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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运行管理制度(10篇)

更新时间:2024-05-09 查看人数:55

生产运行管理制度

生产运行管理制度是对企业生产活动进行规范化、系统化管理的重要文件,旨在确保生产流程的高效、安全与质量可控。它涵盖了生产计划、生产组织、质量控制、设备管理、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绩效评估等多个方面。

包括哪些方面

1. 生产计划:明确生产目标,制定合理的生产计划,包括产品类型、数量、时间表等,以满足市场需求。

2. 生产组织:合理分配人力资源,明确各部门职责,确保生产线的顺畅运行。

3. 质量控制:设立严格的质量标准,执行质量检查制度,确保产品质量达标。

4. 设备管理:定期维护保养生产设备,预防故障发生,保证生产效率。

5. 安全管理:制定安全生产规程,进行安全培训,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6. 人员培训:提供持续的技能培训和安全教育,提升员工专业技能和安全意识。

7. 绩效评估:设定绩效指标,定期评估生产效率和质量,激励员工提高工作表现。

重要性

生产运行管理制度对企业运营至关重要。一方面,它为生产活动提供了清晰的指导,降低了混乱和延误的可能性;另一方面,通过规范操作,可以降低事故风险,保护员工安全;此外,良好的管理制度还能保证产品质量,提升客户满意度,从而增强企业的竞争力。

方案

1. 建立标准化流程:详细制定每个生产环节的操作指南,确保每个员工都清楚自己的职责和操作步骤。

2. 实施动态调整:根据市场变化和生产实际情况,灵活调整生产计划和资源配置。

3. 强化监督与反馈:设立内部审计机制,定期检查制度执行情况,并根据反馈进行改进。

4. 注重人才培养:通过内部培训和外部引进,提升员工技能,增强团队整体实力。

5. 推行信息化管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实现生产数据的实时监控和分析,提高决策效率。

通过上述方案,我们可以构建一个有效、灵活且适应性强的生产运行管理制度,为企业稳定、高效、安全的生产运行保驾护航。

生产运行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企业生产处生产运行计量管理安全职责

企业生产处生产运行和计量管理方面安全职责:

1、及时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令、规定、标准;

2、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应服从安全,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指挥生产,防止突击性或超负荷生产,以确保安全;

3、督促操作工人的技术培训和考核,严格工艺操作规程;负责本单位计量工的技术培训和考核,严格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保证安全生产;

4、汇总技术措施计划时,应将安全技术措施作为重要内容列入项目;

5、负责生产操作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和上报工作。

6、编制新装置开工方案,审查技术操作规程,下达工艺技术指标,并检查执行情况;

7、在制定技术改造措施和变动操作条件时必须符合安全技术要求,应考核安全技术及改善劳动条件等项目;

8、发现违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者要及时制止,并向主管副总经理报告,同时通知有关部门处理;

9、负责水、电、汽、风等的停送及其不正常或紧急状态下处理的安全措施;

10、生产中发生险情或事故时,要采取果断措施以防事态扩大,并立即通知有关部门;

11、负责调查处理跑、冒、串油或其他物料等生产事故,并统计上报;参加重大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12、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及时在调度会上给予有关单位表扬或批评。

第2篇 生产运行记录管理制度

1、运行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经过考试合格取得上岗资格证才能独立操作。

2、当班人员必须认真做好运行过程中状态监测、日常点检和各项运行记录。

3、运行中遇到异常情况时,值班人员应根据规程进行紧急处理,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4、当班期间,运行人员应按规定巡回检查,不得随意离开工作岗位。

5、压力设备不得超压运行,动力设备不得超负荷运行,所有设备不得带病运行,任何一处发生故障都应及时排除,并做好故障排除记录。故障排除后,运行操作人员必须做好设备检修后的试运行记录,填好各种表卡,准确地反映设备运行状态。

6、各班组定期将运行记录集中整理后报送公司,以便能以此为依据,综合历次检修记录,制定合理的检修计划。

第3篇 化工安全生产运行操作管理规范

一、化工生产过程操作功能

安全控制;④间歇生产过程的操作;⑤生产负荷的改变;⑥异常状态下的紧急安在连续生产过程和间歇生产过程中,开车和停车都有自己的一套顺序和操作的步骤和顺序进行,就会出现生产事故,延长开车时间,甚至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含着间歇操作的设备和单元,如那些需要再生的系统。有时,要改变生产品种和生产负荷,这些都要求按一定的顺序规则进行操作。一般说来,顺序操作包括一③生产过程的异常现象记录,事故案例的积累以及安全操作与控制措施的在过程控制系统中监视和管理整个生产过程是很重要的功能。监视生产过程的变化,采集生产过程的实时数据和历史数据,对寻找出过程的扰动因素和优化工艺条件以及分析过程操作都是极为有用的。

二、 影响化工生产过程安全稳定的因素

作为一个工厂、一个生产流程或一个生产装置,均需按产品品质和数量的要求、原材料供应以及公共设施情况,由工艺设备组建一定的工艺流程,然后组织生产。在生产过程中,产品的品质、产量等都必须在安全条件下实现,而在生产过程中各种扰动(干扰)和工艺设备特性的改变以及操作的稳定性均影响安全生产,这些影响因素包括如下内容。

(1)原材料的组成变化在化工生产过程中都依一定的原料性质生产一定规格的产品,然而,由于原料性质的改变会严重影响生产的安全运行。

(2)产品性能与规格的变化随着市场对产品性能与规格要求的改变,工业生产企业必须马上能适应市场的需求而改变,安全生产条件必须适应这种变化的情况。

(3)生产过程中设备的安全可靠性化工生产过程的生产设备都是按照一定的生产规模而设计的。但是随着市场对产品数量需求的改变,原设计不能满足实际生产的需要,或者工厂生产设备的损坏或被占用,都会影响生产负荷的变化。

(4)装置与装置或工厂与工厂之间的关联性在流程工业中,物料流与能量在各装置之间或工厂之间有着密切的关系,由于前后的联结调度等原因,往往要求生产过程的运行相应的改变,以满足整个生产过程物料与能量的平衡与安全运行的需要。

(5)生产设备特性的漂移在化工生产工艺设备中,有些重要的设备其特性随着生产过程的进行将会发生变化,如热交换器由于结垢而影响传热效果,化学反应器中的催化剂的活性随化学反应的进行而衰减,有些管式裂解炉随着生产的进行而结焦等。这些特性的漂移和扩展的问题都将严重的影响装置的安全运行。

(6)控制系统失灵仪表自动化系统是监督、管理、控制工业生产的关键设备与手段,自动控制系统本身的故障或特性变化也是生产过程的主要扰动来源。例如测量仪表测量过程的噪声、零点的漂移、控制过程特性的改变而控制器的参数没有及时调整以及操作者的操作失误等,这些都是影响装置的安全运行的扰动来源。

由于现代化工生产过程规模大,设备关联严密,强化生产,对于扰动十分敏感。例如炼油工业中催化裂化生产过程,采用固体催化剂流态化技术,该生产过程不仅要求物料和能量的平衡,而且要求压力保持平衡,使固体催化剂保持在良好的流态化状态。再如芳烃精馏生产过程,各精馏塔之间不仅物料紧密相连,而且采用热集成技术,前后装置的热量耦合在一起。因此,现代工业生产过程,能量平衡接近于临界状态,一个局部的扰动,就会在整个生产过程传播开来。给安全生产带来威胁。

三、 影响化工生产过程控制的因素

化工生产过程除了上述特点外,若从反馈控制的观点来分析,其被控过程(对象)又具有下述的一些特性,影响着工业生产过程的操作、控制和优化。

化工生产过程的物料与能量流都是在密闭和管道与容器中传递、反应或分离,而有些物料又具有易燃、易爆、腐蚀和毒性。工业生产过程的变量很难在线测量,有些可能测不准,噪声大且不可靠,而有些变量至今还无法在线测量,特别是那些物料性质和产品质量的参数,只能通过取样送实验室化验分析才能获得。随着在线质量(成分)分析仪的逐步使用,使得原来不可测的变量变成可量,然而,在线分析仪满足不了千变万化的工业生产过程的需求。为了解决这一问题,人们寻求用间接的方法来测量不可测的变量,通常称为软测量技术或叫推断测量的方法,即利用可测量的变量和相关模型,计算出不可测量的变量。对于负反馈控制来说完全依赖于工业生产过程信号测量的准确性。

第4篇 天然气生产运行部安全管理制度

天然气属于易燃易爆气体,天然气生产运行部为甲级防爆单位。为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保证生产安全运行,保证职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护国家财产,防止各灾害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1. 生产运行部站长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各班组的负责人对本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每位职工对本岗位安全生产负责。

2. 定期组织安全大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必须限期处理和整改,并做好记录。

3. 加强事故管理,按四不放过原则处理事故,对重大未遂事故也不放过,要有事故原始记录,处理报告和复查记录。

4. 认真执行岗位安全责任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认真做好本职工作,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随意动用未经许可的设备和工具。

5. 严格执行进站管理规定。

6. 非本站人员未经批准,严禁进入危险区,在站内行走时严禁在管道容器及工艺装置附近逗留,严禁在危险源区域逗留。

7. 在禁火场所严禁吸烟,严禁带入各类火种,凡有易燃易爆物品必须设专储仓库进行存放并有专人监护。

8. 每个岗位应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有关部门要定期检查,保证随时处于良好状态,要定期组织消防培训及消防演习,保证人人都能正确使用消防器材。

9. 除在固定动火区域内动火,其它区域一律需经上级领导批准方可动火。

10.各种安全装置、监测仪表、警戒标志、消防设施和器材等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除、改动、挪用,安全通道要随时保持通畅,安全装置要按规定进行校验。

11.电气设备的维修工作必须由培训合格的电工进行,其他人员一律禁止私自维修工作,严禁乱拉、私接临时线、严禁使用电炉及其他私人电器,仪表装置的修理工作应由培训合格的仪表工进行,其他人员不得擅自动用。

12.每年雨季前,要对避雷设施、设备进行认真检查、测试和检修,确保性能良好可靠。

13.禁止在站区生产区域堆放易燃易爆物,站场保持清洁,废料垃圾必须及时清除。

14.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坚持交接班安全检查。

15.定期组织职工培训,全站职工应熟知作业场所及工作岗位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防范措施,并定期组织应急预案。

进站须知

1.站区内严禁一切烟火,不准携带火种进入站区。外来办事人员随身携带的火种(火柴、打火机、电警棍等)入站时交门卫保管。

2.本站和外来办事人员一律不准穿化纤衣服和带钉子的鞋进入站区。

3. 工作人员进入气站应按规定着装。

4.凡进入站区的各种机动车辆,必须在发动机排气管的出口处佩戴防火帽(阻火器),车速不超过每小时5公里,拖拉机.电瓶车.蓄力车.放射性设备严禁进入站区。

5.不准在生产区内修车、擦车、放油水、扫车垃圾等。

6.外来学习、参观人员必须持单位行政介绍信,经本站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进站,参观时必须有本站领导和安全员及有关人员陪同。

7.外来人员不准随意动用站内生产设备,更不准自行在贮罐区放残气。

8.对上述规定如有违反者,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罚款处理,对于造成事故者,要追究刑事责任。

第5篇 化工装置生产运行调度管理规定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__公司生产运行调度的管理职责、管理内容与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__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生产运行调度管理。

2 术语和定义

2.1 生产事故:由于违反操作规程、违章指挥及管理等原因造成停(减)产、跑料、串料、油气泄漏、危险品化学泄漏,但没有人员伤亡的事故。

2.2 非计划停车:公司正常生产运行调整范围以外的装置受机电仪设备故障、操作失误及公用工程(水、电、汽、氮气、空气)系统波动等各种主客观原因影响造成主生产线或主反应器切断进料(含公用工程类装置停供水、电、汽、氮气、空气)24小时以上(含24小时)的停工。

2.3 生产波动:公司正常生产运行调整范围以外的装置受机电仪设备故障、操作失误及公用工程(水、电、汽、氮气、空气)系统波动等各种主客观原因影响造成主生产线或主反应器切断进料(含公用工程类装置停供水、电、汽、氮气、空气)不足24小时的停工。

2.4 生产异常:公司正常生产运行调整范围以外的装置受机电仪故障、操作失误及公用工程(水、电、汽、氮气、空气)系统波动等各种主客观原因影响造成的非稳定运行状态。

3 管理职责

3.1 公司总调度室是公司生产运行调度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日常生产运行调度管理、检查及考核工作。

3.2 在分管副总经理领导下,总调度室负责各种生产要素的综合平衡。包括公用工程的协调、产供销的协调、机电仪维护力量、工机具的协调,以及协调各部门之间生产配合,在生产上行使指挥权。

4 管理内容与要求

4.1 各装置在业务上服从总调度室的指挥。

4.2 生产运行调度管理依据

4.2.1 公司综合计划。

4.2.2 各装置工艺规程及操作法。

4.2.3 安全技术规程。

4.2.4 其它有关制度及规定。

4.3 调度会议管理

4.3.1 生产调度会

4.3.1.1 __部、__部、__部根据各部具体时间安排分别在各自会议室召开。

4.3.1.2 会议由分管副总经理主持,部门二级主管及相关人员参加。

4.3.1.3 副总经理传达上级指示、协调解决相关工作、并就下阶段工作做好安排。

4.3.1.4 各参会人员必须准时到会,不得迟到、缺席或无故早退。各参会人员要认真记录,会后要认真传达会议精神,迅速落实会议决定。生产调度会会议纪要各部门存档并报总调度室备案。

4.4 调度汇报管理

a)装置各生产线及工段投料负荷。

b)主要原料消耗、产品产量完成情况。

c)本班装置运行及生产异常情况,各公用工程使用变化情况。

d)产品质量情况。

e)产品中间罐区库存情况。

f)主要工艺条件执行和变化情况。

g)主要设备开停车及运行、检修情况。

4.4.1.2 遇有下列情况立即向公司总调度室进行调度电话汇报:

a)发生火灾、水灾、危险化学品泄漏、爆炸、重大人身伤亡及关键设备损坏事故。

b)装置间公用工程、燃料及物料不足或异常中断、管线胀管或冻堵、原料及产品质量不合格。

c)出现生产事故、非计划停工、生产波动及生产异常。

d)影响全公司稳定生产的其它情况。

4.4.1.3 装置在以下调整操作前,必须向总调度室进行请示(危急情况下可以边调整边汇报):

a)装置非事故临时停车。

b)装置生产方案及负荷调整。

c)装置间公用工程及燃料用量的增、减调整。

d)影响全公司稳定生产的其它情况。

4.5 生产调度令管理

4.5.1 公司生产调度令以调度电话形式下达,并留有电话录音记录。

4.5.2 各部值班长及其他各部门管理人员和主管接到公司生产调度令后,必须按照调度令要求立即执行,同时要向各自主管汇报。

4.5.3 总调度室当班调度要跟踪所下达生产调度指令的执行情况,确保指令按时准确执行。

4.5.4 接到公司生产调度令的单位要将生产调度令记录到当班操作纪录台账的记事栏中存档,作为日后生产分析及检查的依据。

4.6 生产事故、非计划停车及生产波动管理

4.6.1 每月制定生产计划时要根据生产实际需要考虑装置检维修计划,凡已纳入公司当月计划的装置检修、技改、换剂停车等均属正常停车。

4.6.2 装置需停车消除安全隐患,要及时向总调度室上报停车请示报告,经公司主管领导同意后可视为计划停车。

4.6.3 总调度室建立生产事故、非计划停车及生产波动台账,并根据台账记录对各装置进行考核,生产异常由总调度室根据调度日报纪录进行汇总后进行考核。

4.6.4 凡列入公司年度停车检修计划、月度停车检修计划的装置停车,以及因公司整体优化需要或完全受外界影响的装置停车和波动均不列入考核范围。

4.6.5 总调度室对发生生产异常、生产波动、非计划停车、而隐瞒不报的单位在加大考核力度的同时,还要对其单位领导和责任人进行严肃的处分。

4.7 其它工作管理

4.7.1 各级调度及值班长要认真学习掌握装置工艺流程、物料平衡、产品走向等有关知识,高标准做好外部物料及公用工程衔接工作。

4.7.2 各级调度及值班长要认真对待公司内外各方面的反映情况,并负责将信息及时通报给有关单位及部门,属生产管理范畴的要负责组织协调处理。

4.7.3 各级调度要按时完成公司领导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各项临时工作。

4.7.4 总调度员在下达调度令时语言要文明,态度要友善,安排及汇报工作既要严肃又要有礼貌。

4.7.5 生产异常状态时,总调度人员在做好通知的同时,需及时到达现场协调,直至现场各项措施到位后方可离开。

4.7.6 对于因总调度室调度组织协调工作不力、组织不当,造成装置停车、装置开车延期、车船装卸受影响的,由公司考核小组负责对总调度室进行考核。

第6篇 生产处生产运行计量管理方面安全职责

1、及时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令、规定、标准;

2、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应服从安全,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指挥生产,防止突击性或超负荷生产,以确保安全;

3、督促操作工人的技术培训和考核,严格工艺操作规程;负责本单位计量工的技术培训和考核,严格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保证安全生产;

4、汇总技术措施计划时,应将安全技术措施作为重要内容列入项目;

5、负责生产操作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和上报工作。

6、编制新装置开工方案,审查技术操作规程,下达工艺技术指标,并检查执行情况;

7、在制定技术改造措施和变动操作条件时必须符合安全技术要求,应考核安全技术及改善劳动条件等项目;

8、发现违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者要及时制止,并向主管副总经理报告,同时通知有关部门处理;

9、负责水、电、汽、风等的停送及其不正常或紧急状态下处理的安全措施;

10、生产中发生险情或事故时,要采取果断措施以防事态扩大,并立即通知有关部门;

11、负责调查处理跑、冒、串油或其他物料等生产事故,并统计上报;参加重大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12、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及时在调度会上给予有关单位表扬或批评。

第7篇 安全生产运行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1、运输危险品货物前必须对所驾驶车辆进行详细的检查,对车辆进行例行清洁擦洗,保证车辆技术性能符合安全行车条件。

2、运输人员在行车途中,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按限速标志保持安全车速,控制跟车距离。

3、运输人员按调度派遣指令,到达货物装卸地点后,严格遵守装卸安全操作规程,在确认危险品无泄漏前提下方可运行。

二、安全生产和岗位责任制

1、驾驶员、押运员每次充装气前要对撬车整体系统认真检查一遍,作好记录。如遇故障,立即清除。不能排除故障的要请示公司技术人员到现场处理。

2、每台车配备灭火器二具。驾驶员、押运员熟练掌握操作方式。

3、驾驶员、押运员要持证上岗。公司定期培训考核,合格者上岗。

4、驾驶员、押运员要熟练掌握撬车各系统的性能,如遇紧急情况能立即关闭阀门,采取相应措施,避免事故的发生。

5、运输车辆管理人员要做好每个驾驶员每次出车前的安全“三交待”(交待任务、交待路况、交待安全注意事项)。交待内容要具有针对性,根据所行驶路线,以风险识别图标识的风险部位,提示驾驶员采取防范措施,并按规定记录在册。

6、车辆调度人员在签发行车路单前,要认真审查驾驶员必须具备的相关证件(驾驶证、内部准驾证、危险品运输从业资格证、积分卡、营运证)。缺证人员不得安排行车任务。

7、检验人员在危险品运输车辆归场后,要严格按照标准和检查项目对每辆车进行仔细检查,不合格项责令整改或维修,合格车在《车辆放行通知单》上签名,检验员对所放行的车辆承担检验责任。

三、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1、危险品运输单位除加强日常例行检查外,每月要对运输危险品车辆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检查出来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凡本身能解决的要迅速解决,确有困难的要如实向上级书面报告。拖延不办造成损失的要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2、现场安全检查员要督促本站职工认真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对违章作业的行为,有权制止和向上反映。

3、主管部门每季度和重大节日要定期检查运输车辆的安全工作。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贺驶员对安全工作的重视程度,已检查出的隐患整改进度,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安全组织的活动与作用,各种设备的技术状况等。对于查出的问题要分类排队,落实责任,限期整改。

四、危险货品运输登记表(托运单位、受理时间、收货单位、名称、地点、品名、编号、重量、承运车辆

托运单位

受理时间

收货单位

地点

品名

编号

重量

五、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1、危险品运输人员要进行岗位培训、运输车辆性能培训、应急事故措施培训等。考核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2、押运员必须随车押运。

3、不准拖带挂车,不得携带其他危险品,严禁其他人搭乘。

4、危险品运输车辆上禁止吸烟。

5、通过隧道、涵洞、立交桥等必须注意标高并减速行驶。

6、危险品运输车辆不得停靠在机关、学校、厂矿、桥梁、仓站和人员稠密等地方。

7、停车位置应通风良好,停车地点附近不得有明火。

8、停车检修时应使用不产生火花的工具,不得有明火作业。

9、途中停车如果超过六小时,应按当地公安部门指定的安全地点或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中转许可证》的专用停车场停放。

10、停车时驾驶员和押运员不得同时离开车辆。

11、不准私自驶单位危险品运输车辆,发生事故由本人承担法律和经济赔偿责任。

六、安全例会制度

1、危险品运输人员每月至少召开两次安全生产例会及组织两次, 做好会议记录和签到手续。因公缺席者要进行补课,无故未参加安全学习者给予批评或处罚,累计三次不参加者,离岗教育。

2、例会内容:

⑴学习危险品运输法规,提高安全观念;

⑵总结运输工作,交流安全经验;

⑶分析事故案例,查找事故苗头;

⑷检查安全漏洞,制订防范措施;

⑸宣传安全典型,表扬好人好事。

七、安全培训和教育制度

1、宣传和贯彻政府颁发的安全法规、条例、规定和企业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措施,定期组织安全学习,抓好危险品运输人员安全教育和培训。

2、组织各项安全活动和安全竞赛。如百日安全无事故竞赛、春运安全竞赛、安全知识和优质服务竞赛等。

3、正确处理生产与安全的关系,实行全方位安全教育,把运输安全教育工作各部门的议事日程,齐抓共管。

八、车辆、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运输瓶装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的厢式货车,必须要安装通风装置和固定装置;

2、运输易燃易爆的专用车,一律配装符合规定的导静电橡胶拖地带装置;

3、运输水平放置瓶装压缩气体的专用车,其车厢宽度内部尺寸达不到钢瓶长度尺寸的,要更换符合运输要求的车辆;

4、运输危险货物罐式专用车的经营范围一律实行危险货物品名制;

5、使用期限已满七年(以行驶证登记日期为准)的罐式专用车,其罐体容积、充装介质与核定载质量不相匹配的,都要退出危险货运行列。

九、事故处理应急预案

1、发生事故后,工作人员应迅速报告当地交警部门和本单位,在处理机关人员未到达前,应主动做好事故后果的抢救工作及保护好现场。

2、发生事故单位接到事故信息后应立即派员前往现场协助处理。在事故发生后应迅速将事故经过、原因、性质、损失、处理的情况以书面报告和填报事故报告表的形式逐级上报。

3、对重大事故还要按规定逐级上报,并会同公司安全技术部门和有关单位做好善后工作。

第8篇 某某公司生产运行事故管理办法

1、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生产运行过程各类事故的责任追究,保障员工人身安全,减少公司财产损失,维护公司生产经营秩序,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生产运行过程发生的生产、设备、质量等事故和因工作造成经济损失的行政责任追究。

3、术语、定义

3.1生产事故:在正常的生产活动中,由于生产操作、设备或部件的损坏等原因造成生产中断或失常,超过规定限额的,统称为生产事故。

3.2设备事故:凡正式投产的设备,在生产过程中由于设备零件、部件的损坏,使生产突然中断或效能降低,停机时间和经济损失超过规定限额的称为设备事故。

3.3质量事故:指产品质量没有满足规定要求且直接经济损失超过公司规定限额以上的称为质量事故。

3.4直接经济损失:指发生事故、故障后抢修产生的修复费、备件材料费、人工劳务费等。

3.5事故、故障次数:指发生事故、故障,使生产中断,一般中断一次计算一次,如果一台设备发生事故、故障,修复开机后,还没有达到正常生产,在同一部位又发生事故、故障,后一事故应视为前一事故的继续,只记一次事故,事故的时间和事故的损失费用则要累积计算。

3.7事故、故障时间:指按设备停机到设备具备恢复生产条件之间的时间计算。设计上有备用机组的设备,事故、故障时间应从事故、故障设备停机起到备用设备开机使用时止。

3.8事故、故障修复费用:指修复或更换损坏的设备所发生的材料、备件、人工及管理费用的总和。设备损坏严重,无法修复时,修复费用是指更换与该设备规格相同或装备水平相应的设备现行价格、安装费用、材料、人工费用的总和,其计算方法为:修复费(万元)=修理材料费+备件费+人工费+管理费。

4管理职责

4.1公司运营管理中心负责生产、设备、质量等方面事故的归口管理,审定重大事故经济与行政责任的追究,负责向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提交重大以上事故分析报告,提出经济与行政责任追究的建议和意见。

4.2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本办法的审定和相关绩效考核、追究责任的落实。

4.3事故发生单位及相关单位负责向公司主管部门汇报事故和提交事故报告,提出轻伤、较大生产、设备、质量等事故以下的经济与行政责任追究建议。

5、管理内容

5.1生产运行事故责任管理

5.1.1公司运营管理中心组织制订管辖范围内的事故责任追究考核管理办法和事故等级标准,并且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5.1.2对公司发生的各类事故,专业主管部门必须坚持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整改措施没有制定不放过,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责任人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的原则进行管理。

5.1.3对异地子公司发生各类事故应向公司管理部门报告。

5.2生产运行事故定级

5.2.1当事故发生后,专业主管部门根据事故分级标准的有关条款对事故定级并实施管理。

5.2.2当事故既对生产造成影响,又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而且两者在事故分级的界定上存在偏差时,事故分级坚持就高原则。

5.2.3对以下事件按性质升级加倍追究责任:

(1)隐瞒不报或者拖延不报的事故。

(2)重复性发生的事故。

(3)习惯性违章导致的事故。

5.2.4对以下事件按可能导致的后果降一级追究责任:

(1)发生险肇事故;

(2)现场存在重大事故隐患非本单位首先发现的;

(3)严重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但未造成事故者。

5.3生产运行事故报告制度

5.2.3按照发生事故的分类,发生事故的责任单位必须在20分钟内向公司运营管理中心或专业主管部门报告,发生死亡以上事故、重大或特大生产、设备等方面的事故,30分钟内要立刻向公司主管领导汇报。事故单位要及时向公司运营管理中心和相应的专业主管部门报告事故损失、对事故所采取的措施情况。同时事故单位要立即启动事故应急预案,疏散人员,组织救援或抢修。

5.4生产运行事故责任的划分和权限

5.4.1事故责任划分的主管部门

(1)较大及以下生产、设备、质量等事故责任划分由事故责任单位负责,报公司运营管理中心批准,凡涉及两个以上单位的事故责任由公司专业主管部门负责;

(2)重大或特大生产、设备和工作失误事故由公司运营管理中心有关部门负责;

5.4.2根据事故责任单位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的责任,事故责任单位划分全部责任单位、主要责任单位、次要责任单位。

5.4.3根据事故责任人在导致事故发生过程中的违章、过失或玩忽职守等行为,其事故责任划分全部责任人、主要责任人、次要责任人。

5.4.4根据管理的责任,在其职责范围内存在的规章制度不健全、规程不当及监督机制失控导致执行不力和管理失效以及玩忽职守等现象,责任划分中层高级管理人员和普通管理人员。中层高级管理人员按照管辖的业务范围分直接领导责任、主要领导责任:普通管理人员(包括技术管理人员)分为全部管理责任人、主要管理责任人、次要管理责任人。管理人员既是事故直接责任人、又是事故管理责任人时,分别追究相应责任。

5.4.5对以下单位和人员也要追究事故责任:

(1)擅离职守不组织事故抢险或恢复、伤员救护的各级管理人员,或不服从安排拒不参加事故抢险或恢复、伤员救护的员工和单位;

(2)事故抢险或恢复、伤员救护不利,造成事故或事故损失扩大的单位和各级管理人员与员工;

(3)对事故隐瞒不报或者拖延不报的各级管理人员与员工。

对发生以上问题的单位和管理人员比照事故主要责任进行追究。

5.5生产运行事故的级别

对生产、设备、质量的影响程度和造成的损失,将事故分为特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和故障五个级别。

5.5.1特大事故:

(1)发生爆炸、造成回转窑、矿热炉、中频炉等主线生产大面积瘫痪,生产全停72小时以上的。

(2)直接经济损失达到200万元以上的。

5.5.2重大事故:

(1)造成主要联动机组或生产系统关键设备(如回转窑、矿热炉、中频炉等)单机停产32小时以上72小时以内的。

(2)造成生产系统重点设备(如配电设备、起重机械、皮带系统等)单机或单个生产工序停产48小时以上72小时以内的。

(3)造成生产系统一般设备(关键及重点以外设备)72小时以上停机、停产的。

(4)直接经济损失达100—200万元。

5.5.3较大事故:

(1)造成主要联动机组或生产系统关键设备(如回转窑、矿热炉、中频炉等)单机停产16小时以上32小时以内的。

(2)造成生产系统重点设备(如配电设备、起重机械、皮带系统等)单机停产24小时以上48小时以内的。

(3)造成单个生产工序停产4小时以上24小时以内的。

(4)造成生产系统一般设备(关键及重点以外设备)停产32小时以上72小时以内的。

(5)直接经济损失达50—100万元。·

5.5.4一般事故:

(1)造成主要联动机组或生产系统关键设备(如回转窑、矿热炉、中频炉等)单机停产4小时以上16小时以内的。

(2)造成生产系统重点设备(如配电设备、起重机械、皮带系统等)单机停产8小时以上24小时以内的。

(3)造成单个生产工序停产4小时以内的。

(4)造成生产系统一般设备(关键及重点以外设备)停产16小时以上32小时以内的。

(5)直接经济损失达10—50万元。

5.5.5故障:

(1)造成主要联动机组或生产系统关键设备(如回转窑、矿热炉、中频炉等)单机停产1小时以上4小时以内的。

(2)造成生产系统重点设备(如配电设备、起重机械、皮带系统等)单机停产2小时以上8小时以内的。

(3)造成生产系统一般设备(关键及重点以外设备)停产4小时以上16小时以内的。

(4)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下。具体事故分级标准见附表2、3。

5.6生产运行事故的处理

5.6.1事故发生后,运营管理中心主管部门有关人员要立即到现场组织抢修,异地单位要随时向本部反馈信息。事故单位领导、主管人员应在20分钟内到达出事现场,迅速制定抢修方案。如怀疑为破坏性事故,应保护好事故现场,待公安保卫部门检查认可后,再进行修复工作。

5.6.2在事故处理过程中,各相关单位和个人都要服从运营管理中心的统一指挥,不得互相推诿、扯皮。运营管理中心有权调动公司内部各单位的人力、设备及检修力量,对不听从调动或由于抢修不力造成事故进一步扩大的,视同事故责任者追究处理。

5.6.3事故处理完,对于产生损伤的设备,设备责任单位在设备投运前必须全面校验设备运行参数,参数合格后方可再投入生产运行,且须保留相应检验记录。

5.6.4发生涉及到两个以上单位(或工序)的网络类事故时,涉及到的单位应主动检查本单位设备、管网,在没有得到全部单位确认报告之前,不能组织恢复生产。

5.7生产运行事故分析

5.7.1事故发生后,应认真进行事故调查,事故处理根据“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分析,查清事故原因,总结事故教训,找出发生事故的根源,制定防范措施。

5.7.2特大、重大事故发生后,由运营管理中心主管部门组织事故分析,公司主管领导及事故单位领导、有关人员参加。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涉及面较广的重、特大事故,公司主管副总经理或政府的有关职能部门参加分析会。

5.7.3较大事故的分析,由责任单位主管领导(厂长、经理)组织分析,相关部门和单位的管理、技术人员和有关人员参加,运营管理中心主管部门人员要参加分析。

5.7.4一般事故由责任单位主管领导组织分析,相关部门和单位的管理、技术人员和有关人员参加。对有争议或涉及到多家单位的较大、一般事故,运营管理中心相关部门组织分析。故障由责任单位区域技术人员组织分析。

5.7.5事故分析结束后,事故发生单位要在规定的期限内向运营管理中心和事故主管部门上报事故分析报告书(见附表1),各类事故分析报告书的上报时限如下:特大、重大事故:7天内,如果发生其它影响面广的事故,事故初步分析报告应在2小时内上报;较大、一般事故和故障:24小时内上报。

5.8生产运行事故的纠正和预防

5.8.1各责任单位要认真落实事故防范措施,当事故纠正或预防措施实施后,要组织对效果进行验证,并且对成熟的做法、经验或方案制度化。

5.8.2运营管理中心相关部门要对特大、重大事故的纠正情况进行跟踪验证。

5.8.3各单位必须不断修订、完善事故预案,每年至少修订一次,必须确保事故预案的可操作、可执行性。

5.8.4各单位应做好事故、故障记录,建立事故、故障登记制度。

对设备的“事故、故障分析报告书”要存入设备档案中。

5.9生产运行事故的经济责任追究

对事故责任人给予一次性罚款,处罚金额见下表:

直接责任人

较大事故

重大事故

特大事故

全部直接责任人

罚款1000元起

罚款4000元/起

罚款8000元/起

主要直接责任人

罚款800元/起

罚款3000元/起

罚款6000元/起

次要直接责任人

罚款500元/起

罚款1000元/起

罚款2000元/起

对事故管理责任人给予一次性罚款,处罚金额见下表:

管理责任人

较大事故

重大事故

特大事故

直接领导责任

罚款1000元起

罚款8000元/起

罚款20000元/起

主要领导责任

罚款500元/起

罚款5000元/起

罚款10000元/起

5.10生产运行事故行政责任的追究

5.10.1对生产、设备、质量事故,高级管理人员和普通管理(技术)人员实行记录黑点、一年内追究行政责任的办法。记录黑点标准方法如下:

事故责任人

特大事故

重大事故

全部责任单位

主要责任单位

次要责任单位

全部责任单位

主要责任单位

次要责任单位

领导

直接领导责任人

4

3

1

2

2

1

主要领导责任人

3

2

1

2

2

l

责任人

全部责任人

4

3

2

3

2

1

主要责任人

3

2

l

2

2

1

次要责任人

2

2

l

l

1

5.10.2对发生生产、设备、质量、动力事故所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对高级管理人员和普通管理(技术)人员记录的黑点按照并罚点数一次记录、一年内追究行政责任的办法。

5.10.3行政责任的追究

(1)中层高级管理人员:一年内5—6个黑点,给予警告处分;一年内7—8个黑点,给予记过处分;一年内9—10个黑点,给予记大过处分/降职处分;一年内11个黑点及以上,给予撤职处分。

(2)普通管理人员:一年内5个黑点,给予警告处分;一年内7个黑点,给予记过处分;一年内9个黑点,给予记大过处分;一年内10个黑点及以上,给予留厂察看处分或开除。

5.10.4凡是触犯刑律的事故责任者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11生产运行事故考核管理

5.11.1事故发生后,事故主管部门按照考核标准对相关的责任人进行考核,并出具凭证,报人力资源部执行。

5.11.2人力资源部根据事故考核情况统一记账,从处罚之月起由人力资源部在其工资中扣除,不足部分可逐月分期扣除。所有从工资中扣除罚款应保证其最低生活费及保险金、公积金的缴纳。

5.11.3对发生事故不按时上报或弄虚作假者,将对责任单位或责任人加倍考核。对于事故处理积极、抢救得力,各项措施实施较好的单位或个人,可以减半考核,否则,考核要加倍。

5.11.4对于连续、重复性或因管理失职造成的一般事故及较大以上事故,除对相关人员落实要加倍考核外,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事故单位领导责任。

6、附则

6.1本办法发布之日起实施。

6.2本办法解释权归公司运营管理中心及人力资源部。

7、附录/附表

7.1 《生产运行事故分析报告书》

第9篇 技术科生产运行计量管理方面安全职责

1、及时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令、规定、标准;

2、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应服从安全,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指挥生产,防止突击性或超负荷生产,以确保安全;

3、督促操作工人的技术培训和考核,严格工艺操作规程;负责本单位职工的技术培训和考核,严格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保证安全生产;

4、汇总技术措施计划时,应将安全技术措施作为重要内容列入项目;

5、负责生产操作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和上报工作;

6、编制新装置开工方案,审查技术操作规程,下达工艺技术指标,并检查执行情况;

7、在制定技术改造措施和变动操作条件时必须符合安全技术要求,应考核安全技术及改善劳动条件等项目;

8、发现违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者要及时制止,并向主管副总经理报告,同时通知有关部门处理;

9、负责水、电、汽、风等的停送及其不正常或紧急状态下处理的安全措施;

10、生产中发生险情或事故时,要采取果断措施以防事态扩大,并立即通知有关部门;

11、参加重大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并统计上报;

12、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及时在调度会上给予有关单位表扬或批评。

第10篇 生产运行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部门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员工安全行为,提高员工安全技能,结合我部门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严格遵守国家、行业、公司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管理制度,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

2、按照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的要求,建立健全本部门及各专业的安全管理机构及人员、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经公司安全及企业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后执行,各项制度要根据生产现场实际情况定期进行修订完善。

3、全体员工应严格遵守本部门及各专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遵守劳动纪律、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每个员工均有权拒绝违章作业命令,并有权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4、各专业要加强安全检查和事故分析管理,严格落实巡回检查制度,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查找原因,并在保障自身安全前提下及时处理,防止事故扩大,并及时向上级汇报。

5、本中心要定期组织开展部门内部安全生产检查,定期参加公司安全部门组织的安全大检查,发现的问题不得瞒报、谎报,对发生的事故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无法按时整改的应写明原因采取应急防范措施,并向安全部门和公司领导汇报。

6、按本部门安全技术培训制度的要求,定期开展安全技术培训和事故案例教育。所有员工应经相关专业培训合格取得国家级及行业相关管理部门发放的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7、组织开展应急预案的培训学习、事故预想,按公司规定定期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增强员工的反事故能力和应急能力。

8、各专业要加强设备完好检查与管理,减少现场跑冒滴漏和危化品泄露,加强动态检查,发现超标应及时采取必要措施。

9、各专业在布置各项检修及运行工作是要强调安全注意事项,进行事故预想,明确工作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对于大型检修和技改等工作还需进行安全和技术学习,考试合格才可进行作业。

10、各专业要加强安全防护用品和安全工器具的使用管理,每个人员必须参加安全部门组织的安全防护用品培训,做到人人会使用操作。在日常巡回检查、检修作业、运行操作时,必须佩戴本岗位安全生产所需要的安全防护用品和安全工器具。要定期检查校验安全防护用品和安全工器具,杜绝使用不合格产品。

11、要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思想教育和安全行为管理工作,按公司统一部署定期开展安全会、安全活动日,开展安全文化宣传,培养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和习惯,及时掌握员工思想行为波动,做好不放心人的安全排查及帮教工作,对于确实不能胜任工作的进行工作岗位变更。

12、各专业要严格执行两票制度,严禁违反规定无票操作或者工作。

13、本部门要按公司相关规定制定安全生产管理考核办法,对于违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行为要严格考核。

生产运行管理制度(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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