂消防管理和火灾扑救指挥工作。
1.2 认真贯彻上级有关消防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指示、规定,审定并组织落实消防管理制度、计划、措施,把防火安全工作纳入生产管理的重要议事日程。
1.3部署、组织本厂的消防宣传教育工作,总结推广消防工作经验。
1.4组织防火检查,主持研究重大火险隐患的整改,改善消防安全条件。
1.5定期或不定期召开防火工作会议,分析布置防火工作,听取各级防火组织的工作汇报,审批解决消防工作方面的重要问题和有关事项。
1.6加强对义务消防组织的管理教育,并给予必要的工作条件和演练时间。
1.7 对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项目,应按有关规定参与消防设计、施工管理和验收工作。
2、生产部(安监)及负责人职责
2.1在厂部防火安全委员会的直接领导下,负责全厂消防日常管理、监督工作。
2.2负责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消防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指示、规定,组织制定消防管理制度、计划、措施。并负责监督执行和实施。
2.3组织本厂的防火宣传教育工作,负责组织义务消防员和广大员工的消防培训、演练工作,总结推广消防工作经验。
2.4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发现火灾隐患,及时督促整改,对重大问题应写出书面材料报告厂消防委员会,并抄送上级有关部门。
2.5组织建立防火安全重点部位档案,负责全厂消防工作统计、上报和内业管理工作。
2.6对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项目,应按有关规定参与消防设计、施工管理和验收工作。
2.7对防火、灭火工作提出考核意见,对发生的火险、火灾事件积极组织扑救,保护现场,并负责查明原因,落实责任,制定措施。
3、各单位领导小组及负责人的职责:
3.1负责领导本单位的消防工作,贯彻执行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指示、规定及有关消防规程制度,对本部门上的防火安全工作负有领导责任。
3.2根据本单位生产实际,经常召开防火安全工作分析会,总结经验教训,制定有效措施,加强广大员工的防火安全教育工作。
3.3加强对班组防火安全小组的领导,发挥义务消防员的作用。组织定期的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隐患及时制定有效措施并积极整改,及时上报整改工作情况。
3.4制定好本单位的重点防火部位和日常工作岗位的防火制度。
3.5负责本单位消防系统、设施、器材的日常检查、维修和管理工作,保证其完好可用。
3.6建立本单位重点防火部位的防火档案,负责本单位消防工作统计上报和内业管理工作。
3.7对本单位重大动火工作,履行本厂动火工作管理标准,负责措施完善,落实到位,领导小组负责人要及时对动火现场进行指导、监督。
3.8对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项目,应按有关规定参与消防设计、施工管理和验收工作。
3.9对发生的火险、火灾事件应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并积极组织扑救,保护好现场,负责查明原因,落实责任,制定措施,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
4、各班组防火安全小组及负责人的职责。
4.1负责领导本班组的消防工作,贯彻执行消防工作方针、政策、指示、规定及有关消防规程制度。对本班组的防火安全工作负有领导责任。
4.2根据本班组生产实际,认真组织学习有关消防知识、规程制度,使本班组的防火安全教育和各项活动得到有效开展。
4.3加强义务消防员的管理,充分发挥其作用,组织经常性的防火安全检查,及时发现隐患问题,制定落实整改措施,消除火灾隐患。
4.4制定好本班组重点防火部位和日常工作岗位的防火制度和防火、灭火措施,并积极组织落实。
4.5负责本班组消防系统、设施、器材的检查、维修和管理工作,保证其完备好用。
4.6 对重点防火部位、重大险要工作项目的动火工作要有专人负责,制定落实好防火、灭火措施,小组负责人要亲临现场指导、监督防火工作。
4.7负责本班组防火安全各项工作的上报、统计和内业管理工作。
4.8对本班组发生的火险、火灾等事件应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并组织扑救,保护好现场,落实好防火措施,坚持“三不放过”原则。
5、专(兼)职消防专工职责:
5.1在厂部(各单位)和消防安全管理部门的领导下,负责本单位的消防日常管理工作。
5.2根据上级指示和要求,负责协助领导制定本单位消防工作的管理制度、计划、总结、措施等工作,并负责监督执行和实施。
5.3参与组织各项防火安全检查活动,积极深入现场,及时发现各类安全隐患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监督其实施情况。
5.4负责组织做好本单位的防火宣传教育工作,负责义务消防员和广大员工的消防培训、演练工作。
5.5协助本单位领导做好消防系统、设施、器材的管理工作,保证完好可用。
5.6负责本单位消防工作的分析、统计、上报和内业管理工作。
5.7监察动火工作制度的执行情况,履行动火工作管理职能。
5.8对防火、灭火工作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考核意见。对发生的火险、火灾事件立即上报,协助本单位领导积极组织扑救,保护现场,并组织做好事故调查工作。
6、义务消防员的职责:
6.1 协助本单位搞好安全消防工作,模范地执行消防规程制度,向广大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宣传,共同提高防火意识。达到“三懂、三会”要求。
6.2积极参加消防活动,熟练掌握消防系统和消防设施、器材的使用方法,掌握现场急救常识。
6.3熟悉本单位现场的消防系统、交通路线、建筑物结构,掌握本单位重点防火部位及各岗位(作业)的防火、灭火措施和操作技能。
6.4发现现场不良事件和火灾隐患,应及时给予纠正、消除和上报。
6.5积极参加火险、火灾的扑救工作,协助有关人员保护现场,做好事故调查分析工作。
7、职工的消防职责
7.1在本班组消防安全小组的领导下,认真执行上级有关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定及有关消防规程制度等,对本岗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负有直接责任。
7.2负责落实好本岗位的消防规程制度、防火、灭火措施等工作。达到“三懂、三会”要求。
7.3负责正确使用、维护好本岗位的消防系统、设施和器材,掌握其使用方法,保证完好可用。
7.4积极参加各项消防安全活动,发现现场不良事件和安全隐患,及时给予纠正、消除,及时上报。
7.5积极参加火险、火灾的扑灭救护工作。协助有关人员保护好现场,做好事故调查分析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