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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捐赠管理制度是企业管理和运营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规范捐赠接收、管理、使用及报告的过程,确保捐赠资源的合理利用,提升企业的公信力和社会影响力。
包括哪些方面
1. 捐赠接收标准:明确捐赠物品或资金的类型、价值和接收条件。
2. 捐赠审批流程:设定捐赠申请、审批和确认的步骤。
3. 捐赠管理:规定捐赠物资的登记、存储、分配和处置规则。
4. 财务处理:详细说明捐赠资金的会计处理和财务报告要求。
5. 使用透明度:制定公开透明的捐赠使用报告机制。
6. 感谢与反馈:设立对捐赠者的感谢方式和定期沟通机制。
7. 法律合规:确保所有活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准则。
重要性
接受捐赠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体现在:
1. 保护企业声誉:严格的管理制度能防止滥用捐赠资源,维护企业形象。
2. 提高资金利用率:规范的流程确保捐赠资金用于预定目标,提高效益。
3. 建立信任:公开透明的管理增强公众和捐赠者的信心。
4. 法律保障:遵守法规,避免因不当操作引发的法律风险。
方案
1. 设立捐赠接收委员会:由企业高层、财务部门和法务部门代表组成,负责审批捐赠事项。
2. 制定详细的捐赠接收指南:明确捐赠物品的评估标准,资金的接受条件,以及可能的限制。
3. 建立捐赠管理系统:记录捐赠来源、金额、用途等信息,便于跟踪和审计。
4. 定期公布捐赠使用情况:通过年报、季度报告等形式,向公众展示捐赠的使用效果。
5. 建立捐赠者关系管理:定期发送感谢信,邀请参加活动,保持良好互动。
6. 法律咨询与合规审查:确保所有捐赠活动符合法律法规,必要时寻求专业法律意见。
实施这一管理制度,企业需全员参与,各部门密切协作,共同维护捐赠接收的公正、公平与公开。在实践中,应不断评估和完善制度,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内外部环境,确保捐赠资源的最大化利用,为企业的发展贡献力量。
接受捐赠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大学接受捐赠资金物资管理办法
z大学接受捐赠资金和物资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学校接受捐赠资金和物资的管理,充分发挥其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校鼓励各单位和个人通过各种渠道积极争取有关单位和个人(校友)对学校进行捐赠。
第三条 凡以学校名义或以学校各单位名义接受捐赠的资金和物资均按本办法规定纳入学校统一管理。以学校各单位名义接受的且需学校承担相应义务的捐赠应及时向学校报告,并经学校批准。
第四条 学校对捐赠的资金和物资实行规范管理,建立公开、透明的分配和使用机制,以更好地促进学校各项事业的发展。
第二章 捐赠资金的管理
第五条 学校按照捐赠方的意愿,合理安排使用资金,并接受捐赠方的监督。
第六条 凡是以学校及学校各单位名义获得的捐赠资金必须交学校财务管理部门统一核算管理。以学校各单位名义获得的捐赠资金,按照学校规定对各单位的分成比例由各单位按照学校相关规定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捐赠资金截留、挪用和私分。
第七条 捐赠方与学校签订合同的专项资金,必须按照合同的约定及学校的相关管理规定使用。
第三章 捐赠物资的管理
第八条学校及学校各单位接受捐赠的物资是国有资产,所有权属于学校,未经学校批准,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处置接受捐赠的物资。
学校各单位以学校名义接受的捐赠物资使用权归学校,各单位以本单位名义接受的捐赠物资使用权原则上归各单位。
第九条 学校对接受捐赠物资实行严格的登记、保管、交接制度,做到手续完备,账目清楚。
学校及学校各单位接受捐赠物资符合固定资产管理标准的,须到学校资产管理部门办理固定资产验收、入账手续,不得账外滞留。
第十条 学校及学校各单位接受捐赠物资到校后,接受捐赠的单位应及时通知资产管理部门,按捐赠协议和捐赠清单对捐赠物资进行清点、登记。符合固定资产标准的办理固定资产入账手续,纳入学校正常的固定资产管理。校庆或重大活动期间接受的捐赠物资可由各单位先行登记保管(__石油大学校庆物资捐赠登记表见附件),然后履行国有资产入帐手续。
第十一条 接受捐赠物资在验收中发现损坏短缺情况,应尽快查明原因并提出处理意见。
第四章 监督、管理机制
第十二条 学校及各单位成立捐赠物资接受管理工作小组。
第十三条 学校建立捐赠公示制度,增加捐赠工作的透明度。接受纪检、监察、审计部门及群众的监督,接受捐赠人的质询,并定期向大额捐赠人报告资金和物资的使用情况。
第十四条 各单位要加强对捐赠资金和物资的使用管理,充分发挥这部分资金和物资的使用效益,制订相应的使用管理规定。凡因弄虚作假,隐报瞒报,造成捐赠、赞助资金和物资流失、浪费的,学校将追究有关人员和单位领导的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计划财务处、资产管理处、纪监审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1:__石油大学校庆物资捐赠登记表
接收单位:填表人: 联系方式:
序号 物资名称 型号规格 数量 单价 总价 接收人 捐赠单位 捐赠对象
说明:1.接收单位:学校机关处(部)室、二级学院
2.捐赠对象:学校、机关处(部)室、二级学院