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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室管理制度(7篇)

更新时间:2024-05-09 查看人数:99

地下室管理制度

地下室管理制度主要涵盖以下几个方面:安全与消防管理、环境卫生维护、设施设备管理、出入权限控制、应急处理预案以及日常巡查制度。

包括哪些方面

1. 安全与消防管理:确保地下室内的消防设施完好,定期进行消防演练,制定并执行严格的火源管理规定。

2. 环境卫生维护:保持地下室干燥通风,定期清理垃圾,预防潮湿、虫害等问题。

3. 设施设备管理:对地下室的电力、排水、通风等设施进行定期检查与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4. 出入权限控制:设定地下室的进出权限,限制无关人员进入,防止非法占用和破坏。

5. 应急处理预案:针对可能出现的紧急情况(如洪水、火灾等)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更新和演练。

6. 日常巡查制度:设定每日或每周的巡查计划,及时发现并解决潜在问题。

重要性

地下室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地下室通常存放重要的设施设备,如电力供应、供水系统,其安全直接影响到整个建筑的正常运行。地下室环境的维护对于建筑的长期稳定至关重要,防止潮湿、虫害等问题可以延长建筑寿命。有效的管理制度能提高应急响应能力,降低因事故造成的损失,保障人员安全。

方案

1. 建立专业团队:成立专门的地下室管理小组,负责各项工作的实施与监督。

2. 制定详细规程:编写详细的地下室管理制度手册,明确各岗位职责、操作流程和标准。

3. 定期培训: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消防知识培训,提升应对突发状况的能力。

4. 技术支持:利用现代技术,如安装监控系统,实现远程监控,提高安全管理效率。

5. 检查与考核:定期进行自查与互查,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6. 公示与宣传:将管理制度公示,提高员工的知晓率和参与度,营造良好的安全文化氛围。

通过以上措施,地下室管理制度将得以有效执行,确保地下室的安全、整洁与高效运行,为整个建筑提供坚实的后盾。

地下室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地下室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措施

(1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

在工程开工前,明确安全生产责任目标,逐级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使每个人都明确自己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所应承担的安全责任。项目经理对承包项目工程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组织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健全和完善用工管理手续。

1企业的法人代表与项目经理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明确双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责任、权力和义务以及具体的安全生产考核指标。

2根据项目法施工的要求,项目经理与项目施工各专业业务主管部门负责人(外包队队长)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确定项目经理与各业务主管部门负责人(外包队队长)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责任,并明确安全奖惩指标。

3项目各业务主管部门负责人与各自部门的业务人员,外包队队长与外包队民工,分别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同时要督促检查本协议的落实情况,确保安全考核指标的完成。

(2安全教育

1外包队民工,在入场前要办理有关合法的劳务用工手续,经劳资等有关部门审核合格后,方可进行入场教育。

2安全生产教育工作要进行七天脱产安全学习,经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施工,否则,一律不准上岗。

3职工、外包队民工入场教育合格后,项目部的安全管理部门要进行登记造册,建立档案,使安全教育工作处于受控的状态中。

4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全员的安全教育工作,职工要每半月进行一次,外包队民工每周进行一次,受教育面要达到100%,不留死角,因工作或其它原因不能参加教育的,应及时补课。

5严格执行班前安全教育制度,除对职工、外包队民工进行文字安全技术交底外,班组长还应根据当天作业环境等因素,对本班组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班前安全教育,做到班前检查班后总结。

6积极利用板报、标语、文艺节目等多种形式宣传安全生产,使职工、外包队民工从中受到健康、有益的安全教育。

(3安全检查措施

1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要严格按照建设部部颁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jgj59-88执行。

2建筑施工现场要每周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要作好详细的安全检查记录和考评打分记录,同时要作好日检安全记录,及时掌握现场的安全情况。

3在各类安全检查过程中,针对现场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要在立即整改的同时,下达重大事故隐患通知书,并限期进行整改。隐患整改单位在接到事故隐患通知书后,在整改期限内及时反馈隐患整改信息。

4在日常的安全检查工作中,要虚心听取业主和监理工程师的意见和建议,必要时可以与业主和监理工程师联合组织安全检查工作。

5要督促整改,对复查时没有按要求整改的要求采取必要的处罚措施。

6搞好争创文明安全工地评比达标工作,总承包部、公司一级按月、季的安全检查打分情况和根据日常的安全检查情况,进行安全评比工作。

(4安全防护

1进入施工区域的所有人员必须佩戴好安全帽,否则禁止进入现场。

2凡从事两米以上,无法采取可靠安全防护设施的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违者罚款。

3高处作业施工人员,严禁投掷物料;在基坑中作业时须搭设木斜道一座。

4各种脚手架的杆件必须符合安全要求,不准钢木脚手架混搭,脚手架的立杆、大、小横杆间距、十字盖宽度及拉接点必须达到方案设计要求。

5脚手架作业面必须满铺脚手板,离墙面不得大于20cm,不得有空隙和探头板、飞跳板,脚手板层兜设水平网,操作面外侧设一道护身栏杆、一道挡脚板,脚手架立网全封闭,严禁用竹笆作脚手板。

6对各种类型的高处作业按国家行业标准《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规范要求,必须采取安全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

7施工洞口,临边防护要严格按规程或方案要求进行安全防护。

8现场的各种安全防护设施,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准随意拆改。

9作好防高处坠落、物体打击、防触电、防机械伤害的各项安全防护工作。

(5临时用电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按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规范要求做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健全安全用电管理的内业资料。

2临时配电线路必须按规范架设整齐。严禁在基坑边护身栏杆上或脚手架上挂设电缆,架空线必须采用绝缘导线,不得采用塑料软线,不得成束架空敷设。施工机具、车辆及人员应与内、外电线保持安全距离,达不到规范规定的最小距离时,必须采用可靠的防护措施。

3配电系统必须实行分级配电,各类配电箱、开关箱安装和内部设置必须符合有关规定,箱内电器必须可靠完好,其选型定值要符合规定,开关箱外观应完整、牢固、防雨、防尘。箱体外应涂安全色标,统一编号,箱内无杂物,停止使用时应切断电源,箱门上锁。

4各种电器设备和电力施工机械的金属外壳,金属支架和底座,实行分级保护,形成完整的保护系统,漏电保护装置的选择应符合国家gb6829-86《漏电电流动作保护器(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要求,开关箱内的漏电保护器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

5现场各种高大设施,必须按规定装设避雷装置(如:塔吊)。

6地下室及其它潮湿场所的照明应按国家部颁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的要求,使用安全电压照明。

7临时用电必须设专人管理,分片包干,责任到人,非电工人员严禁乱拉乱接电源线和动用各类电器设备。对临时用电的线路及其设备,必须由专业电工每天进行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8加强临时用电的安全管理工作,健全下列具体临时用电管理技术资料:

①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全部资料。

②修改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资料。

③临电技术交底资料。

④临时用电工程检查验收表。

⑤电气设备的试验、检验凭单和调试记录。

⑥接地电阻测定记录表。

⑦定期检(复)查表。

⑧电工维修工作记录。

(6机械施工安全

1机械设备应按其技术性能的要求正确使用,缺少安全装置和安全装置已失效的机械设备不得使用。

2各种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组织的专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培训,考试合格后,持有效证件上岗。

3机械操作人员工作前,应对使用的机械设备进行安全检查,严禁带并使用,严禁酒后操作。

4机械操作人员只要离开机械设备,必须按规定将机械放置于安全位置,并将操作室锁好,或把电器设备的控制箱拉闸上锁。

5施工现场的各类机械必须设专人负责安装、维修、保养、使用、检测、自检等项工作,并要有详细的记录。施工组织设计应有施工机械使用过程中的定期检测方案。

6塔式起重机的安装和拆除要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86及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要求去做四限位、两保险,必须齐全、可靠,在使用过程中,除进行定期检测外,雨后要立即进行检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7各类机械电气设备,在停止使用或停电时,必须将电源切断,闸箱门上锁,防止发生意外事件。

8塔式起重机、卷扬机等重要的机械设备在安装使用前,必须经验收合格后方准使用,否则禁止使用。

9基坑回填土方使用平板振动器,必须两人操作,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和穿绝缘胶鞋,操作手柄应有绝缘套,平板振动器使用后,应立即切断电源,严禁在平板振动器运转时清除积土。

第2篇 地下室工程文明施工安全管理措施

1 文明施工措施:

1.1 场容场貌管理

a、在施工整体布置上狠下功夫,使其外貌内景都能符合代表公司、上海市的文明水平,充分体现上海这个国际大都市的先进水平。

b、施工现场布置设置,设备应按场布图规定搭设,并随施工的不同阶段及时更换场布图牌和合理调整现场临时布置。

c、为保证施工现场内道路平坦、畅通,工地的主干道、施工便道及工种通道应作一次性规划,场地内的施工道路实行硬化,浇筑厚度不小于150mm的路面,实施硬地法施工,主干道道路都需硬化。

d、建筑物四周宜浇筑砼散水坡,散水坡侧设排水沟。保持场地平整,不积水,无散落的五头及散物。

e、建立场地排水系统、主要道路、施工便道堆场等一侧须搭设排水沟,排水沟上设铸铁盖板。

f、 工地实行高围墙封闭施工。

1.2 材料堆放管理

a、砂石料分别堆放,底脚随用随清,灰池砌筑符合标准,布局合理,安全整洁,做到灰不外溢,渣不乱倒。

b、对钢筋、竹笆、扣件、钢脚手管等材料,运到现场应分类集中堆放,分别插挂标牌。

1.3 现场砂浆搅拌系统的场容管理:

a、现场搅拌系统应在装饰阶段中合理布局,交通便利地布置堆场和仓库等。

b、砂的堆放,应砌筑挡料墙。

c、现场内应设水泥库,袋转、散装不混放,设专人管理。做到分类插挂标牌,记载齐全、正确,牌物帐三者相符。

1.4 临时设施

为了保障施工生产,便于施工管理。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合理布置临时设施。

a、设置一定数量、宽畅整洁的办公室。

b、设置与生活区域的临时设施。

a.职工食堂及相关配套设施。

b.工地有临时保健室。

c.厕所。

d.开水间和茶水亭,还应在出入口位置相应设置门

c、为保障施工生产,需设置如下施工用房。

a.临时配电间、电工间、机修间。

b.五金仓库、材料仓库等。

c. 氧气、乙炔仓库,按规范要求建造,必须用砖墙等防火材料围护,并设铁门及防火盖板。

d.试块养护室。

e.危险品仓库。

2 生活卫生管理:

2.1生活卫生应纳入总体规划,落实卫生专(兼)职管理人员和保洁人员,落实门前卫生责任制。

2.2施工现场须设置茶水筒,做到有盖加水配杯子,有消毒设备。

3.3食堂卫生符合《食品卫生法》要求,保持整齐清洁,严禁交叉污染。食堂排水应设沉淀池和隔油窨井。

3.4工地有男女厕所落实专人管理,保持清洁无害,定期抽粪。

3.5工地应有临时保健时或巡回医疗点,定期服务,关心职工健康。

3.6临时专人负责生活区、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洁,协调好市容检查部门,地区公务所有关工作,不因施工而市容环境卫生。

3.7落实专人负责各公用部位、楼层楼面、道路的清扫和卫生保洁工作。

3.8卫生垃圾须随时处理,集中加以遮挡。

4 交通畅通保证:

为确保车辆安全进出工地,特别是各种建筑材料车辆进出场,应做 好与本地区交通管理部门的协调工作,以维护好施工阶段现场与外界的交通持续。在车辆进出时派专人(保安)负责指挥交通,做到不因工程施工而造成马路上社会车辆的堵塞。

5 文明建设措施:

a、开展文明教育,施工人员均遵守上海市民七不规范。

b、加强班组建设,有三上岗一讲评的安全记录,有良好的班容班貌。项目部给施工班组提供一定的活动场所,提高班组整体素质。

c、加强工地治安综合治理,做到目标管理、制度落实、责任到人。施工现场治安防范措施有力,重点要害部位防范设施有效到位。

d、施工现场的外包队伍人员组织情况明了,建立档案卡片,与分包队伍签订治安防火协议书,对外包队伍人员加强法制教育。

e、做好社区服务工作。工地有专人负责协调与周围居民、所在地居委会、市政交通、环卫等单位的横向关系,定期主动召开会议,听取他们对工程建设的有关建议,保证工程文明施工,使工程成为爱民工程、便民工程。

第3篇 地下室防水工程施工管理施规范

地下室防水工程施工管理

一、成品保护

1、在防水层施工中或防水层已完成而保护层未完成时,是成品保护的关键时期。在此其间,禁止任何无关人员进入现场。

2、防水层施工完毕尽快进行保护层施工。

3、防水层施工完毕后,不能随便在防水层上开洞或钻孔。

二、安全保证

1、项目负责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各班组设立兼职安全员,配合项目负责人的工作。

2、严格执行国家以及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积极宣传安全生产的有关方针、政策、措施,强化全体职工的安全意识。

3、上岗前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

三、文明施工

1、遵守长沙市及总承包单位有关市容、场容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加强现场施工垃圾的管理,搞好现场清洁卫生。

2、进入施工现场的各种机具、原材料等,均须按指定位置堆放整齐,不得随意乱丢乱放。

3、对施工人员进行文明施工教育,做到谁做谁清,工完料清,场地干净。

4、控制施工噪音,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干扰。夜间施工按总承包单位要求进行。

四、消防保卫

1、由项目负责人牵头组成现场消防保卫小组,并指定专人负责消防保卫日常检查和监督工作。

2、材料堆放场地须配备必要的消防设备;储存物品分类存放。

3、消防设备经常检查,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

4、学习消防知识,熟悉使用消防器材。

5、施工现场禁止吸烟。

五、相关单位协调配合

1、准时参加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总承包单位组织的工程例会,及时通报并处理施工中的各种问题,确保现场按计划施工。

2、加强与总承包单位、其它相关单位的协调配合,服从总承包单位统一指挥,为总承包单位创造更大的工作面,从而为提高工程质量、缩短总工期作出努力。

第4篇 某大学人防工程和普通地下室安全使用管理办法

大学人防工程和普通地下室安全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学校人防工程和普通地下室的安全使用管理,保障师生员工和居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人民防空法》、《北京市人民防空工程和普通地下室安全使用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学校人防工程和普通地下室(以下统称“地下空间”)的安全使用管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学校人民防空办公室负责制定学校地下空间安全使用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负责全校地下空间的管理、监督、检查,协助地下空间安全使用责任单位办理各项审批手续及其它日常工作。

第四条 学校地下空间的使用和管理,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地下空间委托物业服务企业以及其他单位管理的,受托管理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和约定承担地下空间安全使用管理责任。

第五条 利用地下空间从事商业、文化娱乐以及其他活动或者作为居住场所,安全使用责任人应保证地下空间符合下列条件:

(一)符合防火、卫生管理规定,并经公安消防机构、卫生主管部门依法检查合格。

(二)房屋建筑安全,不存在危险构件。

(三)具有上下水、卫生间、用电设施。

(四)通风良好,设置机械通风系统或空气调节装置,并保证有效使用。地下空间平时使用必需的新风量,以及相应的新风系统、回风系统等设置符合设计规范要求。

(五)具有防汛、防雨水倒灌设施。

(六)按规定设置和配置机械防烟、排烟系统,自动喷淋系统,应急照明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以及其他消防设施和器材。

第六条 地下空间的安全使用责任人利用地下空间,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制定落实治安、消防、卫生、建筑等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具体措施。

(二)建立防火、防汛、治安、卫生等责任制度。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与使用人签订地下空间安全使用责任书,明确使用人对地下空间的安全使用义务,并对使用人履行的情况进行监督;发现使用人违反安全管理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安全使用义务的,及时制止、纠正。

(三)使用人民防空工程,应当按照上级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批准的要求使用。

(四)不得擅自改变地下空间工程的主体结构或者拆除地下空间工程的设备设施。

(五)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符合安全规范,安全出口不得使用卷帘门、转门、吊门或者侧拉门,门向疏散方向开启。

(六)在地下空间的入口处设置中央国家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制发的人民防空工程,普通地下室使用标志牌。

(七)建立安全设施检查、维修管理制度,保障安全设施正常使用。

(八)对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清除。

(九)依法及时报告火灾、传染病情等突发性事件。

(十)不得将地下空间出租给无合法有效证件、证明的单位或者个人。

第七条 地下空间的使用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履行地下空间安全使用责任书中的安全使用义务和本办法第六条第(四)、(八)、(九)项的规定。

(二)根据不同的使用性质,保证地下空间在使用中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行业的卫生标准。

(三)装饰、装修材料符合国家和本市规定的消防、卫生要求,进行装饰、装修等施工作业期间,不得投入使用。

(四)不得存放液化石油气钢瓶,不得使用液化石油气和闪点小于60°c的液体做燃料。

(五)保障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畅通,有人时不得上锁。

(六)不得在地下空间内从事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危险品的生产经营,不得在地下空间内储存易燃易爆物品。

(七)按照国家有关消防安全技术规定安装、使用电器产品,设计、铺设用电线路;禁止超负荷用电。

(八)不得在地下空间内设置油浸电力变压器和其他油浸电气设备。

(九)地下空间内所容纳的人员不得超过核定人数。

(十)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制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十一)遵守国家及本市其他有关地下空间安全使用的管理规定。

第八条 利用地下空间设置宿舍,以及作为其他居住场所的,地下空间的安全使用责任人、使用人除应当遵守本办法第六条、第七条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房间内人均使用面积不得少于4平方米。

(二)不得设置上下床。

(三)配备有效的防灭病媒生物设施,消毒设施和垃圾、废弃物的存放专用设施。

第九条 地下空间的安全使用应当符合本市有关房屋建筑使用安全管理、治安管理和房屋租赁管理的相关规定以及规范、标准。地下空间用于出租的,应当按照本市房屋租赁管理的相关规定办理登记。

第十条 中央国家机关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负责人民防空工程和普通地下室安全使用的综合管理工作,负责人民防空工程使用许可的审批和普通地下室使用备案。公安、卫生、工商、文化等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地下空间安全使用的相关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 本办法发布之前,学校的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后勤管理处负责解释。

第5篇 地下室工程施工安全管理

地下室工程施工安全管理

(1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

在工程开工前,明确安全生产责任目标,逐级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使每个人都明确自己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所应承担的安全责任。项目经理对承包项目工程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组织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健全和完善用工管理手续。

1企业的法人代表与项目经理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明确双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责任、权力和义务以及具体的安全生产考核指标。

2根据项目法施工的要求,项目经理与项目施工各专业业务主管部门负责人(外包队队长)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确定项目经理与各业务主管部门负责人(外包队队长)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责任,并明确安全奖惩指标。

3项目各业务主管部门负责人与各自部门的业务人员,外包队队长与外包队民工,分别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同时要督促检查本协议的落实情况,确保安全考核指标的完成。

(2安全教育

1外包队民工,在入场前要办理有关合法的劳务用工手续,经劳资等有关部门审核合格后,方可进行入场教育。

2安全生产教育工作要进行七天脱产安全学习,经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施工,否则,一律不准上岗。

3职工、外包队民工入场教育合格后,项目部的安全管理部门要进行登记造册,建立档案,使安全教育工作处于受控的状态中。

4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全员的安全教育工作,职工要每半月进行一次,外包队民工每周进行一次,受教育面要达到100%,不留死角,因工作或其它原因不能参加教育的,应及时补课。

5严格执行班前安全教育制度,除对职工、外包队民工进行文字安全技术交底外,班组长还应根据当天作业环境等因素,对本班组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班前安全教育,做到班前检查班后总结。

6积极利用板报、标语、文艺节目等多种形式宣传安全生产,使职工、外包队民工从中受到健康、有益的安全教育。

(3安全检查措施

1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要严格按照建设部部颁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jgj59-88执行。

2建筑施工现场要每周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要作好详细的安全检查记录和考评打分记录,同时要作好日检安全记录,及时掌握现场的安全情况。

3在各类安全检查过程中,针对现场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要在立即整改的同时,下达重大事故隐患通知书,并限期进行整改。隐患整改单位在接到事故隐患通知书后,在整改期限内及时反馈隐患整改信息。

4在日常的安全检查工作中,要虚心听取业主和监理工程师的意见和建议,必要时可以与业主和监理工程师联合组织安全检查工作。

5要督促整改,对复查时没有按要求整改的要求采取必要的处罚措施。

6搞好争创文明安全工地评比达标工作,总承包部、公司一级按月、季的安全检查打分情况和根据日常的安全检查情况,进行安全评比工作。

(4安全防护

1进入施工区域的所有人员必须佩戴好安全帽,否则禁止进入现场。

2凡从事两米以上,无法采取可靠安全防护设施的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违者罚款。

3高处作业施工人员,严禁投掷物料;在基坑中作业时须搭设木斜道一座。

4各种脚手架的杆件必须符合安全要求,不准钢木脚手架混搭,脚手架的立杆、大、小横杆间距、十字盖宽度及拉接点必须达到方案设计要求。

5脚手架作业面必须满铺脚手板,离墙面不得大于20cm,不得有空隙和探头板、飞跳板,脚手板层兜设水平网,操作面外侧设一道护身栏杆、一道挡脚板,脚手架立网全封闭,严禁用竹笆作脚手板。

6对各种类型的高处作业按国家行业标准《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规范要求,必须采取安全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

7施工洞口,临边防护要严格按规程或方案要求进行安全防护。

8现场的各种安全防护设施,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准随意拆改。

9作好防高处坠落、物体打击、防触电、防机械伤害的各项安全防护工作。

(5临时用电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按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规范要求做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健全安全用电管理的内业资料。

2临时配电线路必须按规范架设整齐。严禁在基坑边护身栏杆上或脚手架上挂设电缆,架空线必须采用绝缘导线,不得采用塑料软线,不得成束架空敷设。施工机具、车辆及人员应与内、外电线保持安全距离,达不到规范规定的最小距离时,必须采用可靠的防护措施。

3配电系统必须实行分级配电,各类配电箱、开关箱安装和内部设置必须符合有关规定,箱内电器必须可靠完好,其选型定值要符合规定,开关箱外观应完整、牢固、防雨、防尘。箱体外应涂安全色标,统一编号,箱内无杂物,停止使用时应切断电源,箱门上锁。

4各种电器设备和电力施工机械的金属外壳,金属支架和底座,实行分级保护,形成完整的保护系统,漏电保护装置的选择应符合国家gb6829-86《漏电电流动作保护器(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要求,开关箱内的漏电保护器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

5现场各种高大设施,必须按规定装设避雷装置(如:塔吊)。

6地下室及其它潮湿场所的照明应按国家部颁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的要求,使用安全电压照明。

7临时用电必须设专人管理,分片包干,责任到人,非电工人员严禁乱拉乱接电源线和动用各类电器设备。对临时用电的线路及其设备,必须由专业电工每天进行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8加强临时用电的安全管理工作,健全下列具体临时用电管理技术资料:

①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全部资料。

②修改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资料。

③临电技术交底资料。

④临时用电工程检查验收表。

⑤电气设备的试验、检验凭单和调试记录。

⑥接地电阻测定记录表。

⑦定期检(复)查表。

⑧电工维修工作记录。

(6机械施工安全

1机械设备应按其技术性能的要求正确使用,缺少安全装置和安全装置已失效的机械设备不得使用。

2各种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组织的专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培训,考试合格后,持有效证件上岗。

3机械操作人员工作前,应对使用的机械设备进行安全检查,严禁带并使用,严禁酒后操作。

4机械操作人员只要离开机械设备,必须按规定将机械放置于安全位置,并将操作室锁好,或把电器设备的控制箱拉闸上锁。

5施工现场的各类机械必须设专人负责安装、维修、保养、使用、检测、自检等项工作,并要有详细的记录。施工组织设计应有施工机械使用过程中的定期检测方案。

6塔式起重机的安装和拆除要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86及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要求去做四限位、两保险,必须齐全、可靠,在使用过程中,除进行定期检测外,雨后要立即进行检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7各类机械电气设备,在停止使用或停电时,必须将电源切断,闸箱门上锁,防止发生意外事件。

8塔式起重机、卷扬机等重要的机械设备在安装使用前,必须经验收合格后方准使用,否则禁止使用。

9基坑回填土方使用平板振动器,必须两人操作,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和穿绝缘胶鞋,操作手柄应有绝缘套,平板振动器使用后,应立即切断电源,严禁在平板振动器运转时清除积土。

第6篇 项目地下室施工管理规程

项目地下室工程施工管理规程

1.编制目的

用于指导工程管理人员对地下室工程进行全面质量控制,确保地下室工程施工全过程处于受控状态。

2.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地下室工程施工各阶段的质量控制。

3.职责

3.1总工程师办公室负责本规程的指定、修改、分发及解释;

3.2项目工程部负责本规程的具体实施。

4.工艺流程

5.管理过程

5.1事前控制

5.1.1地下室施工应在桩基工程结束后方可施工,如为砼灌注桩,则桩身强度应达到设计要求时方能进行土方开挖。

5.1.2应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仔细、系统阅读设计文件,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及公司相关部门进行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并形成纪要。对大型设备吊装孔洞在图纸会审中重点审核。

5.1.3审核地下室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完成审批程序,应特别注意施工方案中有没有涉及地勘报告中提示的特殊地质情况给施工带来影响。

5.1.4协助监理公司检查施工单位在投标书、施工合同及施工组织设计中承诺的人员、设备、材料的进场情况或组织准备情况。

5.1.5审查施工环境与条件方面的准备工作情况,包括施工用电、施工照明、施工场地及通道,以及防冻、防高温、防洪等应急措施落实,同时应协助监理公司督促施工方建立质量管理和保证体系,检查质量检测、试验和计量用的仪器、设备和仪表是否满足使用需要。

5.1.6会同监理单位对总包单位建立的施工测量控制网进行复核,如桩基工程单独发包,则需组织桩基施工单位和总包单位进行现场交接。

5.1.7督促施工单位绘制钢筋翻样图和模板翻样图。

5.1.8对甲供材料(如钢材、水泥),需编制材料供应计划,填写采购计划表,并根据施工场地布图检查、落实水泥筒位置,钢筋堆场等。

5.1.9对需要进行检验的材料应督促施工、临理及时取样送检。砼使用前,应提前进行配合比等相应试验。

5.1.10根据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地下室进度计划,报公司相关部门。

5.2事中控制

5.2.1施工工艺过程的质量控制可按下表组织实施。

表1

工程项目 质量控制要求 控制手段

围护工程 详见《基坑围护工程管理规程》

土石方工程 开挖范围及边线高程土方回填 测量测量测量

地下室及现浇钢筋砼工程 位置(轴线及高度)外形尺寸、断面尺寸钢筋规格、数量、位置、接头砼强度地下管线预埋孔洞及套管预埋变形缝及后浇带柱、墙等垂直构件的插筋位置砼浇捣 测量现场检查现场检查审核配合比、现场取样制试块、审核试验试块现场检查、量测现场检查现场检查现场检查

表中所例控制手段:

观察----指以目视目测进行的检查监督。

现场检查-----指现场视、观察及测量方式进行的检查监督。

量测-----指用简单的手持式量尺、量具、量器进行的检查监督。

测量------指借助于测量仪器、设备进行的检查。

试验-----指通过试件(块)、取样进行的试验,或通水、通电、通气的试验等。

5.2.2主要原材料检验与测试项目

表2

序号 试验名称 检验与试验内容 备注

1 水泥试验 出厂质量证明书(抗压强度、抗折强度、安定性、凝结时间) 按要求进行复试

2 钢筋试验 出厂质量证明书(屈服强度、抗拉强度、延伸率) 按批量进行复试、检查化学成分

3 钢筋焊接试验 焊条合格证、焊接试验报告(抗拉强度、断点位置) 按要求进行复试

4 砖试验 出厂证明书(抗折、抗压) 对承重结构按批量进行复试

5 砂、石试验 颗粒级配、密度、容量、含泥量 按产地、品种、规格、批量取样试验

6 土壤性质试验 土壤分类、含水量、最佳容量、干容量试验 根据施工实际进行试验

7 防水材料试验 出厂质量证明书(抗拉强度、耐热度、柔度等) 进场复试

8 商品砼 合格证、试块报告、坍落度、入模温度 进场复试

5.2.3现场检验项目

表3

序号 分项、分部工程名称主要质量控制方面的检验项目

1 土方工程 复核标高、平面位置及尺寸,检查基底土质、回填土密度。

2 砌体工程 检查砂浆的配合比,检查砌体的组砌方式及质量。

3 模板工程 检查模板的几何尺寸、标高及垂直度和平整度、检查模板的固定是否牢固,检查施工进度上模板拆除时间,检查预留孔洞的留置是否正确。

4 钢筋工程 检查钢筋的规格、数量、位置、接头及焊接、绑扎方式,检查预埋件数量和位置。

5 砼工程 检查砼的搅拌,振捣质量,检查砼的成型质量

6 防水工程 检查基层情况和防水层成型质量

5.2.4大体积砼的施工控制要点

当地下室体量较大,底板采用厚板基础,属于大体积砼时,需要大体积砼作为控制重点。施工前,应督促施工单位针对大体积混凝土施工制定专项施工方案,经设计、监理及甲方批准后方可实施。大体积混凝土应通过行之有效的ms等微膨胀剂,补偿砼收缩,同时应做好保湿养护。

5.2.4.1砼浇捣前质量控制

a.水泥:要降低砼的水化热,应尽量降低砼中的水泥用量,优先采用水化热较低的矿渣硅酸盐水泥。

b.黄砂、石子:黄砂采用优质的中砂,石子采用5-30粒惊经连续级配的碎石。

c.外掺料:根据级配,采用磨细粉煤灰等外掺料。

d.外加剂:(1)采用高诳缓凝减水剂。(2)掺加膨胀剂。

为使配合比符合实际情况,确定砼配合比的试块均提前28天以上制作,配合比的最终确定,需待28天强度合格后。

5.2.4.2砼浇捣过程质量控制

a.大体积砼应采用商品砼,应对砼的供应制定方案,以确保有足够的砼供应量,保证大体积砼的顺利施工。

b.浇筑时应在室外温度较低时进行,事先应测试砼的出料温度,不宜超过28℃。

c.根据泵送砼的自然流淌坡度约1:5,砼的浇筑采用斜面分层,连续施工,分层厚度控制在50cm之内,砼卸料处,保证上部砼的密实,后道布设在坡脚上方,确保下部砼的密度,随着砼的逐渐推进,振捣捧也相应跟上。振捧的落点间距宜控制在0.4m左右,振捣时间

20∽30s,并且在间隔30min后要进行二次振捣。

d.在电梯井、承台、集水坑等到底部下凹较多的部位,先将该处下凹坑用砼浇到与底板标高基本持平后,再循序推进浇筑。

e.浇筑在砼初凝前用木蟹打磨压实,并进行二次光面,以闭合收缩裂缝。

f.砼坍落度,由专人负责每二小时测定一次,每车砼到现场均应进行目测。

g.砼浇筑后应注意测温和保温、保湿养护,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内外温差控制不宜超过25℃。一般砼浇筑后三天内达最高温度,以后逐日降温,因此最初三天时间内不准在底板上加载任何东西,必须在三天后才允许立模扎筋,但养护草包不准移去,也不能随意掀开,仍要继续养护14天。

5.3事后控制

5.3.1各分项工程结束后,应督促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分项工程质量及时进行评定。

5.3.2在地下室工程结束后,应组织分部工程验收和评定,质量等级由评定小组核定。项目工程部需填写《分部工程现场检查记录表》、《分部工程质量评定表》。

6.编制依据

6.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6.2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92)

6.3建筑地基基础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6.4混凝土地基基础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7.相关/支持性文件

7.1工程管理过程控制程序

7.2工程质量管理工作规程

7.3工程材料管理工作规程

7.4基坑围护工程施工管理规程

7.5钢筋工程施工管理规程

7.6混凝土工程施工规程

8.质量记录

8.1监理规划、监理细则审批表(gt/qr15-01)

8.2施工组织设计审批表(gt/qr15-05)

8.3施工单位机械设备证明文件检查表(gt

/qr15-06)

8.4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审批表(gt/qr15-08)

8.5工程管理日记(gt/qr15-10)

8.6施工方案审批表(gt/qr15-11)

8.7检验、试验报告检查表(gt/qr23-01)

8.8分部工程质量评定表(gt/qr23-02)

第7篇 地下室停车场管理使用规定-1

社区地下室停车场管理使用规定(一)

一、机车进入地下室停车场时,应减速慢行,停、看、听,注意灯号及反光镜,确保安全,致发生事故,其责任应自行负责协商处理,如有损坏公物,应负责赔偿。

二、地下停车场车辆进入须凭证通行,并将停车证贴於车前玻璃右上方,无证车辆及无遥控器者一律禁止入内,如擅自闯入停放者,将以来路不明车辆报警处理。

三、汽、机、踏车进入地下室时,请减速慢行,时速限制以不超过每小时15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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